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育审批流程一次性告知书
再婚生育申请流程
再婚生育申请流程
1、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需要如实填写再生育申请表,并承诺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表可以从工作单位、村专干或乡级卫生计生机构领取,或在相关网站下载打印。
2、递交材料。
准备齐全的材料包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所生育子女的出生证、优生优育检查回执(如果需要)、现孕产检簿、女方一寸相片等。
3、乡级初审。
提交的材料需要完整且无误。
乡级卫生计生机构在收到材料后,应在10日内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然后报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批。
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机构会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齐的资料。
4、县级审批。
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10日内进行审批。
如果申请符合条件,将免费发放生育证;如果不符合条件,书面说明理由。
5、送达与公开。
审核通过后,生育证由申报单位领回并于5日内送达申请人,或通知申请人自行领回。
生育保险待遇申报一次性告知书
生育保险待遇申报一次性告知书参加生育保险达到期限的职工,生育、流产、计划生育手术后,用人单位应在3个月内(每月的1日—15日)持以下材料到盘锦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报生育待遇。
咨询电话:6691023一、女职工申请生育待遇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2、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4、一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复印件一份(二胎提供«二(多)孩生育登记单»)5、定点医院住院病志复印件(加盖病案室红章)一份6、住院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7、《盘锦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8、本人商业银行存折复印件一份温馨提示:1、上述材料如果除到医保中心报销外,另有他用自己准备好复印件。
2、《盘锦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到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文件下载栏目上下载(点击下载《盘锦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3、请把《盘锦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下载到一张表格内。
二、女职工申请流产待遇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2、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3、定点医院住院或门诊病志复印件(加盖病案室红章)一份4、住院或门诊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盘锦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6、本人商业银行存折复印件一份温馨提示:1、上述材料如果除到医保中心报销外,另有他用自己准备好复印件。
2、《盘锦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到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文件下载栏目上下载(点击下载《盘锦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3、请把《盘锦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下载到一张表格内。
三、职工申请计划生育手术待遇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2、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4、一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复印件一份(二胎提供«二(多)孩生育登记单»)5、《盘锦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6、本人商业银行存折复印件一份温馨提示:1、上述材料如果除到医保中心报销外,另有他用自己准备好复印件。
再生育申请审批程序
再生育申请审批程序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或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夫妻,须申请并经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批准领取《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后方可生育。
再生育一个孩子申请审批程序是:一、申请。
申请人到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领取或者相关网站下载并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文书格式一),经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后,送交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并附下列材料:1、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夫妻双方近期合影照片两张(分别贴于《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和《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病残儿为由申请再生育的,应附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
上述原件(证明材料类除外)由乡(镇、街道)经办人当场审核无误后退还,复印件加盖“此件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并由经办人和申请人签字后留存。
男方为本省居民,女方为外省居民,婚后居住本省,符合本省《条例》规定再生育一个孩子条件的,可以向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再生育申请。
申请材料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二、初审与受理。
