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标准(2017 年)

合集下载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实施方案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实施方案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广师院〔2011〕106号关于印发《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单位:《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实施方案》业经2011年5月3日学院党政领导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实施方案为推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地发展,促进学校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强化岗位职责与竞争意识,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粤人发〔2008〕275号)和《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粤人发〔2010〕1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我校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岗位设置以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管理等任务为依据,通过科学设岗、优化结构、规范管理,努力建设精干高效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管理人员队伍和工勤技能人员队伍。

岗位设置与聘用体现岗位的竞争性、向高层次人才倾斜的导向性和学科发展的特色性、收入分配的激励性和人事政策的连续性,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基本原则1.科学设岗,宏观调控。

坚持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统筹学科建设,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

2.优化结构,精干高效。

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教师队伍为主体,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

3.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以岗位设置为基础,强化岗位职责和竞争意识,完善人才遴选、聘用、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制订岗位职责说明书,依法规范岗位聘用合同,强化聘约管理,健全规范规章制度,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湛江师范学院引进高学历人员待遇

湛江师范学院引进高学历人员待遇

根据我校事业的发展需要,为加强我校学科建设,优化学术梯队和师资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提高办学水平,实现学校的跨越式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 2009 年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对象所谓高层次人才,是指根据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引进的在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方面达到一定层次的专门人才。

2009 年我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范围包括珠江学者、学术带头人及专业带头人、学科建设急需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及副教授。

1 、珠江学者指学术造诣深厚,学风严谨,在科学研究领域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要成就;所从事的科学研究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前沿性和前瞻性,具备带领本学科达到并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教学工作;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及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身体健康,具有博士学位;已经受聘长江学者和珠江学者的,不受年龄限制;珠江学者的后备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岁;2 、学术带头人是指在国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具有正高级职称,正在主持省级以上重要科研项目,年龄一般在 45 岁以下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学术骨干。

3 、专业带头人是指在本专业研究领域有一定影响,学校专业建设急需的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理科需有三年以上国外学习或工作经历),并承担有省级科研项目,年龄一般在 40 岁以下,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骨干教师。

4 、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建设急需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及学科建设急需的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一般在 40 岁以下。

二、引进的方式1 、正常调动对符合我校引进人才条件的各类人员,经我校面试、审核并双方协商一致后,即可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2 、特需人才聘用凡符合湛江市特需人才引进条件,暂时不能办理调动手续,而本人愿意来我校工作的人员,可采取特聘形式来我校工作。

3 、兼职聘用对符合我校学科建设的人才,不办理调动手续,愿意到我校工作的,我校可与其签订有关工作协议,鼓励其积极参与我校的学科建设与科研活动。

岭南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

岭南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

岭南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开招聘制度,规范人员招聘程序,促进学校公开招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开招聘的基本原则(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重点、紧缺优先,全面统筹、宁缺勿滥、讲求效益的原则。

第三条除下列人员外,学校新进事业编制人员都要实行公开招聘:(一)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二)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用的;(三)涉密岗位的;(四)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聘任用,并经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的。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第四条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人事的校领导担任。

成员由人事处、组织部、教务处、科学研究处、校长办公室、规划与法规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二级学院招聘工作小组组长组成。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全校人才工作重点,宏观指导和监督学校人才系统工程实施,制定完善学校各项人才政策,审核招聘计划,审议招聘的紧缺专业,协调解决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审议学校重点人才计划的支持方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人事处,由人事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承担招聘和管理的具体事务。

办公室主任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各成员召开招聘工作会,审议引进和考核的相关事宜,并报分管、主管人事校领导确定。

第五条各用人单位根据学校招聘工作的总体要求,成立本单位的招聘工作小组。

各二级学院招聘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为本院党政领导、教学系主任等。

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搜集各类人才信息,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对有意向的拟聘用人员提出评价意见,并协助学校完成招聘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参与考核工作。

(一)纪委办、监察处监督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学校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招聘过程是否规范、有序。

