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育审批表(新)

合集下载

河南最新2012年一孩、二孩证生育发放登记表

河南最新2012年一孩、二孩证生育发放登记表
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
女方姓名
出生时间
身份证号码
单位
户籍所在地
男方姓名
出生时间
身份证号码
单位
户籍所在地
女方现居住地
联系电话
婚姻状况
1、双方初婚2、男初女再
3、男再女初4、双方再婚
结婚时间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居)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发证
机关
意见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生育证编号
备注
说明:此表一式两份,乡、村两级有关单位各存一份。
二孩生育民族
出生时间
婚姻状况
初婚/再婚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工作单位
职务


姓名
身份证号
民族
出生时间
婚姻状况
初婚/再婚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工作单位
职务
第一个子女姓名
出生时间
年月日
性别
申请生育
二孩理由
女方:
申请人签字
男方:年月日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居)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新)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再生育申请及说明[2]

(新)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再生育申请及说明[2]

附件1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登记地:县(市、区)乡(镇、街道)(□男方户籍地□女方户籍地□现居住地)计生办盖章有效,不再发放《生育服务证》。

《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填表说明一、本表要用黑色碳素水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容要真实。

二、登记地、登记日期、登记对象相关信息、承诺声明由登记对象负责填写,登记号、乡镇(街道)核实结论由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负责填写。

三、登记对象填表说明:1、登记地填写生育服务登记所在行政地区,并在男方户籍地、女方户籍地、现居住地相应的方格注明。

2、男方、女方以持有为准。

婚姻状况注明初婚或再婚。

婚姻变动年月指再婚的时间。

3、登记孩次填“一”或“二”孩。

预产期填写预计分娩的日期,怀孕前进行登记的,可不必填写分娩的日期,已生育的,填写分娩日期。

4、家庭子女情况包括含收养、送养、遗弃、再婚的子女,并在右边备注栏注明“收养、送养、遗弃、再婚”。

5、家庭地址(居住地)指该申请人目前居住所在的具体地址。

联系方式填住宅或手机号。

6、男方(女方)户籍指该户籍所在的具体地址。

7、承诺声明栏,请申请人(代办人)认真阅读后,签名并按手印;属于委托代办的,需填写委托书并请委托代办人进行承诺。

四、乡镇(街道)核实填写说明1、乡镇(街道)核实结论栏,由乡镇(街道)负责填写。

经办人要认真核实,在相应的方格注明,并签名。

2、对于无法查证当事人的生育情况或者生育情况掌握不全面的,经夫妻双方书面承诺婚育事实,予以办理登记。

3、登记号为20位数字编码,由12位区划代码(市、县、乡、村)+2位年份代码(年份后两位)+1位孩次(1孩为“1”,2孩为“2”,3孩为“3”)+4位流水号+1位识别码(1为线下登记类别,2为网上办证类别)。

4、生育服务登记应在三个工作日办结。

五、夫妻进行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的,需提供生育服务登记表一式三份,夫妻双方的、户口簿(流动人口可不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属于委托登记的,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复印件。

再生育审批表_20288

再生育审批表_20288

2.此表一式二份,乡(镇、街道)、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各一份。

填表说明:
1.请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碳素笔)填写本表。

2.姓名一栏按身份证填写。

3.民族一栏按户口填写。

4.联系电话一栏填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

5.工作单位或户籍地一栏,有工作单位的填工作单位的名称,无工作单位的填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按户口或身份证填写。

6.已有子女情况一栏,孩次用阿拉伯数字填写,身份证号按身份证户口,填写,出生年月填写样式“××××年××月”。

7.家庭现住址一栏,填写现在实际住址,具体到户门牌号。

8.已有子女情况声明一栏,在“”上,填写实际情况,空项的,划“×”。

男女方签名后,须加盖手印。

9. 男、女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一栏,在“”上,填写实际情况,有选项的,在选中的选项上划“√”,空项的,划“×”。

10. 现居住地审核意见一栏,只有户籍地与现居住地不一致的填写。

11.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批意见一栏,依据的《条例》条款项应与《条例》中表述一致,空项的,在“”上划“×”。

准予生育的子女个数大写。

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样表)【呕心沥血整理版】

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样表)【呕心沥血整理版】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儿医学鉴定,我们未抱养过任何子女,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一)
生 项规定,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目前待孕。


夫妻双方签名:
张三 李四
20xx 年 x 月 x 日

---------------------------------------------------------精品 文档---------------------------------------------------------------------
男方单位情况证明:
女方外地不用填写,详见三级婚育情
男方婚育情况属实
况证明。(盖章)
经办人:
xxxx 年 x 月 x 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经办人:赵六
(盖章) 20xx 年 x 月 x 日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同意上报。
经办人: 孙二
20xx 年 x 月 x 日(盖章)
20xx 年 x 月 x 日

