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赔偿支付办法
工伤保险赔偿项目表
工伤保险赔偿项目表号项目具体法律规定1 医疗费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2住院伙食补助费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 护理费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5职工因工致残享受待遇第一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工伤赔偿怎么计算公式是什么?
You can't measure it, you can't manage it.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工伤赔偿怎么计算公式是什么?导读:工伤赔偿的计算公式主要是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等。
一、工伤赔偿怎么计算公式是什么?工伤赔偿的计算公式主要是:(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2.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贵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表
贵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食宿费用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工伤康复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调整办法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等有关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8.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发生工伤后如何要求赔偿?2020年工伤1-10级赔偿标准详解
在生活中,职工在工作时常常会一不小心就发生工伤,比较严重的就可能无法继续上班而进行治疗。
治疗需要一定的费用,费用一般是由保险出,但是要进行工伤鉴定。
很多咨询者常常因为申请部门没有找对,从而耽误工伤认定时间,导致申请不被受理的情况很多。
那么究竟要如何要求工伤赔偿呢?下面由我们资深律师为您详细讲解2020年申请工伤赔偿的有关知识。
工伤1-10级、工亡赔偿标准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有关工伤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有关工伤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工伤伤残赔偿金计算方法是什么对于遭受工伤的职工,在经过工伤鉴定之后会根据其伤残鉴定结果对其进行一定的工伤伤残赔偿。
于是工伤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就成了很重要的问题,接下来,就来告诉你工伤伤残赔偿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受害人未死亡的情形1、医疗费医疗费二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康复性治疗费二医疗费二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条件: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费用支付单位:工伤保险基金。
享受康复性治疗费待遇的条件: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
费用支付单位:工伤保险基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三款、《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六款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二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x人数x天数X 70%费用支付单位: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四款。
3、交通食宿费交通食宿费二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二职工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x往返次数+职工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x天数+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X天数享受条件: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费用支付单位: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四款。
4、辅助器具费辅助器具费二配置标准x器具数量条件:由工伤医疗机构提出建议,经劳动能力签定委员会确认需要辅助器具。
费用支付单位:工伤保险基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38条5、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费(1)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二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支付期限: 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最长也不超过24个月费用支付单位: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一、二款(2)停工留薪期内的陪护费,需要支付,但尚无明文规定按什么标准进行计算。
关于工伤的赔偿标准规定
关于工伤的赔偿标准规定劳动法(labour la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
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
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得到合理补偿。
下面将详细介绍工伤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工伤赔偿标准的类型工伤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 医疗费用:指职工因工作相关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
2. 护理费:指职工因工作相关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导致的丧失劳动能力,需要雇佣他人进行护理时所支付的费用。
3. 工亡补助金:指职工因工作相关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导致死亡时,其家属可获得的补偿金。
4. 伤残津贴:指职工因工作相关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导致残疾时,按照一定比例发放的补贴金额。
5. 误工费:指在治疗期间,职工因工作相关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导致的丧失劳动能力,所造成的工资收入损失。
二.工伤赔偿标准的具体细化1. 医疗费用:a. 住院费用:包括床位费、手术费、护理费等。
b. 门诊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等。
c. 药费:包括住院期间的药费以及出院后的药费。
2. 护理费:a. 根据职工护理需求确定护理等级,按照相应的护理费用标准支付。
3. 工亡补助金:a. 根据职工死亡与工作相关的程度,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b. 补偿金的标准根据地区或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4. 伤残津贴:a. 不同程度的伤残按照一定比例支付相应的津贴,具体比例由相关部门制定。
b. 伤残等级的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
5. 误工费:a. 按照职工实际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通常为80%或90%。
b. 误工费的支付期限一般为治疗期间。
三.附件: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劳动保险法》2. 《工伤保险条例》3.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认定办法》4. 《工伤赔偿标准及实施细则》四.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劳动保险法:是我国对劳动保险制度进行规范的基本法律,主要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与发展。
2. 工伤保险条例:是我国对工伤保险的实施细则,明确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保险费率、赔偿标准等内容。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及计算标准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及计算标准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及计算标准一: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规,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院照料费、护理费等,其中医疗费是工伤保险赔偿的重要组成部分。
2. 工伤津贴:根据工伤程度和工资标准,给予伤残职工或丧失劳动能力职工一定时期的津贴。
3. 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程度和工资标准,给予伤残职工一次性的补助金。
4. 生活护理费:给予需要他人帮助照料生活的伤残职工每月一定金额的护理费。
5. 家属抚恤金:对于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可以享受一次性抚恤金。
6. 假肢、辅助器具费:对于需要使用假肢、辅助器具的伤残职工,提供购买费用的补偿。
7. 工亡补助金:对于因工死亡的职工,支付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
8. 抢救费:对于工伤职工发生急救费用,可以向工伤职工支付一定数额的抢救费。
9. 职业技能培训费用: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职工,提供一定金额的职业技能培训费用。
二:工伤保险赔偿计算标准1. 医疗费:按照实际发生、合理费用标准支付。
2. 工伤津贴:根据伤残程度和职工工资标准计算,津贴金额为基本工资的相应比例,伤残等级分为十级,津贴标准根据工资档次确定。
3. 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程度和职工工资标准计算,一次性支付给伤残职工。
4. 生活护理费:根据伤残程度和职工工资标准计算,每月支付给需要他人帮助照料生活的伤残职工。
5. 家属抚恤金:根据职工的平均工资和家庭人口数,支付给职工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