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附件1: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一、目标及思路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促进学科持续、健康、稳步的发展,提高我校的科研水平和竞争实力,学校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中青年学术骨干,通过五年的重点培养,使他们成为省内有影响的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形成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团队。

二、指导思想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以学科发展和教学科研需求为导向,以政策扶持和项目资助相结合为原则,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创新人才进行重点培养,进一步推进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师资队伍“人才高地”的形成。

三、遴选专业方向面向国家资源能源环境的重大需求,围绕低碳经济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和徐州市六大千亿元工业产业(装备制造、食品、能源、冶金、建材、煤盐化工)、五大千亿元服务业产业(商贸、物流、金融、房地产、旅游)的研究方向,向省级以上重点建设学科专业等倾斜,同时兼顾其他学科专业,做到均衡发展。

四、遴选名额第一期选拔不超过10名。

第一期中期考核时,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确定下期选拔名额。

五、遴选条件(一)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领导;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治学严谨,教书育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受聘在教师岗,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授,或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三)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鲜明的研究方向,为本学科前沿或符合国家、省、市重大需求,具有创新性并在学术或产业化方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四)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五)教风端正,治学严谨,长期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且无任何教学事故。

(六)2011年以来取得的科研业绩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3篇本学科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2、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或已经完成准予结题,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排名前3名)。

高层次人才引进制度

高层次人才引进制度

高层次人才引进制度.doc-免费下载高层次人才引进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决定》(青委〔2007〕89号),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事业单位是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的主体,每年要推出一定的岗位,以调动、转任、调任、聘用、兼职、咨询、讲学、社会实践以及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等各种形式积极引进国内外人才和智力。

第二章对象第三条根据青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主要引进下列高层次人才:(一)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业技术人才;(二)获得国家或省部级评选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专业技术人才;(三)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一定专业实践经验或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四)具有硕士学位并有一定专业实践经验或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五)在某一领域有重大突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六)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七)由相关部门认定具有特殊才能的实用专业技术人才。

第三章待遇第四条事业单位引进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高层次人才不受人员编制限制,可先进后出,在今后自然减员中冲抵。

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按原任职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第五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的服务合同或协议、在人事部门建立人事档案关系后,财政发给安家补贴和政府津贴。

(一)安家补贴标准及支付方式。

第三条1至3款人才每人安家补贴15万元,引进手续办理后支付5万元,服务满5年后,再支付10万元;第三条4至7款人才每人安家补贴8万元,引进手续办理后支付3万元,服务满5年后,再支付5万元。

(二)政府津贴标准。

前3年第三条1至3款人才每人每月津贴3000元;第三条4至7款人才每人每月津贴2000元。

三年后,享受当地高层次人才同等政府津贴。

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和津贴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第三条1至3款人才,服务满2年,一次性补助每人1.5万元;第三条4至7款人才,服务满2年,一次性补助每人1万元。

岭南师范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试行)

岭南师范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试行)

岭南师范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落实岗位聘任制度,建立和完善考核工作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各项事业建设和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的基本原则(一)激励与约束相结合,激励为主。

(二)岗位基本任务与实际业绩考核相结合,注重实绩。

(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全面考核。

(四)平时、年度与聘期考核相结合。

第三条考核对象校内在职在岗教职工,包括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第四条考核的组织领导(一)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有关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组织部、人事处、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工会、纪检监察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二级学院领导代表组成,办公室挂靠人事处。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考核办法的制定,监督考核工作实施,审定考核结果,受理并仲裁教职工的申诉。

(二)各二级单位分别成立相应的考核小组,二级学院(部)考核小组由单位党政工负责人、各系主任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其他考核单位由单位党政工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组长由单位领导担任。

考核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考核工作。

(三)学校科级及以上干部的考核工作由组织部负责,科级以下人员的考核工作由人事处负责,后勤实体各单位非领导岗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由后勤产业处负责。

(四)组织部和人事处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对全校的年度考核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和要求。

第五条考核分类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1.平时考核主要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和出勤情况。

