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计算口径

合集下载

劳社险中心函2006年60号文件

劳社险中心函2006年60号文件

劳社险中心函〔 2006 〕6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来源:税屋作者:税屋人气:57984发布时间:2012-05-22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 60 号 2001.11.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 〕 60 号2001-11-15员工取得虚拟股权分红的税会处理<邱晓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近年来,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 号)、《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6 号)和相关政策规定,努力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申报审核和稽核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促进了社会保险费的应收尽收。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所有制结构、就业方式和收入分配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当前一些地区在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审核和稽核工作中,存在着执行政策不统一、审核不够规范等问题,影响了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的整体效应。

为做好新形势下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与稽核工作,现就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缴费基数的核定依据1990年,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l 号),之后相继下发了一系列通知对有关工资总额统计做出了明确规定,每年各省区市统计局在劳动统计报表制度中对劳动报酬指标亦有具体解释。

这些文件都应作为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依据。

凡是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应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全年全口径工资计算公式

全年全口径工资计算公式

全年全口径工资计算公式工资是每个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全年全口径工资则是指在一整年内所获得的全部工资收入。

在计算全年全口径工资时,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加班费等。

下面将介绍全年全口径工资的计算公式以及一些注意事项。

全年全口径工资计算公式如下:全年全口径工资 = 基本工资 + 津贴 + 奖金 + 加班费 + 其他福利。

在这个公式中,基本工资是指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固定工资,通常是每月发放的固定金额。

津贴是指各种额外的补贴,比如餐补、交通补贴等。

奖金则是根据个人或团队的工作业绩发放的额外报酬,通常是按照一定比例计算。

加班费是指因加班而获得的额外工资,通常是按照加班时间和加班工资倍率计算。

其他福利则包括各种福利待遇,比如年终奖、节日福利、保险福利等。

在计算全年全口径工资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确保所有收入都被纳入计算。

在计算全年全口径工资时,需要确保所有的收入都被纳入计算,包括各种津贴、奖金、加班费等。

有时候一些额外的收入可能会被忽略,导致工资计算不准确。

2. 注意税前和税后工资的区别。

在计算全年全口径工资时,需要注意税前和税后工资的区别。

税前工资是指在扣除各种税费之前的工资总额,而税后工资则是扣除了各种税费之后的实际到手工资。

在一些情况下,税前工资和税后工资可能会有较大的差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计算。

3. 考虑各种福利和补贴。

在计算全年全口径工资时,需要考虑各种福利和补贴的影响。

有些福利和补贴可能会直接影响到工资总额,比如年终奖、节日福利等。

需要将这些福利和补贴纳入计算,以确保工资计算的准确性。

4. 注意各种税费和扣除项。

在计算全年全口径工资时,需要注意各种税费和扣除项的影响。

比如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都会对工资总额产生影响。

需要根据具体的税费政策和扣除规定进行计算,以确保工资计算的准确性。

总之,全年全口径工资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计算过程,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和细节。

社保缴费工资总额及缴费基数计算口径

社保缴费工资总额及缴费基数计算口径

工资总额及缴费基数计算口径一、关于工资总额和缴费基数的计算口径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

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否计入成本,是否列入国家规定的计征奖金税项目,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凡是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应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工资总额应按报告期实发数统计,即报告期内实际已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包括应发未发或已计提而未支付的工资。

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的各类扣款项目应纳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范围。

二、关于计算缴费基数的具体项目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作为工资总额统计,在计算缴费基数时作为依据: 1.计时工资,包括:⑴对已完成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即基本工资部分;⑵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⑷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技能工资及岗位(职务)工资;⑸职工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职工受处分期间的工资、浮动升级的工资等;⑹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2.计件工资,包括:⑴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⑵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⑶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奖金,包括:⑴生产(任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⑵节约奖包括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⑶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金;⑷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工人的奖金、体育运动员的平时训练奖;⑸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运输系统的堵漏保收奖,学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超额酬金,从各项收入中以提成的名义发给职工的奖金等。

