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质量考核办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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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质量考核办法
为加强成都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质量管理,提高客运服务质量,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领导机构
成立成都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质量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交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市交委分管相关工作的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市交委客运处、交管处、安全处、法规处、执法总队等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交管处,主任由交管处处长担任,副主任由交管处分管处长担任,成员由客运处、交管处相关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最终审定,并确定对各企业的相关奖惩。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工作,并收集、汇总考核情况、提出奖惩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
二、考核方式
1、考核分为集中考核和综合考核:集中考核每年度进行两次,主要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标考核评分;综合考核为对每次集中考核之前从各种渠道(包括上级领导、管理部门、公众、乘客、媒体等收集核实的情况进行对标考核评分。驾驶员
考核结果纳入综合考核。两次集中考核和综合考核汇总后的平均分为当年考核得分。
2、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行业管理人员、行风监督员、
各公交企业若干人分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
三、考核指标(附后
四、评分标准
(一运营服务
1、车厢服务:
(1分值5分。集中考核3分:随机抽查各企业一条线路5个班次,一件不达标扣1分。综合考核2分:按不达标件数,市公交集团1-3件扣0.5分, 4-6件扣1
分,7-9件扣1.5分, 10件以上扣2分;其它企业1件扣0.5分。
(2分值6分。集中考核4分:随机抽查各企业一条线路10个班次,达到90%的扣1分,达到80%的扣2 分,达到70%的扣3 分,达到60%的扣4 分;综合考核2 分:按不不达标件数,市公交集团1-3件扣0.5分, 4-6件扣1分,7-9件扣1.5分, 10件以上扣2分;其它企业1件扣0.5分。2、线路运营:
(3分值10分。综合考核,不达标一起扣10 分。
(4 分值6分。综合考核,不达标一起扣6 分。
(5分值2分。综合考核,不达标一起扣2 分。
(6分值2分。集中考核1分:随机抽查各企业一条线路,不达标1件扣1分。综合考核1 分:按不达标件数,市公交集团1-3件扣0.5分, 4件以上扣1分;其它企业1件扣0.5分。
3、站点停靠:
(7分值3分。集中考核2分:随机抽查各企业一条线路2个班次,不达标1件扣1分。综合考核1分:按不达标件数,市公交集团1-3件扣0.5分, 4件以上扣1分;其它企业1件扣0.5分。
(8分值2分。集中考核1分:随机抽查各企业2个站点,不达标1件扣0.5分。
综合考核1 分:按不达标件数,市公交集团1-3件扣0.5分, 4 件以上扣1分;其它企业1件扣0.5分。
4、运行安全:
(9分值5分。集中考核3分:随机抽查各企业一条线路3个班次,不达标1件扣1分。综合考核2分:按不达件数,市公交集团1-3件扣0.5分, 4-6件扣1分,7-9件扣1.5分, 10件以上扣2分;其它企业1件扣0.5分。
(10分值10分。综合考核,按主全责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运营车辆1000辆以上的,死亡1人扣1分;运营车辆1000辆以下500辆以上的,死亡1 人扣2分;运营车辆500辆以下250辆以上的,死亡1人扣3分;运营车辆250辆以下的,死亡1人扣4 分。但是,凡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的,一律扣10 分。
(二运营车辆
5、车辆性能:
(11分值2分。集中考核,抽查各企业车辆技术档案,并随机抽查各企业5台车,车辆技术档案不全扣1 分,车辆
不达标的每台扣0.5 分。
6、车辆设施:
(12分值2分。集中考核,随机抽查各企业5台车,车辆不达标的每台扣0.5分。
7、车辆标示:
(13分值3分。集中考核2分:随机抽查各企业5台车,车辆不达标的每台扣0.5分;综合考核1分:按不达标件数,市公交集团1-3件扣0.5分, 4件以上扣1 分; 其它企业1 件扣0.5 分。
8、车容车貌:
(14分值6分。集中考核4分:随机抽查各企业5台车,车辆不达标的每台扣0.8分。综合考核2分:按不达标件数,市公交集团1-3件扣0.5分, 4-6件扣1分,7-9件扣1.5分, 10件以上扣2分;其它企业1件扣0.5分。
(三运营站点
9、站牌:
(15分值3分。集中考核2分:随机抽查各企业一条线路的
4 个站点,不达标一个扣0.
5 分。综合考核1 分:综合考核1 分: 按不达标件数,市公交集团1-3件扣0.5分, 4件以上扣1分;其它企业1件扣0.5分。
(16分值3分。集中考核2分:随机抽查各企业一条线路的4个站点,不达标一个扣0.5分。综合考核1分:按不达标件数,市公交集团1-3件扣0.5分, 4 件以上扣1 分;
其它企业1件扣0.5分。
10、候车亭:
(17分值3分。集中考核2分:随机抽查各企业一条线路的4个站亭,不达标一个扣0.5分。综合考核1分:按不达标件数,市公交集团1-3件扣0.5分, 4件以上扣1分;其它企业1件扣0.5分。
(18 分值3 分。综合考核,不达标1 件扣3 分。11、站点变更:
(19分值3分。综合考核,不达标1件扣1分。(四运营场站
12、设施条件:
(20分值5分。集中考核3分:随机抽查各企业2个场站,不达标1个扣1.5分。综合考核2分:按不达标件数,市公交集团1-3件扣0.5分, 4-6件扣1分,7-9件扣1.5分, 10件以上扣2分;其它企业1件扣0.5分。
13、场站管理:
(21分值4分。集中考核2分:随机抽查各企业2个场站,不达标1个扣1分。综合考核2分:按不达标件数,市公交集团1-3件扣0.5分,4-6件扣1分,7-9件扣1.5分, 10件以上扣2分;其它企业1件扣0.5分。
(五社会满意
14、投诉处理:
(22分值6分。集中考核,查看各企业服务投诉处理
制度和纪录,其中投诉率(全年投诉次数/全年客运总量)2分:投斥率W1件/10 万人次不扣分,每增加1件扣1分。投诉处理率2分:处理率在100%以下每降低1%扣1 分。满意率2 分,满意率低于98%扣2 分。凡弄虚作假的,一次性扣6 分。
15、行业风气:(23)分值6 分。集中考核,对各企业进行随机问卷调
查或行风监督员评议,满意度>85%的不扣分,V85%每降低2%扣0.5分,<60%扣
6分。五、奖惩规定对各企业的考核得分按从高到低排序,由市交委按照“扶优限劣”的原则和相关规定予以奖励或处罚。
考核分排列第一的,予以通报表扬,授予成都市公共交通行业优质服务流动红旗一面;连续两年排列第一的,授予成都市公共交通行业年度优质服务企业称号,对该
企业业务发展予以优先扶持,延长线路特许经营期限1 年。
考核分排列末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该企业负责人予以戒勉谈话,对该企业业务发展予以限制;连续两年排列末尾的,除前述通报批评等外,减少线路特许经营期
限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