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最新版)
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范文(3篇)
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范围1.1 目的为了保障煤矿生产中使用的火工品安全、合理、有效地管理和使用,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所有火工品(包括炸药、雷管、引线等),适用于煤矿的各个部门、班组和工作人员。
二、责任与权限2.1 煤矿负责人对煤矿火工品的管理负总责,要求严格执行本制度,保障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2.2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火工品的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开展火工品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监督检查火工品的管理执行情况。
2.3 班组负责人负责本班组内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保证火工品不被泄露、损坏、滋漏和失窃。
三、安全管理措施3.1 采购管理3.1.1 采购前,在煤矿负责人的批准下,进行严格的火工品采购申请和审批程序。
3.1.2 采购要求必须从正规厂家购买,购买合格的火工品,不得购买过期或已损坏的火工品。
3.1.3 采购时要填写采购台账,记录采购数量、规格、厂家和购买人员等相关信息,并妥善保管相关采购凭证。
3.2 入库管理3.2.1 火工品入库前,要进行验收,确保所入库火工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与采购台账一致。
3.2.2 入库时要按规定的数量、规格进行分类、编号并进行记录,便于管理、使用和追溯。
3.2.3 入库的火工品要妥善保管,保持干燥、通风、不与易燃物品接触,严禁随意堆放。
3.3 使用管理3.3.1 火工品的使用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操作流程,且必须取得相应的使用批准文件。
3.3.2 使用火工品前,要进行检查,确保火工品没有过期、损坏和异常情况。
3.3.3 使用火工品时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或超范围使用。
3.4 盘点与报废管理3.4.1 定期对库存火工品进行盘点,核对库存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并填写盘点记录。
3.4.2 发现过期、损坏或其他不合格的火工品要立即报废,并进行记录和销毁处理。
3.4.3 报废的火工品要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销毁过程要做好安全防护,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
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一、绪论火工品是指能产生化学反应产生大量热能、光能、压力等能量并引起爆炸的物品。
由于火工品的特殊性,其管理至关重要。
本制度旨在确保火工品的安全运输、储存、使用以及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火工品管理(一)火工品存放1.火工品应按照规定的安全标准存放于专门的仓库或指定场所,禁止存放于住宅区及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
2.火工品仓库应具备防火、防爆、防雷、防湿等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
3.火工品仓库应严格按照品种、数量、等级进行分类存放,防止混放发生事故。
(二)火工品运输1.火工品运输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确保运输过程中的人员和货物安全。
2.火工品运输车辆应符合相应的规定,装载和卸载过程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严禁超载和超速行驶。
(三)火工品使用1.火工品的使用应遵循安全操作规程,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操作,严禁未经许可擅自使用。
2.使用火工品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验,确保其符合要求,并配备相应的防护设备。
三、放炮管理(一)放炮前准备1.放炮活动应进行审批,申请人应提供相关的安全计划和措施,确保活动的安全进行。
2.放炮场地应选择在开阔无障碍、远离居民区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区域,并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识。
(二)放炮操作1.参与放炮操作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且持有相应的操作许可证。
2.放炮操作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进行,并且在现场设置专人负责监督,确保操作的安全。
(三)事故应急处理1.放炮活动应设立应急救援小组和现场医疗救援服务,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保障人员的安全。
2.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应急救援,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四、制度执行与监督(一)职责分工1.相关部门应制定具体的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的工作职责,明确各个部门的责任和义务。
2.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确保工作的高效运行。
(二)日常监督与检查1.相关部门应定期对火工品存放、运输、使用及放炮活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火工品及爆破管理规定
火工品及爆破管理规定火工品及爆破管理规定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页火工品及爆破管理规定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火工品及爆破管理规定》,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为认真仔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火工品及爆破管理规定与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规定,结合我本单位在火工品及爆破管理实际情况,拟定以下火工品及爆破管理制度。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一)安排领导与岗位责任1、为加强我矿火工品及爆破管理工作的安排领导,矿成立火工品及爆破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主管领导由主管安全的副矿长担任,副主管领导由安监科长、总工程师等生产班子其他成员担任,成员由通防副总、采掘副总、通防专业组、调度室分管采掘主任、安监科、生产技术科、通防科、供应科、保卫科等有关部门科室主要领导与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2、火工品及爆破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期开展小组例会与从事爆破物品运输、押运、发放、使用等人员的教育例会,统一思想,工作研究,学习上级文件、精神、通报有关情况,完善管理制度。
3、职教安监、工资部门要根据年度培训计划,按期安排涉爆人员进行培训与复训。
4、供应科要安排专人承担火工品的购入,准时交接火工品,办理接货手续,保证对井下火工品供应。
5、保卫科承担对爆破作业与管理有关人员的资格审核、验收工作,配合人力资源部安排有关对爆破从业人员许可证与民爆管理系统IC卡的办理。
承担火工品运输的全程监护,并按期对火工品材料的储存、使用与发放等情况进行检查,保证火工品安全规范管理,保证不流失、不丢失。
6、安监科承担对火工品运输、储存、现场爆破施工等严格根据规定进行监管与督查检查。
7、安监科承担对井下火工品的运输、发放、储存等工作,承担爆破材料库的安全规范管理。
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
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一、引言火工品是指在生产、科研、施工等过程中使用的爆炸物品、燃烧物品、易燃易爆气体等具有爆炸、燃烧性能的物品。
