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教学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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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工商税务)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工商税务)

填表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的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和说明纳税人根据税法、《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年发生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填报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的编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取得时间”:填报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的取得时间。

2.第2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填报纳税人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具体范围名称,填报至三级明细;“是否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纳税人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者“否”。

3.第3行“是否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是否发生偷骗税行为”:纳税人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者“否”。

4.第5行“一、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填报第6+7行的金额。

5.第6行“其中:产品(服务)收入”:填报纳税人本年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

6.第7行“技术性收入”:填报纳税人本年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要求的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7.第8行“二、本年企业总收入”:填报纳税人本年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

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8.第9行“三、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填报第5÷8行的比例。

9.第10行“四、本年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数”:填报纳税人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且在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和其他技术活动的,本年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数。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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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费用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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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可计入研发费用的其他费用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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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26+28)*80%]
0.00
0.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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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内的外部研发费用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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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境外的外部研发费用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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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基本信息
1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取得时间
一级领域
2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所属范围
二级领域
3
关键指标情况
4
一、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5+6)
5
其中产品服务收入
6
技术性收入
7
收入指标 二、本年企业总收入(8-9)
8
其中:收入总额
9
不征税收入
其中:可计入研发费用的境外的外部研发费
0.00
0.00
0.00
29
八、销售(营业)收入
0.00
0.00
0.00
30
九、三年研发费用占销售(营业)收入比例(15行4列÷29行4列)
三级领域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4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2017年版)——(工商税务)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2017年版)——(工商税务)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填报说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纳税人均需填报本表。

纳税人根据税法、《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年发生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填报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的编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取得时间”;填报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的取得时间。

2.第2行“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所属范围”:填报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具体范围,填报至三级明细领域,如“一、电子信息技术(一)软件1.系统软件”。

3.第4行“一、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填报第5+6行的合计金额。

4.第5行“其中:产品(服务)收入”:填报纳税人本年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收入。

5.第6行“技术性收入”: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和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

6.第7行“二、本年企业总收入”:填报第8-9行的余额。

7.第8行“(一)收入总额”:填报纳税人本年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8.第9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本年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不征税收入。

9.第10行“三、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填报第4÷7行计算后的比例。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

A107040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根据税法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年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行“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填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

本行填报根据本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第23行计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金额。

2.第2行“二、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等规定,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行填报表A107041第31行金额。

3.第3行“三、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区内取得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21号)等规定,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行填报表A107041第32行金额。

4.第4行“四、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免征企业所得税”:填报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按相关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金额。

本行不得填报。

5.第5行“五、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产发〔2009〕18号)等规定,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A10704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状况及明细表A10704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状况及明细表》填报阐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旳纳税人均需填报本表。

纳税人根据税法、《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措施〉旳告知》(国科发火〔2023〕32号)、《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导〉旳告知》(国科发火〔2023〕195号)、《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实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旳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等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年发生旳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状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阐明1.第1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填报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旳编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获得时间”;填报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旳获得时间。

2.第2行“对企业重要产品(服务)发挥关键支持作用旳技术所属范围”:填报对企业重要产品(服务)发挥关键支持作用旳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旳高新技术领域》规定旳详细范围,填报至三级明细领域,如“一、电子信息技术(一)软件1.系统软件”。

3.第4行“一、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填报第5+6行旳合计金额。

4.第5行“其中:产品(服务)收入”:填报纳税人本年发挥关键支持作用旳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旳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旳产品(服务)收入。

5.第6行“技术性收入”: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和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

6.第7行“二、本年企业总收入”:填报第8-9行旳余额。

7.第8行“(一)收入总额”:填报纳税人本年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多种来源获得旳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销售货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8.第9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本年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旳不征税收入。

9.第10行“三、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旳比例”:填报第4÷7行计算后旳比例。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填写需注意的事项
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自颁发高新证书之日起算起,有效期为3年,但是要求高新企业每一年都符合高新认定条件。

所以企业在申请税收优惠后,企业必须就其是否还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条件,及时履行报告义务。

该报告义务可以分为随时报告义务和年度报告义务。

1、随时报告义务是指高新技术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如并购、重组、转业等)的,应在十五日内向认定管理机构报告;变化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自当年起终止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需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按规定办理。

