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车轮制造公司员工手册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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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洋车轮制造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

编制说明

一、为使全体同仁了解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熟知与各位密切相关的事项,特编写这本《员工手册》,希望它能带给您方便,帮助您在公司高效地工作,愉快地生活。

二、《员工手册》若遇公司相关制度的修订,则以修订后的制度为准。

三、此外,若您还有什么不明白之处,可以向身边的同仁及各级主管予以了解,他们会给予您所需要的帮助。

二〇一五年八月

目录l、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聘用……

3、第三章服务……

4、第四章工资……

5、笫五章出勤管理………

6、第六章请假……

7、第七章休假……

8、第八章奖惩……

9、第九章考绩……

10、第十章调动……

11、第十一章离(辞)职……

12、第十二章解除劳动关系….

13、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1.湖北大洋车轮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为树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并提高生产力,增进员工福利,特依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令制定规程,凡本公司所属员工的人事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均悉依本规程行之。

2.本规程分为总则、聘用、服务、工资、出勤管理,请假,休假、奖惩、考绩,调动、离(辞)职、解除劳动关系、附则等十三个章节管理条例以施行之。

3本规程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员工。

4本规程所称工资系指本公司一般性工资项目与特殊性工资项目及津贴而言。

4. 1一般性工资项目:系指本公司全体员工正常出勤享有的工资:4 .2奖励性工资项目:系指本公司全体员工正常享有奖励及补贴性工资。

4.3特殊性工资项目:系指本公司部份员工,依其管理能力或技术能力或特殊作业环境或作业目标达成的贡献下,方可享有的工资,包括特别津贴与绩效奖金等。

第二章聘用

1.招聘原则:遵循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2.招聘流程:用人需求单位提出申请---报部门经理批准---呈总经理核准后方能招收,并由用人需求单位和人事单位共同面试,面试或考试合格者报请总经理审定后方可办理人事录用报到手续,同会同相关单位安排妥善食宿后方可上班。

3本公司聘用员工作业时,不得招用在校学生和未完成义务教育法定年限的人员,且禁止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4本公司聘用员工,需为体格健全、身心健康、品行优良.能刻苦耐劳、无不良嗜好,且无兼职者。

5本公司新进员工经筛选或考选任用后,应于报到日当天到管理部人事单位报到完毕且办理入厂手续,报到时应填写并缴纳下列资料:5 1履历表一份;

5 2学历、经历证件与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 3本人近照相片一寸叁张;

5.4其它经指定应缴验的资料。

6.新进员工当日内必须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壹至叁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若合同期限有特殊要求,则根据有关法规依合同期限长短而定试用期。

7.本公司对新进员工实施三个月的职前试用培训,培训期间其作业及行为,均应遵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违反管理规定时,依其情节

大小,公司将予以考核,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8.新进员工的职前试用培训期间的工资,依其担任职务名称及工作性质贡献,参照本公司制定《薪资执行标准》内的新进员工试用期工资标准制定。

9.新进员工试用期满时管理者对其进行考核,须由需求部门或培训部门填写《试用期满考核表》考核合格者由人事部门登录公告后予以正式任用,考核不合格者则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前3日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

1 0.员工合同期满时,须由人事部门汇总其平时考绩交用人部门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由人事部门与其办理合同续签手续,考核不合格者由人事部门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

1l本公司员工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属实者除应予以解除劳动关系且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1. 1营私舞弊或有其他不法行为,以致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11.2悬欠或侵占公款、公物:

11.3在公司内打架者。

1 2.凡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聘用为本公司员工:

12.1过去曾服务过本公司,因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而被解除劳动关系者;

1 2 2曾犯刑事案件判决徒刑或通缉在案者;

1 2 3过去曾服务本公司,因故离职迄今未满半年者;

12.4经医院或专业医师鉴定体格健康不合格者:

12.5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者:

12.6吸食或注射毒品者:

12.7亏空公款或因藏私被处罚有案者;

12 8品行恶劣,曾被其他公司予解除劳动关系者

第三章服务

1.员工在职服务期间,均应遵守本公司一切管理规章制度、通告、公告及上级领导指示。

2员工应忠于职守,努力工作,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敷衍塞责、怠慢拖延的行为。

3员工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

4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图谋私利或经营与本公司类似的业务,并不得在外兼职(经董事会或总经理特准者除外)。

5.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员工不得对外使用本公司名义。

6.员工在职或离职后,均不得泄露本共司业务、财务或职务上的秘密。

7.员工除因公出差或因故请假外,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所有员工应上下班打卡。

8.员工上班时,应按规定着工作服进入工作场所。

9.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

如确因重要事情必须会客时,应经部长级(含)以上主管批准在指定地点会客,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10.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偷闲、怠工或未经单位主管准许擅离岗位或窜岗;

11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变配电室、财务室、仓库、人事办公室及其它禁入重地。

12上班时间内,员工不得打瞌睡、吃零食、听随身听、聊天、喧哗及做其它与工作无关之事。

13.员工应爱惜公物,要妥善使用及保管,处理事务应有成本观念,不可浪费、毁损、变更或侵占公物,未经允许不得携带公物(包括生产技术资料及复印件)出厂,且有互相纠举之责任。

1 5.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及办公桌的整洁,不得放置与公事无关之图片、物品,下班后应清理工作场所并将物品归原位。

1 6.下班后,办公室及各厂房均应关闭水电及各电器,且门窗上锁。

1 7.员工若因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财物损失须照价赔偿。

1 8.未经批准,员工不得于公司内从事政治性集会及竞选活动等。

19公司内禁止外来商贩进入展示、贩卖产品,员工不得擅自在公司内经营贩卖物品。

20.员工对主管交办事项或其他单位协办事务,应积极力行,准时完成;对未经明示的事项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

21.员工对职务及公事,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但紧急或特殊状况情事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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