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包、山东省不动产权证书(单一版)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刷
不动产登记簿册证样式主要内容总体介绍
❖ 截止2014年底,不动产登记簿册证样式基本成型。
一、登记簿册证的制定过程
❖ 第二阶段:2014年底—2015年2月。统一登记簿册 证成为我部的法定职责,部第3次办公会审议通过, 力争尽早启用。
❖ 支撑管理。保留原有重要登记指标,通过不 动产登记及有关交易、审批信息的互通共享 ,支撑各部门不动产行政管理和行业监管, 为国家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不动产财税 制度改革等奠定基础。
三、登记簿册证的主要内容及 说明
❖ 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包括《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和《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
二、登记簿册证的制定原则
❖ 统一融合。以统一为方向,对相关联的不动产(如地房 、地林)及不动产权利(如林地所有权、草原所有权与 集体土地所有权)有机融合,增强不动产登记体系的科 学性和协调性
❖ 包容创新。充分继承吸收原来各类不动产登记已有的登 记内容,适应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登记信息化建 设和登记簿电子化的新要求,采用表单式的设计,从形 式和内容上进行集成创新。
❖ 第一阶段:2013年11月—2014年底。统一登记簿册 证成为“四统一”的重要内容,部抓紧落实国务院要 求,研究形成登记簿册证样式。
❖ 1、全面收集有关资料。共收集德国、日本、英国等 近10个国家和地区的登记簿样式,收集国内土地、 房屋等8类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系统分析研究,形 成思路。
❖ 2、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期间,共召开7次研讨座谈 会,开展了3次实地试填、3次实地调研,充分发挥 学者专家以及地方实践同志的作用,形成初稿。
来源于登记申请审批的内容,证书的内容来源于登 记簿的记载。因此,登记材料的真实性至关重要。 ❖ 递减性:申请资料到登记簿到证书记载的信息是逐 步精简的。申请环节遵循比例原则,即提交的材料 能够证明申请登记的权利即可,不可随意要求扩大 (申请材料目录公开,D16)。登簿内容按照权利事 项,能细则细;证书内容按照登记簿,能粗则粗。 ❖ 主体性:申请表和证书用于权利人,审批表和登记 簿用于登记机构,这也决定了申请书、登记簿和证 书等必须繁简不一、要求不同。
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刷服务 技术要求规范
3
内页纸张
定量
95g/m2±5g/m2;
厚度
115µm±10µm
满版黑水印特征
满版黑水印特征,水印图案文字为(不动产权证书BDCQZS),水印图文正反排列
两种荧光纤维防伪特征
(1)透明弯曲状正反纸面荧光变色防伪纤维:自然光下透光观察,纤维呈透明弯曲状;紫外灯下观察纤维呈弯曲状态,紫外灯在纸张正反照射下观察,同一根防伪纤维会产生“橙/蓝”变色效果
2
封二、封三纸张
定量
250 g/m2±5g/m2
厚度
300µm±15µm
开窗式安全线
安全线为荧光磁性镂空真空镀铝安全线,在紫外灯下观察可见镂空文字荧光颜色为黄绿色,可通过对应的磁性检测仪检验,镂空图文为(不动产权证书 BDCQZS),镂空图文正反排列
两种荧光纤维防伪特征
(1)弯曲状荧光光角变色防伪纤维:自然光下观察为无色,在紫外灯下观察纤维呈弯曲状,改变紫外灯的照射角度,同一根防伪纤维会产生“红/蓝”变色效果。
7
缩微文字
内页边框微缩文字,ZIRANZIYUANBU清晰可辩,封二、封三团花微缩文字,ZIRANZIYUANBU清晰可辩,字高≤0.30mm。
附表2:《不动产登记证明》检验项目
序号
检 验 项 目
技 术 要 求
1
纸张
定量
150±5 g/ m2;
厚度
175±10µm
满版白水印特征
满版白水印特征,水印图案文字为(不动产登记证明BDCDJZM) ,水印图文正反排列
(2)荧光多色点防伪纤维:自然光下观察为无色;紫外灯下观察纤维由六个荧光色点组成,色点颜色依次为“红/黄/黄/黄/黄/蓝”
国土资源部发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内容
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25号2015-03-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为加快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实国务院关于统一登记簿册的要求,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部制定了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决定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启用试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不动产登记簿证的使用(一)自2015年3月1日起,全面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
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包括《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和《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具体样式、内容及使用填写说明见附件。
(二)《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统一的登记簿样式自行制作使用。
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结合地方实际,针对不同的权利登记事项,对登记簿做相应调整,但不得随意减少登记簿的内容。
登记簿应当采用电子介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纸质介质。
采用电子介质的地区,应按照登记簿的样式,对现有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采用菜单式组合、固定电子表格等方式制作登记簿。
采用纸质介质的地区,应按照统一登记的模式,采用活页等方便增页和编订的方式制作登记簿。
(三)《不动产权证书》有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本。
单一版证书记载一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一种权利或者互相兼容的一组权利。
集成版证书记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
目前主要采用单一版证书。
《不动产登记证明》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
查封登记不颁发证书或证明。
(四)内蒙古、西藏、新疆等部分地方需要在《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上使用或者增加少数民族文字的,必须与统一的证书和证明样式、内容保持一致,报部备案后方可实施。
(五)各地可参照使用《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样式,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便民利民和方便管理出发,对登记申请审批表进行适当调整,自行印制使用。
不动产登记簿册证关键的内容介绍
(二)登记簿册证的制定原则
优势:土地房屋登记体系相对完整, 弱势:对林、农、海的登记了解不
有一批懂理论、会实践的登记人员 深;登记嵌入交易、审批管理环节,
