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项目管理)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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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试行)、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试行)、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试行)第一条为保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指导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单位(以下简称编制单位)开展相关能力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编制单位应当按照本指南要求,不断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提升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水平。

第三条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包括编制单位的人员配备、工作实践和保障条件等三个方面。

第四条人员配备方面的能力建设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配备一定数量的全职专业技术人员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单位,全职人员中配备一定数量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掌握相关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的人员、熟悉相应类别建设项目工程/工艺特点与环境保护措施的人员,以及熟悉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人员。

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单位,除配备第1项中的全职专业技术人员外,全职人员中配备一定数量近3年内作为编制主持人主持编制过相应类别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和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5年以上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3.编制重点项目(清单附后)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单位,除配备第1项、第2项中的全职专业技术人员外,全职人员中配备一定数量近3年内作为编制主持人主持编制过或者作为主要编制人员编制过相应类别重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以及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10年以上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其中,编制核与辐射类别重点项目(输变电项目除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单位,全职人员中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二)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一定数量的继续教育学时1.每年参加一定学时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培训、研修、远程教育等;2.每年参加相当一定学时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练习题(二)及答案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练习题(二)及答案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练习题(二)及答案单选题(共60题)1、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要求》,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内容的真实性负责B.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编制公众参与篇章C.公众参与篇章中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在公告时应作必要技术处理D.报告书简本中公众参与是指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公众参与篇章的摘要【答案】 D2、根据《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的总体任务,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建立健全脆弱区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及预警体系B.加强生态保育,增强脆弱区生态系统的抗干扰能力C.强化资源开发监管和执法力度,促进脆弱区资源环境协调发展D.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全面禁止有损于脆弱区生态环境的产业扩张【答案】 D3、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关于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中应当采取清洁生产措施的规定,下列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是()。

A.企业污染防治技术升级,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B.企业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C.企业把单效蒸发升级改造为三效蒸发D.企业采用产量高但资源利用率低、污染物产生量多的工艺和设备【答案】 D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应当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A.省级人民政府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D.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答案】 A5、《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的指导思想包括()A.以改善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和改善脆弱生态系统为目标B.以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恢复和改善脆弱生态系统为目标C.倡导生态文明,积极增进群众参与意识,逐步恢复脆弱区生态系统D.倡导生态文明,积极增进群众参与意识,优先恢复脆弱区生态系统【答案】 B6、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开发原则中关于保护自然的有关要求,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严格控制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开发活动B.在农业用水严重超出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地区实行退耕还水C.在确保省域内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继续在适宜的地区实行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退田还湖D.交通、输电等基础设施建设要尽量避免对重要自然景观和生态系统的分割,从严控制穿越禁止开发区域【答案】 A7、《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所回收的反馈意见的原始资料()。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的通知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的通知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的通知各管理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规范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保障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一、压实责任,实现全过程和“全覆盖”式监管深刻汲取“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环评报告事件”教训,举一反三,通过环评编制全过程质量管控、规范性检查、环评审批专项检查和抽查等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压实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的环评编制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提供相关基础资料,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过程管理,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结论进行审核把关。

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和实施覆盖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度,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并在现场踏勘、现状监测、数据资料收集、环境影响预测等环节以及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审核阶段形成可追溯的质量管理机制。

有其他单位参与编制或者协作的,编制单位应当对参与编制单位或者协作单位提供的技术报告、数据资料等进行审核。

(二)加强环评受理过程中规范性检查环评审批部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过程中,应当对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有关规定进行编制规范性检查,对需要补交有关信息资料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由限期整改名单或者“黑名单”的编制单位、编制人员编制的,不予受理。

(三)加强环评审批过程中的质量检查环评审批部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过程中,应当对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编制质量检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过程的监督管理,保护环境资源,确保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主体单位,以及对其编制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的环境保护部门、建设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

第三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内容真实可靠,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第四条监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组织和指导,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编制过程符合规定。

