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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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实施细则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实施细则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下称承兑业务)的管理,规范我行承兑汇票业务行为,控制承兑风险,维护我行资产安全,根据《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和本行有关管理制度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承兑,是指由出票人申请,经过本行审查同意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第三条承兑业务必须按照‚统一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责权分明‛的原则办理。

第四条本行下属支行要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视同贷款进行管理,进行签发前的调查、审查和签发后的跟踪管理工作,并按签发额度,按贷款审批程序进行审批(保证金100%的除外)。

第五条为防范承兑业务风险,本行及各支行都要建立、健全承兑汇票的管理制度,包括办理承兑的申请、调查、审查、办理、签发后的跟踪管理、承兑台帐、承兑报表、承兑档案等。

第六条银行承兑汇票会计处理手续,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建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检查制度和业务管理考核制度。

由公司业务部及其它相关检查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兑汇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实施细则;2、是否建立了银行承兑汇票管理责任制,每个岗位、环节的人员是否明确了个人的职责;3、支行办理此项业务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第八条根据承兑申请人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要坚决停办该项业务:1、承兑申请人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造成本行垫款的;2、未以商品交易为基础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3、以非法手段骗取承兑的,如:关联企业套取信用,是指合同交易当事人存在关联关系,签订合同的目的不是为了生产经营,也没有真正的贸易发生(表现为没有和合同一致的增值税票或其他能证明交易确实履行的单据等,而是为了通过虚拟的贸易合同办理承兑汇票后,进行贴现,然后用于申请人、关联人的生产经营);4、出票人用承兑汇票贴现的;5、以本行授信缴保证金、偿还承兑汇票差额的(指在本行取得贷款、临时贷款后在很短的时间内直接或间接先转到本行其他帐户或转到其他行的申请人或关系人帐户,再转回保证金帐户或偿还承兑差额);6、其他违规行为。

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促进票据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和《中国##银行信贷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承兑申请人(即出票人)向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签发的商业汇票。

银行承兑是指银行作为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为取得资金,在汇票到期日前贴付一定利息并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票据行为。

第三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必须以真实、合法的商品或劳务交易为基础,严禁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

第四条银行承兑汇票的最长期限(自汇票出票日至汇票到期日)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五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分支机构必须经上一级行授权,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管辖行备案。

未经授权不得办理该项业务。

第六条开办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实行总量控制。

各级行应在上级行核定的承兑总量内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未经批准不得突破。

各级行计划部门负责核定、控制和调整辖内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总量指标。

第七条银行签发的用于客户开展商业性业务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纳入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一般授信额度控制;用于政策性业务或准政策性业务的,纳入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专项授信额度控制。

第八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费率向承兑申请人收取手续费。

第二章承兑申请人第九条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的客户,除具备《中国##银行信贷基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与银行有真实委托付款关系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二)资信良好,近两年无不良贷款、欠息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剔除政策性挂账占用贷款和储备贷款),没有未决重大诉讼事项或被政府机关、监管机构勒令停业、整顿等重大事项;(三)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或劳务交易合同;(四)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能够按照规定交付保证金和提供担保。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一、引言银行承兑汇票是指商业银行对持票人出具的汇票进行承兑并负责兑付的行为。

承兑汇票是商业活动中常用的支付工具之一,对于有效防范风险、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对承兑汇票的管理,本文将探讨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办法,以确保金融交易的安全可靠。

二、承兑汇票的定义和特点承兑汇票是指银行作为出票人为持票人出具的一种无条件付款的票据,具有无条件兑付的特点。

其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可以作为借款、支付商品或服务、结算贸易等各种商业活动的支付工具。

一旦银行承兑了汇票,就意味着银行承担了支付责任,对持票人具有很高的信用价值。

三、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程序1. 验证汇票的真实性:银行在接收到汇票后,应认真核对票面信息,包括汇票的金额、出票人和收款人的名称、汇票号码等。

对于大额的承兑汇票,要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核,例如要求出票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以确保汇票的真实性。

