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工程项目管理体制创新(doc 7页)

合集下载

南水北调管理制度汇编范文

南水北调管理制度汇编范文

南水北调管理制度汇编范文南水北调是中国水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解决中国北方地区缺水问题。

为了保障南水北调的顺利进行,制定和实施有效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围绕南水北调管理制度汇编展开讨论。

一、南水北调管理体制南水北调是一个庞大的工程项目,涉及多个省市和部门的合作。

为了协调各方的利益和资源,形成了以国务院为核心,由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共同参与的管理体制。

南水北调管理体制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监督评估等。

1. 国务院领导小组国务院成立了南水北调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南水北调工作。

领导小组由国务院领导担任组长,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和委员,主要负责制定南水北调的总体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协调各方的合作。

2. 有关部委有关部委包括水利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分别负责南水北调中的水资源管理、土地征用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这些部委根据国务院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和政策,确保南水北调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地方政府南水北调涉及的地方政府主要包括河南、山东、江苏、北京等,这些地方政府有责任协调本地区的水资源和环境问题,保障供水的安全和稳定。

地方政府需要配合国务院领导小组和有关部委的工作,及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

二、南水北调水资源管理南水北调的核心是对水资源的管理,包括水源地的规划和建设、水的调配和分配等。

1. 水源地管理水源地管理是南水北调的首要任务,必须保护好水源地的生态环境,确保水质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为此,南水北调建立了水源地保护区,严格控制水源地的开发和利用,在水治理、生态修复等方面进行管理。

2. 水的调配和分配南水北调的水资源调配和分配需要确保公平合理,既要满足北方地区的需求,又要保障南方地区的利益。

水利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制定水资源调配和分配的政策,确保各地区按需用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三、南水北调环境保护南水北调的建设和运行对生态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为了保护好环境,制定和执行相应的环境保护制度是必要的。

南水北调江苏境内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探索

南水北调江苏境内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探索

计, 设计 的“ 可施工性差 ” 现象 时有发 生, 导致设 计变更 频 繁 , 从而 引起 较
多索 赔 , 源 公 司 的 利 益 受 损 ; 是 水 三 设 计 与施 工协 调 困 难 , 理 和 协 调 工 管 作 复 杂 , 主 管 理 费 较 高 , 若 出 现 业 假 质 量 事 故 , 计 方 与 施 工 方 容 易 互 相 设
题 分 析
元 的投资 , 人手少 、 任务重 , 工程建设 中组织协调 工作 量十分繁重 , 且有大 量的 日常事 务要处理 。 而采用 E C模 P
式 , 可 以甩 掉 大 量 的 组 织 协 调 “ 包
( r etM n gm n o t c 等 模 Po c a ae e tC nr t j a1
实现增供水量 3 6亿 ms 能力 , 既满足
本 省供 水 需 要 , 可 调 水 出 省 。一 期 又 工 程 总 投 资 18亿 元 ,计 划 2 1 年 2 03
除 了 D B模 式 外 , 内 、 际 目 B 国 国 前 流 行 的 主要 项 目管 理 模 式 还 有 D B ( ei ul) 式 、 P ( n ier g D s nB i 模 g d E C E g ei n n
者几位有 相应 资质 的承包商 f 或具备
资格 的管 理 咨 询 公 司1根 据 业 主 的 要 , 求 或 者设 计 大 纲 , 由承 包 商 或 会 同 自 己 委 托 的 设 计 咨 询 公 要 分 三 块 : 是 中 央 投 资 占 4 % ; 是 南 一 0 二
式。
目前 江 苏 南 水 北 调 境 内 工 程 主 要 采 取 D B D s nBdB i ) 式 , B ( ei i ul 模 g d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济东明渠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济东明渠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济东明渠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引言南水北调工程是中国重要的水资源调配工程之一,济东明渠段作为东线一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施工安全至关重要。

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障人员安全,特制定本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施工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济东明渠段工程施工全过程。

第三条:基本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强化安全责任,明确各级安全职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安全管理组织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下设专职安全员。

第五条:职责划分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施工班组: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参与安全管理。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六条:安全教育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每人熟悉安全规程。

第七条: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法规、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

第八条: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和人员。

第四章:安全技术措施第九条:施工方案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条:安全防护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所有施工设备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运行安全。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二条:定期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对发现的隐患立即整改。

第十四条:检查记录详细记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情况。

第六章:应急管理第十五条: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处理、人员疏散等。

第十六条: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应急物资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确保随时可用。

第七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八条:事故报告一旦发生事故,立即按照规定程序报告。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事故。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9.05•【文号】•【施行日期】2008.09.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2008年9月5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切实管好、用好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财经制度,结合南水北调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南水北调主体工程是指由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有线责任公司、南水北调东线山东干线有线责任公司、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有线责任公司、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建设管理的主体工程以及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建设管理的汉江中下游治理工程(上述单位统称项目法人)。

南水北调主体工程中的东线治污工程和截污导流工程、中线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工程除外。

南水北调主体工程中的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程的资金管理按照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南水北调办)颁发的《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国调办经财[2005]39号)执行。

第三条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的原则是:统筹安排,分级管理;制度健全,程序规范;专款专用,讲求效益;职责清晰,各负其责。

第四条项目法人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对工程建设资金实行全过程管理,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一)依法筹集、拨(支)付、使用资金;(二)按工程概算和项目管理预算控制投资;(三)执行投资计划和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四)依据合同按程序结算支付价款;(五)依据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核算工程成本;(六)加强监督检查。

第五条项目法人对资金的筹集和使用负总责,实行代建制和委托制建设管理单位对所负责建设管理工程的资金使用负责。

水利部关于废止原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一批文件的公告-

水利部关于废止原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一批文件的公告-

水利部关于废止原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一批文件的公告正文:----------------------------------------------------------------------------------------------------------------------------------------------------水利部关于废止原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一批文件的公告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来,水利部对原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出台的制度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已不适用的50件文件(见附件)。

