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章 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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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论单选题

刑法总论单选题

第1——6章A1.故意杀人未遂的犯罪构成属于()。

A 修正的构成B 派生的构成C 复杂的构成D 简单的构成C2.甲开车时打了个喷嚏,使方向盘失控,车冲到路边,将电线杆撞倒,电线被拉断,供电中断30余小时。

甲的行为()。

A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B 故意毁坏财物罪C 意外事件D 交通肇事罪A3.我国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这一规定体现了()。

A 属地原则B 属人原则C 保护原则D 普遍原则D4.青年乙于某日晚在一条僻静胡同里抢夺了一名妇女的黑色挎包,内有2000元人民币。

在此案件的案情事实中,对犯罪构成没有实质意义的是()。

A 实施了抢夺他人较大数额财物行为B 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C 行为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D 行为人选择了晚上在僻静胡同里作案D5.我国刑法规定的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是指()。

A 犯罪人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B 受害人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C 受害人与犯罪人均居住在我国领域内D 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A6.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其中的“但书”表示的情况是对前段的()。

A 例外B 补充C 限制D 特别C7.我国刑法第13条“但书”,即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应理解为()。

A 是犯罪不以犯罪论处B 是犯罪不以犯罪处罚C 不构成犯罪D 是缩小打击面的特殊策略D8.某甲患有梦游症,一天夜晚在梦游时将同宿舍的室友某乙杀死。

某甲第二天醒来后见状大惊,随即报案。

此案中,某甲的行为()。

A 构成故意杀人罪B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C 是受到精神强制下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D 是睡梦中的无意识行为,不负刑事责任D9.下列哪一个不是犯罪的基本特征()。

2021年第十一章 刑罚消灭制度

2021年第十一章 刑罚消灭制度

第十一章刑罚消灭制度第八节时效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一)2000 年真题(2000.三.10.单选题)在我国,特赦由( )。

A、最高人民法院决定B、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C、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D、国务院决定【答案】C【答案解析】根据我国《宪法》第67 条的规定,特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

(二)2003 年真题(2003.三.34.不定项选择题)甲犯诈骗罪,因法定刑为3年以上10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在公安机关立案以后逃避侦查,此案的追诉期限为( )。

A.5年B.10年C.15年D.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答案】D【答案解析】《刑法》第88条第1款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88条第2款规定:“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也就是说,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受理案件以后,犯罪分子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或者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司法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无论逃避状态持续多久,也无论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状态持续多久,都可以对犯罪分子进行追诉。

法考《刑法》复习题集(第841篇)

法考《刑法》复习题集(第841篇)

2019年国家法考《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关于罪数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为杀人而盗窃枪支,实施完杀人行为后被抓获,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与盗窃枪支罪,属于牵连犯B、甲将盗窃的仿真品(价值数额较大)冒充文物出卖给他人,骗取财物的,成立盗窃罪与诈骗罪,属于想象竞合犯C、甲教唆乙盗窃,随后甲又与乙共同实施盗窃行为,甲成立盗窃罪与盗窃罪的教唆犯,应当并罚D、甲窃取属于国家秘密的国有档案,成立窃取国有档案罪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8章>第2节>想象竞合犯【答案】:D【解析】:A选项错误,甲先实施盗窃枪支的行为,后实施杀人行为,是两个犯罪行为,且两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没有极高的并发性,不属于牵连犯,应当数罪并罚。

B选项错误,甲先实施了盗窃的行为,后又实施诈骗行为,属于两个行为,触犯两个罪名,应当数罪并罚。

C选项错误,在案件中有一个盗窃的违法事实,甲既有教唆行为,又有正犯行为,应当按主行为认定犯罪,甲成立盗窃罪的正犯。

D选项正确,甲只有一个窃取行为,但既窃取了国有档案又非法获取国家秘密,一行为触犯两罪,任何一个罪名不足以全面评价案件事实,应认定为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

2.关于犯罪形态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8年仿真模拟题)A、张三在地下工厂制造假保健品,价值达到三十万元,尚未出售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张三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既遂B、李四以营利为目的,生产淫秽物品,后担心违法,将其全部销毁,因为李四以营利为目的,但主动销毁,所以构成犯罪中止C、赵、钱、孙、李四人共谋越狱,某日发生地震,赵某趁机放火制造混乱,成功逃出,其余人被抓回,剩余三人构成脱逃罪既遂D、甲为了谋杀仇人乙,破坏乙汽车的刹车系统,经查乙外出九天后才回家,甲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未遂>>>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3节>犯罪未遂的类型【解析】:本题考查犯罪形态。

共同犯罪中主观故意的认定

共同犯罪中主观故意的认定

共同犯罪中主观故意的认定---评杨明强奸案作者:饶群发布时间:2013-11-04 10:26:21【问题提示】未参与事前共谋,事中参与“轮奸”行为,对被害人实施奸淫,没有语言沟通,其是否欠缺犯意联络?如何认定其主观故意?应根据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及案件情况,根据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原则进行综合判断。

【裁判要旨】有无犯意联络是认定共同犯罪故意的前提,欠缺犯意联络则无共同犯罪故意,进而不构成共同犯罪。

犯意联络指各行为人关于互相协同实施特定犯罪的意思沟通,这种意思沟通可以采用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进行。

较之明示的犯意联络,默示的犯意联络较为隐蔽,有的甚至没有任何语言文字的沟通,各行为人都是基于某种程度的心领神会,继而共同实施犯罪。

当现有的事实证据不能确切地证明被告人是否存在“轮奸”的共同犯罪故意时,不能仅凭被告人的供述来判断其主观心态。

主观见之于客观,应当根据案发时的具体情况及被告人实施的客观行为来推断被告人的主观心态,认定其是否存在犯意联络,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案件索引】一审: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2012)大刑初字第89号刑事判决(2012年11月12日)二审: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邵中刑一终字第22号刑事裁定(2013年4月11日)【案情】被告人:杨明,男,1987年5月10日出生于湖南省邵阳市,汉族,高中文化,无业,住邵阳市双清区保宁街社区居民委员会保宁三巷19栋3单元701号。

