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
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
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
以下是关于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的一些建议:
1. 安全评估和规划:在进行突出煤层石门揭煤之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和规划。
这包括煤层和岩层的地质特征、矿井的支护结构和设备、煤层的稳定性等方面的评估。
2. 设计合理的支护方案:根据煤层和岩层的特点,设计合理的支护方案。
支护方案应考虑到煤层的厚度、煤质、岩层的强度等因素,以确保煤层突出后的石门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 使用适当的支护材料和设备:选择适当的支护材料和设备,以确保支护结构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常用的支护材料包括钢材、木材、煤矸石等。
支护设备包括预应力锚杆、支护架等。
4. 加强对矿工的培训和教育:确保所有参与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工作的矿工都接受过相关的培训和教育,了解工作流程、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
5. 建立健全的安全监测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监测和管理制度,对煤层突出和石门揭煤过程进行实时监测和管理。
如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6.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定期对支护结构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支护结构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同时,对煤层突出和石门揭煤过程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操作的安全性和效率。
以上是关于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的一些建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但请注意,具体的实施细则可能根据不同矿井和地
质条件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实施过程中,请务必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专家的指导。
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
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背景介绍煤层石门揭煤是指在开采煤矿时,对煤层与岩层交接面形成的石门进行开挖,以便开采煤炭。
煤层石门揭煤是煤矿开采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但由于技术要求较高,安全隐患较大,需要制定细则严格规范操作。
实施细则1. 前期准备在进行煤层石门揭煤前,必须对石门位置、石门尺寸、煤炭质量等进行测量和分析,以便确定煤炭开采方案和揭煤工艺。
2. 揭煤尺寸控制揭煤高度要根据地质条件和煤炭开采方案来进行控制。
揭煤高度一般不宜超过煤层厚度的70%,同时也要确保揭煤不会对煤层稳定性造成、损害。
3. 揭煤开挖揭煤开挖过程中必须保证石材的完整性,开挖顺序应当先从上往下进行,逐层开挖不可交错。
4. 揭煤支护揭煤后必须进行支护,支护措施一般采用锚杆、钢架等,对于支护材料要进行牢固度检查,保证支护的稳定性。
同时也要细心观察支护效果,及时对不稳定环境加强治理。
5. 探测揭煤完成后必须进行探测,以确定开采工作的安全与稳定性。
探测方法主要包括各种地质探测和地面设备探测技术等。
注意事项煤层石门揭煤不仅需要严格按照规范顺序进行操作,也要注意以下几点:•在煤层石门位置确定时,必须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分析;•进行揭煤前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揭煤工艺选择和实施应遵守国家相关标准;•揭煤过程中要严格检查煤层稳定性,防止煤层变形和坍塌。
结论煤层石门揭煤虽然是煤矿开采的重要环节,但要进行规划和操作时必须要格外谨慎,尤其注意安全问题,以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
本文提供了揭煤的五个步骤和注意事项,希望能够为开采过程中的人员提供参考和帮助。
石门揭煤防突细则2019-7-16
石门揭煤防突细则规定第三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第三节区域防突措施第六十四条采取井下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穿层钻孔预抽井巷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当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7m以前实施,并用穿层钻孔至少控制以下范围的煤层: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处巷道轮廓线外12m(急倾斜煤层底部或者下帮6m),同时还应当保证控制范围的外边缘到巷道轮廓线(包括预计前方揭煤段巷道的轮廓线)的最小距离不小于5m。
当区域防突措施难以一次施工完成时,可分段实施,但每一段都应当能保证揭煤工作面到巷道前方至少20m之间的煤层内,区域防突措施控制范围符合上述要求;第四节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第六十九条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必须对区域防突措施效果进行检验,检验指标优先采用残余瓦斯含量指标,根据现场条件也可采用残余瓦斯压力或者其他经试验(应当符合本细则第五十七条的要求)证实有效的指标和方法进行检验。
采用穿层钻孔预抽井巷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时,也可以参照本细则第八十八条的方法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进行措施效果检验。
第七十条对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应当根据经试验考察(应当符合本细则第五十七条的要求)确定的临界值进行评判。
在确定前可以按照表2指标进行评判,当瓦斯含量或者瓦斯压力大于等于表2的临界值,或者在检验过程中有喷孔、顶钻等动力现象时,判定区域防突措施无效,该预抽区域为突出危险区;否则预抽措施有效,该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区。
穿层钻孔预抽井巷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进行检验的,如果所有实测的指标值均小于临界值且没有喷孔、顶钻等动力现象时,判定区域防突措施有效,否则措施无效。
第七十一条对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均应当首先分析、检查预抽区域内钻孔的分布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予检验。
第七十二条采用直接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或者残余瓦斯压力等参数进行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二)对穿层钻孔预抽井巷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至少布置4个检验测试点,分别位于井巷中部和井巷轮廓线外的上部和两侧。
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
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1. 简介煤矿作业中,突出煤层石门揭煤是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高效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介绍突出煤层石门揭煤的实施细则,以确保该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工作范围突出煤层石门揭煤的工作范围包括:•煤层石门的确定:根据设计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煤层石门的位置和尺寸。
•材料准备:准备所需的揭煤工具、钻孔机械、炮眼装置、爆破器材等。
•设备检查:对揭煤工具、钻孔机械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钻孔:按照设计要求,在煤层石门位置进行钻孔,确定炮孔位置。