第二章编制要求第五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应当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明确报告书(表)的编制目的、范围、内容和技术要求。

第六条编制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和环境敏感性等因素,全面、科学、客观地评估其对环境的影响和风险,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计划,并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第七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应当充分考虑舆情响应,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保证公众参与权益的合法合理。

第八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过程中,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资料,确保编制过程的透明化和公开化。

第九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应当符合环境保护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确保报告书(表)的质量和一致性。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条环境保护部门、建设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过程的监督管理,落实责任,加强协作,确保监督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十一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监督检查的目标、内容和要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监督管理部门可采取现场检查、资料审查、技术评估等方式,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2021年1月1日实施

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2021年1月1日实施

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部令第14号《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已于2020年11月5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2020年11月23日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海洋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生态环境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

第三条生态环境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决策、公开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生态环境部审批。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内容开工建设前重新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生态环境部审批。

第五条对国家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国防科研生产项目,生态环境部可以根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提前指导,主动服务,加快审批。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六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部申请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应当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生态环境部政务服务大厅(网址:,以下简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申请书;(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项目管理)乐山高新区多晶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管理)乐山高新区多晶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总论1.1概述太阳能级多晶硅能有效利用太阳能,太阳能做为一种清洁能源,对我国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2005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33号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明确指出了国家发展可再生能源,为了鼓励国家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国家发改委高计[2005]509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高技术产业化,明确要求解决我国太阳能电池用多晶硅原料生产和光伏产业链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在世界各国,尤其是美、日、德等发达国家先后发起的大规模国家光伏发展计划和太阳能屋顶计划的刺激和推动下,世界光伏工业近年来保持着年均30%以上的高速增长,全球目前多晶硅缺口在6000t左右,专家预测,光伏发电将在新世纪前半期超过核电成为最重要的基础能源之一。

多晶硅是半导体工业、电子信息产业、太阳能光伏电池产业的最主要、最基础的功能性材料,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生产需要多晶硅材料,集成电路用硅单晶生产同样需要多晶硅,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我国多晶硅无论是技术水平还是生产规模上均与世界先进水平有很大的差距,产量仅占世界总产量的0.3%~0.4%,目前主要依赖进口,在缺少国内竞争的条件下,进口多晶硅价格一直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了我国信息产业和太阳能利用的发展,因此,本项目建设可提高我国多晶硅的生产能力,不仅对企业发展起重要作用,也对我国信息产业和太阳能利用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硅材料产业是国家鼓励发展的具有广阔前景的高新技术产业,是各地战略投资者高度关注和争相抢占的竞争制高点。

乐山市硅材料产业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发展势头迅猛,2007年2月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新光硅业公司1000吨多晶硅已试车成功。

为在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一步发展多晶硅产业,形成乐山市的“硅产业链”,乐山市计划在高新区抓紧推进3000t/a 的多晶硅项目的实施。

乐山市高新区3000t/a多晶硅项目,是乐山培育硅材料产业集群和打造硅材料百亿园区的重大项目,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硅材料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全力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通关题库(附答案)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通关题库(附答案)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通关题库(附答案)单选题(共30题)1、2018-4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扬尘污染防治有关规定的说话,正确的是( )。

A.建筑士方在施工场地内堆存的,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B.建筑土方在施工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C.建筑土方在施工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取相应水土流失防治措施D.建筑土方在施工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取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答案】 B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下列关于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相关活动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A.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B.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C.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D.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答案】 A3、(2020年真题)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下列情形中,属于审查小组应当给出不予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意见的是( )。

A.基础资料、数据严重失实的B.不采纳公众意见的理由明显不合理的C.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或者错误的D.规划实施可能造成重大不良环境影响,并且无法提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或者减轻对策和措施的【答案】 D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环境的责任主体是()。

