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创业大学生1万元创业补贴申请办法

合集下载

四川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2020版)

四川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2020版)

四川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2020版)目录一、就业扶持政策(一)大学生毕业前1、求职创业补贴。

2、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3、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补助。

4、机关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5、鼓励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6、建立大学生实训基地。

(二)大学生毕业后7、就业见习补贴。

8、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9、基层和艰苦边区地区工资待遇激励。

10、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1、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12、鼓励参加“三支一扶”项目。

13、鼓励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项目。

14、鼓励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15、鼓励应征入伍服兵役(含义务兵和志愿兵役)。

16、鼓励到社区就业。

17、鼓励继续升学和报考第二学位。

18、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就业。

19、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0、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21、税收优惠。

22、公开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

二、创业扶持政策(一)扶持创业大学生23、扶持对象。

24、创业培训补贴。

25、创业补贴。

26、科技创新苗子补助。

27、省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前期孵化补助。

28、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29、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30、青年创业贷款。

31、创业提升培训。

32、高素质农民培育。

33、税费减免。

(二)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补助34、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补助。

35、创业指导补贴。

36、创业活动补贴。

三、综合扶持政策37、取消户籍限制。

38、简化体检手续。

39、享受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40、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41、学分管理。

一、就业扶持政策大学生毕业前1、求职创业补贴。

对学籍在省内高校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15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同时符合两个及以上条件的,不重复享受。

由高校会同校区所在市(州)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办理,毕业学年10月底前发放到位。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06.20•【字号】川财社〔2011〕65号•【施行日期】2011.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11〕65号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各相关部门:为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9]14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规范和加强省级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资金使用范围。

专项资金用于各地在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补贴、创业补贴、贷款贴息、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创业指导补贴、创业活动补贴等方面的支出;省级相关部门在高校毕业生创业师资培训、创业提升培训、先进创业者创业补贴等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方面的支出;对省级相关部门评估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及创业孵化基地的补贴。

二、资助和补贴对象。

2009年及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毕业后5年内,在我省范围内创业的,可按规定享受资助和补贴。

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省直部门评估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或创业孵化基地,可由专项资金给予一定补贴。

三、管理机构及职责。

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分配、管理、使用和监督。

各地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负责省分配给本地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和监督。

省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的组织协调工作、初审有关项目申请资料、支付有关补贴资金。

创业补贴政策2023年申请流程详细

创业补贴政策2023年申请流程详细

创业补贴政策2023年申请流程详细创业补贴政策2023申请流程1、申请。

符合条件的大中专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向创业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开业补贴。

2、材料审核。

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实地查验。

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创业者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是否初次创业等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4、审核公示。

审核结束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拟享受创业(开业)补贴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

5、资金拨付。

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同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详细优惠政策1、税收优惠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比普通其税率降低了10个点。

未经过认定的企业,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对于企业而言,可以节省不少的资金,从而让企业进行后续发展。

2、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资金奖励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更容易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最多可得100万。

直接奖励+研发费用奖励: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将给予5-20万元补助,复审企业将给予5-10万元补助;具体补贴额度以当地的具体补贴额度为准。

4、融资贷款高新技术企业是申请各级相关政策资金的必备条件之一,申报各类专项资金、补贴更加便利,容易获得VC的投资和各大银行的贷款。

5、项目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项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规定扣除,按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大学生创业补贴应该怎么申请

大学生创业补贴应该怎么申请

⼤学⽣创业补贴应该怎么申请为了⽀持⼤学⽣创业,国家出台了⼤学⽣创业优惠政策。

那么⼤学⽣创业都有哪些优惠呢?主要有⼀次性创业⾃主补贴、租⾦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企业社保补贴等。

那么⼤学⽣创业补贴应该怎么申请呢?有哪些申请条件?下⽂将为您详细介绍⼤学⽣创业补贴优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学⽣创业补贴应该怎么申请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学⽣创业补贴应该怎么申请⼤学⽣创业优惠政策、申请条件⼀、⼀次性创业资助补贴补贴申请条件:1.在本市普通⾼等学校、职业学校、技⼯院校学⽣(在校及毕业5年内);2.出国(境)留学回国⼈员(领取学位证5年内)。