•爆破:按照爆破方案进行炮孔装药、起爆,实现煤层石门的突出。
•清理:清理炮破后的煤矸石和岩石碎片,并确保通道畅通。
•安全检查:对揭煤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处理,确保工作安全进行。
3. 实施步骤3.1 煤层石门的确定根据设计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煤层石门的位置和尺寸。
考虑到通风、运输和煤矿基础设施的要求,需要综合考虑煤层厚度、煤层倾角、煤质等因素,确定合理的煤层石门位置。
3.2 材料准备根据揭煤工作的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揭煤工具:包括锤子、凿子、扁铲等,用于打击和切削煤层和岩石。
•钻孔机械:选择适当的钻孔设备,如手持钻、电钻等,用于在煤层石门位置进行钻孔。
•炮眼装置:选用适当的炮眼装置,如爆破管、爆破帽等,用于进行爆破作业。
•爆破器材:选择适当的爆破器材,如引爆器、雷管等,用于起爆。
3.3 设备检查在进行揭煤作业之前,对揭煤工具、钻孔机械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检查内容包括设备的外观、操作手柄、电源等,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设备。
3.4 钻孔按照设计要求,在煤层石门位置进行钻孔,确定炮孔位置。
钻孔前需要标记好炮孔位置,避免偏离设计要求。
钻孔深度和直径根据煤层和岩石的情况确定,保证揭煤的效果。
3.5 爆破根据爆破方案进行炮孔装药、起爆。
在装药过程中,要确保药量准确,并保证装药密实。
起爆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石门(立井、斜井)揭煤技术管理规定
石门(立井、斜井)揭煤技术管理规定石门(立井、斜井)揭煤技术管理规定第三百一十四条石门揭煤定义石门(立井、斜井)工作面从距突出煤层底(顶)板的最小法线距离5m 开始到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5m(最小法线距离)的过程均属于揭煤作业。
第三百一十五条巷道布置(一)巷道布置应尽可能实现不揭突出煤层或少揭突出煤层,确实需要揭穿突出煤层,其揭煤位置应尽可能布置在构造简单地带、突出危险程度相对较低的地带、或已解除突出危险地带。
(二)石门距突出煤层法距7m前,应于巷道两侧分别施工二个预抽或卸压排放钻场。
第三百一十六条地质探查在距煤层法距10m前(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20m前),必须准确控制煤层层位。
准确控制巷道顶板不小于7m、两侧不小于15m、底板不小于5m、前方超前距不小于20m范围内的煤层(煤线、煤包)及断层情况。
第三百一十七条揭煤防突专项设计(一)石门、立井、斜井揭煤前,矿要编制石门揭煤防突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石门揭煤前1个月上报集团公司;专项设计上报前,矿总工程师要认真组织审查;批准后,要对照批复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重新组织审批。
(二)专项防突设计主要包括内容:1、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地质构造及巷道布置的基本情况;2、建立安全可靠的独立通风系统及加强控制通风风流设施的措施;3、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准确确定安全岩柱厚度的措施,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的钻孔等工程布置、实施方案;4、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及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指标,预测及检验钻孔布置等;5、工作面防突措施;6、安全防护措施及组织管理措施;7、加强过煤层段巷道的支护及其他措施。
(三)揭煤防突专项设计必须附钻孔布置平面、剖面、断面图,措施孔必须附孔号、孔口位置、方位、角度、见煤深度、穿煤长度、终孔深度等参数附表。
(四)措施孔间距,要按照穿煤段轴线间距设计。
第三百一十八条区域预测凡煤层厚度大于0.3m,均要测定煤层瓦斯压力,测定瓦斯压力点不得少于3个。
石门揭煤防治突出管理办法
石门揭煤工作面及岩巷掘进工作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办法一、总体要求:1、为进一步加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管理,实现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管理科学化、规范花,不断提高从事与防治突出工作有关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特制定石门揭煤及岩巷掘进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办法。
2、石门揭煤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及岩巷掘进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部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极为重要的一环,各单位、各级领导必须把石门揭煤及岩巷防突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3、各职能部门必须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强化管理,强化监督,强化培训,必须明确各业务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检查考核。
4、必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标准化,建立健全检查、考核、验收制度。
二、防突管理:一)、石门揭煤工作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1、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即石门自底(顶)板岩柱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的全部作业过程,都必须采取防治突出措施,并编制设计,报矿务局总工程师批准。
2、揭穿突出煤层应按下列顺序进行:①、探明石门(或揭煤巷道)工作面和煤层的相对位置。
②、在揭煤地点测定煤层瓦斯压力或预测石门工作面突出危险性。
③、预测有突出危险时,采取防治突出措施。
④、实施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⑤、用远距离放炮或震动炮揭开或穿过突出煤层。
⑥、在巷道与煤层连接处加强支护。
⑦、穿透煤层进入顶(底)板岩石。
3、石门与突出煤层中已掘出的巷道贯通时,该巷道应超过石门贯通位置5米以上,并保持正常通风。
4、石门揭穿突出煤层的设计,必须具有下列主要内容:①、突出预测方法及预测钻孔布置、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和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的钻孔布置。
②、建立可靠的独立通风系统,并加强控制通风风流设施的措施。
放震动炮揭穿突出煤层时,与此石门通风系统有关地点的全部人员必须撤至地面,井下全部断电,井口附近地面20米范围内严禁有任何火源。
③、揭穿突出煤层的防治突出措施。
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
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煤层石门揭煤是煤矿开采中的一种重要工作环节,它涉及到矿井的安全、生产效率和煤炭资源的利用效益。
为了保证矿井的安全和顺利开采,制定一套细致、科学的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煤层石门揭煤的实施细则,包括预处理、揭煤作业安全措施、揭煤作业流程、设备要求等方面。
以下是其中的部分内容:一、预处理1.进行煤层石门评估,包括煤层稳定性、煤层纯度、煤质特征等方面的评估。
2.确定煤层石门揭煤的开采时间和顺序,合理安排揭煤的时间和工作量。
3.制定煤层石门揭煤的实施方案,包括揭煤的具体方法、设备和人力资源的配置等。
二、揭煤作业安全措施1.确保揭煤作业安全的前提条件,包括煤层石门的稳定性、揭煤场地的整洁和通风条件的优化等。
2.对参与揭煤作业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3.设立揭煤作业安全监测系统,定期检查和修复揭煤相关设备的工作状态。
4.制定灭火和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揭煤作业中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种意外事故。
三、揭煤作业流程1.确定揭煤分段的大小,根据煤层石门的大小和布局,确定揭煤分段的大小和揭煤部位。
