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于学校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它有助于保证学生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学校的管理秩序和学生的权益。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学生信息的登记和核对学校必须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对每一个学生进行信息登记和核对,确保学生的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学生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家长联系方式等。
学校要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学生信息,并确保信息的保密性。
同时,学生本人也要积极主动地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学校。
二、学生的入学和转学手续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学生入学和转学手续,确保学生的入学和转学程序规范、合法。
学生入学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健康证明等。
对于转学的学生,学校必须核对学生的转学手续,确保学生符合相关规定,并向原学校索要转学证明。
三、学生的学籍档案管理学校要建立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对学生的学籍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
学籍档案包括学生的入学登记表、学生成绩单、奖惩记录、家长意见等相关文件。
学校要确保学生学籍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定期对档案进行维护和更新,并保留一定时限的存档。
四、学生的请假和休学手续学生在请假和休学时,须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请假时,需填写请假单并由家长签字。
请假时间限制及频率也需符合学校规定。
学生有重大事由需要休学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休学的原因和期限。
休学期满后,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办理返校手续,方可继续学习。
五、学生的转专业和毕业手续学生转专业时,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办理转专业手续。
学校要确保学生的转专业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并及时进行审批。
学生毕业前,须完成学校要求的学分,通过毕业资格审查,办理相关毕业手续。
学生毕业后,学校会正式发给学历证书和毕业证书。
六、学生违纪处理和学籍异动学生在校期间如有违纪行为,学校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通报批评、记过、留校察看、劝退等。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范本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学籍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学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依法依规、科学合理、效率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学生学籍管理是指对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的身份信息、学业情况、学习成绩和行为评价等进行登记、记录、维护和管理的工作。
第四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应由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各学院(系)、班级也应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章学生学籍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五条学生学籍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立学生学籍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性。
第六条学生学籍管理应保护学生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泄露或滥用学生学籍信息。
第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体制,明确学籍管理的职责和权力,并加强学生学籍管理的协调与监督。
第三章学生学籍的建立第八条学生学籍的建立应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学生学籍的建立需要学生本人及家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由学校教务部门进行审核和确认。
第十条学生学籍的建立应包括学生本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
第四章学生学籍的变更第十一条学生学籍的变更包括个人信息的变更、年级和班级的变动等。
第十二条学生个人信息的变更应由学生本人或家长及时向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相关材料,经审核确认后予以变更。
第十三条学生年级和班级的变动应根据学校教学安排进行,学生本人无权私自要求变动。
第五章学生学籍的挂失与补办第十四条学生学籍证件的挂失应及时向学校教务部门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学生学籍证件的挂失应遵循并实施学校相关制度,包括办理挂失手续、重新补办学生学籍证件等。
第六章学生学籍的保管与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学籍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十七条学校教务部门应对学生学籍档案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八条学生学籍信息的查询应严格遵循学校相关规定,确保查询权利的合法性。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学籍管理,保障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成人教育学生。
第三条学生学籍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教育、管理、服务相结合原则;(三)实事求是、依法治校原则;(四)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学籍管理部门,负责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学籍注册与保留第五条学生入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指定的地点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第六条学生学籍注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被我校正式录取;(二)按照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三)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学生学籍注册后,学校将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学籍档案是学生学籍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学生因故不能按时注册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注册。
第九条学生因故不能按时注册的,延期注册期限不得超过规定期限。
第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予注册:(一)未按照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的;(二)不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入学条件的;(三)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行为的。