A.建设单位B.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C.受建设项目委托的有能力的监测机构D.受建设项目委托的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答案】 A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原则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水污染防治应当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B.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C.水污染防治应当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D.水污染防治应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答案】 C6、(2020年真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关于港口、码头建设项目应采取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是( )。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规定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规定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规定江苏省环境保护委员会(1998年1月4日)为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遏制环境恶化的趋势,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现根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省人大常委会1993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苏发[1996]4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局、省计经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1997]105号)、《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银发[95]24号)以及《关于加强乡镇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定》(国家环保局、农业部、国家计委、经委环然[1997]142号)等文件的精神,特作出如下规定:一、项目建议书阶段实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预审制度(一)凡从事《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苏环委[88]1号)规定的开发建设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建设单位”),在申请立项时,必须把项目建议书抄报当地环保部门,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一),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对项目的预审。

外商独资建设项目,在向国家规定的审批机关申请设立外商独资企业之前,向当地环保部门申办审批手续。

(二)当地环保部门接到从事开发建设活动的单位上报的项目建议书、《申报表》和有关技术资料后,应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并将签署意见的《申报表》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审批权限(附件二),报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进行预审。

(三)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在接到上报的《申报表》和有关技术资料后,应在十日内,对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及项目选址的合理性等,提出审查意见,告之应该办理的环保审批手续,并及时将审查意见抄送有关部门,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建设。

新旧对照!202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新旧对照!202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新旧对照!202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0年5月29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名录》)《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名录》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名录》修订后,共包括55个一级行业类别,180个二级项目类别。

较上一版《名录》增加5个一级行业类别,减少12个二级项目类别。

1.进一步界定纳入环评管理范围细化海洋工程等建设项目环评类别。

引入“工业建筑”的概念,《名录》中标“*”号指在工业建筑中生产的建设项目,明确将家庭作坊和商铺门店等小微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

对于部分改建工程内容与主体工程类别不一致的情况,《名录》修订后明确了不涉及主体工程的改建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照改建工程内容确定。

《名录》条款第五条提出了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要求。

2.降低或取消部分行业项目的环评类别降低部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其中30多个小类由报告书降为报告表或由报告表降为登记表,10多个小类取消部分报告表,30多个小类取消登记表。

3.提高部分项目类别部分小类从报告表上升为报告书。

4.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部分项目位于已经高质量编制完成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审查的产业园区内,涉及喷漆工艺入园项目的选址合理性及喷漆工艺有关的污染防治可靠性等内容已在规划环评中作出合理分析并明确结论。

明确可以由编制报告书降级为编制报告表,同时报告表应就建设项目与所在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或跟踪评价的相符性开展重点分析,强化规划环评的同时,减轻企业负担。

名录新旧对比以下名录综合了44号令、1号令和环综合〔2020〕13号。

其中,底稿为2017年的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底纹为2018年4月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修改部分,红色字为2020年环综合〔2020〕13号规定的告知承诺审批范围。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每日一练试卷B卷含答案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每日一练试卷B卷含答案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每日一练试卷B卷含答案单选题(共40题)1、某高速公路的停车场拟安排在城乡规划确定的绿地用地范围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该用地()。

A.禁止擅自改变用途B.使用时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C.可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D.使用时不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答案】 A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一律禁止进行挖掘、钻探等作业B.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处理C.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D.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答案】 A3、根据《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下列污水中,应严格控制向海域排放的是( )。

A.电镀废水B.放射性废水C.城镇生活污水D.水产品加工废水【答案】 A4、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关于列入该名录危险废物范围原则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B.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镍电池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C.具有腐蚀性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D.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混合物性质判定,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答案】 C5、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重点排污单位()A.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B.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必要时要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C.应当在本企业内公开废气排放信息,可不对外公开D.有选择地保存所排放工业废气的原始监测记录【答案】 A6、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要求不包括()。

A.改善水环境质量B.加强土壤环境保护C.推进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处置D.实施多种大气污染物综合控制【答案】 C7、根据《土地复垦条例》,以下说法中错误的是()。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0.07.24•【字号】闽环保评〔2020〕9号•【施行日期】2020.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环保评〔2020〕9号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为进一步强化我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我厅制定了《福建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7月24日福建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评文件”)编制行为,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开展环评文件编制工作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的监管。