经审理查明:2008年4月8日晚23时许,曾利民、许琨祺(均已判刑)与“大元”、文豪等人(均另案处理)在邵阳市大祥区西湖桥附近海上明珠歌厅唱歌,曾利民接到同案犯张好(已判刑)的电话,得知被害人黄某(女,时年14岁)当晚不想回家,想在宾馆开房睡觉。

曾利民将此情况告诉“大元”,并与“大元”、许琨祺等人在歌厅门口商量后决定当晚一起将黄某奸污,曾利民和“大元”先去开房,其余人再去房间会合。

当晚23时许,曾利民、张好与“大元”带黄某及其朋友海某(女)来到大祥区宝庆西路神龙宾馆,曾利民开了302号房,许琨祺等人随后来到该房间。

整理版 逻辑学课后习题答案

整理版 逻辑学课后习题答案

形式逻辑学练习(堂上训练部分)第一章绪论一、填空:1.普通形式逻辑研究的对象是:思维形式思维基本规律简单逻辑方法_。

2.在抽象思维、形象思维和灵感思维三者中,普通形式逻辑研究的思维属于_抽象思维__。

3.思维的逻辑形式又叫_ _思维的形式结构_____,指具有不同思维内容的思维形式所共同具有的__共同联系方式___。

4.思维的形式结构是__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结合而成__的符号系统。

5.思维形式结构中固定不变的部分叫__逻辑常项_,可以变化的部分叫__逻辑变项__。

二、指出下列命题的形式结构:1.这个学生是三好学生。

(这个S是P )2.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

(非p,但q)3.这节课或者你来讲,或者我来讲。

或p,或q4.如果不努力学习,就很难取得好成绩。

如果非p,那么,非q三、指出下列形式结构中的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1.所有S是P逻辑常项:所有,是。

逻辑变项:S,P2.p←q逻辑常项:←,。

逻辑变项:p,q3.有S不是P逻辑常项:有,不是。

逻辑变项:S,P4.(p∧q)→r逻辑常项:∧,→ 逻辑变项:p,q,r4.直言命题是直接断定对象具有或不具有___某种性质__的命题。

5.直言命题的周延性,是指在直言命题中对主词、谓词外延数量的___断定情况___。

6.矛盾关系是一种_____不可同真,也不可同假____的关系。

7.关系命题是断定___事物之间关系___的命题。

8.如果aRb,并且 bRc成立,那么aRc也一定成立,这种关系就是_传递关系__关系。

二、下列语句是否表达命题?为什么?1.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表达命题。

因为这个陈述句具有命题的"有所陈述"和"有真假之分"的逻辑特征。

)2.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办。

(表达命题。

因为该陈述句具有命题的两个逻辑特征。

)3.这部电脑为什么老出毛病?(不表达命题。

这是一个一般的疑问句,它只是提出了一个问题,亦无所谓真假。

刑事诉讼法学智慧树知到答案章节测试2023年聊城大学

刑事诉讼法学智慧树知到答案章节测试2023年聊城大学

第一章测试1.()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体系中最高一级法院。

A:高级人民法院B:基层人民法院C:最高人民法院D:中级人民法院答案:A2.人民检察院组织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是()。

A: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B:协作关系C: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D: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答案:D3.刑事诉讼程序意义上的被害人()。

A:是所有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B:可以指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C:仅仅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D:可以是自诉人答案:C4.下列人员中,属于当事人的是()。

A:公诉人B:自诉人C:犯罪嫌疑人D:被害人答案:BCD5.作为公诉机关的国家安全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专门行使侦查权,执行控诉职能。

()A:错B:对答案:A第二章测试1.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人民法院审判。

A:上一级B:犯罪地的C:最初受理的D:被告人居住地的答案:C2.审判管辖包括()。

A:地区管辖B:立案管辖C:专门管辖D:级别管辖答案:ACD3.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

A:非法占有他人遗忘物、埋藏物案B:重婚案C:轻伤害案D:未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虐待案答案:ABD4.罪犯在监狱服刑时逃脱后重新犯罪,在犯罪地即被查获的,则由犯罪地的公、检、法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管辖范围立案处理。

()A:错B:对答案:B5.上级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将自己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判。

()A:对B:错答案:B第三章测试1.关于辩护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A:辩护人的责任就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B:辩护人与公诉人诉讼地位平等C:辩护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代言人D:犯罪嫌疑人黄某因其妻子是外国人,所以不能担任他的辩护人答案:B2.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律师在什么时候可以接受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以辩护人的身份参加刑事诉讼?()A: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日B: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之日C:公诉案件被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D:公诉案件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之日答案:AB3.辩护律师经被害人同意可以向被害人调查。

第十一章 共同犯罪

第十一章  共同犯罪

D.甲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BC
(四)共犯原则的例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0日)
第五条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
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 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
的共犯论处。
交通肇事是典型的过失犯罪,作为共同犯罪 论处,此为特例。
, 而应根据具体罪名定罪处罚。 协助组织卖淫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教唆犯的犯罪形态
取决于被教唆者实施被教唆之罪到何种程度 教唆未遂
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

被教唆者没有接受其教唆
被教唆者没有实施被教唆之罪 被教唆者已有被教唆之罪的犯罪故意
甲乙密谋共同盗窃,甲在门口望风和接应,乙进入房
间窃取财物。乙窃取财物后,为毁灭罪证,放火后离开。
甲:盗窃罪;乙:盗窃罪、放火罪
放火为过限行为,由乙独自承担
6、事后通谋
销赃
片面共犯
片面共犯是指参与同一犯罪的 人中,一方认识到自己是在和他 人共同犯罪,而另一方没有认识 到有他人和自己共同犯罪。
片面共犯的分类
承继的共同犯罪
事前共犯 事中共犯
不是共犯
事前通谋
事中通谋
事后通谋
甲为了抢劫乙的机动 车,用刀将乙刺成重伤。 此时,甲的朋友丙路过 此地,甲对丙告知了事 情的经过,并让丙协助 其将乙的机动车开走, 丙照办。甲丙是否构成 共同犯罪?
甲丙构成共 同犯罪,属于事 中共犯,即承继 的共同犯罪。是 否构成共同犯罪, 主要考虑犯罪行 为是否终了。
来到一公路边;此时甲某又打手机给其好友卡车司机丙,
嘱咐其速来接应;司机丙开车来到并将奶牛运走,事后 四人将奶牛出卖并平分赃款。