第十一条学生注册后,因故退学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办理退学手续。
第十二条学生注册后,因故休学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三条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第十四条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
第十五条学生休学期满后,应当及时向学校申请复学。
第十六条学生复学后,学校应当为其恢复学籍。
第十七条学生学籍保留期限为两年。
第十八条学生学籍保留期满后,学校将对其学籍进行审查。
第三章学籍变动第十九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应当予以变更学籍:(一)因家庭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专业或学习形式的;(二)因身体原因,需要调整专业或学习形式的;(三)学校认为有必要变更学籍的其他情形。
学籍管理制度6篇
学籍管理制度6篇1、学生档案管理学生档案是学生学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学生档案的建立、管理、保管和利用等方面的规定。
每位学生入学时应当建立学生档案,并在学生学业结束后保存一定年限。
学生档案应当包括学生的身份信息、入学成绩、任课教师评价、学生活动情况等内容,为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管理提供依据。
2、学生考勤管理学生考勤是学籍管理的重要环节,有利于监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出勤情况。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考勤制度,明确学生的考勤规定和扣分标准,对于旷课、迟到等情况要及时记录和处理。
学校可以通过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多种方式进行考勤管理,确保学生出勤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学生成绩管理学生成绩是学生学习成果的客观反映,也是学校对学生学业水平进行评价的重要依据。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成绩管理制度,明确成绩的考核方式、评定标准和发布规定,保证成绩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学校应当及时记录学生成绩,并根据学生成绩的情况对学生进行奖惩和引导,促进学生的学习进步和提高。
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学生的综合素质是学生综合发展的体现,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评价的重要依据。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包括学生的品德修养、学习态度、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评定标准。
学校可以通过班主任评价、学生自评、家长评价等方式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对学生的表现进行全面评定和反馈。
5、学籍信息安全管理学籍信息安全是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关系到学生个人隐私和学校内部管理的安全。
学校应当建立学籍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生个人信息的保护,禁止泄露学生的隐私信息。
学校可以通过网络加密、密码保护等方式提升学籍信息的安全性,保证学籍信息的安全不被篡改和泄露。
6、学籍管理质量评估学籍管理质量评估是学校对学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学校应当建立学籍管理质量评估制度,明确评估的内容、标准和频次,对学籍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不足。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范文(4篇)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生学籍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行为,维护学校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校全日制在籍学生的学籍管理。
第三条学生学籍是指学生在校园教育机构取得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和学习记录。
第四条学生学籍管理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和依法办学。
以学生为本,加强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实现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各职能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参与。
第六条学生学籍的管理以学生档案为依据,学籍管理以学籍档案为核心。
第七条学生学籍管理应当做到便捷、高效,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和保密。
第二章拟录取和录取第八条学生录取前,必须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报名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学习情况、奖惩情况等。
第九条学校通过公开招生、面试、测试等方式进行选拔录取,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学科、特长和潜能等因素进行分流。
第十条录取完成后,学校将学生的基本信息录入学籍档案,并向学生发放学籍证明。
第三章学籍变动第十一条学生的学籍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第十二条学生学籍变更包括下列情况:(一)学生个人信息发生变更,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家庭住址等;(二)学生文化程度提高或降低;(三)学生转学等。
第十三条学生学籍变动的手续包括:(一)学生个人信息变动时,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二)学生服从调整后,需进行新的学籍注册手续;(三)学生转学时,需提供转学证明、原学校的出具的学业成绩和奖惩情况等。
第十四条学生的学籍变更应办理手续,并及时更新学籍档案。
第四章学籍使用第十五条学生学籍证明是学生的有效身份证明,学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学籍证明。
第十六条学生学籍证明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学生报考各类考试时,作为学生身份的证明;(二)学生报名参加社会实践、竞赛等活动时,作为相关单位查验学生身份的依据;(三)学生申请奖学金、助学金时,作为申请资格的证明;(四)其他需要学生身份证明的场合。
学籍管理制度2024年新规
学籍管理制度2024年新规一、入学与注册2024 年新规对于学生的入学和注册程序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优化。
首先,在入学方面,明确了招生范围和入学条件,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各地学校将严格按照所属地区的招生政策进行招生,杜绝违规招生行为。
对于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按时办理入学手续。
注册环节也有了新的要求。
学生在入学后,学校将及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
注册信息将包括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家庭信息、入学时间等。
同时,强调了学生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虚假信息,将严肃处理。
二、学籍异动管理学籍异动包括转学、休学、复学等情况。
新规对这些学籍异动的办理流程和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转学方面,学生因家庭搬迁、户籍变动等原因需要转学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
转入学校和转出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同时,加强了对转学过程的监管,防止出现违规转学现象。
休学和复学的条件和流程也更加清晰。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期间,学校将保留学生的学籍。
