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否约定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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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诉法第三十四条“约定管辖”

新民诉法第三十四条“约定管辖”

新民诉法第三十四条“约定管辖”展开全文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原《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律师解读】一、新旧民诉法的区别:1、增加了可以“约定管辖”的当事人:“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2、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修改成“合同的当事人”3、增加了“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二、约定管辖的主体根据上述区别可以看出,新的民诉法将“约定管辖”的当事人由原来的合同双方当事人,扩大到“合同的当事人”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

1、“合同当事人”指依法签订合同并在合同条件下履行约定的义务和行使约定的权利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它社会团体。

合同当事人常见是双方,但也有三方以至于多方。

合同担保人(保证人)、抵押权人、质权人等均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

可见,新民诉法扩大了可以约定管辖的主体,这也是符合实践需要的作法。

2、“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财产可分为:有形财产(又称“有体物”.),如金钱,物资;无形财产(又称“无体物”.),如债权,知识产权,虚拟财产权等。

也可以为:积极财产,如金钱,物资及各种财产权利;消极财产,如债务。

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财产有房屋、土地、车辆、船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金钱等等。

根据新民诉法的规定,因这些财产权益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管辖法院。

三、约定管辖适用范围和限制1、适用范围:新民诉法将原民诉法中“5类”固定的约定管辖法院,扩大到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成为列举管辖法院。

约定管辖的法律规定

约定管辖的法律规定

Don't get angry and try to win, don't see through and make breakthroughs, don't be jealous and appreciate, don't procrastinate, be positive, don't be moved by action.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约定管辖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很多人在遇到权益纠纷时,往往不知道如何来保护自身利益,这是源于人们对法律的不了解。

我们多了解一些约定管辖的法律规定,就多了一个保护自身利益的技能。

接下来将给大家介绍约定管辖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请阅读下文。

一、约定管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

协议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按照大多数国家立法和司法实践,承认协议管辖不以案件与所选择国家的法院有关联为条件。

债权纠纷中,只有合同之债可以协议管辖,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关于协议管辖的适用范围,在原有的“合同”纠纷的基础上,增加了“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约定管辖的效力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法律规定。

约定管辖有效的条件是:1、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只限于合同案件,并且只限于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中的合同案件。

买卖合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原告所在地起诉

买卖合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原告所在地起诉

买卖合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原告所在地起诉一、合同约定原则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可以事先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那么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这一原则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的基础,尊重了当事人的选择权,也有利于方便快捷解决争议。

二、原告住所所在地原则根据我国的法律体系,一般情况下,原告的住所所在地法院具有管辖权。

这是因为原告是诉讼的发起者,无论是起诉解决纠纷还是执行判决,都需要原告主动参与。

因此,原告起诉的地方法院更容易满足原告的诉讼需求。

三、被告住所所在地原则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根据公平正义原则,可以根据被告的住所所在地确定管辖法院。

这种情况下,被告方更方便提供相关证据和参与庭审,有助于确保诉讼的公平和有效进行。

四、合同标的地原则根据合同标的地的原则,也可以确定管辖法院。

合同标的地是指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地点或者商品的交付地点,根据合同标的地原则,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管辖法院。

五、互联网交易特殊规定对于互联网交易,根据我国《电子商务法》的规定,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互联网交易平台的管辖法院,那么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在确定管辖法院时,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权衡各种利益和公平原则,确保能够达到诉讼的公平、合理和高效。

此外,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还可以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让法院判断是否符合上述原则,是否需要调整管辖法院的确定。

总之,买卖合同管辖法院的确定原告所在地起诉,是一个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问题。

根据合同约定原则、原告住所所在地原则、被告住所所在地原则、合同标的地原则和互联网交易特殊规定等原则,可以解决管辖法院的确定问题,确保诉讼的公平、合理和高效进行。

民法典购销合同纠纷如何约定管辖地

民法典购销合同纠纷如何约定管辖地

民法典购销合同纠纷如何约定管辖地进⾏买卖交易时,买卖双⽅可以签订买卖合同或者购销合同的,当事⼈在合同中要约定的内容⽐较多,例如标的物、违约责任等,当事⼈也可以约定纠纷管辖法院,那么民法典购销合同纠纷怎样约定管辖地?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购销合同纠纷如何约定管辖地购销合同的当事⼈,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出现纠纷时管辖的法院,当事⼈可以约定被告住所地、合同履⾏地、合同签订地等地作为管辖地。

