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及填写注意事项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二、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2年3月1日后出生)。

三、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四、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7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五、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六、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七、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

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八、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九、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十、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申请书》请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填写注意事项如下:

一、封面

1、“学科分类”请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一级学科名称(中文)。

2、“项目类别”请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中文名称。

3、“课题名称”一般不加副标题,不超过40个汉字(含标点符号)。

二、数据表

《数据表》填写时请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1、粗框内一律填写代码,细框内填写中文或数字。若粗框后有细框,则表示该栏需要同时填写代码和名称,即须在粗框内填代码,在其后的细框内填相应的中文名称。

2、“关键词”最多不超过3个主题词,词与词之间空一格。

3、“学科分类”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粗框内填

3个字符,即二级学科代码;细框内填二级学科名称。跨学科课题填写与其最接近的学科分类代码。

4、“预期成果”建议选择“专著”或“研究报告”,只填一种形式即可。

5、“字数”、“申请经费”请注意单位。

6、“申请经费”请填写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

7、“计划完成时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三、研究基础和条件保障

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中的成果名称、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须与《课题论证》活页相同,活页中不能填写的成果作者、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等信息要在本表中加以注明。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合作者注明作者排序。

四、经费概算

填写时请认真阅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注意金额以万元为单位。

1、“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为“合计”数;

2、“合计”数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

3、“间接费用”一栏为“合计”数的35%,即,重点项目10.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6万元;

4、“年度经费预算”栏目请按照直接费用的额度填写。

五、推荐人意见

符合申报资格的申请人不填写此表。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职称或没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填写,并须推荐者本人签字或盖章有效。

六、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请务必按照科研处的意见模板填写,不要漏填。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填写注意事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须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般为8个A4版面,《通讯评审意见表》作为第一页。填写注意事项如下:

1、“课题名称”不要漏填,要与《申请书》一致,一般不加副标题。

2、活页要求“总字数不超过7000字”。

3、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建议涉及省市名称时,请用“某省(市)”或“XX省(市)”表示;学校、单位以及人员信息一定注意匿名。

4、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注意:项目或课题不是成果形式,研究报告可作为成果形式。

5、申请人承担的已结项或在研项目、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等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

6、申请人的前期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

7、正文请用合适字号行距排版,各级标题可用黑体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