乡(镇、街道)应当对《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和有关材料进行查收,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当场受理,出具《再生育申请受理通知书》(文书格式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自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五日内出具《补正再生育申请材料通知书》(文书格式三),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乡(镇、街道)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通过组织召开群众座谈会并制作《再生育申请群众座谈会记录》(文书格式四),或由2名以上调查人员走访调查3-5名群众并制作调查笔录(文书格式五)并形成调查报告(文书格式六)。
一孩生育登记及再生育审批程序
⼀孩⽣育登记及再⽣育审批程序对于⼀孩⽣育登记及再⽣育审批程序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孩⽣育登记及再⽣育审批程序⼀孩⽣育登记1、夫妻双⽅为本镇户⼝⼈员。
当事⼈在怀孕三个⽉后,⽣育前应携带围产资料、《计划⽣育合同书、个⼈有效证件(结婚证、⾝份证、户⼝簿、相⽚)等到镇计⽣办办理《计划⽣育服务证并做好⽣育登记⼿续。
已发《⽣育服务证的,可由村(居)委会计⽣办或本⼈携带围产资料、《计划⽣育服务证、《计划⽣育合同书、个⼈有效证件到镇计⽣办办理⽣育登记⼿续。
2、⼥⽅本镇户⼝,男⽅外镇区户籍⼈员。
当事⼈在怀孕三个⽉后,村(居)委会计⽣办或本⼈应携带围产资料、《计划⽣育服务证、《计划⽣育合同书、个⼈有效证件(结婚证、⾝份证、户⼝簿等)到镇计⽣办办理⽣育登记⼿续。
镇计⽣办检查好有关资料后,向男⽅户⼝所在地镇区计⽣办发出《婚育情况调查函。
3、男⽅本镇、⼥⽅外镇或外市的本省户籍⼈⼝。
当事⼈在怀孕三个⽉后⾄⽣育前,必须携有关资料回⼥⽅户籍地办理⽣育登记⼿续。
4、男⽅本镇、⼥⽅外省的⼈员。
(1)当事⼈原则上应回⼥⽅户籍地按当地政策办理⽣育⼀孩⼿续;(2)经协调后,⼥⽅户籍所在地镇区计⽣办仍拒绝为当事⼈办理⽣育登记的,通知当事⼈书⾯向⼥⽅户籍所在地镇区计⽣办提出由男⽅镇区计⽣办办理⽣育登记的申请,并要出具⼥⽅在户籍地⽣活期间的婚育情况证明。
(3)经⼥⽅户籍所在地同意后,由男⽅户籍地镇计⽣办根据其提供的⼥⽅婚育情况证明,当事⼈与男⽅户籍地村(居)委会签订《计划⽣育合同书后,为其办理⼀孩⽣育登记。
再⽣育审批程序1、镇计⽣办审核确定安排再⽣育的夫妻名单,并在各村(居)委会计划⽣育公布栏公布。
(1)审核符合《⼴东省⼈⼝与计划⽣育条例第⼗九条第(七)款规定安排再⽣育的夫妻名单;(2)对双⽅户籍均是农村居民,已⽣⼀⼥孩,在国有集体企事业、机关单位⼯作的,由计⽣办统⼀向其⼯作单位发出《关于农业⼈⼝申请再⽣育⼀个⼦⼥夫妇⽤⼯情况的调查函,核准其⽤⼯性质和户⼝性质(是否属农转⾮)。
办理再生育行政确认一次性告知书
办公耗材销售合同
买方:中共郏县县直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郏县久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甲方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供货协议: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购办公打印机两台;
第二条:定货、交货及验收
1、定货日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
2、交货日期:
3、交货地点:
4、付款方式:货到一次性付清。
5、验收方式:甲方向乙方说明订购办公打印机品牌和型号,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商品,保证商品符合甲方所订购产品及正常使用。
明示产品的质量状况,经甲方确认,当面向甲方交验商品。
第三条:合同签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其在法律上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第四条: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再生育申请审批程序
再生育申请审批程序
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已婚育龄夫妇可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一)女方为本市户籍人员。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效证件及女方近期孕检证明,并同时附加符合特殊情况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持《服务证》到女方户籍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一式三份的《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审批表》。
1、申请人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先将填写好的《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审批表》交其所在单位核查,由单位在意见栏简要说明其婚育情况;
2、男方户籍不在本市的,当事人先送《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审批表》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镇区计生办审核,并在相应意见栏中签署其婚育情况。
3、再把《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审批表》及审批所需资料交由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计生办签署意见,上报镇区计生办审批。
4、符合条件同意安排再生育的,由镇区计生办签发《同意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村(居)委会计生办通知当事人签订计生合同,并在怀孕三个月后携带村(居)委会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同意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服务证》、围产保健资料、现有小孩出生证明及本人的有效证件到镇计生办进行生育登记。
5、不符合条件再生育的,由镇区计生办向当事人发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
(二)女方为外省、市户口未迁嫁入女的,再生育审批由女方户籍地计生部门办理。
《生育服务证》办理一次性告知单
《生育服务证》办理一次性告知单一、办理的条件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
二、应提交的资料(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张。
(二)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三)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2张。
(四)夫妻双方填写的《<生育服务证>申请领取登记表》,并经夫妻双方单位(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户籍地村(社区)委会签注意见。
三、办理的程序按照夫妻其中一方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会→乡镇(街道)计生办的程序提交上述资料,即时免费领取《生育服务证》。