《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四条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可以书⾯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采购合同纠纷怎么处理1、协商解决合同双⽅当事⼈如果在履⾏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致的原则加以解决。

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做法都⽆助于问题的解决。

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仲裁解决仲裁是指合同双⽅当事⼈发⽣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之间的协议,由⼀定的机构以中间⼈或第三者的⾝份,对双⽅发⽣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

⽤仲裁的⽅法解决合同纠纷是常⽤的⼀种⽅式。

3、诉讼解决当发⽣合同纠纷后,双⽅当事⼈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式来解决纠纷。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法律知识的普及,⼈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企业通过诉讼来解决合同纠纷的也越来越多。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签订购销合同后,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出现纠纷时管辖的法院,当事⼈可以约定被告住所地、合同履⾏地、合同签订地等地作为管辖地。

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合同诉讼管辖约定条款

合同诉讼管辖约定条款

合同诉讼管辖约定条款
《诉讼管辖约定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同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以下约定的法院管辖。

第二条管辖法院的选定:
1. 本合同双方同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诉讼,均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如合同签订地与合同履行地不一致,双方可另行约定诉讼管辖地,并在合同中明确注明。

第三条双方同意,在选择诉讼管辖地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便于诉讼的原则,即选择对双方均较为便利的法院管辖。

2. 公平合理的原则,即在选择管辖法院时,应确保双方在诉讼中的地位平等,避免造成一方明显的不便。

第四条本合同约定的诉讼管辖地具有唯一性,双方均应遵守。

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条款的约定,向其他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本条款的效力:
1. 本条款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独立的法律效力。

2. 本条款的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

3. 本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六条本条款的解释:
1. 本条款的解释应遵循合同的整体意思,不得断章取义。

2. 双方对本条款的解释发生争议时,应按照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进行处理。

第七条本条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

第八条本条款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注:以上条款仅供参考,具体条款请根据实际情况及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

约定管辖与争议标的无实际关系如何确定管辖

约定管辖与争议标的无实际关系如何确定管辖

约定管辖与争议标的⽆实际关系如何确定管辖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合同时为了解决合同出现的纠纷,当事⼈是可以约定出现纠纷时管辖的法院,这就是协议管辖,那么约定管辖与争议标的⽆实际关系怎样确定管辖权?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约定管辖与争议标的⽆实际关系如何确定管辖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约定管辖与争议标的没有实际关系的,约定管辖的法院是没有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地⼈民法院管辖。

《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地⼈民法院管辖。

第三⼗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可以书⾯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协议管辖的范围包括哪些(⼀)在审理级别上,协议管辖仅适⽤于第⼀审民事案件;当事⼈在协议时只能约定⼀审的地域管辖,不得变更级别管辖,将依法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诉讼约定由中级法院或者⾼级法院管辖,或者相反,否则就会违背民事诉讼法有关审级的规定,造成审级混乱。

(⼆)在管辖类型上,协议管辖限于⾮专属管辖的诉讼;对于专属管辖诉讼,《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民法院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民法院管辖;2、因港⼝作业中发⽣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所在地⼈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民法院管辖。

由于专属管辖是按照诉讼标的的特殊性所确定的管辖,具有强制性,因此不允许当事⼈通过协议改变。

(三)在表现形式上,协议管辖为要式⾏为,必须采⽤书⾯形式;由于《民事诉讼法》第34条要求协议管辖必须采取书⾯形式,因此,以⼝头形式约定管辖法院的,约定⽆效。

(四)在案件类型上,协议管辖扩⼤⾄“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性权益纠纷”案件。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约定管辖与争议标的没有实际关系的,约定管辖的法院是没有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地⼈民法院管辖。

约定管辖的效力是怎样的

约定管辖的效力是怎样的

约定管辖的效力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叫做管辖权,对于审理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可以在合同中以条款的方式约定的,你对约定管辖了解多少呢?那么约定管辖的效力又是怎样的呢?小编在下文为您带来关于约定管辖效力的详细介绍,请阅读了解。

▲一、约定管辖效力1、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仲裁法规定第4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5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6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因此在民事诉讼管辖权中约定管辖还是有效的。