法考《刑法》复习题集(第606篇)

法考《刑法》复习题集(第606篇)

2019年国家法考《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与乙共谋杀害丙,但乙临时改变主意,并没有前往犯罪地点,最后,甲单独将丙杀害。

对甲、乙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构成共同犯罪B、不属于共同犯罪C、甲单独构成故意伤害罪D、乙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6章>第1节>共同犯罪的概念【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成立问题。

乙虽然没有前往,但没有阻止甲实施他们预谋的犯罪,因此,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2.1996年9月,陈某某因流氓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1997年《刑法》实施以后,陈某某以新的刑法里没有流氓罪罪名为由提起申诉。

关于如何处理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撤销原判,改判无罪B、释放陈某某,对其进行国家赔偿C、考虑到陈某某已经服刑有期徒刑一年,改判为两年有期徒刑D、驳回申诉,维持原判>>>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3节>刑法的时间效力【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对刑法溯及力的记忆和理解。

刑法的溯及力问题,是对刑法规定颁布前发生、刑法规定生效后法院判决还没有确定的刑事案件来说的。

对于刑法规定修改前已经按照当时生效的法律判决确定的刑事案件,仍应该执行当时的判决。

3.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我国刑法中的主刑的种类?( )A、死缓B、有期徒刑C、管制D、无期徒刑>>>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0章>第1节>管制【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对我国刑罚种类的记忆。

我国的五种主刑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简称死缓,是我国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不是单独的刑种。

4.“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属于下列哪一罪名?( )A、单一罪名B、选择罪名C、类罪名D、概括罪名>>>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4章>第2节>罪名【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罪名的分类。

第十一章犯罪形态

第十一章犯罪形态

第二,行为人出于本人意志而停止犯罪。这是认定 自动性的关键条件。 (3)彻底性。是指行为人彻底放弃了犯罪。而不是 暂时的中断。 2.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 是指行为人着手实行的犯罪行为已经结束但尚未造 成犯罪既遂所要求的犯罪结果时,自动有效地防止犯 罪结果的发生而出现的犯罪中止形态。 时空性:实行行为已经结束。 自动性:同1.2 彻底性:同1.3 有效性:理解: (1)看行为人客观上是否采取了积极措施。 (2)看事实上是否发生了犯罪结果。
2.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观特征。
(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 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 (2)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是由于 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即是被迫而非自愿停 止犯罪。所谓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足以阻碍行为 人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因素,如果该因素不足以 阻碍行为人继续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人也认识到 这一点的,应认定为犯罪预备阶段中止。
2.消极中止和积极中止 (1)消极中止。是指只需行为人消极停止犯罪行 为的继续实施便可以成立的犯罪中止。 (2)积极中止。是指不仅需要行为人停止犯罪行为 的继续实施,而且还要积极有效地实施一定行为去 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才能成立的犯罪中止。 四、中止犯的处罚原则 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 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1.对中止犯采取从宽处罚原则。 2.对中止犯采取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原则。
三是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 罪构成客观方面要求的行为。 2.犯罪未完成而停止下来。这是区分犯罪未遂与 犯罪既遂的主要标志。 “犯罪未完成”在三类直接故意犯罪有不同的具体 含义和表现形式: 一是结果犯,以法定的犯罪结果没有发生作为犯罪 未完成的标志; 二是行为犯,以法定的犯罪行为未能完成作为犯罪 未完成的标志; 三是危险犯,以法定的危险状态尚未具备作为犯罪 未完成的标志。

刑法学名词解释完整版(总则1-11章)