辽劳社发[2008]33号

辽劳社发[2008]33号

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8]33号)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为加强和规范企业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应收尽收,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的确定(一)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统筹部分,以上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

职工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最高为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为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无法确定月工资收入的,以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二)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对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确有困难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按照辽劳社发〔2006〕8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三)自由职业人员(含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以自由职业人员身份继续参保人员,无缴费能力企业未解除劳动关系、未再到其他企业或单位就业人员以自由职业人员身份继续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缴费能力,以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选缴费基数。

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确定的依据1990年,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之后相继下发了一系列通知对有关工资总额统计做出了明确规定;2006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发出了《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对工资总额的有关统计做出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规定。

以上两个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作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

三、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

年度工资总额怎么计算最新公式

年度工资总额怎么计算最新公式

年度工资总额怎么计算最新公式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下面店铺就为大家解开年度工资总额计算方法,希望能帮到你。

年度工资总额计算方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工资总额基数的计算方法工资总额基数计算按统计局的口径执行。

工资总额基数=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缴存比例。

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12个月(不满12个月的应按实际发放工资月份)。

工资总额包括的内容一、计时工资。

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支付给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以及支付给运动员的体育津贴等。

二、计件工资。

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以及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奖金。

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等。

四、津贴和补贴。

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指按《劳动法》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

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

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应遵循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

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1、《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令[2004]第7号)第10条“企业应当按照上一年度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12条“职工个人应当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工本人月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缴费,超过部分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劳社发[2005]36号)第1条“参保企业缴费工资以上一年度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按22%的比例缴费。

原缴费比例高于22%,调整到22%,缴费比例低于20%,调整到20%。

企业缴费工资总额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第2条“城镇个体劳动者缴费工资基数原则上为全省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确有困难者经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后可按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费,但缴费基数最低不能低于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工资总额基数的计算方法

工资总额基数的计算方法

工资总额基数的计算方法我国企业工资管理实际,以继承性、差异性和统一性相结合、倾向性、中国化为四大界定原则,对工资及其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补贴等重新进行界定。

下面让店铺来告诉你工资总额基数计算,希望能够帮到你。

工资总额基数计算工资总额基数计算按统计局的口径执行。

工资总额基数=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缴存比例。

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12个月(不满12个月的应按实际发放工资月份)。

工资总额基数的基本信息工资总额基数是指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方案中确定的工资总额或挂钩浮动的工资起点。

工资总额基数采用方式工资总额基数指核定的与经济效益挂钩浮动的工资总额基数,采用不同的工资基金挂钩和提取方式,工资总额基数的构成内容有所不同。

采用"总挂总提"和"总挂分提"方式,工资总额基数包括各种工资、工资性的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除外)和经常性奖金(特定的原材料、燃料节约奖除外);采用"分挂分提"方式,工资总额基数包括各种工资和工资性的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除外)。

工资总额基数确定以后,可以此为依据,按照经济效益的增长比例和工资浮动系数,计算工资增长基金。

然而,不论采用何种工资基金挂钩和提取方式,工资总额基数中均不应包括副食品价格补贴和原材料、燃料节约奖,这部分工资不应与经济效益挂钩浮动,但是可以按照当年实际支出数计入工资基数基金。

工资总额基数的确定原则确定工资总额基数是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前提,关系到国家和职工个人双重利益。

因此,确定公平合理的工资总额基数是保证挂钩方案、挂钩政策得以顺利执行的关键,具有重要意义。

那么,应该怎样核定工资总额基数呢?一般地说,核定工资总额基数应遵循以下几条原则:(1)历史性原则工资总额基数的确定,要坚持历史观点,在承认挂钩前企业或地区实际执行工资标准和工资制度的基础上,在职工实际已得工资收入的水平上,考虑目前可能出现的增资或减资因素后,确定挂钩方案中的工资总额基数。