平时考核由各单位结合日常工作进行。

2.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教职工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般在每年年末或下年度开学初进行。

3.聘期考核是对教职工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考核,在聘期结束前一个月进行。

第六条考核内容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实行思想品德表现考核一票否决制,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2017年岭南师范高考投档分

2017年岭南师范高考投档分

2017年岭南师范高考投档分2017年岭南师范高考投档分,是指参加高考并投档到岭南师范学院的考生,进入该学院学习的最低分数线。

下面是关于2017年岭南师范高考投档分的一些详细情况。

2017年岭南师范高考投档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文科本一批:一本分数线为550分,二本分数线为507分。

理科本一批:一本分数线为505分,二本分数线为446分。

岭南师范学院是一所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的本科高校,是以师范教育为主的教育学院。

该学院以培养师范生为主,同时也提供其他专业的本科学习机会。

该学院拥有优良的师资力量和现代化的教学设施,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条件和发展机会。

2017年岭南师范高考投档分可以看出,文科专业的投档分数相对较高,说明该学院对文科学生的要求较为严格。

而理科专业的投档分数相对较低,可能是因为理科生报考该学院的比例较低,同时也反映出该学院对理科生的招收计划较为宽松。

高考投档分数是高校录取考生的最低要求,超过该分数线的考生
才有资格被该学校录取。

因此,考生在报考该学院时,要根据自己的
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自己的报考志愿,确保自己达到该学院的投档分
数要求。

对于考生来说,高考投档分数只是进入一所学校的门槛,真正的
挑战是在大学期间的学习与发展。

只有努力学习,积极参与各类活动,才能在大学期间取得优秀的成绩和丰富的经历。

总之,2017年岭南师范高考投档分是一个重要的参考指标,考生
在报考该学院时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志愿,合理安排自己的报
考计划。

同时,在大学期间要努力学习,积极参与各类活动,为自己
的成长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岭南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岭南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任务。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良好以上。 3、在聘期内科研总积分须达到 600 分; 4、主持市厅级以上项目 1 项; 5、在学校认定的本学科 B 类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1 篇。 为便于核算,各类业绩成果的考核可以进行换算,具体标
准如下: (一)1 个经费大于 50 万的横向项目相当于 1 个有经费支
-7-
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 2、主讲本科生课程一门以上,并完成校院规定的其他教学
任务。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良好以上。 3、聘期科研总积分达 1500 分; 4、获有校外经费支持的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 1 项以上; (六)理工科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1、积极参与学科或专业建设,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
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 2、主讲本科生课程一门以上,并完成校院规定的其他教学
第十条 路费报销。引进人才可按财务有关规定报销来校 面试、报到的路费(国内)和住宿费。搬家费报销标准按照学 校规定执行,其中从国外专程来校面试的,可报销本人及配偶 单程国际机票和国内所需线路的双程火车硬卧以及中转住宿费。
第五章 引进程序
第十一条 人才引进的一般程序 (一)审批计划。各用人单位上报年度引进计划,经学校
2、主讲本科生课程一门以上,并完成校院规定的其他教学 任务。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良好以上。
3、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至少一项有校外经费支持的国家 级科研项目;
4、在学校认定的本学科 T1 类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年均 1 篇; 5、团队建设考核合格。按其所在团队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四)第四层次人才 1、正确把握学术或专业发展方向,参与学科或专业建设; 积极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 2、主讲本科生课程一门以上,并完成校院规定的其他教学 任务。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良好以上。 3、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至少一项有校外经费支持的省部 级重点科研项目或有校外经费支持的两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4、在学校认定的本学科 T2 类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年均 1 篇; 5、团队建设考核合格。按其所在团队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五)第五层次人才 1、积极参与学科或专业建设;开展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