2.进行揭煤前的预处理工作,包括煤层石门的清理和预裂爆破等。
3.采用爆破方法进行煤层石门的揭煤,确保揭煤的效果和安全。
4.及时清理揭煤产生的岩石渣块和煤屑,确保煤层石门的通畅和揭煤作业的连续性。
四、设备要求1.选择适合的爆破设备,包括起爆器、雷管等。
2.配置煤层石门揭煤的机械设备,包括压力钻、液压石头切割机、盾构机等。
3.设立相应的设备操作和维护规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以上仅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的部分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不同煤矿的需求,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煤层石门揭煤作为煤矿开采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对矿井的安全和开采效益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制定一套科学、细致的实施细则非常必要。
同时,煤矿企业还需加强对揭煤作业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揭煤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
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范文
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煤层石门揭煤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煤层石门揭煤是指在煤层顶板未进行顶板支护的情况下,对石门进行开采或揭露的操作。
第三条煤层石门揭煤必须按照国家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严格执行矿井安全生产标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第二章煤层石门揭煤工作组织第四条煤层石门揭煤工作必须设立专门组织进行,由矿长或矿山长担任组织领导。
第五条煤层石门揭煤工作组织应按照任务需要确定具体的工作范围和人员配置要求。
第六条煤层石门揭煤工作组织应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操作规程,并通过培训和考核确保相关人员掌握工作流程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煤层石门揭煤前的准备工作第七条在揭煤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工作区域勘探和石门结构分析,了解煤层石门结构特点和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八条煤层石门揭煤前必须对周围环境进行清理,清除杂物和障碍物,确保煤矿工作场所清洁整齐。
第九条煤层石门揭煤前必须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章煤层石门揭煤的操作流程第十条煤层石门揭煤操作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禁止违规操作和超负荷作业。
第十一条煤层石门揭煤的安全措施必须到位,确保工作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二条煤层石门揭煤操作过程中,必须密切关注工作面的动态,及时进行调整和应急处理。
第五章煤层石门揭煤后的处理第十三条煤层石门揭煤后,必须及时处理煤层顶板的支护工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煤矿生产停工。
第十四条煤层石门揭煤后,必须对石门进行分类和处理,以便后续的工作安排和统计分析。
第十五条煤层石门揭煤后,必须进行事故分析和评估,总结工作经验,完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第六章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第十六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必须对煤层石门揭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煤层石门揭煤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的行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23年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
2023年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引言:随着能源需求的不断增加,煤炭作为传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能源结构中仍然占据重要地位。
然而,煤炭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为了有效推动煤炭资源的高效开采和利用,确保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是非常必要的。
一、总体要求1. 突出煤层石门揭煤要坚持以科学技术为支撑,以安全高效为导向,以资源保护为基础,以环境友好为目标,全面推进煤炭资源的可持续开采和利用。
二、揭煤前期准备1. 揭煤工作需要进行较为详细的技术调研和勘探,确定煤层的准确位置、厚度、倾角等参数,为后续揭煤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
2. 制定详细的揭煤方案,包括揭煤顺序、揭煤工艺、安全措施等,确保揭煤工作能够按照计划有序进行。
三、揭煤设备与技术1. 确保揭煤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进行检修和维护,并配备专业的操作人员。
2. 推广应用现代化的揭煤技术和装备,提高揭煤效率和安全性,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四、揭煤作业管理1. 严格按照揭煤方案组织作业,确保安全高效完成揭煤任务。
2. 加强现场管理,严禁超负荷作业和违规操作,确保揭煤现场的安全和环境卫生。
五、资源保护与利用1. 在揭煤过程中,注重煤炭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避免对煤层的破坏和资源的浪费。
2. 推广应用先进的煤炭资源利用技术,提高煤炭的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友好性。
六、安全与环保1. 抓好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揭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2. 加强安全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防范事故的发生。
3. 严格按照环保法规要求进行揭煤作业,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七、监督与管理1. 加强对揭煤作业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2. 建立健全揭煤工作的统计和评价体系,定期进行揭煤工作的评估和总结,为后续的揭煤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结语:通过制定和实施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可以保障揭煤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利用煤炭资源,实现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2023年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
2023年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____年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煤矿石门揭煤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各种煤层类型、煤矿规模和生产方式的石门揭煤作业。
第三条石门揭煤作业应依法取得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
第四条石门揭煤作业应按照矿井安全生产规程、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进行组织实施。
第五条石门揭煤作业应遵守矿井瓦斯和粉尘等基本安全规定,确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二章石门揭煤组织管理第六条石门揭煤作业应成立专门的负责组织和管理的工作组,负责石门揭煤的计划编制、调度和安全管理。
