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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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签证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维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的所有签证管理工作,包括施工签证、设计变更签证、工期延长签证、费用调整签证等。

第三条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二)实事求是,合理公正;(三)及时高效,责任明确;(四)注重实效,降低成本。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建设单位应设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公室,负责施工现场签证的审核、批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设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签证的申报、实施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设立施工现场签证监督管理组,负责施工现场签证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各级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如下:(一)建设单位签证管理办公室:1. 负责制定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和流程;2. 负责审核签证申请,确保签证内容合法、合理;3. 负责审批签证,确保签证内容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4. 负责监督签证实施,确保签证内容得到有效执行。

(二)施工单位签证管理小组:1. 负责编制签证申请报告,确保签证内容准确、完整;2. 负责签证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和沟通;3. 负责签证实施效果的评估和反馈;4. 负责签证资料整理和归档。

(三)监理单位签证监督管理组:1. 负责对施工现场签证的申报、实施和协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 负责对签证内容进行审核,确保签证内容合法、合理;3. 负责对签证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协调和处理;4. 负责对签证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

第三章签证类型与流程第八条施工现场签证类型:(一)施工签证:指因设计变更、现场条件变化等原因,对原施工方案进行调整的签证;(二)设计变更签证:指因设计错误、现场条件变化等原因,对原设计进行调整的签证;(三)工期延长签证:指因不可抗力、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签证;(四)费用调整签证:指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工程费用调整的签证。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关于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为了控制工程的建筑成本,实现规范化管理,制定工程签证管理规定如下:一、签证管理适用范围:1、适用于本公司及分公司楼盘所有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包括样板房)、水电安装工程、暖通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工程、修缮工程等工程签证,涉及工程造价增减的设计变更、增加工程等均按本管理规定执行。

2、现场签证办理规定:1)、签证单签认人员对所经办的签证单负完全责任,保证签证单工作内容及工程量或图纸准确无误。

2)、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出现不合理的签证,所有签证经办人员必须检查质量满足要求且亲自丈量数量后才能签字。

3)、现场签证只允许签认工作内容及工程量,严禁直接签认工程造价。

4)、签证工程办理的时效性。

施工单位必须在签证工程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签证确认手续,不允许超过十个工作日后补签。

5)、签证范围:以下情况不允许签证:未发生工作内容;有发生但不属于我司责任的工作内容;非我司原因造成的返工;包干费已含及合同约定不另计费用的工作内容等。

6)、完善有关手续制度:A、签证单内容填写规范化。

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签证的工程项目、签证事由、签证内容及依据、签证事件发生起算日期等。

填写要工整,宜使用碳素墨水,不得使用铅笔或红笔等。

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留存两份(一份工程部留底、一份作为结算资料留底)。

不得以复印件作为结算资料。

B、签证实行备案制度。

签证完成后由经办部门定期每周最后一日分项分类整理报预决算部备案。

7)、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签证台帐或档案,编号清楚、装订整齐。

使用标准签证单,不得使用白纸签证,送结算时装订成册,如有图例表示,应附图纸且有监理公司(无需监理的工程除外)及工程部经办人员签字,不得随手画图;工程量计算较复杂时应附工程量计算书。

8)、双签制度。

所有签证单我司应有二人或以上人员签字且其中必须有一人为部门经理,否则视为无效。

所有签证单签认人员必须签署日期(年/月/日)。

未经公司领导或经办部门经理授权,公司其他人员签字无效。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试行)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试行)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现场签证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秩序,保障施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签证管理的各项工作,包括临时签证、延期签证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现场签证管理,确保签证程序规范、程序公开、程序公正。

第四条责任主体:施工单位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制度,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工程管理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执行。

第二章签证管理程序第五条签证类型:现场签证分为临时签证和延期签证两类。

第六条临时签证程序:(一)当施工现场需要进行紧急施工或临时变更时,施工单位应填写《施工现场临时签证申请表》,明确施工内容、时间、地点等信息,并由现场负责人签署。

(二)施工单位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临时签证的执行人员和执行时间。

(三)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将临时签证相关信息通知给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进行。

