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运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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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运营补贴

补贴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

补贴标准:2020年2月至4月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给予最长3个月的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租金总额的30%,最高50万元。中小企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补贴期限:最长3个月

补贴方式:申报单位通过山东创业服务云平台网自行申报,所在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初审上报,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审核、公示、拨付。

申请条件:2020年2月至4月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

申请材料:

1.《省级平台运营补贴申请表》;

2.《省级平台运营补贴明细表》;

3.针对疫情防控实行的减免房租政策措施文件;此外,现收房租的省级平台提供前2个月(2019年12月、2020年1月,下同)和减免当期房租收取证明(发票复印件)、房租减免协议或确认书(加盖公章);预收房租的省级平台提供房租收取证明(发票复印件)、退费证明(财务报表或银行流水)、房租减免协议或确认书(加盖公章)。

4.享受房租减免中小微企业入驻时签订的租赁合同或相关协议、

营业执照(其中,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注册地址须与省级平台地址一致)、前2个月《纳税申报表》或《完税证明》。

经办机构: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指导处

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登陆“山东创业服务云平台”提交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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