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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院•【公布日期】2001.11.29•【文号】人教字[2001]158号•【施行日期】2001.11.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院属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管理实施细则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全面推进阶段改进和完善各项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规范“百人计划”(包括“引进国外杰出人才”及从国内招聘的优秀人才,以下同)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我院在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全面推进阶段,计划引进500名国外杰出人才;同时每年从国内招聘30名左右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计划的制定1.每年2月底以前,各单位根据科技目标、学科建设及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向院“百人计划”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提出招聘申请,填写《“百人计划”招聘岗位申请表》。

2.办公室对申报岗位进行汇总和初审。

初审内容包括:研究所的岗位设置情况和以往的“百人计划”招聘及管理工作情况。

3.主管业务局根据招聘单位设置的招聘岗位与院的战略行动计划重点部署结合情况进行复审和筛选;同时提出新建研究单元的人才招聘计划。

4.办公室汇总各业务局的复审结果,提交院“百人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年度招聘计划,每年招聘人数一般不超过100人。

三、招聘与评审程序1.每年4月份办公室通过有关媒体统一公开发布招聘启事和招聘指南。

2.招聘单位组织初审工作。

应聘者直接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候选人推荐(自荐)表》。

招聘单位成立招聘委员会,通过答辩的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遴选、初审;将通过初审的候选人有关材料报办公室。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7.09.21•【字号】成人社发〔2017〕38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关于印发《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38号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局、人才工作局,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局、人才工作局,市级有关部门:《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9月21日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企业引进和培育专业技术人才,提升产业人才素质,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区域带动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根据《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委发〔2017〕23号)和《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成委办〔2017〕23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税关系在本市,属于《成都市产业发展白皮书》中《成都市重点产业导则》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融合产业与都市现代农业的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申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是指从本市行政区域外引进到企业工作并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附件)条件之一和符合《成都人才开发指引(白皮书)》中紧缺度3星的产业需求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签订3年以上工作协议、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附件)A、B类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

科学技术部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20.02.17•【文号】国科发监〔2020〕37号•【施行日期】2020.02.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科技部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国科发监〔2020〕37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改进科技评价体系,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按照分类评价、注重实效的原则,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研究制订了《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对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向科技部反映。

试行1年后将开展实施效果评估,对有关措施进一步调整完善,对效果好的措施商有关部门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

联系电话:************科技部2020年2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改进科技评价体系,破除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国家科技奖励、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科技评价中过度看重论文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忽视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等“唯论文”不良导向,按照分类评价、注重实效的原则,经商财政部,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强化分类考核评价导向。

实施分类考核评价,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一)对于基础研究类科技活动,注重评价新发现、新观点、新原理、新机制等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胶州市高层次优秀人才评价认定及奖励实施细则

胶州市高层次优秀人才评价认定及奖励实施细则

胶州市高层次优秀人才评价认定及奖励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关于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暂行办法》(胶发〔2020〕15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高层次优秀人才评价认定及待遇落实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坚持业内认可与社会认可相统一的原则。

第三条高层次优秀人才,是指在胶州市行政区划内工作、学习,在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贡献卓越、业绩及专业水准处于领先地位的海内外优秀人才和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胶发展的创新创业人才,主要包括胶州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四类高层次人才、企业“按薪定才”类人才和外籍及港澳台创新创业类高层次人才。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在胶州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央、省、青岛驻胶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高层次优秀人才评价认定和资金发放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抓总、日常监督与宏观协调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高层次优秀人才的评价认定和资金发放等工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能各负其责。

第三章认定条件和标准第六条高层次优秀人才,需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创新创业能力突出,研究水平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

第七条申报A、B、C、D四类高层次人才的,应符合胶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A、B、C、D四类人才标准之一,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工作)合同,且在青依法缴纳社保或经国家、省、青岛、胶州相关部门批复认定。

第八条申报企业“按薪定才”类人才的,应为与辖区内企业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劳动)合同,且在青缴纳保险、无违法失信等行为的企业高管、专业技术人才。

第九条申报外籍及港澳台创新创业类高层次人才的,应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等证件。

第四章评价认定程序及要求第十条组织申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年受理高层次优秀人才的认定申请,人才评价认定工作采取集中申报和随时受理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每年1月、7月各进行一次集中申报,“一事一议”等高层次优秀人才的申报工作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开展。

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办法

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办法

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办法为进一步发挥高等学校创新平台的投资效益,凝聚并稳定支持一批优秀的创新群体,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和当量效应,提升高等学校科技队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推动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特制定本办法,有计划地在高等学校支持一批优秀创新团队。

一、基本条件1.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属于国家和教育部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重点领域或国际重大科技前沿热点问题。