第七条延期签证程序:(一)当施工单位需要延长施工时间或工程进度延期时,应填写《施工现场延期签证申请表》,说明延期原因、延期天数等,并由现场负责人签署。

(二)施工单位应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延期签证的执行时间和执行程序。

(三)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将延期签证相关信息通知给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顺利进行。

第八条签证审核:(一)施工现场临时签证和延期签证需经现场负责人审核签署才能生效。

(二)现场管理员应监督审核程序的公正性和公开性,确保签证程序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签证记录:(一)施工单位应当妥善保管签证相关资料,包括签证申请表、签证审核表等文件资料。

(二)现场管理员应建立签证记录档案,便于日后查阅和整理。

第十条签证监督:(一)施工单位应定期对签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确保签证管理程序合理、规范。

(二)现场管理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签证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

2024年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2024年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2024年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领域的外国人员,包括外国建筑师、工程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

第三条工程现场签证是外国人员在中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所需的工作签证。

工程现场签证分为多次入境签证和单次入境签证。

第四条工程现场签证的颁发机关为中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及其授权的边防管理机构。

第五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人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秩序,接受中国国情教育。

第六条工程现场签证的有效期为最长一年,签证到期后,申请人如需继续在中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应当及时申请延期。

第七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申请表、护照、近期免冠照片、工作单位介绍信、合同或项目证明文件等。

第八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相关专业人员的聘请合同或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

第九条外国建筑师、工程技术人员在中国境内执业,应当符合中国境内有关工程建设领域人员的注册、资质要求。

第十条外国施工人员在中国境内参与工程建设活动,应当通过相关考试或培训,取得中国的工程建设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申请工程现场签证的外国人员在中国境内有不良记录或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获得签证。

第十二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人应当向签证颁发机关支付签证费用。

第十三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人因国别、签证类型、签证期限等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的申请材料,请根据具体要求提供。

第十四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结果将向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等方式通知。

第十五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人如因工程建设活动变更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从事相关活动,应当及时向签证颁发机关申请注销。

第十六条在中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外国人员应当履行相关申报、备案、报告、检查、采集等义务,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_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条例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_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条例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_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条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_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条例为落实签证工作,预防事故发生,应制定规范的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篇1一、总则1.为加强基建工程现场签证的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结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办法(B版)、《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A版)》、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现场签证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合同结算的重要依据。

3.对现场签证实行分级授权管理,本办法明确和规范了现场签证的内容、范围以及现场签证人员的资格、责任和权限及签发的程序。

4、设立了现场签证相应的监督、复核机构。

凡违背签证管理规定的,追究签证人员的责任并给予处罚。

5、施工承包商应在签证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签证申请,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将不再给予签证。

6、现场签证的管理分为现场见证和费用签证两个环节。

现场见证后,施工承包商即可对签证事件进行实施;签证事件完成后,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对现场见证涉及的费用进行签证。

7、本办法适用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

8、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建设单位。

二、定义、范围1.现场签证是指施工过程中出现与合同规定的情况、条件不符的事件时,针对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而施工过程中确须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

2.工程(工作)联系单是建设单位或监理对施工承包商提出的某一请求的批复或针对某一事件做出的通知和要求,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引起费用增减的必须通过现场签证的方式予以确认。

3.可签证的内容范围:(1)不可预见施工环境条件下,新采取的特殊技术措施费,如:特殊工程中采取的,依施工承包商经验无法预见的特殊施工措施所引起的工程量及费用增减。

(2)不可预见的地下障碍物的拆除与处理费用。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伍家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明确变更、签证的权限范围,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及质量要求,同时为工程结算提供客观、真实、准确的依据,认真做好现场签证及有效控制签证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现场签证的原则:1)准确计算原则;2)实事求是原则;3)及时处理原则;4)避免重复原则; 5)现场跟踪原则;6)授权适度原则。

第三条现场签证的基本要求:1)真实性;2)合理性;3)准确性。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对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负责判断签证内容是否属签证范畴,负责权衡、分析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上报甲方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