本办法所称编制单位是指主持编制环评文件的单位,包括接受委托主持编制环评文件的技术单位和自行主持编制环评文件的建设单位。

本办法所称编制人员,是指环评文件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

编制主持人是环评文件的编制负责人。

主要编制人员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各章节的编写人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内容的编写人员。

第三条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建立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编制行为监管体系,负责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的监管和信用管理。

通过福建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福建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亲清服务平台”)、福建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会(以下简称“环评分会”)网站等多种渠道公开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监管和信用管理信息。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0.04.19•【文号】环办环评函〔2020〕181号•【施行日期】2020.04.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1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下简称环评文件)质量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生命线。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以来,我部在依法取消环评单位资质许可的同时,组织全国生态环境部门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要求,加强环评文件编制事中事后监管,取得了积极进展。

但环评文件质量问题仍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评制度源头预防作用的发挥。

为坚决遏制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不负责任、粗制滥造和弄虚作假等行为,提高环评文件质量,确保环评制度的有效性和公信力,现就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汲取深圳湾环评抄袭事件教训(一)高度重视、引以为鉴。

近期,《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涉嫌抄袭一事,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事件发生后,我部迅即责成广东省和深圳市生态环境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相关情况立案调查,要求对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严肃追责,调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该事件暴露出的环评文件编制流于形式、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环评单位内部管理缺失等问题,性质恶劣。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此类问题对环评审批决策和环评制度执行的负面影响,坚持零容忍,切实扭转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不高的被动局面。

(二)举一反三、以管促改。

深圳湾环评抄袭事件的发生,也反映了相关制度执行还不到位,环评质量监管体系运行还存在薄弱环节。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举一反三,认真落实以质量为核心的环评文件编制监管要求,督促建设单位自觉提升责任意识、择优选取环评单位,倒逼环评单位和人员将环评文件质量作为安身立命之本,推动环评文件编制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环评文件客观公正科学。

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19.09.20•【文号】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施行日期】2019.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8月19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5年9月28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2019年1月1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2号)同时废止。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2019年9月2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可以自行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技术单位不得与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单位。

本办法所称技术单位,是指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接受委托为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单位。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编制单位应当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建设,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练习题(二)及答案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练习题(二)及答案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练习题(二)及答案单选题(共40题)1、《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适用范围是()。

A.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B.生活垃圾污染陆域环境的防治C.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D.放射性废液污染环境的防治【答案】 B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原则是()。

A.市场化、生态化、循环化B.规范化、有效性、经济性C.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D.效率高、效益大、效果好【答案】 C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应当重点审查的内容不包括()。

A.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B.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C.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D.环境保护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答案】 D4、根据草原法国家禁止开垦草原,对开垦草原已造成沙化、盐碱化的,应当()。

A.划为草原资源保护区加强保护B.划为基本草原实施保护C.限期治理D.使其自然恢复【答案】 C5、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保护土壤质量与生态环境、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土地复垦质量控制制度B.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可以用作土地复垦回填或者充填材料C.受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土地复垦后,达不到国家或地方有关标准的,不得用于种植食用农作物D.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首先对拟损毁的耕地、林地、牧草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用于被损毁土地的复垦【答案】 D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有关管理规定,说法正确的是()。

A.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B.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C.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组织评审,及时将需要实施风险管控、修复的地块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并定期向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D.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答案】 C7、某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组织本省环评机构年度检查时,发现某环评机构在其主持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档案中缺少公众参与材料,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配套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配套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配套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已于2019年9月20日公布,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该办法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试行)》等3个配套文件与该办法一并施行。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试行)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试行)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2019年10月24日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试行)第一条为保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指导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单位(以下简称编制单位)开展相关能力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编制单位应当按照本指南要求,不断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提升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水平。

