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资料组卷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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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发电厂XX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
1.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整理规范》(DA/T28-2002)
2.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
3. 《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
4. 《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国家电力公司总文档[2002]29号)
5.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
6.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1821-2002)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工程档案的管理。
三.项目文件的整理
1. 整理原则
遵循火电建设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案卷内项目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案卷整齐美观,便于保管和利用。
2. 整理方法
2.1. 项目前期(800)、设计基础材料(801)、工程管理性(803)、竣工验收
(807)、生产
准备及试运(808)。
2.1.1. 按“问题—时间”法分类。
2.1.2. 项目前期文件:按项目建议书批复、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环境预测及调查报
告、
设计任务书及计划任务书;按文件形成日期排列。
2.1.
3. 设计基础材料文件:按地质材料、地形材料、水文气象地震材料、水质及水源材料排序;按文件形成日期排列。
2.1.4. 工程管理性文件:按征租地文件、与参建单位的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环卫、消防、工业安全协议文件、工程费用及物资管理文件、与参建单位的往来文件、工程会议文件、工程监理及质量监督、工程统计报表排序号;按文件形成日期排列。
2.1.5. 竣工验收文件:按竣工验收文件、工程遗留问题、竣工验收决议及交接证书、工程决算排序;按文件形成日期排列。
2.1.6. 生产准备及试运文件:按启动试运文件、操作堆积及事故处理规程、试运行记录、生产准备及人员培训、其它排序;按文件形成日期排列。
2.2. 设计文件(802)
2.2.1. 按“设计种类—专业—机组”法分类。
2.2.2. 设计种类:按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排序;专业:按燃料、锅炉、汽机、电气、热控、化学、水工、土建及其他排序;机组:按公用部分、#7机、#8机排序。
2.3. 项目竣工图、项目设备文件
2.3.1. 按“机组—专业”法分类。
2.3.2. 机组:公用部分、#7机、#8机排序;专业:按燃料、锅炉、汽机、电气、热控、化学、水工、土建及其他排序。
2.4. 项目土建施工文件(804)
2.4.1. 按“系统—机组—单位工程”法分类。
2.4.2. 单位工程;按项目建设单位编制的单位工程编号的先后顺序排列。
2.4.
3. 原材料证书、设计变更及工程联系单、观测记录分别单独组卷。
2.5. 项目施工安装文件(805)
2.5.1. 按“设备—机组—单位工程”法分类。
2.5.2. 焊接记录文件按焊接工程的类别分别组织案卷。
2.5.
3. 试验报告文件、材料出厂证书、设计变更与工程变更及材料代用单分别单独组卷。
2.5.4. 安装与验收记录及质量评定、交接试验记录与仪表调校记录、调试方案与报告分别单独组织案卷。
2.6. 设计变更单应由项目设计单位在工程完工后,编制“设计变更单总清册”,并分专业组织完整的、编号连续(若有断号,必须加以文字说明)的“设计变更单”案卷。
2.7. 工程联系单由各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案卷。
3. 案卷整理单位
3.1. 项目文件通常以“卷”为整理单位,即一个卷盒文件为一个案卷。
3.2. 项目文件原则上按单位工程组卷,依其排列顺序,一个单位工程可组1~N卷。
3.3. 组卷要针对“单位工程”形成文件材料数量定夺案卷的组合,为了保管及利用方便,组合的案卷厚度应适宜。
4. 案卷内项目施工、调试文件的排列
4.1. 管理与技术文件、质量评定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记录等施工文件组卷顺序。(参见附件1)
4.2. 原材料证书按品种、日期排列。
4.3. 设计变更及变更设计申请单、工程联系单按文件编号排列。
4.4. 观测记录按单位工程、文件日期排列。
4.5. 试验报告文件按单位工程试验报告编号排列。
4.6. 安装记录、试验记录、质量评定:按安装记录、试验记录、四级验评划分表、单位工程质量验评、分部工程质量验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排列。
四.项目文件的案卷编目
1. 编目要求
1.1. 应正确反映案卷系统整理成果,揭示出案卷内项目文件的内容,便于查找利用。
1.2. 应固定案卷内项目文件的排列顺序和位置,便于维护和监督项目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1.3. 文字、符号必须标准、规范、简明。
1.4. 外文资料应将题名、卷内章节目录译成中文;经翻译人、审核人签署的译文稿与原文一并归档。
2. 卷内项目文件页号的编写
2.1. 卷内文件均以有效内容的页面为一页编写页号。
2.2. 页号采用1~3位数,每一个案卷的页号均从“1”开始依次逐页标注;各案卷间不连续编页号。
2.3. 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文件,不必重新编写页号。
2.4. 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图纸的页号编写在标题栏外右下方。
2.5. 内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不编页号。
3. 填写卷内目录
3.1. 卷内目录应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3.2. 序号:应从阿拉伯数字1起依次标注卷内文件排列顺序,一个文件一个号。
3.3. 文件编号:填写文件文号、图纸的图号、施工记录或报告等的编号,或设备、项目代号。
3.4. 责任者:填写文件形成部门或第一责任者。
3.5. 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全称。文件没有题名应由立卷人根据文件内容拟写题名。
3.6. 日期;填写文件形成时间,—年月日。
3.7. 页号:以“卷”为单位:填写每份文件首页上标的页号,最后一件填写首尾页号;以“件”为单位:则填写一件项目文件的总页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