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技术招标要求
垃圾处理设备招标文件
一、招标公告根据我国《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现对某市垃圾处理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基本情况1. 项目名称:某市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项目2. 项目地点:某市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采购垃圾处理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垃圾压缩设备、垃圾焚烧设备、垃圾填埋设备等。
4. 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 招标范围:垃圾处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等全过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垃圾处理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调试等相关资质。
4. 具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产品质量认证。
5. 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满足招标人要求。
6.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止。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在公告发布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3.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评标办法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技术专家、经济专家等组成。
2.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最终确定中标人。
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低于项目预算,且不得低于成本。
(2)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具有先进性、可靠性。
(3)售后服务:售后服务体系完善,能够满足招标人要求。
(4)企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合肥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项目建议书
合肥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项目建议书前言至2012年,我国的生活垃圾年产生量已近4亿吨,且每年平均以8%~10%的速度递增,历年的垃圾填埋存量已达70余亿吨,占用土地达5.3万公顷,我国2/3以上城市处于“垃圾围城”的困境,农村垃圾基本未得到无害化处理,垃圾对生态环境已造成严重的污染,引起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相继由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近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党的“十八大”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已经成为各级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艰巨任务。
本项目建议书,针对合肥市生活垃圾的现状,提出采用BRCC技术进行资源化综合处理和系统解决方案,实现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一、合肥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与处理现状合肥市人口约万人,其中:城市人口约万人,城区垃圾产量约吨/日;农村人口约万人,农村垃圾产量约吨/日;合肥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合计为吨/日,吨/年。
目前,合肥市的生活垃圾以卫生填埋方式处理量为吨/日,以焚烧发电方式处理量为吨/日,尚有吨/日未得到无害化处理。
据统计数据,合肥市生活垃圾产生量(2008~2012年)平均每年以%速度递增。
据此测算,至2015年合肥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将达到吨/日。
二、垃圾处理技术方案比较目前,我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主要有卫生填埋法(约占85%),焚烧发电法(约占15%)、堆肥法(不足1%)。
填埋法是较原始、落后的处理方式,其弊端主要是占地面积大,垃圾填埋后持续产生大量的高浓度渗液,严重污染地下水源;产生大量硫化氢、氨气、甲烷等有害气体,严重污染空气环境;滋生蚊蝇及有害病菌,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次生污染。
而且垃圾填埋后彻底无害化分解需近百年时间,各地的垃圾填埋场已形成“城市毒瘤”和“围城”现状,是不可持续的一种落后处理方式,频频引发社会矛盾和民众抵制反对,而且多数城市的垃圾填埋场用地已非常难找,填埋场建设已受到严格控制和限批。
《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1993年9月21日起实施)时间:2007-12-26 信息来源:点击:349 字体大小:[大中小](1993年9月21日,合肥市人民政府)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建设清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城市,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和蜀山镇、城郊结合部沿主、次干道两侧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清运、处理,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简称“市环卫处”)负责对全市生活垃圾的监督管理,根据本市发展规划,会同规划、计划、环保、卫生等有关部门,制定本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各区(镇)、街道、单位分级分片负责各自区域内生活垃圾的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中的单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及为生活服务而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建筑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垃圾。
第六条环卫经营实行有偿服务、有偿代办、有偿使用。
对城市居民生活垃圾的排放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排放谁负担”的基本政策,采取从垃圾产生的源头收费的原则,逐步向居民征收生活垃圾管理费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自行运送生活垃圾至处理场。
第二章生活垃圾收集第七条环卫管理部门的环卫专业队伍负责主、次干道垃圾的清扫、收集;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民办清洁员对背街小巷、居民区道路垃圾的清扫、收集。
第八条凡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市环卫处审核批准并核发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业务。
第九条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应达到容器化、密闭化、卫生化。
各区(镇 )应织街道,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在城市居民区、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市区水域船舶及沿岸单位,设置垃圾收集容器。