主要从事以探索未知世界、认识自然现象、揭示客观规律为目的的开创性、探索性研究;对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国家安全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的前沿研究;有明确的技术路线、能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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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创新团队一般应以国家实验室或近五年内经过国家评估且结果为优良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及业绩优秀的国家或教育部工程化基地和国家重点学科为依托,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具备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团队带头人及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资助的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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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一般应为在本校科研教学第一线全职工作的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重大项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学家等中青年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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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创新团队的学术水平在高等学校同行中应具有明显优势,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5.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10人以上),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技问题,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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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11.14•【字号】鲁教科字[2012]10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科字〔2012〕10号)有关高等学校:为加强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和管理,根据《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方案》有关精神,我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山东省教育厅2012年11月14日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以下简称“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科字〔2012〕5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是指以科技领军人才或高层次技术专家为核心,以团队协作为基础,以高水平创新平台为依托,以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科技问题为目标,开展研发活动的创新群体。

第三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的主要内容是:以支持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需求为导向,遵循“择优选拔,滚动发展,目标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十二五”时期培育和建设25个左右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和发展潜力的科研创新团队。

第二章范围与条件第四条申报范围:全省直属普通本科高校中,具有国内一流水平、能够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与成果支撑,以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具有省内领先水平、发展潜力巨大的创新群体。

第五条基本条件(一)创新团队研究的领域属于国家、省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重点领域或重大科技前沿问题,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的意见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的意见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浙江省委员会,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2.07•【字号】浙委办发[2014]11号•【施行日期】2014.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的意见(浙委办发〔2014〕11号2014年2月7日)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进、培育和造就一批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根据省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浙委发〔2013〕22号)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实施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性和紧迫性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合作共享成为主流,诸多领域的创新日益成为社会化、集成化的系统工程,创新团队已成为集聚创新要素、转化创新成果、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和途径。

近年来,我省通过大力实施省级重点创新团队建设,加大创新创业团队培养支持力度,提升了我省创新创业能力,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也存在创新创业团队带动力不强、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科技成果转化难等问题。

面对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新要求和新任务,亟需引进、培育和造就一批以领军人才为核心、以团队协作为基础、以从事企业创新研究和创业活动为目标,具备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对我省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

通过团队式的人才引进和培育,实现人才工作从个体到团队的深度发展,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引进、培育和造就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有力举措,努力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提供强有力的科技和人才支撑。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6.12.27•【字号】浙科发计〔2016〕230号•【施行日期】2017.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科发计〔2016〕230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国家和省级高新园区管委会,省级有关部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浙江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引领示范和决策咨询作用,提高科技管理工作水平,我厅研究制定了《浙江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6年12月27日浙江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浙江省科技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管理,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引领示范和决策咨询作用,提高科技管理工作水平,结合浙江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开展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与创新载体的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以及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知识产权评审、人才评价、决策咨询等各类活动需要使用专家库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科技专家是指来源于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企业、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等组织并入选浙江省科技专家库的专家。

第四条专家库专家实行登记制,专家库管理和使用遵循“统一建设、科学分类、动态管理、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五条省科技厅是专家库的管理部门,研究和决定专家库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计划财务处负责专家库的整体设计、建设、管理和评价,组织专家征集、入库出库、专家评价、信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各有关业务处室根据各自职能,对初审后的专家资格进行审定,推荐海内外符合条件的专家入库,形成相应领域的专家库,按规定使用相应评价类别的专家库。

每年年末对相应专家库运行情况进行评价,提出专家调整意见。

科研团队建设方案

科研团队建设方案

科研团队建设方案科研团队建设方案篇一:大连工业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方案大连工业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水平,紧密围绕国家和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发展领域、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以及学校重点发展的学科方向和研究领域,实现科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学校决定实施科研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团队)建设。

根据学科建设方向以及人才队伍基本状况,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凝练学科方向,汇聚学科人才,培养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的学术领军人物和科研骨干,保持学科研究方向和学术队伍可持续发展;挖掘潜力,整合资源,提高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促进多学科交叉与融合,培育新的学科和科技增长点;打造科技平台,稳步推进博士点立项(支撑)学科和一级硕士点学科建设;倡导优良的学术风气,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促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设周期团队建设周期暂定为三年。

三、组建条件1。

团队负责人应具备正高级职称(45岁以下的负责人须具有博士学位),且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已形成较明确的研究方向。

2.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不少于3人)。

团队成员的职称和年龄结构合理.各成员应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研究成果。

3.团队原则上以博士立项建设(支撑)学科、一级硕士点学科、现有科技创新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研究所、基地等)为依托.4.团队分为理工类团队、人文社科(含管理)类团队和艺术类团队,具体的组建条件如下。