补贴标准:以上⼈员成功创业(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本⼈为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正常经营6个⽉以上的,每户给予⼀次性创业资助5000元。

⼆、租⾦补贴补贴申请条件:1.在本市普通⾼等学校、职业学校、技⼯院校学⽣(在校及毕业5年内);2.出国(境)留学回国⼈员(领取学位证5年内)在本市租⽤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的,可申请租⾦补贴。

补贴标准:租⾦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每户每年4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三、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补贴申请条件:1.在本市普通⾼等学校、职业学校、技⼯院校学⽣(在校及毕业5年内);2.出国(境)留学回国⼈员(领取学位证5年内)。

补贴标准:以上⼈员在本市⾃主创业,吸纳毕业2年内在本市或⼴州市⽣源⾼校毕业⽣,并与招⽤⼈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参加为招⽤⼈员购买连续缴纳3个⽉以上社会保险。

按初创企业招⽤⼈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3⼈(含3⼈)以下的按每⼈2000元给予补贴;招⽤3⼈以上的每增加1⼈给予3000元补贴,每户企业补贴总额最⾼不超过3万元。

四、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申请条件:毕业学年起3年内⾃主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在本市⾼校毕业⽣。

补贴标准:按本市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例,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失业、⼯伤、医疗和⽣育社会保险补贴(个⼈缴费部分由个⼈承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从毕 业生离校 前 ,提前 到毕 业学年 第
工 程 建 设 领 域 欠 薪 工 作 成 效 等 情 况 。
一 学 期期末前 。省 内技工院校 高级 工
班 、 预 备 技 师 班 和 特 殊 教 育 院 校 职 业
教 育 类 毕 业 生 求 职 创 业 补 贴 发 放 的 范
围、标 准、时 间和工作 要 求 ,按照 本
责 实 施 ,部 际 联 席 会 议 办 公 室 具 体 组 盖 所 有 医 疗 机 构 及 医疗 服 务 ,在 医保
从 2018届 (含 )起 , 对 学 籍 在
织 落 实。考 核 工作 从 201 7年 到 2020 基 金 收 支 预 算 管 理 和 医 保 付 费 总 额 控 省 内高 校 的 城 乡低 保 家 庭 毕 业 生 、 贫
社 会 保 险 扶 贫 的 目标 任 务 是 ,充 分 发 挥现 行社 会保 险政 策 作 用 ,完 善 并落 实社 会保 险扶 贫政 策 ,提 升社 会 保 险经 办服 务水平 ,结 合全 民参保 计 划 ,引 导 、 支 持 和 帮 助 建 档 立 卡 贫 困 人 IZl、低 保对 象、特 困人 员等 困难 群 体 (以下简称 贫困 人员 )及 其他社 会 成 员参 加社 会保险 ,基本 实现法 定人 员 全 覆 盖 ,逐 步 提 高 社 会 保 险 待 遇 水 平 ,助 力参 保贫 困人员 精准脱 贫 ,同 时避免 其他 参保 人 员因年老 、疾病 、 工 伤 、 失 业 等 原 因 陷 入 贫 困 , 为 打 赢 脱 贫 攻 坚 战 贡 献 力量 。
注 :本 栏 目可 扫 描 二 维 码 进 行 全 文 阅 读
● 政策吹风 I法限 ■
国务 院办 公厅 关于 印发保 障农民工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

《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企(xx)97号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科技局:为贯彻《国务院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若干配套政策》(国发[xx]6号)和四川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政策与服务若干意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我们制定了《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若干配套政策》(国发[xx]6号)和四川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政策与服务若干意见,设立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及鼓励引导创业投资机构、银行和担保机构等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开展投融资服务。

第三条补助资金的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科技经费,以及从所支持的创业投资机构回收的资金和社会捐赠的资金。

第四条补助资金按照项目选择市场化、资金使用公共化、提供服务专业化的原则运作。

第五条补助资金的补助方式为风险补助、投资保障、贷款担保补助和科技贷款贴息。

第六条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聘请专家组成补助资金评委,对补助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评审;委托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金融服务中心)负责补助资金项目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支持对象第七条补助资金的支持对象为:在四川省境内从事创业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以下统称创业投资机构),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的创业投资企业,是指具有融资和投资功能,主要从事创业投资活动的公司制企业或有限合伙制企业。