学生休学期满后,应及时申请复学,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恢复学籍。
三、学习年限与成绩管理在学习年限方面,新规明确了不同学段的学制要求,并对延长学习年限的情况进行了规定。
学生应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学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学习年限的,需经过学校批准。
成绩管理方面,强调了成绩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学校将建立科学合理的成绩评价体系,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价。
同时,成绩将作为学生升学、评优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四、学籍档案管理学籍档案是学生学习经历的重要记录,新规对学籍档案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学校将加强学籍档案的信息化建设,确保学籍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准确。
学籍档案的内容将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奖惩情况、综合素质评价等。
学生毕业或转学后,学籍档案将按照规定进行移交或存档。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5篇)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1、符合以下条件者,才能招收为本校学生(1)居住在本学区;(2)户口在本学区;(3)符合本地区入学年龄的儿童(教职工子女和特殊需照顾的按教代会讨论的决定,由校长批准招收)。
2、我校学生必须填写学籍卡,编写统一学号,学籍卡每学期末由班主任填写考试成绩,品德表现和奖惩情况,建立学籍档案。
3、转学:由家长说明原因,经教导处批准,开具转学证明并在学籍卡上注销学籍,注明去处。
转入热点学校要由转入学校开具联系单)。
4、插班:由家长提出申请,验证户口及原校品德学习情况,并进行必要的插班考试。
然后根据转学证明登记学籍卡,并在学籍卡上注明转入的时间和原来的学校。
5、休学:家长提出休学申请,交验有关证明,经班主任签署意见,由教导处审查批准,休学以一年为限,休学应有学籍卡上写明原因和时间。
6、复学:休学期满,家长向教导处申请复学,并交验有关证明,经批准准办理复学手续,并记入学籍卡。
7、借读:因某种原因,要求暂时借读的必须向教导处提出申请,经同意成为借读生,借读学生需在学籍卡上注明原因和借读时间。
8、毕业:学生在学校学习期满,经德、智、体全面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学籍卡上记录毕业时间和去向。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2)导言:学校学籍管理制度是一套完整、系统的规章制度,旨在管理和监督学生的学业、行为和成长。
学籍管理是学校管理的核心工作之一,合理、科学的学籍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学生权益、促进学校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学校学籍管理制度展开,探讨其意义、目标、内容以及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挑战和解决方案。
一、学校学籍管理制度的意义学校学籍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1. 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学籍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学生的行为和学习,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通过明确学生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学生的行为,使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2.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籍管理制度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还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三篇)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保障中小学生的权益,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培养健康成长的全面发展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籍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服务育人的原则。
第四条学籍管理主要包括学籍登记、学籍异动、学籍查询、学籍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学籍登记第六条学籍登记是指对全体中小学生进行统一登记,确立学生的身份和进校资格。
第七条学籍登记包括学生入学登记和在籍学生信息更新登记。
第八条学生入学登记应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和学校规定进行,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家庭背景、健康状况等。
第九条在籍学生信息更新登记主要包括学生个人信息、家庭变动情况、健康状况等。
第十条学籍登记应及时、准确、完整,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学籍异动第十一条学籍异动是指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由于各种原因产生的异动情况。
第十二条学籍异动主要包括:入学、转班、转学、休学、退学、毕业等。
第十三条学生入学应符合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经过学校审核录取。
第十四条学生转班应符合学校规定,经过班主任、家长及学生本人同意后办理。
第十五条学生转学应符合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经过原学校和新学校同意后办理。
第十六条学生休学应符合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经过家长及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
第十七条学生退学应符合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经过家长及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
第十八条学生毕业应符合学校规定,经过学校评审合格后办理。
第十九条学籍异动应及时、准确、完整,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学籍查询第二十条学籍查询是指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查询学生学籍信息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学籍查询应主要面向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向相关部门提供查询。
学籍管理制度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最新7篇)
学籍管理制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最新7篇)学籍管理制度篇一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对小学生的学籍管理,作出如下规定:一、新生入学小学入学年龄为六周岁(丧失学习能力者除外),但不得小于六周岁。
学生入学后设立“义务教育登记卡”、“学生名册”、“九年制义务教育责任书”、“小学生体格检查表”、“小学生体育合格登记表”(适用四年级以上)、“小学生手册”、“嘉兴市小学生德育手册”等档案材料。
二、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借读:1、学生转学,需经校长审批,由中心学校发给学生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九年制义务教育登记卡、九年制义务教育责任书等档案材料)。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一学期请假(包括事假和病假)时数超过上课总课时三分之一,跟班有困难者。
因病或体弱长期休养,由本人或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医生证明,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