队伍。
剥离登记与管理经验不多。
机会:国内有很好的基础,国外有 很好的借鉴;国务院重视,全面深 化改革、全面依法行政,改革环境 良好。
威胁:不动产和不动产权利体系错 综复杂,原有登记信息重叠交错, 内容标准不一,融合难度大。
截止目前, 全国280多个市、2000多
个县完成职责整合, 19个市、89个县区
启用了新版权利证书。 从土地到房、林, 从城市到农村, 从分散到统一, 蹄疾而 步稳!
目录
不动产登记簿册证的总体情况 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的主要内容 不动产登记簿的主要内容 不动产权利证书和登记证明的主要内容 不动产登记簿证填写示例 不动产登记簿册证的使用要求
一、登记簿册证的总体情况
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包括《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 记证明》和《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
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的样式以及证书、证明的印制标准由 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登记申请审批表为示范表格。
(一)如何认识登记簿册证的统一
统一登记簿册证,是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 度、落实国务院“四统一”的要求,也是落实《物 权法》、贯彻《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产物。
登记簿册证制定时面临的形势(swot)——从分散走向统一
(二)登记簿册证的制定原则
专家观点(张双根)
“在登记制度实质性统一的各项要素中,登记簿册是不 动产登记得以操作的载体,是不动产登记制度赖以存在的基 础,因此,登记簿册的统一至关重要。而如何形成统一的登 记簿册制度,在其外部,需回答应设置哪些种类的登记簿册, 以及各登记簿册彼此间的关系;在其内部,登记簿册之名称、 各登记栏目及其名称、各登记栏目内可登记的权利与事项、 各登记栏目以及各登记事项间的关系等,这些登记簿册构成 要素应如何协调统一。”
单一版不动产权证书样式及使用填写说明-国土资源部
附件2单一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对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登记的本证所列不动产权利,经审查核实,准予登记,颁发此证。
登记机构(章)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编号NO. D00000000000()不动产权第号附记附图页单一版不动产权证书使用和填写说明一、使用说明单一版不动产权证书可以记载一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一种权利或者互相兼容的一组权利。
如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等,可以在单一版证书记载。
不动产登记完成后,登记机构应当根据登记簿记载的内容,填写不动产权证书。
登记簿记载的内容发生变化涉及证书的,不动产权利人在申请登记时应当交回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机构重新核发证书。
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注销的,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交回证书,或者由登记机构公告废止。
二、填写说明(一)二维码登记机构可以在证书上生成二维码,储存不动产登记信息。
二维码由登记机构按照规定自行打印。
(二)登记机构(章)及时间盖登记机构的不动产登记专用章。
登记机构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如:××县人民政府确定由该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则该县国土资源局为不动产登记机构,证书加盖“××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
填写登簿的时间,格式为××××年××月××日,如2015年03月01日。
(三)编号即印制证书的流水号,采用字母与数字的组合。
字母“D”表示单一版证书。
数字一般为11位。
数字前2位为省份代码,北京11、天津12、河北13、山西14、内蒙古15、辽宁21、吉林22、黑龙江23、上海31、江苏32、浙江33、安徽34、福建35、江西36、山东37、河南41、湖北42、湖南43、广东44、广西45、海南46、重庆50、四川51、贵州52、云南53、西藏54、陕西61、甘肃62、青海63、宁夏64、新疆65。
不动产登记簿证填写规范及案例解读
引言
为加快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实国务院关 于统一登记簿册的要求,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有 关规定,部制定了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决定从 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启用试行。
目录
1
不动登记簿及使用填写说明
2
单一版不动产权证书及使用填写说明
3
不动产权证书内业填写释义
2.3 单一版不动产权证书填写说明
权利性质
国有土地填写划拨、出让、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租赁、授权经营等;集体土地填写家 庭承包、其他方式承包、批准拨用、入股、联营等。土地所有权不填写。房屋按照商品房、房改房、 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自建房等房屋性质填写。构筑物按照构筑物类型填写。森林、林木按照 林种填写。海域、海岛填写审批、出让等。
4.3 不产权登记证明填写说明
二维码、登记机构(章)及时间
登记机构可以在证明上生成二维码,储存不动产登记信息。二维码由登记机构按照规定自行打 印。
盖登记机构的不动产登记专用章。登记机构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负责不动产登记 工作的部门,如:××县人民政府确定由该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则该县国土资源局 为不动产登记机构,证明加盖“××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
2.3 单一版不动产权证书填写说明
二维码、登记机构(章)及时间
登记机构可以在证书上生成二维码,储存不动产登记信息。二维码由登记机构按照规定自行打 印。
盖登记机构的不动产登记专用章。登记机构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负责不动产登记 工作的部门,如:××县人民政府确定由该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则该县国土资源局 为不动产登记机构,证书加盖“××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
单一版不动产权证书样式及使用填写说明
附件2单一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对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登记的本证所列不动产权利,经审查核实,准予登记,颁发此证。
登记机构(章)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编号NO. D00000000000( )不动产权第号附图页单一版不动产权证书使用和填写说明一、使用说明单一版不动产权证书可以记载一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一种权利或者互相兼容的一组权利。