▲二、管辖权的规定1、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2、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条的规定,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案情繁简、诉讼标的金额大小、在当地的影响等情况,对本辖区内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提出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4、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5、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6、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管辖地应怎么规定

合同管辖地应怎么规定

合同管辖地应怎么规定合同履行地管辖问题确定方式是:按合同约定的管辖地管辖;没有约定的,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法律其他规定。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合同纠纷如何起诉一、整理现有证据现有证据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关材料,要求是原件。

如果某些材料不是原件,应让律师审查是否会影响诉讼结果。

二、确定管辖法院对于合同纠纷以及相关财产权益纠纷来讲,法院管辖可分为约定管辖和法定管辖,约定管辖。

民诉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根据案件难易等情况,判断是否要请律师对于复杂案件以及在异地诉讼的律师,建议聘请律师,避免因小失大。

四、准备开庭(一)开庭一般要准备以下材料:1、证据复印件,交给法院一份,有的法院要求交给对方一份,自己备存一份。

2、起诉状数份,对方当事人一份,法院一份,自己留存一份。

如原告是个人,要签字摁手印;如原告是公司,要盖公章,有的法院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

3、如原告是个人,要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如原告是公司,则要准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一份。

如请人代理,需要授权委托书。

各地法院可能会有所具体要求,去开庭之前,尤其是到外地开庭之前,一定要事先电话了解好开庭手续。

(二)法庭之上合同纠纷注意事项1、如是原告,一定要听清对方的答辩意见,针对对方的答辩意见,随时调整诉讼思路和要提交的证据。

比如说,对方对我方有些主张承认了,就可以不用再举相关证据。

针对对方有异议的部分重点举证。

2、有些诉讼可能涉及合同性质的区分等法律问题,比如说到底是买卖合同还是承揽合同,这时要根据之前的准备,抓住要害,分析到位。

约定管辖的法律规定

约定管辖的法律规定

约定管辖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很多人在遇到权益纠纷时,往往不知道如何来保护自身利益,这是源于人们对法律的不了解。

我们多了解一些约定管辖的法律规定,就多了一个保护自身利益的技能。

接下来小编将给大家介绍约定管辖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请阅读下文。

▲一、约定管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

协议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按照大多数国家立法和司法实践,承认协议管辖不以案件与所选择国家的法院有关联为条件。

债权纠纷中,只有合同之债可以协议管辖,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关于协议管辖的适用范围,在原有的“合同”纠纷的基础上,增加了“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约定管辖的效力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法律规定。

约定管辖有效的条件是:1、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只限于合同案件,并且只限于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中的合同案件。

2、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只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如果当事人选择了与合同没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该协议无效。

合同签订地是指合同双方在书面合同上签字和盖章的地点。

例如,广东某厂与黑龙江某厂在北京签订购销合同,北京为合同签订地。

标的物所在地是指标的物存放的地点。

例如,上海某厂与大同某厂签订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履行地为大同火车站,货物由上海装船运至秦皇岛港时发生纠纷,因货物在秦皇岛港,秦皇岛港为标的物所在地。

劳务合同能约定管辖么

劳务合同能约定管辖么

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关于管辖权的约定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劳务合同作为一种合同类型,理论上是可以约定管辖的。

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一、劳务合同约定管辖的合法性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时,该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劳务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

2. 约定方式劳务合同约定管辖权,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当事人可以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或者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劳务合同约定管辖的注意事项1. 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管辖时,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例如,不能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或者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为这些地方与合同纠纷的解决关系不大。

2. 约定内容明确当事人约定管辖时,应明确约定管辖法院的名称、地址等信息,避免产生歧义。

3. 约定优先原则在劳务合同中,当事人约定的管辖法院具有优先效力。

如果合同当事人未约定管辖法院,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三、劳务合同约定管辖的效力1. 当事人约定管辖的,该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约定,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当事人未约定管辖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综上所述,劳务合同可以约定管辖。

但在约定管辖时,当事人应注意遵守法律规定,明确约定内容,确保约定有效。

同时,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按照约定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代理销售合同的诉讼管辖权

代理销售合同的诉讼管辖权

一、代理销售合同诉讼管辖权的一般规定1. 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管辖法院。

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纠纷有实际关系的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

