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师范学院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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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师范学院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及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通识教育课程建设及管理,改革和完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调动各教学单位和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开出更多优质通识教育课程,全面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岭南师范学院通识教育课程建设及管理实施细则》的精神,学校决定有步骤地实施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一、核心课程建设要求
1、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是我校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的主要组成部分,通识教育核心课程设5个领域:社会科学与人类发展;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人文学科与审美艺术;自然科学与现代技术;语言运用与工具拓展。要求2012级及以后的学生,在所选修的10个通识教育学分中,至少有6个以上学分必须来自选修上述5个不同领域的核心课程或通识教育讲座方可毕业。今后将视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情况,逐步提高核心课程学分比重,直到全部用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学分取代一般公共选修课程学分。
2、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理念:我校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要秉承“学科贯通、研读经典、协同培养、拓展视野、提高素质”的教育理念,在依托专业的基础上,强调通识教育的共通性、普适性、博雅性、融合性、启迪性和价值性。
3、通识教育核心课程体系。通识教育核心课程体系由通识教育核心选修课程和通识教育讲座课程组成。核心选修课程的设置由学校通识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指引》予以引导。通识教育讲座课程是指围绕通识教育核心课程要求、由同一系列通识教育学分讲座所组成的通识教育讲座课程,是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组成部分。通识教育学分讲座内容应尽量贴近理论前沿、政策前沿和实践前沿,每学期举办若干期。
4、通识教育核心课程采取招标建设制度。对尚未开设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全校教师可按照《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指引》自愿申报,相关教学单位推荐,通识教育指导委员会评审,学校认定。对我校教师尚未具备条件开设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由通识教育中心聘请具备条件的校外教师开设,并报通识教育指导委员会核准。对获准新开设的核心课程,学校给予课程建设启动经费资助(32课时的,每门6000元、16课时的,每门5000元),以帮助课程负责人尽快开出该
课程。新开设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负责人,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所任课程的教学效果良好。
5、对《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指引》目录中原已开设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和新开设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经过2年建设验收后,鼓励其申报通识教育重点建设课程项目,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优先立项。学校对立项的通识教育重点建设课程每门予以3000元资助,力争打造成精品通识课程。
6、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不断增加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数量,逐步减少非核心课程数量,以提高总体课程质量,争取在2年内建成以核心课程为主体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
二、核心课程管理
1、凡获新开核心课程启动经费资助和通识教育重点建设课程项目经费资助的课程建设负责人,在课程建设期间(3年内),每个学期至少要承担1次以上该课程的教学任务,建设期后(2年内)每学年至少要承担1次以上该课程的教学任务。
2、核心课程教学要求。课程负责人对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课程建设、教学管理、理论教学、讨论组织、实践安排以及网络课程建设等全面负责,在课程教学上体现:
(1)教学内容重在深刻性。教师在组织教学内容时,重视课程内容的基本性和深刻性。只有基础的知识,才能为学生的专业学习提供条件;只有深刻的知识才对学生有启发,才能激发学生的兴趣。
(2)教学形式重在多样性。教学形式可以采取多种,基本要求是课堂讲授、研习讨论、实践操作相结合。
(3)教学方法重在启发性。教学重视启发性,而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坚决反对照本宣科、简单灌输的教学方法,大力倡导启发式教学和反思性教学。
(4)教学手段重在现代性。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建设通识教育网络课程,为师生提供通识教育信息化教学平台,为学生学习通识教育课程提供丰富的网络资源。
三、本办法由通识教育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通识教育中心制订有关实施细则予以贯彻执行。
岭南师范学院通识教育中心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