刑法学名词解释完整版(总则1-11章)
过于自信的过失: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疏忽大意的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意外事件:指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愿意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
刑法空间效力:指刑法对地域和对人的效力,也是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
……………………………………………………第四章: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犯罪: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集体所有或公民私有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民主和其他权利,以及其它依法应受刑法处罚的危害社会行为,都是犯罪,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亦应判处其相应轻重的刑法,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罪轻罪重,应当考虑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本身和其他各………………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
刑法体系:《刑法》的组成和结构。
我国刑法典分为①总则②分则③附则。
刑法解释: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
立法解释:由立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作的解释。
司法解释:由司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作的解释。
学理解释:由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者专家学者从学理上对刑法含义所作的解释。
文理解释:是对法律条文的字义,包括单词、概念、术语,从文理上所作的解释。
犯罪对象:指犯罪行为所直接作用的具体人或者具体物。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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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1.法治的含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含义2.依法治国的含义执法为民的含义公平正义的含义服务大局的含义党的领导的含义依法行政的含义(二)法律基本概念1.法的概念和特征2.我国的法律形式3.法律责任的含义4.我国的立法权限(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宪法的概念和特征宪法与法律的关系2.我国国家的根本性质(我国的国体)3.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4.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5.公民的政治权、人身权、财产权的内容6.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权限非工作时间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规定2.继续盘问的适用条件、时限优先通行权和优先使用权的适用条件交通管制权的适用条件和审批机关现场管制权的相关规定3.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4.录用人民警察的基本要求不得担任人民警察的情形5.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的规定拒绝执行指令的适用条件6.违反人民警察法的法律责任形式(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1.警械的定义和种类武器的定义2.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基本原则3.使用警械的条件4.使用武器的条件不得使用武器的情形停止使用武器的情形使用武器后的处置程序5.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法律责任6.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无辜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补偿(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1.行政强制的种类及其含义2.行政强制法的适用范围3.行政强制的原则4.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和设定权限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和设定权限5.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6.查封、扣押、冻结7.行政强制执行程序8.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9.代履行10.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1.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形式(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1.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对象、适用范围2.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原则3.治安调解4.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5.收缴、追缴的适用对象6.治安管理处罚的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7.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的适用8.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与数过并罚9.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10.不执行行政拘留的适用11.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追究时效12.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13.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14.侵害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15.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16.治安案件的受理17.非法证据的排除18.回避的适用19.传唤与强制传唤的适用20.询问查证时限21.询问的基本要求22.扣押的适用23.检查的适用24.治安管理处罚的决定权限25.处罚的折抵26.作出处罚决定的基本条件27.处罚前告知的内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陈述申辩权28.听证的适用条件29.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30.当场处罚的适用条件和基本要求31.被处罚人的救济措施32.处罚的执行33.行政拘留的暂缓执行(八)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1.公安行政案件的管辖2.行政案件证据的种类3.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在行政案件中的使用作证义务和证人资格4.简易程序的适用5.行政案件需要调查的内容6.调查取证的基本要求7.安全检查的适用8.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和实施程序9.保护性约束措施的适用10.受案的基本要求11.传唤和强制传唤的适用12.询问的地点、时限及基本要求13.勘验、检查14.鉴定、辨认的适用15.证据保全措施的种类和适用16.听证的适用条件和程序17.行政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18.一事不再罚的适用19.行政处罚的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20.办理行政案件的期限21.行政案件的处理决定22.对县级以上人大代表予以行政拘留的规定23.涉案财物的管理和处理24.公安行政处罚的执行25.结案、终止调查的适用(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范围2.不予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情形3.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赔偿请求人4.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5.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程序6.国家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十)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1.公安机关的性质2.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3.公安机关内设机构的分类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的分类(十一)公安机关督察条例1.现场督察事项2.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置措施3.停止执行职务、紧闭措施的适用(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刑法的任务2.罪刑法定原则3.罪刑相适应原则4.犯罪的基本概念5.犯罪构成6.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概念7.紧急避险与避险过当的概念8.犯罪预备的概念9.犯罪未遂的概念10.犯罪中止的概念11.共同犯罪的概念12.主犯13.从犯14.胁从犯15.教唆犯16.单位犯罪的概念17.主刑、附加刑的概念和种类18.从重、从轻、减轻刑罚的适用19.累犯的概念20.自首与立功的概念和适用21.数罪并罚的适用原则22.追诉时效23.危害国家安全罪24.危害公共安全罪25.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26.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27.强奸罪28.侮辱罪诽谤罪29.非法拘禁罪刑讯逼供罪30.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31.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32.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贪污罪33.妨害公务罪招摇撞骗罪(十三)刑事诉讼基本法律知识1.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2.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关系3.两审终审制4.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5.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及其处理6.刑事案件的管辖7.回避的适用8.刑事案件证据的种类9.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10.收集证据的基本原则证据确实充分的认定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办理刑事案件中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11.作证义务和证人资格12.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的概念、适用条件、审批机关13.期间的计算单位和方法14.侦查措施的种类15.讯问、询问的基本要求16.刑罚的执行机关。

刑法学--第十一章 共同犯罪

刑法学--第十一章  共同犯罪
(1)对双方的对行行为给予同样的评价,规定同样的法定 刑,如重婚罪。
(2)对双方的对行行为给予不同的评价,其法定刑也不同, 如行贿、受贿,拐卖妇女、儿童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 等。
3.集团性共同犯罪。
以组织 、领导或者参加犯罪集团作为构成要件的共同犯 罪,主要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 参加恐怖组织罪,以及参加间谍组织的行为。
甲为出租车司机,某日晚12时许,乙坐上甲的出租车, 要求去某偏僻处,甲随口问:“这么晚去那里干什么?”乙 说:“老实告诉你,我去偷点东西。到了那里后,你等我一 下,我偷完后再坐你的车回来。”甲将乙送到目的地,看见 乙撬门进入一商店,几分钟之后回到了出租车上。甲又将乙 送回原地。乙要给甲出租费,甲拒绝了。甲是否成立盗窃共 犯?
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形式
是指共同犯罪的结构或者共同犯罪人之间的结合形式。 从不同的角度可以作出不同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从共同犯罪可否任意形成上划分,可分为:
(一)必要的共同犯罪
刑法分则规定必须有二人以上才能构成而不能由一人实 施的犯罪。在我国刑法中,主要有以下三类:
1.聚众犯罪。以不特定多数人的聚合行为作为构成要件
(二)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被告人刘某、姚某。姚某与方某结婚感情较好,并生一 男孩。1990年方开始患病。姚听说本乡妇女刘x会用巫术冶 病,便把她请来。1990年3月2日晚,刘到了姚家,便说方 身上有鬼,动手将方推出屋外,边推边用鞋底打,一直赶到 村外半公里的地方。姚与其父亲、弟弟不放心,随后跟去。 刘要姚氏父子在村口等着,她一人将方边推边打,向村东南 方向走去,最后将方打倒在地。姚氏父子又追上去间,鬼打 走了没有?刘说,"有两个鬼不打不走,你打吧。"姚x就折断 一根小树,向方打去。刘还说:打也打不到你女人身上。最后, 方被打得奄奄一息,姚背她回家,次日即死去;方死后,刘 还说,去地府求救去。然后编造谎言说:方前世做了亏心事, 命该这样死。姚送给刘2米红布、人民币20元,作为酬劳。 姚怕政府追问,又将血衣烧毁,把打人的榆木棍掩埋。后经 群众揭发,公安机关将刘、姚二人拘捕。