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休学期满,尚不能如期复学,须办理续休手续。
3、休学期满或休学期未满要求复学者经有关单位证明,学校审核批准后,可以复学。
4、对小学在籍生,除因病丧失学习能力者外,不处理退学。
5、借读:凡属义务教育对象的借读生,必须持“义务教育登记卡”、“转学证明”、“成绩手册”等材料到借读学校取得学籍。
借读生必须按规定交纳借读费,借读费一般一次交清,否则不得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三、实施义务教育的小学一律实行不留级制度。
学籍管理制度篇二根据xx市中小学学籍管理汇编有关精神,现制定本校学籍管理规定如下:一、入学注册1、学校最迟在新学年开学前十五天向新生发出入学通知,新生按规定时间凭通知单办理入学手续。
2、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3、开学后,学校发放新生学籍登记表。
二、请假制度学生因事或因病不能来校,应当天主动联系教师予以请假,事后补交请假条或病假条,请假条必须由家长签名。
不符合以上请假手续者,作无故旷课处理。
高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三篇)
高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学籍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尊重学生的人身权益和知情权,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生学籍管理涵盖学生招生、注册、入学考试、学业评定、学籍变动、退学和学历颁发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学生招生第四条学生招生实行公示招生政策,学校应向社会公开招生的专业、学科、招生人数和录取标准等相关信息。
第五条学生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工作,并及时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通知等信息。
第六条学生招生应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招生标准进行,公平确定录取人员。
第三章注册与入学考试第七条学生入学前,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及程序进行注册。
第八条学生入学考试是学生的入学资格评估,应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确保择优录取。
第九条学生入学考试科目、内容、方式、评分标准等应根据专业要求和国家规定确定。
第四章学业评定第十条学生学业评定应客观公正,依据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评定。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业评定制度,明确评定的依据、方式和标准。
第十二条学生的学业评定结果应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并可供学生查询、申诉。
第五章学籍变动第十三条学生学籍变动包括学科转换、休学、复学、转学、退学等。
第十四条学生学籍变动需经过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十五条学生学籍变动应及时完成,确保学生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和学校教学秩序的稳定。
第六章退学及学历颁发第十六条学生退学需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十七条学生退学后,学校应及时办理学籍注销手续,并将学生的相关档案移交至学籍管理部门保管。
第十八条学生完成学业后,学校应依法授予学历,并及时颁发学位证书等相关文件。
第七章规定的执行第十九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由学校相应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应履行好学生学籍管理的相关职责和义务。
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范本(7篇)
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范本(7篇)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范本(篇1)学籍管理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最基本的常规管理,对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贯彻执行中必须保持它的严肃性。
为了加强学生学籍管理,适应高一级学校招生考试和高中毕业考试以及学生毕业后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学校学籍的管理水平,早日实现学生学籍的信息化管理,根据省、市关于学生学籍管理文件精神,对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如下:一、学籍的取得初一和高一年级新生,凭新生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缴费注册和办理其它手续,旧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清学、杂费和其它各种费用。
家庭经济确有困难,可以申请缓交或迟交或免书杂费,由班主任了解情况,提出意见,报校长审批。
开学初班主任收齐学生交费凭证,制好表格交总务处在相应栏目内填上“已注册”字样,该学生才取得相应学号,并取得学籍。
二、学籍的管理1、学生学籍设立专柜,信息化管理学生学籍、各种表册,入学后及时办理齐备,学生档案装订成册,摆放整齐,设立专柜且把有关内容输入电脑,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2、学生档案的填写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注册人数及时建立学籍,按市教育局的规定编写学籍号,规范填写,盖全公章。
旧生应根据注册等情况进行期审。
学生档案中每学期末评语、成绩等有关内容由班主任如实填写,评语要工整,写好等级操行评语,且在规定的地方签上班主任姓名以示负责。
3、休学、复学、退学、转学的办理学生的休学:在校学生因病或其它正当理由不能坚持学习者,可以休学。
由学生本人申请,经班主任、校长同意签字后,教导处发给休学证,即可休学。
因病休学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其它原因休学必须有家长的申请或有关证明。
每次休学期限为一年,期满不能复学者,经学校核实同意后可以再次办理休学手续,第二年仍不能复学者取消其学籍。
学生的退学:学生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学习或不愿继续学习者,可以退学。
由学生本人申请,经班主任提出意见,报教导处、校长批准后办理离校手续,即行退学。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范学生的学籍信息,提高学生的教育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
第三条学籍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第二章学籍登记与管理第四条学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后,应持相关证件和资料向学校进行学籍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家庭背景、学习情况、课程选修等。
第五条学校应按照学生的学习计划和个人情况,制定学业规划和学籍管理方案,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估和管理。
第六条学校应及时更新学生的学籍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学生在学校期间,应遵守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和报告,并配合学校进行学籍管理工作。
第三章学籍处分与奖励第八条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表现和行为表现,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学籍处分和奖励。
第九条学籍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留校察看、退学等。
学籍处分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并进行合法、公正、公开的程序。
第十条学籍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学金、荣誉称号、学习资助等。
