箱涵监理实施细则(市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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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龙江路新建桥涵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写: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

长沙政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宁乡龙江路项目监理部

二0 一四年四月

目录

一、......... 工程概况.. (2)

二、............ 监理范围.. (2)

三、................................................. 设计要求

2

四、...................................... 质量控制标准 2

五、............ 基本要求.. (3)

六、质量控制 (8)

七、.................................. 资料管理工作重点9

八、................................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0

九、附表10

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龙江路河道箱涵工程;

2、建设地址:宁乡县龙江路南端;

3、工程规模:本桥涵设计为2孔,单孔净跨6米,箱涵总长30.0,桥涵设计标

准按公路I级进行设计。桥涵上下游设置连接段,连接长度为10 米;

4、工程概况描述:

龙江路河道箱涵(k0+915-k0+940)工程,河道宽度为14.2米,本桥涵设计为2孔,单孔净跨6米,箱涵总长30.0,桥涵设计标准按公路I级进行设计。桥涵上下游设置连接段,连接长度为10米,侧墙采用重力式浆砌

石挡墙,地板采用预制砼板衬砌。

本工程结构采用C30混凝土现浇,涵底设100mm厚C15素混凝土垫层;地基承载力为200kpa,根据地勘钻孔,对基础进行换填处理,开挖基面高程为42.00,箱涵建基面高程为45.704米,基础换填厚度为3.704 米。

二、监理范围:

1、本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的阶段:施工阶段。

2、本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的范围:兰著学校范围(1# )和文体中心范围(2# )箱涵两段工程。

三、设计要求

1设计图纸。

2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书。

3有关会议文件(设计交底、会审记录等)。

四、质量控制标准

1、质量标准

1.1质量依据标准

1.2《公路桥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1.3《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

1.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1.5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

1.6本工程监理规划。

五、基本要求

1、箱(管)涵放线定位

(1)首先对箱(管)涵的轴线控制点和水准点进行复核;

(2)各控制桩都应编号、编制汇总表,标注坐标数据,桩上应分别涂上各色油漆,做到醒目、牢固,并应定期进行复核。

2、基坑开挖

施工中应注意:

(1)基坑可以使用机械和人工配套整修。基底高程严格按箱(管)涵设计

标高控制,均应避免超挖,已超挖或松动部位,应将松动部分清除。挖出的土方不得堆放在基坑边沿,应堆放在距地面坑边1米以外,堆土高度不

超过1.5米。机械挖土时保留200〜300mm 土厚用人工开挖,以防止基坑扰动。(2)基坑开挖过程中必须加强排水,不能受水浸泡。

(3)基坑开挖并处理完毕,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核,经监理复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基坑开挖允许偏差应符合《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表3.15 规定(见附表一)

3、土方回填

(1)箱(管)涵完成后,箱(管)涵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时,方可进行回填土。

(2)沟槽回填前,必须将槽底杂物清理干净,回填土从不含有机物、冻土、大于50mm 的砖石等硬块。回填土的含水量、按土类和压实工具控制在最佳含水量士2%,,其配比度符合设计要求,分层填筑和夯实,密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3)施工单位应对每层回填土按规定进行检验,并有完整的自检资料,自检合格后方可继续回填,监理工程师应对回填压实度进行抽检。

4、钢筋成型与安装

(1)钢筋应具有质保书及出厂检验资料,材料到达现场后,应按规定批量经监理见证取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钢筋必须按不同规格、等级、牌号、钢种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分别堆存,不得混杂,且应立牌以资识别。钢筋宜堆置在仓库内,露天堆置时,应垫咼并加遮盖。(3)钢筋表面应洁净,使用前应将表面油渍、漆皮、污垢、鳞锈等清除干净;钢筋下料、弯制应进行调直;采用冷拉法调直时,1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大于2%、H、皿级钢筋不宜大于1%。

(4)钢筋的弯制和未端的弯钩应附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5)用I级钢筋制作的箍筋,其末端必须做弯钩,弯钩的弯曲内直径应大于受力主钢筋直径且不小于箍筋直径的2.5倍。弯钩平直部分长度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3倍。(6)钢筋加工允许偏差应符合《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表7.1.4 的规定。(见附表二)

(7)钢筋焊接之前必须清除焊接部位的铁锈、水锈和油污等;钢筋端部的扭曲、弯折应予以矫直或切除。

(8)钢筋闪光对焊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裂纹,与电极接触处的钢筋表面对于

I、H、皿级钢筋不得有明显的烧伤;对于W级钢筋不得有烧伤。闪光对焊接头机械性能与允许偏差应符合《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表722的规定。(见附表三)(9)钢筋电弧焊接头焊缝表面应平整,不得有较大的凹陷、焊瘤;接头处不得有裂纹;接头处用小锤敲击时,应发出与原钢筋同样的清脆声。其机械性能、缺陷及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表7.2.3的规定。(见附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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