2. 审核汇票的背景和目的:银行在承兑汇票之前,应仔细审查汇票背后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这包括核对商业合同、交易凭证、贷款协议等相关文件,以确保此笔交易符合法规和银行的业务政策。

3. 内部审批程序:银行在承兑汇票之前,应按照内部规定进行审批程序。

这包括由相关部门进行汇票信息核对、风险评估等工作,以确保承兑汇票的安全可行性。

4. 承兑汇票登记和记录:银行应建立完善的承兑汇票登记和记录制度。

对于每一笔承兑汇票,应详细记录有关信息,包括汇票的金额、出票日期、承兑日期、到期日期等,以方便后期的核查和管理工作。

四、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控制1. 严格审核承兑汇票申请人的资质:银行在审核承兑汇票申请人的资质时,应注重其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

对于存在信用风险的客户,应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核和风险评估,以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2. 制定有效的授信政策:银行应制定有效的授信政策,明确承兑汇票的授信额度和期限,并根据客户的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进行评估。

3. 定期风险评估和监测:银行应定期对承兑汇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风险问题,确保业务的正常运行。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制度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制度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行为,保障银行资金安全,提高金融风险应对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银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银行对客户的承兑汇票管理,包括承兑汇票的承兑、签发、兑付、贴现等各个环节。

三、承兑汇票的种类承兑汇票有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银行出具汇票,并由银行承兑的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非银行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出具,并由银行承兑的汇票。

四、承兑汇票的管理流程1. 客户申请客户在需要承兑汇票的情况下,向银行提出承兑申请,包括承兑金额、汇票到期日、汇票用途等详细信息,并提供相应的贷款担保。

2. 银行审核银行对客户的承兑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客户的信用、还款能力、担保条件等,确保承兑汇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3. 承兑经过审核合格的承兑申请,银行对汇票进行承兑,并签发相应的承兑凭证。

4. 签发银行在完成承兑后,签发相应的汇票,并将汇票交付客户或指定的收款人。

5. 兑付承兑汇票到期后,银行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进行兑付。

6. 贴现客户如需在汇票到期前将汇票贴现,需提出相应的贴现申请,银行根据具体情况审核并决定是否贴现。

7. 追索权如客户提供的汇票出现欺诈等情况,银行有权向持票人追索相关责任人的违约责任。

五、风险管理1. 信用风险在承兑汇票过程中,银行需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设置合理的担保条件,以降低信用风险。

2. 流动性风险银行在承兑汇票过程中,需合理安排资金流动,确保充足的资金供给,避免出现流动性风险。

3. 操作风险银行在承兑汇票的操作过程中,需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各个环节的操作准确、及时,避免出现操作风险。

4. 欺诈风险银行需对客户提供的汇票信息进行审慎核实,避免因欺诈而导致的风险发生。

六、内部控制1. 制度建设银行应建立健全承兑汇票管理制度,包括承兑申请、审核、承兑、签发、兑付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规定。

银行承兑汇票规章制度

银行承兑汇票规章制度

银行承兑汇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护银行和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法》、《中国人民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银行承兑汇票是指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权利人持票人要求下,对其开具的汇票予以承兑,并于汇票规定的到期日支付该汇票金额的票据。

第三条银行承兑汇票具有法律约束力,是一种信用背书票据,发行、支付、承兑、贴现等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银行承兑汇票的种类包括信用可转让汇票、凭空可转让汇票等,具体种类根据银行内部规定执行。

第五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应当遵循公平、诚信、安全、高效的原则,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六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必须有明确的操作程序和责任分工,遵循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确保业务运作顺畅。

第七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应当进行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加强对风险的识别和防范,确保银行资产安全。

第八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对承兑汇票业务的合规性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银行承兑汇票的发行第九条银行承兑汇票的发行必须遵循信用准则,确保发行对象信用良好、有偿还能力,不得违法违规。