申请补助资金支持的创业投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二)实收资本(或出资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出资人首期出资在15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承诺在注册后5年内总出资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所有投资者以货币形式出资;(三)有明确的投资领域,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累计2500万元以上;(四)有至少3名具备5年以上风险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五)管理和运作规范,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六)按照国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七)不投资于流动性证券、期货、房地产业以及国家政策限制类行业。

大学生创业补助政策-政策解读和具体流程

大学生创业补助政策-政策解读和具体流程

大学生创业补助政策-政策解读和具体流程大学生往往对未来充满希望,他们有着年轻的血液、充满激情,以及“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而这些都是一个创业者应该具备的素质。

现在政府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那么大学生创业补助政策有哪些呢?大学生创业补助政策及流程一、创业补贴1、补贴对象(一)大中专毕业生。

指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毕业5年内是指申请人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日期距提交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材料的时间不超过5周年。

(二)就业困难人员。

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08〕18号)第十条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参照享受就业困难人员政策的农村三类人员,以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推进精准就业扶贫六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225号)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三)返乡农民工。

主要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县(区、管委会)外出务工或经商,近3年内返回户籍所在地县(区、管委会)的农民工(户籍地在乡镇或村的均可视为农民工)。

以上人员首次创业是指在莆田市行政区域内首次创业。

2、补贴条件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首次在莆田市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网店等且申请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所创办企业(实体、网店)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下同)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

(二)每位创业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补助,每份营业执照只能申请一次补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网店兼职经营人员,不能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办理了就业登记的;用人单位正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

3、补贴标准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分为两个档次,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申请人可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领,不得重复享受:(一)申请人及所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网店等符合上述条件,且申请人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创业政策雅安大学生创业最高可获10万元创业补贴

创业政策雅安大学生创业最高可获10万元创业补贴

雅安大学生创业最高可获10万元创业补贴通知表明,从2014年1月1日起,对雅安市内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雅安市范围内创办的项目和实体,经认定后可享受1万元创业补贴,对同一领创主体有多个创业项目的,可享受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补贴;雅安市人社部门还将加快推进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融资和技术支持等服务,经认定的孵化基地可享受经费补助;将创业培训对象范围由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扩大到全部在校大学生,人社部门组织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经培训合格者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雅安全市各级政府还将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不断加大投入,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据了解,2014届雅安籍高校毕业生达5149人,比上年增加583人,总量压力大,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

为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雅安市人社局于年初印发了《雅安市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活动方案》,通过实施“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计划”、“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等三大计划,组织开展就业宣讲进校园等十余项活动,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确保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

上半年,全市新认定见习基地10个,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43名;为228名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18.24万元;组织118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47名。

经四川农业大学和雅安市初审,省教育厅、人社厅复核,四川农业大学49个大学生创业项目和实体获得49万元创业补贴。

成都创业扶持政策_成都大学生创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成都创业扶持政策_成都大学生创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成都创业扶持政策_成都大学生创业有哪些扶持政策成都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成都本次出台的政策,对于低保家庭的应届生给予了特殊的关照。

政策规定,拥有成都户籍且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3年内从事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政府按其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70%,给予期限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且在就业时可申领8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扶持创业加大大学生创业支持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成都自主创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的,政府将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再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其所创办的Cye企业录用城乡劳动者(含异地户籍)、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实际录用人数,按每人1000元给予奖励,单户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5万元。

并且这类创业企业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成功后,由政府给予100%的贴息支持,但其总额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

成都对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也有补贴政策。

对认定为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由市人社局在市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中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市级科技创业苗圃的,由市科技局在市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科技专项资金中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认定符合市小企业创业基地条件的,按照投资额一定比例,由市经信委在市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

另外,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

在蓉高校毕业学年组织有创业意愿的在校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实际培训学生人数,按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人数10%的规模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培训应届生政府给予企业补贴为了鼓励更多的小微企业吸纳就业,2022年年底前,成都小微型企业吸纳2022年度或2022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政府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单位部分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标准,给予招用企业期限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绵竹市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

绵竹市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

绵竹市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创业励志照亮人生,大学生创业改变命运!下面店铺给大家分享绵竹市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欢迎参阅。