2. 当事人未约定管辖法院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代理销售合同诉讼管辖权的特殊情况1.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 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

3. 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4.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代理销售合同诉讼管辖权的专属管辖1.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委托加工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法院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管辖权。

3.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代理销售合同诉讼管辖权的确定程序1. 判断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如果属于专属管辖,则按照法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2. 判断是否已经协议管辖。

如果当事人已协议管辖,则按照协议确定的管辖法院进行诉讼。

3. 确定管辖法院。

在未协议管辖且不属于专属管辖的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代理销售合同诉讼管辖权的确定应遵循法律规定,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准确地选择合适的管辖法院。

合同纠纷管辖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纠纷管辖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纠纷管辖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的,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管辖,但不能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地⼈民法院管辖。

关于合同纠纷管辖权的法律规定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你详细解答。

⼀、合同纠纷管辖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1、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权规定如下:(1)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管辖,但不能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2)合同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地⼈民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条⼆、合同违约损失赔偿⾦怎么确定(⼀)违约损害赔偿⾦额具体包括实际利益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其中,实际利益损失⽐较直观,相对容易计算,具体把握以下三个要点: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法进⾏计算。

2、如果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法的,可以凭借相关的款项单据,书⾯证据来佐证,达成双⽅协商⼀致。

3、如果双⽅就实际损失⾦额,不能达成协商⼀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查后进⾏判决。

(三)可得利益损失,是指订⽴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计算预期利益损失时,应把握三点:1、时间点:以合同订⽴的时间作为计算预期利益的时间点;2、损失的最⾼额,以在合同履⾏前提下可以预见的期待利益为上限;3、预期利益,应是在合同中当事⼈有明确的约定或违约⽅在订⽴合同时预见到的,或是违约⽅预见到的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是合同违约⽅或加害⼈应承担的损失后果。

此外,还要注意违约⽅的主观恶意程度及守约⽅因对⽅违约所获利益的合法、合理性。

(四)确定违约损失赔偿⾦额的具体⽅式:1、根据上⾯说到的,把握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的要点,搜集主张这些实际损失的相关证据,加以佐证。

2、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或损失赔偿计算⽅法确定违约损失赔偿⾦额。

如果在实际操作中,实际损失⼤于合同约定的违约⾦的,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增加。

买卖合同管辖权规定

买卖合同管辖权规定

买卖合同管辖权规定买卖合同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合同类型之一,为了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我国法律法规对买卖合同的管辖权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买卖合同管辖权的相关规定。

一、一般规定1.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买卖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为争议解决法院。

约定的管辖权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二、合同履行地确定1.买卖合同的履行地,一般是指货物交付地或者货物目的地。

2.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如无明确约定,按照交易习惯或者双方实际履行的情况确定。

3.当事人对履行地有争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4.仍不能确定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定。

三、特殊规定1.跨国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按照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双方达成的协议确定。

2.网络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我国,但在我国设有代表机构或者分支机构,可以由代表机构或者分支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结论买卖合同管辖权的规定,旨在明确纠纷解决的管辖范围,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

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合理选择争议解决法院,以降低纠纷解决的风险。

遇到管辖权争议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管辖权异议1.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2.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

3.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4.当事人对管辖权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则(整理版)

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则(整理版)

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则(整理版)
一、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则
1、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2、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4、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什么情况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院对该案件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的情况。

《民诉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
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三、指定管辖的要件包括哪些
1、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

2、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争议。

3、受移送的同级人民法院发现移送错误时,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裁定指定管辖。

4、上级人民作出指定管辖期间,审理中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何确定管辖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何确定管辖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何确定管辖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1994.11.27
•【文号】法经[1994]307号
•【施行日期】1994.11.27
•【效力等级】司法解释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民事诉讼
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复函(1994年11月27日法经(1994)307号)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法明传[1994]21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该约定可认为是选择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不违反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则该约定应为有效。

若当事人已分别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应由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若立案时间难于分清先后,则应由两地人民法院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由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劳务合同纠纷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劳务合同纠纷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劳务合同纠纷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引言劳务合同是雇佣双方之间约定的一种合同形式,用于规定劳动者为雇主提供劳务的相关事宜。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劳务合同纠纷时有发生。