第三条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包括编制单位的人员配备、工作实践和保障条件等三个方面。

第四条人员配备方面的能力建设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配备一定数量的全职专业技术人员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单位,全职人员中配备一定数量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掌握相关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的人员、熟悉相应类别建设项目工程/工艺特点与环境保护措施的人员,以及熟悉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人员;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单位,除配备第1项中的全职专业技术人员外,全职人员中配备一定数量近3年内作为编制主持人主持编制过相应类别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和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5年以上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3.编制重点项目(清单附后)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单位,除配备第1项、第2项中的全职专业技术人员外,全职人员中配备一定数量近3年内作为编制主持人主持编制过或者作为主要编制人员编制过相应类别重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以及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10年以上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20年修订)的通知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20年修订)的通知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20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日期】2020.08.27•【字号】渝环〔2020〕97号•【施行日期】2020.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20年修订)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20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8月27日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20年修订)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大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加大环评“放管服”改革力度,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重庆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渝府发〔2017〕18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工作,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权限进行调整。

一、对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生态环境部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中应当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文件”)的项目,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手续;对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相关办法进行备案管理。

建设单位应按《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20年修订)》(见附表,以下简称《目录》)规定,将环评文件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报告书范本

环境影响报告书范本

环境影响报告书范本一、引言环境影响报告书是对特定项目或活动对周围环境产生的潜在影响进行评估和预测的重要文档。

该报告的撰写旨在全面了解项目或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关的环境保护和管理策略,以确保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以一个虚拟项目为例,展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范本。

二、项目概述1. 项目名称:建设X工业园区2. 项目地点:X市3. 项目目的: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并提供就业机会三、环境评估1. 自然环境评估该项目位于X市郊区,周围主要为农田和自然湿地。

根据实地调研和相关资料,该区域具有以下自然环境特征:- 气候温和多雨,有利于生态恢复和植被生长。

- 周围地区存在河流和湖泊,是珍稀鸟类和水生生物的栖息地。

2. 社会环境评估项目位于郊区,周围居民主要以农民为主。

农民对土地和水资源高度依赖,项目的建设可能对当地社会产生以下影响:- 农民可能面临土地流转的问题,需要合理安置和补偿。

- 项目建设期间会增加施工噪音和交通压力,对居民生活习惯产生一定冲击。

3. 生态影响评估由于项目规模较大,建设工艺可能对周围生态系统产生不可逆的影响。

以下是可能的生态影响:- 自然湿地破坏:建设工程可能对周围湿地造成破坏,影响珍稀植物和野生动物的栖息地。

- 水资源消耗:该园区将需要大量用水,可能造成周围水源的短缺。

四、影响管理措施1. 自然环境管理措施为了减少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项目管理层将采取以下措施:- 在建设过程中,设立临时植树区以恢复在工程中破坏的植被。

- 严格控制水资源使用,推广水回收和节水措施。

2. 社会环境管理措施为了减轻对社会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管理层将采取以下措施:- 与农民进行充分协商,确保土地流转过程公平、合理,并提供相应的补偿。

- 通过加强交通管理和噪音控制,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干扰。

3. 生态环境管理措施为了保护周围的生态系统,项目管理层将采取以下措施:- 建设工程期间严格控制噪音、振动等污染产生,减少对湿地和野生动物的干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解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解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解读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要求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相关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制订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现将《办法》的背景、思路、内容等进行解读。

201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评法》)作出修改,取消了建设项目环评资质行政许可事项。

为确保资质审查取消后,环评文件质量不下降、环评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不降低,生态环境部根据修改后的法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中关于行政许可取消后,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要重点转向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有关要求,在认真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制订出台了《办法》。

二、《办法》修订的总体思路取消建设项目环评资质准入,并不意味着不管,而是在激发市场活力、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的同时,通过更严格的监管,防范环评市场放开后环评技术领域可能出现的工作质量下降和市场秩序混乱等风险,为保证环评制度的有效实施提供技术支撑;通过监管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和智能化手段,进一步优化环评管理服务,营造便利环境,促进公正竞争。