理工类团队:?近五年实际到位经费为人均10万元(含)以上;?近五年有三大检索收录论文3篇以上或授权发明专利3项以上(1项授权发明专利相当于1篇检索收录论文)或获省科技成果二等奖1项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团队成员平均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

其中,团队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男)或53周岁(女),二级教授不受此年龄限制,40周岁以下中青年教师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2.08.13•【字号】•【施行日期】2012.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市委、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组织人事处,省属重点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党委: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8月13日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陕发〔2012〕15号)精神,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才发展规划以及《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遴选目标以“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为基础,用5-10年时间,从现有人才队伍中遴选500名重点领域顶尖人才,进一步加大培养支持力度,使其成为在国内各行业各领域富有影响的领军人才,为我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遴选标准与条件在陕企事业单位中,一直在一线从事生产、教学、科研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求实创新,拼搏进取,诚实守信,治学严谨,科研组织能力较强,身体健康,年龄原则在55岁以下。

自申报之月止,所取得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工程技术和管理领域类顶尖人才(1)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解决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难题,得到同行专家和社会的充分肯定,为国家或我省技术创新、产业经营和行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或其成果获国家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以上前五位、二等奖前三位)、省部级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两位、二等奖首位),在实施后取得了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2)在完成国家及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贡献突出,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获得“国家勘察设计大师”、国家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金奖或优秀工程金奖(前两位),获国家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银奖或优秀工程银奖或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首位),担任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总设计师、总工程师等;(3)在管理领域有一套行之有效、具有较高推广价值的现代化管理理论或实践经验,或在国家和省级重大管理创新项目中取得优秀成果,对推动科技进步和促进生产力发展成效显著,所管理的企业连续三年产值、利润增长超过30%,职工工资增长连续三年超过我省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或所管理的企业连续3年以上进入全国企业500强,社会贡献巨大。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3申报指南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3申报指南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3申报指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是指国家为了促进科技创新与发展而设置的重大科技计划,在国家层面上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和巨大影响力。

2023年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是为了引导各类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在申报阶段能够有效准备材料,提高申报质量,更好地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目标和重点结合,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与发展。

本指南将从申报主题、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等方面逐一介绍,以帮助申报单位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题1.1申报范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申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与节能、智能制造、先进材料、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等领域。

申报主题应能够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和可行性。

1.2申报重点申报主题应与国家重点专项的要求和目标相契合,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性意义,能够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和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科技竞争力。

重点关注的领域包括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与节能、智能制造、先进材料、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等。

1.3申报要求申报主题应具有明确的科学问题和技术难点,能够解决国家重大需求和战略需求,具有显著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具有较大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潜力。

申报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申报主题,结合国家重点专项的要求和目标规定,提出切实可行的申报计划。

二、申报材料2.1申报书申报书是申报单位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提交的书面材料,包括申报主题、研究内容、研究目标、技术路线、工作计划、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内容。

申报书应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和指南的要求编写,结构严谨、内容完整、逻辑清晰,体现创新性和实用性。

2.2申报人员名单申报人员名单包括主要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工作单位、研究方向、学术成就等内容。

申报单位应明确申报人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保证申报人员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团队合作能力,能够完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研究任务。

2.3申报单位资质证明申报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研究机构证书等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具有独立开展科研活动的资质和条件。

科技部关于公布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名单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公布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名单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公布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18.09.29•【文号】国科发政〔2018〕186号•【施行日期】2018.09.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科技部关于公布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名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1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科技部开展了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实施工作。

经申报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议和公示等环节,确定323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附件1)、54个重点领域创新团队(附件2)、212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附件3)和30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附件4)入选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现予以公布。