第十条居民倾倒生活垃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必须将生活垃圾倒入垃圾收集容器内,不得乱倒乱堆;2.禁止在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内倾倒污水、粪尿、渣土及废旧家俱等大件废弃物;3.禁止在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内周围焚烧杂物。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EPC项目技术规范书
XX生活垃圾焚烧发电EPC项目技术规范书发包人:代表:总承包人:代表:2019年09月目录1总则 --------------------------------------------------------------------------------------------- 41.1 工程概况 ------------------------------------------------------------------------------- 41.2 建设规模及主要指标 --------------------------------------------------------------- 41.3 质量指标 ------------------------------------------------------------------------------- 41.4 EPC主要工作阶段 ------------------------------------------------------------------- 71.5 适用的法律和技术标准 ------------------------------------------------------------ 81.6 项目边界条件 ----------------------------------------------------------------------- 101.7发包人与总承包人的工程范围 ------------------------------------------------- 11 2工艺技术方案要求-------------------------------------------------------------------------- 112.1 总体技术要求 ----------------------------------------------------------------------- 112.2 垃圾接收、贮存及输送系统---------------------------------------------------- 132.3 垃圾焚烧系统 ----------------------------------------------------------------------- 142.4 余热锅炉 ----------------------------------------------------------------------------- 162.5 汽轮发电机组 ----------------------------------------------------------------------- 172.6 烟气净化系统 ----------------------------------------------------------------------- 182.7 灰渣处理系统 ----------------------------------------------------------------------- 182.8 渗滤液处理系统-------------------------------------------------------------------- 192.9 自动控制系统 ----------------------------------------------------------------------- 192.10 电气系统 ---------------------------------------------------------------------------- 232.11 给水、排水和消防系统--------------------------------------------------------- 252.12压缩空气系统 ---------------------------------------------------------------------- 252.13 除盐水制备系统 ------------------------------------------------------------------ 262.14辅助燃料系统 ---------------------------------------------------------------------- 262.15 采暖、通风与空调 --------------------------------------------------------------- 26 3总图、建筑与结构设计要求-------------------------------------------------------------- 293.1 总平面布置 -------------------------------------------------------------------------- 293.2 建筑设计 ----------------------------------------------------------------------------- 313.3 结构设计 ----------------------------------------------------------------------------- 334工程施工管理要求-------------------------------------------------------------------------- 374.1 施工准备 ----------------------------------------------------------------------------- 374.2 工程施工 ----------------------------------------------------------------------------- 384.3 设备材料验收及保管 ------------------------------------------------------------- 384.4 工程施工及验收-------------------------------------------------------------------- 38 5总承包人实施方案要求-------------------------------------------------------------------- 395.1 质量保证和控制方案要求 ------------------------------------------------------- 395.2 项目进度控制计划要求 ---------------------------------------------------------- 415.3 调试要求 ----------------------------------------------------------------------------- 41 6文件控制要求-------------------------------------------------------------------------------- 421 总则1.1 工程概况项目名称:XX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规模为800t/d垃圾处理量,其中一期(本次招标范围)垃圾焚烧处理生产线为1×500t/d机械式炉排炉,配套1台4.0MPa,400℃的中温中压余热锅炉,配置1台9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有效地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环境,许多城市开始建设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
本文将从项目建设标准的角度探讨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的规范建设。
一、项目位置选址标准1. 距离城市区域远离人口密集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区域;2. 选址应考虑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道路交通便利等因素;3. 需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的环保、土地利用等要求。
