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锦】最新财税热点疑点100个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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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17年,是营改增后续政策进一步夯实并落实的一年,各项财税政策可谓是日新月异,会计人员面对变幻莫测的政策,如何学会尽快了解政策、熟悉政策、吃透政策、运用政策,已经成为现代财务人员必须掌握的从业技能。

纳税筹划就是会计人员对掌握税政的宽度、广度与深度的有效融合和运用!

其实,好多政策的理解与掌握,来源于最新财税热点疑点问题的整理与把握,今天在新年到来之际,为各位会计同仁整理汇编了100个最新财税热点疑点,共同分享!

1问

请问: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是否继续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答复: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现将小微企业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2问

请问:

我公司客户拿来一份212元住宿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理已经签字同意报销,我公司能否抵扣增值税?

答复:

业务招待费不可以抵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可以分为2步处理:

(1)认证抵扣的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2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2元

贷:库存现金 212元

(2)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12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2元

3问

请问:

定额发票目前还有吗?

答复:

目前还有定额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23号)已经明确,营改增纳税人可以使用的发票种类有: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国税机关发放的卷式普通发票。

4问

请问: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到底是20%还是10%?

答复: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5问

请问:

2018年1月1日实施的《环保税》以及《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那么下一步是否还征收排污费?

答复:

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该法2018年1月1日施行之日起,不再征收排污费。实施条例与环境保护税法同步施行,作为征收排污费依据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6问

请问:

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车购税是多少?

答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6〕136号):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7问

请问:

小微企业从银行贷款而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答复: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8问

请问:

购买的办公纸张等费用既用于一般计税也用于简易计税项目,能否抵扣增值税?答复:

对于一般纳税人既有简易计税项目又有一般计税项目的,其取得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应分为以下情况:

(1)纳税人取得的进项税额如果专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不得抵扣;

(2)纳税人取得的进项税额既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又用于一般计税项目的,其中涉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的进项税额可全额抵扣;

(3)其他进项税额应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国税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因此,购买的办公用品等费用既用于一般计税也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应按比例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9问

请问:

公司把资金无偿借给自然人,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答复:

企业无偿借款给个人或股东,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企业之间无偿借款、个体工商户与企业之间无偿借款、也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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