劳社险中心函号文件

劳社险中心函号文件

劳社险中心函号文件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来源:税屋作者:税屋人气:57984发布时间:2012-05-22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2001-11-15员工取得虚拟股权分红的税会处理<邱晓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近年来,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6号)和相关政策规定,努力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申报审核和稽核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促进了社会保险费的应收尽收。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所有制结构、就业方式和收入分配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当前一些地区在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审核和稽核工作中,存在着执行政策不统一、审核不够规范等问题,影响了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的整体效应。

为做好新形势下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与稽核工作,现就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缴费基数的核定依据1990年,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l号),之后相继下发了一系列通知对有关工资总额统计做出了明确规定,每年各省区市统计局在劳动统计报表制度中对劳动报酬指标亦有具体解释。

这些文件都应作为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依据。

社保-工资总额及缴费基数计算口径

社保-工资总额及缴费基数计算口径

工资总额及缴费基数计算口径一、关于工资总额和缴费基数的计算口径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

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否计入成本,是否列入国家规定的计征奖金税项目,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凡是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应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工资总额应按报告期实发数统计,即报告期内实际已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包括应发未发或已计提而未支付的工资。

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的各类扣款项目应纳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范围。

二、关于计算缴费基数的具体项目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作为工资总额统计,在计算缴费基数时作为依据: 1.计时工资,包括:⑴对已完成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即基本工资部分;⑵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⑷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技能工资及岗位(职务)工资;⑸职工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职工受处分期间的工资、浮动升级的工资等;⑹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2.计件工资,包括:⑴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⑵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⑶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奖金,包括:⑴生产(任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⑵节约奖包括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⑶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金;⑷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工人的奖金、体育运动员的平时训练奖;⑸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运输系统的堵漏保收奖,学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超额酬金,从各项收入中以提成的名义发给职工的奖金等。

社保缴费工资总额及缴费基数计算口径

社保缴费工资总额及缴费基数计算口径

社保缴费工资总额及缴费基数计算口径社保是指国家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提供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在我国,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都需要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用。

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社保缴费工资总额及缴费基数计算口径。

一、社保缴费工资总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1.一般情况下,社保缴费工资总额指的是企业缴纳社保费用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加班费、绩效工资等各项收入。

2.一般员工的社保缴费工资总额应按照实际工资收入来计算。

3.对于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许多企业会将他们的工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作为社保缴费工资总额,另一部分作为奖金或其他福利待遇。

4.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企业的员工相对较少,或者员工的薪资水平较高,企业可以进一步按实际情况和地方规定,与社保机构进行协商,确定社保缴费工资总额。

需要注意的是,社保缴费工资总额不包括一些不应计入社保缴费的收入项,比如住房公积金、其他非正常性补贴等。

二、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指的是社保缴费的计算基数,也就是以该基数为基础来计算社保费用的金额。

缴费基数的确定对于社保缴费的计算是非常重要的。

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1.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社保政策、国家规定和地方规定来确定的。

2.对于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一般是企业根据职工的实际工资水平和相关政策要求,与员工进行协商确定的。

3.在一些地方,缴费基数是由社保机构根据各种因素来确定的,比如地区的经济水平、企业规模、职工人数等。

4.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的缴费基数,一般会得到一定的调整,具体的调整方式可以根据企业和社保机构的协商结果来确定。

总结起来,社保缴费工资总额及缴费基数计算口径是根据各种因素来确定的,包括企业的实际情况、员工的工资水平、地方政策要求等。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缴纳社保费用时,应按照相应的规定和口径来计算,并与社保机构进行协商,确保社保费用的正确缴纳。