在矿山、隧道、爆破工程等领域,火工品的使用是不可或缺的。
然而,火工品具有高度的危险性,一旦管理不善,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生产安全、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火工品管理1. 火工品采购管理(1)采购火工品时,必须由采购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采购计划,报请相关部门审批。
(2)采购火工品必须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采购火工品时,必须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其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和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2. 火工品储存管理(1)火工品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内,仓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具备防盗、防火、防爆、防潮等功能。
(2)仓库必须实行双人双锁制度,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火工品必须按照种类、规格、批次等进行分类存放,存放区域必须明确标识,严禁混放。
3. 火工品使用管理(1)使用火工品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2)使用火工品时,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现场符合安全要求。
(3)使用火工品时,必须严格遵守“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
4. 火工品废弃管理(1)废弃火工品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禁私自处理或丢弃。
(2)废弃火工品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处理过程必须进行监督。
三、放炮管理制度1. 放炮申请(1)放炮前,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放炮申请,填写放炮申请表,报请相关部门审批。
(2)放炮申请表必须详细填写放炮地点、放炮时间、放炮人员、安全措施等内容。
2. 放炮审批(1)放炮申请必须报请相关部门审批,审批部门必须对放炮申请进行审查,确保放炮作业符合安全要求。
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范文
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范文1、引言火工品的管理及放炮管理是确保公众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火工品的使用,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应的管理制度非常必要。
本文将就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2、火工品管理制度2.1 管理机构和责任(1)设立专门的火工品管理机构,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责。
(2)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确保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3)明确责任人,并且责任人要具备相关管理知识和经验,能够有效执行管理任务。
2.2 火工品的分类与管理(1)对各类火工品进行明确的分类,根据特性和危险程度进行划分。
(2)建立火工品登记台账,对所有进出库的火工品进行登记并核对。
(3)要求火工品的使用者必须持有合法的许可证,严禁个人私自携带、放炮或者非法购买、销售火工品。
2.3 火工品储存管理(1)明确火工品的储存场所和储存规模,确保储存场所符合安全标准。
(2)建立合理的储存制度,确保不同类别的火工品相互隔离储存,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3)严格执行储存管理制度,定期对储存场所进行检查,确保储存条件良好,火工品没有损坏和过期。
2.4 火工品运输管理(1)建立火工品运输管理制度,对火工品的运输进行严格控制。
(2)确保运输工具符合相关安全标准,配备专业人员驾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3)运输过程中要进行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火工品在运输途中发生泄漏、破损或者其他安全隐患。
2.5 火工品使用管理(1)火工品使用必须经过合法的审批程序,获得相关许可证书。
(2)严禁未经许可擅自设立燃放点,严禁在非指定的场所和时间燃放火工品。
(3)在燃放火工品时,要确保周围没有易燃物,确保安全措施到位,防止意外发生。
3、放炮管理制度3.1 放炮活动的规定(1)凡是举行放炮活动的场所必须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2)放炮前必须对场地进行彻底的检查,确保周围没有易燃物和其他安全隐患。
(3)明确放炮活动的时间,不得擅自延长或者超出规定的时间。
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模版
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的管理,确保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火工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以及煤矿爆破作业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人员安全,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内容应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相一致,并根据本煤矿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细化和补充。
第二章煤矿火工品的管理第五条煤矿火工品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火工品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所有火工品的生产、储存和运输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严禁使用过期、损坏或未经授权的火工品。
第七条火工品的进出口必须经过严格的登记和核查,确保火工品的数量和使用情况的准确性。
第八条火工品的储存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禁止储存过量、混储不当或放置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
第九条对火工品的使用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了解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并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
第十条火工品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超过规定的范围和限制,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三章煤矿爆破作业的管理第十一条煤矿爆破作业应建立专门的爆破作业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爆破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爆破方案编制和审核,确保方案合理、安全和有效。
第十三条爆破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详细的勘探和监测,确保爆破作业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损害最小化。
第十四条爆破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严禁擅自更改、调整或中途停止作业。
第十五条爆破作业期间必须进行有效的安全警示和人员疏散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六条爆破作业后必须进行详细的现场检查和清理,确保爆破区域不留任何爆破物或未爆物。