第七条石门揭煤计划应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定,包括石门揭煤时间、地点、队伍组织、设备调度等内容。
第八条石门揭煤计划制定后,应及时报送矿井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并依照计划进行作业。
第九条石门揭煤作业应有足够数量的合格队伍和技术人员参与,确保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十条石门揭煤作业应按照矿井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进行,禁止违规操作和超负荷工作。
第十一条石门揭煤作业期间,应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二条石门揭煤作业应及时报告矿井安全监管部门,对意外事故要进行积极处理和善后处理。
第三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三条石门揭煤作业应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爆炸防护、通风和瓦斯检测等。
第十四条石门揭煤作业区域设有专门破碎机和采样机,用于处理煤矿岩层的残余石块和采样分析。
第十五条石门揭煤作业应设有石门撑和防坠设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六条石门揭煤作业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火灾安全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水带等。
第十七条石门揭煤作业区域应设置防尘设备,如喷淋系统、尘源罩等。
第十八条石门揭煤作业区域应坚持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四章质量要求第十九条石门揭煤作业应按照煤矿生产工艺要求进行,确保煤炭质量和品位。
第二十条石门揭煤作业应保证石门和围岩的完整性,避免石门塌方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石门揭煤细则
石门揭煤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规范石门揭煤工作,根据股份公司的要求,结合白沙矿区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矿区内所有突出矿井、按突出矿井管理的高瓦斯矿井所有石门揭煤工作(含立井、斜井等岩巷掘进工作面过突出煤层)。
第二章 石门揭煤作业流程第三条 石门揭煤作业按以下流程实施1、在石门掘进距突出煤层最小法向距离10m (复杂煤层20m )之前,用井下探测手段探明煤层的赋存情况;2、编制石门揭煤地质说明书并报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3、根据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的石门揭煤地质说明书,编制石门揭煤专项防突设计并报批;4、在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7m 之前施工石门揭煤区域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5、对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效果检验,并编制区域消突评价报告报批;生产技术类 白沙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石门揭煤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制度操作制度BSAQ04-E02版V3.密非密 阅读熟读 阅读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 编通风部 审 批王双生效2013年46、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5m之前用工作面预测的方法进行区域验证(工作面预测);并将区域验证结果报批;7、实施工作面防突措施;8、进行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9、采用前探钻孔边探边掘,直至到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前的工作面位置(急倾斜煤层2m、其他煤层1.5m),采用工作面预测的方法进行最后验证;10、经验证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采用远距离爆破揭开和穿过煤层,直到进入煤层顶(底)板2m以上;11、提交石门揭煤竣工报告。
石门掘进至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前的位置,必须进行最后验证,验证结果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只有在区域效果检验确认“无突出危险”,且工作面预测(或局部措施效果检验)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可掘进至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前的位置,再采用工作面预测的方法进行最后验证。
若经验证仍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则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采用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
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
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贯彻《矿山安全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靠科学、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石门揭煤发生突出,防止人身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
第二条资兴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辖区内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及按突出矿井管理的高瓦斯矿井揭开突出煤层的作业,适用本细则。
其它高瓦斯矿井各煤层和突出矿井的非突出煤层在新水平开拓工程首次揭穿这些煤层时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第三条揭开突出危险煤层全过程,是指石门和立井、斜井工作面从距突出煤层底(顶)板的最小法向距离5m开始到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2m(最小法向距离)的整个过程。
第四条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全过程,包括编制设计、制订措施、措施落实、协调指挥等工作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矿总工程师具体落实),矿井瓦斯研究室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监察部门监督执行。
第五条突出煤层石门揭煤要按照煤层赋存条件严格编制石门揭煤防突专项设计,其内容包括: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基本概况(巷道布置、煤层情况、地质构造、瓦斯情况、通风系统)、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和石门揭煤安全技术措施。
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
做到不消突不揭煤。
第六条突出煤层在石门揭煤过程中发现消突评判指标超标、突出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石门揭煤工作,并立即分析、查找原因;在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隐患后,方可恢复石门揭煤工作。
第二章石门揭煤防突专项设计第一节突出煤层层位控制第七条矿井地质测量部门在石门工作面距离煤层法向距离20m前,编制临近煤层允掘通知单,并报公司(矿井)总工程师审批后交掘进队(区)执行,同时交有关安全监管人员进行有效监督。
第八条石门工作面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准确控制煤层层位,掌握煤层的赋存位置、形态。
在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10m之前,应当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取芯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掌握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