超实用的工资总额设计三步法

超实用的工资总额设计三步法

超实用的工资总额设计三步法工资总额的设计和实操,是近几年人力资源管理领域当中的一大热门话题,同时也是薪酬管理一个非常实用的进阶技能。

01 工资总额什么是工资总额?工资是企业发给员工的收入,收入包括货币性的收入和非货币性的收入,工资显然是货币性的收入。

那什么是工资总额呢?工资总额就是企业发给所有员工的工资加总。

即使人力资源管理者不做工资总额,每一个企业天然都会形成一个工资总额。

那么工资总额是如何形成的呢?企业每招一个员工,会给这个员工制定一个工资标准,即形成了某一个员工的工资,全年运行下来,所有员工已发放的工资加起来自然成为工资总额。

所以即使人力资源管理者不去涉及工资总额的规则,每个企业自然也是有工资总额的.在此前提下,要不要做工资总额的设计?什么是设计?负责薪酬的HR对于员工的薪酬有两种思路可以去管理:第一种思路,针对每一个员工点对点去决定他的薪酬,决定的依据有岗位市场薪资水平和工作经验等。

这是第一种思路,从微观层面以个体为单位去决定工资的思路,个体员工工资加总起来以后会有一个工资总额;第二种思路,企业的HR负责人结合企业的发展阶段和特点设计,例如,快速发展期的企业,盈利还没有像大企业那么高,所以需要充分把企业已有的员工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让员工有一种当老板的感觉。

这时候HR可以用股权、合伙人跟投等中长期激励的方式。

股权、合伙人跟投等中长期激励的设计方法的好处是能够使员工有一种当老板的感觉,不好的地方在于它的见效比较慢。

因为企业的效益需要一个发展周期,相应的企业的激励的兑现就会有一个周期。

这种情况下,HR的负责人还要使所有的员工能跟企业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因为形成利益共同体之后才能再去谈事业共同体,甚至是命运共同体,如果企业和员工都不是一个利益共同体,根本就谈不到什么事业共同体,更谈不上命运共同体。

这一点可以以婚姻为例,在婚姻中个体跟另一半一定是有利益基础了以后,婚姻关系才能够更加的稳健。

员工工作和老板开公司的目的都是挣钱,所以工资总额的实质就是使得所有的员工和老板之间形成一种利益合作关系,形成利益共同体。

工 资 总 额 统 计 口 径 摘 录

工 资 总 额 统 计 口 径 摘 录

工资总额统计口径摘录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其他工资。

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⑴ 工资总额的统计以劳动报酬为根据工资总额统计时只包括属于支付给在岗职工劳工报酬的费用。

这里指的是劳动报酬是从广义上讲的,即:既包括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给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也包括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定规定,为了不使在岗职工的工资受某些特殊因素的影响而支付的工资性津贴、补贴,以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⑵ 工资总额的统计以在岗职工范围为前提工资总额是指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的劳工报酬总额,这就明确了支付劳动报酬的对象是在岗职工。

因此,工资总额统计时,确定某项费用是否属于工资总额的范畴,应考虑支付的对象是不是在岗职工,也就时说,如果支付的对象时在岗职工,支付的费用又属于劳动报酬,则此项费用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如果支付的对象不是在岗职工,而是在岗职工范围以外的人员(如:参加企业生产劳动的在校学生,聘用和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等),即使支付的费用(或补贴)具有劳动报酬的性质,也不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⑶ 工资总额的统计不考虑其经费来源和支付形式目前,支付给在岗职工的标准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其经费来源相当复杂,有工资基金、奖励基金、福利基金、搬运费、材料费、加工费、技术协作收入、业务收入和劳动收入、上级下拨经费等等。

在计算工资总额时,只考虑某项开支是不是职工劳动报酬,不考虑其经费来源和支付形式,也就是说,只要是职工的劳动报酬,其费用不论是由工资科目开支的,还是工资科目以外的其他经费开支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其支付的项目,不论是国家承认的,还是国家不予承认的;不论是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免征奖金税项目的,其支付的形式,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都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

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

•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应遵循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

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1、《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令[2004]第7号)第10条“企业应当按照上一年度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12条“职工个人应当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工本人月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缴费,超过部分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劳社发[2005]36号)第1条“参保企业缴费工资以上一年度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按22%的比例缴费。

原缴费比例高于22%,调整到22%,缴费比例低于20%,调整到20%。

企业缴费工资总额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第2条“城镇个体劳动者缴费工资基数原则上为全省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确有困难者经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后可按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费,但缴费基数最低不能低于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60%”。

