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网银电子商业汇票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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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业汇票
1.业务简介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稳定发展,企业信用程度的提高以及直接融资需求的增强催生票据市场的发展和创新。商业汇票是企业重要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也具有直接融资功能。为促进我国票据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企业直接融资的发展,利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传导和实施,人民银行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于2008年1月做出建设商业汇票系统的决策,以满足境内商品及劳务服务、金融市场交易等各类交易对安全高效商业汇票支付结算与融资服务的需求,并从根本上解决现行票据市场交易方式效率低下、信息不对称、“假票”和“克隆票”难以禁绝等问题,使我国票据市场在现有基础上取得突破性发展。
商业汇票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建设并管理的,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收、登记、转发商业汇票数据电文,提供与商业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行为相关服务并提供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和商业汇票(含纸质、商业汇票)公开报价服务的综合性业务处理平台。商业汇票系统包括商业汇票业务处理功能模块、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功能模块和商业汇票公开报价功能模块。
网上商业汇票业务将以商业汇票系统为核心,以电子化手段帮助
企业更好地管理和使用商业汇票,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控制风险。
专业术语:
1.电子商业汇票
出票人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又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与纸质商业汇票相比,电子商业汇票具有以数据电文形式签发、流转,并以电子签名取代实体签章的两个突出特点。
2.出票
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电子商业汇票、经付款人承兑、并交付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3.背书转让
转让背书是指持票人将电子商业汇票权利依法转让给他人的票据行为。
4.贴现
贴现是指持有票据的非金融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为了融通资金,在票据到期日之前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由其收取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向金融机构转让票据权利的持票人为贴现行为的贴出人,接受持票人转让票据权利的金融机构为贴现行为的贴入人。贴现分为买断式贴现和
回购式贴现。
5.票据质押
商业汇票质押是指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为了给债务提供担保,在票据到期日之前将票据交由债权人占有的行为。将票据交由他人占有的持票人为质押行为的出质人,占有票据的债权人为质押行为的质权人。
6.提示付款
提示付款是指持票人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向承兑人请求付款的行为。
7.撤销
票据当事人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作出行为申请,行为接收方未签收且未驳回的,票据当事人可撤销该行为申请。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为行为接收方的,票据当事人不得撤销
贴现撤销:贴出人对已提出贴现申请的商业汇票,在贴入人签收或驳回之前,可以办理贴现业务的撤销。
交票撤销:出票人对已提出交付收款人的商业汇票,在收款人签收或驳回之前,可以办理交票业务的撤销。
背书撤销:背书人对已提出交付被背书人的商业汇票,在被背书人签收或驳回之前,可以办理背书业务的撤销。
追索撤销:追索人可以在被追索人同意清偿应答前,撤销追索通
知。
同意清偿撤销:被追索人在追索人对同意清偿未应答前可将同意清偿应答撤销。
8.追索
电子商业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追索分为拒付追索与非拒付追索。
9.承兑
承兑是指电子商业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
10.保证
电子商业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保证业务按不同的被保证人分为出票保证、承兑保证和背书保证。
1.1.客户操作流程
1.1.1.确认签约账户
企业主管登陆网上银行,点击商业汇票—〉签约管理,对已签约电子商业汇票业务账户进行确认。
1.1.
2.删除签约账户
企业主管登陆网上银行,点击商业汇票—〉签约管理,对已签约电子商业汇票业务账户进行删除。
2.流程设置
2.1.功能介绍
企业主管设置和删除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流程。
2.2.业务规则
1.在流程管理中增加商业汇票流程管理。
2.主管可进行商业汇票流程设置,但至少设置两级操作员。
3.流程中有未完成业务,主管不可进行流程删除操作。
4.客户点击商业汇票二级菜单的任意一项业务,系统判断客户是否已设置业务流程,若未设置,则提示“企业主管须先进行票据业务流程设置。”
2.3.客户操作流程
2.3.1.增加流程
企业主管登陆网上银行,点击管理设置—〉票据流程设置—〉增加流程,选择操作员设置票据业务流程。
2.3.2.查看流程
企业主管登陆网上银行,点击管理设置—〉票据流程设置—〉查看流程,查看已设置的票据业务流程。
2.3.3.删除流程
企业主管登陆网上银行,点击管理设置—〉票据流程设置—〉删除流程,删除已设置的票据业务流程。
3.银行承兑汇票
3.1.出票
3.1.1.功能介绍
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申请、交票或退票、交票撤销和结果查询。
3.1.2.业务规则
1.出票、交票、交票撤销、退票操作须先设置商业汇票业务流程,并按流程操作。
2.承兑行行号和保证人名称、开户行行号以及收款人开户行行号由后端系统自动匹配,不须客户填写。
3.出票信息提交银行处理后未承兑前不可修改或删除,如需更改则须与银行重新签订银行承兑汇票协议和出票信息。
4.出票日期和票据到期日可修改,但网银系统要按照修改规则控制:反显的出票日期+3自然日,在出票日期前可修改,但出票日后不可修改,在出票日前提交视同预约出票,发送电票系统存,在出票日电票系统进行承兑,但在银行处理前客户可查询预约出票信息,并进行出票预约撤销,重新提交出票申请。票据到期日不需由客户填写,按照以下规则自动反显:已修改的出票日期+期限的自然天数或自然月,若自然月无对应日期,则取当月最后一天。同一协议下的出票日期一致。
5.银行承兑汇票出票列表每页可显示200条,默认全选,不可对其中一部份票据进行申请出票。
6.出票结果查询可输入出票日期、票据状态、出票金额等条件进行查询,不输入条件的可查询全部。
7.收款人账号必须为网银签约账户,否则后端系统将不返回非网银签约账户的票据信息。
8.若票据已交票,则须撤销交票,才能进行退票申请;对交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