石门揭煤防突措施
石门揭煤“四位一体”防突措施距煤层法距为10m(若该处煤层赋存不稳定时为20m)时施工探煤孔,距煤层法距5m时进行危险性预测。
若预测有突出危险,当法距为3m时候,开始打排放孔(若煤层顶板破碎,法距5m时打排放孔)并进行效果检验,若措施孔无效,继续补打措施孔,并进行效果检验,直到措施有效时方可掘进,当法距为2m时进入远距离放炮阶段,直至揭煤结束。
一、石门揭煤措施(1)、前探钻孔在石门工作面掘至煤层顶板法距10m(若该处煤层赋存不稳定时为20m)之前,打三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板不小于0.5m的前探钻孔,其中2个钻孔水平向前,1个钻孔与煤层垂直,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
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石门工作面掘至距煤层20m(垂距)之前,必须在石门断面四周轮廓线外5m范围煤层内布置一定数量的前探钻孔,以保证能确切地掌握煤层厚度、倾角的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等。
1、前探钻孔具体操作方法:1)当石门工作面距煤层垂距10m(若该处煤层赋存不稳定时为20m)时,打3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板不小于0.5m的前探钻孔。
探煤钻孔布置在巷帮钻场或者工作面,开孔位置在钻场中部,1#和2#开孔间距为0.5m,使用ZY--650液压钻机,其参数及钻孔位置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施工钻孔前确定。
2)前探钻孔施工完毕后,3号孔测瓦斯压力,将1、2号孔填实。
(2)突出危险性预测1、主要预测方法为:测定瓦斯压力、放散初速度△P、煤的坚固性系数f值,最后以综合指标判断。
在前探钻孔施工后,可先利用垂直于煤层的3号钻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
2、当距煤层垂距为5m时,工作面应停止掘进,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
此时向工作面前方施工2个测压钻孔,然后封孔测定瓦斯压力。
在施工测压孔时,用取芯钻头取煤芯,采集煤样2Kg左右,每孔各取一份,送实验室测定放散初速度△P、煤的坚固性系数f。
3、工作面揭煤突出危险性预测,采用综合指标法。
在试验地点采取煤样,测定该地点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P及煤坚固性系数f值,采用综合指标D、K值对该地点的突出危险性进行预测,D、K值按下式计算:()()74.0f=PHD.0--30075=K∆fP式中 D —突出危险性预测综合指标之一;K —突出危险性预测综合指标之二;H —煤层埋藏深度,m;由于该矿为在建矿井,尚无明确的突出预测指标临界值,故其指标临界值选用《突出规定》规定的临界值。
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
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1. 概述本文档旨在规范煤矿突出煤层石门揭煤的实施细节,确保作业安全、高效进行。
煤层石门揭煤是煤矿生产中的重要环节,合理的实施细则能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事故风险。
2. 安全措施在进行石门揭煤作业前,必须确保以下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清理石门前的堆积物,确保通道畅通;•确保石门顶部支护的稳固性,排查并处理潜在的支护松动问题;•确保揭煤区域周围的煤层无裂隙、无松动现象;•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鞋、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装备;•禁止使用明火,保持揭煤现场无火源;•组织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石门揭煤流程石门揭煤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步骤一:准备1.确认石门揭煤区域以及工作范围;2.安排合适的工作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培训;3.准备所需的工具和设备,包括揭煤锤、起钢材料、撬棒等。
步骤二:开展揭煤作业1.根据揭煤区域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揭煤方法,包括炸药爆破、机械揭煤等;2.根据揭煤方法的要求,进行相关的准备工作,如安装炸药、调整机械设备等;3.进行揭煤操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石门揭煤,确保操作规范、安全。
步骤三:清理和支护1.揭煤完成后,及时清理煤渣和堆积物,确保通道畅通;2.对石门进行支护,确保支护材料的牢固和稳定性;3.对揭煤区域进行巡检,排查潜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
4. 监控与管理为了确保石门揭煤作业的质量和安全,需要建立相应的监控与管理系统:•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实时监测石门揭煤作业区域;•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揭煤作业人员的监督、考核等;•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石门揭煤作业进行评估和整改;•建立事故报告和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开展定期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5. 总结本文档详细阐述了煤矿突出煤层石门揭煤的实施细节,指导石门揭煤作业的流程和安全措施,希望能够在煤矿生产中起到指导作用,确保作业的安全、高效进行。
2023年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
2023年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为保障煤炭资源的有效开采和安全利用,促进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揭煤区域选择1. 根据矿区煤层石门情况以及地质条件,选择适宜进行突出煤层石门揭煤的区域。
2. 揭煤区域应通过地质勘查和相关科学技术手段,明确地下构造、煤质状况等情况,确保揭煤过程中的安全和效益。
二、揭煤技术要求1. 采用现代化的矿井工艺和设备,确保揭煤工作的高效、安全和环保。
2. 针对不同煤层石门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揭煤方案,严格控制揭煤速度和揭煤厚度,确保揭煤过程稳定有序。
3. 在揭煤过程中,加强瓦斯防治和防尘措施,提高煤炭生产的安全性和环境保护水平。
4. 选择适宜的矿井通风系统,确保揭煤工作区域的通风畅通,降低瓦斯积聚和煤尘爆炸的风险。
三、安全生产管理1. 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规程和操作规程,确保揭煤工作人员熟悉并遵守相关规定。
2. 加强对揭煤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建立健全的事故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确保在揭煤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应对和处理。
4. 加强对矿井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四、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1. 制定合理的煤炭回采率要求,最大限度地提高煤炭资源的回收利用率。
2. 加强对揭煤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处理和环境友好。
3. 推广绿色矿山建设和煤层气的利用,提高揭煤过程中的资源利用效率。
4. 合理规划矿区的复垦和退役工作,确保揭煤结束后的矿区环境保护和土地利用。
五、监管与评估1. 加强对揭煤工作的监管和监察,确保揭煤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定期进行揭煤工作的安全评估和环境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揭煤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建立相关数据和信息的监测和汇总体系,为科学决策和长远规划提供依据。
六、奖惩机制1. 对揭煤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惩罚,保护煤炭资源的合法权益。
