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的“完美”与“完整”解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格的“完美”与“完整”
我国传统理想人格追求人格的“完美”,结果却违背初衷 ,葬送了国民的“精神家园”。本文提出完整人格 ,以人格的“完整”来归还本属于个人的人格完整性和生活的真实性 ,引领人们回归自己的“精神家园”;并主张完善人格 ,从完整人格升华到现代意义上的理想人格。我国历来倡导的完美人格 ,大都成了只是看上去很美的人格理想。其症结何在 ? 出路何在 ? 对此 ,笔者想作个初步探讨 ,以抛砖引玉。
一、我国历代完美人格的最终走向
我国历代的完美人格 ,其最终走向是人格的分裂化、精神的病变化和心理的无端崩溃、“自我”被理想化或虚幻化 ,导致自我精神家园的失落。人格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被称作“人品”,二者等同。孔子前 ,人们将“三不朽”( 立德、立功、立言) 作为人生追求的目标和人格评价的标准 ,并划分人格要素为:仁义、礼智、信、忠、孝、悌、慈、惠、和、恭。儒家建立了合情合理合礼、文质彬彬的君子型人格理论。道家则消极避世 ,超然无为 ,其理想人格是至人、神人、圣人 ,所谓“至人无己 ,神人无功 ,圣人无名” ,即只有做到无名、无功、无己才可达到“逍遥游”的境界。墨家主张“兼士”人格 ,强调爱民、利民 ,为公的统一。法家主张赤裸裸的权势和暴力 ,崇尚以法治国 ,提出了具有鲜明专制权术特色的“法术之士”人格理论。宋明理学家追求“存天理 ,灭人欲”的人格理想 ,而明清比较典型的是王夫之的理想人格 ,他的人格理论分作以下几方面:天理德性与形色欲望有机统一。珍视“名义”、“乐观其反”的人生观和价值取向 ,“七尺从天乞活埋”的丈夫气节 ,以及“以身任天下”的奋斗目标。
上述我国历史上的种种人格理想 ,其倡导的都不外乎是完美人格。但不管多么美妙 ,它们说到底都是一种分裂的人格 ,是对个人“阴影”消极面、不完善面的矢口否认 ,采用抑制或压抑的形式去掩盖自己本性中的原始部分一切激情和“不道德”的欲望行为 ,而将自己与光明的力量相等同。以投射的形式放弃“阴暗面”,将它搁置到他人身上 ,然后以“在那边的邪恶”的形式来体验它。他们将精神的完美定为标准和目标 ,要求只拥有自身人性中的善良部分 ,而不惜将消极面转移到他人身上来保持这一言过其实的自我理想化。这颇象鲁迅描述的“阿Q 式胜利法”———客观上处处失败 ,而主观上时时胜利 ,物质方面一无所有 ,而精神方面自满自足;感情上样样合乎圣贤经传、祖宗成法 ,更有排斥异端的正气 ,但行动上却常常违规犯禁。其实 ,这种道德的实际上的无能、虚假的自我理想化已经让国民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和真正的精神贫乏 ,已把现代人带到绝望的边缘 ,成了“令人烦恼的根源”。因为简单的抑制不足以维持一个人的美德感和优越感。当阴影的内容被投射、被储藏在他人身上时 ,留给人们的只剩两种选择:
1产生自卑 ,失去自我 ,缺乏个人的整体性、真实性 ,失去个人的“独立人格”,走入不负责的道德异化境地马克思曾这样理解人的独立:“人只有在成为他自身的主人的时候 ,才能将自己当作独立的存在物 ,而且只有当他把自己的存在归之于他自身的时候 ,他才是自己的主人。”然而传统人格理论由于自身内含的畸形家族群体意识和片面的宗法道德服从型结构 ,使个体滋生了道德偏见 ,将视角局限于非常狭隘的空间 ,用自己固有的成见来取舍一切 ,对不符合自己已有成见的一概排斥 ,并以情绪化的方式去表达 ,使自己被驯服 ,听命于封建纲常名教 ,结果“率天下之男女 ,为臣、为子、为妻 ,而不见有一独立自主人格者 ,