2、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更名的,由认定机构确认并经公示、备案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所以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或更名的,须及时向认定管理机构报告,以免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年度报告义务是指根据规定,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已办理减免税手续的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产品范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研发费用结构明细、科技人员和研发人员占比等资料。

3、根据新版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申报要求,企业还须填报申报表附表A107041,即《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所以,
企业除了必须在年度申报时报送《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外,还须根规定和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履行后续报告义务。

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指引

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指引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指南14.A10704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一、表样A10704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二、主要政策依据纳税人根据税法、《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基本信息和本年优惠情况。

不论是否享受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有效期内的纳税人均需填报本表。

三、填写思路《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是在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基础上,税务机关为了进一步了解高新技术企业所属的高新技术领域、收入指标、人员指标、研发费用指标、以及减免税额等有关情况,便于更好的落实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提升企业所得税管理能力,需要掌握所得税重点事项税收处理是否正确等事项的信息。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内容包括税收优惠基本信息、税收优惠有关情况两大部分。

其中税收优惠有关情况涉及收入指标、人员指标、研发费用指标、减免税额等四类指标。

在填报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分别填报,税收优惠基本信息可参照认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时企业所属技术领域相关信息据实填报,税收优惠有关情况根据企业对应年度业务发生情况据实填写,未发生的可不填写。

四、主要项目填报解析(一)税收优惠基本信息第1行至第3行:“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所属范围”:填报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具体范围,填报至三级明细领域,如“一、电子信息技术(一)软件1.系统软件”。

(二)税收优惠有关情况1.收入指标:第4至10行主要反映的是企业汇算当年的高新产品(服务)收入情况及与总收入占比情况。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及汇算清缴填报(PPT)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及汇算清缴填报(PPT)
合肥税务
二、税收优惠
• (三)、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 根据《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
知》(财税〔2018〕7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 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 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 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合肥税务
三、报表填写(A107041)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 事项涉及的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有以下几种: 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4.年度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 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料; 5.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6.当年和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及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研发费用管 理资料以及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合肥税务
三、报表填写(A107041) 合肥税务
三、报表填写(A107041)
4.研发费用指标 第14行“高新研发费用归集年度”:本行无填报事项。与计算研发费比例相 关的第15行至第29行需填报三年数据,实际经营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 间填报。 第15行“七、本年归集的高新研发费用金额”:填报第16+25行金额。 第16行“(一)内部研究开发投入”:填报第 17+18+19+20+21+22+24行金额。 第17行“1.人员人工费用”:填报纳税人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 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 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30 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30 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预备知识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8个条件: 5 、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
)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b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c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2
调整及填报详解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及管理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1、高新技术企业减按税率15%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及管理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2、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及税收抵免政策:
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 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 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 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 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预备知识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8个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 、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 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 、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1 表单基本情况概述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24
其中:可计入研发费用的其他费用
25
(二)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26+27)
26
1.境内的外部研发费
27
2.境外的外部研发费
28
十、本年研发费用占销售(营业)收入比例
29 减免税金额
是□ 否□ 是□ 否□
5
一、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6+7)
6
其中:产品(服务)收入
7
收入指 标
技术性收入
8
二、本年企业总收入
9
三、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5÷8)
10Βιβλιοθήκη 四、本年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数
11
五、本年研发人员数
12 人员指 六、本年职工总数
13
标 七、本年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10÷ 12)
14
八、本年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11÷12)
15
九、本年归集的高新研发费用金额(16+25)
16
(一)内部研究开发投入(17+18+19+20+21+22+24)
17
1.人员人工
18
2.直接投入
19
3.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
20
21
研究开 发费用
22 指标
23
4.设计费用 5.装备调试费 6.无形资产摊销 7.其他费用
A10704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行次 1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基本信息
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取得时间
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 2 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填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填写说明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填写说明

2.1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及管理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管理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自2017年度起,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 查”的办理方式。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应在汇算清缴之后留存备查的资料包括: (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4)年度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 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料; (5)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6)当年和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及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研发费用管理资料以及研发费用辅 助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基础 信息 表
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 发证时间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2015.11.1 √