6. 假肢、辅助器具费:根据需要购买的假肢、辅助器具的实际费用支付。
7. 工亡补助金:根据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工龄和工资指数支付。
8. 抢救费:根据实际抢救费用支付。
9. 职业技能培训费用:根据需要进行的职业技能培训的实际费用支付。
附件:参考标准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法律,规定了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范围、享受条件、赔偿标准等内容。
工伤保险赔偿条例
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工伤保险赔偿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工作安全和职业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伤保险是国家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之一,其目的是为劳动者提供工伤保险待遇,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或职业病时获得经济补偿和医疗救治。
第三条工伤保险赔偿原则上应由用人单位购买并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不得拒绝购买工伤保险或不按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费用。
第四条用人单位有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职业卫生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和健康。
第五条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参保人或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医疗救治。
第二章参保范围和方式第六条工伤保险适用对象是在用人单位从事劳动的劳动者,包括城乡居民以劳动力身份就业的人员。
第七条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共同对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伤保险义务的承担。
第八条劳动者在第一个工作日起连续工作满一个月,用人单位应按照工资总额的0.5%购买工伤保险。
其中,0.15%由用人单位支付,0.35%由劳动者支付。
第九条劳动者每个工作日工资总额低于用人单位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总额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的工伤保险费。
第十条临时工、试用期工、劳务派遣工等不同种类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方式和费用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条例制定的,参保方式应便利于不同类别劳动者实施。
第三章工伤认定和待遇第十一条工伤是指因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
第十二条工伤认定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发生工伤的时间、地点、方式、原因与劳动者的工作有因果关系;(二)工伤事故的发生与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有关的隐患,或者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有关;(三)导致劳动者伤残或者死亡的职业病的发生与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的职业暴露有因果关系。
第十三条工伤认定应立即进行,认定结果对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有法律效力。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及费用一览表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及费用一览表一、工伤保险赔偿标准1. 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药费、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等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工伤津贴: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 伤残赔偿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4. 死亡赔偿金:职工因工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5. 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 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7. 交通费:因工作原因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单位支付受害人就医期间的交通费用。
8. 护理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9. 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0. 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保险费用1. 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等。
2. 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根据行业类别有所区别,按照不同的费率档次进行缴纳。
3.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费率,按月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4.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那么员工发生工伤时将无法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赔偿。
三、工伤保险赔偿流程1. 员工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由用人单位向当地社保机构申报工伤保险待遇。
23年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
2023年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一、医疗费根据实际治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包括: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工资。
三、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一定比例的本人工资。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四、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五、停工留薪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六、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七、住院伙食补助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八、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上海工伤赔偿标准及赔偿细则
上海工伤赔偿标准及赔偿细则工伤是指在劳动者因工作而发生的职业疾病或者工伤事故,包括因工作引发的疾病、事故及因应急减灾、救援人员伤亡等。
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同时,工伤赔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成为了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本文将重点介绍上海工伤赔偿标准及赔偿细则。
一、上海工伤赔偿标准上海市制定了一系列工伤赔偿标准,以确保受伤劳动者在遭受职业伤害后得到合理的经济赔偿。
具体的赔偿标准如下:1. 工伤医疗费用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办法》规定,上海市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劳动者的工伤医疗诊治费用实际支出的70%给予报销,保险基金给予报销后的费用超过职工个人负担标准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
2. 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期间的工伤津贴在劳动者因工致残后,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期间,工伤保险基金每月按照其日工资的100%发放工伤津贴,最低不低于上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于因工致残的劳动者,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办法》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等级划分,给予不同程度的补助金。
4. 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对于因工受伤或者死亡的劳动者,上海市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以及一次性支付给因工致伤残或死亡的劳动者的抚恤金。
二、上海工伤赔偿细则除了明确的赔偿标准外,上海市还制定了一系列赔偿细则,以规范工伤赔偿的实施。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细则:1. 工伤鉴定在工伤保险申请过程中,劳动者需要经过工伤鉴定组织的评估,确定是否为工伤及工伤等级。
上海市拥有一套完善的工伤鉴定机构,并且根据需要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
2. 赔偿申请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立即报告用人单位,并办理工伤认定和赔偿手续。
用人单位应及时向保险机构提交工伤保险申请,并协助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
3. 赔偿支付根据工伤鉴定结果和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机构负责支付工伤赔偿金。
一般情况下,赔偿金会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劳动者或其指定的银行账户。
重庆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重庆最新工伤赔偿标准重庆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工伤保险金的支付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重庆市工伤保险管理办法》,重庆地区工伤保险金的支付标准如下:1. 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门诊治疗费用、住院治疗费用以及手术费用。