绵竹市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2010年及以后在我市范围内创业,且创业时距其毕业时间未满5年的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规定享受资助和补贴。

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补贴项目1、实行创业补贴。

首次在我市辖区内成功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经评估其创业项目可行性高、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符合产业生产政策,正常经营满3月以上,可向创业项目所在地的镇、乡劳动保障所提出申请,镇、乡劳动保障所初审后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核实,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复核后,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创业补贴申请材料应附:《创业补贴申请表》、《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创业项目简要概况及有关证明材料(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场地购买或租凭合同等)复印件,相关部门对项目的评估意见等。

镇、乡劳动保障所初审后上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核实。

2、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高校毕业生创业,新增吸纳2名以上劳动者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创业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所申请一次性奖励,每名创业高校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

奖励标准为:吸纳2-10名劳动者就业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奖励;吸纳11-20名劳动者就业的,给予一次性10000元奖励;吸纳21-30名劳动者就业的,给予一次性30000元奖励;吸纳31-40名劳动者就业的,给予一次性40000元奖励;吸纳41-50名劳动者就业的,给予一次性50000元奖励。

其中,吸纳的劳动者符合享受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的,可按德市财〔2009〕99号文件规定执行。

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申请材料应附:《高校毕业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申报表》、《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身份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创业项目简要概况及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吸纳就业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按合同期限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凭证。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9.04.24•【字号】川财社〔2019〕38号•【施行日期】2019.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各市(州)、扩权县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规范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我们制定了《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申领使用管理细则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4月2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使用方向第三章资金分配第四章资金使用第五章资金监督第六章附则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规范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预算法》、《就业促进法》、《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等法律法规制度,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是指中央和省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补助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注重普惠、重点倾斜。

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大学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创业,同时兼顾其他各类群体,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

(二)健全机制、激励约束。

优化制度设计,奖补结合,强化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机制效应,发挥政策执行部门、用人单位促进就业、稳定就业的主动性,调动城乡劳动者提升能力、主动就业、积极创业的积极性。

四川省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流程(3篇)

四川省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流程(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创新创业的重视,大学生创业项目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支持。

四川省作为西部地区的经济大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本文将详细介绍四川省大学生创业补贴的申请流程,帮助有志于在四川创业的大学生了解相关政策,顺利申请到创业补贴。

二、申请条件1. 申请人须为四川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

2. 申请人须在四川省内注册成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3. 申请人须具备一定的创业能力,包括市场分析、项目策划、团队管理等。

4. 申请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请材料1. 《四川省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 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6.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7. 项目资金投入证明。

8.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流程1. 提交申请申请人按照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向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

2. 审核材料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项目可行性、资金投入等。

3. 现场勘查审核通过后,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人项目进行现场勘查,了解项目实际情况。

4. 审定公示现场勘查结束后,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项目进行审定,并将审定结果进行公示。

5. 发放补贴公示无异议后,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补贴资金发放给申请人。

五、注意事项1.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取消申请资格。

3. 申请人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审核工作。

4. 申请人须在补贴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资金。

六、总结四川省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流程较为简单,为有志于在四川创业的大学生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

德阳市创业扶持政策

德阳市创业扶持政策

德阳市创业扶持政策德阳市为了鼓励大学高校生创业,德阳市现在有什么创业的扶持政策呢?今天店铺整理了德阳市创业扶持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德阳市创业扶持政策一、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从2014年1月1日起,对市内高校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或成功创办的实体,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创业补贴,同一领创主体有多个创业项目的,最高补贴可达10万元。

大学生创办的实体包括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实体(如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农业职业经理人等),由创业者或创业主体向所在学校或当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

二、高校毕业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从2014年1月1日起,市内高校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创办实体,新增吸纳2名以上劳动者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创业实体所在县(市、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按吸纳人数申请一次性1—5万元的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三、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高校毕业生和市内高校在校大学生在我市领办创办实体,可申请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并按现行政策规定享受贴息。

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

小额担保贷款可向创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

四、创业税费减免政策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或登记失业半年以上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按每户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登记失业人员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7.04.05•【字号】成人社发〔2017〕21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21号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落实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各项政策,规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6〕18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5〕27号)和《成都市就业促进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促进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将规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职业培训补贴(包括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和培训愿望的贫困家庭子女(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及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四川藏区彝区“9+3”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以下简称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