学校应按照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选和授予。
第四章学生学籍维护和保护第十一条学生学籍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学校应加强对学生学籍信息的保护。
未经学生本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学校不得泄露学生的学籍信息。
第十二条学生若发现学籍信息有误或被错误处理,应及时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应按照程序进行核实并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并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和解释。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学校和教职工在学籍管理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学生在学籍管理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规定解释权归教育部所有。
以上是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详细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范文(3篇)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生行为,培养健康的学习习惯和良好的社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籍是指学生在学校的身份和地位,具有法律保护和行政管理的属性。
第三条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学籍登记与管理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籍档案管理制度,按照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和奖惩记录等要素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五条学校对新生应进行学籍登记,包括收集学生个人信息、监测体质健康状况、核实户籍等工作。
学校应及时将学生的个人信息报送相关教育行政部门。
第六条学生转学应办理学籍转入或转出手续,接收学校要对学生的学籍进行核实,并完成相关手续。
第七条学生的个人信息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或单位。
学校应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教育。
第三章学生行为规范第八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文明礼貌待人,尊重师长和同学,不得有不文明行为和言语。
第九条学生应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到校上课,认真听讲,完成课堂作业和学习任务。
第十条学生应保证在校期间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不在校内传播违法信息,不从事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学生应爱护学校公共财物,不损坏学校设施和设备,不擅自带入危险物品。
第四章学生考勤与奖惩第十二条学生应按时到校上课,缺课应事假、病假或迟到、早退的正当原因,并经父母同意后补假。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组织学生考勤,记录学生的正常出勤情况,对于缺勤情况要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并进行跟踪管理。
第十四条学生的考勤情况将作为评定学生综合素质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五条学生有违纪行为的,应按照学校的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等。
第五章学生的权益保障第十六条学生有权享受平等的教育机会和资源,学校不得因种族、性别、贫富等因素为学生设置不合理的限制。
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1. 学籍管理范围: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中小学生,包括公立学校和民办学校。
2. 学籍管理原则:学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学校和家长应共同关注学生的学籍情况,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3. 学籍登记:学校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将学生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等。
学籍登记应及时更新,确保学生信息的准确性。
4. 学籍档案:学校应建立学生的学籍档案,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学习成绩、奖惩记录等。
学籍档案应妥善保管,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5. 学籍变动:学生的学籍信息发生变动时,学校应及时更新学籍档案,并向学生及家长说明相关手续和要求。
6. 转学管理:学生转入或转出学校时,学校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转学手续,包括办理相关证明、办理学籍转入或转出手续等。
7. 休学管理:学生因病休学、家庭困难等原因需要休学时,学校应积极配合家长办理休学手续,并妥善保管学生的学籍档案。
8. 学籍复查:学生和家长有权提出对学籍登记、学籍变动等事项的复查申请,学校应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复查。
9. 学籍管理责任:学校和家长应共同承担对学生学籍的管理责任,学校应加强学籍管理的监督和培训,家长应关注和配合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
10. 违纪违规处理:学生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应依法进行处理,并在学籍档案中做出相应记录。
以上是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4篇)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是指学校或教育机构针对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的具体规定,包括学籍注册、学籍变动、学籍维护等方面的内容。
具体的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会因学校或教育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学籍注册:学生入学时需要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学籍注册,包括填写相关表格、提供身份证明等材料。
2. 学籍变动:学生学籍信息有任何变化,如转学、休学、退学等,需要及时向学校或教育机构进行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办理。
3. 学籍维护:学校或教育机构会定期对学生学籍进行核实和更新,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学籍调整:根据学生学业情况和个人发展需求,学校或教育机构可能会对学生学籍进行调整,如班级调整、学科调整等。
5. 学籍查询:学生和家长有权查询学生的学籍信息,学校或教育机构需要提供相应的查询渠道和服务。
6. 学籍保密:学校或教育机构需要对学生的学籍信息保密,确保个人隐私的安全。
以上仅为一般的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内容还需根据学校或教育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规定。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是指学校为了加强学生管理,规范学生学籍信息的收集、整理、利用与保护等方面所制定的具体规定和措施。
下面我将从学生学籍的定义、收集和整理、利用与保护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为您介绍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一、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背景和意义1.背景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而制定的。