如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等,可以在单一版证书记载。
不动产登记完成后,登记机构应当根据登记簿记载的内容,填写不动产权证书。
登记簿记载的内容发生变化涉及证书的,不动产权利人在申请登记时应当交回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机构重新核发证书。
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注销的,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交回证书,或者由登记机构公告废止。
二、填写说明(一)二维码登记机构可以在证书上生成二维码,储存不动产登记信息。
二维码由登记机构按照规定自行打印。
(二)登记机构(章)及时间盖登记机构的不动产登记专用章。
登记机构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如:XX县人民政府确定由该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则该县国土资源局为不动产登记机构,证书加盖“XX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
填写登簿的时间,格式为XXXX年XX月乂乂日,如2015年03月01日。
(三)编号即印制证书的流水号,采用字母与数字的组合。
字母①”表示单一版证书。
数字一般为11位。
数字前2位为省份代码,北京11、天津12、河北13、山西14、内蒙古15、辽宁21、吉林22、黑龙江23、上海31、江苏32、浙江33、安徽34、福建35、江西36、山东37、河南41、湖北42、湖南43、广东44、广西45、海南46、重庆50、四川51、贵州52、云南53、西藏54、陕西61、甘肃62、青海63、宁夏64、新疆65。
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证的关系是什么
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证的关系是什么不动产也能够登记了,⽽之前下发的房产证是不是⼀定要换新证?店铺⼩编告诉您不⽤特意更换新证,当进⾏房产、⼟地等产权交易时候,产权变更后⼀律核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那么房产证与不动产权证书有什么不同?不动产能登记,房产证⼀定要换新证吗不⽤。
不动产登记机构坚持“不变不换”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作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房产证与不动产权证有何不同?根据国⼟资源部官⽅微博介绍,新的“不动产权证”和现在居民⼿握的“房产证”有差异。
房产证的内页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途、房屋状况和⼟地状况。
不动产权证的封⾯为红⾊,证书的全称为《中华⼈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除了权利⼈、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期限等内容。
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证的关系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管理,并永久保存。
不动产权证书则向申请⼈发放,是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进⾏房屋交易需以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对不动产登记簿进⾏记载、保存和重建,不得随意更改。
有证据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确实存在错误的,应当依法进⾏更正登记。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积、⽤途等⾃然状况;(⼆)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的事项;(四)其他相关事项。
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按照不动产登记簿缮写,在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专⽤章后⽣效。
不动产登记的⼀般程序依申请的不动产登记应当按下列程序进⾏: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应当依据法律、⾏政法规规定向申请⼈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和证明的真伪辨别
不动产权证书和证明的真伪辨别作者:黄曦来源:《南方国土资源》 2017年第11期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2 年有余,广西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陆续发现伪造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为辨别真伪,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简单介绍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防伪特征、辨别方法。
证书及证明防伪特征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采用了镂空开窗安全线、水印、微缩文字等多项防伪技术及工艺。
(一)纸张材质证书的封面及封底是由亚光磨砂涂塑纸、红色衬纸、白衬纸、铜版纸、权证专用纸等压制而成,表面硬实有纹理,颜色为深红色,纹理清晰醒目,摸起来有凹凸感;封面印有金色的国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字样,字体为宋体,国徽图案中稻穗、华表、齿轮等细节印刷清晰;装订线压覆在封面内不外露。
批次较早的证书封面及封底由七层不同的材质压制而成,厚约3.5mm,批次较晚的证书仅有五层,相对较薄。
证书内页及证明纸张是采取特殊工艺制作的权证专用纸,纸张光洁,挺实。
证明的封面印有红色国徽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字样,字体为宋体,印刷细节清晰可见。
(二)满版黑或白水印证书内页和证明的纸张中分别压制有满版“不动产权证书BDCQZS”和“不动产登记证明BDCQDJZM”字样的水印,与纸面底纹文字的字体一致,均为黑体,可通过透视法、侧视法识别。
将证书内页及证明迎光采用透视法观察,可见证书水印为黑色,证明水印为白色,将其与底纹所使用的字体进行对比,可作为参照。
或者翻转证书内页及证明,使其与视线形成一定角度,采用侧视法观察,可看到底纹印制在水印之上,底纹与水印之间的压覆关系是判断水印真伪的关键。
(三)彩虹印刷及浮雕底纹证书内页及证明,均采用彩虹印刷技术及浮雕版纹技术印制网状底纹,证书和证明的底纹图案中,分别印有五颗五角星半环绕“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字样的浮雕图案,每个字体大小约8mm,共八排。
网状底纹呈橙色向浅绿色渐变,颜色过渡柔和,没有明显的界限,属彩虹印刷技术。
单一版不动产权证书样式及使用填写说明
附件2单一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对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登记的本证所列不动产权利,经审查核实,准予登记,颁发此证。
登记机构(章)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编号NO. D00000000000()不动产权第号附记附图页单一版不动产权证书使用和填写说明一、使用说明单一版不动产权证书可以记载一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一种权利或者互相兼容的一组权利。