第十七条爆破作业的监督和管理必须做到随时可查、应急可用,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和可控性。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八条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的监督检查应建立健全监察机构,配备专门的监察人员和设备。
煤矿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工品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矿所有火工品的生产、采购、储存、运输、使用、销毁等全过程。
第三条火工品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火工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矿长担任组长,生产副矿长、供应科科长、保卫科科长、生产科科长、安监站分管站长或监察员、井下炸药库班长为成员。
第五条火工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火工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 组织开展火工品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3. 定期对火工品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4. 处理火工品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5. 负责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
第六条供应科负责火工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运输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采购火工品,确保其合法、合格;2. 建立火工品采购、验收、储存、运输等相关台账;3. 负责火工品储存设施的维护和管理;4. 严格按照规定运输火工品,确保运输安全。
第七条保卫科负责火工品的安全保卫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严格执行火工品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保卫措施;2. 加强对火工品储存库、运输车辆、使用场所的安全巡查;3. 负责火工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4. 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运输、储存火工品的行为。
第三章火工品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火工品采购:1. 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审批的数量和品种购买合法、合格的火工品;2. 严禁购买和使用非法、不合格火工品;3. 炸药的安全等级必须与煤矿的瓦斯等级相对应,严禁使用非煤矿许用炸药。
第九条火工品储存:1. 建立健全火工品储存设施,确保其符合安全规范要求;2. 严格按照规定储存火工品,严禁超量储存;3. 严格执行火工品出入库登记制度,确保账实相符。
矿井火工品管理制度
矿井火工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矿井生产和安全,加强对矿井火工品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火工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火工品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1.安全第一:确保火工品的安全存储、使用和运输,防止火灾、爆炸和其他事故的发生。
2.科学合理: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和生产需要,制定合理的火工品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3.全员参与:矿井所有相关人员都应参与火工品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培训和演练。
第二章火工品的分类和等级第四条火工品按照其易燃、易爆、毒害等特性分为不同等级。
第五条根据中国矿业大学矿井生产安全法规和相关标准,确定矿井内可使用的火工品种类和规格。
第三章火工品的采购与储存第六条矿井应建立火工品采购管理机制,明确采购程序和管理责任人。
第七条矿井应对采购的火工品进行验收和登记,确保采购的火工品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矿井应建立专门的储存仓库,对火工品进行分类、标识和分类储存。
第九条火工品的储存仓库应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保持通风、干燥、防火。
第十条矿井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火工品的数量和种类与登记相符。
第四章火工品的使用与运输第十一条矿井在使用火工品前,应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告知,确保操作人员了解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矿井在使用火工品时,应按照操作规程和标准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三条矿井应建立火工品使用记录,记录火工品的使用情况、数量和用途。
第十四条矿井在运输火工品时,应制订运输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火工品的运输工作。
第五章火工品的问题处理与应急措施第十五条矿井应建立火工品问题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火工品的泄露、损坏、无法使用等问题。
第十六条矿井应建立火工品的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六章火工品管理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七条矿井应建立火工品管理的监督与检查机制,定期对火工品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八条矿井应建立火工品管理的考核机制,对火工品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不合格者进行纠正和追责。
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范本(2篇)
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严格管理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保障生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安全责任1. 煤矿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工作。
2. 煤矿企业应组织开展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对火工品及爆破作业安全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3.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并逐级落实。
三、火工品及爆破作业资质要求1. 煤矿企业应办理火工品及爆破作业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进行更新。
2. 所有从事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且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保持资质的有效性。
四、火工品及爆破作业计划1. 煤矿企业应制定年度火工品及爆破作业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
2. 火工品及爆破作业计划应包含作业日期、作业区域、作业目标等内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3. 火工品及爆破作业计划的变更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措施1. 煤矿企业应制定火工品及爆破作业操作规程,明确各类爆破作业的操作要求和安全措施。
2. 煤矿企业应建立火工品及爆破作业档案,详细记录每次爆破作业的相关信息,包括爆破设计、材料使用、作业时间等。
