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片石劳务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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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部分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四川广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九龙坡区白铜公路改扩建工程一标段项目部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重庆市九龙坡区白铜路改扩建工程(K0+990~K6+698.771)项目砌石及其它部分劳务分包施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应乙方承诺要求,甲方同意将重庆市九龙坡区白铜路改扩建工程(K0+990~K6+698.771)项目砌石及其它部分劳务分包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重庆市九龙坡区白铜路改扩建工程(K0+990~K6+698.771)

1.2工程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板镇

二、劳务分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承包范围:承担重庆市九龙坡区白铜路改扩建工程(K0+990~K6+698.771)路段的水沟、护壁挡墙砌筑施工任务,施工内容包括:砌石、勾缝、抹面、场内100米内材料转运用工、剩余材料的回收堆码、工程验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和相关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砌筑材料采用条石,片石、石粉、水泥、沙(砌筑材料甲方提供,乙方只负责提供完成该项工程使用的工具用具、安全保护用品、劳保用品等)。

2.2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综合治理。

三、合同工期:以项目部制定的工期为准。

开始日期:暂定2015年月日,以甲方正式通知为准(进场时间);

结束日期:以施工现场签发的进度计划为准(完工时间);

总日历天数:约天(如遇主合同规定的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顺延);

具体详见甲方签发的月、周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员下达的施工任务单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如乙方逾期完成,每天罚款5000元。

四、质量要求标准:质量要求合格,达到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五、合同价款:

5.1合同综合单价:砌条石为150元/立方米(包括对开破条石);砌片石为158元/立方米(含做水沟砌体);做沟底,砌体墙面抹灰光面为8.2元/平方米;勾缝为5.5元/平方米;

人工挖土石方 142 元/立方米;人工填土石方 68元/立方米(包括夯实),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验收合格后才进行结算。

以上价格为固定综合单价包干价,除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的约定工作内容外,并负责履行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各项义务。合同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费用:

(1)、按合同要求完成该项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费(指乙方完成该合同分包内容所必须使用的自备机械所发生的费用)、管理费、成品保护费、赶工措施费(含国定节假日)、各类与施工相关的财产、设备、利润、等全部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或提高价格,如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等政策性和非政策性价格上调因素,都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

(2)、乙方必须按甲方项目经理部有关环境保护要求施工,若乙方违反甲方要求造成的罚款费用由乙方承担。

(3)、为保证施工而引起的必要的施工技术安全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4)、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在合同期内规定的保修、保养费。

(5)、满足甲方对现场文明施工所发生的费用。

(6)、其他分项工程与之配合发生的配合费。

(7)、乙方已对本工程的施工图纸,施工条件、自然条件、项目的要求及其风险已有充分的了解,且在报价中已完全考虑,不得因甲方材料、人员原因影响施工工期和工程质量,并放弃向甲方追究任何违约责任和计取利息的要求。

5.2甲方用工,技术工200 元/人/天,小工 150 元/人/天。

六、付款方式

6.1按月计算,乙方必须在当月25日前报送经现场工程师确认的任务单给甲方经理部审核,经甲方经理部审核确认后在次月15日前支付乙方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工程竣工并达到验收标准后付到85%,余下工程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并结算完45天内一次付清。

6.2乙方应建立职工完整的工资领发、结算台帐,并在工费结算时,均应按班组人员编制一式二份的工资结算方案,方案中须有每人结算金额、领款金额及领款人签名,并将一份报送甲方财务部门。

6.3甲方付给乙方的工程劳务款后,乙方必须首先满足民工工资,否则,乙方人员如因工资产生上访或闹事均由乙方负责。

七、工程量计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计量,根据甲方给乙方的验收工程确认量为准。

八、双方权利与义务

8.1甲方权利与义务

⑴甲方委派(电话:)作为甲方代表驻现场工地,负责代表甲方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

⑵甲方提供出场道路和施工场地及乙方施工用的材料。

8.2乙方权利与义务

⑴乙方委派作为乙方代表驻现场工地,负责代表乙方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

⑵乙方应投入砌石所有工具和设备进场(不含大型机械设备)。

⑶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第三人。

⑷提供砌石记录一份(附施工过程中的照片及甲方代表技术签订)。

九、生产安全责任划分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工伤事故,产生的一切费用是根据有效发票单据按比例划分,发生10000元人民币内乙方全额承担,超过10000元人民币,所超出金额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注:事发当时,本人不是当时日的上班工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争议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管辖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及本合同的附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双方签署的工程量签证单、结算单。

十二、其他

12.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立即生效。

12.2本协议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协议一式2份,甲方持1份,乙方持1份。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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