刑法学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刑法学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刑法学期末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 根据我国刑法,下列哪项不属于犯罪的构成要件?A. 犯罪行为B. 犯罪目的C. 犯罪结果D. 犯罪动机答案:D2. 刑法中的“故意”是指行为人对行为的什么态度?A. 行为结果的预见性B. 行为结果的必然性C. 行为结果的偶然性D. 行为结果的不确定性答案:A3. 以下哪个选项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A. 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行为B. 为了保护国家利益C. 为了保护本人的财产D. 为了保护他人的人身安全答案:B4. 刑法中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行为结果的什么态度?A. 预见性B. 必然性C. 偶然性D. 不可预见性答案:D5. 以下哪种情形不适用缓刑?A. 犯罪情节较轻B. 犯罪后积极赔偿C. 犯罪后有悔改表现D. 犯罪后再次犯罪答案:D6. 根据我国刑法,下列哪种行为不构成犯罪?A. 盗窃B. 诈骗C. 贪污D. 捡到钱包未归还答案:D7. 刑法中的“共同犯罪”是指什么?A.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B. 一个人同时犯下多个罪行C. 一个人在不同时间犯下多个罪行D. 一个人在不同地点犯下多个罪行答案:A8. 以下哪种情形属于犯罪中止?A. 犯罪行为已经完成B. 犯罪行为正在进行C. 犯罪行为已经停止D. 犯罪行为尚未实施答案:C9. 根据我国刑法,下列哪种行为属于侵犯财产权的犯罪?A. 故意伤害B. 非法拘禁C. 侵占他人财物D. 诽谤他人名誉答案:C10. 刑法中的“累犯”是指什么?A. 一个人在一定时间内连续犯下多个罪行B. 一个人在不同时间犯下多个罪行C. 一个人在不同地点犯下多个罪行D. 一个人在不同情况下犯下相同罪行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1. 下列哪些属于刑法中的“加重情节”?A. 犯罪手段残忍B. 犯罪结果严重C. 犯罪动机卑劣D. 犯罪后逃避追捕答案:ABC12. 根据我国刑法,哪些行为可以构成“故意杀人罪”?A. 故意杀害他人B. 故意伤害他人致死C. 故意造成他人自杀D. 故意造成他人重伤答案:ABC13. 以下哪些情形可以适用死刑?A. 故意杀人B. 强奸妇女C. 贪污数额特别巨大D. 贩卖毒品答案:A14. 以下哪些行为属于“贪污罪”?A.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B.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C.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D.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答案:ABC15. 以下哪些属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A.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B. 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C. 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D. 取得他人财物答案:ABCD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6.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行为人未满14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

高教社2023马工程刑法学(上册总论)(第二版)教学课件第11章 共同犯罪

高教社2023马工程刑法学(上册总论)(第二版)教学课件第11章  共同犯罪

第十一章
刑法学
三、共同犯罪的认定
(六)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
1.二人共同实施危害行为,但一人是故意,一人是过失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2.故意犯罪行为与无罪过行为不可能成立共同犯罪。 3.二人以上同时或者先后实施某种故意犯罪,但主观上缺乏联络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4.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没有重合内容的不同犯罪的,不成立共同犯罪。 5.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窝赃、销赃等行为与其窝藏等行为指向的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
第十一章
刑法学
三、共同犯罪的认定
(四)片面共犯
片面共犯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针对同一犯罪对象实施犯罪行为,但只有一方存在共同 犯罪故意,另一方则无此犯意的情形。 片面共犯是客观存在的,但承认片面共犯这种共同犯罪类型,不能解决司法实务中的问题。 比较可行的解决方法是在刑法当中直接对片面共犯作出专门规定。
(1)新旧刑法对胁从犯的规定有所不同 (2)胁从犯与紧急避险的界限 (3)胁从犯可能转化为从犯或主犯
第十一章
刑法学
四、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
教唆犯就是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 成立教唆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客观上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 2.主观上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 根据《刑法》第29条的规定,对教唆犯应按如下原则处罚: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3.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一章
刑法学
二、 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
(一)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
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构成的共同犯罪。 2.两个以上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 3.自然人与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

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章节模拟习题:第十一章-共同犯罪

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章节模拟习题:第十一章-共同犯罪

A、对其知道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B、对其参与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C、对其指挥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D、对全部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11、甲乙共同盗窃,乙在现场望风,甲窃取丙的现金 3000 元。丙发现后立即追赶 甲和乙,甲逃脱,乙被丙抓住后对丙使用暴力。致丙轻伤。甲与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 A、 甲与乙只构成盗窃罪
4、甲要抢劫部队的枪支弹药库,用刀威逼掌握库房钥匙的乙,迫使其交出钥匙。 甲
用钥匙打开枪支弹药房,抢走了一些枪支弹药。乙属于( )。 A、 从犯 B、 胁从犯 C、 不构成犯罪 D、 乙构成渎职罪 5、甲教唆乙盗窃,两人为此制定了计划,并准备了作案工具。乙在盗窃时被人发 现即逃跑。此案是( )。 A、 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4、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人是如何分类的?
五、论述题
1、共同犯罪的形式有哪些?
2、论述教唆犯。
六、案例分析题
(一)甲乙丙丁四个被告都是成年男子。一天,他们在一起喝酒,甲提出到江边的 货船上盗窃财物,乙、丙、丁表示同意。甲遂分派乙去准备匕首和自行车,丁去窥视作案地 形。入夜后,甲乙丙三被告聚集一起,由丁带领到一艘装有出口衣料的货船上,窃得价值 3000 余元的衣料。第二天,甲要乙去找丙想办法销脏,乙找到丙后,丙一再表示不干,乙说:“上 船容易下船难,不去小心你的狗命。”丙出于无奈,遂把赃物卖掉,所得赃款由四个人平分。
分析:1、在此案中,甲乙丙丁四人是否是共同犯罪?
2、对他们应如何定罪处罚?
(三)张某之妻李某与刘某曾有过通奸关系,在李某拒绝与刘某往来之后,刘某仍 常去李家纠缠,曾被张某抓住殴打过,并多次警告刘某均无济于事。于是,张、李两人商议, 如刘某再来,将其腿打断。某日夜,刘某又去李家,李听见门有响动,将张某叫醒,张随即 到外屋拿把铁锹冲出门外,看见刘躲在东房墙角处,顿时仇恨满腔,产生将刘某打死的念头。 当即举起铁锹朝刘头部猛打数下。当刘欲逃脱时,李某拿着扁担赶到,与张某一起朝刘腿部、 臀部猛打,将刘打倒在地,直至刘不能动弹才住手。张遂去派出所投案。后刘被抬回家,于 次日 6 时死亡。