2.意义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实施可推动学生学籍信息的完善与规范化,提高学校对学生的管理效能,保证学生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加强学校与学生家庭的沟通与协作,进一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和发展。
二、学生学籍的定义学生学籍是指学校对学生进行管理和统计的基本资料和信息的集合。
学生学籍是学校对学生的基本档案,是学生参加教育活动的基础和前提。
三、学生学籍的收集与整理1.学生学籍信息的收集学校要建立有效的学生学籍信息收集机制,通过报名、注册、录取等手段收集学生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家庭住址、家庭成员等,同时还要收集学生的学习情况、奖惩情况、身体状况等相关信息。
教育部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三篇)
教育部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大学生学籍管理主要包括以下要求和规定:1. 注册与报到:大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注册与报到,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
2. 学籍档案: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学习成绩、奖励与处分记录等内容。
3. 学习成绩管理:学校应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学习成绩的管理和评定,包括考试成绩、课程成绩、综合评定等。
4. 学生评价与奖励: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学科竞赛成绩、学术研究成果等进行学生评价和奖励,包括奖学金、荣誉称号等。
5. 学籍变动管理:学生的学籍变动,如休学、退学、转专业等,应按照学校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办理,并及时更新学籍档案。
6. 毕业与离校管理:学生的毕业和离校应按照学校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办理,包括毕业审核、毕业证书颁发等。
7. 学生处分管理: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学术道德的学生,学校有权进行相应的处分管理,包括警告、留级、开除等。
8. 学生权益保障:学校应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包括学生的学习权益、生活权益、参与权益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学籍管理规定可能会因不同学校、不同专业和不同层次的教育而有所差异,以上内容仅为一般性概述,具体规定还需参考学校的相关文件和规章制度。
教育部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二)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大学生学籍管理,保障大学生的权益,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这些规定对于大学生来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际意义,需要学生们在大学期间认真对待和遵守。
接下来,将从几个方面对教育部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详细的介绍。
首先,在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明确了学生入学和注册的相关要求。
入学时,学生需要提交相关的入学材料和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高中毕业证书等。
注册时,学生需要按时完成注册手续,并缴纳学费等费用。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学生的身份真实合法,并保证学院的正常运行。
其次,在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明确了学生的学习和成绩要求。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是指学校或教育机构为了规范学生的学籍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内容:
1. 学生注册:学生在入学时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注册。
注册包括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
2. 学生档案管理:学校建立学生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奖惩情况等。
学校有责任对学生档案进行管理和保密,并提供必要的服务。
3. 学籍变动管理:学生学籍有可能发生变动,如转学、休学、退学等。
学生在发生学籍变动时需要及时向学校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并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
4. 学生奖惩管理:学校对学生的表现进行奖励和惩罚。
奖励可以包括学业奖励、文体艺术奖励等,而惩罚可以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
学校有权对学生进行奖惩管理。
5. 学生休学管理:学生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出休学申请。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申请情况进行审批,并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
6. 学生退学管理:学生有可能因个人原因或学校规定而退学。
学生在退学前需要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会评估申请并进行审批。
7. 学生毕业管理:学生在完成学业要求后可以进行毕业。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评估,并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毕业手续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规定需要根据学校或教育机构的相关规定来执行。
2024年教育部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2024年教育部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为了规范大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保障学生权益,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大学生学籍是指本科、研究生以及在各类高等教育机构学习的学生的基本档案,包括学习成绩、学习进度、学业评价等内容,是高等教育质量监控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大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鼓励学生自主学习、自我发展,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培养各类高层次、复合型的人才。
第四条大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应由各高等教育机构的学籍管理部门负责,并与相关教学管理部门、学生组织等部门密切合作,形成学生学籍管理的多元化发展模式。
第二章学籍注册与变更第五条学籍注册是指学生按照学校规定提供的材料和程序,向学校报到注册并办理学籍手续。
第六条学籍注册包括报到登记、个人信息更新、体检等环节。
学校应提供便捷、高效的报到登记服务,确保学生信息的准确性。
第七条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籍注册手续,对于未按时注册的学生,学校有权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取消学籍资格等。
第八条学生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学校进行更新,学校要及时记录并反馈给相关部门。
第九条学生因故不能按时注册的,应提前向学校请假,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延迟报到。
第三章学业进度与评价第十条学生在校期间应按学校赋予的课程计划进行学习,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分要求。