如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等,可以在单一版证书记载。
不动产登记完成后,登记机构应当根据登记簿记载的内容,填写不动产权证书。
登记簿记载的内容发生变化涉及证书的,不动产权利人在申请登记时应当交回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机构重新核发证书。
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注销的,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交回证书,或者由登记机构公告废止。
二、填写说明(一)二维码登记机构可以在证书上生成二维码,储存不动产登记信息。
二维码由登记机构按照规定自行打印。
(二)登记机构(章)及时间盖登记机构的不动产登记专用章。
登记机构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如:××县人民政府确定由该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则该县国土资源局为不动产登记机构,证书加盖“××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
填写登簿的时间,格式为××××年××月××日,如2015年03月01日。
(三)编号即印制证书的流水号,采用字母与数字的组合。
字母“D”表示单一版证书。
数字一般为11位。
数字前2位为省份代码,北京11、天津12、河北13、山西14、内蒙古15、辽宁21、吉林22、黑龙江23、上海31、江苏32、浙江33、安徽34、福建35、江西36、山东37、河南41、湖北42、湖南43、广东44、广西45、海南46、重庆50、四川51、贵州52、云南53、西藏54、陕西61、甘肃62、青海63、宁夏64、新疆65。
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2.15•【文号】国土资发〔2015〕25号•【施行日期】2015.02.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为加快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实国务院关于统一登记簿册的要求,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部制定了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决定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启用试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不动产登记簿证的使用(一)自2015年3月1日起,全面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
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包括《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和《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具体样式、内容及使用填写说明见附件。
(二)《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统一的登记簿样式自行制作使用。
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结合地方实际,针对不同的权利登记事项,对登记簿做相应调整,但不得随意减少登记簿的内容。
登记簿应当采用电子介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纸质介质。
采用电子介质的地区,应按照登记簿的样式,对现有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采用菜单式组合、固定电子表格等方式制作登记簿。
采用纸质介质的地区,应按照统一登记的模式,采用活页等方便增页和编订的方式制作登记簿。
(三)《不动产权证书》有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本。
单一版证书记载一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一种权利或者互相兼容的一组权利。
集成版证书记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
目前主要采用单一版证书。
《不动产登记证明》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
青岛市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
附件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目录总则 (5)1 一般规定 (5)1.1 总体要求 (5)1.2 登记原则 (5)1.3 不动产单元 (6)1.4 不动产权籍调查 (7)1.5 不动产登记簿 (7)1.6 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7)1.7 登记的一般程序 (8)1.8 登记申请材料的一般要求 (9)1.9 代理 (12)1.10 其他 (12)2 申请 (14)3 受理 (15)3.1 查验登记范围 (15)3.2 查验申请主体 (15)3.3 查验书面申请材料 (15)3.4 询问 (16)3.5 受理结果 (16)4 审核 (17)4.1 适用 (17)4.2 书面材料审核 (17)4.3 查阅不动产登记簿 (17)4.4 查阅登记原始资料 (18)4.5 实地查看 (18)4.6 调查 (18)4.7 公告 (18)4.8 审核结果 (19)5 登簿 (19)6 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19)分则 (20)7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20)7.1 首次登记 (20)7.2 变更登记 (21)7.3 转移登记 (22)8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23)8.1 首次登记 (23)8.2 变更登记 (24)8.3 转移登记 (25)8.4 注销登记 (26)9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27)9.1 首次登记 (27)9.2 变更登记 (28)9.3 转移登记 (30)9.4 注销登记 (31)10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32)10.1 首次登记 (32)10.2 变更登记 (33)10.3 转移登记 (34)10.4 注销登记 (35)11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36)11.1 首次登记 (36)11.2 变更登记 (37)11.3 转移登记 (38)11.4 注销登记 (39)12 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40)12.1 首次登记 (40)12.2 变更登记 (41)12.3 转移登记 (42)12.4 注销登记 (43)13 地役权登记 (44)13.1 首次登记 (44)13.2 变更登记 (45)13.3 转移登记 (46)13.4 注销登记 (46)14 抵押权登记 (47)14.1 首次登记 (47)14.2 变更登记 (49)14.3 转移登记 (50)14.4 注销登记 (51)15 预告登记 (51)15.1 预告登记的设立 (51)15.2 预告登记的变更 (52)15.3 预告登记的转移 (53)15.4 预告登记的注销 (54)16 更正登记 (54)16.1 依申请更正登记 (54)16.2 依职权更正登记 (55)17.1 异议登记 (56)17.2 注销异议登记 (56)18 查封登记 (57)18.1 查封登记 (57)18.2 嘱托查封主体 (57)18.3 注销查封登记 (58)19 登记资料管理 (58)19.1 一般规定 (58)19.2 纸质资料管理 (59)19.3 电子资料管理 (61)20 登记资料查询 (62)20.1 查询主体 (62)20.2 申请材料 (63)20.3 查询条件 (63)20.4 出具查询结果 (63)20.5 办理时限 (63)附录A (64)A.