女方单位情况证明:
男方单位情况证明:
女方婚育情况属实
男方婚育情况属实
经办人: 王五
(盖章) 20xx 年 x 月 x 日

无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简化和规范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简化和规范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简化和规范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4.28•【字号】锡人口计生规发[2013]2号•【施行日期】2013.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无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简化和规范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的通知(锡人口计生规发〔2013〕2号)各市(县)、区人口计生委(局),新区社会事业局: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根据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的通知》,现就我市简化和规范计划生育证件办理程序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服务理念计划生育证件办理是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

各类证件的办理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和文书格式》对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的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权利告知及其他有关事项作了明确规定,规范了人口计生部门的行政行为,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计划生育证件的办理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性政府的要求,充分认识计划生育证件办理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的意识,加强调查研究,正确处理依法行政和便民维权的关系,做到严格、文明执法,合法、合理行政,简化各类证件办理程序,精简办证材料,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人口计生部门法制化建设水平,使人口计生部门成为群众满意的政府部门。

二、简化办证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一)明确办理机关。

《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的办理受理单位为夫妻中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受理单位为孩子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在孩子父母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的,亦可受理;以《无锡市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表》(见附件1)替代原《一孩生育服务证》,本市户籍需办理《无锡市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见附件2)的,办理受理单位为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社区(村);需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受理单位为当事人户籍所在地街道(镇);需办理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的,办理受理单位为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街道(镇)。

《再生育指标申请所需资料[全文5篇]》

《再生育指标申请所需资料[全文5篇]》

《再生育指标申请所需资料[全文5篇]》病残儿父母申请再生育指标所需资料1、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连续三年以上的病例(包括门诊病例)2、夫妻双方单位上报文件及会议纪要3、夫妻双方申请书4、户口本复印件5、身份证复印件6、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7、母子二寸合影三张、夫妻二寸合影两张再婚初育申请再生育指标所需资料1、夫妻双方单位上报文件及会议纪要2、夫妻双方申请书3、户口本复印件(包括子女)4、身份证复印件5、初育一方的户籍证明、初婚初育证明6、离异一方的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

7、结婚证原件8、平凉市国家职工、城镇居民安排二胎生育审批表一式三份9、夫妻二寸合影两张收养夫妇申请再生育指标所需资料1、夫妻双方单位上报文件及会议纪要2、夫妻双方申请书3、户口本复印件(包括子女)4、身份证复印件5、收养证原件6、平凉市国家职工、城镇居民安排二胎生育审批表一式三份7、夫妻二寸合影两张单独申请再生育指标所需资料1、夫妻双方单位上报文件及会议纪要2、夫妻双方申请书3、户口本复印件(包括子女)4、身份证复印件5、平凉市国家职工、城镇居民安排二胎生育审批表一式三份6、夫妻二寸合影两张7、夫妻一方独生子女证原件。

单独资格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细则》明确,单独两孩政策的适用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

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或合法收养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在未生育或收养子女前死亡的,均可界定为独生子女。

(二)夫妻只生育或合法收养过一个子女。

夫妻双方原生育子女但未存活的不计算子女数,再婚夫妻再婚前原有子女数合并计算。

(三)夫妻双方或单独一方户籍在我省行政区域。

夫妇双方共同申请由夫妻双方共同向单独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再生育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应提交下列证件材料:(1)单独夫妻一方父母和单独夫妻一方分别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再生育申请审批程序

再生育申请审批程序

再生育申请审批程序
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已婚育龄夫妇可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一)女方为本市户籍人员。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效证件及女方近期孕检证明,并同时附加符合特殊情况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持《服务证》到女方户籍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一式三份的《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审批表》。

1、申请人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先将填写好的《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审批表》交其所在单位核查,由单位在意见栏简要说明其婚育情况;
2、男方户籍不在本市的,当事人先送《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审批表》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镇区计生办审核,并在相应意见栏中签署其婚育情况。

3、再把《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审批表》及审批所需资料交由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计生办签署意见,上报镇区计生办审批。

4、符合条件同意安排再生育的,由镇区计生办签发《同意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村(居)委会计生办通知当事人签订计生合同,并在怀孕三个月后携带村(居)委会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同意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服务证》、围产保健资料、现有小孩出生证明及本人的有效证件到镇计生办进行生育登记。

5、不符合条件再生育的,由镇区计生办向当事人发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

(二)女方为外省、市户口未迁嫁入女的,再生育审批由女方户籍地计生部门办理。

西安市再生育申请表(新)

西安市再生育申请表(新)