社保缴费工资总额及缴费基数计算口径

社保缴费工资总额及缴费基数计算口径

社保缴费工资总额及缴费基数计算口径社会保险缴费是指在职工的工资总额中按一定比例扣除一部分金额作为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用于支付个人的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工资总额是指职工的全部工资和工资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交通补贴、加班费等。

工资总额是确定缴费基数的基础,对于不同的社会保险项目,有不同的计算口径。

一般来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计算口径相对简单,按照职工实际工资总额进行计算。

即职工的工资总额就是缴费基数。

对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计算口径相对复杂一些。

这三项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般不同于工资总额,有一定的上下限限制。

在中国,各地方的具体缴费基数计算口径在一定程度上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各地方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来确定缴费基数的计算口径。

例如,北京市规定,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计算口径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得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计算口径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一致,按照职工实际工资总额进行计算。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高收入职工,一些地方会对其工资总额进行封顶处理。

例如,上海市规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总之,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总额及缴费基数计算口径是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和政策来确定的。

不同地方的口径可能有所不同,职工在缴费前应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缴费计算。

工资总额计算

工资总额计算

工资总额计算工资总额基数,根据国家关于工资总额的构成规定,原则上以本单位上年劳动工资年报数为基础,核减一次性补发上年工资、成建制划出职工工资以及各种不合理的工资性支出;核增上年增人、转正定级、成建制划人职工的翘尾工资,以及国家规定的其它增减工资的因素后确定。

下面让店铺来告诉你工资总额计算,希望能够帮到你。

工资总额计算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奖金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4、津贴和补贴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凡不属于上述范围内的,如国务院发布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等;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各项支出;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等,按现行统计制度未明确规定不统计为工资的都应作为工资统计。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公布日期】1990.01.01•【文号】统制字[1990]1号•【施行日期】199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1990年1月1日统制字〔1990〕1号)一、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二、关于奖金的范围(一)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二)节约奖包括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金和实物奖励。

(四)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等。

三、关于津贴和补贴的范围(一)津贴。

包括: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

具体有:高空津贴、井下津贴、流动施工津贴、野外工作津贴、林区津贴、高温作业临时补贴、海岛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微波站津贴、高原地区临时补贴、冷库低温津贴、基层审计人员外勤工作补贴、学校班主任津贴、三种艺术(舞蹈、武功、管乐)人员工种补贴、运动队班(队)干部驻队补贴、公安干警值勤岗位津贴、环卫人员岗位津贴、广播电视天线工岗位津贴、盐业岗位津贴、废品回收人员岗位津贴、殡葬特殊行业津贴、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津贴、环境监测津贴、收容遣送岗位津贴等。

2保健性津贴。

具体有: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贴、科技保健津贴、各种社会福利院职工特殊保健津贴等。

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下面是赠送的几篇网络励志文章需要的便宜可以好好阅读下,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出路出路,走出去才有路“出路出路,走出去才有路。