3. 煤矿企业应配备必要的火工品及爆破作业设备和工具,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六、火工品及爆破作业安全防护1. 在作业区域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并配备专人进行警戒和引导,确保无关人员不擅自进入作业区域。
2. 所有火工品应存放在专门的仓库中,禁止携带、储存易燃易爆等物品。
3. 所有参与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的人员应佩戴齐全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眼镜、防护服等。
七、火工品及爆破作业事故应急处理1. 煤矿企业应制定火工品及爆破作业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应急处理程序。
2. 煤矿企业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
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中的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确保工作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煤矿中的火工品及爆破作业必须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进行,必须经过相应的资格培训和持证上岗。
第四条煤矿中的火工品及爆破作业必须有专门的人员负责,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并且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五条煤矿中的火工品及爆破作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作业方案,包括爆破参数、安全措施等内容。
第六条煤矿中的火工品及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第七条煤矿中的火工品及爆破作业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工具,并且保持良好的使用和维护状态。
第八条煤矿中的火工品及爆破作业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煤矿中的火工品及爆破作业必须建立相应的档案,包括作业记录、安全事故记录、培训记录等。
第十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章作业管理第十一条煤矿中的火工品及爆破作业必须经过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人员的申请,并按照相关程序批准。
第十二条煤矿中的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申请必须具备以下内容:1. 作业地点和范围;2. 爆破参数和要求;3. 安全措施;4. 火工品及爆破工具和设备的使用计划;5. 作业时间和持续时间。
第十三条煤矿中的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人员必须审核、批准和监督作业,并定期检查作业进展和安全情况。
第十四条煤矿中的火工品及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第十五条煤矿中的火工品及爆破作业必须按照作业方案中规定的安全措施进行,包括撤离人员、封闭道路、警示标识等。
第十六条煤矿中的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残留火工品和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煤矿中的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人员必须建立作业档案,记录作业过程和安全事故情况,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煤矿单位火工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单位火工品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火工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矿成立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矿火工品管理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组长:矿长副组长:生产副矿长成员:供应科、保卫科、生产科、安监站、井下炸药库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第四条各科室、区队应设立火工品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火工品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火工品采购与验收第五条火工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执行,严禁采购无证、假冒伪劣产品。
第六条采购的火工品应具备以下条件:1.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2. 产品标识清晰,包装完好;3. 供应商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第七条火工品验收由采购部门、保卫科、安监站共同负责,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四章火工品储存与保管第八条火工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仓库应满足以下要求:1. 安全设施完善,符合国家规定;2. 通风良好,防潮、防霉、防鼠、防虫;3. 专人负责,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第九条火工品储存应分类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混放。
第十条火工品入库、出库必须登记造册,详细记录品种、数量、存放地点等信息。
第五章火工品使用与运输第十一条火工品使用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火工品使用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2. 不得擅自改变火工品用途;3. 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现场,防止遗留火工品。
第十三条火工品运输必须使用专用车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六章火工品销毁与废弃第十四条火工品销毁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采取安全、环保、合法的方式。
第十五条火工品废弃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第七章奖惩第十六条对严格执行本制度,在火工品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
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和涉爆案件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矿井范围内从事火工品运输、储存、发放、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过程控制、全方位监督的措施,确保火工品及爆破作业安全。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火工品及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职能部门和从业人员的职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火工品及爆破作业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第五条煤矿企业应成立火工品及爆破作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矿井内火工品及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火工品及爆破作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