《办法》在制订过程中,紧紧围绕报告书(表)编制工作事中事后监管环节,明确相关要求和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

一是规范报告书(表)承接和编制等事中环节,对合同签订、编制要求、编制单位和人员签章等质量保证的关键环节进行约束;二是加强报告书(表)质量考核和信用管理,通过日常考核、复核、抽查以及失信记分等管理措施,实现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编制单位和人员编制行为全过程和所审批报告书(表)全覆盖式监管;三是将建设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以及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全部纳入环评文件质量责任追究范畴,对报告书(表)存在质量问题的,无论建设单位自行编制还是委托技术单位编制,都要追究建设单位的责任。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0年第二季度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情况的通知-闽环保评〔2020〕11号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0年第二季度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情况的通知-闽环保评〔2020〕11号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0年第二季度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情况的通知正文:----------------------------------------------------------------------------------------------------------------------------------------------------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0年第二季度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情况的通知闽环保评〔2020〕11号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2020年第二季度我厅印发了2份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小组意见;审批了2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和我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强化环评文件编制和编制人员监管,在组织审查规划环评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时应严格把关,重点关注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和规范性。

各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应当加强管理,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提高编制效能,做到高效优质地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0年第二季度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情况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7月29日附件2020年第二季度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情况表1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情况序号环评文件名称所属行业编制单位编制主持人专家评分环评文件编制时长(月)*印发审查小组意见时间审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要求补充完善的主要内容1南平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谭大鹏70.292020年4月1.深化与流域综合规划及其规划环评相关要求的协调性分析,补充与区域防洪排涝规划协调性分析,完善与其他相关规划协调性分析,对不协调的规划内容,提出明确解决方案。

2.完善现有港区及现状码头回顾,对主要环境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3.完善船舶溢油事故风险源项识别及影响评价,补充金属矿等散货、化肥泄漏入河的环境风险评价内容,关注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的环境风险,提出相匹配的应急能力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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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范化的规定试行(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编制,提高报告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二)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办[2004]65号《关于简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程序的通知》精神,火电、建材、冶金、机械、电子、纺织等建设项目可直接编制报告书,不再编报环境影响评价大纲,但评价单位需在环评工作开展中自行编写工作方案,以确保报告书编制质量。

(三)报告书编制以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定内容为基本依据;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贷款的建设项目,需执行国家和国际金融组织已颁布的有关规定。

(四)报告书应简明扼要,结论明确,体现建设项目特点,做到编制依据充分,项目概况和工程分析清晰,污染源和环境现状调查清楚,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客观、准确,评价内容及重点专题达到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项目选址合理性等关键问题论述充分。

(五)各环境要素的现状评价、影响评价等具体内容,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已有详细规定,本规定不再重复,仅作必要的补充规定。

本规定中的章节编排,对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报告书可作适当调整。

(六)报告书规格为A4开本,双面印刷,采用小四号宋体,不得使用艺术体、斜体等字体,主要图件需彩色印刷,报告书报批本不得活页装订。

报告书附件应复印清晰(包括行文单位公章)。

报告书编制人员名单前言项目背景;建设单位简介;前期工作情况;协作单位及协作分工情况等。

第一章总论一、评价目的与指导思想二、编制依据任务依据:委托书等。

法律依据:国家、省颁发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技术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范、规程及本项目评价的大纲评估意见(需编制大纲的)、标准及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确认函等。

技术资料:建设项目的相关可研、设计、地质等相关资料。

相关规划:当地的环境保护规划或计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及其他有关规划。

上述列出的编制依据,应与建设项目密切相关。

书写方式为:颁发(编制)机构·文件编号·文件名称·颁发时间;国家法律只须列出法规名称和时间。

三、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的规定确定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

应注意选取建设项目的特征污染因子,确定各环境要素的评价等级。

四、评价标准根据安徽省水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功能区划,说明评价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功能类别划分,按环境功能分别列出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