二、工程设计标准1. 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满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工艺流程、处理能力等要求;2. 设计应考虑安全、环保、节能等因素,提高工程的可持续性;3. 设计应充分考虑未来城市发展规划,预留足够的扩建空间。
三、环保标准1. 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环保法规要求,采取严格的尾气处理措施,确保排放达标;2. 垃圾渗滤液、烟气等废物的处理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3. 设施运行中应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定期公开排放数据。
四、安全标准1. 设施应符合建筑规范,具备抗震、防火等安全性能;2. 对设施的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3. 设施周边应设立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周边居民和建筑物的安全。
五、运行管理标准1.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2. 对设施的运行及排放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维护和更新;3. 设施的运行情况应及时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资源利用标准1. 设施应具备垃圾焚烧能力,并能有效利用焚烧热能,发电或供热等;2. 对焚烧后的灰渣、废气等废物进行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3. 制定并执行节能、减排等相关标准,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至关重要,合理、严格的标准不仅能保障项目的安全、环保、高效运行,同时也能更好地促进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为城市环境保护作出积极贡献。
垃圾场设计招标资质条件
一、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政策,提高垃圾处理效率,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现面向全国公开招标垃圾场设计项目。
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资质条件。
二、招标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某地垃圾场设计项目2. 项目地点:某地3. 项目规模:XX吨/日4. 项目内容:垃圾场总体设计、详细设计、施工图设计等5. 招标范围:垃圾场设计项目的整体设计三、投标人资质条件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 具有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3.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不良记录。
4. 具有垃圾处理行业相关经验,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2个类似项目的设计工作。
5.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设有专门的工程设计部门。
7.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
8. 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技术和人力资源。
四、投标人业绩要求1.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至少2个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名称、规模、设计时间、合同金额等。
2.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项目的设计成果,包括设计文件、图纸、报告等。
3.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项目的验收报告,证明项目已按期、保质完成。
五、投标人技术能力要求1. 具备垃圾处理行业相关技术,熟悉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
2. 具备垃圾场设计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包括垃圾处理工艺、设备选型、工程布置等。
3. 具备垃圾场设计所需的专业软件,如CAD、3Dmax、AutoCAD等。
4. 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能够与客户、施工方、监理方等各方进行有效沟通。
六、投标人项目管理能力要求1. 具备项目管理经验,能够按照合同要求,按时、保质完成设计任务。
2.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处理项目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 具备风险控制能力,能够有效防范项目风险。
4. 具备较强的团队管理能力,能够带领团队高效完成设计任务。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17〕21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17〕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2017年4月7日合肥市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合肥市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实施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培植生态文明新优势,围绕《安徽省合肥市低碳城市试点实施方案(2016-2020年)》,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扣低碳城市试点目标任务,从城市空间布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全领域、全过程实施低碳发展战略,以实现碳排放峰值目标、控制碳排放总量、探索低碳发展模式、践行低碳发展路径为主线,以建立健全低碳发展制度、推进能源优化利用、打造低碳产业体系、推动城乡低碳化建设管理、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重点,创新碳数据管理制度以及低碳产品和技术推广制度,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生态文明发展之路,为打造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不断开创“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新局面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加强规划统筹,坚持市场导向。
统筹全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专项规划和各地区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低碳发展政策制度和产业体系。
充分借鉴国内外经验,积极探索新时期合肥低碳发展模式和路径。
坚持市场导向,突出重点项目典型示范作用,集中力量率先突破。
(完整word)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1]21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加强国家对建设项目投资和建设的管理,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的决策和规划建设水平,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保护环境,推动技术进步,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服务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标准的尺度.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新建工程项目。