附件:1.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入选名单2.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入选名单3.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入选名单4. 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入选名单科技部2018年9月29日附件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入选名单(323人)序号姓名所在单位1 丁士明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2 丁大志南京理工大学3 丁进良东北大学4 丁彬东华大学5 卜军上海交通大学6 于海军烟台药物研究所7 马丁北京大学8 马文会昆明理工大学9 马林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农业资源研究中心10 马晓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11 马曦中国农业大学12 王一国清华大学13 王平同济大学14 王业亮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15 王永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16 王亚韡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17 王延辉天津大学18 王军强北京积水潭医院19 王志荣南京工业大学20 王灿清华大学21 王昊宁夏医科大学23 王建强清华大学24 王树荣浙江大学25 王战辉中国农业大学26 王俊贤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7 王亮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28 王勇中国科学院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29 王振波黑龙江省工业技术研究院30 王晓东华北电力大学31 王晓雪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32 王浩国家纳米科学中心33 王海斌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34 王海鹏西北工业大学35 王海滨厦门大学36 王维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37 王强斌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38 王瑞春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39 王新兵上海交通大学40 王福吉大连理工大学41 王磊复旦大学42 井立强黑龙江大学43 车静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44 仇子龙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45 尹双凤湖南大学46 孔炜北京大学47 邓洪新四川大学48 邓乾春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50 石磊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1 卢小玲广西医科大学52 卢明辉南京大学53 卢洁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54 卢湖川大连理工大学55 卢新根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56 田丰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57 田军同济大学58 史帅星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59 史国华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60 白志山华东理工大学61 他得安复旦大学62 冯世进同济大学63 冯雪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64 兰小中西藏农牧学院65 兰恒星长安大学66 邢孟道西安电子科技大学67 吕卫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68 朱孝勇江苏大学69 朱锦涛华中科技大学70 乔宇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71 刘永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72 刘光毅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73 刘全有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74 刘红星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75 刘青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76 刘怡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77 刘学波陕西功能食品工程中心有限公司78 刘宗浩大连融科储能技术发展有限公司79 刘建国南京大学昆山创新研究院80 刘勇中国海洋大学81 刘健华华南农业大学82 刘海鹏厦门大学83 刘润天津大学84 刘智攀复旦大学85 刘颍中国科学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86 刘磊清华大学87 江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88 汤琳湖南大学89 安太成广东工业大学90 许琛琦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91 孙大军哈尔滨工程大学92 孙华东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93 孙阳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94 孙良丹安徽医科大学95 孙晓明北京化工大学96 孙强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97 纪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98 麦海强中山大学99 严守升青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100 李一博华中农业大学101 李云河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102 李水清清华大学103 李先锋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104 李志波青岛科技大学105 李邵军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106 李欣竹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流体物理研究所107 李建峰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108 李春保南京农业大学109 李春雷石药集团中奇制药技术(石家庄)有限公司110 李砚硕宁波大学111 李剑华东理工大学112 李亮清华大学113 李美成华北电力大学114 李海涛北京跟踪与通信技术研究所115 李彩霞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116 李鸿一渤海大学117 李朝晖中山大学118 李斌华中农业大学119 杨四海南京大学120 杨仕贵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121 杨必胜武汉大学122 杨茂君清华大学123 杨莉北京大学第一医院124 杨晓春东北大学125 杨越超山东农业大学126 连运河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7 步文博华东师范大学128 肖飞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工程大学129 肖伯律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130 吴文传清华大学131 吴永红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132 吴克辉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133 吴迪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134 吴信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135 吴晓宏哈尔滨工业大学136 吴健华东师范大学137 吴蓓丽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138 岑小波成都华西海圻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39 何卫锋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工程大学140 何珂清华大学141 余学斌复旦大学142 余贵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143 谷延锋哈尔滨工业大学144 狄增峰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145 沈其龙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146 沈锡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147 宋宇飞北京化工大学148 张大伟上海理工大学149 张小红武汉大学150 张凤山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51 张文明上海交通大学152 张文菊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153 张立宪哈尔滨工业大学154 张达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55 张志辉吉林大学156 张希承武汉大学157 张杰鹏中山大学158 张卓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159 张忠华中国农业科学院160 张怡福建农林大学161 张建华上海大学162 张拴宏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163 张峰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164 张铁锐华中师范大学165 张爱华南京医科大学166 张娟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67 张朝阳浙江大学168 张锋复旦大学169 张雷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170 张鹏杰上海交通大学171 陈小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国防科技创新研究院172 陈弓南开大学173 陈发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174 陈刚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175 陈华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176 陈芳中国农业大学177 陈卓贵州大学178 陈厚早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179 陈勇辉上海微电子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0 陈海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181 陈瑞润哈尔滨工业大学182 邵长伟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183 邵宗平南京工业大学184 范一中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185 范大明江南大学186 范金燕上海交通大学187 范衡宇浙江大学188 林天歆中山大学189 林道辉浙江大学190 尚敬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191 易凡山东大学192 罗志斌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所193 罗克明西南大学194 罗俊航中山大学195 