第十条发行银行承兑汇票应当签署《银行承兑汇票发行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对发行金额、承兑期限、利率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十一条发行银行承兑汇票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和审核,确保资金来源合法、用途合规,保障资金风险管控。

第十二条发行银行承兑汇票必须经银行高层审批,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确保合规合法发行。

第十三条银行承兑汇票的发行必须在合法、规范的市场机制下进行,不得采取虚假宣传、欺骗等手段误导客户。

第三章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第十四条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必须遵守合同原则,确保交易双方权益平等,不得强制、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

第十五条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必须依法履行合同订立、履行、修改、变更等法律程序,确保交易合法有效。

第十六条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必须按照约定的期限和金额进行支付,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挪用或逾期支付。

规范银行承兑汇票管理的相关规定

规范银行承兑汇票管理的相关规定

关于规范银行承兑汇票管理的规定为加强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降低票据风险,特制定本规定,望各公司遵照执行。

一、要认真审查银行承兑汇票的规范性1、接收银行承兑汇票,要认真检查票面是否规范,有无涂改的痕迹,并依据销售情况选择合适的票面额度。

2、尽量不接收回头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对此种汇票往往不给予贴现,只能在到期后兑付,难以满足企业急于使用现金的需求。

3、要认真检查票面用章是否规范,盖章和单位名称是否一致,是否是财务专用章,对于盖章不规范的情况是否附有加盖财务章、法人章、公章的证明信等。

二、要保证银行承兑汇票存放的安全性1、银行承兑汇票视同资金管理,必须存放保险柜。

2、承兑汇票如附有证明信,要将证明信等单据和承兑汇票一起保存,确保承兑汇票的完整性。

三、要建立完善的查询、交接手续1、各公司必须建立专门的银行承兑汇票台帐,并且按照时间顺序建立档案,以方便查询。

2、票据保管者要认真责任,对于每张票据的到期时间要了如指掌,及时提醒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托收、兑付等,不能出现遗漏。

3、对于因人员调整等原因需要移交承兑汇票的,要对照台帐逐一进行核查、交接。

四、要加大对承兑汇票的监管力度1、要安排人员对票据、账簿和印章分别进行保管,建立互相之间的监督机制。

2、转让银行承兑汇票时,要注意汇票的期限,以便合理安排付款。

3、在银行承兑汇票的转让过程中,要做到填写规范,文字准确。

特别是涉及到双方责任和利益的关键环节,一定要划分好责任,不能因为背书语言不清晰而引发纠纷。

4、对于业务往来较多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建立辅助性台帐,以方便查询。

五、各公司不得擅自进行承兑汇票的置换1、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互相置换拆借银行承兑汇票的,必须经集团财务部同意后方可操作。

2、集团内部各公司不得私自联系置换银行承兑汇票,严禁互相代对方将票据直接转交或邮寄至供货商。

六、要确保承兑汇票付款的合规性向供货商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时,对方单位收款人需提供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以及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且在我公司的经办人员带领下从财务领取票据。

市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管理规定

市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管理规定

市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管理规定一、总则承兑汇票是市场银行作为支付行为的一种业务形式,旨在为客户提供便捷的支付工具,并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为规范承兑汇票业务,提升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业务流程1. 客户申请:客户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应的资信证明材料,并填写《市场银行承兑汇票申请表》。

2. 风险评估:市场银行应根据客户的资信状况及背景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是否承兑该汇票。

3. 承兑决策:市场银行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进行承兑决策。

如果决定承兑汇票,应签署《市场银行承兑汇票协议》,并通知客户。

4. 汇票签发:承兑行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发承兑汇票,并将其交付给客户。

5. 资金划转:当汇票到期时,市场银行应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相应的款项给收款人,并进行账务处理。

三、承兑汇票的管理要求1. 客户资信审核:市场银行应严格审核客户的资信状况,包括信用记录、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并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承兑汇票。