若当地暂未进行环境功能区划,或有的污染物国内暂无标准(可参照国外标准),所执行的标准均应取得相应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书面确认。

五、评价重点依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周围环境状况确定评价重点。

六、评价时段一般可分为建设期和运行期。

退役及退役后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考虑停止运行后的环境影响和环境管理问题(如垃圾处理场的封场至终场阶段的环境影响,矿山闭矿后的环境影响等)。

七、环境保护目标描述评价范围内居民点、学校、医院、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厂取水口等。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注:①水厂取水口:t/d;居民点:户数/人数;医院:床位数;学校:人数/班级数(注明是否有住校)。

②若具有多个污染主体,其方位、距离等应以主要污染源描述;也可分表列出。

第二章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本章应清晰描述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对主要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数量、种类、方式和途径等阐述清楚;给出必要的物料平衡、水平衡数据或图表;对拟采用的环境工程对策、生态恢复措施和改扩建工程原有设施的环境影响进行客观分析。

工程分析应分施工期、生产运行期二个阶段,必要时还应分析服务期满后环境影响;生产运行期应包括正常状态、非正常工况和事故排放状态等。

一、建设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建设性质(新建、技改、扩建)、建设规模、建设地点、投资总额、环保投资额。

附:地理位置图。

图示评价区范围、厂址、交通干线、主要河流、湖泊、水库、湿地、城镇、主要的厂矿企业、自然人文景观及列出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等主要环境敏感目标,附风向玫瑰图、图例,比例尺宜采用1:50000。

(二)项目建设内容根据项目特点,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分别按表2-1填写。

技改工程应说明技改前后产品方案变化情况。

大型水利水电工程、交通工程应交代大的临时工程(如施工便道等)的有关情况。

表2-1 建设项目组成一览表注:工程内容中应注明主要设备。

(三)总平面布置简述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及厂区总平面布置情况,并附总平面布置图,线形工程需附重要节点图(车站、码头、服务区及主要立交点位图)。

总平面布置图中需标明主要生产装置、公用工程、化学品库、主要污染源(主要排气筒、总排口、主要噪声源),标明固体废物贮存场等和取弃土(石料)场位置。

技改项目标清已建、在建和拟建项目区。

附图例、指N向、风玫瑰图及比例尺。

图件要求:图示厂(场)界外、公路(铁路、管线、河道)等线性工程中心线以外一定范围内(具体范围可根据项目及其周围环境特定确定)的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可采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文件的图纸进行制图。

(四)技改、扩建项目依托单位概况简述依托单位已建、在建项目概况(含公用工程),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状况,现有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状况,分析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拟在本次建设中采取的“以新带老”措施。

(五)产品方案(六)地面运输(七)劳动定员、年运行时间及工作制度(八)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列表说明建设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重点明确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相关经济指标。

(九)施工进度安排二、工程分析(一)生产工艺流程绘制生产工艺污染流程框图,图示主要原辅材料投加点、主要中间产物、副产品及产品产生点、污染物产生环节(按废水、废气、固废、噪声分别编号, 与图表一致)、物料回收或循环环节。

结合工艺流程框图作简要说明。

化工项目需列出产品及主要副产物的化学反应式。

(二)物料能源消耗主要原辅料能源消耗按表2-2填写。

主要原辅料及能源消耗表2-2非污染生态建设项目需给出土方平衡表,并列出主要取、弃土场的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概况。

(三)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毒性毒理(此项内容主要针对化工项目)按表2-3填写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毒性毒理表2-3 主要原辅料、中间产品、产品理化性质、毒性毒理(四)主要生产设备、公用及贮运设备按表2-4填写主要设备清单。

技改扩项目应说明设备变化(淘汰、新增、扩容)情况。

表2-4 主要设备清单(五)污染源分析1.污染物产生量分析(1)物料平衡根据项目特点和生产工艺流程图按表2-5填写物料平衡表,并绘制物料平衡图(以工艺流程走向表现的物料平衡图)。