废止的文件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附件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字号文件名称1国调办监督〔2004〕66号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稽察办法》的通知2国调办建管〔2004〕78号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代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3国调办建管〔2004〕79号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4国调办投计〔2004〕8号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重大专题和特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5国调办投计〔2004〕9号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办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6国调办投计〔2004〕90号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投资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7国调办监督〔2004〕52号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项目举报受理及办理管理办法》的通知8国调办经财〔2005〕68号关于南水北调各项目法人申请办理国债专项资金基建拨款财政直接支付有关手续的通知9国调办经财〔2005〕78号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调办环移〔2005〕58号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监理暂行办法》及《南水北调工程移民安置监测暂行办法》的通知11国调办经财〔2006〕141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2国调办经财〔2007〕128号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会计基础工作指南》的通知13国调办投计〔2007〕64号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重大专题和南水北调办基础设施、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14国调办经财〔2008〕120号关于规范项目法人申请支付南水北调工程财政性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15综经财〔2009〕58号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建设投资项目预算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16综环移〔2009〕27号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关于维护丹江口库区社会稳定促进移民安置工作的通知综征地〔2009〕60号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丹江口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后的生产生活后续工作和有关稳定工作的通知18综征地〔2009〕94号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有关工作的通知19综征地〔2009〕62号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关于开展南水北调工程丹江口库区移民工作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20国调办投计〔2009〕82号关于加强南水北调工程投资静态控制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21综征地〔2010〕10号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关于建立南水北调干线工程征迁安置实施协调制度的通知22综征地函〔2010〕37号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关于定期报送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实施进展情况的通知23综投计〔2010〕1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24综投计函〔2010〕3号关于其它行业穿(跨)越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设计方案审查审批有关事宜的函25国调办经财〔2011〕226号关于加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供应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6国调办经财〔2011〕87号关于建立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27综经财函〔2011〕170号关于控制南水北调系统各单位账面资金余额有关事项的通知28国调办投计〔2011〕215号关于建立南水北调工程设计变更快速处理机制和控制性工程设计变更现场处理机制的通知29国调办投计〔2011〕219号关于抓紧开展南水北调工程价差调整工作的通知30国调办投计〔2011〕171号关于成立南水北调中线干线铁路交叉工程协调小组的通知31国调办征移〔2011〕260号关于对南水北调工程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工作实施奖励有关事宜的通知32国调办监督〔2012〕199号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干线高填方渠段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33国调办建管〔2012〕30号关于印发《2012年度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进度目标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34国调办经财〔2012〕14号关于南水北调设计单元工程完工财务决算编报和投资控制奖惩考核问题的补充通知35国调办监督〔2012〕240号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合同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36国调办综〔2012〕257号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典型案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37国调办环保〔2013〕151号关于印发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实施考核办法的通知38国调办建管〔2013〕79号关于印发《2013年度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进度目标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39国调办经财〔2013〕17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设计单元工程完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的通知40综监督〔2013〕29号关于印发《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2013年通水质量检查工作方案(大纲)》的通知41综监督〔2013〕71号关于印发南水北调跨渠桥梁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计划方案的通知42综经财〔2013〕65号关于规范编制完工财务决算中待运行期管理维护费的通知43国调办监督〔2013〕25号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44国调办建管〔2014〕102号关于印发《2014年度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进度目标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45国调办经财〔2014〕62号关于印发《南水北调设计单元工程投资控制奖惩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46国调办监督〔2015〕105号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问题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47国调办综〔2015〕51号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典型案例管理办法》的通知48国调办监督〔2016〕92号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举报受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49国调办环移〔2005〕110号关于南水北调工程文物保护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50国调办监督〔2017〕181号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特定飞检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结束——。

南水北调施工管理制度

南水北调施工管理制度

南水北调施工管理制度南水北调的施工管理制度必须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组织架构南水北调施工管理制度的组织架构首先是要合理、稳定的。

施工管理机构必须由政府管理部门主导,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具体的管理机构和职能部门。

同时,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贯穿全过程的工作机制。

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施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效率化。

二、项目管理南水北调工程属于大型水利工程,项目管理必须合乎规范,并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的管理相一致。

项目管理要着重于质量、安全和环保,同时也要考虑施工进度和成本。

需要建立一整套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和成本进行全面监督和评价。

三、施工组织南水北调工程的施工组织应该是科学合理,施工计划要详细制定,施工过程中要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考核。

需要对施工单位进行严格的认证审核,要求施工方拥有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信誉。

同时,也要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操作规程。

四、监理管理监理管理是南水北调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强对监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监理人员的客观公正性。

需要制定详尽的监理组织机构和工作规程,对监理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五、质量管理南水北调工程的质量管理必须是全过程、全员参与,严把关口。

在各个环节都要设立专人专岗,切实落实质量责任。

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六、安全管理南水北调工程的安全管理是施工管理制度中最重要的一环。

对安全管理要求非常严格,要着重于安全预防工作,设立专门的安全检查机构和安全培训机构。

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形成了检查、纠正、改进和防范安全事故的机制。

七、环保管理南水北调工程的环保管理要求要科学规范,同时也要顾及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需要制定详尽的环保管理规程,明确环保责任,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和技术支持,推动绿色施工和循环利用。

八、成本管理南水北调工程的成本管理要求要合理节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同时也要控制项目成本预算。

