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出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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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出勤管理规定
加大职员的考勤治理,使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同时确保职员按劳分配的实现。
范畴
除专门指出试用期职员条款外,其余条款适用于正式职员。
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负责职员出勤的统计并于次月初报财务;
3.2 各部门领导负责所属职员的出勤考核;
3.3 人力资源部按照职员出勤统计进行薪资核算。
有关内容
4.1 新进职员试工、转正的规定
4.1.1 新职员入职时人资部会发一份《试工职员考核调查表》至有关部门主管,各部门主管在新职员转正时填写意见并签名,人资部按照部门领导签批意见及时把握和了解新职职员作情形和思想动态,并按照实际情形进行沟通;
4.1.2 进厂新职员试工期限规定为三个月,在试工期内能够按照本人的实际情形缩短
或延迟一个月转正,专门岗位职员表现优异可提早二个月转正,但均需本人提出申请,各有关领导按照《人事权限表》在《试工职员考核调查表》上签批意见;
4.2 全勤奖
4.2.1 公司转正的职员上满当月规定天数享有全勤奖60元,试用期职员上满规定天数享有全勤奖30元/月。
4.2.2 当月内未上满规定天数(不包括法定假日)或有任何请假的均不享有全勤奖。
4.3 请假治理规定
4.3.1 请假类型:共分为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丧假等几类;
4.3.2 职员请假,需填写请假条,按“人事权限表”经有关人员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汇总存档;
4.3.3 病假:职员因病请假一天以上(不含),需出示镇、区、市级医院证明。病假期间不享有工资;
4.3.4 事假:职员因事请假,必须通过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请事假一天(不含)以上三天以下,需提早两天申请;请事假在三天(含)以上,须提早一星期申请。事假期间不享有工资。
4.3.5 丧假:在公司任职的职员,如果直系亲属去世,能够享有三天有薪丧假,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职员申请丧假需提供死亡亲属的死亡证明书。
4.3.6 婚假:在公司任职满一年的职员,能够享受三天有薪婚假;职员申请婚假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
4.4.7 工伤假:按“工伤治理规定”执行。
注:计件职员有薪假统一按40元/天运算。
4.5 迟到、早退、旷工治理规定
4.5.1 旷工:旷工半天扣一天出勤薪水,旷工1天扣二天出勤薪水,依次类推。旷工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工资不予结算。凡旷工一律不享有全勤奖及半全勤奖;旷工扣一天出勤薪水标准:40元/天。
4.5.2自动离职:职员因自动离职对公司造成缺失的,公司保持追索的权益,必要时求助公安机关协助处理。其它所有未尽事宜与公司无关。自动离职职员的个人档案及有关资料储存三个月,过期公司不予储存。
4.5.3 迟到:统计时以打卡时刻为准,迟到时刻在30分钟(含)内,每迟到1分钟扣1元,迟到在30分钟以上(不含),按旷工半天处理。当天迟到时刻累计超过半天,按旷工一天运算。
4.5.4 早退:未到下班时刻就提早离岗的,视为早退。早退时刻在30分钟以内(含),
每分钟扣1元,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当天早退累计时刻超过
半天,按旷工一天运算.
4.6 加班费及加班补助规定
4.6.1 加班时刻定义:当月内因停电等缘故造成正班时刻未上满规定天数,能够用加班时刻填补,但请假时刻不得用加班时刻填补。填补后的加班时刻作为加班费及加班补助时刻;
4.6.2 计件职员按照规定享有加班补助费:加班补助费的多少与加班时刻有关系。
4.6.3 办公室及行政人员因紧急出货安排加班的,享有加分待遇,加班每小时加五分,加分分值的多少与年终奖挂钩,但需由有关领导填写《加班申请单》,加班时需刷卡,加班时刻以刷卡记录及《加班申请单》为依据。具体见《年终奖治理规定》执行。
4.6.4 上下班打卡保安负责监督;工休及法定假日加班,需由单位组长申请,部门主管批准,并填写《加班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4.7 夜班补助治理规定
4.7.1 车间人员上夜班享有补助,补助标准为:夜班补助4元
4.8 岗位补助
专门岗位享有岗位补助,具体详见《薪资治理方法》执行。
4.9 年资运算方法
4.9.1 在公司实际工作每满一年的职员享有年资奖、标准为20元/月,年资的最高上限不得超过300元;
4.9.2 职员在当年内累计请假超过15天(不含),当年年资向后推迟一个月发放,累计请假超过45天向后推迟两个月,依次类推。
4.12 职员打卡规定
4.12.1 上班时刻规定:正班时刻:上午上下班时刻:08:00-11:30;下午上下班时刻:12:30-17:00;晚上加班时刻:18:00-21:00。按照生产情形上班及加班时刻可作调整。
4.12.2 刷卡规定:上班时刻刷卡两次,分不为上班,下班各刷一次。刷卡时不得替他人代打卡,一经发觉,双方均受同等处罚,发觉一次扣五分。职员上午、下午上下班时刻刷卡不得超过三十分钟。
4.12.3 因自身缘故漏刷卡,必须及时在保安室内填写“漏打卡申请单”,保安人员有权现场监督执行,当月内累计签卡次数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每次扣一分;因漏刷卡但未填写“漏打卡申请单”的,经调查确实上班的,每次扣二分,经调查没有上班的,按旷工处理方法4.5条执行。(注:每扣一分为10元人民币)。
4.12.4 因公事出差可不打卡,但需提交出差申请单一份给人资部,或填写“签卡申请单”注明签卡缘故,由直属领导签字生效,并报人力资源部作为手工签卡的依据。
4.13 职员离厂规定
4.13.1 辞职:正式职员辞职需提早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单》经由有关领导批准后生效,离职时必须按《职员离职手续交接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刻离职的每提早一天扣2分。因专门情形经部门经理批准可提早离职,不作扣分处理。
注:专门情形即为天灾人祸、亲人病故或所在部门生产不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