”这是我妈常说的一句话,每当我面临困难及有畏难情绪的时候,我妈就用这句话来鼓励我。

很多人有一样的困惑和吐槽,比如在自己的小家乡多么压抑,感觉自己的一生不甘心这样度过,自己的工作多么不满意,不知道该离开还是拔地而起去反击。

你问我,我也不知道你应该怎么选择,人生都是自己的,谁也无法代替你做怎样的选择。

有一个和我熟识的快递员,我之前与他合作了三年。

最开始合作的时候,他负责收件和送件,我搬家的时候,他帮我安排过两次公司的面包车,有时候他送件会顺路把我塞在他的三蹦子里当货物送回我家。

他时常跟我提起在老家农村种地的生活,以及进城之前父母的担忧及村里人为他描绘的可怕的城里人的世界。

那时候的他,工资不高、工作辛苦、老婆怀孕、孩子马上就要出生了,住在北京很郊区的地方。

一定有很多人想说:“这还在北京混个什么劲儿啊~”但他每天都乐呵呵的,就算把快递送错了也乐呵呵的。

某天,他突然递给我一堆其他公司的快递单跟我说:“我开了家快递公司,你看得上我就用我家的吧。

”我有点惊愕,有一种“哎呦喂,张老板好,今天还能三蹦子顺我吗”的感慨。

之后我却很少见他来,我以为是他孩子出生了休假去了。

再然后,我就只能见到单子见不到他了。

某天,我问起他们公司的快递员,小伙子说老板去上海了,在上海开了家新公司。

我很杞人忧天地问他:“那上海的市场不激烈吗,新快递怎么驻足啊~”小伙子嘿嘿一笑说:“我们老板肯定有办法呗~他都过去好几个月了,据说干得很不错呢~”“那老婆孩子呢,孩子不是刚生还很小吗,”“过去了,一起去上海了~”那个瞬间,我回头看了一眼办公室里坐着的各种愁眉苦脸的同事,并且举起手机黑屏幕照了一下我自己的脸,一股“人生已经如此的艰难,有些事情就不要拆穿”的气息冉冉升起。

工资总额计算口径

工资总额计算口径

工资总额计算口径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下面让店铺来告诉大家工资总额计算口径,希望能帮到你。

工资总额计算口径工资核算是各企业自定的,税法除了规定计税工资标准(1600/人/月),个人所得税起征点(1600元)外,没有特别再规定什么口径和计算方法。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是按照工资基数来计算的。

由于各地方交纳比例不同。

但方法基本相同。

举例:我们这里有员工工资是2000元,1.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大保险)比例是44%,其中单位承担33%,需交纳660元,个人承担11%,须交纳220元2.住房公积金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按照工资8%-45%交纳按照最低比例8%交纳,单位、个人各承担一半,即各自交80,合计160元工资总额的基本信息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的定义概述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其中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与生产有关的各种经常性奖金以及根据法令规定的各种工资性质的津贴等。

工资总额除按全部职工计算外,还要按各类人员分别计算。

它是工资计划管理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计算平均工资的依据。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全年提取的工资总额—上年提取的工资总额)/上年提取的工资总额×100%工资总额增长幅度高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情况下;当年可在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上年提取工资总额×(经济效益增长幅度+1)工资总额的工资基数工资总额基数,根据国家关于工资总额的构成规定,原则上以本单位上年劳动工资年报数为基础,核减一次性补发上年工资、成建制划出职工工资以及各种不合理的工资性支出;核增上年增人、转正定级、成建制划人职工的翘尾工资,以及国家规定的其它增减工资的因素后确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资总额计算口径
工资总额计算口径工资核算是各企业自定的,税法除了规定计税工资标准(1600/人/月),个人所得税起征点(1600元)外,没有特别再规定什么口径和计算方法。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是按照工资基数来计算的。

由于各地方交纳比例不同。

但方法基本相同。

举例:我们这里有员工工资是2000元,1.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大保险)比例是44%,其中单位承担33%,需交纳660元,个人承担11%,须交纳220元2.住房公积金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按照工资8%-45%交纳按照最低比例8%交纳,单位、个人各承担一半,即各自交80,合计160元工资总额的基本信息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的定义概述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其中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与生产有关的各种经常性奖金以及根据法令规定的各种工资性质的津贴等。

工资总额除按全部职工计算外,还要按各类人员分别计算。

它是工资计划管理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计算平均工资的依据。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全年提取的工资总额—上年提取的工资总额)/上年提取的工资总额×100%工资总额增长幅度高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情况下;当年可在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上年提取工资总额×(经济效益增长幅度+1)工资总额的工资基数工资总额基数,根据国家关于工资总额的构成规定,原则上以本单位上年劳动工资年报数为基础,核减一次性补发上年工资、成建制划出职工工资以及各种不合理的工资性支出;核增上年增人、转正定级、成建制划人职工的翘尾工资,以及国家规定的其它增减工资的因素后确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