第七条火工品及爆破作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及职责如下:(一)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的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以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火工品及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培训,事故调查处理,以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物资管理部门:负责火工品的采购、储存、发放、回收及报废处理等工作。
(四)保卫部门:负责火工品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火工品流失、被盗、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火工品管理第八条火工品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实行全过程控制,确保火工品安全。
第九条火工品的采购、储存、发放、使用、回收及报废处理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建立健全相关记录和台帐。
第十条火工品储存场所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保持通风、干燥、安全距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
第十一条火工品使用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火工品在使用过程中,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加强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提高煤矿作业的安全性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作责任1.煤矿负责人应设立相应的管理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的管理工作。
2.煤矿负责人对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负有最终责任,必须高度重视相关工作的安全性和效率。
三、作业前准备1.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准备工作,包括作业地点的调查、风险评估等。
2.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前,必须进行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了解爆破作业的相关知识和安全要求。
四、作业人员要求1.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2.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要求,杜绝违章作业和不当操作。
3.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能力。
五、火工品及爆破器材管理1.煤矿必须建立健全火工品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入库、使用和销售等环节。
2.煤矿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火工品及爆破器材,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3.煤矿火工品及爆破器材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杜绝任何违法行为。
六、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1.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2.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安全区域的设立、作业人员的保护和周边环境的防护等。
3.煤矿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相关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七、事故应急预案1.煤矿必须制定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的报警和救援措施等,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应对。
2.煤矿必须定期组织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的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作业人员的应急能力和处置能力。
八、监督检查1.煤矿的管理部门必须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2.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作业现场的检查和作业记录的审查等。
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
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前言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规范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生产中的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
二、定义1.火工品:爆破作业中使用的、能够引起爆炸的物品,包括炸药、雷管、导火线、起爆器、炮兵用品等。
2.爆破作业:为开采煤矿或者清理煤层煤矸石,运输及其它用途使用爆炸性物质所实施的技术活动。
三、安全管理体系煤矿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及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制度。
四、安全技术措施1.煤矿应选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炸药、雷管、导火线等火工品,并进行科学合理的配装;2.煤矿应制定爆破施工方案,对爆破范围、起爆点、安全距离等内容进行合理规划;3.爆破施工前,煤矿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明确地质条件和地下水条件等;4.煤矿应对爆破范围及周边区域进行管制,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5.煤矿应设立专门监测岩体变形的测量点,并定期对测量结果进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6.煤炭工人及其它工作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
五、应急措施1.如果爆破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立即停工,并及时汇报上级领导;2.如果发生爆炸事故,应切断电源,及时报警,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3.煤矿应制定应急预案,对不同级别的事故制定不同的应急措施。
六、监管责任1.煤矿应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对相关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严格执法;2.监管人员应对煤矿进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煤矿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检查员,对煤炭生产过程进行安全检查。
七、处罚标准1.违反本制度的,依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2.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则依照法律、法规予以惩处。
八、总则1.煤矿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煤矿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防范和控制火工品及爆破作业中的事故和危害;3.煤矿应加强工人职业安全防范意识教育,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4.煤矿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为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火工品及爆破管理规定