当纠纷出现时,一个关键问题是确定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本文将讨论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权问题,重点是原告所在地法院的管辖。

国际法原则与法院管辖权法院的管辖权是指法院有权审理和解决特定案件的能力。

根据国际法原则,法院的管辖权通常与被告的居住地或纠纷发生地有关。

然而,在劳务合同纠纷中,由于劳工的特殊地位和劳务合同的性质,原告所在地也可能成为管辖权的依据。

劳务合同纠纷的特殊性劳务合同纠纷的特殊性在于,劳动者通常处于弱势地位,其合同可能存在侵犯劳动权益的情况。

因此,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并及时解决劳务合同纠纷是至关重要的。

考虑到劳动者可能面临的经济和社会压力,确保他们能够就近解决纠纷,提供便利和公正的司法程序就显得尤为重要。

原告所在地法院的管辖在劳务合同纠纷中,有些国家和地区法律规定原告所在地法院具有管辖权。

这主要出于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考虑。

原告所在地法院的管辖权确保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便利性和公正性:1.便利性:原告通常处于弱势地位,他们可能无法负担旅行费用和其他与跨地区诉讼相关的费用。

因此,让他们在家门口解决纠纷,能减少经济和社会负担,更好地保护他们的权益。

2.公正性:原告所在地法院更熟悉当地的法律制度和劳务市场情况,因此能更好地理解和解决劳务合同纠纷。

这样可以确保纠纷得到公正的审判,并有助于减少对劳动者权益的潜在侵犯。

法院管辖权的限制和例外情况尽管原告所在地法院在劳务合同纠纷中具有重要的管辖权,但也存在一些限制和例外情况。

例如:•合同条款:劳务合同的条款可能明确约定了其他地区的法院具有管辖权。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合同的约定,其他地区的法院可能会拥有管辖权。

•专属管辖协议:在一些劳务合同中,雇主和劳动者可能通过专属管辖协议约定只有特定的法院具有管辖权。

这样的协议可以使雇主和劳动者更加方便地解决纠纷,同时也需要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同纠纷的管辖

合同纠纷的管辖

合同纠纷的管辖合同纠纷的管辖是指确定对合同的争议进行审理的法院的权限和辖区。

合同纠纷的管辖有两个层面,一是法律上的管辖,即由哪个法院审理合同纠纷;二是地域上的管辖,即由哪个地区法院审理合同纠纷。

在法律上,合同纠纷的管辖主要依据以下几个原则来确定:一、原则上由双方约定的管辖法院进行审理。

当合同中约定了争议解决的法院,双方应当按约定履行,将纠纷提交给约定的法院进行处理。

二、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根据被告的住所地、被告的经营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等地域因素来确定管辖法院。

一般来说,合同纠纷应当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三、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选择其他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解决。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纠纷发生后协商一致选择其他法院进行解决,前提是该法院有管辖权。

由于合同纠纷一般具有一定的金额,所以在涉及金额较大的合同纠纷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应该由中级法院或者高级法院进行审理。

在地域上,合同纠纷的管辖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合同纠纷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基层人民法院是根据地方自愿原则设立的,主要负责处理较为简单和争议金额较低的案件。

二、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高级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合同纠纷。

这主要是因为合同纠纷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需要由专业性较强的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三、由上诉法院审理合同纠纷。

当合同纠纷一审判决后,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上级法院会对合同纠纷进行二审。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不同,合同纠纷的管辖也会有不同的规定。

因此,在涉及跨国合同纠纷的情况下,当事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仔细研究并选择适用的管辖法院。

总之,合同纠纷的管辖是根据法律和地域原则来确定的,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相关规定,并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管辖法院,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得以顺利解决。

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也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

劳务合同管辖法院

劳务合同管辖法院

一、一般管辖原则劳务合同纠纷一般适用一般管辖原则,即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这里的“居住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二、合同履行地管辖如果劳务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那么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

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务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地点。

如果合同中对履行地没有约定,那么可以根据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来确定。

三、合同签订地管辖劳务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也可以是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

合同签订地是指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协议的地点。

四、原告住所地管辖在特殊情况下,如果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均无法确定,或者当事人之间有书面协议选择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

五、标的物所在地管辖如果劳务合同的标的物位于某个特定地点,那么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