岭南师范学院2017年辅导员招聘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

岭南师范学院2017年辅导员招聘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
138
沈榕

广东海洋大学
139
司卫宁

重庆师范大学
140
宋艳霞

广西艺术学院
141
苏大雪

广西师范大学
142
苏健梅

广西大学
143
苏艳

中国科学院大学
144
孙一文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145
谭诗蔚

广东海洋大学
146
谭霞

湖南农业大学
147
唐国彬

广东海洋大学
148
唐小艳

广东海洋大学
149
唐玉君

中南大学

广州大学
11
陈琦光

华南农业大学
12
陈伟雯

闽南师范大学
13
陈文君

华南农业大学
14
陈曦

星海音乐学院
15
陈晓丹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16
陈晓燕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17
陈玄

云南大学
18
陈月梅

广西大学
19
陈钊懿

华侨大学
20
程维

广州体育学院
21
崔晓雷

华南农业大学
22
代超群

合肥师范学院
23
戴邵瑛

云南师范大学
163
王少宇

广东海洋大学
164
王晓梦

南开大学
165
王晓侠

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doc

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doc

XX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4附件1合肥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学科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推动学校转型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符合学校学科建设需要,在学术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和突出成果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者、专家和创新创业型人才。

第三条我校引进高层次人才通过录用、调入和柔性引进三种方式予以聘用。

第二章引进人才类别与条件第四条引进人才类别(一)领军人才符合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引进高校领军人才和团队的意见》中规定的一类、二类、三类人才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

(二)学术骨干教授或相当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较大学术影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在影响因子一区的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主持二类科学研究项目2—1 —项以上。

(三)青年英才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人才、具有较强行业背景的副高职称人才或相当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水平的博士(含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四)优秀博士符合安徽省编办《合肥师范学院编制周转池人才标准》中规定的学术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第五条柔性引进人才学校设立“行知特聘教授”和“行知讲席教授”岗位用于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

“行知特聘教授”须符合上述“领军人才”应聘条件,“行知讲席教授”须符合上述“学术骨干”应聘条件。

第三章引进人才聘用与待遇第六条“领军人才”和“学术骨干”可以调入,或柔性引进聘为“行知特聘教授”和“行知讲席教授”。

柔性引进每年来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首聘期1-3年,实行聘约管理,聘用协议明确岗位职责、聘期目标任务和相关待遇。

“青年英才”和“优秀博士”人事关系须转入学校,并与学校签订协议,服务期8年,按在编在岗教师进行管理。

第七条引进人才待遇(一)领军人才按照“一人一策”原则,具体待遇面议。

长沙师范学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长沙师范学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2.职称高聘。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者,可高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享受教授(专技四级)岗位绩效工资;具有博士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者,可高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享受副教授(专技七级)岗位绩效工资;无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博士,可高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享受讲师(专技八级)岗位绩效工资。高聘期限每次1年,不超过2次。
5.夫妻双方属于同时引进或先后引进的,可一并全额享受安家费与科研启动经费,但公租房只给一方就高提供,如果是特殊紧缺急需人才或是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度提高科研启动经费。
A
(博士副高)
紧缺
30
20
12
提供
协商
一般
24
16
10
提供
协商
B
(优秀博士)
紧缺
20
15
10
提供
协商
一般
16
12
8
提供
协商
C
(一般博士)
紧缺
15
8
5
提供
协商
一般
12
6
4
提供
协商
1.以上各类人才进校后在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前提下,可按相应职称学历同时享受校内高层次人才特殊津贴(补贴标准:二级教授28000元/年、三级教授或博士正高24000元/年、正高20000元/年、博士副高18000元/年、博士15000元/年、副高3000元/年)。另外,符合条件者可申报学校“特立学者”(理工类40万、人文社科类30万)或“荷花英才”(理工类25万、人文社科类20万)的人才培育工程项目。
附件3:长沙师范学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类别
层次
安家费(税前)(万元)
科研启动费(万元)

广州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广州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广州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广州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分为四个层次,分别是:
一级:
1.高层次人才(博士生导师,院士)。

2.全职教授、研究员及同等职务。

二级:
1.具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且具有特殊技能、突出创新能力的应届毕业生。