南水北调工程

南水北调工程

3.人工河道清理问题 中国北方降雨主要集中在6、7、8三个月份,人工河 流经部分的河道一次大雨就可能将其完全堵塞,使 河道完全失去作用。 4.调水过多 . 南水北调最主要的目的是解决北方人口的用水问题, 其次是工业用水,农业用水只应该是一般性考虑, 即使是农业用水,也应该采取以色列模式用水。 2005年北京工农业用水在10亿立方米左右,其居民 生活用水只有5.4亿立方米,而现行调水规划光中线 工程就是130亿立方米。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也作出明确规定。 其中第二十条规定,“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建设采用项目法 人直接管理、代建制、委托制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实行代 建制和委托制的,项目法人委托项目管理单位,对一个或 若干单项工程的建设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专业化管理。 项目管理单位在单项工程建设管理中的职责范围、工作内 容、权限等,由项目法人与项目管理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和委托管理办法由南水北 调办另行制定。”
一、南水北调工程总体布局
二、南水北调工程的特点
南水北调工程是一项规模宏大,投资巨额,涉及范围广,影响 十分深远的战略性基础设施;同时,又是一个在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条件下,采取“政府宏观调控,准市场机制运作,现代企 业管理,用水户参与”方式运作,兼有公益性和经营性的超大 型项目集群。其建设管理的复杂性、挑战性都是以往工程建设 中不曾遇到的。 1.工程多样性 工程多样性:工程点多、线长,东、中线一期工程包含单 工程多样性 位工程2700余个。其中,不仅有一般水利工程的水库、渠道、 水闸,还有大流量泵站,超长、超大洞径过水隧洞,超大渡槽、 暗涵等。
2、巨大的经济效益 除了间接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外,由于 对南水北调工程投入了大量资金,据东、中线总体可 研阶段估算,仅此项每年可以拉动中国经济0.2至0.3 个百分点。调水工程通水后,我国北方增加了水资源 的供给,每年将增加工农业产值500亿元。另外,由 于调水工程的实施,每年可增加就业人口50至60万人 就业。

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管理制度

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管理制度

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管理制度南水北调工程是我国一项重大的水利工程,旨在解决华北地区严重的水资源短缺问题,提高该地区的水资源利用效率,改善人民生活条件和经济发展。

南水北调工程必然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为了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资金的有效利用,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基金筹集管理制度,本文就此进行探讨。

一、基金筹集模式南水北调工程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资金和社会各界的捐赠。

其中政府资金占总投资的大部分,社会捐赠则是补充性的,所以我们先来看政府资金的筹集模式。

政府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具体筹集方式如下:1. 中央财政:南水北调工程属于国家重点工程,中央财政是其最主要的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按照工程进度和需要,通过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向南水北调工程管理机构下拨资金。

2. 地方财政:南水北调工程覆盖的地区主要有河南、山东、河北、天津、北京等省市自治区,这些地区也为工程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

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等方式筹集资金。

社会捐赠主要分为企业捐赠和个人捐赠两种模式。

1. 企业捐赠:南水北调工程具有很高的社会影响力和公益性,许多企业都看到了这一点,纷纷捐赠资金、物资和技术支持。

捐赠方式比较多样,如向项目管理机构捐赠资金、设备、技术以及自愿参与项目建设等。

2. 个人捐赠:南水北调工程也受到了广大民众的关注和支持。

个人捐赠多以资金和物资捐赠为主。

大多数个人捐赠是通过各种募捐活动进行的。

此外,也可以让民众购买南水北调公益性产品,这样一来,既可以获得厂家的捐赠额度,还可以激励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参与到捐赠行动中来。

二、基金管理机构南水北调工程资金的筹集管理需要有专门的机构来负责,避免造成资金损失,同时也要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目前,南水北调工程资金的筹划、管理和使用一般由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局承担。

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局是国务院授权成立的专门机构,其职责和权力主要集中在南水北调工程的日常事务管理和资金管理。

其具体职责如下:1. 协调各部门合理拨款,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

南水北调项目实施方案范本

南水北调项目实施方案范本

南水北调项目实施方案范本一、项目背景。

南水北调工程是中国为解决南北水资源不均衡分布而实施的一项重大水利工程,包括中线工程和东线工程两大部分。

中线工程自2002年开工建设以来,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解决北京、天津、河北等地区的严重水资源短缺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推进南水北调工程,制定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项目目标。

南水北调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进一步完善南水北调工程,提高工程的整体效益和运行效率,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和长期稳定运行。

具体目标包括,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的水资源调配效率,加强工程的运行管理,保障工程的长期稳定运行。

三、项目内容。

1. 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中线工程和东线工程的建设进度,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 水资源调配,优化水资源配置方案,合理调配南方丰富的水资源,满足北方地区的用水需求。

3. 运行管理,建立健全的工程运行管理体系,加强对工程运行的监测和调控。

4. 环境保护,加强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工程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四、实施方案。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南水北调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推进。

2. 完善规划设计,针对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实际需求,完善工程规划设计,确保工程建设和运行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 加强技术支持,加强科研力量和技术支持,提高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技术水平,确保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

4. 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和长期稳定运行。

五、实施效果。

南水北调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南水北调工程的整体效益和运行效率,保障工程的长期稳定运行,为解决南北水资源不均衡分布问题作出更大的贡献。

六、总结。

南水北调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是南水北调工程的重要环节,对工程的顺利实施和长期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推进,为南水北调工程的顺利实施和长期稳定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南水北调工程代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南水北调工程代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南水北调工程代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11.24•【文号】国调办建管[2004]78号•【施行日期】2004.11.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南水北调工程代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调办建管[2004]78号)第一条为加强对实行代建制管理的南水北调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管理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南水北调工程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建制,是指在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建设中,南水北调工程项目法人(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具备项目建设管理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建设管理机构或具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的其他组织(即项目管理单位),承担南水北调工程中一个或若干个单项、设计单元、单位工程项目全过程或其中部分阶段建设管理活动的建设管理模式。

南水北调工程涉及省(市)边界等特殊项目需要实行代建制的,经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同意,项目法人可以通过直接指定的方式选定项目管理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南水北调主体工程项目建设,配套工程项目的建设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项目管理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与项目法人签署的委托合同,独立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接受依法进行的行政监督及合同约定范围内项目法人的检查。

第五条项目法人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其勘察设计合同和监理合同可由项目法人委托项目管理单位管理。

项目管理单位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南水北调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以及重要设备供应单位。

