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连池市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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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连池市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工作原则
1.4适用范围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2.2部门主要职责
2.3应急指挥场所
3 重大暴雪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预警信息来源
3.2预警预防行动
3.3预警支持系统
3.4预警级别及发布
4 应急响应
4.1气象部门的应急响应
4.2成员单位的应急响应
4.3信息共享和处理
4.4应急通信方式
4.5灾害评估
4.6新闻发布
4.7应急终止
5 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2灾害保险
6 应急保障
6.1指挥系统保障
6.2资金保障
6.3通信保障
6.4装备保障
6.5应急队伍保障
6.6技术储备与保障
6.7宣传、培训和演习
7 附则
7.1术语说明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3预案管理
7.4制定与解释
7.5预案实施时间
8 附件
8.1规范化格式文本
8.2暴雪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五大连池市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保证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重大暴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和谐五大连池、小康五大连池提供气象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气象灾害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暴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3.2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重大暴雪应急工作。
1.3.3坚持科技先导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响应、及时处置。
1.4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适用于重大暴雪灾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1.4.2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五大连池市内的重大暴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救灾等应急工作。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不再单独成立重大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而是五大连池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和成员单位。
2.1.1县应急指挥部
县应急指挥部由五大连池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气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
重大暴雪灾害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在事发地设立重大暴雪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
2.1.2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县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气象局主管业务副局长担任。
2.1.3成员单位
农委、财政局、气象局、教育局、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林业局、卫生局、经济计划局、国土资源局、广播电视局、环境保护局、民政局、畜牧局、网通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2.2部门主要职责
2.2.1县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对重大暴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救灾等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2.2.2应急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县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重大暴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重大暴雪灾害防御方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成员单位职责
(1)气象局:负责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警报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县应急指挥部启动和终止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以专报的形式,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情况;负责重大暴雪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2)经济计划局:负责协调灾后基础设施重建工作。
(3)水务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江河、水库等水文与受灾信息。
(4)农委: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农业生产、农田与农户受灾信息;负责组织生产自救与抗灾工作。
(5)林业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森林信息和受灾信息;负责组织森林火灾的扑救。
(6)国土资源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环境地质灾害等气象次生、衍生灾害信息;负责组织地质灾害的抗灾抢险工作。
(7)环境保护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环境与污染信息;负责组织环境污染事件的抢险工作。
(8)民政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灾情信息;负责迅速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
(9)教育局:负责组织做好灾害发生时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10)公安局:负责组织事发地公安机关协助做好灾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应急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11)财政局:负责气象灾害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12)建设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设计施工等管理工作。
(13)交通局:负责保障各级气象台站气象服务和移动气象台站现场服务人员、设备运输以及救灾工作的交通道路畅通;及时抢修被毁坏的交通道路和设施。
(14)卫生局:负责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发生、传播、蔓延。
(15)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时播发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等信息,遇有突发重大暴雪灾害,及时插播预警信息;做好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