第五条公司授权派驻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协调管理与实施;负责判断监理签证内容是否属签证范畴,负责权衡、分析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上报工程部。

第六条工程部负责审查签证内容,签证范畴是否属于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对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会同法务部对予以签证的费用进行经济性评审。

第七条工程施工方(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或监理下达的指令及需由乙方签证的工作内容进行签证,并对签证的及时性、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现场签证内容及权限第八条现场签证的内容1、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外工作内容的。

2、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的。

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的。

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确认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证的。

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

第九条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全权负责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不超过5万元,若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超过5万元,需责任方提出设计变更或工作联系单后,建设单位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协同甲方专业工程师、甲方造价管理人员共同审核批复后再实施。

现场工程量签证制度

现场工程量签证制度

现场工程量签证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建筑工程现场工程量的确认和签证行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建设工程民法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方。

三、签证原则1. 公正性:工程量签证应当客观、公正,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2. 准确性:签证内容必须准确无误,真实反映工程实际情况。

3. 及时性:工程量的变化应当在发生后及时进行签证,避免事后纠纷。

4. 合法性:签证行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合同约定。

四、签证程序1. 提出申请:施工单位应在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及时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签证申请。

2. 审核确认:监理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初步审核意见。

3. 协商一致: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就工程量变化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签证单。

4. 正式签证:监理单位根据协商结果,出具正式的工程量签证单。

五、签证内容1. 工程量增减的具体项目和数量。

2. 增减工程量的原因和依据。

3. 增减工程量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4. 双方对工程量变化的协商结果。

5. 其他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

六、签证责任1. 施工单位应对提出的工程量变化负责,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监理单位应对签证过程进行监督,确保签证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3. 建设单位应及时响应签证申请,参与协商并履行合同约定。

七、争议解决如在工程量签证过程中出现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工程现场签证的法律规定(3篇)

工程现场签证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工程现场签证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原合同约定无法满足实际施工需求,需对原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而双方当事人就变更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的书面文件。

工程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常见的现象,对于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工程现场签证的法律规定、签证的办理程序、签证的效力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工程现场签证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工程现场签证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 签证的内容工程现场签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变更:因设计原因导致原设计图纸不符合实际情况,需对设计进行修改或补充。

(2)施工条件变化:因地质条件、周边环境等因素导致施工条件发生变化,需对施工方案进行调整。

(3)材料、设备更换:因材料、设备质量、价格等因素导致原合同约定材料、设备无法使用,需更换其他材料、设备。

(4)工程量增减: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发生增减。

(5)工期调整: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工期延长或缩短。

3. 签证的形式工程现场签证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三、工程现场签证的办理程序1. 提出签证申请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需办理现场签证,应按照以下程序提出签证申请:(1)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工程现场签证申请表》,详细列明签证原因、内容、涉及金额等。

(2)监理单位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签证内容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2. 双方协商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就签证内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3. 签署签证文件双方协商一致后,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签署《工程现场签证文件》。

4. 签证生效签证文件签署后,签证即生效,双方应按照签证内容执行。

四、工程现场签证的效力1. 法律效力工程现场签证具有法律效力,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关于现场签证的管理规定(3篇)

关于现场签证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现场签证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效率,保障工程质量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的现场签证管理。

现场签证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需要现场确认并办理签证的工程事项。

第三条现场签证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现场签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及合同约定。

(二)公平公正原则:现场签证的办理应当公平公正,确保各方权益。

(三)及时高效原则:现场签证的办理应当及时高效,避免影响工程进度。

(四)责任明确原则:现场签证的办理责任应当明确,确保签证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现场签证的申请与审批第四条现场签证的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有明确的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实际情况。

(二)变更内容与原设计、合同约定不符,且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变更内容经相关各方同意。

第五条现场签证的申请程序:(一)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现场签证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施工单位将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提交给监理单位。

(三)监理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现场勘察。

(四)监理单位将审核意见及勘察结果报送建设单位。

(五)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意见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