× ——
2016.11.1 —— √


×
2017.11.1 —— —— √


2018.11.1 —— —— —— √

2.2表单填报情况详解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
年度
12 34
15
七费、用高金归额集新(的1高技6新+2术研5)发企业优惠情况填报及第1明6+细25行表金额(A107041)
2
16
(一)内部研究开 发投入
填报第17+18+19+20+21+22+24行金额。

A06590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

A06590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

A06590《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分类索引】业务类别申报纳税表单类型纳税人填报设置依据(表单来源)政策规定表单【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表单】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行次基本信息1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取得时间2 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填写具体范围名称)是否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是□否□3 是否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是□否□是否发生偷骗税行为是□否□4 关键指标情况5收入指标一、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6+7)6 其中:产品(服务)收入7 技术性收入8 二、本年企业总收入9 三、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5÷8)10人员指标四、本年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数11 五、本年研发人员数12 六、本年职工总数13 七、本年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10÷12)14 八、本年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11÷12)15 研究开发费用指标九、本年归集的高新研发费用金额(16+25)16 (一)内部研究开发投入(17+18+19+20+21+22+24)17 1.人员人工18 2.直接投入19 3.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20 4.设计费用21 5.装备调试费22 6.无形资产摊销23 7.其他费用24 其中:可计入研发费用的其他费用25 (二)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26+27)26 1.境内的外部研发费27 2.境外的外部研发费28 十、本年研发费用占销售(营业)收入比例29 减免税金额【表单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纳税人填报。

高新技术企业亏损的,填写本表第1行至第28行。

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新版教学提纲

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新版教学提纲

A10704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填报说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纳税人均需填报本表。

纳税人根据税法、《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年发生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填报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的编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取得时间”;填报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的取得时间。

2.第2行“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所属范围”:填报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具体范围,填报至三级明细领域,如“一、电子信息技术(一)软件1.系统软件”。

3.第4行“一、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填报第5+6行的合计金额。

4.第5行“其中:产品(服务)收入”:填报纳税人本年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收入。

5.第6行“技术性收入”: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和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

6.第7行“二、本年企业总收入”:填报第8-9行的余额。

7.第8行“(一)收入总额”:填报纳税人本年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8.第9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本年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不征税收入。

9.第10行“三、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填报第4÷7行计算后的比例。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填报说明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填报说明

A10704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根据税法、《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基本信息和本年优惠情况。

不论是否享受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有效期内的纳税人均需填报本表。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行至第3行:“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所属范围”:填报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具体范围,填报至三级明细领域,如“一、电子信息技术(一)软件1.系统软件”。

2.第4行“一、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填报第5+6行金额。

3.第5行“产品(服务)收入”:填报纳税人本年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收入。

4.第6行“技术性收入”: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和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

5.第7行“二、本年企业总收入”:填报第8-9行金额。

6.第8行“(一)收入总额”:填报纳税人本年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总额。

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7.第9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本年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不征税收入。

8.第10行“三、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填报第4÷7行计算后的比例。

9.第11行“四、本年科技人员数”:填报纳税人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4)及有关解读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4)及有关解读

A06586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4)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的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和说明纳税人根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年发生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情况。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列“研发项目”:填报纳税人研发项目名称。

2.第2列“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填报纳税人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3.第3列“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费用”:填报纳税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及纳税人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4.第4列“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折旧费、租赁费、运行维护费”:填报纳税人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租赁费及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

5.第5列“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无形资产摊销费”:填报纳税人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6.第6列“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有关费用,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填报纳税人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

7.第7列“研发成果论证、评审、验收、鉴定费用”:填报纳税人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鉴定费用。

8.第8列“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填报纳税人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及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

31: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税务2020年)

31: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税务2020年)
(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4)年度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 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料; (5)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6)当年和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及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研发费用管理资料以及研发费用辅 助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业 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当年”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8个条件: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 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b.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c.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 例不低于60%;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管理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 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
1.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 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2020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A107041) 介绍
20200310


contents
1 表单基本情况概述 2 表单填报情况详解
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 办理年度纳税申报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明细表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明细表