罗海文北京科技大学196 金石东南大学197 周子龙中南大学198 周玉民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199 周永丰上海交通大学200 周朴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201 周华坤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202 周武中国科学院大学203 周明华南开大学204 周欣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205 周欣中国农业大学206 周剑华东师范大学207 周辉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208 庞思平北京理工大学209 郑玉峰北京大学210 郑新前清华大学211 孟军沈阳农业大学212 封小松上海航天设备制造总厂有限公司213 赵自然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14 赵齐乐武汉大学215 赵玮中国海洋大学216 赵明中南大学217 赵治亚深圳光启尖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18 赵强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219 赵德刚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220 胡兆初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21 胡宏林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222 胡国宏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223 胡所亭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224 胡建生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225 胡俊杰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226 胡新央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227 查鲲鹏南瑞集团有限公司228 段书凯西南大学229 禹永春复旦大学230 侯廷军浙江大学231 侯兴亮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232 侯俊河海大学233 闻利平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234 姜炜南京理工大学235 姜潮湖南大学236 洪锦祥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37 贺永北京师范大学238 贺怀宇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239 骆宇时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240 秦安军华南理工大学241 秦峰中国农业大学242 秦燕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243 袁成清武汉理工大学244 袁辉球浙江大学245 袁鹏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246 耿涛中国日用化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47 聂广军国家纳米科学中心248 聂军胜兰州大学249 贾立军上海中医药大学250 夏军强武汉大学251 柴宏祥重庆大学252 晏向华华中农业大学253 徐正扬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54 徐淮良吉林大学255 徐鹏厦门大学256 翁文国清华大学257 高玉龙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258 高伟首都医科大学259 高昊暨南大学260 郭华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61 郭应坤四川大学262 郭国平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63 唐江华中科技大学264 唐浩林武汉理工大学265 陶小荣南京农业大学266 陶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67 黄小龙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268 黄正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269 黄印冉河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270 黄永焯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271 黄汝锦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272 黄勇新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73 龚俊波天津大学274 常国斌扬州大学275 常洪龙西北工业大学276 崔光磊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277 康宇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78 康振辉苏州大学279 章志飞北京大学280 章秀银华南理工大学281 梁广温州医科大学282 梁兴杰国家纳米科学中心283 梁恒哈尔滨工业大学284 隋少春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85 彭木根北京邮电大学286 彭立明上海交通大学287 彭金咏大连医科大学288 彭新华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289 彭新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90 董海荣北京交通大学291 蒋金洋东南大学292 蒋毅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293 韩军伟西北工业大学294 焦宇辰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295 焦雨铃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296 焦树强北京科技大学297 鲁向锋国家心血管病中心298 曾大力中国水稻研究所299 曾庆银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300 曾勇军江西农业大学301 曾晓洋复旦大学302 温成平浙江中医药大学303 谢少荣上海大学304 谢延军东北林业大学305 靳健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306 楚霞湖南大学307 楼宏铭华南理工大学308 赖延清中南大学309 雷震复旦大学310 虞朝辉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311 蔡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312 裴艳中同济大学313 廖小飞华中科技大学314 廖伍平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315 廖晓勇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316 缪炜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317 缪峰南京大学318 黎大兵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319 潘波昆明理工大学320 潘湘斌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321 霍守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322 戴志晖南京师范大学323 魏世丞陆军装甲兵学院附件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入选名单(54个)序号团队名称团队负责人依托单位1 中高能核物理前沿研究创新团队马余刚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2 大气复合污染治理研究团队王书肖清华大学3 复杂代谢系统的整合合成生物学研究团队王成树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4 网络空间内容安全技术及应用创新团队王丽宏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5 金属结构材料环境损伤与控制创新团队王俭秋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6 岩浆作用与成矿创新团队王焰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7 神经化学分析与调控创新团队毛兰群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8 土壤环境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创新团队仇荣亮中山大学9 大陆架划界技术创新团队方银霞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10 水工岩石力学与库坝安全创新团队卢文波武汉大学11 对流层与中层大气相互作用研究创新团队田文寿兰州大学12 水土流失过程与生态调控创新团队史志华华中农业大学13 先进超导材料及磁体应用技术创新团队冯勇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14 新能源发电调度运行技术创新团队刘纯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15 减数分裂与精子健康创新团队刘默芳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16 发动机燃烧基础研究创新团队齐飞上海交通大学17 天基探测与应用技术创新团队江碧涛中国人民解放军61646部队18 轨道交通空气动力与碰撞安全技术创新团队许平中南大学19 北方旱地耕作制度创新团队孙占祥辽宁省农业科学院20 风险评估与污染修复创新团队孙红文南开大学21 石油化工过程智能制造杜文莉华东理工大学22 中科院北斗导航卫星研制创新团队李国通上海微小卫星工程中心23 纳米材料化工创新团队李春忠华东理工大学24 煤炭智能化无人开采创新团队李首滨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 海上交通安全与空间信息技术创新团队李颖大连海事大学26 渗水地膜杂粮旱作高产技术创新团队杨三维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经济研究所27 地球化学分析方法创新团队杨岳衡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28 基于靶标的创新药物研究创新团队杨波浙江大学29 大气污染的环境与气候效应创新团队宋宇北京大学30 微纳信息材料与器件创新团队宋宏伟吉林大学31 先进惯性仪表与系统技术-光纤陀螺及应用技术团队宋凝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32 肿瘤复发转移的分子机制和靶向干预创新团队张志谦北京肿瘤医院33 航空铝合金板张力拉伸装备技术研究创新团队张超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股份公司34 干喷湿纺高性能碳纤维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研究创新团队陈秋飞中复神鹰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35 对地观测传感网与智慧城市创新团队陈能成武汉大学36 三峡库区面源污染防控创新团队陈新平西南大学37 烧伤救治研究领域创新团队罗高兴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38 高效能源转换与存储无机材料创新团队赵文俞武汉理工大学39 家禽遗传育种创新团队赵桂苹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40 含氮多环类药性化合物库构建及其创新药物研究柳红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41 星载合成孔径雷达禹卫东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42 寒区旱区环境变化与季风气候创新团队侯书贵南京大学43 无机膜创新团队顾学红南京工业大学44 下一代互联网创新团队徐明伟清华大学45 谷物食品组分与物性研究徐学明江南大学46 安全高效作物基因组编辑创新团队高彩霞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47 