市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电话:12356县(区)卫生计生局电话:(0831)XX区县XX乡镇(街道)计生办201 年月日附件(样式)简明扼要地清楚反映申报者的婚姻史、生育史、收养史)。
《生育证》办理一次性告知单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
(二)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三)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四)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五)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
(六)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
(七)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
(八)婚后患不育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九)因丧偶再婚,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
(十)因离婚再婚,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二、应提交的资料(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张。
(二)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三)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2张。
(四)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 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和首页须复印在一张)1张;如无《居民户口簿》的,需提供其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生育服务证办理一次性告知书【模板】
生育服务证办理一次性告知书一、办理条件:依法生育一孩、二孩的夫妻。
二、登记地点:户籍地或女方现居住地的村级三、登记材料:1、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2、夫妻双方户口簿;3、结婚证原件;4、夫妻双方婚育证明。
再生育服务证办理一次性告知书一、办理对象: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
二、办理地点:石家乡计生办三、登记材料:1、身份证(本人及本人子女、配偶及配偶子女);2、户口本(本人及本人子女、配偶及配偶子女);3、结婚证;4、双方婚育证明;5、再生育审批表;6、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7、婚育证明材料8、女方一寸免冠近照2张9、以子女病残为由申请再生育的,应提供市或者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组织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鉴定结论符合再生育条件。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一次性告知书一、办证对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在本市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依法登记结婚;2、本市户籍;3、夫妻双方依法生育1个子女,没有违法生育;(四)夫妻女方未满49周岁。
离婚、丧偶和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终止妊娠,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可以在本市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办证地点:石家乡政府三、办证所需材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独生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申请人1寸近照2张;4、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村(社区)意见;5、婚育情况书面声明。
奖扶申请一次性告知书一、对象确认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2.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3.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年满60周岁。
二、所需材料:1、申报表。
2、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子女身份证。
3、本人户口、配偶户口、子女户口。
4、结婚证、离婚证明材料、独生子女证等。
5、其它相关证明。
①死亡证明(指丧偶者或子女死亡的)。
②收养公证书、收养证(指收养子女的)。
政务服务中心计生窗口一次性告知单【模板】
XX区XX街道计生窗口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成年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核发二、审批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三、审批需提交的材料: 1.已婚未育的夫妇:①双方户口薄、结婚证、本人身份证;②本人相片二张(一寸);2.已婚生育一孩的夫妇:①双方户口薄及小孩的户口薄或出生证;②双方结婚证;③本人相片二张(一寸);④小孩的生育证(准生证);⑤上环证。
3.已婚生育二孩以上的夫妇:①双方户口薄及小孩的户口薄或出生证;②双方结婚证;③本人相片二张(一寸);④小孩的出生证;⑤小孩的生育证;⑥节育证明;⑦属超生的要带已缴交的全部社会扶养费单据。
四、审批程序:在村(居)委会或计生办领表→填表后到村(居)委会审核盖章→到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计生窗口审批→审批通过后领证。
五、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六、收费标准:不收费七、办公地点:XX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计生窗口八、查询方式:;九、投诉电话:。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核发二、审批依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条列》三、申请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需提交的材料:1.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1份(社区居委会或街道计生办领取申请表)2.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3.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书,多次婚姻史的,要提交所有婚姻史的相关证件或材料)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收养关系证明或公证机构的收养公证书)5.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2张。