火工品及爆破管理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火工品及爆破管理规定和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在火工品及爆破管理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火工品及爆破管理制度。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1、为加强我矿火工品及爆破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矿成立火工品及爆破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主管生产副矿长担任,副组长由矿生产班子其他成员担任,成员由通防专业组、调度室分管采掘主任、技术科、地测科、通风区、供应科、保卫科等有关部门科室主要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2、火工品及爆破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小组例会和从事爆破物品运输、押运、发放、使用等人员的教育例会,统一思想,工作研究,学习上级文件、精神、通报有关情况,完善管理制度。
3、职教工资部门要根据全年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接触爆破材料人员进行培训和复训。
保卫科负责爆破管理的有关人员审核、验收工作。
各有关单位配合职教部门在证件有效期内将有关人员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年内未经培训或无证人员一律不许担负有关工作。
二、押运、装卸、储存有关规定1、火工品由集团公司统一配送,矿负责由矿大门口至火药库的运送,保卫科负责从矿大门口至火工品下井前的全程监护,通风工区负责从井口到火药库的运送。
2、矿内、外装卸火工品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学习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装卸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私拆包装袋,严禁打开包装箱、检查后方可移交。
出现可疑情况必须向矿汇报,与保卫科进行追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3、押运人员必须服装正规,衣帽齐全持证上岗,每次出发前必须检查车辆必备物品,其他人员证件,如果有不齐全现象,责令整改。
4、矿内运输必须定岗定人,不得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
运送雷管使用专用雷管矿车,并上锁。
进罐笼前通知信号工、绞车房。
无论在地面,还是在井下,未入库前必须有人看护。
5、库房内外做到卫生整洁,规章制度上墙,照明齐全,禁止带矿灯进入库房内,包装箱等物品摆放整齐,及时外运。
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
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的管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与义务1.煤矿企业领导对本管理制度负有领导责任。
2.生产经营部门负责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的组织、计划、管理和监督。
3.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对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4.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岗位职责进行作业,所使用的所有设备、机械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5.保障作业环境的安全,禁止食品饮料等物品进入爆破作业区域。
三、火工品管理1.煤矿火工品应当定期检验,达到使用标准才能使用。
2.火工品应当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使用,并针对环境地貌、季节、天气等情况进行调整。
3.火工品使用人员应当具有专业技能和操作证书。
四、爆破作业管理1.爆破作业应当由专业人员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确保爆炸威力在规定范围内,并具备爆破方案。
2.爆破前,确定保护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并落实到位。
3.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通知周边单位及村民。
4.爆破后,要检查孔内残留炸药,并做好处理。
五、安全防范措施1.爆破作业时,必须设立警告标识,并围上安全栅栏,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2.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实行挂锁管理,防止未获批准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3.员工必须穿戴符合行业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避免工伤事故发生。
4.爆破作业区域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煤矿火工品管理和爆破作业管理必须经过严格审批和备案手续。
六、记录和档案管理1.煤矿应当建立火工品、爆炸作业记录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做好记录和档案保存工作。
2.煤矿应当定期开展火工品和爆破作业的安全技术培训及应急演练,并做好记录。
3.煤矿火工品、爆破作业日报、周报、月报的填写和汇总必须完整、准确、真实。
七、违规处理1.对违规使用火工品和违规进行爆破作业的单位,将依据相关法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并通报相关单位。
2.对违规使用火工品和违规进行爆破作业的个人将依据相关法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并通报相关单位。
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范本
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范本1. 简介本制度是为了加强火工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建立科学的火工品管理体系。
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使用、储存和运输火工品的单位和个人。
2. 安全责任2.1 火工品使用单位应设立专人负责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明确相关责任;2.2 个人使用火工品前应参加安全培训,了解火工品的安全操作程序和防护措施。
3. 火工品采购和接收3.1 火工品采购应通过正规渠道,与合法经营者签订采购合同,并保存相关证明文件;3.2 接收火工品时,应核对数量和质量,并做好相应的验收记录。
4. 火工品储存4.1 火工品储存场所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场所的消防设施和安全隐患,及时整改;4.2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与火工品存放在同一库房内;4.3 储存的火工品应分类存放,防止不同种类火工品之间的相互感染。
5. 火工品运输5.1 火工品的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防火、防爆等;5.2 运输中的火工品要做好包装,防止火花碰撞或摩擦造成意外爆炸。
6. 火工品使用6.1 使用火工品前应检查并确保设备完好,并依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6.2 使用火工品时应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爆眼镜、防护手套等。
7. 放炮管理7.1 只有获得相关许可证的人员才能放炮,严禁未经许可随意放炮;7.2 放炮前应确保周围环境无人员和财产,并设置警示标志;7.3 放炮过程中要保持安全距离,并注意防火、防爆和防护。
8. 火灾应急处理8.1 如发生火灾,应立即报警,并采取适当的灭火措施,但禁止使用水进行灭火;8.2 火灾事故后要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并对火灾原因和责任人进行追究。