2. 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鼓励揭煤过程中的创新和贡献,促进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炭工业出版社关于颁发《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通知煤安字(1995)第30号为认真贯彻《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各项规定,部在1988年制定和颁布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在生产实践中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起到厂积极的指导作用。
随着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技术的普及和提高。
原《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中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
为此部组织了有关专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进行丁修改。
现将修改后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颁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本《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从1995年5月1闩起执行,原《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九九五年元月二十五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第一节煤层灾小危险性预测分类和突出危险性划分…………第二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第三节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顶测………………………………一、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二、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三、采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第四节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一、远距离和极薄保护层的保护效果检验…………二、预抽煤层瓦斯防治突川措施的效果检验…………三、石门揭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四、煤巷掘进卜作面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第三章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第一节开采保护层…………………………………………第二节预抽煤层瓦斯………………………………………第四章局部防治突出措施………………………………………第一节石门和其他岩石井巷揭穿突出煤层的防治突出措施…第二节煤层中采掘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一、煤巷掘进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二、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第五章防治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突出措施…………………第六章安全防护措施……………………………………………第七章附则………………………………………………………附录一煤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突出、压出和倾出)的基本特征…………………………………………………附录二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突出的基本特征………………附录三煤层瓦斯压力测定方法…………………………………附录四钻屑指标法………………………………………………附录五防突措施有效半径的测定方法………………………附录六煤的坚固性系数(f)的测定方法…………………………附录七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p)的测定方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切实贯彻《矿山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靠科学、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简称突出)的各项规定,预防突出的发生,防止人身事故,促进煤炭工业的发展,特制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突出煤层石门揭煤细则石门揭煤细则
突出煤层石门揭煤细则石门揭煤细则————————————————————————————————作者:————————————————————————————————日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贯彻《矿山安全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靠科学、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石门揭煤发生突出,防止人身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
第二条茶山岭煤矿的石门揭煤全过程,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揭开突出危险煤层整个过程,是指石门工作面从距突出煤层底(顶)板的最小法向距离5m开始到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2m(最小法向距离)的过程均属于揭煤作业。
第四条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全过程,包括编制设计、制订措施、措施落实、协调指挥等工作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矿“一通三防”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监察部门监督执行。
第五条突出煤层石门揭煤要按照煤层赋存条件严格编制石门揭煤防突专项设计,其内容包括: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基本概况(巷道布置、煤层情况、地质构造、瓦斯情况、通风系统)、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和石门揭煤安全技术措施。
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
做到不消突不揭煤。
第六条突出煤层在石门揭煤过程中发现消突评判指标超标、突出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石门揭煤工作,并立即分析、查找原因;在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隐患后,方可恢复石门揭煤工作。
第二章石门揭煤防突专项设计第一节突出煤层层位控制第七条矿井地质测量部门在石门工作面距离煤层20m前,编制临近煤层允掘通知单,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交掘进队执行。
第八条石门工作面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准确控制煤层层位,掌握煤层的赋存位置、形态。
在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10m之前,应当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取芯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掌握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
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范本
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范本煤层石门揭煤是指在煤矿开采中, 由于煤层中存在石门, 需要将其揭除以便继续开采煤炭。
下面是一个关于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的范本, 供参考:一、目的与范围1.1 目的本细则的目的是制定煤层石门揭煤的操作规程, 确保揭煤过程中的安全、高效、稳定, 并最大程度减少环境影响。
1.2 范围本细则适用于煤矿矿井中存在石门的揭煤作业, 包括揭除石门的准备工作、设备选择、工艺流程和安全措施等。
二、作业准备2.1 揭煤前的调查与安全评估2.1.1 进行现场勘测, 了解石门的构造、尺寸和位置等信息, 制定揭煤方案。