招标文件以及中标候选人需报项目法人备案。

第六条项目法人在招标选择项目管理单位时,按本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资格条件要求,并对有投标意向的项目管理单位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南水北调工程项目管理论文

南水北调工程项目管理论文

摘要:南水北调工程是我国一项规模宏大的跨流域水资源调配工程,旨在解决我国水资源空间分布不均的问题。

本文从项目管理的角度出发,分析了南水北调工程的特点、项目管理面临的挑战以及相应的管理策略,以期为类似大型工程项目的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南水北调工程;项目管理;挑战;策略一、引言南水北调工程是我国历史上规模最大、难度最高的水利工程之一,工程涉及水资源调配、生态保护、移民安置等多个方面。

自2002年开工以来,南水北调工程已经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然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本文将从项目管理的角度,探讨南水北调工程的管理特点、面临的挑战以及相应的管理策略。

二、南水北调工程的特点1. 规模宏大南水北调工程涉及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总长度超过1400公里,总投资约5000亿元。

工程规模之大,在我国水利工程建设史上前所未有。

2. 技术复杂南水北调工程涉及众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如大跨度、高水头、高水压、大流量等。

技术复杂性对工程管理和施工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3. 影响深远南水北调工程不仅关系到水资源调配,还涉及生态环境、社会稳定、经济布局等多个方面。

工程的成功实施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4. 风险因素多南水北调工程跨越多个省份,涉及多种自然条件和人文环境,风险因素众多。

如地质条件复杂、施工难度大、生态环境脆弱等。

三、南水北调工程项目管理面临的挑战1. 项目组织管理南水北调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地区,组织协调难度大。

如何建立高效的项目组织机构,确保各部门、各地区协同配合,是项目管理面临的一大挑战。

2. 技术管理南水北调工程技术复杂,对项目管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如何确保技术方案的先进性、可行性,以及技术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是项目管理面临的挑战。

3. 质量管理工程质量是工程成败的关键。

南水北调工程对工程质量的要求极高,如何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是项目管理面临的挑战。

4. 成本管理南水北调工程投资巨大,成本控制至关重要。

南水北调项目

南水北调项目
LOGO
南水北调项目
一、项目背景
南水北调工程是世界上最大的调水工程 项目,整个工程的总工期长达50年,总投 资高达5000亿元。按照规划,南水北调工 程分东线、中线和西线三条调水路线。通 过这三条调水路线,将长江、淮河、黄河 和海河连接起来,从而形成我国水资源 “四横三纵、南北调配、东西互济”的总 体格局。

主体工程建设管理层次图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 领导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政府管理 南水北调主体工程项目法人 东线江苏有 限责任公司 东线干线有 限责任公司 中线水源有 限责任公司 管理 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建设 建设管理单位(直管、委托、代建) 中线干线有 限责任公司

项目可行性研究 勘察设计 征地拆迁
监理招标
施工招投标 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
委托(材料采购
项目竣工验收 项目后评价

三、南水北调项目WBS分解 南水北调项目 分解
南水北调项目
东线工程
中线工程
西线工程

承包人编报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 不同意 监理人审批 同意 承包人实施施工进度计划,按月编报施工进度报告 监理人监督、检查施工进度 发生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 影响总工期 后续工作安排 否 继续施工 是 工程完工

是 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 否 是否满足要求

进度计划调整和修订
发生工期延误事件,实际进度 与合同计划进度不符 28天内 承包商 提交修订进度计划 编制赶工措施报告 28天内 审批的修订进度计划作为 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监理师
如期完成

否,时间影响较大 无法按期完工
(一)质量管理目标和职责划分 南水北调工程的质量管理目标是:参建各方严格履行合同 责任,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把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成 世界一流工程。 项目法人的职责:在项目质量管理中,建设管理单位对承 担的项目工程质量负全面管理责任,监督检查监理、设计、 施工等单位在合同中承诺投入的技术力量、设备和人力等 落实情况;督促设计单位按时提交满足质量要求的图纸和 文件;监督检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施工全过程中的质量 控制工作;监督检查工程施工中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成 品和施工设备、永久设备等的质量标准;定期组织开展质 量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评价;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事故 的调查处理和工程的安全鉴定等工作;组织单位工程验收, 参加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制度一、南水北调工程概述南水北调工程是一项规模宏大、水利工程史上的创举,是我国20世纪最伟大的国家工程之一。

南水北调项目始于1952年,1977年开始论证、规划,计划中的南水北调分为东、中、西三条线,工程包括引水工程和配套工程。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是南水北调项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目前最大的调水工程,主要解决华北地区水资源匮乏的问题。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自2002年动工兴建,历经十余年建设,于2014年全部建成,成功实现了南水北调的目标。

二、南水北调工程的意义1.解决黄淮海干旱地区的严重水资源短缺问题,实现跨区域调水供水,缓解北方城市的用水困难。

2.提高华北地区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对干旱地区的防灾减灾能力。

3.提升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促进区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4.强化水资源调配和管理,实现水资源的平衡分配和综合利用,促进沿线地区共赢发展。

三、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南水北调工程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建立专职机构。

2.建立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运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实施范围和管理程序。

3.建立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实时监测南水北调工程的运行情况,及时调整管理措施。

4.建立水资源调度调控机制,统筹南水北调工程的水质、水量、水利用等资源利用情况。

5.建立安全保障工作体系,确保南水北调工程的安全运行,防范水源地的恶性事件发生。

6.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注重生态保护,减少对沿线环境的影响,维护水生态平衡。

7.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南水北调工程的合法运行。

8.加强技术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确保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的挑战1.地质地形复杂,工程建设难度大,运行管理工作面临较大挑战。

2.人员培训和管理水平不高,管理人员素质不稳定,导致工程运行管理不畅。

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4.15•【字号】京调委[2009]1号•【施行日期】2009.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调委〔2009〕1号)各成员单位: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代章)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科学、和谐建设,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的精神,以及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和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以下简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是指纳入《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总体规划》中的工程。