刑法分则逐章解读:[11]因果关系

刑法分则逐章解读:[11]因果关系

小试牛刀,简单的踢刹展现了我们的淡定。陈年往事,哥弟的称呼诠释了我们的年轻
第四,暴力致对方重伤或死亡,属于转化抢 劫罪中的伤害、杀害,加重处罚,不再单定故意 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两种抢劫的区分
例 1,甲盗窃乙的钱包,被乙发现,乙扭住 甲,甲为了抗拒抓捕,将乙打倒,迅速逃离。
例 2,甲盗窃丙的钱包,被丙发现,甲为了
小试牛刀,简单的踢刹展现了我们的淡定。陈年往事,哥弟的称呼诠释了我们的年轻
当场。三个轻罪和使用暴力要求具有当场的 联系性。当场包括时间上的当场和空间上的当 场,持续追捕现场属于当场。
例如,甲晚上在乙家盗窃到财物后,在乙家 阁楼上睡觉。早上,乙发现甲抱着自己的小保险 箱在睡觉,便抓甲。甲猛醒后将乙打倒在地逃跑。 虽然甲的暴力在空间上是当场,是盗窃现场,但 是在时间上已经过了一夜,已经不是当场,所以
继续取得财物,用刀威胁丙,丙被迫放弃财物, 甲取得财物。
例 l 中的抢劫属于第 269 条转化抢劫,例 2 中的抢劫属于临时起意、直接升级的抢劫。
二者相同点:第一,盗窃、诈骗、抢夺已经 着手实行,但尚未取得财物;第二,对人都使用 了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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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也没有离开现场,而是继续望风,则与甲 共同转化为抢劫罪。
②甲正在盗窃时或已经既遂后,乙在望风时 为了抗拒抓捕而使用暴力,甲对此不知情或知情 但明确反对。首先,乙虽然是帮助犯,但也可转 化为抢劫罪。其次,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甲、 乙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甲以盗窃罪论处,乙 以抢劫罪论处。如果甲对此知情但没有阻止,则
二者区分:第一,法律性质不同。直接升级 的抢劫,是由盗窃等轻罪犯意直接转化来的抢 劫,本身就应定抢劫罪,属于普通抢劫罪。事后 转化的抢劫,是由第 269 条法律拟制来的抢劫罪。 原本应定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故意伤害 罪(或故意杀人罪)第二,具体区分标准:使用 暴力的目的不同,直接升级的抢劫,行为人是为 了继续取得财物。事后转化的抢劫,行为人是为 了抗拒抓捕、毁灭罪证或窝藏赃物,由于尚未取

共同犯罪习题

共同犯罪习题

、判断题( )1、按照共同犯罪是否有组织形式可以把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

( )2、某仓库保管员被两名犯罪分子捆绑在门柱上不能动弹,任凭两个犯罪分子从仓库取走价值2万元的货物。

该仓库保管员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 )3、某甲指使未满16周岁但已满14周岁的刘某使用麻醉方法绑架某私营企业主10岁的儿子,以勒索该私营企业主的钱财。

某甲与刘某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 )4、某乙在一隐蔽处向丙开枪,丁同时也向丙开了枪,但据查,乙、丁并无通谋。

乙、丁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 )5、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比照从犯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 )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侵害行为,就是共同犯罪。

( )7、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 )8、任意共同犯罪的特点是对其定罪量刑时不仅要引用刑法分则条文,还要引用刑法总则有关共同犯罪的规定。

( )9、任何共同犯罪都有主犯、从犯、教唆犯之分。

( )10、甲唆使一名精神病患者去放火,甲是教唆犯。

( )11、犯罪集团可以有两个人组成。

( )12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可以是不特定的。

( )13、某一盗窃集团的犯罪计划是盗窃财物,该集团中某个成员甲在盗窃财物的过程中又实施了强奸行为,则集团的首要分子和甲要对强奸行为负刑事责任,集团中的其他成员对强奸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 )14、在共同犯罪案件中,所有从犯同主犯实际受到的处罚相比较都要轻。

( )15、在一个共同犯罪案件中,只能有一个主犯,但可能有多个从犯。

1-5:√、√、×、×、×6-10:×、√、√、×、×11-15:×、×、×、×、×三、选择题1.甲租用一条船从国外走私武器,乙要求搭乘甲的船运一些急需的“药物”,并答应与甲同承担租船的费用。

途中被我海上缉毒警抓获,查证乙所挟带并非“药物”,而是毒品。

第十一章_共同犯罪

第十一章_共同犯罪


三、共同犯罪的形式 (一)以共同犯罪能否任意构成为标准,可以划分为任意的共同犯罪和 必要的共同犯罪。 任意的共同犯罪,法定的能够一人单独实施的犯罪,而由二人以上共同 实施。 必要的共同犯罪,指法定的必须由两人以上共同实施的犯罪情况。如聚 众犯罪。 (二)以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为标准,可以划分为事前通谋的共同 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三)以共同犯罪人之间是否有分工为标准,可以划分为简单共同犯罪 和复杂共同犯罪。 (四)以各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组织形式为标准,可以划分为一般共同犯 罪和犯罪集团。 犯罪集团的特征:三人以上组成;具有一定的固定性;具有一定的犯罪 目的性;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危险性。
某想对自己也没有坏处,就过来帮张某。张某走后李某吸收张某
的教训,心想拿少些吧,不然自己抬不动。随后李某拿了东西也 走了。事发后知道:张某偷的东西价值2.2万元;李某偷的东西价值 1.3万元。

[分岐] 对于张某和李某的行为的定性(构成盗窃罪)没有异议,但对 其二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存在分歧:一种意见认为, 是共犯,且张某的盗窃数额是2万,李某的盗窃数额是3万; 另一种意见则认为他们不是共犯,而是同时犯,单独构成盗 窃罪,属单独责任,且张某的盗窃数额是2万,李某的盗窃 数额是1万。
同意抢车,他就要自杀。徐金元、高某二人再未反对。随后,
王瑞、徐金元、高某到庆城县汽车站,租了一辆夏利轿车。 因王瑞当天饮酒,上车后便昏睡,一路未醒。王瑞怀揣的为 抢劫准备的菜刀露出,被徐金元看见后藏匿。约5时许,到 达西峰。王瑞埋怨徐金元在途中没有叫醒他而错失抢车的机
会。