改、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第四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环境保护、节约土地、劳动保护、安全卫生、节约能源、消防等有关方面的规定.第五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的建设水平,应以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垃圾成分特点,并考虑城市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按不同城市、不同建设规模,合理确定,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卫生。
第六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统筹规划,近、远期结合,以近期为主.建设规模、布局和选址应与现有的垃圾收运及处理系统相协调,改、扩建工程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
第七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对于需要引进的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应以提高项目的综合效益、推动技术进步为原则,在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的基础上合理确定。
第八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应坚持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原则,合理确定配套工程项目,提高运营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
第九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应考虑焚烧处理的资源化利用。
第十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应落实工程建设资金和土地、供电、给排水、交通、通信等建设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建成后正常运行所需的费用。
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范本
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范本一、项目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口的增长,城市垃圾处理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
传统的垃圾填埋处理方式不仅占用土地资源,还会产生难以处理的污染物。
因此,城市垃圾焚烧发电成为一种可行的处理方式,既能有效减少垃圾的占用,又能将垃圾转化为能源。
二、项目概述1. 项目名称: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 项目地点:(填写具体地点)3. 项目规模:(填写预计处理垃圾的数量,如每天处理100吨垃圾)4. 项目目标:实现可持续城市垃圾处理,降低环境污染,提供清洁能源三、项目内容和工艺流程1. 概述:本项目以焚烧城市垃圾为主要工艺,通过发电装置将焚烧产生的热能转化为电能,以满足城市的能源需求。
2. 工艺流程:(1) 垃圾运输:将城市垃圾通过专业的垃圾收集车辆运输至焚烧发电厂。
(2) 垃圾存储与预处理:垃圾经过初步分类和处理后,存储在密闭容器中,以防止异味和二次污染。
(3) 垃圾焚烧:将垃圾投入到焚烧炉中进行焚烧,产生高温高压气体和灰渣。
(4) 热能转化:通过余热锅炉和蒸汽涡轮机,将焚烧产生的热能转化为电能。
(5) 废气处理:对焚烧炉产生的废气进行脱硫、除尘等处理,以达到排放标准。
(6) 灰渣处理:对焚烧后的灰渣进行资源化利用或安全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1. 噪音控制: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音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如增设隔音设备、降低机械噪音等。
2. 废气排放:应建立废气处理系统,通过脱硫、除尘等措施,确保排放的废气符合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
3. 水质保护:严格控制污水排放,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采取合适的处理措施或回用技术。
五、项目效益1. 能源利用:通过焚烧垃圾转化热能为电能,为城市提供清洁能源,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2. 垃圾处理:有效减少垃圾填埋占地面积,解决城市垃圾处理难题。
3. 环境保护: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降低环境污染,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4. 经济效益:利用清洁能源发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有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
垃圾焚烧项目实施方案
垃圾焚烧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数量的增加,城市垃圾处理问题日益突出。
传统的垃圾填埋方式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资源,还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和渗滤液,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因此,垃圾焚烧技术成为一种有效的垃圾处理方式,能够有效减少垃圾体积,减少对土地资源的占用,并且可以通过能源回收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在城市郊区建设一座垃圾焚烧厂,总投资额为5000万元,占地面积约为10万平方米。
垃圾焚烧厂将采用先进的焚烧设备和技术,实现垃圾的高效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
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2年,建成后可处理城市垃圾约1000吨/天。
三、项目实施方案。
1. 环境评估与规划。
在项目启动前,需进行环境评估,评估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同时,需与相关部门协商规划建设用地,确保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
2. 技术设备采购。
项目需要采购先进的垃圾焚烧设备,包括焚烧炉、废气处理设备、余热发电设备等。
在采购过程中,需充分考虑设备的性能、质量和售后服务,确保设备能够稳定运行并达到环保要求。
3. 建设施工。
项目建设需要进行土地平整、基础设施建设、设备安装等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需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 运营管理。
项目建成后,需要建立健全的运营管理体系,包括垃圾收运、设备运行维护、废气处理、能源回收利用等方面。
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营和环境保护。
四、项目效益。
1. 环境效益,通过垃圾焚烧处理,可减少垃圾填埋对土地资源的占用,减少有害气体和渗滤液对环境的污染。
2. 资源效益,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可用于发电,实现能源的回收利用,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3. 经济效益,垃圾焚烧项目将带动当地就业,增加税收收入,同时通过能源回收可实现一定的经济效益。
五、风险与对策。