第三条凡从事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体制与职能第四条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南水北调建委会)是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的决策机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决定,决定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措施和重大问题。

第五条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南水北调办)是市南水北调建委会的办事机构,负责贯彻落实市南水北调建委会的决定事项,对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的建设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拆迁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南水北调拆迁办)负责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征地拆迁总体计划的编制,协调、指导征地拆迁实施工作,并组织专项设施迁建的实施工作。

南水北调工程现行有效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南水北调工程现行有效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南水北调工程现行有效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发表日期:2011年6月23日一、综合类1.国务院《关于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2]117号)2.国务院《批转南水北调办等部门关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函[2003]104号)3.国务院《关于成立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的通知》(国发[2003]17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丹江口水利枢纽大坝加高工程坝区和库区淹没线以下区域人口增长和基本建设的通知》(国办发[2003]12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71号)6.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调委发[2003]1号)7.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方案的通知》(国调委发[2003]2号)8.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组建意见的通知》(国调委发[2003]3号)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04]69号)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4]86号)11.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成立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的通知》(国调委发[2004]1号)12.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方案的批复》(国调委发[2004]2号)13.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南水北调东线江苏境内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调委发[2004]3号)14.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南水北调东线山东干线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国调委发[2004]4号)15.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调委发[2004]5号)16.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调委发[2005]1号)17.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中城市征地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调委发[2005]2号)18.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有关税费计列问题的通知》(国调委发[2005]3号)19.国务院《关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的批复》(国函[2006]10号)20.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工作的通知》(国调委发[2006]1号)2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08]44号)22.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投资静态控制和动态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调委发[2008]1号)23.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调办综[2003]4号)24.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公文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调办综[2003]5号)25.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外事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调办综[2003]16号)26.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加强综合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国调办综[2005]102号)27.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综合司《关于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综综合[2005]74号)28.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网站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综政宣[2004]35号)29.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南水北调东中线第一期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调办综[2007]7号)30.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综政宣[2008]17号)31.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调办综[2009]18号)32.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司局级及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调办综[2009]37号)二、投资计划类1.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调办投计[2009]31号)2.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加强南水北调工程勘测设计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国调办投计[2006]4号)3.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初步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调办投计[2006]60号)4.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加强南水北调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调办投计[2006]67号)5.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工作的通知》(国调办投计[2006]100号)6.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南水北调工程初步设计及重大设计变更审查工作管理的通知》(综投计函[2006]271号)7.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项目管理预算编制办法的通知》(国调办投计[2008]154号)8.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价差报告编制办法的通知》(国调办投计[2008]155号)9.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统计报表制度(2010-2011)的通知》(国调办投计[2011]1号)三、经济财务类1.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等五个管理办法的通知》(综经财[2003]12号)2.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合同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综经财[2004]18号) 3.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机关财务部门安全工作规定》(综经财[2004]43号)4.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区对中央直属电厂用水征收水资源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787号)5.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综合司《关于修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综经财函[2009]205号) 6.财政部、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投资控制奖惩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1113号)7.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综经财[2006]109号) 8.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财务报销业务流程指南(试行)的通知》(综经财[2006]81号) 9.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务院南水北调办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程序规定的通知》(综经财[2007]89号)10.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南水北调办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调办经财[2007]86号)11.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会计基础工作指南的通知》(国调办经财[2007]128号)12.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规范项目法人申请拨付南水北调工程财政性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调办经财[2008]120号)13.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调办经财[2008]135号)14.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竣工(完工)财务决算编制规定的通知》(国调办经财[2008]159号)15.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调办经财[2005]39号)16.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修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综经财函[2009]205号)17.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综经财[2009]70号)18.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综经财[2009]71号)19.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综合司《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会计核算科目与工程概算项目衔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综经财[2009]79号)2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审计署《关于调整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分年度上缴额度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9]21号)21.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9]90号)2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加强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财综[2010]21号)四、建设管理类1.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调办建管[2004]72号)2.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代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调办建管[2004]78号)3.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调办建管[2004]79号)4.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调办建管[2005]33号)5.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南水北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国调办建管[2005]103号)6.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加强南水北调工程科技项目管理工作的意见》(国调办建管[2005]80号)7.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调办建管[2006]13号)8.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文明工地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调办建管[2006]36号)9.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国调办建管[2006]89号)10.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调办建管[2007]54号)11.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调办建管[2007]56号)12.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渠道混凝土衬砌机械化施工管理的通知》(国调办建管[2007]73号)13.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加强南水北调工程跨渠桥梁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的通知》(国调办建管[2007]101号)14.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南水北调工程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国调办建管[2007]136号)15.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南水北调工程跨渠桥梁建设与管理有关意见的函》(国调办建管函[2008]31号)16.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调办建管[2008]83号)17.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南水北调工程施工招标标段划分的指导意见》(国调办建管[2008]113号)18.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通知》(国调办建管[2008]141号)19.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期完工项目运行管理与维修养护办法的通知》(国调办建管[2008]173号)20.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南水北调工程施工单位信用管理的意见》(国调办建管[2008]179号)21.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的意见》(国调办建管[2009]241号)22.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泥搅拌桩质量管理的通知》(国调办建管[2010]17号)23.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督导则的通知》(国调办建管[2010]20号)24.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南水北调工程监理单位信用管理的意见》(国调办建管[2010]27号)25.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国调办建管[2010]45号)26.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南水北调工程跨渠桥梁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113号)五、环境保护类1.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丹江口库区及以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发改地区[2006]2188号)2.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划定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工作的通知》(国调办环移[2006]134号)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07]514号)4.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综合司《关于南水北调工程水土保持有关事宜的通知》(综投计函[2007]204号)5.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综合司、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东线京杭运河航运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综环移函[2008]277号)6.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发展改革委、监察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治污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国调办环保函[2010]68号)7.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综合司、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环保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工作的通知》(综环保函[2010]223号)六、征地移民类1.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严格控制南水北调中、东线第一期工程输水干线征地范围内基本建设和人口增长的通知》(国调办环移[2003]7号)2.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监理暂行办法>及<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移民安置监测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调办环移[2005]58号)3.财政部《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5]19号)4.国土资源部、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10号)5.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做好南水北调干线工程征迁安置验收工作的通知》(国调办环移[2006]81号)6.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做好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调办环移[2006]99号)7.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公安部《关于做好南水北调安全保卫和建设环境工作的通知》(国调办环移[2007]119号)8.国家文物局、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物保发[2008]8号)9.国家文物局、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物保发[2008]10号)10.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综合司《关于维护丹江口库区社会稳定促进移民安置工作的通知》(综环移[2009]27号)11.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丹江口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后的生产生活后续工作和有关稳定工作的通知》(综征地[2009]60号) 12.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综合司《关于开展南水北调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工作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综征地[2009]62号)13.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有关工作的通知》(综征地[2009]94号)14.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压覆矿产影响问题处理原则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国调办征地[2009]195号)15.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干线工程征迁安置验收办法的通知》(国调办征地[2009]19号)16.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调办征地[2010]57号)17.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综合司《关于定期报送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实施进展情况的通知》(综征地函[2010]37号)18.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综征地[2010]78号)19.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水北调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调办征地[2011]30号)七、监督管理类1.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项目举报受理及办理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调办监督[2004]52号)2.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稽察办法的通知》(国调办监督[2004]66号)。