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64)A.2 通知书、告知书 (68)A.2.1 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 (68)A.2.2 不动产登记不予受理告知书 (69)A.2.3 不动产登记补充材料通知书 (70)A.2.4 不动产登记补充材料接收凭证 (71)A.2.5 不予登记告知书 (72)A.2.6 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退回通知书 (73)A.2.7 不动产更正登记通知书 (74)A.3 公告文书 (75)A.3.1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75)A.3.2 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76)A.3.3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77)A.3.4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78)A.4 不动产实地查看记录表 (79)A.5 询问记录 (80)A.6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文书 (81)A.6.1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 (81)A.6.2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受理凭证 (82)A.6.3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予受理告知书 (83)A.6.4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84)A.7 授权委托书 (85)A.8 承诺书 (86)A.9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 (87)总则1 一般规定1.1 总体要求1.1.1 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简称《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制定本规范。
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什么资料(精选10篇)
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什么资料不动产登记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将不动产权利、限制情况、地籍、面积等信息进行载入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簿册的行为。
不动产登记是保护私有财产权益、规范不动产交易的有效手段。
而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资料。
首先,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证明书》。
这是不动产交易的凭证,是唯一证明不动产权益的法律文件,必须具备房屋的权属证明。
其次,还需要提供权属证明的影印件。
权属证明是指房产证、土地证、宅基地证、林权证等可以证明产权的相关证件。
影印件需在有资格的部门进行公证并获得公正证书,然后再进行提供。
除此之外,还需要提供房屋平面图和立面图、用途证明、面积证明等资料。
平面图是指房屋建筑物的平面结构图,包含房屋内部各个房间的面积、位置和布局图。
立面图是指房屋建筑物的立体结构图,包括建筑物的高度、地面高度、墙厚度等相关信息。
用途证明是指用于证明房屋所用用途的证明材料,例如,住宅用途的房屋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明。
面积证明是指证明房屋面积的相关文件、测量报告或图纸等。
最后,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产权转移人的身份证明、旧产权证的影印件、房屋可交易证明等。
产权转移人的身份证明可以是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身份的有效文件。
旧产权证的影印件是前任产权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用于证明产权转移前的房屋有权属证明。
房屋可交易证明是证明该房屋可以售卖的证明材料。
总结起来,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供的资料包含《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证明书》、权属证明的影印件、房屋平面图和立面图、用途证明、面积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提供齐全、准确的材料可以有效的避免因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导致的产权纠纷,有利于保障自己的不动产权益。
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什么资料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房产交易日渐增多。
而房产交易的基础便是不动产登记。
那么,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哪些资料呢?下面将为大家做出详细的解答。
不动产权利证书管理及使用
不动产权利证书管理及使用
一、不动产权利证书管理及使用
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由国土资源部统一制定样式、统一监制、统一编号规则。
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印制、发行、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一证一号,更换证书和证明应当更换号码。
有条件的地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采用印制二维码等防伪手段。
我市的不动产权利证书证明使用是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配发到市本级及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各县的不动产权利证书证明自行订购。
二、订购流程
1、向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不动产权利证书证明申请表》
2、省不动产登记中心下达《不动产权利证书证明订购申请受理回执》,并注明不动产权利证书证明起、止号码、印刷单位。
3、由印刷单位发送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权证书是什么-不动产权证书解读
不动产权证书是什么|不动产权证书解读不动产权证是什么?你是不是也有很多疑惑呢?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不动产权证是什么,快来看看吧!更多不动产权证相关内容请关注实用资料栏目!根据《物权法》,“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我国目前全面启用的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包括《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