第十一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按照规定的学时和学分要求参加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
第十二条学生的学习成绩、学术考核和学业评价应真实、客观,不得作弊、篡改或抄袭。
第十三条学生对学业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学校应建立相应的申诉机制并进行审核处理。
第十四条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休学、退学或转专业的,应按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学籍管理与奖惩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对学生学籍信息进行全面、准确的记录和管理。
学籍管理规定内容(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管理,规范学生的学籍管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专科)学生。
第三条学籍管理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科研、实习、就业等环节的重要管理手段,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学籍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教育、教学、科研相结合原则;(三)严格、规范、高效原则;(四)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原则。
第二章学籍取得与保留第五条新生入学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学校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第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对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第七条学生取得学籍后,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习经历、奖励与处分等。
第八条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入学,应当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九条学生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学校不再发放学生证、图书证等证件。
第十条学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应当重新申请入学。
经学校审核,符合入学条件者,可重新取得学籍。
第十一条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章学籍变动第十二条学生学籍变动包括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开除学籍等。
第十三条学生转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因家庭迁移、工作调动等原因,确需转学的;(二)经学校批准,可以转学的。
第十四条学生转学,应当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办理转学手续。
第十五条学生休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因病或其他原因,经学校批准,可以休学的;(二)因特殊原因,学校批准休学的。
第十六条学生休学,应当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七条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不再发放学生证、图书证等证件。
第十八条学生休学期满,应当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办理复学手续。
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3篇)
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是指对全日制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籍变动等进行管理的规定。
下面是一般性的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1. 学籍材料的收取和管理:学校应当及时收取学生的入学报名材料,并进行统一管理,包括学生的身份证明、户口簿、毕业证书等。
2. 学籍信息的登记和更新: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按规定登记学生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并及时更新学生的学籍信息。
3. 学籍变动的申请和审批:学校规定的学籍变动,如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生应当按规定进行申请,学校相应部门进行审批。
4. 学籍证明的开具:学生在需要证明自己学籍的情况下,可以向学校申请开具学籍证明,学校应当及时提供学生的学籍证明。
5. 学籍管理的信息保密:学校应当对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未经学生本人同意向外泄露学生的学籍信息。
6. 学籍管理的违规处理:学生在学籍管理过程中,如提供虚假材料、违规转学等,学校可以根据规定进行违规处理,包括给予警告、纪律处分等。
以上是一般性的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可能因学校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学校有权对学生的学籍进行管理和监督。
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全日制学生的学籍,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日制学生指的是在学校注册的正式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学籍是全日制学生在学校期间的一种身份证明和管理手段,学籍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学籍管理是学校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对全日制学生进行注册、报到、转专业、留级、休学、退学、毕业等管理的过程。
第五条学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学籍管理委员会是负责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机构,设立教务处作为学籍管理委员会的具体执行机构。
第七条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积极参与课程、热爱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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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入学与注册
• 提问:是不是我收到录取通知书,也到学校报到好了,我就是在校大 学生了? • 回答:不是。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院会对录取、报到新生进行 相关资格复查,对于复查无误的学生给予新生学籍注册。
1.2 新生学籍查询
• 提问:那我怎么知道自己是否通过了新生复查,我是否拥有了高校学 生学籍? • 回答: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学院会在规定时间内对复查通过的学生 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届时请同学们根据教务处通知登录“中国高 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查询。
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保留学籍 入伍时间不计入最长学习年限内
• •
提问:那办理休学是不是我自己打个申请就可以了,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吗? 回答:办理休学需提交“休学申请表”、“休学承诺书”和相关佐证材料。 比如你是因病休学的需要则提供医院证明材料。
小贴士: 这些表单在教务处网站 “学生服务”栏中均可下 载
• 提问:学信网在哪?怎么查? • 回答:很简单哦!第一步,登录学信网(网址 )
当然你也可以通过教育部网 站找到查询入口!首页里 “服务”栏目下就有链接端 口。
第二步:点击注册就可以啦!