对有毒有害化学品、重金属等特征物质须单独作元素平衡。

表2-5 ××装置物料平衡表(单位:kg(t\104 t )/a)2.水量平衡绘制建设项目总体水量平衡图,图示各生产工段给排水、公用工程给排水和生活给排水、绿化用水、循环水量、套用回用水量、损耗水量、初期雨水(化工等项目)等。

改(扩)建项目应分别绘制改(扩)建前后全厂的总体水量平衡图(需图示水回用路线)。

叙述节水的具体措施并给出量化指标。

3.污染源强结合生产工艺流程图、物料平衡和水量平衡,污染物源强及排放情况建议分别按表2-6至2-10填写。

根据污染物产生量及治理措施,并汇总污染物产生量、削减量和排放量三本帐。

技扩改项目给出现有污染源、新增污染源以及“以新带老”削减量。

非正常和事故排放源强参照填写。

表2-6 ××装置(生产线)有组织废气源强及排放情况表2-7 无组织排放废气源强表2-8 废水源强及排放情况表2-9 设备噪声源强注:距厂界位置应注明方向、距离及高差。

必要时应注明噪声的频谱特征。

表2-10 固体废物源强及排放情况表2-11 污染物排放量总汇表(单位:t/a)(六)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1.废气防治措施分别详述生产工艺废气、燃料燃烧废气、贮运系统等废气采取的治理设施名称、处理规模、处理工艺、污染物去除率等,说明废气收集系统、回收系统等。

2.废水防治措施详述厂区排水体制、排水去向、污水处理能力、处理工艺(附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各处理工段的污染物去除率。

3.噪声治理措施详述各高噪声设备采取的具体降噪措施和降噪效果;总图设计已考虑的降噪措施及降噪效果;绿化降噪效果。

4.固废(废液)治理措施识别固体废物性质,详述各固废厂内收集、贮存方式、综合利用途径、贮存处置方案。

5.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措施拟采取的生态恢复措施和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效果。

6.电磁辐射、放射性污染防治措施详述拟采取的辐射防护、放射性污染治理具体措施及其效果。

7.以新带老防治措施技改扩建项目应结合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以新带老”的整改方案及其效果。

8.绿化设计方案明确绿化指标,化工等项目应细化绿化方案。

第三章评价区域环境概况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对评价区域自然环境、社会环境进行述评,对区域内相关的污染源进行调查。

调查时应注意:着重说明建设项目周边地区的主要居民点、学校、医院、自然生态保护区等敏感目标以及大气功能区类别。

描述评价区所属水系,说明地表水系分布、功能、水文特征及水质现状、重要水工设施运行规律、排污及废水受纳水域环境功能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水口、水产养殖与自然保护区等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地下采掘、大型水利工程等地下水影响显著的项目,应说明地下水贮量、分布、类型、开发利用情况、地下水埋深、补给关系、地下水与地表水的水力联系等。

附:水系图标注主要河流、湖泊、水库、流向(主、次)、重要水工设施、建设项目位置、污水排口位置(含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取水口、水产养殖区等敏感目标。

附比例尺和指N向。

大型矿山工程、线形工程以及水利工程,应附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土地利用规划图。

城市建设项目应说明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厂(含排水体制)、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处置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和当地环保要求,并分析与本评价项目有关的规划和现有设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附相关规划图件:开发区(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图、城镇总体规划图,图示土地利用规划(需要时增加现状图)、项目位置、热电厂、污水处理厂等。

第四章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调查,是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

现状评价选用的评价因子和评价方法应符合实际。

(一)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现状调查、现状监测、气象和水文观测等采用的方法应符合国家(部门)规范;监测点位数、样品数、监测周期及频次等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定;实测数据应完整、有效,具备代表性;引用、类比的资料时限合理,与本项目具有可比性;数据处理、表述符合标准化、规范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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