其中门诊治疗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住院治疗费用按照床位费、护理费等方式支付。
2. 工伤津贴:在治疗期间,如果工伤者不能从事劳动工作,可获得工伤津贴。
其中,治疗期内的首30天工伤津贴按照职工本人连续工作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支付;以后的工伤津贴按照职工本人连续工作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70%支付。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残疾,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伤残等级和职工本人连续工作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结合工伤保险金支付比例,确定伤残补助金的具体金额。
4. 死亡抚恤金:如果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死亡抚恤金。
死亡抚恤金的标准是职工本人连续工作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50%,同时考虑家庭成员的多寡,适当调整抚恤金的具体金额。
二、工伤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重庆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1. 丧葬费的计算:根据职工本人连续工作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20%,确定丧葬费的具体金额。
2. 护理费的计算:如果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且需要长期护理,可以获得护理费。
护理费的具体金额根据劳动者的护理级别和职工本人连续工作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比例确定。
3.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如果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遭受精神损害,可以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
抚慰金的具体金额根据工伤事故的严重程度以及职工本人连续工作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比例确定。
4.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如果劳动者在工伤事故中丧失或者受到伤害,导致其不再适宜原工作岗位,需要转岗或者重聘,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脚断了工伤怎么赔偿
脚断了工伤怎么赔偿
脚断了属于工伤,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工伤津贴、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等。
具体赔偿标准和程序如下:
一、医疗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和《工伤保险费和待遇支付办法》的规定,雇主应当为受伤员工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
员工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因此,畸形施治需要的医疗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二、工伤津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和《工伤保险费和待遇支付办法》的规定,员工在治疗期间(即按病定期为基础计偿期间)不能从事原工作,工资待遇下降的,享受工伤津贴,最高不超过职工本人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的三倍。
根据受伤员工的工资水平,应计算出相应的工伤津贴。
三、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在员工恢复工作能力达到一定标准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员工的一次性补偿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伤残赔偿金的支付标准有六级,从100%到5%不等。
根据受伤员工的伤残情况,应计算出相应的伤残赔偿金。
四、死亡赔偿金
如果员工的伤情最终导致死亡,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一定的
死亡赔偿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死亡赔偿金的支付标准有三档,从最低不低于20万元到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不等。
根据受伤员工的家庭情况,应计算出相应的死亡赔偿金。
综上所述,脚断了属于工伤情况,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可获得医疗费、工伤津贴、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赔偿。
具体赔偿金额根据受伤员工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计算。
劳动法之工伤保险工伤赔偿与法律责任的规定
劳动法之工伤保险工伤赔偿与法律责任的规定在劳动法中,工伤保险是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能够得到相应赔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赔偿与法律责任的规定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关于工伤赔偿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的界定。
以下是关于工伤保险工伤赔偿与法律责任的规定的详细内容。
一、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能够得到及时治疗并得到相应赔偿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由国家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比例征收,用于支付工伤保险金和其他相关费用。
工伤保险适用范围包括全体劳动者,无论是在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还是其他各类用人单位都应该纳入工伤保险的范围。
二、工伤赔偿的条件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符合以下条件可以享受工伤赔偿:1.伤病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生的;2.伤病是因与工作岗位有关的原因所致;3.经医疗机构诊断鉴定,符合工伤保险法规定的工伤和职业病范围。
三、工伤赔偿的费用工伤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工伤津贴、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丧葬费等。
具体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比例由国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支付给受伤劳动者。
1.医疗费受伤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是指劳动者在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期间,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从事原工作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生活费。
工伤津贴的标准和支付比例根据劳动者的工资和伤残程度来确定。
3.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导致程度不同的伤残,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伤残补偿费。
伤残津贴的标准和支付比例也是根据伤残情况和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来确定。
4.供养亲属抚恤金当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去世后,其供养亲属可以享受到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支付。
抚恤金的标准和支付比例根据劳动者的工资和供养亲属的关系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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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的赔偿及办理程序
【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为了保障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恢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
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也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我国的工伤保险工作由谁负责?】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工伤保险办理程序
参保范围:凡在我省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决定参加工伤保险。
缴费比例:工伤保险基金的征集比例应根据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和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频率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按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征集,标准为工资总额的0.3%至2.5%。
工伤待遇拨付程序:
1、职工伤残鉴定结论或工亡批复下达后,用人单位应及时指派专人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待遇申报拨付手续。
2、申报时,用人单位应填写《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和《工伤医疗费核销验收单》连同医疗费原始发票、《工伤认可证》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因工残废证》、劳动行政部门对工伤职工因工死亡批复、工伤(亡)之前12个月的工资发放表、供养直系亲属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和缴费证明等一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