关于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_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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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_自查报告
》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没有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的情况。
6、我局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对票据进行发放、领用、使用、保管、核准和销毁,没有非法转让、出借、串用、代开、伪造、变造、买卖和擅自销毁票据的问题。
7、我局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没有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账户、账簿。
虽然我局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关于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二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18号)和省国资委晋国资党发〔2010〕22号文件《关于开展省属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精神,我公司认真组织、积极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截止2010年9月底,自查自纠工作已经结束,现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为切实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我公司召开了专
项治理工作会议,全面传达学习了有关文件精神,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并要求大家按照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好我公司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我公司成立了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梁谢虎同志为组长,刘军总经理、凌人枫纪委书记、丁友建总会计师为副组长,集团公司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并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落实举报制度,加强工作监督。
三、协同配合,全面自查
为全面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在集团公司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及各下属企业,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并按时上报了自查自纠报告。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和汇总整理,形成了自查报告。各部门及各下属企业全力配合,为自查工作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自查自纠的范围和内容
首先明确了专项治理范围,以集团公司本部及各下属企业为主要对象;其次明确了专项治理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
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属于“小金库”。“小金库”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隐匿收入形成的“小金库”,虚列支出形成的“小金库”,转移资产形成的“小金库”及其他形式形成的“小金库”。
五、取得效果
通过深入自查自纠,集团公司本部及各下属企业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的财经纪律,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使用的票据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财务部门统一到有关部门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严格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我公司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小金库”专项治理文件精神,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重点检查,抽调专业人员对下属各直属、控股企业按不低于20%的所属子企业户数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法制教育,强化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重点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圆满完成本次专项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