(六)建设单位对现场签证申请进行审批,并通知施工单位。

第六条现场签证的审批权限:(一)一般性现场签证,由建设单位审批。

(二)重大现场签证,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三)涉及安全、质量等重大问题的现场签证,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章现场签证的内容与执行第七条现场签证的内容应当包括:(一)变更的原因、范围、内容。

(二)变更后的工程量、工期、费用。

(三)变更后的质量、安全要求。

(四)变更后的合同条款。

第八条现场签证的执行:(一)施工单位根据审批通过的现场签证,调整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

工程公司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现场签证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公司在施工现场的签证管理工作。

三、签证管理机构1. 工程部门负责签证的申请、审批和管理工作;2. 施工单位负责签证的具体申请、实施和监督工作。

四、签证管理流程1. 提出签证申请: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需要,提出签证申请;2. 工程部门审核:工程部门收到签证申请后,进行审核,判断其是否符合工程实际需要;3. 签证审批:经工程部门审核通过后,签字确认;4. 签证实施:施工单位根据签证内容,实施工程调整;5. 签证验收:工程部门进行签证验收,确认签证效果。

五、签证管理要求1. 签证应当符合工程实际需要,确保工程施工质量;2. 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提出签证申请,不得擅自调整工程内容;3. 工程部门应当及时审批签证申请,不得拖延工期;4.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签证内容实施工程调整,不得偷工减料;5. 工程部门应当及时验收签证效果,确保工程安全。

六、签证管理责任1. 工程部门负责签证的申请、审批和管理工作;2. 施工单位负责签证的具体申请、实施和监督工作;3. 工程部门和施工单位应当共同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七、签证管理监督1. 工程公司领导对签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签证程序规范;2. 工程部门对施工单位签证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签证效果。

八、签证管理改进1. 工程公司定期进行签证管理经验总结,不断改进管理制度;2. 工程部门和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反馈签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探讨解决方案。

以上就是工程公司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员工们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为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贡献自己的力量。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三篇)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三篇)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工程现场签证的申报、审核和审批工作,提高工程现场管理及施工安全水平,保障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

第三条工程现场签证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适应工程实际情况变动,需要对施工图纸、工程设计和施工规范作调整的签证。

第四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目的是保证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合理调整施工图纸和工程设计。

第五条工程现场签证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法、合规的原则,做到权责一致、限时办结和有法可依。

第六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报、审核、审批和执行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和责任制度。

第二章申报与审核第七条工程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发现需要进行工程现场签证的情况,应及时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签证申请。

第八条签证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签证申请书,需要详细说明签证的内容、原因和影响;(二)调整后的施工图纸和工程设计;(三)签证涉及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签证申请后,应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第十条签证审核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签证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二)签证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三)签证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的影响。

第十一条审核结果应及时通知签证申请人,并告知有关申诉的途径。

第三章审批与执行第十二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对符合签证要求的申请进行审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应向申请人告知理由并予以退回。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签证的执行方案,明确需要修改的施工图纸、工程设计和技术规范,以及需要调整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要求。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承包人应按照签证的执行方案进行签证工作,并建立签证记录,保留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十五条工程变更后的图纸、设计和规范应及时传达给施工人员,并做好相应的培训和指导工作,确保施工按照最新的标准和要求进行。

施工单位的签证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的签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单位签证管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承揽的各类工程项目的签证管理。

第三条签证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签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签证管理应与合同管理、工程进度管理、质量管理等相协调,形成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签证范围及分类第五条签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设计变更签证:因设计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工程结构、材料、工艺等变更。

(二)现场签证:因现场施工条件、材料、设备、人员等发生变化导致的工程量、工程进度等变更。

(三)合同外签证:合同约定外的工程量、工程进度等变更。

(四)其他签证:合同约定外的其他事项变更。

第六条签证分类:(一)设计变更签证:分为重大变更签证和一般变更签证。

(二)现场签证:分为紧急现场签证和非紧急现场签证。

(三)合同外签证:分为正常合同外签证和异常合同外签证。

第三章签证程序第七条签证申请:(一)设计变更签证:由设计单位提出变更申请,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后,报项目管理部门审批。