2. 信用额度设定:市场银行应为每个客户设定不同的信用额度,并根据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3. 严禁超期承兑:市场银行应确保承兑汇票的期限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长期限,并对超期承兑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4. 监测资金流动:市场银行应加强资金流动的监测,确保承兑汇票的支付能力,防止因资金不足导致无法兑付。

5. 风险分散:市场银行应将承兑汇票业务进行风险分散,避免因单一客户的违约而引发的大面积风险。

6. 信息披露:市场银行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披露承兑汇票业务的风险状况,并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7. 风险控制:市场银行应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包括内部风险管理部门、风险评估模型等,确保风险可控。

8. 外部协作:市场银行应积极与其他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等进行合作,共同防范承兑汇票业务风险。

四、监督检查市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应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到业务规范、风险可控。

监管部门有权对市场银行的承兑汇票业务进行调查,要求其提供相关的业务信息。

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防范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承兑申请人签发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商业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包括纸质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办理按照我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是指根据出票人的申请,由xx 银行作为付款人,承诺对有效银行承兑汇票按约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第四条我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应按照《xx银行公司类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纳入客户统一授信额度管理。

第五条我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视同贷款管理,严格按照贷款政策和贷款风险管理要求审查和审批。

第六条我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基本原则:(一)坚持择优扶持的原则,重点支持信誉好、效益好、产品畅销、有充足的经营性现金流量的企业;(二)坚持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具备真实的贸易背景。

第二章承兑申请与受理第七条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客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二)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三)以真实、合法的贸易或商品交易为基础;(四)承兑申请人符合我行流资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申请人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应向我行提供下列资料:(一)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企业基本情况、发展变化和上年度及近期经营状况;2.申请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具体金额、期限及测算,用途,担保方式;3.企业历史信用状况;4.担保(单位、物、权利)基本情况;5.保证金补充方式及资金来源。

(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申请人及担保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财务状况及相关法律文件。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修改版)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修改版)

涟源市汇源煤气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保障公司利益,维护公司经济秩序,保证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银行承兑汇票是由购货单位或销货单位签发的,由购货单位向其开户银行申请,经其开户银行同意承兑的一种商业汇票。

目前部分银行的实际做法是由付款单位(即购货单位)持商品交易合同向其开户银行申请,由其开户行对交易合同、申请人(即付款单位)资信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审核后向付款单位签发,由该银行对本行签发的汇票承兑,交付款单位,再由付款单位交给收款单位。

第二章出票第三条出票是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手续时,经办人应将同购货单位的交易合同,交易的增值税发票,申请承兑的报告等相关资料提交给开户银行申请承兑。

第四条为维护资金安全,经银行签发并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由联行出纳在审查收款单位的相关手续后亲手交给收款单位,并办好相关交接手续。

同时登记《银行承兑汇票备查账》。

第三章收票第五条销售业务员在收到购货单位的承兑汇票时,必须检查以下几个方面:1. 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是否连续、完全(见图一,图一的背书是连续、完全的)。

所谓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和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应依次前后衔接;所谓背书完全是指背书人在背书时必须同时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若不记载被(图一)(图二)(图三)(图四)(图五)背书人名称则称为不记名背书,也叫空白背书。

我国票据法禁止采用空白背书。

因此背书不连续的(见图二,图二的第三背书人和第三被背书人应分别为C和D,而不是D和E)必须拒绝接收,背书不完全的(见图三,图三的第二背书人和第二被背书人应分别填上C 和D,不能是)原则上应当拒收。

2. 检查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是否出现错误(见图四、图五,其中图四第二被背书人应是“娄底市五江实业有限公司”,而实际背书时少了一个“市”字,图五第一被背书人应是“重庆华南物资有限公司”,要同第二背书人的财务章相符,而实际背书时将“资”字误写成了“质”字),或签章(包括骑缝章)是否清晰,如果是购货单位背书错误或签章不清晰的,则要求购货单位及时出具证明,连同该承兑汇票一并带回;如果是前几手背书出现错误或签章不清晰的,最好是暂时不收,待购货单位向相关前手索回证明时再去收取,或者是收受该承兑汇票,跟踪要求购货单位向相关前手索回证明。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实施细则及操作规程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实施细则及操作规程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实施细则及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保障合作联社的正常运作,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是指银行为持票人提供的,对其开具的汇票承兑的服务。