三纲之说为之也” ,个体完整性、真实性惨遭剥夺 ,自卑有余而匮乏自尊。我们知道 ,个性越雷同 ,社会便越缺少凝聚力 ,无个性的个体结合在一起就会缺乏活力 ,缺少生机。这样的社会只能强制要求人们用“别人”的模式来规范自己、塑造自己 ,用别人的伟大来藏匿、淹没自己 ,用社会团体来代替个人“发言”。个人的存在 ,也只是作为共同体的分子存在的“个体”。每个人尽管在各种类型的乌托邦的庇护下对尽善尽美的生活大加赞赏、孜孜以求 ,但毕竟乌托邦多数时间、多数地点里只能给予我们以美感的眩晕。一旦付诸实施 ,它就必须要求社会尽由圣贤和道德楷模组成 ,而个人只是被义务性地视作手段和工具。久而久之 ,人们便天然地形成了“凡是只问该不该 ,而不计较是不是”的习惯 ,过着生存屈从于意义的生活。可见 ,传统人格带给个人的只有“自卑”的阴影 ,无独立意识能力 ,无自由可言。而自由与责任的关系告诉我们 ,对一行为进行道德评判的前提是行为者是否享有独立人格、自由意志。若行为并非出于主体的意志自由选择 ,而是出于强迫或勉强 ,便无所谓道德责任。因为 ,此时人们往往奉行“个人归属于阶级 ,阶级体现于政党 ,政党集中于领袖 ,领袖听命于历史规律”,就这样心安理得地把责任一层一层抽象化、推卸掉。当推卸受阻时 ,信仰危机便会扑面而来 ,逼使人们从头反省而改弦易辙 ,或者可能依然仅仅为一种制度、一种权威、一种榜样活着 ,宁可牺牲人道 ,牺牲道德尊严 ,甚至牺牲许多人的利益或集体利益铤而走险 ,却毫无内疚感和负罪感。
2易患“夸大狂”、“自恋癖”,走向自我中心主义 ,他人仿效又会走向另一极端当自我得到集体道德承认的奖赏而凸现出来时 ,即当自我对集体价值趋同导致自我的膨胀时 ,这种膨胀“通过它的个人自我对以集体价值形式出现的非个人自我的趋同 ,有限的个体失去了与它自己有限的接触并变得无人性” ,这样人便奴隶式地审视“非我”,奴役自我 ,让自己沦为自我的奴隶 ,陷入崇尚自我中心主义的怪圈 ,自我中心式地躬行自我确定 ,使自己的人格残缺 ,不再如原初那般完整 ,这样的个人主义者隔绝了自己与外界的联系 ,孤芳自赏 ,投机钻
营 ,追逐实惠 ,并试图把这种个人主义的封闭性合理化 ,沉溺于自己的那个“似我非我”,过分专注自己的状态。其实 ,这只是一种伪善的道德败坏 ,实质上的二重人格或人格面具依然相当普遍。在现实生活中 ,在金钱的诱惑之下 ,良心开始显得脆弱 ,廉耻开始变得苍白无力 ,而个人的神经却硬朗起来 ,行为也变得狂放 ,头脑变得异常浮躁不安简单起来。因而 ,君不见:那些特别卖力地鼓吹“大公无私”的人却常常是最贪婪地掠夺财产、病态地挥霍、放纵自己的人 ,他们与从来就不讲“大公无私”的暴发户只是异曲同工而已。什么良心、羞耻心、道德责任感都变得一钱不值。恩格斯曾说过:“当一个人只同自己打交道 ,他追求幸福的欲望只有在非常罕见的情况下才能得到满足 ,而且决不会对己对人都有利” ,可是当初恩格斯认为发生概率极小的事情却偏偏在当代中国流行起来。古有奸臣当道、草菅人命 ,或愚忠爱国 ,迂腐有余;今有玩忽职守、贪赃枉法 ,忘却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就不足为奇了。究其根源 ,笔者认为 ,这都是传统人格闯下的祸 ,即完美人格的不完美性和虚幻性种下的孽根。
二、完整人格提出的现代意义
完美人格的不真实性和不可救药的顽症以及自相矛盾的“不完美性”,带给人们的不是迷茫就是异常的病态;并导致现实中到处充斥着病态人格、无责任人格 ,而独立人格、责任人格、健康人格大量稀缺。笔者认为 ,其根本原因在于完美人格与现实状况缺少趋同性、相通性 ,二者总是貌合神离。解决问题最迫切的途径是倡导一种贴近“当下”的完整人格 ,还个人以自身的本真状态 ,找回被完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