6.子女属违法生育的,需出具已缴纳社会抚养费发票复印件1份。
四、承诺期限:即时办结五、收费标准:不收费六、办公地点:XX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计生窗口七、查询方式:;八、投诉电话:。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生育登记二、审批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列》三、登记表对象:1.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第二个子女的;2.夫妻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生育一胎子女的;3.夫妻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生育两个子女的; 4.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已各生育一个子女,生育一胎子女的。
再生育流程图9.20
再生育审批流程图申请:向男方或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办事大厅提出申请
受理:乡级卫生计生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
核准信息(3个工作日)
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补齐
审核:县级再生育审批小组成员分别审核(2个工作日)不批准:书面说明理由发证和存档:制发《黑龙江省
计划生育证》(1个工作日)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
件,退回申请材料,书
面说明理由送审: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将申请材料送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2个工作日)
签批:县级再生育审批小组组长签批(2个工作日)。
再生育一个子女审批工作流程图
(病残儿)
生育第二个子女审批工作流程图
(双独子女)
生育第二个子女审批工作流程图
(不孕收养)
生育第二个子女审批工作流程图
(再婚家庭)
生育第二个子女审批工作流程图
(边疆调入)
生育第二个子女审批工作流程图
(兄弟二人为农民,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
生育第二个子女审批工作流程图
(农民男到女家落户)
生育第二个子女审批工作流程图
(出国留学)
生育第二个子女审批工作流程图
(涉外婚姻)
生育第二个子女审批工作流程图
(Hale Waihona Puke 父入户)
生育登记及再生育审批程序
生育登记及再生育审批程序第一篇:生育登记及再生育审批程序生育登记及再生育审批程序一、生育第一胎子女登记程序符合《条例》规定可生育第一胎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妻,应在怀孕三个月后至生育前持《服务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社区)计生办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登记机构核实其婚育状况后,符合生育规定的,应在其《服务证》上按有关规定如实填写登记,并加盖公章。
具体办理程序如下:(一)女方为本市户籍人员。
当事人在怀孕三个月后、生育前,应携围产资料、《服务证》、个人有效证件(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社区)计生办,由村(社区)人员携资料到镇街计生办办理生育登记手续。
(二)外省户口未迁的嫁入女,符合《条例》规定可生育第一胎子女的。
女方可书面向户籍地乡镇计生办提出由男方户籍地镇街计生办办理登记的申请。
男方户籍地镇街计生办凭女方户籍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同意申请证明和婚育情况证明,核准其婚育情况后依有关规定在生育前进行登记(具体手续参照女方为本市户籍人员的情况),并在其生育后通报女方户籍地乡镇计生办。
(三)女方为本省户口未迁嫁入女。
当事人应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进行生育登记。
(四)跨省流动人员夫妻拟生育第一胎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由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按照现居住地有关规定办理服务证和进行第一胎子女生育登记:1、男方为现居住地的户籍人口,女方因婚姻事实迁入现居住地或所生子女可随父落户的。
2、夫妻双方在现居住地共同居住1年以上,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且具有常住倾向的。
跨省流动人口生育子女的户籍登记,按户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当事人与现居住地村(社区)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后,镇街计生办为其办理第一胎子女生育登记。
在现居住地办理第一胎子女生育服务证件时,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3)《婚育证明》和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为其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4)夫妻双方要求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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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再生育审批一次性告知单存根(一)告知时间:领取人姓名:——————————————————第一个子女为病残的申请再生育审批一次性告知单受理范围:女方户籍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夫妻受理机构:女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管理机构办事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复核--鉴定—审批—发证承诺时限:材料齐全受理后31个工作日(不含专家鉴定时间)收费标准:不收费申报条件:第一个子女经市及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鉴定诊断结论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提交材料:1.在女方现居住地所在县区人口局领取并填写《兰州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审批表》(一式五份);2.夫妻双方个人申请(内容包括:夫妻姓名、结婚时间、生育一孩时间、一孩病史情况简介等);3.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夫妻双方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全家二寸合影照片6张(申请审批表各贴一张,证件贴一张);7.独生子女有关病史资料,包括两个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门诊和住院病历、疾病检查资料及病程记录等;8.夫妻双方单位和现居住地社区(村)调查核实后,出具详细的婚育状况证明(证明须为正式的合缝公函证明),同时缴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附在材料后一起上报;证明格式:XXX系本单位(辖区)职工(居民),X年月日与XXX依法登记结婚,X年月日生育一孩(性别X),孩子姓名XXX,孩子经过两个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为X病,X年月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证号为X(包括未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等情况)。
