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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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料:________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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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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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旅客运输安全
安全、迅速、准确、便利地运送旅客和行李、包裹,是我国铁路运输部门,尤其是客运部门全体职工的责任。
保证旅客运输安全是关系到广大旅客生命财产的大事,除铁路职工要严格地遵章守纪外,还必须依靠全体旅客的配合,如旅客必须切实遵守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品进站、上车的有关规定等。现按旅客乘车过程介绍如下:
(1)铁路客运人员必须经常向旅客宣传铁路安全旅行常识,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2)搞好站、车秩序,包括:
①持有有效客票的旅客,必须经检票口检票进站、上车。客票经过加剪,是旅客乘车旅行的开始,直至下车、交票出站,在此期间内铁路负责该旅客的运输安全。
②车站对进出站、上下车的旅客,应进行组织引导工作,防止发生拥挤现象。
③严禁旅客钻车和横跨股道。
④列车乘务员要加强车门管理,严禁旅客从背面上下车。认真执行“停开、动关、出站锁、四门了望”制度,应对旅客宣传有关乘车安全注意事项,以免发生挤伤、碰伤事件。在取、送开水时,应防止烫伤事故。行李架上的物品应整理齐平稳固,并注意检查可疑的旅客携带品,对铁器等笨重、尖角物品,应说服旅客放在座位下方。
(3)当列车通过大桥、隧道时,乘务员应提前锁好厕所,并动员旅客关闭车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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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车站建筑物和站、车内为旅客服务的一切设备,均应经常保持良好状态。站台、车辆乘降台、天桥、地道等处,夜间应有良好的照明条件。
消防设备必须齐全,并定期检查,重大节日前还应作重点检查。
(5)加强防火、防爆的宣传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加强对旅客进站、候车和上车时的巡查工作,当发现可疑时,站、车客运人员应动员旅客开包检查;对查出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应予没收。在列车上查出时,应移交最近前方站处理。
(6)严格执行关于锅炉、液化石油气、炉灶、燃油炉等的操作规程,确保安全。在炉灶附近禁止存放易燃物品。餐车在运行中禁止用大量油料制做油炸食品或炼油。
(7)认真执行“精神病患者乘车的规定”。
①精神病患者乘车,必须有人护送。
②对有人护送的“患者”乘车时,应通知列车长注意,以便协助护送人员,防止发生意外。
③对无人护送“患者”的处理:
a.在车站上发现时,应严禁乘车;
b.在列车内发现时,列车长应指派专人看护,公安人员应予协助,移交到站或换乘站处理,但不得转交中途站。
c.车站对列车上交下的无人护送的“患者”,由车站公安、客运人员共同负责处理。
(8)铁路员工除搞好站、车秩序外,还应在沿线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支持下,积极做好对沿线人民的宣传教育,防止发生路外人员击打列车,造成车内旅客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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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和规范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是指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对旅客及其随身携带、托运的行李物品进行危险物品检查的活动。
前款所称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和传染病病原体及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等可能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器械、物品。禁止或者限制携带物品的种类及其数量由国家铁路局会同公安部规定并发布。
第三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车站和列车等服务场所内,通过多种方式公告禁止或者限制携带物品种类及其数量。
第四条铁路运输企业是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铁路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工作,制定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完善作业程序,落实作业标准,保障旅客运输安全。
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铁路旅客车站和列车配备满足铁路运输安全检查需要的设备,并根据车站和列车的不同情况,制定并落实安全检查设备的配备标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安全、环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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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的安全检查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检修,保障其性能稳定,运行安全。
第六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铁路旅客车站和列车配备满足铁路运输安全检查需要的人员,并加强识别和处置危险物品等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从事安全检查的人员应当统一着装,佩戴安全检查标志,依法履行安全检查职责,爱惜被检查的物品。
第七条旅客应当接受并配合铁路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拒绝配合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和托运行李物品。
第八条铁路运输企业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检查旅客及其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
对旅客进行人身检查时,应当依法保障旅客人身权利不受侵害;对女性旅客进行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安全检查人员进行。
第九条安全检查人员发现可疑物品时可以当场开包检查。开包检查时,旅客应当在场。
安全检查人员认为不适合当场开包检查或者旅客申明不宜公开检查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移至适当场合检查。
第十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旅客车站安全管理,为安全检查提供必要的场地和作业条件,提供专门处置危险物品的场所。
第十一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制定并实施应对客流高峰、恶劣气象及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下的安全检查应急措施,保证安全检查通道畅通。
第十二条铁路运输企业在旅客进站或托运人托运前查出的危险物品,或旅客携带禁止携带物品、超过规定数量的限制携带物品的,可由旅客或托运人选择交送行人员带回或自弃交车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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