(二)现场签证:由施工单位提出签证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项目管理部门审批。

(三)合同外签证:由施工单位提出签证申请,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合同管理单位审批。

第八条签证审批:(一)项目管理部门收到签证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签证予以批准。

(二)签证审批过程中,如需进行会签,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签证审批过程中,如需进行专家论证,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九条签证执行:(一)施工单位在签证批准后,应严格按照签证内容进行施工。

(二)监理单位对签证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签证内容得到落实。

第十条签证归档:(一)签证审批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将签证及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二)归档资料应包括签证申请表、审批表、变更设计图纸、现场照片等。

施工现场工程签证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工程签证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工程签证管理规定一、管理要求1.项目负责人(经理)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指令增加或附加工程、修改设计、变更,或施工现场出现的不可预见因素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程量增加(减少),进行现场原始数据详细统计。

2.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各专业施工人员有责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发起提出签证索赔、负责签证索赔报告的起草,项目造价人员负责工程量的计算、计价、跟踪和办理。

3.在签证事件发生后1天内,由项目经理、造价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材料负责人、施工员负责签证索赔事件和签证索赔报告的会审以及相关工作的协调。

4.提交给发包人的签证、补偿等文件、计价资料、由造价人员负责提交并取得有效签收证明。

5.建立签证、索赔跟踪台账,提高签证索赔确认率。

得到批复的文件和经济资料,由项目造价人员负责保管原件,复印件一式四份,项目经理保存复印件,项目经理、造价员、施工员各执一份复印件以备工作用,保存件非结算需要不得动用。

6.项目造价员按照要求建立签证索赔台账,每个月小结一次,便于项目经理掌握签证办理情况,项目部管理人员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对签证工作查漏补缺。

二、现场签证的内容1.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外工作内容的。

2.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的。

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的。

4.建设(监理)单位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确认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证的。

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

三、现场签证程序1.施工单位提出签证申请→监理、建设单位审核同意→监理单位组织建设、监理、施工三方进行工程量测量、签字确认。

2.施工单位签写现场签证单签字盖章(现场签证单应使用国家统一标准规范表格一式四份》→报监理单位签字监章→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建设单位工程部盖章→各参与单位留存(建设、监理单位一份,施单位贰份)。

3.特殊情况特殊对待,根据所属建设单位要求灵活办理工程量签证。

四、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1.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范签证行为和工作程序,防止签证的随意性,合理控制项目成本,有效控制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公司生产作业项目及各控股公司项目,结合本单位实际,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工程签证是指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第四条工程签证分为三类:设计变更签证、停(窝)工签证、其他类签证等。

设计变更签证为技术通知单(可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单)、工程技术联络单等引起工程量变化的签证;停(窝)工签证为土地征迁、工程外部协调及物资供应等引起施工人员、机具停(窝)工等的签证;其他类签证为工程建设的辅助项目(指非合同承包范围内的临时施工便道、抢修道路及委托承包方代做的零星项目)和紧急情况(如抢险)发生工程量或合同范围内未实施工程内容的签证。

第五条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对公司项目管理部(组)及承包商实施业务检查监督与指导。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的制订、修订和解释,负责签证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项目管理部(组)负责现场签证的具体实施,包括签证的申请、审核、签认和归档等工作。

第八条承包商负责按照签证要求进行施工,并对签证工程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三章签证申请和审核第九条签证申请应由项目管理部(组)在施工前提出,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签证原因、工程量清单、施工方案等。

第十条签证审核应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对签证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工程量准确性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查勘。

第十一条签证签认应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共同进行,签证内容应明确、具体,签证工程量应准确、完整。

第四章签证执行和变更第十二条签证批准后,项目管理部(组)应按照签证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提高施工质量,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施工现场进行工作的人员,包括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监理单位人员、设计单位人员等。

三、签证管理原则1.签证管理以安全生产为核心,以质量为导向,以规范为准则,以事实为依据,确保签证的真实、准确、及时。

2.签证管理要突出责任与义务分明原则,责任到人,建立健全签证考核评价制度。

3.签证管理要强化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现场施工秩序。

四、签证管理流程1.签证申请: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签证申请,明确签证条件和用途。