其中,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管理,并永久保存;不动产权证书则向申请人发放。
进行房屋交易需以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权证书内页照片)过去,我国的土地和房屋由不同的部门登记发证,买个房子,不仅要到房产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还要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而现在这俩证要合二为一,成为不动产权证了。
那合并以后,我的老房本还有效吗?当然!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只要不动权变了、或是你买了新房子,那么就得重新登记了。
那这不动产权证书和过去的“房本”相比,有什么不同呢?首先,不动产权证的内容更详细了。
据媒体报道,房本的内页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不动产权证的封面为红色,证书的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里面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这不动产单元号非常重要,它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的信息。
(担心楼市调控离婚买房人挤爆上海民政局)其次,过去的房本规避了房屋的使用年限和房屋价格,而“不动产证”则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
不过,根据国土资源部官方微博介绍,这“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权。
而且,房屋所有权本身也不存在什么期限的问题。
此外,据央视财经报道,《不动产权证书》包括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本,集成版用于记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工作制度
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工作制度一、不动产登记中心岗位职责为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受理岗、审核岗、缮证岗、发证岗岗位职责。
一、受理岗工作职责:依法查验申请主体、申请材料,询问登记事项、录入相关信息、出具受理结果。
(一)查验登记范围申请登记的不动产坐落应属于新源不动产登记的管辖范围;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应属于《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不动产权利;申请登记的类型应属于《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登记类型。
(二)查验申请主体1、对申请事项由双方共同申请还是可以单方申请进行查验,对申请事项由全体共有人申请还是可以由部分共有人申请进行查验,留存当事人到场申请的照片。
2、查验身份证明申请人与其提交的身份证明指向的主体应一致:(1)通过身份证识别器查验身份证的真实性;(2)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其他身份证明类型的合法性;(3)非自然人申请材料上的名称、印章应与身份证明材料上的名称、印章一致。
3、查验申请材料形式(1)应当查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规格;(2)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登记,其授权委托书未经公证的,应当按下列要求进行见证并留存见证过程的照片:1)授权委托书的内容明确,本登记事项在其委托范围内;2)按登记规范的要求核验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明;3)由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4)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见证。
(三)查验书面申请材料1、查验申请材料齐全应当查验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相互之间是否一致;不齐全或不一致的,应当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交材料。
2、查验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1)查验申请人的其他申请材料规格是否符合登记规范的要求;有关材料是否由有权部门出具,是否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签字和盖章是否符合规定。
(2)收件材料留存复印件的,受理比对后,签字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
(3)应当查验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是否真实、有效。
对提交伪造、变造、无效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依法予以收缴。
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管理制度
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管理制度嘿,朋友!咱们来聊聊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管理制度这回事儿。
您知道吗,这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就好比是咱们房子和土地的“身份证”!有了它们,咱们的不动产才有了明确的归属,心里那叫一个踏实。
先说这不动产权证书,那可是相当重要。
它详细记录了您所拥有的不动产的各种信息,像位置、面积、用途等等。
您想想,如果没有这证书,就好比您养了一只心爱的宠物,却没办法证明它是您的,心里得多没底呀!而不动产登记证明呢,也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比如说您去抵押贷款,银行就得看看这证明,才敢放心把钱借给您。
那这管理制度又是怎么一回事呢?其实啊,它就像是一个严格的“管家”,保证这些证书和证明的准确性、合法性和安全性。
管理制度规定了谁能办理这些证书和证明,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这就像是去参加一场重要的考试,有明确的规则和要求,您得按规矩来,才能顺利通过。
而且啊,这管理制度还会对证书和证明的保管、使用进行规范。
要是保管不好,丢了或者弄坏了,那麻烦可就大啦!这就好像您把家里的贵重物品随意乱丢,万一找不到了,得多着急呀!另外,对于那些弄虚作假、试图钻空子的行为,管理制度可是绝不手软的。
这就好比法律这个“警察”,时刻盯着,不让坏人有可乘之机。
您说,要是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这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就乱套了吗?到时候,房产纠纷、土地纠纷可能会像洪水一样泛滥,咱们的生活不就乱了套?所以啊,咱们得重视这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管理制度。
