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清水二井煤矿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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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清水二井煤矿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规模:75-90万t/a
简本
2013年4月
目录
前言 (1)
1 总论 (2)
1.1 评价标准 (2)
1.2 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3)
2 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5)
2.1 项目概况 (5)
2.2 工程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11)
3 地表沉陷预测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15)
3.1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5)
3.2 回顾评价 (16)
3.3 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及治理措施 (16)
4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与影响评价 (18)
4.1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8)
4.2 煤炭开采对地下各含水层的影响分析 (18)
4.3 煤炭开采对居民地下饮用水源的影响 (18)
4.4 保护措施及资源综合利用 (18)
5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与影响分析 (19)
5.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9)
5.2 建设期环境空气影响与防治措施 (19)
5.3 运行期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分析 (20)
6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与影响分析 (22)
6.1地表水现状 (22)
6.2 煤炭开采对地表水系影响分析 (22)
7 声环境质量现状与影响评价 (24)
7.1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24)
7.2 场地噪声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 (24)
7.3 运输噪声源及治理措施 (25)
8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26)
9 结论和建议 (27)
9.1 评价结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2 建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前言
清水二井煤矿隶属于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沈阳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清水二井煤矿矿原名为清水煤矿,项目位于沈北煤田东南部,隶属沈阳市沈北新
号断层,西至15勘区清水台镇管辖,矿区位于沈阳市北33km,井田边界东起蒲F
1-5
探线,北至煤层露头,南至煤层最低可采边界线。走向长3.2km,倾向4.3km,井田面积13.5km2。清水煤矿始建于1958年,1959年简易投产,设计能力21万t/a。为开采深部煤炭资源,2001年经沈煤(集团)公司对清水煤矿实施改扩建,矿井规模达到75万t/a。煤矿原有风选厂一座,规模为75万t/a,后改扩建为水洗洗煤厂,设计规模为120万t/a,目前生产规模为90万t/a。由于该工程建设年代较早,一直以来缺少环评手续,2005年3月沈煤(集团)公司委托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清水煤矿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生产现状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其依据为当时的生产规模75万吨/年(采矿许可证当时为75万吨/年)。2006年,该矿陆续改造了提升装置等设备,调整生产工时等,使其生产规模由75万吨/年升至90万吨/年。2007年5月,辽宁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下发2006年煤矿生产能力复核结果的通知》(辽煤生产[2007]116号)文件,对清水二井煤矿的生产能力核定为90万吨/年,目前,该矿采矿许可证为90万吨/年,75-90万吨/年扩能改造项目未履行环保审批手续。为此沈阳焦煤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8月委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写清水二井煤矿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委托见附件1)。
沈阳矿区分为南、北两区,首先开采的为沈北煤田,先后兴建12对矿井,目前生产的矿井有清水煤矿和蒲河煤矿。沈南煤田于1969年12月16日开始开发建设红阳二井(现名红阳二矿),先后开发建设红阳一井(现名林盛煤矿)、红阳三矿和红阳四井(现名西马煤矿)。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编制的《辽宁省沈阳矿区总体规划》于2008年3月完成规划修改,国家发改委批复了该规划(附件2)。同时沈煤集团委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辽宁省沈阳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9年11月编制完成,环境保护部对该报告书进行了批复(附件3)。
清水二井煤矿于2005年委托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水煤矿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对清水煤矿当时75万t/a矿井和同规模的风选车间开展了环评工作(见附录4)。此后,清水二井煤矿洗煤厂工程于2009年由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清水洗煤分公司洗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设计规模为120万t/a,沈阳市环境保护局沈北新区分局于2009年6月以沈北新区环保审字[2009]65号文进行了批复(附件4)。
在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调查,并收集了有关资料,开展了相关工作,同时针对清水二井煤矿作为一个老矿山的现状,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进行了沟通协调,确定本次评价以产能调整及补充评价的方式编写报告书,侧重于现状评价及存在环保问题的整改,评价单位于2012年4月编制完成了《沈阳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清水二井煤矿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呈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我单位得到了辽宁省环保厅、沈阳市环保局和沈阳煤业(集团)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1 总论
1.1 评价标准
1.1.1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工程所在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
(GB3095-1996)级标准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1号《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修改单的通知》的决定。
(2)地表水:评价区内河流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
(3)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
(4)环境噪声:村庄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工业场地周边执行2类标准,公路和铁路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照GB/T15190第8.3条规定)内执行4a类标准。
1.1.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Ⅰ、Ⅱ时段标准;其它废气和粉尘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新改扩标准;
(2)生活污水排放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1相关标准;矿井水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新改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