2.签证审批:监理单位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批,并向施工单位发放签证通知书。

3.签证执行:施工单位按照签证通知书的规定,进行签证操作,并做好记录。

4.签证验收:监理单位对签证操作进行验收,如存在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5.签证归档:签证记录归档保存,作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依据。

五、签证管理要求1.签证制度应当得到工程领导部门的认可,相关人员要全面了解签证相关规定,并确保按照规定执行。

2.签证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知识,熟悉使用签证工具和设备,确保签证操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签证操作应当按照程序进行,相关记录要清晰、完整,便于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和验收。

4.签证操作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及时处理。

5.签证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和资料存储要保密,严禁私自泄露,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存储和归档。

六、签证管理责任1.施工单位应当设立签证管理岗位,并配备相关人员负责签证管理工作。

2.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签证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签证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签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协助施工单位解决签证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4.相关人员因签证管理工作不到位或者出现问题,应当追究相关责任,并依法处理。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开发项目的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合理控制项目工程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通过明确签证管理原则、规范签证管理流程、统一签证管理表单,减少人为随意性,使合同之外的成本透明、可控,真实掌控动态成本,最终达到合理控制我司项目工程成本的目的。

第三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各区域房地产开发平台公司与专业平台公司(以下称“平台公司”)开发项目的施工现场签证工作均按本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条术语和定义(一)施工现场签证: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就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达成的签认证明。

施工现场签证包含因设计变更、零星工程等原因导致的所有需做签认工作的统称,以下简称“现场签证”。

(二)设计变更类现场签证:因设计变更导致无法在竣工图上反映或无法再次进行现场验证的工程的签认证明。

(三)非设计变更类现场签证:因非设计变更导致的现场签认证明,如:合同外增加的零星工程、因我司原因导致的工程返工、修补等。

(四)现场签证完工确认:现场签证内容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对签证完成情况、签证工程量及造价等确认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办理现场签证的情形。

如出现下述情形,可办理现场签证手续:(一)由于设计变更(含修改或补充的图纸),原已完成的工程,其工程实体、工艺、材料将被拆除或废弃,在竣工图上不能反映或无法再次进行现场验证的;(二)施工单位提出及我司相关部门发出,将引起施工单位改变施工顺序、工期、周转材料、使用合同规定之外的工艺,影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租赁等费用,产生合同外费用补偿的;(三)合同外增加的零星工程、因我司原因导致的工程返工、修补的;(四)其他需要办理现场签证手续的情形。

第六条不允许办理现场签证的情形。

以下情况不允许办理现场签证:(一)合同约定不另计费用的工作内容,如:合同约定包含的包干费、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费等;施工雨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20米高以下的工程用水加压措施;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水电安装后的补洞工料费;工程成品保护费;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基础埋深2米以内挖土方的塌方;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不含地下室和特殊工程)等;(二)设计图纸中已包含的技术措施;(三)经甲方审核确定的施工组织方案中已包含的工作内容;(四)发生但不属于我司责任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乙方免责的工作内容;(五)非我司原因造成的返工;(六)其他不应办理现场签证的情形。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工程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职责公司预算成本部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项目部有关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第二章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原则第四条及时性原则对工程签证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充分把握办理时机,尽量在实施项目前或项目完成前办理好。

对未办理签证而实施的项目,严禁将此成本计入工程成本,发生的费用由项目部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第五条实事求是合理合法证据充分原则一、要真实反映出项目实施的原因及内容,即因为何种原因,采用了何种方法(工序)或措施来完成签证项目。

二、尽量采用文字与图示相结合的方式。

文字叙述简洁、条理清晰,能够说明问题;图示力求直观,标注具体尺寸,能够准确计算工程量。

三、隐蔽部位签证尽量以图片佐证,工程实施中尽可能多的收集相关图片或音像资料。

四、尽量化整为零,力争单项索赔避免一揽子索赔。

回避大单,回避一些尖锐问题或双方关注焦点。

五、尽可能的把签证索赔直接签认为金额,分别约定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

六、不能直接反映为金额的,要依据定额以工程量的形式反映签证量,对难以(或无法以)工程量的形式反映的项目,以签证人工形式反映,但双方应在工程签证单上洽商确定以下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日、工日单价(如属综合单价,则包含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并明确是否包含税金)。