复杂地海环境电波传播与散射创新团队郭立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48 中药生态农业创新团队郭兰萍中国中医科学院49 超低功耗智能器件及电路技术创新团队黄如北京大学50 人工微结构材料光声调控创新团队彭茹雯南京大学51 人工光合成太阳能燃料创新团队韩洪宪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52 智能决策与协同控制创新团队鲁仁全广东工业大学53 电磁能武器技术创新团队鲁军勇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工程大学54 畜禽消化道健康与养殖生态安全创新团队谭支良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附件3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入选名单(212个)序号姓名所在企业1 丁俊洋山东省寿光蔬菜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 丁锐北京智充科技有限公司3 丁毅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4 于德翔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5 万龙哈尔滨万洲焊接技术有限公司6 王仁鸿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7 王文礼福建八马茶业有限公司8 王仕锐成都医云科技有限公司9 王有治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 王刚甘肃金桥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 王宇翔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2 王阳鲲鹏通讯(昆山)有限公司13 王志刚济南海能仪器股份有限公司14 王轰蓬莱京鲁渔业有限公司15 王贤文江门市优巨新材料有限公司16 王珣上海龙创汽车设计股份有限公司17 王海波珠海国佳新材股份有限公司18 王彬江苏稻源微电子有限公司19 王野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20 王维东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 王喜英三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2 王群长春永固科技有限公司23 王馨新野鼎泰高科精工科技有限公司24 方海洲珠海亿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5 方毅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6 方曙光江苏微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7 尹向阳广州金升阳科技有限公司28 邓泽平湖南华腾制药有限公司29 石峥映南京拓控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 田刚印北京中航智科技有限公司31 白小青苏州爱科博瑞电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32 白慧宾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3 冯仲科北京环球森林科技有限公司34 邢国良内蒙古宇航人高技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35 吕仕铭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6 吕名礼上海华维节水灌溉股份有限公司37 吕鸿图昆山纳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8 朱兴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9 任晋生江苏先声药业有限公司40 刘天文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41 刘东淄博银仕来纺织有限公司42 刘至寻营创三征(营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43 刘虎军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44 刘国耀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5 刘建芳常州高凯精密机械有限公司46 刘海明北京航天恒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7 刘喜荣湖南新合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48 刘锋广州帝奇医药技术有限公司49 齐俊桐一飞智控(天津)科技有限公司50 江浩然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 江铭福福州日兴水产食品有限公司52 安旭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53 阮江军武汉黉门电工科技有限公司54 孙占标山东三华利机械科技有限公司55 孙立新北京佰才邦技术有限公司56 孙武文长春博瑞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7 严建林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8 苏农广东三浦车库股份有限公司59 苏恩本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 苏道一广东曼克维通信科技有限公司61 李卫国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62 李志刚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3 李完小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4 李宏彦河南龙旺钢化真空玻璃有限公司65 李国勇黑龙江特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66 李忠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67 李泽晨赛赫智能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68 李洪谊沈阳通用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9 李振斌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70 李晔福建仙芝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1 李海周深圳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72 李晶世熠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73 李锋上海致远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74 杨茂义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5 肖必祥北京华农伟业种子科技有限公司76 吴丰礼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7 吴佳晔四川升拓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78 吴勋贤桂林市啄木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79 吴锦华浙江万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80 吴耀军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1 邱兆文黑龙江拓盟科技有限公司82 何旭斌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83 何恩培传神语联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4 余荣清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5 狄绍文罗伯泰克自动化科技(苏州)有限公司86 张国强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7 张忠凯哈尔滨东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88 张艳朋北京普凡防护科技有限公司89 张晋芳北京集创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0 张根升天津建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91 张浩青岛国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92 张琴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93 张韶峰百融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94 陆思嘉上海亿康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95 陈大明上海灵信视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96 陈刚广东爱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 陈学敏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98 陈贵才浙江汇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99 陈维茂山东华成集团有限公司100 陈维强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1 陈智松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2 陈渝阳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3 陈磊浙江朗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4 邵丹薇江苏万帮德和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5 邵泽华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6 邵宗凯昆明联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7 范东睿北京中科睿芯科技有限公司108 范兰江苏兰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9 林大甲金钱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0 林万君通化康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11 林守金中山迈雷特数控技术有限公司112 林桂江厦门新页科技有限公司113 罗帅江苏华兴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国家海外...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国家海外...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国家海外⾼层次⼈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国家⾼层次⼈才特殊⽀持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号:组通字[2017]9号颁布⽇期:2017-02-24执⾏⽇期:2017-02-24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录第⼀章总则第⼆章资格条件第三章遴选程序第四章服务管理第五章组织实施第六章附则第⼀章总则第⼆章资格条件第三章遴选程序第四章服务管理第五章组织实施第六章附则各省、⾃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团体组织⼈事部门,新疆⽣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各中管⾦融企业党委,部分国有重要⾻⼲企业党组(党委),部分⾼等学校党委,各有关单位:《国家海外⾼层次⼈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国家⾼层次⼈才特殊⽀持计划管理办法》已经中央⼈才⼯作协调⼩组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