西安市再生育申请表
村(社区、单位)名称:证件编号:
填表说明:
一、“婚育情况”填写个人婚姻及生育、收送养孩子情况。

如申请人为再婚,需出具《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等相关材料;
二、审核单位需认真审核申请人的婚育情况并填写具体意见,如有未尽说明的内容可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一栏中填写;
三、此表一式三份,申请人所在区县、镇(街道)、村(社区、单位)各存一份。

婚育证明
父亲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母亲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依法登记结婚,婚后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子女姓名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否)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证件编号为_____________。

该夫妻属于以下第_____种情况:
①该夫妻至今婚姻未变动过,也未曾再生育,未收养。

②该夫妻于_____年__月__日离异/丧偶,女方(未再婚/再婚/丧偶、未再生育/再生育),男方(未再婚/再婚/丧偶、未再生育/再生育)。

③其他情况。

情况说明:
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村社区或单位(盖章)镇或街道计生办(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生育登记服务工作规范》和《山东省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生育登记服务工作规范》和《山东省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生育登记服务工作规范》和《山东省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2.09•【字号】鲁卫人口家庭字〔2020〕7号•【施行日期】2020.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生育登记服务工作规范》和《山东省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卫生健康委: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及再生育审批服务制度的有关规定,保障群众的生育权益,我委制定了《山东省生育登记服务工作规范》《山东省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12月9日山东省生育登记服务工作规范为方便群众办理生育登记,制定本规范。

一、登记对象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夫妻双方均为外省户籍在我省长期居住且已办理居住证,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自主安排生育子女的时间,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二、登记机构乡镇(街道)卫生健康服务机构办理。

三、登记流程(一)提交材料。

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明。

生育后登记的,提供该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二)办理登记。

现场打印《生育登记服务承诺书》(附件1),当事人填写确认后,现场打印发放《生育登记服务手册》(附件2)或通过健康山东微信公众号获取。

证明材料缺失的,待补齐后予以办理。

(三)其他情况。

登记对象不能到现场办理生育登记的,可委托村(居)委工作人员持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办理。

亲属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四、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首接负责等制度,登记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理,不得擅自设定前置和附加条件。

主动公开生育登记服务工作规范,接受社会监督。

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备案表

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备案表

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备案表
注:审核需提供材料
1、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本、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的判决书、协议书、调解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应当提供以上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合法生育第二个及其以上
子女的,提供《再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再生育审批表》、《病残儿医学鉴定表》或符合其他规定条件的能够证明其生育行为合法的证明材料;(2)合法收养子女的,提供《收养登记证》和其他证明其收养行为合法的相关证明材料;(3)违法生育第二个及其以上子女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定书》,缴款票据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处理结论。

《云南省生育服务证》申请、审批表

《云南省生育服务证》申请、审批表

《云南省生育服务证》申请、审批表
注意:1、本表填写一份,村(居)委会计生宣传局审核,登记发放,符合生育的夫妻双方如实申报填写,村(居)委会的审批意见由宣传员审核签批,各级审核机关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登记建档后交由发证机关最后存档。

2、申请领取 孩《生育服务证》时,夫妻双方须交验: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或所在村(居)委会审核的婚育证明。

3、申请领取 孩《生育服务证》时,夫妻双方须交验: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孩《生育服务证》、工作单位或所在村(居)委会审核的婚育证明。

4、再婚夫妻申请领取《生育服务证》时,夫妻双方须交验: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婚证书、法院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丧偶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工作单位或所在村(居)委会审核的婚育证明。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再生育审批表
制表机关: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注:1、符合《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湖南省“单独两孩”政策规定,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在怀孕前向女方(或婚入地男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计生专干领取并填写本《再生育审批表》。

2、申请人携带填写好的本《再生育审批表》到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后,携带本表及有关材料到女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婚入地乡(镇、街道)计生办(以下简称受理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夫妻双方户籍地不一致的,另一方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应对所管理对象单位或村居委会签署的婚育状况予以确认,再提交受理单位审核;一方是外省的,须由外省县级计生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在男方或女方乡镇计生办意见栏签署意见、盖章即可)。

3、受理单位接到申请材料之日15日内调查核实申请人婚育状况,并在审批表内签署意见,然后将所有材料报送发证机关。

4发证机关收到上报材料10日内,由本机关政策法规工作机构审核材料后提出初审意见,并报生育证审批小组集体审批。

5、经审定符合条件的,由发证机关的计划统计工作机构通知乡镇、街道计生办,督促申请人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张榜公示。

5日后无举报或异议的,签发生育证,由乡镇、街道计生办领回并送给申请人。

6、副科级以上干部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再生育子女,须报市(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统计工作机构备案;副处级以上干部再生育,须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统计工作机构备案。

7、审批编号以县(市、区)为单位填写。

前两位为审批发放年度,后四位按审批顺序从0001开始编号,如10000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