七、签证必须结合定额计算规则进行办理,工程量的单位应与定额单位相一致,严禁出现虽办理了签证但最终结算时却无法计价的情况。

第六条原件结算原则应对工程签证单进行编号,并整理归档、妥善保存工程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签字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

第七条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工程签证单都必须使用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见附件)(甲方另有要求除外)。

并注明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变更签证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增加的工程量、减少的工程量、相关图纸说明。

房地产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房地产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房地产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概述房地产工程施工现场是一个复杂的施工环境,需要对各类工程施工进行管理和监督。

针对现场签证管理问题,本文将介绍房地产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房地产工程施工现场的签证管理工作。

签证管理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它是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签证管理的定义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业主或其代表对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或变更,施工单位需在业主或其代表的要求下规范进行的工作法规、技术要求等要求的许可和批准。

签证管理职责1.施工单位负责签证的组织、实施和验收;2.业主、业主代表或工程监理单位对签证进行审查和批准;3.工程监理单位对签证过程进行监管,确保规范执行;4.外部审核机构对签证实施的法律监督和技术审核。

签证管理流程签证管理流程通常包括提出申请、审批、审查、批准、执行和验收等步骤。

具体流程如下:1.业主或其代表向施工单位提出签证申请;2.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签证设计和编制签证施工方案;3.施工单位提交签证施工方案申请,并经业主、业主代表或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审核和批准;4.工程监理单位对签证实施过程进行监管和检查;5.施工单位按照签证施工方案进行签证实施;6.施工单位完成签证实施,并向业主或其代表申请验收;7.业主或其代表进行签证验收,确认签证实施质量。

签证管理的要求1.施工单位应按照申请流程进行签证申请,并在提交签证施工方案前对其进行充分的技术论证和风险评估;2.业主、业主代表或工程监理单位应对签证进行审查和批准,并对签证过程进行监管和检查;3.施工单位应按照签证施工方案进行实施,确保签证质量满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签证管理的实施1.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签证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2.工程监理单位应对签证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反馈问题并协助解决;3.外部审核机构应对签证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评审,确保签证实施合法、规范。

结论签证管理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建立规范的签证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施工现场用工签证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用工签证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用工签证管理办法
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办法,各项目经理部、施工队要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1、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图纸有误,造成工程已经施工,材料已下料或购买造成损失的,由商务负责人根据现场具体情况,书面上报管理公司或建设单位,办理签证工作。施工队必须及时将相关详细资料、数据报到项目经理部时间不超过48小时。
3、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需按照劳动定额用工含量下发施工任务单,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列明用工人数及用工时间。
4、现场发生签证单时,相关数字要大小写合并使用,签证单要一式四份,项目部留存一份,施工队留存一份,报送公司两份。
5、劳务分包合同中须注明零用工综合工日单价。
(二)现场签证单办理程序
1、签证单需按天办理,须在三日内上报到商务部门存档备案,按周报送公司审批。
附:施工现场用工签证单格式
公司商务合约部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
施工现场用工签证单
第页共页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工程名称
用工人数
签证编号
工程项目
项目特征
签证具体内容:(说明)
项目经理:
年月日
商务负责人:
年月日
生产负责人:
年月日
专业施工员:
年月日
施工队负责人:
年月日
实施劳动者:
年月日
注:此签证单须在当天办理,在三日内完成签认手续并上报商务部门存档备案。具体内容执行《施工现场用工签证管理办法》。
2、严禁现场出现乱签证的现象,一经发现,除签证单无效外,还要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与签证单同额度的罚款。
(四)签证的时效性要求
1、隐蔽工程签证,需在覆盖前完成所有签证人签字。隐蔽后再补签证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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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工现场签证的管理规定
为了控制本公司所有土建、安装、绿化、室外总包及分包等项目的建筑成本,实现规范化管理,制定工程签证管理规定如下:
一、工程签证范围:
1、施工现场发生的与合同约定无关的零星用工、用料、用机械。