请同学们注意:务必妥善保管相关注册账号和密码,后续在校期间的学籍状态和 毕业后学历电子注册均可通过学信网查询。 如果在注册账号过程中出现问题,可联系学信网客服或查看学院教务处网站“学 生服务”栏目下“注册学信网身份证被占用的解决办法 ”一文。
小贴士:你可以从这里获知有关学 生教育教学活动的各类通知!什么 开学的,放假的,考试报名的,选 修课的、重修选课的。。。。。。 此外你还可以在网站中查询到学院 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2.学期注册
2.1 注册方式 2.2 注册状态
2.1 注册方式
• • 提问:是不是交了学费就算注册好了? 回答:不是。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学生注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生必须在每 学期开学三周内办理学期注册手续”。所以学生必须在缴费后携带学生证去 所在院系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简单概括就是“按时缴费,按时报到、按时注册”。
对你非常有帮助的两个网站!
• 学信网(网址 ) 教育部举办的关于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的“官方”“唯一”“权威”网 站哦!你可以在这里进行学籍查询、学历查询,学历在线验证,甚至 于未来的硕士研究生网报等各种事务的办理! • 学院教务处网站(网址 )
3.学籍事务办理
3.1 3.2 3.3 3.4 3.5 3.6 3.7 4.1 4.2 4.3 4.4 休学、保留学籍的办理 复学的办理 退学的办理 转专业的办理 转学的办理 学籍证明开具 学生证补办 基本学制与最长学习年限 延长学业 毕业资格 学历电子注册与查询
4.毕业资格与学历查询
1.新生学籍注册
3.1 休学、保留学籍的办理
• 提问:我应征入伍了,是不是需要办理休学手续? • 回答:这位同学混淆了休学和保留学籍这两个概念。 首先、两者针对的对象不同
休学
因病假或事假超过当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保留学籍
应征入伍的
其次,两者时限也不一样
以一年为期限,期限到了若要续休必须再次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 累计不超过两年,且休学时间计入最长学习年限内
(1)正在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者减免学费等手续; (2)因事、生病请假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 (3)未按学院规定缴清学费者.
小贴士:
一定要在开学三周内填写好 暂缓注册申请表并交到所在 院系审批!
• 提问:不注册会怎么样? • 回答:
正常注册
可参与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享有在校生的一切权利。 暂缓注册期间可以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但成绩和学分不计入 成绩单,待注册后予以确认;暂缓注册期内不能参加选课、社 会考试及毕业实习等 超过三周未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暂缓注册
未注册
小贴士: 并不是办理了暂缓注册手续就可以高枕学期注册 申请表》,办理注册手续。
若逾期未办理的,按未注册处理。
3.学籍事务办理
3.1 3.2 3.3 3.4 3.5 3.6 3.7 休学、保留学籍的办理 复学的办理 退学的办理 转专业的办理 转学的办理 学籍证明开具 学生证补办
•提问:我想留学,可是又怕读不好还想回来,办理休学可以么? •回答:不可以。我院学生不可以拥有双重学籍,出国留学前必须办理退学,但出 国就读不具备高等教育学籍的语言学校可以申请办理休学。
• 提问:那我休学期间可以报名四、六级考试么? • 回答:不可以
四、六级考试
复读
选修选课 计算机等级考试
小贴士: 休学期间是不能享受在校生待 遇的,这些活动你均不能参加。
每学期只有敲了注册章, 才能帮我激活哦
注册 小贴士:没有注册的学生证是不能作为学生 的有效证件哦!不仅会影响你参加校内各类 教学活动,而且校外的各类针对学生的优惠 票价你也没法享受哦!
2.2 注册状态
• 提问:要是因为经济困难没法按时交学费或突然生病没法按时报到,是不是 就不能注册、上学了? • 回答:不是。 《学生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了学生可以申请暂缓注册。凡符合以下情 况的均可申请暂缓注册:
高职在校生 必须知道的若干问题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解读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2015年9月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学籍学历 课程选修 课程考试 成绩管理 课程复读
第一章 学籍学历
1.新生学籍注册
1.1 入学与注册 1.2 新生学籍查询
2.学期注册
2.1 注册方式 2.2 注册状态
PET考试
开具在校证明
3.2 复学的办理
• 提问:我因为生病申请了休学一年,现在半年过去了,我感觉好的差不多了, 可以申请复学么? • 回答:不可以,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 • 提问:我的休学申请是2014年12月23日审批通过的,那我什么时候该提出复 学申请呢?什么时候能来上学呢? • 回答:一般应于休学期满前一个月提出复学申请。这位同学大约在11月份左 右可以提出复学申请。审批通过后,他可以跟着下一个年级的同学在寒假结 束后报到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