9. 监督检查与奖惩制度9.1 监督单位应定期对火工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9.2 对于违反火工品管理制度、存在安全隐患或造成火灾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10. 制度宣传10.1 火工品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和公众的安全意识;10.2 制度的文本应公开宣传,使相关人员了解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矿井火工品管理制度(5篇)
矿井火工品管理制度一、火工品仓库管理1、持证上岗。
2、禁止携带烟草和点火工具入内;3、严格执行双锁制度,禁止一人兼职;4、爱护一切安全设施,发现安全设施损坏后必须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督促有关单位进行修复。
5、认真填写台帐和办理火工品领、退手续,做到帐面清楚、准确。
6、严禁执行县公安局颁发的《爆炸物品库容规定》和其它规章制度及本矿制定的有关制度。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准脱岗。
二、火工品的领退1、各队队长必须根据本队各班组的工作量合理安排火工品领取数量,不得滥开单据。
2、仓库保管员发放火工品前,必须检查爆破员使用的炸药箱、雷管箱是否合格,不合格者严禁发放火工品,否则将给予仓库保管员不低于____元罚款(炸药箱、雷管箱标准:箱体用木板做成,箱内不得有尖锐东西外露,防止扎破炸药、雷管;雷管箱内应有软质垫层;箱子必须加锁;箱子必须结实、严密)。
3、仓库保管员发放雷管必须严格按雷管编号准确发放,并认真登记。
4、本班组使用不完的炸药、雷管必须交回炸药库房,严禁混用,否则处以爆破员不低于10/元枚(雷管)、____元/管(炸药)的罚款。
5、炸药箱、雷管箱必须专人专用,下班后直接交回库房,不准中途存放到其它任何地点,仓库保管员必须随时清理交回的炸药箱、雷管箱,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爆破员____元。
6、严禁同一人同时领用炸药和雷管。
7、严格按县公安局下发的统一表格执行签字手续,不准他人代签,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仓库保管员____元。
三、火工品的运送规定1、炸药、雷管不得在同一罐笼上下井。
如果使用同一辆电机车运送,装有炸药和电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炸药或电雷管的车辆同机车之间,都必须用空车隔开,空车总长度不得小于____米。
2、火工品在罐笼、机车内运送时,车速必须符合《规程》规定(罐笼升降速度,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电雷管时,不得超过____米/分;运送其它类爆破材料时,不得超过____米/分),还要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扒钩工,在起动和停止绞车时,不得使罐笼或吊桶发生震动。
2024年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
2024年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的安全性和高效性,规范作业流程,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过程中的火工品管理、装载、运输、存储和爆破作业管理。
第三条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
第四条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应进行全过程监控和记录,确保作业过程的可追溯性。
第二章火工品管理第五条火工品的采购、验收、存储、使用和废弃处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六条火工品的采购应有明确的购买计划,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采购的火工品符合质量要求。
第七条火工品的验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内容包括数量核对、质量检查和相关文件的完备性。
第八条火工品的存储应符合防火、防爆和防腐蚀的要求,存储区域应划定,禁止存放其他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
第九条火工品的使用应有专门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火工品的废弃处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废弃物应妥善处置,禁止随意倾倒和放置。
第三章装载与运输第十一条煤矿火工品的装载作业应由熟悉装载操作规程的专业人员进行,装载操作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认装载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煤矿火工品的运输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运输车辆应具备合格运输资质,驾驶员应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件。
第十三条煤矿火工品的运输过程中应加装相应的安全设备,如防护罩、安全带等,确保火工品的安全运输。
第十四条煤矿火工品的运输应制定详细的运输计划,规定运输路线和时间,避免高峰时段和高风险路段。
第四章火工品存储第十五条煤矿火工品的存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存储区域应划定,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
第十六条煤矿火工品的存储区域应具备防火、防爆和防腐蚀的设施和设备,存储容器应符合质量要求,应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AQ-SN-0806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最新版)一、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1、火工品包括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和爆破剂。
2、火工品仓库由项目部协同地方民爆部门负责管理,设于施工现场,位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要求。
3、爆破器材储存于干燥的仓库内,温度保持在18-30℃,库内设消防设备,不同性质的炸药分开;雷管和炸药分库储存。
雷管和炸药严禁同车运输。
4、爆破施工,在进行爆破作业之前,要取得当地公安部门的批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向公安局申请购买、运输、储存及使用爆炸品的许可证。
5、加强火工品的管理,实行《爆炸物品使用管理登记本》使用制度。
程序如下:(1)使用火工品时,应由施工作业队根据爆破设计工程技术人员计算的当天“爆炸物品用量设计表”,提出当日爆炸物品使用的申请计划,填写“爆破现场使用爆炸物品申请表”,交由物资部门审核后,签发意见,并经现场安全人员签字后,由指定的领料员到库房领取。
库房发料后,要填写“发放爆炸物品登记表”,由领取人员签字。
(2)爆炸物品领回后,根据每一班组当次使用情况进行下发,填写“领回爆炸物品发放登记表”,并由班组领料员签字。
(3)班组当次使用情况,填写“爆炸物品现场使用情况记录表”。
(4)施工作业队将当天剩余物品交回仓库,不得在工地留存过夜,并填写“爆炸物品退料登记表”。
6、爆破器材堆垛不得过大、过高(炸药、导火索堆垛不宜超过1.8米高,雷管堆垛不宜超过1.6米高);进入爆破器材库房(特别是电雷管库房)人员不得身着化纤服装,不得穿带铁钉皮鞋,不得在库房内使用无线电通讯设备;库内不得有散落的爆炸物或药粉、粉尘。
7、严禁私存用、截留、藏匿、出售、转让、倒卖和以物易物。
8、严格遵守规定的爆破作业时间,并告示当地居民及施工人员,设置醒目标志牌,放炮时设专人警戒。
9、爆破工要持证上岗,装药过程中不能抽烟,放炮前要对炮眼连线进行逐孔检查,点炮前要由专职安全检查其他人员及所有机械设备是否撤至安全地带。
对哑炮要严格按《爆破作业规程》进行处理。
10、爆破作业现场设专职人员现场指导,装好炸药的炮孔必须适当地加以覆盖保护。
在潮湿条件下作业,采用乳化、水胶等防水炸药。
附件:1、爆炸物品用量设计表2、爆破现场使用爆炸物品申请表3、发放爆炸物品登记表4、领回爆炸物品发放登记表5、爆炸物品现场使用情况记录表6、爆炸物品退料登记表二、爆破作业管理制度(一)、放炮员由矿统一配备,放炮员必须有爆破合格证和上岗操作证。
严格遵守火工品运送和领退制度,保证爆破材料不丢失和沿途安全。
(二)、放炮员入井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爆破用具是否齐全,瓦检仪是否完好等。
(三)装药前的准备工作:施工区队现场第一负责人及爆破工必须做好第一次安全检查。
(1)检查上一班是否有拒爆(2)检查工作面地质条件、支护形式、巷道断面是否与措施相符。
如有改变或拉底、维修等,必须有补充措施。