中共中央组织部2017年2⽉24⽇国家海外⾼层次⼈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国家海外⾼层次⼈才引进计划(以下简称“国家‘千⼈计划’”)是国家层⾯实施的重⼤⼈才⼯程,旨在围绕国家发展战略⽬标,重点引进⼀批⾃然科学、⼯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等领域⾼层次创新创业⼈才。

为进⼀步明确各参与部门和单位职责,完善统分结合、分⼯协作⼯作机制,提升引才⼯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平,制定本办法。

第⼆条实施国家“千⼈计划”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管⼈才;(⼆)服务国家战略;(三)突出⾼精尖缺需求;(四)注重公平公正科学;(五)体现⾼端⽰范引领。

第三条国家“千⼈计划”由若⼲项⽬构成,包括:创新⼈才长期项⽬、创新⼈才短期项⽬、创业⼈才项⽬、青年项⽬、外国专家项⽬、顶尖⼈才与创新团队项⽬、新疆西藏项⽬、⽂化艺术⼈才项⽬。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才队伍建设需要,经中央⼈才⼯作协调⼩组批准,可调整计划项⽬设置。

第四条国家“千⼈计划”在中央⼈才⼯作协调⼩组指导下实施,由海外⾼层次⼈才引进⼯作⼩组(以下简称“引才⼩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4.04.03•【字号】粤科函政字[2014]357号•【施行日期】2014.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名单的通知(粤科函政字[2014]357号)各有关单位:日前,科技部公布了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评审结果。

现将《科技部关于公布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名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4〕71号)转发给你们。

2013年广东省共有15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7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3个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3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入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见附件)。

希望各单位加强对入选对象的后续支持、跟踪服务和考核管理,入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创新人才和示范基地要再接再厉,为广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 科技部关于公布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名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4]71号)(略)2. 广东省 2013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入选名单3. 广东省 2013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入选名单4. 广东省 2013年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入选名单5. 广东省 2013年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入选名单广东省科技厅2014年4月3日附件2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入选名单附件3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入选名单(共17名)附件4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入选名单附件5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入选名单(共3名)1.华南理工大学2.中山大学3.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

科创中国系列榜单申报条件及申请表模板

科创中国系列榜单申报条件及申请表模板

2022年“科创中国”系列榜单申报条件各榜单申报条件如下:一、“科创中国”先导技术榜(一)产业领域: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绿色低碳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等四大产业领域遴选代表本领域前沿水平、面向产业需求具有开创性突破、市场带动力强、商业潜力巨大,可转化、可转移、可交易,具有产业先导意义的技术成果。

绿色低碳领域面向能源、交通、工业、建筑、农林等各类行业方向及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遴选实现减污降碳扩绿协同增效,具有商业化推广利用价值的共性、关键和战略性前沿技术。