2、因甲方下发的指令、变更而不能按照图纸计算且需现场测量的工程量。

3、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拆除工程量,无法用图纸准确描述的。

4、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计算范围内的技术措施处理。

二、工程签证的依据:
建设单位的书面通知书,工程设计变更、建设单位确认的会议纪要,书面指令通知。

(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建设单位项目章)
三、签证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1、所有的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见附件),并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变更签证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相关图纸说明。

2、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单上洽商确定以下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日(如属综合单价,则包含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并明确是否包含税金)。

3、所有现场签证单只有加盖公司项目章才能生效,承包单位也应加盖项目章。

4、现场签证单编号规则:*号楼--*专业--序号。

签证单必须连续编号。

如几幢楼同时办理一张签证,则在此签证单中必须明确分出每幢楼签
证工程量。

此签证单应同时在几幢楼中分别编号。

四、现场签证办理规定:
1、现场工程师在审核时必须将签证工程的施工时间、工作内容、发生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工日数、机械台班数以及签证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何方负担等事项填写清楚。

特别是对发生的原因以及责任单位的交代应详细、明了。

2、签证内容完成后,工程师应避免签署类似情况属实、属实、同意等模糊性内容或仅签署名字无审查意见,而必须将完成后且实测实量的具体工程量、所用材料材质和规格、工日数、机械台班等进行确认描述。

原则上工程师不应直接在签证上签认有关单价或总价。

3、现场签证经办人对所经办的签证单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完全责任,保证签证单工作内容及工程量或图纸准确无误。

部门经理对签证单负审核责任。

4、如签证单涉及到隐蔽施工、金额、工日、机械台班及其它事后不可复核的项目时,则应由经办工程师及工程部经理共同现场认定。

5、如图纸中能计算出数量的,不得再次签证;能在竣工图反映的在竣工图中反映,不得另行签证;严禁出现签证单和竣工图出现重复内容的情况。

如果签证单附有交工图纸,则监理及经办工程师应审核图纸是否与实际施工结果相符,并在图纸上签字确认,此时可以不对工程量进行确认,由成本部预算员按照图纸核算工程量。

6、工程签证办理的时效性。

施工单位必须在签证工程内容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签证确认手续,不允许超过10个工作日后补签。

7、需要现场测量、计算的签证工程,一般要两人参加,一人测量、一
人复核。

8、一张变更或一份指令原则上只能对应一张签证单。

(如涉及多个楼幢,则可以分别对应一张签证单)。

9、签证单一式叁份,甲方两份(工程部、成本部各一份)。

不得以复印件作为结算资料。

工程部资料员进行工程签证的签收、发放、存档、登记。

三、现场签证的审核
1、施工单位在工程现场签证内容的相关工作完成后3日内,将现场签证单(附:施工书面指令、图纸、收方记录、照片、计算书)等所有资料(应有相关人员签字、部门或单位盖章及签字日期,施工单位填写的栏目必须统一打印清晰)上报甲方工程部专业工程师。

2、工程部专业工程师按照以上规定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时间:3个工作日。

3、工程部经理按照以上规定进行复审并签署意见。

时间:3个工作日。

至此签证单生效。

4、成本部在接到工程部的签证单后,从合同及预算的角度对资料进行复核工作。

成本部对已经签字确认的签证单在施工及结算中有权提出质疑,工程部相关人员应给予合理解释。

成本部对未经公司会签的不合理的签证有否决权。

不合理签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该签证内容已经办理,又出现的重复签证。

2、该签证的工作内容已经包括在合同中的,无需再办理的签证。

3、属于施工单位工作失误造成的现场签证,如: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返工、赶工、交叉施工等费用增加。

4、签证所列的工程量内容从预算角度不应该单独列项,其已经包含在其它工程预算子目中。

201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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