2.全职讲师、助理研究员及同等职务。

三级:
1.全职副教授、副研究员及同等职务。

2.具有本科学历、具有特殊技能、突出创新能力的应届毕业生。

四级:
1.全职讲师、助理研究员及同等职务。

2.具有专科学历、具有特殊技能、突出创新能力的应届毕业生。

认定高层次人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高度的学术水平或技术能力;
2.为广东省、国家或世界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或者具有重要专业离退休或退役人员;
3.所在单位可为其提供优越的工作条件和发展机会。

珠海教师招聘工资补贴评细

珠海教师招聘工资补贴评细

珠海教师招聘工资补贴评细
1.教职工的聘用采取合同制,薪酬待遇按学校标准执行,博士年薪20万以上。

条件特别突出的优秀博士可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引进待遇。

2.学校实行绩效工资管理,在完成基本工作量的基础上如果有超课时,超课时部分单独计算薪酬。

3.学校实施"三个层次"人才建设工程,对入选第一层次的学科(术)带头人给予4年共32万元岗位补贴;对入选第二层次的专业骨干教师给予4年共24万元岗位补贴;对入选第三层次的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给予4年共16万元岗位补贴。

4.学校实施博士提升计划,对具有博士学位的中青年教师,可以获得6-10万资助经费,具体以学校文件规定为准。

5.学校设置高层次人才津贴,满足条件者每年年终一次性发放
2-4万元。

6.教职工每年享受年终绩效奖金、年终双薪。

7.学校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8.学校提供补充养老机制,在学校工作满一定年限可享受补充养老金,具体以学校文件规定为准。

9.提供校内教师公寓。

10.户口可迁入校内集体户口,子女可就读附近中小学。

11.工作日可享受教工餐厅优惠自助午餐。

12.免费提供每年一次体检。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2.18•【字号】东府〔2015〕110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15〕110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2015年12月18日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实施“人才东莞”战略,构建人才型城市,充分发挥各类特色人才在“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引进特定的人才群体,聚焦特色的行业、产业和领域,实行特殊的政策措施,营造特优的人才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特色人才”包括在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重点发展的行业、产业、领域紧缺急需或做出相应贡献的高层次人才。

“特色人才”共分为五大类,包括:(一)特级人才,是指具有突出的学术造诣、社会影响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国际顶尖人才,或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经认定、评定的高层次人才。

(二)一类人才,是指获得相关国家级、特别份量的省级荣誉、奖项和技术职务及称号,或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经认定、评定的高层次人才。

(三)二类人才,是指获得相关省部级、特别份量的市级荣誉、奖项和技术职务及称号的,或一类人才中相应国家级荣誉、奖项和技术职务及称号的次位,或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经认定、评定的高层次人才。

(四)三类人才,是指获得相关市级荣誉、奖项和技术职务及称号的,或二类人才中国家、省级荣誉、奖项和技术职务及称号的次位,或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经认定、评定的高层次人才。

(五)四类人才,是指三类人才中获得相关市级荣誉、奖项和技术职务及称号的次位,或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经认定、评定的高层次人才。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高层次技能型人才吸引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高层次技能型人才吸引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高层次技能型人才吸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3.11.25•【字号】粤教高函[2013]167号•【施行日期】2013.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高层次技能型人才吸引计划的通知(粤教高函[2013]167号)各高等职业院校: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2〕10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强师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3〕158号)精神,吸引一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到高等职业院校(下称高职院校)担任兼职教师,提升师资队伍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决定实施广东省高职院校高层次技能型人才吸引计划。

现将《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高层次技能型人才吸引计划实施方案》(附件1)印发给你们,并就2013年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资助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名额和专业2013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资助名额共400名,资助专业为《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的通知》(教高〔2004〕3号)规定的制造大类、水利大类、农林牧渔大类、医药卫生大类和财经大类相关专业。

二、申报条件独立设置的公办或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并且符合以下条件:2012-2013学年度每个专业至少聘用1名兼职教师,省重点以上专业至少聘用2名兼职教师(兼职教师聘用情况以2013年9月份的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有关数据为准)。