2.1.2 进行安全评估, 分析揭煤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危险与风险, 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2 揭煤前的准备工作2.2.1 整理石门周围的工作面, 清除杂物, 确保揭煤的通道畅通。
2.2.2 配备必要的揭煤设备, 包括采煤机、支架、绞车等。
三、揭煤流程3.1 揭煤顺序按石门的大小、位置和开采计划等因素, 确定揭煤的顺序。
3.2 揭煤方案根据石门的构造特点和煤层条件, 制定揭煤方案, 包括支架设置、工艺流程、安全措施等。
3.3 揭煤细节3.3.1 支架设置: 根据揭煤方案, 合理布置支架, 保证揭煤过程的稳定和安全。
3.3.2 采煤机的选择: 根据石门的尺寸和硬度等参数, 选择合适的采煤机进行揭煤作业。
3.3.3 绞车的使用:在揭煤过程中, 可以使用绞车等辅助设备进行石门的拆除和搬运。
四、安全措施4.1 作业人员安全4.1.1 揭煤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 并具备相关资质证书。
4.1.2 揭煤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护鞋、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装备, 严禁穿胶底鞋和滑膜鞋。
4.1.3 揭煤现场设置警示标志, 保持作业现场的清晰和明确。
4.1.4 揭煤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揭煤作业, 不得擅自变动揭煤方案或操作方式。
4.2 设备安全4.2.1 揭煤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修和维护, 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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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矿区管理局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石门揭煤防突专项设计 (2)第一节突出煤层层位控制 (2)第二节石门揭煤防突专项设计的编制 (4)第三节石门揭煤防突专项设计的审批 (4)第三章区域性“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5)第一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5)第二节区域防突措施 (5)第三节区域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 (6)第四节编制石门揭煤区域消突评价报告 (7)第五节区域验证 (8)第四章局部“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9)第一节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9)第二节石门揭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 (9)第三节石门揭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10)第四节防误穿煤层的措施 (10)第五节安全防护措施 (11)第五章石门揭开突出煤层的具体工作 (12)第六章石门揭煤施工工艺 (1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贯彻《矿山安全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靠科学、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石门揭煤发生突出,防止人身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
第二条资兴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辖区内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及按突出矿井管理的高瓦斯矿井揭开突出煤层的作业,适用本细则。
其它高瓦斯矿井各煤层和突出矿井的非突出煤层在新水平开拓工程首次揭穿这些煤层时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第三条揭开突出危险煤层全过程,是指石门和立井、斜井工作面从距突出煤层底(顶)板的最小法向距离5m开始到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2m(最小法向距离)的整个过程。
第四条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全过程,包括编制设计、制订措施、措施落实、协调指挥等工作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矿总工程师具体落实),矿井瓦斯研究室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监察部门监督执行。
第五条突出煤层石门揭煤要按照煤层赋存条件严格编制石门揭煤防突专项设计,其内容包括: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基本概况(巷道布置、煤层情况、地质构造、瓦斯情况、通风系统)、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和石门揭煤安全技术措施。
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
做到不消突不揭煤。
第六条突出煤层在石门揭煤过程中发现消突评判指标超标、突出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石门揭煤工作,并立即分析、查找原因;在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隐患后,方可恢复石门揭煤工作。
第二章石门揭煤防突专项设计第一节突出煤层层位控制第七条矿井地质测量部门在石门工作面距离煤层法向距离20m 前,编制临近煤层允掘通知单,并报公司(矿井)总工程师审批后交掘进队(区)执行,同时交有关安全监管人员进行有效监督。
第八条石门工作面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准确控制煤层层位,掌握煤层的赋存位置、形态。
在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10m之前,应当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取芯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掌握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
当需要测定瓦斯压力时,前探钻孔可用作测定钻孔;若二者不能共用时,则测定钻孔应布置在该区域各钻孔见煤点间距最大的位置。
在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20m之前必须布置一定数量的前探钻孔,以保证能确切掌握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
第九条控制煤层层位的地质钻孔由地测部门设计,报公司(矿)总工程师审批。
矿瓦斯研究室严格按照审批的石门地质探孔设计进行钻孔施工。
地质探孔要求:至少打2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
第十条施工地质钻孔期间,地测部门必须派地质人员现场跟班,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
原始地质资料必须由施工人员和地质人员签字。
瓦斯研究室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煤层的透气性系数等基本参数,并形成技术资料,由检测人员签字,并报通风副总工程师、主管和公司(矿)总工程师签字。
第十一条地测部门根据地质探孔施工记录编制钻探成果图、填写石门掘进允掘通知单,并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钻探成果图交矿井瓦斯研究室,石门掘进允掘通知单分别送矿瓦斯研究室、矿安全监察部门和掘进队(区)。
掘进队按照石门掘进允掘通知单负责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7m位置停掘。
第二节石门揭煤防突专项设计的编制第十二条石门揭煤防突专项设计的编制时间为地质孔竣工后、距煤层法向距离7m之前,由矿井瓦斯研究室负责。
编制依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和作业规程、地质钻探成果图、地质说明书。