南水北调工程施工项目

南水北调工程施工项目

南水北调工程施工项目是我国重要的国家基础设施项目之一,旨在解决我国南北水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简要介绍南水北调工程施工项目的背景、意义、工程内容和建设进展。

一、背景与意义我国水资源分布不均,南方水资源丰富,北方水资源匮乏,尤其是华北地区水资源短缺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政府提出了南水北调工程,即通过引水工程将南方丰富的水资源调配到缺水的北方地区。

南水北调工程分为东线、中线和西线三条调水线路,其中东线和中线工程已列入国家“十五”计划,西线工程正在规划中。

二、工程内容南水北调工程施工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渠道开挖与衬砌:根据不同线路的地形地貌条件,开挖渠道并衬砌,确保渠道的输水能力和安全性。

2. 交叉建筑物施工:包括桥梁、隧道、倒虹吸等交叉建筑物的施工,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3. 控制性建筑物施工:如节制闸、分水闸、排水泵站等控制性建筑物的施工,用于调节渠道水位和排放渠道污水。

4. 防护工程:包括渠道两岸的防护林带建设、渠道水面保洁、渠道沿线环境保护等,确保工程运行环境的稳定。

5. 附属设施建设:如施工道路、供电线路、通讯设施等附属设施的建设,为工程施工提供保障。

三、建设进展截至目前,南水北调工程东线和中线一期工程已累计完成投资超过720亿元,调水规模达到720多亿立方米。

东线一期工程向山东、河北、天津等地调水70.61亿立方米,中线一期工程连续三年超额完成调水计划。

此外,南水北调后续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引江补汉工程也在积极推进中,预计总投资约为551.58亿元,工程完成后,多年平均调水量为39亿立方米。

四、总结南水北调工程施工项目是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缓解北方地区水资源短缺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的建设进展顺利,取得了显著成果。

然而,南水北调工程的实施仍然面临诸多挑战,如资金投入、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管理等。

浅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南水北调工程是我国最大的水利工程项目,对北部缺水地区水资源结构起到良好的优化与调整作用。

本文针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展开论述,探究中线工程施工现状,深入分析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具体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为相关研究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南水北调工程;施工管理;安全控制引言:南水北调工程由于施工范围广、调水流域跨度较大,需要对中线工程施工进行管理,包括合同管理、现场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等内容,是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施工作业顺利开展的关键,也是提升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重要保证。

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开展现状由于我国部分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水资源匮乏,导致生态环境脆弱,为解决上述问题,国家水利部门积极开展南水北调工程,将中线工程作为南水北调的重点工程,工程一期主要从汉江流域引水,流经河南,到达京津冀地区,工程二期从长江三峡水库引水,经汉江、河南、河北等地,到达京津区域,项目工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对水源区进行合理规划,采用南水北调的形式,优化水资源配置结构,同时建立相应的利益补偿机制,逐步强化北方地区水源及生态环境建设,改善水资源短缺现状,提高水资源质量,实现不同区域之间的协调统一,推动南北方经济、社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1]。

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工程施工项目部门的严格管理与控制,但由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项目整体施工范围广、施工难度较大,对施工项目部开展管理工作带来不小的阻碍,极大影响了中线工程施工管理效果,期间,管理部门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中线工程施工项目部门相关人员管理意识薄弱,对工程施工合同、现场安全、施工质量等问题缺乏强烈的监管意识,不利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开展;第二,中线工程施工人员大多凭借经验开展相关作业,缺乏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意识,项目工程管理部门缺乏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及相关规定,致使工程施工具有随意性特征,项目全体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加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落实不到位,为工程施工埋下安全隐患;第三,中线工程施工期间,项目施工部门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直接削弱了管理人员工作职能,出现工程施工环节人员调配不合理问题,对工程施工质量与效率产生不良影响;第四,工程施工团队专业性较弱,中线工程作为南水北调全线工程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其工程施工质量与施工人员专业能力及施工技术水平之间存在密切关联,工程施工内容及形式具有明显的复杂性,大部分施工人员存在专业水平低下、综合能力低下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工程施工成本,影响中线工程整体施工质量。

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5.13•【文号】国调办建管[2005]33号•【施行日期】2005.05.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5月13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国调办建管〔2005〕3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质量监督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南水北调主体工程的质量监督,配套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采用统一集中管理、分项目实施的质量监督管理体制。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南水北调办”)依法对南水北调主体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南水北调东线主体工程、中线干线工程委托项目和汉江中下游治理工程项目,其质量监督工作由南水北调办委托有关省(直辖市)南水北调办事机构负责实施。