随后王瑞又租乘杨某驾驶的红色奥拓车。在车上,王瑞提出 抢劫该车,徐金元不同意,王瑞又以自杀相威胁,高某表示

(一)——精选推荐

(一)——精选推荐

第九章刑法一、名词解释1、正当防卫2、紧急避险3、犯罪构成4、犯罪主体5、犯罪客体6、犯罪预备7、犯罪中止8、犯罪未遂9、犯罪过失10、共同犯罪11、主犯12、从犯13、刑罚14、缓刑15、减刑16、假释17、自首18、累犯19、数罪并罚20、刑事诉讼时效二、单项选择题1、我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规定了比过失致人死亡罪更重的法定刑,体现了()。

A、罪刑法定原则B、罪刑相适应原则C、刑法适用平等原则D、罪责自负、反对株连原则2、犯罪的一般客体是指()。

A、刑法所保护的整个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B、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C、某些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D、社会主义社会全部社会关系3、犯罪客观方面是()。

A、仅指危害行为B、仅指危害结果C、仅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D、指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等4、甲盗窃同宿舍乙的金戒指后,受到良心谴责,在乙发觉前把钱放回原处,甲的行为是()A、犯罪中止B、犯罪未遂C、犯罪既遂D、不负刑事责任5、某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一检查站时,被工商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朱某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朱抓住汽车把手不放,甲为摆脱朱某,在疾驶后突然急刹车,朱某被摔在地,头部着地死亡。

甲对朱某死亡的心理态度是()。

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6、()是刑法对犯罪进行科学分类的基本依据。

A、犯罪对象B、简单客体C、同类客体D、直接客体7、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诸多事实特征中,()是一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必备要件。

A、危害行为B、危害结果C、犯罪的时间、地点D、犯罪的方法8、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存在于()。

A、直接故意犯罪B、故意犯罪C、过失犯罪D、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9、对于从犯,应当()。

A、从轻、减轻处罚B、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C、减轻或免除处罚D、从轻处罚10、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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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行为,即各犯罪人为追求同一危害社会 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的相互联系、彼此配 合的犯罪行为。在发生危害结果时,其行为均与 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形式如下: (1)共同作为、共同不作为、作为与不作为的结 合。 (2)共同直接实施犯罪 (3)存在分工的共同犯罪行为 。
3、主观条件


共同的犯罪故意,指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 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 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共同的认识因素 其一、认识到不是自己一个人单独实施犯罪 其二、不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产生某种危害结果,而且 也认识到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也会引起某种危害结果; 其三、各共同犯罪人都预见到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 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共同的意志因素 希望或者放任

按分工不同 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 按作用不同 主犯、从犯 我国刑法的分类兼顾了上述两方面 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二)主犯
主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活动或者在 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刑法》97条:“本法所称首要分子,是指在 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 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案例2

冉某因与李某有仇,冉某以两万元雇佣无业青年 甘某重伤李某。某晚李某下夜班回家时,甘某将 李某拖拽至马路旁的排水沟内,持钢管殴打李某 致轻微伤,后看到身后警灯闪烁的警车驶来,以 为有人报警,强行劫取了李某随身携带的980元 现金便仓皇逃跑。 问:如何认定?
4、不属于共同犯罪的情况
(1)共同过失犯罪 (2)同时犯 (3)二人以上实施罪过不同的犯罪 (4)实施犯罪时故意内容不同 (5)超出共同故意的犯罪 (6)事后通谋的窝藏、包庇行为 (7)先后犯不构成共同犯罪 (8)片面共犯
共同犯罪的中止 (1)结果犯和危险犯:每个共同犯罪人不仅要对自 己的犯罪行为负责,而且要对其他犯罪人的犯罪 行为负责,在自动停止本人的犯罪行为的前提下 阻止了其他犯罪人继续实施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 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则成立中止;部分人只是消 极地停止犯罪,不成立中止 (2)行为犯:自动停止犯罪,就成立犯罪的中止。
5、共同犯罪与单位犯罪
(1)产生犯意的时间不完全相同。 (2)犯意的种类不同。 (3)承载犯意的最终主体不同。 (4)犯罪动机不同。 (5)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单位成员并非都有犯 罪意图和犯罪行为。 (6)单位组织与共同犯罪中组织不同。 (7)法律规定的模式不同。
三、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一)共同犯罪人的分类
案 例 分 析 4、甲掌管国家机密,乙是某国的间谍。乙经常宴请 甲,利用甲酒后放松警惕套取到国家机密。 5、甲追杀丙,丙慌不择路进入一体育馆,乙远远看 到此情况,偷偷将体育馆出口处的门锁上,甲将无路 可跑的丙杀死。 6、丙生病到医院,医生甲拿错了药,护士乙打针时 工作马虎加大了剂量,这两个因素凑在一起,导致丙 死亡。
第十一章 共同犯罪
目录
一、共同犯罪概述 二、共同犯罪的形式 三、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 四、案例一、思考题
一、共同犯罪概述
(Survey of Joint Crimes)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 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按照他们所犯 的罪分别处罚。
(三)从犯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 犯罪分子
次要的实行犯 帮助的从犯
从犯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27条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胁从犯
胁从犯:指被胁迫参加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所谓“被胁
迫”,是指受到他人暴力强制或者精神威胁。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 者免除处罚。
共谋而未实行与共同犯罪的认定
理论界观点: 一、共谋而未参与实行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理由:未参与者与参与实行者只有共同犯罪故意 而没有共同犯罪行为。
二、共谋而未参与实行,仍构成共同犯罪。
理由:共同犯罪行为不仅仅指共同实行行为,而 且包括共同预备行为。根据 “部分行为整体责任” 的归责原则,所有参与共同犯罪的人员都应当对 属于共同犯罪故意范围内的最终危害结果承担刑 事责任。
3、 教唆犯的既遂
观点: (1)实施完教唆行为构成既遂 (2)被教唆的人产生犯意,构成既遂 (3)被教唆的人实施被教唆的罪构成既遂 (4)被教唆的人完成犯罪,构成既遂
5、教唆犯的刑事责任
刑法29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 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 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 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简单共同犯罪与复杂共同犯罪
简单共同犯罪:亦称共同正犯、共同实行犯,是
指二人以上共同直接实行某一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的 行为,共犯人都是实行犯,不存在组织犯、帮助犯、 教唆犯问题。
复杂共同犯罪: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犯罪
分工的共同犯罪,不仅存在直接着手实施共犯行为的 实行犯,还有组织犯或教唆犯或帮助犯的分工。
案例1
2009年2月7日晚,犯罪嫌疑人李某与同村的赖某 等人到本镇的夜宵摊吃夜宵,因让路问题,李某 与被害人陈某发生争吵,与李某一起来吃夜宵的 赖某等人在李某的呼喊下,冲上去打被害人陈某, 同时在附近吃夜宵的黄某听到李某喊话后持刀冲 上去捅伤被害人陈某,造成被害人陈某重伤。本 案查明的事实:1、造成被害人陈某重伤的是黄某 所为;2、黄某与李某是同村人,但不是与李某一 起来吃夜宵的人。如何认定?