9.市级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出具的病残鉴定结论。
受理单位及电话:各乡街人口计生管理机构及电话监督电话:各县区人口局政法股电话再生育审批一次性告知单存根(二)告知时间:领取人姓名:——————————————————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再生育审批一次性告知单受理范围:女方户籍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夫妻受理机构: 女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管理机构办事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复核—审批—发证承诺时限:材料齐全受理后31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申报条件: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提交材料:1.在女方现居住地所在县区人口局领取(也可从市人口委网站下载)并填写《兰州市再生育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2.夫妻双方个人申请(内容包括:夫妻姓名、结婚时间、生育一孩时间、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等);3.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夫妻双方户籍簿及双方父母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夫妻二寸合影照片5张(申请审批表各贴一张,证件贴一张);7.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和现居住地社区(村)以及双方父母所在单位和现居住地社区(村)经调查后出具的夫妻均为独生子女的证明以及夫妻双方现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证明(证明须为正式的合缝公函证明),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缴回夫妻生育一孩后办理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附在材料后一起上报。
证明格式:①夫妻双方父母证明:XXX系本单位(辖区)退休职工(人员),X年月日与XXX依法登记结婚,X年月日生育一孩(性别X),孩子姓名XXX,夫妻双方终身只生育过这一个子女,X年月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证号为X(包括未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等情况)。
如婚姻发生变动的要注明变动后的婚育状况(离婚后一直未再婚、再婚时间、再婚期间生育情况)。
②夫妻双方证明:XXX系本单位(辖区)职工(人员),X年月日与XXX依法登记结婚,X年月日生育一孩(性别X),孩子姓名XXX,夫妻双方只生育过一个子女,X年月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证号为X(包括未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等情况)。
受理单位及电话:各乡街人口计生管理机构及电话监督电话:各县区人口局政法股电话再生育审批一次性告知单存根(三)告知时间:领取人姓名:——————————————————夫妻一方患不孕不育症的再生育审批一次性告知单受理范围:女方户籍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夫妻受理机构: 女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管理机构办事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复核—审批—发证承诺时限:材料齐全受理后31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申报条件:夫妻一方患不孕不育症的提交材料:1.在女方现居住地所在县区人口局领取(也可从市人口委网站下载)并填写《兰州市再生育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2.夫妻双方个人申请(内容包括:夫妻姓名、结婚时间、X年月日依法收养一孩、现已怀孕X月);3.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夫妻双方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夫妻二寸合影照片5张(申请审批表各贴一张,证件贴一张);7.县级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登记表》和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已怀孕的证明;8. 夫妻双方单位和现居住地社区(村)调查核实后,出具详细的婚育状况证明(证明须为正式的合缝公函证明),同时缴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附在材料后一起上报。
证明格式:XXX系本单位(辖区)职工(居民),X年月日与XXX依法登记结婚,X年月日依法收养一孩(性别X),孩子姓名XXX、出生年月,X年月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证号为X(包括未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等情况),女方现已怀孕X月。