第五条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项目法人、项目建设管理、勘测设计、监理、施工、设备供应等单位依照法律法规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并接受监督。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六条南水北调办在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和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质量管理行为和有关质量监督实施机构质量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重要项目质量监督机构设立的批准和省(直辖市)质量监督站设立的核准;组织交流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经验;组织发布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督信息。

第七条南水北调办在南水北调主体工程所在省(直辖市)设立南水北调工程省(直辖市)质量监督站。

省(直辖市)质量监督站的主要任务为:贯彻执行国家和南水北调办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委托项目的质量监督,具体实施东线工程和中线干线工程委托项目、汉江中下游治理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设立项目站或组织巡回检查组并向南水北调办备案;定期向南水北调办汇总报送工程质量监督信息。

南水北调工程解决方案

南水北调工程解决方案

南水北调工程解决方案南水北调工程的建设,为解决我国严重的水资源紧张问题,特别是对北方地区的水资源紧缺问题,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南水北调工程是按照“交通、农业、城市供水”的原则,通过建设城市供水、灌溉农田、河湖保护、环境改善等一系列手段,解决了北方地区的水资源短缺问题,同时也为南方地区带来了更加清洁、稳定的水资源供应。

南水北调工程解决了我国不同地区之间的水资源矛盾,为中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南水北调工程的建设,不仅改善了北方地区的水资源紧缺问题,也缓解了南方地区的水资源过剩问题,实现了两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互利共赢。

南水北调工程的成功实施,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提高了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

南水北调工程的建设对于我国的水资源管理和综合利用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

南水北调工程的实施,为我国的水资源管理和利用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积累了丰富的实践和科技成果。

南水北调工程的成功实施,为我国今后的水资源管理和利用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丰富的实践基础,为进一步加强我国水资源管理和综合利用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南水北调工程的成功实施,不仅为我国水资源管理和综合利用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基础和科技支撑,也为解决全球水资源矛盾和促进世界水资源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启示和借鉴。

南水北调工程的成功建设,为中国在全球水资源管理和利用方面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也为全球水资源管理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南水北调工程项目是一个需要长期投资、规模庞大、风险较大的水利工程项目。

项目的建设需要巨大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南水北调工程项目的建设,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加大资金的筹措和政策的支持,同时还需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加强项目的宣传和宣传工作。

只有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才能保证南水北调工程项目能够顺利的完成,为中国的水资源管理和利用做出更大的贡献。

南水北调工程项目的建设,需要严格遵循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

南水北调工程项目的实施,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保护好长江、黄河等水源地的生态环境,保证南水北调工程带来的水资源利用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水北调工程项目管理体制创新近几个月来,一些报刊和杂志在介绍南水北调工程规划时,已陆续披露了南水北调工程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

南水北调工程管理体制总体框架分为3个层次:第一层次:成立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国务院总理任组长,有关部门、省直辖市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依托在水利部,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运行的有关方针和政策,负责协和决策工程建设与管理的重大问题。

第二层次:按照政企分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由中央政府授权的出资人代表和地方政府授权的出资人代表共同组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主体工程的筹资、建设、运行、管理、还贷,依法自主经营。

在这个公司中,中央资本金大于沿线各地共同出资,实现中央控股。

第三层次:工程沿线各省直辖市组建地方性供水股份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其境内与南水北调主体工程相关的配套工程建设、运营与管理,以及境内南水北调工程的供水与当地水资源的合理调配。

南水北调工程项目管理体制创新近几个月来,一些报刊和杂志在介绍南水北调工程规划时,已陆续披露了南水北调工程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

南水北调工程管理体制总体框架分为3个层次:第一层次:成立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国务院总理任组长,有关部门、省直辖市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依托在水利部,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运行的有关方针和政策,负责协和决策工程建设与管理的重大问题。

第二层次:按照政企分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由中央政府授权的出资人代表和地方政府授权的出资人代表共同组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主体工程的筹资、建设、运行、管理、还贷,依法自主经营。

在这个公司中,中央资本金大于沿线各地共同出资,实现中央控股。

第三层次:工程沿线各省直辖市组建地方性供水股份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其境内与南水北调主体工程相关的配套工程建设、运营与管理,以及境内南水北调工程的供水与当地水资源的合理调配。

规划中的南水北调工程管理体制创新明显不足,一方面受到传统的计划经济思想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受到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阶段性成果的限制,难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环境相融合。

宏观调控设计的三个弱点先来看政府的宏观调控方面,成立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显然是因循了三峡工程模式,虽然这种管理体制模式在现阶段看来对东线、中线工程是必要的,但南水北调工程规划仍然比照三峡工程建设与管理来设计中央政府对南水北调工程的宏观调控作用是值得商榷的。

最明显的弱点在于政府未让市场发挥基础的调节作用,而市场的基础调节作用则是市场经济体制的最明显的特征。

在水资源配置方面,只强调国家制订和水资源配置方案,统一调度水量的权力,没有考虑如何通过市场配置水资源的问题。

南水北调中线、东线工程的用水的真实需求究竟有多大,这是一个谁也无法较为准确地回答的问题,因为迄今为止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双方从未作为平等的经济主体签订过有关供、用水的合同,也就是说有效的用水需求从没有确认过。

当然,规划建议中央政府要求沿线省直辖市政府对所分配的水量做出承诺,但这仍然是通过行政手段分配水量的思维。

在建设资金的筹集方面,过分强调政府的作用,忽略了市场的基础调节作用。

南水北调主体工程东线第一期工程中线第一期工程静态投资为1240亿元,拟通过中央预算内拨款或中央国债、南水北调基金和银行贷款三个渠道筹集,比例为20:35:45。

南水北调基金通过提高现行城市水价筹集。

这种通过无偿的强制性征收建设基金的方式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重点工程典型筹资方式,如三峡建设基金、铁路建设基金和电信建设基金电话初装费等。