1. 环境风险,可能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需要加强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7.31•【字号】•【施行日期】2020.12.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0年5月12日合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20年7月31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区域的生活垃圾的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利用、处理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区域,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第四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应当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领导,并做好下列工作:(一)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二)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分类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三)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引导单位、家庭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四)统筹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体系的规划和建设,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社会服务体系以及生活垃圾计量和处理收费制度;(五)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六)其他依法应当做好的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相适应的集中投放点、分类转运站、分拣中心、装修及大件垃圾处理等设施的建设工作。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中节能(合肥)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通知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中节能(合肥)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合肥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13.06.05
•【字号】合价商[2013]38号
•【施行日期】2013.06.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中节能(合肥)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通知
(合价商〔2013〕38号)
中节能(合肥)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皖价商函[2013]89号)文件精神,现就你公司上网电价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10MW)发电机组,投入商业运行后,按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280千瓦时,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其余上网电量执行我省燃煤发电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
二、城市生活垃圾为原料的焚烧发电项目,均实行按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上网电量办法考核并补贴电价。
你公司必须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垃圾处理量等资料以及垃圾处理合同、垃圾处理量确认单、财政支付垃圾处理费的银行进账单等,接受市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审核检查,作为电价补贴依据。
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我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你公司投入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价格等相关问题,要及时与我局联系,以保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顺利运行。
附件:安徽省《关于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皖价商函[2013]89号)文件。
(略)
2013年6月5日。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是为了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的
建设和运营,保障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而制定的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包括了项目选址、建设规模、设施设备、环保要求、运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首先,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选址方面,应当考虑到周边环境的影响,
离居民区和水源地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选址应避免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
其次,在建设规模方面,应根据当地生活垃圾产生量和未来发展趋势进行科学
规划,合理确定处理能力和设施规模,确保项目建成后能够有效满足当地生活垃圾处理需求。
设施设备是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的核心部分,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行
业要求的焚烧炉、除尘设备、废气处理设施等设备,并保证其运行稳定、效率高、排放达标。
在环保要求方面,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环
保标准,确保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的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运行管理是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的长期任务,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
运行管理制度,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保证项目长期稳定运行。
总的来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是为了规范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保障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
项目建成后能够有效满足当地生活垃圾处理需求,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计划书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计划书一、项目概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垃圾的产生量不断增加。
传统的垃圾处理方式如填埋等,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资源,还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垃圾焚烧发电作为一种新型的垃圾处理方式,具有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优点,能够有效地解决垃圾处理难题,并实现能源的回收利用。