对“被胁迫”的理解
区分:身体完全受到强制或者精神处于不知状态。 胁从犯虽然是受到胁迫而参加犯罪,但仍然具有一定的意志 自由,即行为人之所以参与实施犯罪,是基于其一定的意志 自由选择的结果。而身体完全受到强制与精神处于不知状态, 而为行为虽然在客观上发生了危害结果,但不构成犯罪。
(五)教唆犯
教唆犯:指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即以劝说、利诱、授 意、怂恿、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 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或虽有犯意但不坚定的 人,使其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 到犯罪目的的人。 1.教唆犯的成立条件 (1)在客观方面,必须实施了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 教唆行为必须明确、具体,必须是教唆一定的人犯 一定的罪。 (2)在主观方面,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
2、教唆犯的认定:
(1)刑法将某种教唆行为单独列为犯罪的,就应当按 相应的犯罪处理而不再按教唆犯处理。 (2)超过了教唆犯教唆的内容时,教唆犯只对自己教 唆的犯罪负责,超过部分由被教唆者自己承担刑事 责任。 (3)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其所教唆的犯罪定罪量刑。 (4)对于教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犯罪的,按实 行行为人实际所犯之罪对教唆者单独定罪量刑,不 以共同犯罪论处。
案 例 分 析
张某和李某两人互不认识,某日夜, 张某骑自行 车经过一家超市,发现超市门半开着,里面没人, 于是张某进入超市窃取东西;此时李某也骑车经过, 发现类似情形,也进入超市窃取东西,两人相视而 笑,张某装了一大袋子东西欲走,无法把东西搬上 自行车,这时张某让李某过来帮忙,帮他把袋子抬 到自行车上。张某走后,李某拿了东西也走了。经 查证张某偷的东西价值2.2万元;李某偷的东西价 值1.3万元。 问:如何认定?
案 例 分 析
1、1995年10月间,被告人罗登祥、王涛(在逃),两人商定用安眠药将
运输棉纱的司机迷昏后劫取棉纱,并一同购买了安眠药。 1995年12月中旬,罗登祥、王涛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乌什塔 拉镇。12月20日早晨,二人搭乘和田地区第一汽车运输公司杨衡(被害 人,男,20岁)驾驶的载有10吨棉纱由当地驶往乌鲁木齐的东风半挂车 (车辆价值4·5万元,棉纱价值23万元)。天黑时,车行至国道314线甘 沟路段199·5公里处,壬涛趁杨衡停车换轮胎之机,意欲杀害杨衡,持 石头朝其头部砸了一下,致杨衡倒地。之后王涛抬着被害人的头部,罗 登祥抬着被害人的双脚(腿、脚还在动),将被害人扔到路基下。因怕 被人发现,两人走下路基,抬着被害人继续往下拖了几米。王涛又持石 头朝被害人砸了几下,并用石头将被害人压住。然后由被告人罗登祥驾 车,两人一起逃离现场。被害人杨衡因头部受打击,造成严重颅脑损伤、 脑挫裂伤死亡。1996年3月中旬,被告人罗登祥以21·7万元的价格将棉 纱卖给他人,罗登祥得款14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赃款21·53万元、 东风半挂车一辆,均发还受害单位。 被告人罗登祥在羁押期间,于1996年5月1日晚与同监舍男外三名在 押人员挖洞准备逃跑,罗登祥逃跑时被看守人员发现,脱逃未逞。
案 例 分 析
1、甲和乙均与丙有仇。一日,两人各自埋伏(无意思联络) 在丙回家的路上,甲开枪射击丙,未中。乙开枪射击,命中 丙,丙遂中弹身亡。 2、甲与丙有仇,甲邀约到乙,谎称只是想将丙的脚打断, 使其成为残废。某日,甲乙将丙堵在回家的路上,进行殴打。 乙想将丙打残,遂砸其腿部。甲一心想置丙于死地,用砖头 猛砸丙的头部,致丙死亡。 3、甲乙经共同谋划后到丙家盗窃,两人分头搜索财物。甲 进入保姆的房间,将独自在家睡觉的小保姆强奸。对此,乙 并不知情。
片面共犯
片面共犯,是指共同行为人的一方有与他人共 同实施犯罪的意思,并协力于他人的犯罪行为 ,但他人却不知道其给予了协力,因而被协力 者与协力者之间缺乏共同犯罪故意的情形。暗 中故意帮助他人实施故意犯罪,被帮助者虽不 知情,但帮助者既与他人有共同发展的故意, 又有共同犯罪的行为,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 则,按片面共犯论处,是比较适宜的,不是客 观归罪。
主犯的刑事责任
两种情况: 1、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刑事责任。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 的全部罪行处罚。 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指在首要分子的计划预谋内 集团实施的全部罪行,集团个别成员超出首要分子 的计划预谋范围而实施的犯罪,则不属于集团所犯 的全部罪行。 2、其他主犯的刑事责任。 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 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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