六、专属管辖在特定情况下,劳务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也可能适用专属管辖。

例如,涉及不动产的劳务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确定劳务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1. 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 当事人选择管辖法院时,应当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双方的实际利益。

3. 在确定管辖法院时,应当遵循便利当事人诉讼、有利于案件审理的原则。

4. 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争议,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管辖。

总之,劳务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由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确定管辖法院时,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约定是怎样的

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约定是怎样的

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约定是怎样的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管辖;并且此种约定管辖优先于一般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热门城市:泉州律师巢湖律师随州律师永州律师丰城市律师宝鸡律师绥化律师高安市律师大庆律师黄石律师合同纠纷算是民事纠纷中比较多的一类了,而纠纷产生之后就是说解决的话了,那么合同纠纷可以向哪些法院起诉呢?其实在合同签订之处,当事人是可以就管辖权进行约定的。

那怎么进行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约定呢,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管辖;并且此种约定管辖优先于一般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在约定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约定管辖法院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表达出来;形式可以是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是在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二、选择的管辖法院的范围是限定的,即只能是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进行选择。

三、当事人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须是明确的。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如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履行中出现的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约定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本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就不能协议约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案件就不能协议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之外的法院管辖。

用益物权合同纠纷管辖规定(3篇)

用益物权合同纠纷管辖规定(3篇)

第1篇用益物权合同纠纷管辖规定是指在用益物权合同纠纷中,关于诉讼管辖权的确定。

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物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用益物权合同纠纷日益增多,如何确定管辖权成为当事人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从用益物权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管辖法院、管辖异议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用益物权合同纠纷管辖原则1. 约定管辖原则:当事人可以在用益物权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2. 地域管辖原则: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1)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2)履行地法院管辖;(3)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3. 专属管辖原则:因用益物权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下列法院管辖:(1)涉及不动产用益物权合同纠纷的,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涉及动产用益物权合同纠纷的,由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4. 级别管辖原则: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可以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三、用益物权合同纠纷管辖法院1. 约定管辖法院:当事人可以在用益物权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2. 地域管辖法院:(1)合同签订地法院:合同签订地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签订合同的具体地点。

(2)履行地法院: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地点。

(3)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标的物所在地是指用益物权合同标的物的所在地。

3. 专属管辖法院:(1)涉及不动产用益物权合同纠纷的,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涉及动产用益物权合同纠纷的,由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四、用益物权合同纠纷管辖异议1. 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2. 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向受诉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3. 受诉法院应当审查当事人的管辖权异议,并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裁定。

4. 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

五、结语用益物权合同纠纷管辖规定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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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否约定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吴江市益佰纺织有限公司与龙口市玲楠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管辖争议案指定管辖的通知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文字号】[2005]民立他字第26号
【批准部门】【批准日期】
【发布日期】2005.08.26 【实施日期】2005.08.26
【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法规类别】民事诉讼管辖【唯一标志】1420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吴江市益佰纺织有限公司与龙口市玲楠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管辖争议案指定管辖的通知
([2005]民立他字第26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苏民二立他字第025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鲁立函字第14号请示报告均收悉。

关于吴江市益佰纺织有限公司与龙口市玲楠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管辖争议问题,经研究,通知如下:
一、吴江市益佰纺织有限公司与龙口市玲楠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先后签订了7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双方发生纠纷解决的方式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在起诉方法院起诉解决”。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属于买卖合同范畴,本案双方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后,按照合同约定均向起诉方法院即吴江市人民法院及龙口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地法院均于同日分别以买卖合同纠纷受理了原告的起诉。

两地法院受理的案件属于基于同一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引起纠纷的案件。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何确定管辖的复函》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关于发生纠纷“在起诉方法院起诉解决”的约定有效。

因两地法院受理本案的时间相同,本案双方当事人起诉时间的先后顺序无法确定,因此,本案可依据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履行地点确定管辖。

鉴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提(交)货地点及方式:供方负责将货发到龙口市玲楠服装厂”的约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管辖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应当认定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为本案合同的履行地,龙口市人民法院作为合同履行地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院指定本案由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管辖。

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通知吴江市人民法院将其受理的[2004]吴民二初字第140号关于吴江市益佰纺织有限公司诉被告龙口市玲楠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移送至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合并审理。

200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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