三、申报要求(一)符合申报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应在院系初审推荐的基础上,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经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对象,并提请学校有关会议审定后,再上报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包括:1.申报院校正式公函;2.《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资助申报汇总表》(附件2);3.《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资助申报表》(附件3);4.申报院校与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签订的聘用协议。

岭南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标准(2017 年)

岭南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标准(2017 年)

单位:(万元)
待遇
人才类型
购房 安家 补贴 费
理工 科类 科研 启动 费
文科 类科 研启 动费
配偶 备 安置 注
第一层次人才 面议 面议
面议
予以 安置
第二层次人才 面议 面议
面议
予以 安置
第三层次人才 100 40
60 30
予以 安置
第四层次人才
80 30
40 20
予以 安置
第五层次人才
40 20
15 8
5安家费在正式办好入职手续后按其职称和学历层次的标准发放超过基本标准的安家费余款待四年聘期考核合格后给予发6购房补贴在购买学校所在地住房并提供购房合同首期付款发票等材料后按其职称和学历层次的标准发放超过基本标准的购房补贴余款待四年聘期考核合格后给予发放
附件:
岭南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标准
(2017 年)
法由科学研究处进行考核和管理。
8、未购房前学校可安排校内过渡住房租住。第一、二层次人才
免房租居住。第三至第四层次人才在未购房前可按刚来校时的
房租标准居住 4 年,首个 4 年聘期后按学校相应规定租住。
- 12 -
酌情 考虑
博士且教授、紧 其
缺专业的硕士 40 20 他
且教授 高
国(境)外取得 层
博士或有 3 年 次
以上境外博士 35 20 人
后研究经历的 才
博士、优秀博士
10 5
酌情 考虑
缺专业 25 15
的硕士且副高
10 5
酌情 考虑
说明:
1、特殊人才及符合学校学科发展的引进团队等,待遇面议。
2、海归博士按副教授发放校内岗位津贴 4 年,已有副教授职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准的购房补贴余款待四年费按学校引进人才基本工作任务和科研项目管理办
法由科学研究处进行考核和管理。
8、未购房前学校可安排校内过渡住房租住。第一、二层次人才
免房租居住。第三至第四层次人才在未购房前可按刚来校时的
房租标准居住 4 年,首个 4 年聘期后按学校相应规定租住。
80 30
40 20
予以 安置
第五层次人才
40 20
15 8
酌情 考虑
博士且教授、紧 其
缺专业的硕士 40 20 他
且教授 高
国(境)外取得 层
博士或有 3 年 次
以上境外博士 35 20 人
后研究经历的 才
博士、优秀博士
10 5
酌情 考虑
15 10
酌情 考虑
- 11 -
博士、紧缺专业 25 15
- 12 -
附件:
岭南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标准
(2017 年)
单位:(万元)
待遇
人才类型
购房 安家 补贴 费
理工 科类 科研 启动 费
文科 类科 研启 动费
配偶 备 安置 注
第一层次人才 面议 面议
面议
予以 安置
第二层次人才 面议 面议
面议
予以 安置
第三层次人才 100 40
60 30
予以 安置
第四层次人才
4、可按规定申请广东省 “扬帆计划”引进紧缺拔尖人才 50-100
万资金项目和广东省“创新强校”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等。
5、安家费在正式办好入职手续后按其职称和学历层次的标准发
放,超过基本标准的安家费余款待四年聘期考核合格后给予发
放。
6、购房补贴在购买学校所在地住房并提供购房合同、首期付款
发票等材料后,按其职称和学历层次的标准发放,超过基本标
的硕士且副高
10 5
酌情 考虑
说明:
1、特殊人才及符合学校学科发展的引进团队等,待遇面议。
2、海归博士按副教授发放校内岗位津贴 4 年,已有副教授职称
的按教授发放校内岗位津贴 4 年。
3、携带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来校(须转为我校课题且课题经费
进入我校财务)的引进人才,按学校科研项目管理有关办法给
予经费配套或奖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