本项目计划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为____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采用先进的焚烧技术和设备,将垃圾转化为电能,同时满足环保要求。
二、项目背景(一)垃圾处理现状目前,城市垃圾处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填埋场容量逐渐饱和,垃圾围城现象日益严重。
垃圾焚烧发电作为一种高效、环保的处理方式,越来越受到重视。
(二)政策支持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发展的政策,包括上网电价补贴、税收优惠等,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市场需求随着城市用电量的不断增长,对清洁能源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垃圾焚烧发电所产生的电能能够有效补充电力供应,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三、项目选址(一)选址原则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保规划要求。
2、距离居民区、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3、交通便利,便于垃圾运输和电力输送。
(二)选址方案经过综合考虑,初步选定在______(具体地址)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
该地址交通便利,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具备建设条件。
四、技术方案(一)焚烧工艺采用先进的机械炉排炉焚烧技术,能够实现垃圾的充分燃烧,减少二噁英等污染物的排放。
(二)余热利用通过余热锅炉将焚烧产生的热能转化为蒸汽,推动汽轮机发电。
(三)烟气处理采用“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的组合工艺,确保烟气达标排放。
(四)飞灰处理飞灰经过固化稳定化处理后,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安全填埋。
五、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一)建设规模日处理垃圾____吨,配置____台焚烧炉和____台汽轮发电机组。
(二)建设内容1、主体工程:包括垃圾接收与储存系统、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处理系统、发电系统等。
垃圾电厂设计招标(3篇)
第1篇一、招标公告为响应国家关于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的号召,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我单位拟投资建设一座垃圾电厂。
现就该项目的设计招标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XX垃圾电厂建设项目2. 项目地点:XX市XX区3. 项目规模:设计处理生活垃圾量为XXX吨/日4. 项目总投资:预计XXX亿元5. 项目建设周期:预计XXX个月三、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垃圾电厂总体设计;2. 主要工艺设备选型及配套设备设计;3. 自动化控制系统设计;4. 环保设施设计;5. 防火、防雷、防触电等安全设施设计;6. 水电、电气、暖通、消防等配套工程设计;7. 工程量清单编制;8. 设计文件审查、优化及施工图设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XXX万元;2.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 具有丰富的垃圾电厂设计经验,近五年内完成同类项目设计经验不少于XXX项;4.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履约能力;5.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不良记录。
五、投标文件要求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 投标函;b.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c. 资质证书复印件;d. 近五年内完成同类项目设计经验证明材料;e. 企业信誉证明材料;f. 设计团队介绍;g. 设计方案及报价;h. 设计服务承诺;i.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投标文件应密封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1. 投标截止时间: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2. 投标地点:XX市XX区XX路XX号七、开标时间和地点1. 开标时间: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2. 开标地点:XX市XX区XX路XX号八、其他事项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垃圾焚烧厂设计招标文件
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XX市垃圾焚烧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XX市垃圾焚烧厂项目2. 项目地点:XX市3. 项目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2000吨4. 招标范围:本项目垃圾焚烧厂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6.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止7.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XXXX年XX月XX日8.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XX市XX区XX路XX号9. 投标截止时间:XXXX年XX月XX日10. 投标地点:XX市XX区XX路XX号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2. 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具备垃圾焚烧厂设计能力;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 具有类似项目设计经验,近三年内至少完成1个同类项目的设计;5.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6.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三、招标文件内容1. 招标文件主要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图纸及设计要求等。
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投标报价;(4)投标保证金;(5)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6)设计团队人员简历;(7)类似项目设计经验证明材料;(8)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四、评标办法1.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技术专家3名,经济专家2名。
2.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投标人的资格、投标报价、设计方案、设计团队等。
3.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的综合得分,确定中标人。