认真遵守规定,按照流程办事,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这样,咱们的不动产才能稳稳地属于咱们,咱们才能过上安心、踏实的日子!总之,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管理制度可不是闹着玩的,它关系着咱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咱们可不能马虎!。
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具体都指什么
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具体都指什么房⼦是最典型的不动产,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也已经实⾏近两年的时间了,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具体都指什么?关于这个问题,店铺⼩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中为您解答。
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具体都指什么不动产登记簿是不动产统⼀登记的核⼼依据,由登记机构持有。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积、⽤途等⾃然状况;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以及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的事项等。
不动产权证书是权利⼈不动产权的权证,由权利⼈持有。
有单⼀版和集成版两个版本,证书中记载登记簿的主要信息。
单⼀版证书记载⼀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
集成版证书记载同⼀权利⼈在同⼀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
⽬前主要采⽤单⼀版证书。
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他项权证,⽤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由登记机构持有。
⽐如,权利⼈在申请银⾏贷款时,可以申请登记机构向银⾏出具该证明⽂件,⽅便权利⼈贷款。
若权利⼈产权有查封登记,则不颁发证书或证明。
不动产登记簿是指⽤于记载不动产现状以及与该不动产相关的权利关系的簿册。
不动产登记簿实质上是国家建⽴的档案簿册,具有公开性。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于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
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作为某⼈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据,当事⼈⼈间发⽣权属争议时,⼀般情形下可以依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来解决纷争,确认权利。
不动产登记簿实质上是国家建⽴的档案簿册,具有公开性。
相关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条例》第⼋条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登记。
不动产单元具有唯⼀编码。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统⼀的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积、⽤途等⾃然状况;(⼆)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的事项;(四)其他相关事项。
单一版不动产权证书样式及使用填写说明-国土资源部
附件2单一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对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登记的本证所列不动产权利,经审查核实,准予登记,颁发此证。
登记机构(章)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编号NO. D00000000000()不动产权第号附记附图页单一版不动产权证书使用和填写说明一、使用说明单一版不动产权证书可以记载一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一种权利或者互相兼容的一组权利。
如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等,可以在单一版证书记载。
不动产登记完成后,登记机构应当根据登记簿记载的内容,填写不动产权证书。
登记簿记载的内容发生变化涉及证书的,不动产权利人在申请登记时应当交回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机构重新核发证书。
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注销的,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交回证书,或者由登记机构公告废止。
二、填写说明(一)二维码登记机构可以在证书上生成二维码,储存不动产登记信息。
二维码由登记机构按照规定自行打印。
(二)登记机构(章)及时间盖登记机构的不动产登记专用章。
登记机构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如:××县人民政府确定由该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则该县国土资源局为不动产登记机构,证书加盖“××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
填写登簿的时间,格式为××××年××月××日,如2015年03月01日。
(三)编号即印制证书的流水号,采用字母与数字的组合。
字母“D”表示单一版证书。
数字一般为11位。
数字前2位为省份代码,北京11、天津12、河北13、山西14、内蒙古15、辽宁21、吉林22、黑龙江23、上海31、江苏32、浙江33、安徽34、福建35、江西36、山东37、河南41、湖北42、湖南43、广东44、广西45、海南46、重庆50、四川51、贵州52、云南53、西藏54、陕西61、甘肃62、青海63、宁夏64、新疆65。
单一版不动产权证书样式及使用填写说明
单一版不动产权证书样式及使用填写说明
单一版不动产权证书样式及使用填写说明如下:
一、样式
单一版不动产权证书样式通常包括以下部分:
1. 封面:包括证书名称、不动产单元号、证书编号等信息。
2. 正本:用于记载不动产权益状况,包括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权利类型、用途、面积、使用期限等。
3. 附记:用于记载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权利限制、备注等。
4. 附图:包括宗地图和房屋平面图,用于标明不动产的地理位置和四至界限。
5. 附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土地出让合同、房产证等。
二、使用填写说明
1. 使用单一版不动产权证书前,应确保已经完成不动产登记手续,并获得登记机构的确认。
2. 在填写不动产权证书时,应按照证书的填写要求,使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3. 填写不动产权证书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准确填写权利人的姓名或名称,以及不动产权益状况等信息。
4. 若不动产权益状况发生变化,应及时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并在不动产权证书上作出相应的记载。
5. 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登记机构申请补发或换发证书。