申报技术应符合以下条件:1.技术具有创新性、战略性、引领性、突破性,达到一定成熟度且通过早期验证。

2.技术可转化、可转移、可交易,具有潜在的产业价值和广泛的市场应用前景,技术持有方强烈的转化、推广应用意愿。

3.在试点城市开发或应用的优先。

入选2021年“科创中国”先导技术榜的项目不再纳入候选。

(二)专项领域:产业基础遴选破除瓶颈制约、填补国内科技空白,实现自主可控,具备高稳定性、高可靠性、高环境适应性的基础零部件和元器件、基础材料、工业基础软件、基础制造工艺及装备、产业技术基础等。

申报技术应符合以下条件:1.属于“五基”领域,即基础零部件和元器件、基础材料、工业基础软件、基础制造工艺及装备、产业技术基础领域的技术成果。

2.属于重大突破性的原始创新技术。

3.被国外禁运或长期依赖进口。

4.技术可推广、可应用。

技术持有方强烈的转化、推广应用意愿。

入选2021年“科创中国”突破短板关键技术榜(装备制造领域)的项目不再纳入候选。

二、“科创中国”新锐企业榜面向65个试点城市(园区),遴选以科技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先导,在试点城市(园区)产业升级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小型科技企业。

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注册地或以其他方式入驻“科创中国”65个试点城市(园区),成立年限不超过10年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以2022年反推)。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4年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辽宁省“双千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4年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辽宁省“双千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4年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辽宁省“双千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4.03.30•【字号】•【施行日期】2014.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4年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辽宁省“双千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市及绥中、昌图县科技局,省属以上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按照《科技部关于开展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4〕72号)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辽宁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双千计划”的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3〕10号)要求,为做好2014年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辽宁省“双千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一)启动实施2014年辽宁省“双千计划”,围绕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遴选一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

(二)开展2014年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从辽宁省“双千计划”申报人选中择优向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着力构建与国家人才计划相衔接的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体系。

二、申报类别(一)辽宁省“双千计划”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3.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二)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3.科技创新创业人才;4.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三、申报条件(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适用于辽宁省“双千计划”和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

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

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改进科技评价体系,破除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国家科技奖励、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科技评价中过度看重论文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忽视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等“唯论文”不良导向,按照分类评价、注重实效的原则,经商财政部,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强化分类考核评价导向。

实施分类考核评价,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一)对于基础研究类科技活动,注重评价新发现、新观点、新原理、新机制等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根据科技活动特点,合理确定代表作数量,其中,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应不少于1/3。

强化代表作同行评议,实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重点评价其学术价值及影响、与当次科技评价的相关性以及相关人员的贡献等,不把代表作的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作为量化考核评价指标。

(二)对于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类科技活动,注重评价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以及关键部件、实验装置/系统、应用解决方案、新诊疗方案、临床指南/规范、科学数据、科技报告、软件等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不把论文作为主要的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

(三)提高对高质量成果的考核评价权重。

对于具有一定学术影响或取得实际应用效果的标志性成果可作为高质量成果,可增加到10%的权重;对于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对相关领域的科技创新具有带动作用的,可增加到30%的权重;对于已在实践中应用、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作出重要贡献的,可增加到50%的权重。

具体权重由相关科技评价组织管理单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鼓励发表高质量论文,包括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以下简称“三类高质量论文”)。

关于开展首批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

关于开展首批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

关于开展首批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关于开展首批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文化创新类)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浙宣[2009] 33号各市委宣传部,省级有关单位: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创新团队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08]50号)和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遴选工作的通知》(浙组[2009]13号)文件要求,现就首批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文化创新类)申报遴选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名额以省内高等院校、社科研究、文化产业事业、新闻传播等机构为依托,围绕文化领域的研发、创作和推广工作、具有明确创新目标所形成的文化创新人才群体。

首批遴选数量为15个,按三类进行申报,其中:人文社科类创新团队6个;文化创意类创新团队5个;新闻传播类创新团队4个。

具体申报名额如下:全省共申报推荐30个,其中:省委外宣办(含网络新媒体)1个,省委党校2个,省文化厅2个,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电集团、浙江出版联合集团各1个,省社科院2个,省社科联(含教育系统)6个,省文联1个,杭州市、宁波市各2个,其它各市各1个。

二、申报条件(一)人文社科类创新团队申报条件:1、以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创新基地、浙江省省级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主体,依托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在浙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形成的有一定研究实力的人文社会科学创新群体。

2、主攻研究方向能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能够产生重大标志性成果,团队建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设计的总体框架合理。

3、团队带头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一般应为在社科研究一线工作的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浙江省特级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负责人、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省级以上重大项目负责人等专家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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