(3)检查施工牌板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否则必须改正。
(4)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是否有矿车、未清理的煤、矸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1/3以上。
(5)检查风筒未端到工作面是否符合措施规定,是否有脱接、对接花接、落地、大破口等现象。
工作面风量是否充足。
(6)检查工作面顶板、支护是否完好。
(7)检查工作面是否有炮棍,严禁用塑料管或金属管作炮棍。
(8)煤掘巷道相距离20m时,询问待贯通巷道是否停止作业。
(9)询问本茬炮应装的炮眼数目,并核对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2、装配引药规定(1)装酏引药只能由爆破工亲自完成,其它人员不准代替或帮助。
(2)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地点附近或警戒线以外的炸药、雷管箱处进行。
(3)装配引药期间周围不得有闲杂人员。
(4)严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装配引药。
(5)爆破工打开炸药箱取出选题的炸药,装酏引药药卷数量以当时该茬煤的数量为限。
(6)用竹、签逐个在药卷平端中必扎孔,孔眼略大于电雷管直径用长度,不准用电雷管代替竹、签扎孔。
(7)爆破工打开雷管箱取出成束的电雷管。
(8)将电雷管顺好,挂在非导电体上,一只手握着成束的管体和脚线末端,另一只手将单个电雷管握在手心,拇指、食指、中指捏紧电雷管前端脚线均匀用力抽出。
并将抽出的单个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短路。
抽单个电雷管时,不准硬拉、硬拽。
〈9〉、将电雷管全部插入药卷平头端孔内,脚线在插入端绕扣紧锁,剩余脚线缠在药卷另一端,并保持脚线末端扭结短路。
〈10〉、装配起爆药卷时,严禁插入电雷管后不绕扣紧锁、严禁将电雷管插入药卷聚能穴端、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中部、严禁将电雷管直接绑在药卷上。
〈11〉、一个起爆药卷只能插入一个电雷管。
〈12〉、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或冲击,防止折断电雷管脚线或损坏脚线绝缘层。
〈13〉、起爆药卷装配完后,应清点数目并妥善保存。
〈14〉、起爆药卷必须单独存放,不得同其他炸药或电雷管混放。
〈15〉、起爆药卷装配完后,将剩余的炸药、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短路)及时放回各自专用箱内并加锁。
3、准备工具、材料〈1〉、制作炮泥。
炮泥用料必须符合规定,松软合适,不得掺入煤岩粉。
〈2〉、班组长下达装药命令。
〈3〉、班组长将炮棍、炮泥、水炮泥移到工作面。
〈4〉、爆破工将所需的起爆药卷和炸药连同专用箱一起搬运到工作面,但每次只准从箱内取出1包起爆药卷和1包炸药。
4、施工区队现场第一责任人及爆破工做好第二次安全检查〈1〉、复查第一次安全检查中安全隐患处理情况。
〈2〉、检查瓦斯探头、设备、工具、管线是否掩护好或按规定距离撤出工作面。
〈3〉、检查炮泥、水炮泥质量、数量。
〈4〉、爆破工用炮棍逐个检查各炮眼的角度、深度、数量、质量是否符合规定。
〈5〉、炮眼深度小于0.6m的浅孔爆破,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6〉、清除炮眼内的煤、岩粉和水。
〈7〉、检查班组长、安全员是否按“爆破三人负责制”规定到工作面,并要求出示各自的交换牌。
〈8〉、检查装药地点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并按规定填写“一炮三检”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检查时间和瓦斯浓度。
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瓦斯浓度达到1.5%时,施工区队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5、爆破工敷设爆破母线〈1〉、从工作面向后敷设爆破母线。
〈2〉、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
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或相互交叉时,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3〉、爆破母线接头和破损处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严禁明接头,两根母线的接头必须错开一定的距离。
〈4〉、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准使用固定母线。
〈5〉、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6〉、爆破前,爆破母线两端都必须扭结短路并悬空。
6、施工区队班组长设置警戒〈1〉、要求班组长负责指派专人,按作业规程规定在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以及相距20m以内的贯通或邻近巷道内设置警戒,必须严格坚持“去二回一”制度,爆破工不准担任警戒员。
〈2〉、最短警戒距离:掘进工作面:煤巷:直巷80m;拐弯巷道不小50m且拐弯后不小于10m。
岩巷:直巷100m;拐弯巷道不小80m且拐弯后不小于10m。
〈3〉各警戒地点都必须做到人、绳、牌“三保险”。
〈4〉凡需设置二处及二处以上警戒时,必须设置专职联络员。
〈5〉除装药人员、检查人员外,警戒区内的其他人员必须撤到各警戒线之外。
(四)、装药与封泥规定1、装药规定〈1〉、每次装药前,施工区队必须停掉工作面20米范围内电器电源。
〈2〉、施工区队可派1—3名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和有关规程规定的人员作为装药助手协助爆破工装药,装药助手具体负责观察、传递炸药和装填炮泥、扶梯子等工作。
同时班组长、安全员必须在现场严格执行“爆破三人负责制”。
〈3〉、工作面应采用毫秒全断面一次爆破。
不能全断面一次爆破的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爆破时应采用正向起爆,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爆破工必须依照爆破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5〉、装药前,起爆药卷中的电雷管脚线必须保证扭结短路。
〈6〉、装药顺序:先上部眼、后中部眼、再下部眼,依次进行。
〈7〉、装药时,必须将每眼应装的全部用量的药卷及起爆药卷依次紧挨装入眼口,然后轻轻送入眼底。
〈8〉、装填药卷时,不准用力冲撞或捣实。
〈9〉、一个炮眼只准装入一个起爆药卷,严禁使用双起爆药卷。
〈10〉、严禁使用垫药或盖药。
〈11〉、工作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由面时,最小抵抗线:煤层中不得小于0.5米;岩层中不得小于0.3米;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不得小于0.3米。
〈12〉、仰角大的炮眼装药时,将全部药卷一次送入眼口后,再装入一卷炮泥,随药一起送到眼底,用炮棍轻捣几下,使炮泥卡住药卷。
2、封泥规定〈1〉、药卷装入后,要先装一至二卷炮泥,再装水炮泥。
〈2〉、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必须用炮泥封填,前两卷炮泥要慢用力,轻捣动,以后的炮泥必须依次一一用力捣实。
〈3〉、捣炮泥时,需要用手拉住电雷管脚线,要拉直,但也不要过紧,并使脚线紧贴炮眼侧壁。
〈4〉、炮眼封泥长度及水炮泥用量必须符合下列要求:①、炮眼深度小于0.6米的浅孔爆破,炮泥必须封满。
②、炮眼深度为0.6米~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使用1个水炮泥。
③、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使用2个水炮泥。
④、炮眼深度超过2.5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米,使用3个水炮泥。
⑤、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米。
⑥、爆破大岩块时,必须有专项安全措施,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米。
〈5〉、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6〉、封泥后,必须将电雷管脚线盘好在眼口,并保持脚线末端扭结短路且悬空,避免与导电体相接触。
〈7〉、一茬炮全部装完药后,爆破工必须先将剩余炸药放回专用箱内,然后清点、核对一次雷管、炸药消耗量。
(五)、联接爆破网路规定1、爆破网路的联接工作,由爆破工完成。
2、一般采用串联方法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