6. 不动产权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或转让。
若因保管不善导致证书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登记机构申请补发或换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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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包、山东省不动产权证书(单一版)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的资质要求:(1)具有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其他印刷品印刷”);(2)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防伪票证)(3)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甲级(涉密防伪票据、证书类)
二、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不动产权证书(单一版)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刷服务公开招标采购,服务期限1年,预估不动产权证书(单一版)印刷数量300万本、不动产登记证明280万张,具体印刷数量以山东省内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实际需求为准。
二、技术要求
三、服务要求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成立专门的服务团队(包括技术人员)。
2、质保期1年。
投标文件提供印刷产品运输、配送、交货、售后服务方案。
3、产品包装按照《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印制标准》中的包装技术标准执行。
四、其他要求
(一)《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印制标准》和样本的领取、退回
1、投标人凭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保密承诺书(见
附件2),于2015年11 月17日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到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本项目的《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印制标准》和《不动产权证书》(单一版)、《不动产登记证明》样本各一份。
2、投标人须做好《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印制标准》和样本保密工作,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泄密或触犯相关的法律条款,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概不承担相应责任。
3、投标人须在递交样品的同时,将所领取的样本退回至采购中心。
未在规定时间退回样本,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投标样品要求
1、样品制作
投标人需按照领取的《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印制标准》制作投标样品。
领取的样本仅供参考,如领取的样本指标与《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印制标准》不一致的,以《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印制标准》为准。
2、投标样品递交数量、检测费用
投标人须递交投标样品:(1)不动产权证书(单一版)10本,(2)不动产登记证明20张(其中,带色标的5张,不带色标的15张)。
包装纸统一用灰色防水牛皮纸,不得签字或盖章,样品和包装上不得有投标人的任何信息、不得做任何标记,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样品检测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的同时,请携带现金2910元检测费至投标样品交付地点,开标当天在开标现场领取检测机构开具的发票。
3、样品递交时间、地点
样品递交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样品递交地点: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二楼洽谈室(二)会议室。
未在规定时间递交样品或递交样品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样品由采购中心统一送国家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测。
5、投标样品检测项目及要求见附件1。
6、各投标人递交样品的材料、技术要求与批量生产的要求相同。
7、投标样品不予退回。
附件1:投标样品检测项目及要求
(一)《不动产权证书》(单一版)
(二)《不动产登记证明》
附件2:
保密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有关保密规定,投标人承诺依法承担“山东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DGP2015-494)的保密责任。
为做好本项目的保密工作,确保项目的保密安全,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政策规定,保证不泄露本项目的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
二、所领取的《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印制标准》、样本等资料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全部退回采购中心。
若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整归还(不得破损或缺页),自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严格对制作的文件(包括电子文档)进行保密管理,在计算机设备上删除相关内容。
不将涉密的招标文件、评审有关内容和项目内容等情况对外泄露。
四、不将任何与该项目有关的内容以文字、言论等形式通过媒体或其他途径向外传播。
五、如造成泄密,愿意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注:以上加“_________”部分为★条款内容,如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采用下列形式之一: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电汇。
投标保证金为电汇形式的,汇款单上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若交款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投标人须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退款时,款项退至投标人帐户。
收款单位: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市高新支行黄金时代分理处银行帐号:37001618819059099999
大额联行号:10545100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