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穿突出煤层的专项防突设计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见附件一)(一)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地质构造及巷道布置的基本情况;(二)准确控制突出煤层层位、确定安全岩柱厚度的钻探成果;(三)揭煤区域通风系统及加强控制通风风流设施的措施;(四)石门揭煤区域“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突出危险性预测及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指标,预测及检验钻孔布置等;(五)区域防突措施的设计;(六)揭煤工作面局部“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突出危险性预测及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指标,预测及检验钻孔布置等;(七)工作面局部防突措施的设计;(八)石门揭煤的安全防护措施;(九)石门揭煤的施工组织措施;(十)加强过煤层段巷道的支护及揭煤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节石门揭煤防突专项设计的审批第十三条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通风、地质、安全、采矿、机电等副总工程师和瓦斯研究室、通风、地质、安全、生产、机电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石门揭煤防突专项设计进行初审,并拟文上报管理局审批。
第三章区域“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第一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第十四条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一般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进行。
也可以直接认定为突出危险区。
第十五条在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7m之前,应当至少打二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穿层钻孔实测煤层瓦斯压力或者取煤样测定瓦斯含量。
第十六条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参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三条执行。
第十七条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由瓦斯研究室负责,预测结果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并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石门揭煤过程中不论区域预测结果如何,都必须实施区域防突措施。
第二节区域防突措施第十八条石门揭煤区域防突措施必须采用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煤层瓦斯的防突措施,有保护层开采条件的矿井可以研究开采保护层作为石门揭煤的区域防突措施。
第十九条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应当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7m以前实施(在构造破坏带应适当加大距离)。
钻孔的最小控制范围是: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处巷道轮廓线外12m(急倾斜煤层底部或下帮6m),同时还应当保证控制范围的外边缘到巷道轮廓线(包括预计前方揭煤段巷道的轮廓线)的最小距离不小于5m,且当钻孔不能一次穿透煤层全厚时,应当保持煤孔最小超前距15m。
第二十条预抽石门揭煤区域煤层瓦斯的穿层钻孔设计、施工由瓦斯研究室负责,做好每个钻孔施工参数的记录;穿层钻孔的验收由矿总工程师落实人员负责,并建立钻孔验收台帐。
第二十一条预抽煤层瓦斯钻孔应当在整个预抽区域内均匀布置,钻孔间距应当根据实际考察的煤层有效抽放半径确定。
预抽瓦斯钻孔封堵必须严密。
穿层钻孔的封孔段长度不得小于5m。
第二十二条瓦斯研究室负责抽采参数的测定。
钻孔孔口抽采负压不得小于13kPa,预抽瓦斯浓度不得小于30%,预抽时间应保证能够达到防突效果,一般不应小于6个月。
第三节区域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第二十三条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时,应当以预抽区域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者残余瓦斯含量为主要指标进行措施效果检验。
其中,在采用残余瓦斯压力或者残余瓦斯含量指标对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必须依据实际的直接测定值,也可以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进行措施效果检验。
在进行石门揭煤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时不得采用单一指标作为评判依据。
第二十四条区域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由瓦斯研究室负责,在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7m位置实施。
第二十五条采用残余瓦斯压力或者残余瓦斯含量指标进行措施效果检验时,至少布置4个检验测试点,分别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的上部、中部和两侧,并且至少有1个检验测试点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边缘不大于2m的范围,其评判指标按第十六条执行,当判定为区第二十八条瓦斯研究室将效果检验结果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下达石门工作面距煤层法向距离5m位置的允掘通知单,掘进队严格按照允掘通知单的要求施工,严禁超掘。
第四节编制石门揭煤区域消突评价报告第二十九条石门揭煤区域消突评价报告的编制由瓦斯研究室负责。
石门揭煤区域消突评判的依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石门揭煤区域消突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见附件二)(一)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地质构造及巷道布置的基本情况;(二)区域防突措施施工情况及施工成果;(三)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实施情况;(四)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结论;(五)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条石门揭煤区域消突评价报告经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初审拟文上报管理局审批。
第五节区域验证第三十一条区域验证方法: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
第三十二条实施区域验证时工作面位置:当石门工作面掘进距煤层法向距离5米进行石门揭煤过程中的初次区域验证;当石门工作面掘进到距煤层法向距离1.5m(急倾斜煤层2.0m)时进行最后区域验证。
由工作面向煤层的适当位置打3个钻孔,在钻孔钻进到煤层时每钻进1米采集一次孔口排出的粒径1—3mm的煤钻屑,测定其瓦斯解吸指标K1或Δh2值。
第三十三条实施区域验证指标的临界值参照第二十六条执行。
实施区域验证钻孔设计参数表及钻孔布置图必须在防突专项设计中说明。
第三十四条区域验证的判定:当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或Δh2值小于临界值时,并且未发现喷孔、顶钻及其他异常情况,证实措施有效,即判定为无突出危险区域;否则措施无效,仍为突出危险区域,必须采取或补充局部防突措施,并再次进行措施效果检验,直到措施有效。
无突出危险区域必须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保留足够的突出预测超前距或防突措施超前距的条件下进行掘进作业。
第四章局部“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第一节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按第三章第五节区域验证中的内容操作。
为了对区域防突措施效果进行验证,也为了对局部防突措施有效性进行对比,区域验证与局部预测都不能省略。
第二节石门揭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第三十五条当石门揭煤工作面预测时钻屑瓦斯解吸指标不论是否超标,都必须采取石门揭煤工作面防突措施。
第三十六条石门揭煤工作面施工防治突出措施时工作面位置:距煤层法向不少于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