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车辆监管系统接入设备技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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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车辆监管系统接入设备技术说明
1 范围
为规范停车场监控设施建设,加强停车场车辆监管系统接入管理,保障公安网络的信息数据安全,特制订本技术说明。
本技术说明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经营性停车场(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95-20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A/T 669-2008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
GA/T 761-2008 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GA/T 497—20094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
《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设施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1号《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3 术语和定义
3.1停车场车辆监管系统
利用光电、计算机、图像处理、模式识别、远程数据通信等技术对出入停车场(库)的车辆图像和车辆信息进行连续全天候实时采集、识别、记录、比对、检测的系统。
3.2车辆图像
指采集的车辆特征图像或全景图像,包括车辆号牌及车辆前部或后部特征的彩色图像。
3.3车辆信息
包括车辆的号牌号码、号牌颜色的车辆特征信息以及车辆出入停车场的时间、出入口编号、停车场位置等信息。
3.4停车场车辆监管系统接入设备:指停车场按照《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设施管理暂行方法》要求安装的可完成采集进出场机动车号牌、图像、进出场时间等信息,车辆图像和车辆信息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完成相关信息传送的系统设备。
4停车场车辆监管系统接入设备技术说明:
4.1车辆图像捕获率应不小于99%。
车辆图像捕获率为所记录的车辆图像数与实际应记录车辆数的百分比,抽样统计的实际应记录车辆数不低于1000;
4.2号牌捕获率应不小于99%。
号牌捕获率为所记录的有效号牌图像数与所记录有效车辆图像数的百分比(有效号牌图像需满足《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设施管理暂行方法》第十七条的要求,有效车辆是指车辆号牌完整清晰、安装规范、无遮挡无污损的车辆),抽样统计的记录有效车辆图像数不低于1000;
4.3停车场采用人工登记方式完成号牌信息采集的,系统设备应具有号牌信息即时校验机制,以确保人工登记的号牌信息准确无误。
信息登记准确率应不小于85%。
信息登记准确率是指人工登记的正确号牌信息数与实际应记录车辆数的百分比,抽样统计的车辆数不低于1000;
4.4停车场采用车牌识别方式完成号牌信息采集的,系统号牌识别准确率白天应不小于85%,夜间应不小于75%。
系统号牌识别准确率是指正确识别号牌信息数与实际应记录车辆数的百分比,抽样统计的车辆数不低于1000;
4.5停车场采用号牌图片方式完成信息采集的,图像号牌识别准
确率白天应不小于85%,夜间应不小于75%。
图像号牌识别准确率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正确识别号牌信息数与实际报送图像数的百分比,抽样统计的图像数不低于1000;
4.6 系统设备采集的图像信息应达到如下要求:
4.6.1机动车驶入及驶出停车场时可捕获机动车图片各不少于1张,图片可提供机动车前号牌图像及机动车前部全貌;
4.6.2图像中机动车号牌部分完整、清晰,号牌边缘与图像边缘平行,无倾斜;
4.6.3图像分辨率不小于704×576个像素点,JPEG格式;
4.6.4图像颜色不低于24位真彩色;
4.6.5图像文件的存储大小不小于20KB且不大于100KB;
4.6.6在256级灰度标准下,图像中号牌区域平均灰度值不小于70且不大于130;
4.6.7图像中的号牌宽度不小于120个像素点且不大于150个像素点。
4.7系统设备应具备以下信息传送功能:
4.7.1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停车场车辆监管系统中心发送接入申请,并接受系统中心接入授权许可;
4.7.2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停车场车辆监管系统中心实时报送符合通讯协议要求的信息数据;
4.7.3接收并实时响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停车场车辆监管系统中心的图像调用要求。
4.8系统设备应具备信息数据防篡改功能,信息数据记录不得人为修改;
4.9系统设备的图像信息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个月;
4.10系统设备应具备与停车场车辆监管中心系统时间同步功能,并具备系统时间防篡改功能;
4.11为保证停车场车辆监管系统公安专网的网络安全,系统设备中完成信息传送功能设备原则上应为专用设备,且应具备防病毒入侵功能或手段(必要时可考虑采用网闸进行隔离),并具备相应的技术及管理手段确保不得与除停车场车辆监管系统公安专网、系统设备局域网外的其它网络互联互通;
4.12 停车场车辆监管系统接入设备应可满足纳入深圳市社会治安电子防控系统要求,具备数字视频联网能力。
5系统设备维护要求:
系统设备应由工程施工方定期进行设备的检验、更换及维护保养,保持系统良好的运行状态。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附:停车场车辆监管系统接入参数
运营商拨号号码APN域
联通*99# Szstc3g.gd
移动*99***1# Szjtcc.gd
服务器信息:
Ip地址端口号
车牌接收服务器172.16.1.92 13000
图片回调服务器172.16.1.91 15000
第十八条鼓励、支持停车场的机动车监控设备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联网,并实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传送进出场机动车的图像等信息数据。
停车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传送的信息数据应包含以下信息:
(一)停车场登记编号;
(二)停车场出入口编号;
(三)停车场所属派出所编号;
(四)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时间;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