通过银行贷款筹集的建设资金大部分通过延长征收南水北调基金偿还,其资金来源绝大部分很可能是由少数几家大的国有银行供给,国有银行又变相成为国家财政的出纳。

南水北调建设资金筹集方案中基本上没有考虑到利用资金市场。

宏观调控作用设计中的第二个弱点是单纯强调政府的权利,而没有规定政府的责任,如:只强调政府对水资源的统一调度的权利,而对协调防汛与抗旱关系、干旱缺水时期改变供水优先顺序、生态环境保护用水等给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带来的经济损失如何补偿的问题却根本没有涉及。

这正是在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水利工程成本费用长期得不到及时补偿、工程普遍老化失修的主要原因之一。

宏观调控设计中的第三个弱点是默认现在国家对水资源管理的一些不合理或不尽合理的政策。

在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及南水北调水价分析研究报告都默认现行水价政策是基本合理的,适合于未来的南水北调工程的水价管理,因此,对于水价的分析确定,只侧重于研究水价结构和计算水价水平,而对合理的水价的确定程序和供、用水及有关各方面在水价形成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水价形成机制的重要内容基本未加分析和研究。

实际上,现行的水价审批制不能合理地确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一是因为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原因,很难准确地核定水利工程供水成本费用和判断用户的承受能力。

二是价格决策权集中在极少数几个人手中,他们自由裁量权大,又不承担不合理定价的后果。

我国水利工程的水价长期普遍偏低,可以说是水价审批制的直接后果。

相对于我国绝大多数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仍然是国有事业单位的现实来说,组建中央政府和沿线各省直辖市政府共同持股的负责主体工程建设运营的有限责任公司似乎是一种制度创新。

但这也不过是照搬我国国有企业改制的通行模式而已。

南水北调主体工程运营机构设定为企业,其理由不充分。

南水北调工程具有公益性和经营性双重功能,经营性功能表现为供水,而公益性功能主要表现为防洪和生态环境保护,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南水北调工程的根本目的是改善和修复北方地区的生态环境。

考虑到南水北调工程公益性功能具有的重要战略地位,将它作为非营利项目才是正确的选择。

国外一些类似项目的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如著名的美国加州“北水南调工程”中的中央河谷工程和州调水工程都为非营利项目。

企业从本质上来说是以营利为目标的经济组织,既然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并不是为营利而兴建,其运营机构就不宜确定为企业。

现行南水北调工程规划中将主体工程运营机构设计为有限责任公司,并认为它是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特征的企业。

众所周知,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能够保证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建立具有制衡关系的法人治理结构。

规划中的南水北调主体工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过是又一个新建的国有巨型企业其资本金全部来源于中央政府拨款和由地方政府向广大用水户无偿征收的专项建设基金,只是采取了有限责任公司形式。

由于中央政府的资本金大于地方资本金的总和,在一股独大的情况下,公司的股东会必然由中央政府派出的股东代表控制,股东会和董事会很难做到民主决策;另外,由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将分别推荐董事会和经理层人选,董事会和经理层将在很大程度上交叉任职,代表所有者利益的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不能形成制衡关系。

南水北调工程是优化我国水资源配置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是事关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千秋伟业。

因此,南水北调工程管理体制的设计必须要有战略的超前的眼光。

尽快明确南水北调项目领导小组的职能在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期间,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在宏观调控方面应当处于核心地位。

当务之急是要尽快明确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的职能,在职能的设计上应该突出服务和协调的作用,而不是突出行政命令的作用;应该突出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而不是规定政府利用行政手段直接配置资源;应该强调政事分开的原则,而不是规定政府可以插手运营机构可以承担的事务。

为适应较为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在于以下三个方面:其一、牵头制订或修改所有有关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和运营的政策。

凡是现行政策没有的,予以创立;凡是现行政策不明确的,都应重新予以明确;凡是不适应将来市场经济体制的政策,都应予以修改。

其二、协调工程建设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但这些需要协调的问题应先由直接负责南水北调建设的机构或沿线地方政府先予以报告,只有在他们认为这些问题自身确实解决不了而按规定必须由领导小组给予帮助时,领导小组才出面协调。

其三,组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和运营机构,并为之争取授权。

授权的主要内容有:1授权与地方供水机构签订供水服务合同,包括供水量的确认、供水服务方式,水价核定条款、水费收交办法等;2授权设计、建设、运营主体工程及其相关供水设施;3授权出售长期建设债务,取得建设资金。

采取此种方式筹集建设资金的理由是:一方面这是一种适应市场经济筹资方式,能够有更多的民众和法人机构不局限于受益区理解和支持南水北调工程;另一方面,这种筹资方式能够降低工程的筹资成本,因为建设债券的利息率可以低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在国家规定债券利息收入免交个人所得税的条件下,筹资成本将更低。

上述授权的内容有的将由国务院直接授权,有的还可能要提请全国人大授权。

南水北调主体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机构应该本着决策权与执行权相分离的原则设立,其决策机构为董事会,其执行机构为一个非营利的经济组织,如中线工程的执行机构可称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供水服务局。

董事会由中央有关部委如水利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等、沿线各供水区派代表组成,另外还应该有一定数量的专家代表。

中央有关部委的代表由各有关部委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拔产生;各供水区的代表由各供水区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专家代表由国务院推荐。

董事会的权力包括:聘任供水服务局的领导层,审议批准供水服务局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决定供水服务局的工程维修和更新改造计划;决定供水服务局的人员工资水平,决定供水服务局的员工人数,审核南水北调干线各出水口水价。

另外,董事会还有权监督供水服务局的供水服务质量、财务状况。

南水北调工程供水服务局为一纯粹的执行机构,是南水北调工程全部资产的法人,负责发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债券,筹集建设资金;与沿线各地方供水公司签订长期供用水服务合同,具体负责整个南水北调工程的建设和运行;负责南水北调工程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将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分设,董事会将承担决策的责任,决策失误时未表示反对意见的董事将承担相应的责任;供水服务局若未能有效地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或搞好供水服务,其领导层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