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在同一年度内可分别享受)。

参加同一级别同一职业(工种)职业培训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草案)全文

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草案)全文

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草案)全文事关四川省劳动者就业创业的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草案)》正向社会征求公众,下面是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草案)的详细内容。

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就业,鼓励创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促进就业和创业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省实施就业优先发展战略,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以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扩大就业。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提高就业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第五条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和平等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扩大就业和推进创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就业创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促进就业创业的情况。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就业创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实施促进就业创业的目标责任考核,协调解决促进就业创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成立由专家、企业和劳动者代表组成的促进就业创业咨询委员会,为政府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提供咨询建议。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从事促进就业创业具体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经信、教育、民政、农业、扶贫、工商、税务、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创业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协助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川省创业扶持政策

四川省创业扶持政策

四川省创业扶持政策如今四川省做创业有哪些扶持的创业政策吗?具体有哪些内容?店铺把整理好的四川省创业扶持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四川对青年创业者有哪些扶持政策?一是优惠政策有力度。

在制定具体的优惠政策时,在不违背中央、市委有关政策和精神的前提下,能够突破现有政策的作了突破,不能突破的作出了最为优惠的规定。

同时我们统筹现行政策和相关法规,通过这个文件,与昌平区委、区政府已经出台的文化创业产业优惠政策、咨询产业优惠政策、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等文件一起,形成一个吸引、扶持创业者的政策集群。

创业优惠政策之一——金融服务。

昌平区设立两个“基金”,一为设立昌平区青年创业投资基金,为初始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二为设立创业担保基金,专门面向创业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经创业促进中心审核认定的优秀青年创业企业,其可以享受贷款利息补贴按照《昌平区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实施细则》(昌发改发〔2009〕20号)执行,;对贷款担保费用,补贴50%。

鼓励各类创业投资基金和投资人扶持青年创业。

创业优惠政策之二——财政奖励。

自青年创业企业注册成立的第二年度起至第五年度止,以上年度上缴区级财政收入总额为基数,增长部分的10%返还给创业促进中心,用于促进青年创业企业发展。

对青年创业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的奖励,参照《昌平区扶持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昌政发〔2005〕34号)执行。

创业优惠政策之三——放宽出资方式。

鼓励、引导青年创业者以专利、非专利技术、股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但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应遵守《公司法》中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30%的规定。

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创办公司制企业,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可按照出资人的约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分期缴足。

创业优惠政策之四——鼓励灵活经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川省创业大学生1万元创业补贴申请办法
1、高校平台要在高校申报,平台外的要在当地相关部门受理。

2、目前拿到补贴的多是与学科相关、创新、科技含量高的项目或实体。

高校补贴对象:(以四川大学为例参考)
四川大学在校大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创业大学生,在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

以下三类同学可以申请创业补贴:
1.四川大学在校大学生或毕业生个人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由本人提出申请;
2.创业团队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由团队负责人以团队名义提出申请。

创业实体由领办人提出申请。

3.开办“网店”的在校大学生,开办的“网店”应符合以下条件:
(1)所开“网店”应依托国家商务部和四川省商务厅公布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
(2)网店需在2014年1月1日后营业半年以上
(3)所开“网店”应进行商品实物交易或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等服务,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在校大学生应持续经营至毕业年度)。

申请补贴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笔以上,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等服务的,销售额度在2万元以上,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二、补贴金额
四川大学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补贴金额为一万元。

三、申报程序
1.学生提出申请交由学校进行审查,邀请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与初审,对创业项目应组织专家评估。

初审完成后,学校将对项目进行7天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将申请材料、公示情况和初审意见等材料报教育厅。

经教育厅汇总审核并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复核,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教育厅、财政厅向学校出具审核意见,学校统一负责向创业团队发放创业补贴。

2.申请材料
(1)由个人领办的创业项目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创业补贴申报表。

(2)由创业团队领办的创业项目应提供以下材料:团队负责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创业补贴申报表。

(3)创业实体应提供以下材料: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创业实体概述,创业补贴申报表,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开办“网店”的,应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农业职业经理人应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资格认定和正常持续经营的相关材料;其它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实体所需认定材料,由所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确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