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保密,不得泄露任何投标信息。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8.03.04•【文号】环办环评〔2018〕20号•【施行日期】2018.03.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关于印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引导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部组织制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作为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依据。
附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8年3月4日附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引导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本环境准入条件。
第二条本环境准入条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参照执行。
第三条项目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等,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有关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第四条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等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明确禁止污染类项目选址的区域内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项目建设应当满足所在地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保护等要求。
鼓励利用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改建或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新建项目鼓励采用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选址建设模式,预留项目改建或者扩建用地,并兼顾区域供热。
第五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当选择技术先进、成熟可靠、对当地生活垃圾特性适应性强的焚烧炉,在确定的垃圾特性范围内,保证额定处理能力。
中节能(肥西)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中节能(肥西)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中节能(肥西)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中节能(肥西)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生产资质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空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信息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如需更多信息请到企业大数据平台查询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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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焚烧主厂房吊车控制室观察窗擦窗机技术招标要求一、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焚烧主厂房吊车控制室观察窗外设擦窗机供货和安装项目,本工程中吊车控制室设置在27m标高,厂房的东西两侧,两个观察窗在控制室外分别设置一部擦窗机。
本次招标范围为两部擦窗机及配套装置的采购(含相关售后服务)。
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若甲方、设计、监理认为应该有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确实缺失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对设备的要求无偿提供上述设备设施,辅材包括紧支架、固件、螺栓、螺母等均要求为防腐蚀。
投标人需认真填写投标总价表、分项报价表、备品备件清单中的各项内容,需写明所提供产品参数、品牌、规格、数量等细节。
二、有关说明2.1有关说明:2.1.1除产品报价外所能提供的优惠条件可附页说明。
2.1.2投标人所提供的擦窗机产品应为全新且先进的产品,投标时需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认证证书的复印件,但应加盖生产制造商的公章。
2.1.3擦窗机安装由投标人负责。
安装企业须出示擦窗机安装资质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安装资质证书、安装业绩等),以上要求提供原件。
安装企业投标的需出具制造商的委托授权书。
2.1.4若投标设备与招标设备有偏差,请填偏差表。
2.1.5投标人所投标的产品主要技术性能应满足招标书及图纸所提出的技术要求,并符合国家标准及规范。
附必要的说明及与投标产品相应的彩色照片或样本。
2.1.6按下表内容说明:投标人必须注明投标产品的生产商、品牌及相应的技术参数。
(2)外购配套件及原材料的名称、规格及型号、技术参数及制造厂家。
并列表说明易损件名称型号及供应商(含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邮编、联系人)。
说明售后服务站的联系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2.1.7投标文件必须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得有散页。
2.1.7投标人签定合同后一周内提供擦窗机及安装图及提给设计院的预留孔洞螺栓,预留埋件等资料,并会同需方与设计院进行技术交底。
2.3擦窗机运至工地的设备验收:数量参照制造商提供的发货清单,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共同验收。
由监理工程师签字交业主核实。
擦窗机到货时须随机提供合格证、原产地证明。
擦窗机安装调试完毕,由相关部门、需方、投标人和制造方共同验收。
若发现所供擦窗机的质量、规格型号不符时或安装质量不符合国标规定时,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负责,所发生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三、擦窗机基本参数:3.1擦窗机基本参数⑴型号:ACS-D⑵供电:动力:三相交流380V,50Hz,2kW控制:直流24V⑶清洗单元:驱动电动机:交流220V 0.4kW移动速度:喷水时,约5m/min,可调擦拭方法:橡胶条横向擦拭⑷泵单元:电动机直联型活塞型泵流量: 12 l/min以上扬程: >9米外壳材料:不锈钢⑸控制柜:型式:防压型防腐型,抓吊控制室设操控面板电源:3相交流 380 V 50 Hz外形尺寸:约宽 600mm X 厚 300mm X高1700mm⑹导轨:上导轨:导轨尺寸:厚12mm × 高150 mm ×所需长度材料:Q235碳钢下导轨:导轨尺寸:50mm ×50 mm ×所需长度材料:不锈钢(7)工作形式:水的喷洒、橡胶条横向机械擦拭(8)工作模式:全自动模式,手动操作模式(9)防腐工艺:为了防腐,擦窗机中的各种材料(不锈钢、硬铝除外),均进行中级防腐处理。
四、其他要求1)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须根据用户需求及自身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投标人案及报价。
投标人提供的详细投标人案、投标报价即将视为保证上述项目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投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2)投标方所报价格为最优惠总价格,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材料及辅料费、施工费、保修费、备品备件及税金等一切费用,中标单位中标后应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合同公证费等费用。