16
(一)内部研究开发投入(17+…+22+24)
17
1.人员人工费用
18
2.直接投入费用
19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20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21
研发费用 5.设计费用
22
指标 6.装备调试费与实验费用
23
7.其他费用
24
其中:可计入研发费用的其他费用
25
(二)委托外部研发费用[(26+28)×80%]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税收优惠基本信息
1 2
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所属范围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 技术领域
3
一级领域 二级领域 三级领域
高技术服务 高技术专业化服务
税收优惠有关情况
4
一、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5+6)
5
其中:产品(服务)企业总收入(8-9)
8
其中:收入总额
9
不征税收入
10
三、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4÷7)
11
四、本年科技人员数
12 人员指标 五、本年职工总数
13
六、本年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11÷12)
14
高新研发费用归集年度
本年度 1
前一年度 2
前二年度 3
合计 4
15
七、归集的高新研发费用金额(16+25)
26
1.境内的外部研发费
27
2.境外的外部研发费
28
其中:可计入研发费用的境外的外部研发费
29
八、销售(营业)收入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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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704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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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704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填报说明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纳税人均需填报本表。

纳税人根据税法、《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
32号)、《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年发生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填报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的编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取得时间”;填报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的取得时间。

2.第2行“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所属范围”:填报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具体范围,填报至三级明细领域,如“一、电子信息技术(一)软件1.系统软件”。

3.第4行“一、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填报第5+6行的合计金额。

4.第5行“其中:产品(服务)收入”:填报纳税人本年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收入。

5.第6行“技术性收入”: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和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

6.第7行“二、本年企业总收入”:填报第8-9行的余额。

7.第8行“(一)收入总额”:填报纳税人本年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8.第9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本年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不征税收入。

9.第10行“三、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填报第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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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行计算后的比例。

10.第11行“四、本年科技人员数”:填报纳税人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11.第12行“五、本年职工总数”:填报纳税人本年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

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12.第13行“六、本年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填报第11÷12
行计算后的比例。

13.第14行“高新研发费用归集年度”:本行设定了三个年度,与计算研发费比例相关的第15行至第29行需填报三年数据,实际经营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填报。

14.第15行“七、本年归集的高新研发费用金额”:填报第16+25行的合计金额。

15.第16行“(一)内部研究开发投入”:填报第17+18+19+20+21+22+24行的合计金额。

16.第17行“1.人员人工费用”:填报纳税人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17.第18行“2.直接投入费用”:填报纳税人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
相关支出。

包括: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18.第19行“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填报纳税人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19.第20行“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填报纳税人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20.第21行“5.设计费用”:填报纳税人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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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21.第22行“6.装备调试费与实验费用”:填报纳税人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22.第23行“7.其他费用”:填报纳税人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23.第24行“其中:可计入研发费用的其他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中不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的金额。

该行取第17行至第22行之和×20%÷(1-20%)与第23行的孰小值。

24.第25行“(二)委托外部研发费用”:填报纳税人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委托外部研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本行填报(第26+28行)×80%的金额。

25.第26行“1.境内的外部研发费用”:填报纳税人委托境内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的研究开发活动所支出的费用。

本行填报实际发生境内的外部研发费用。

26.第27行“2.境外的外部研发费用”:填报纳税人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完成的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受托研发的境外机构是指依照外国(地区)及港澳台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受托研发的境外个人是指外籍及港澳台个人。

本行填报实际发生境外的外部研发费用。

27.第28行“其中:可计入研发费用的境外的外部研发费用”: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即境外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超过40%。

本行填报(第17+18+…+22+23+26行)×40%÷(1-40%)与第27行的孰小值。

28.第29行“八、销售(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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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和。

29.第30行“九、三年研发费用占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填报第15行4
列第29行4列计算后的比例。

÷30.第31行“十、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本行填报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外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虽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的高新技术企业但取得区外所得的减免税金额。

31.第32行“十一、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定期减免”:本行填报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的高新技术企业区内所得减免税金额。

二、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第4行=第5+6行。

2.第7行=第8-9行。

3.第10行=第4÷7行。

4.第13行=第11÷12行。

5.第15行=第16+25行。

6.第16行=第17+18+19+20+21+22+24行。

7.第25行=(第26+28行)×80%。

8.第30行=第15行4列÷第29行4列。

(二)表间关系
1.第31行=表A107040第2行。

2.第32行=表A107040第3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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