受理单位及电话:各乡街人口计生管理机构及电话监督电话:各县区人口局政法股电话告知时间:领取人姓名:——————————————————夫妻一方为因公伤残人员的再生育审批一次性告知单受理范围:女方户籍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夫妻受理机构:女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管理机构办事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复核—审批—发证承诺时限:材料齐全受理后31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申报条件:夫妻一方系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同等级因公伤残人员的提交材料:1.在女方现居住地所在县区人口局领取(也可从市人口委网站下载)并填写《兰州市再生育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2.夫妻双方个人申请(内容包括:夫妻姓名、结婚时间、X年月日生育一孩、X年月日男方(女方)XXX因公伤残,伤残等级为X);3.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夫妻双方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夫妻二寸合影照片5张(申请审批表各贴一张,证件贴一张);7.残疾者所在部队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县级残联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是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还应提交军队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出具的认定和评定书或者军队军区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和评定书,是因公伤残人员的还应提交设区的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8.夫妻双方单位和现居住地社区(村)调查核实后,出具详细的婚育状况证明(证明须为正式的合缝公函证明),同时缴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附在材料后一起上报。
证明格式:XXX系本单位(辖区)职工(居民),X年月日与XXX依法登记结婚,X年月日生育一孩,孩子姓名XXX,X年月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证号为X(包括未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等情况),XXX在X年月日因公伤残,等级为X。
受理单位及电话:各乡街人口计生管理机构及电话监督电话:各县区人口局政法股电话告知时间:领取人姓名:——————————————————再婚的再生育审批一次性告知单受理范围:女方户籍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夫妻受理机构:女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管理机构办事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复核—审批—发证承诺时限:材料齐全受理后31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申报条件: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提交材料:1.在女方现居住地所在县区人口局领取(也可从市人口委网站下载)并填写《兰州市再生育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2.夫妻双方个人申请(内容包括:夫妻姓名、结婚时间、男方或女方前婚时间及生育情况、离婚时间、男方或女方系初婚未生育未收养情况);3.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夫妻双方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夫妻二寸合影照片5张(申请审批表各贴一张,证件贴一张);7.离异后再婚者应提交与原配偶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丧偶后再婚者应提交由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殡仪机构出具的原配偶死亡证明(全国统一使用的《死亡医学证明书》);8.夫妻双方单位和现居住地社区(村)调查核实后,出具详细的婚育状况证明(证明须为正式的合缝公函证明)。
证明格式:①初婚一方的证明:XXX系本单位(辖区)职工(居民),X年月日与XXX 依法登记结婚,系初婚,未生育未收养。
②再婚一方的证明:XXX系本单位(辖区)职工(居民),X年月日与XXX依法登记结婚,系再婚;X年月日与XXX登记结婚,前婚期间未生育未收养或者X年月日生育一孩(性别X),孩子姓名XXX,X年月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证号为X(包括未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等情况),现由本人或对方抚养(前妻或者前夫于X年月日死亡原因)。
受理单位及电话:各乡街人口计生管理机构及电话监督电话:各县区人口局政法股电话告知时间:领取人姓名:——————————————————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再生育审批一次性告知单受理范围:女方户籍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夫妻受理机构:女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管理机构办事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发证承诺时限:材料齐全受理后31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申报条件:夫妻双方均系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提交材料:1.在女方现居住地所在县区人口局领取(也可从市人口委网站下载)并填写《兰州市再生育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2.夫妻双方个人申请(内容包括:夫妻姓名、结婚时间、生育一女孩时间等);3.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夫妻双方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夫妻二寸合影照片4张(申请审批表各贴一张,证件贴一张);7.夫妻双方现居住地社区(村)调查核实后,出具详细的婚育状况证明(证明须为正式的合缝公函证明),同时缴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附在材料后一起上报;证明格式:XXX系本村居民,X年月日与XXX依法登记结婚,X年月日生育一女孩,孩子姓名XXX;该夫妻只生育了这一个女孩,X年月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证号为X(包括未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等情况)。
受理单位及电话:各乡街人口计生管理机构及电话监督电话:各县区人口局政法股电话告知时间:领取人姓名:——————————————————农村居民一方系少数民族的再生育审批一次性告知单受理范围:女方户籍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夫妻受理机构: 女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管理机构办事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发证承诺时限:材料齐全受理后31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申报条件:夫妻双方均系农村居民,一方系少数民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