3)投标方提供货物应为全新且品质优良的合格产品,所报价格为货物的单价和货物总价,投标总价为货物单价乘以数量的总和。
4)投标方应提供全部投标产品技术资料、报价明细说明、交工交货期、验收及所提供产品的安装调试、验货方式、备品备件、售后服务、维修服务和相应产品的售后技术支持等。
5)投标方应依据招标项目要求及招标答疑情况准确提供货物及报价,达到验收标准的要求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7)质保期:1年五、设备的运输、检验、测试和组装5.1、设备制造中的检验与测试投标人应提交给招标人产品制造质量合格证书以及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
5.1.1检查和试验工厂检验和在投标人所在地进行检查和测试A.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和其备件、附件都应经过工厂检测;产品合格证、检测记录和检测报告应提交招标人;上述产品合格证应由设备制造商确认并签字;所有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B.招标人在设备生产过程中的一切适当时间有权在投标人所在地观察、检查。
或者监督用于本合同的材料、工艺、所有设备性能的试验;如设备在其它场所生产,投标人应为招标人取得对试验进行视察、检查及作证的权利。
C.工厂检验报告应在设备发货之前提交给招标人,并经招标人审批确认后方可发货。
5.1.2交货及检验A.所有设备和部件均应采取适当的保护,以避免运输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
B.未涂装的表面应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以免锈蚀或损坏。
C.投标人应与设备制造商联系安排设备的交付时间,以使设备到达现场后能尽快组装,尽可能的减少在现场的存放时间。
在交货前,投标人应提供与货箱内所供设备一致的设备装箱清单。
D.运输期间,设备和部件应包装完好以免损坏或泄漏。
包装箱外面应标明净重、内容、装箱及卸载的正常步骤。
应该使送至现场、检查损坏程度、卸载和存放的工作尽可能地简单。
投标人应迅速更换被损坏和有缺陷的部件。
E.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招标人办理一切与其供货内容相关设备的验收手续。
F.招标人的项目技术人员将参与设备交货、组装指导、试验和启动全过程所有阶段的工作,投标人应负责对招标人项目技术人员的指导和培训。
G.完成上述工作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应含在投标报价中。
5.1.3组装A.投标人应完全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有设备与材料的组装和组装相关的工作。
B.在设备组装前至少15天,投标人(设备提供人)应提供组装指导文件,在文件中应对设备组装要求、组装质量保证、安全保障条例、设备组装期间可能产生的异常情况及解决方法等进行详细说明。
C.在设备组装前,投标人应会同招标人对设备零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设备的组装工作。
D.本项目设备、材料的组装和验收应符合本技术规范、相关国家规范、设备组装指导文件的要求。
E.投标人提供的技术人员和员工,需具备相应的资质;F.所有管路系统的组装包含在本合同范围内;管道的连接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采用与设计图纸相适应的压力等级;G.设备组装必须考虑留有维修操作空间。
5.2、包装、标志和运输A.产品启运前必须进行防腐防损处理,包括防止害虫、暴晒、雨淋、霜冻、高温、潮湿、盐份和海水等造成的损害。
B.凡设备上需油漆部分均需按规定进行处理,会腐蚀的未油漆的部分须用高熔点油脂或无酸牛脂或用其它批准的保护剂全部涂抹,上述这些保护剂在设备组装期间或在组装后应是易于抹去的。
另外,对所有电气仪表自控设备应采取恰当的防腐防损措施。
C.所有设备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使其到达目的地后完整无缺D.投标人对所供产品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包装,确保各部件在运输中的安全,存放过程中不受损,不变形。
投标人对任何招标人不予接受的遭到缺损的设备及附件,应立即运走,予以更换,并根据合同条款和保险公司谈判索赔事宜。
5.3、铭牌和标牌A.每台设备都应在明显位置固定有铭牌和标牌,以中文把制造厂的名称、设备编号,以及各种工作特性、各种定额值、制造日期等清楚的标明在上面。
这种铭牌和标牌应是一块不锈钢板或铝板,对有危险性的部件应有警告标牌,其上应有危险字样。
B.如设备是淹没式的或是设备的铭牌设在不显眼的地方时,投标人应提供另外一块同样的铭牌,固定在一个显眼的地方。
5.4、设备的防护A.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运转中是安全的,所有旋转体、齿轮、链轮、飞轮、皮带(链条)传动都应设置防护装置(包括防爆保护)。
B.投标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设备被现场工作的其它人员损坏,如果组装和土建作业在同一现场时(虽然该部分内容为投标人的一部分),投标人要对组装的设备加以保护防止灰尘侵入,以保证设备和部件的清洁。
5.5、附件、备品备件A.投标人应列出整套用于保证臭气治理系统设备1年正常运行的设备组装、操作维护及修理的工具、备品备件和附件的清单,应在投标报价表中单独列出,并单独报价。
B.如设备维修和保养需要特殊专用工具,则需提供至少两套工具;另根据工作需要提供至少一套通用维修工具。
专用和通用维修工具应放置在专用工具包内,其价格计入投标报价。
C.附件、备品备件和工具应是新的、从未使用过,并应与设备同时交付给招标人,除非招标人特殊要求,投标人应示范工具与附件的使用方法。
执行合同所需的附件、工具和备件由投标人提供。
D.在完成供货、组装和取得验收证书之前,投标人应更换或修理好由于其组装而造磨损或损坏的部件。
E.备品备件和附件应与主要设备分开包装,或置于设计为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能长时间保存的箱子内。
任何不能按照以上方式包装的部件则应涂装临时保护层以防腐,并避免机械损害。
所有备件和附件应用简要的描述和部件号标识清楚。
F.密封垫、管接头、螺栓和螺母、电缆接头、接线箱等所有附件均包括在供货范围内。
所有连接件应按国家相关标准制造,所有附件的材料、密封垫片的厚度应确保其密封性、耐用性、耐腐蚀和抗老化。
密封垫应适当剪切,无多余边外露。
G.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由于设备缺陷造成设备零部件磨损,投标人应免费负责更换。
6、调试方法和验收标准6.1、指导设备调试1.设备检查1)当投标人认为所组装的设备是处于良好的工况时,应书面通知招标人,由招标人执行组装检查,检查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定和正常操作的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调试所必需的一切设备、材料、人员、建议、说明书和其它设施;同时对招标人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3)应测试所有电机的绝缘电阻;4)调试前所有润滑及油品应该注入;5)所有管线、阀门、储罐等都应已经进行检验试验;2.运行测试根据相应的规范对各类设备进行检查测试,运转测试时间应不少于2小时:1)对电梯运行的平稳性、可靠性、安全性进行检查;2)对其他设备进行运转测试。
3.对各系统进行检查测试:1)应对就地控制系统进行试验,以保证它们能安全控制;2)检验仪表数据的准确性,电动阀门是否正确动作;3)检验设备故障报警及应急程序是否正确;4)检验设备起停顺序是否正确;5.总调试1)所有安全保护措施必须经过相关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系统启动;2)总调试的安全由投标人进行保证;3)总调试主要包含如下几个内容:①试验所有的报警系统和安全设备;②检验控制及反馈的可靠性、正确性,各系统间的控制程序衔接是否正确;③检验记录功能是否完善、正确;④检验合格由招标人、投标人共同签署确认记录;6.2、调试和验收标准1) 按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标准规范进行验收,当国家标准与安徽省有关标准有差异时,按标准高的规范进行验收,无国家或安徽省有关标准规范的按行业标准规范进行验收;2) 设备供应商应派具有丰富安装调试经验的技术人员去指导和检验安装情况和监督指导现场试车和调试,保证装置在一个月内调试完毕,并能正常运行;3) 设备供应商应提交系统调试计划书和需用的设备和仪器清单由用户审批,系统测试的方案和所用的设备和仪器经业主项目经理批准认可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