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档案局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档案局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

通知

【法规类别】档案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组发[2013]1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档案局

【发布日期】2013.01.10

【实施日期】2013.0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档案局印发《关于加强全

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渝组发〔2013〕1号)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局,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干部、人事)处(部),市属国有重点企业、高等院校党委组织(人事、党群工作)部:

现将《关于加强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档案局

2013年1月10日

关于加强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是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坚持公道正派选人用人的重要基础。为提高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水平,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组织工作中心任务,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断提高干部人事档案质量,更好地为各级领导决策服务,为干部工作、人才工作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今后一个时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目标要求是:认真贯彻《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为载体,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和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为重点,积极开发利用干部人事档案信息资源,努力提高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大力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

二、合理确定档案管理范围。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范围的规定,合理确定档案管理范围,对干部人事档案实行相对集中管理。

(一)市委管理的干部,其档案由市委组织部或市国资委(负责管理市属国有重点企业领导干部档案)集中保管。各单位在报送新任市管干部档案时,应建立档案副本。市

管干部工作调动的,其档案副本转至市管干部所在区县(自治县)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保管。

(二)区县(自治县)党委管理的干部,其档案由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集中保管;不属于区县(自治县)党委管理的干部,其档案分别由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人力社保局、教委、卫生局等部门集中保管。不具备管档条件或管理不足200人档案的单位,其干部人事档案由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或人力社保局保管。

(三)市级各部门、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和普通高等院校及其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按干部管理权限集中保管。不具备管档条件或管理不足50人档案的直属单位,其干部人事档案由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保管。

(四)各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要明确一个部门集中保管。干部人事档案被纳入本单位综合档案馆(室)管理的,要固定专人管理干部人事档案,业务工作接受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

(五)干部退(离)休后,其档案由原档案管理单位保管。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非市管领导干部退休后,其档案由驻在部门保管。

(六)干部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单位保管5年后,移交同级地方国家综合档案馆保存。

(七)干部辞职、退职、自动离职、被辞退(解聘)和开除公职以后,未就业的,其档案由原管理单位保管;另就业的,其档案转至有关的组织人事部门保管,不具备保管条件的,转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保管。

(八)干部在受刑事处分和劳动教养期间,其档案由原管理单位保管。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后,重新安排工作的,其档案由有关的组织人事部门或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保管。

(九)干部出国不归、失踪、逃亡以后,其档案由原管理单位保管。

(十)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由所在单位指定其他专人保管。

三、规范档案材料收集归档整理工作。要及时收集档案材料,认真做好材料鉴别归档整理工作。

(一)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档案材料。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09〕12号),做好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充实档案内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使用国际标准A4型(长297毫米,宽210毫米)公文用纸,材料左边应留有25毫米装订边,字迹材料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二)建立材料收集归档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机制,加强管档部门与纪检、政法、教育、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组织人事内部各工作机构在档案材料形成、收集、归档中的沟通协调,建立工作联系和情况通报制度,确保档案材料形成规范、收集齐全、手续完备、归档及时。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制作档案材料,并在1个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