第三条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承兑汇票的业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第四条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应当明确承兑汇票业务的风险控制职责,确保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

第二章承兑汇票的开立和承兑第五条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核准其承兑汇票业务的开立申请。

第六条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应当对开立承兑汇票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申请人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承兑汇票的偿付能力。

第七条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承兑汇票进行记录,并将承兑汇票的基本信息上报相关监管部门。

第八条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应当对承兑汇票的金额、期限、支付方式等进行详细确认,并在承兑汇票上予以明确。

第三章承兑汇票的兑现和偿还第九条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应当按照承兑汇票的金额、期限等要求,及时兑现持票人的申请。

第十条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应当确保承兑汇票的偿付能力,及时偿还承兑汇票的本金和利息。

第十一条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承兑汇票的流程管理制度,确保承兑汇票的兑付和偿付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四章对违规行为的处理第十二条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对于违反规定的承兑汇票申请人,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例如限制其办理承兑汇票业务、罚款等。

第十三条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对于故意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当报告相关监管部门,并配合调查。

第十四条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当取消其承兑汇票业务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同时,原有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规程被废止。

第十六条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可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制定补充性的操作指引。

工银发[2008]128号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管理办法

工银发[2008]128号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管理办法

商密三级☆长期工银发〔2008〕128号关于印发《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一级分行、直属分行,各直属学院,各直属机构,各内审分局:为加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管理,有效防范风险,总行制定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此件发至二级分行)-1-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1997]第2号)、《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以及银监会《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银监发[2004]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是指为满足客户基于真实、合法交易产生的支付需求,以约定的、可预见的销售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等作为兑付资金来源,对其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承兑的业务。

第三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应遵循“严格审查业务背景、综合考虑风险收益、审慎落实还款来源”的原则。

第二章办理条件第四条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的客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并有一定结算往来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二)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安全生产等政策和我行信贷-2-政策。

(三)生产经营正常,产品质量和服务较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四)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在银行融资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承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必须以真实、合法的交易为基础,严禁办理无真实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

第六条申请办理承兑业务的客户应提供以下资料:(一)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贷款卡等基础信贷资料。

(三)上年度和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无法提供财务报表的小企业除外)。

成立不到一年的企业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资料。

银行承兑管理制度

银行承兑管理制度

银行承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承兑管理,规范业务操作,保障资金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的承兑业务管理,包括承兑申请、审批、风险控制、后续管理等环节。

第三条银行承兑业务是指银行根据客户的委托和信用状况,接受、支付或承兑由客户开具的票据或汇票等金融工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客户支付相应款项的金融服务。

第四条银行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严格执行承兑业务相关要求,规范操作,保障资金安全,提高服务水平。

第五条银行承兑业务包括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等票据承兑业务。

第二章承兑申请与审批第六条客户向银行提交承兑申请时,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债权凭证和资信证明材料,并填写完整的承兑申请表。

第七条银行应当对客户提交的承兑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审核债权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客户的资信状况等。

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接受承兑申请。

第八条银行在审批承兑申请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理评估,认真核查客户提交的债权凭证和资信证明材料,对涉及的风险进行科学分析,提出严格审核意见。

第九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确保审批程序的合法性、公正性和严谨性。

第三章风险控制措施第十条银行在承兑业务中应当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违约风险等各类风险。

第十一条银行应当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严格评估,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定期对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及时调整授信额度。

第十二条银行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债权凭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承兑业务的合规性。

第十三条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确保业务风险的可控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后续管理第十四条银行在承兑业务中应当建立完善的后续管理机制,包括承兑票据的保管、到期兑付、追索等环节。

第十五条银行应当设立专门的票据保管库房,对承兑票据进行规范保管,确保票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银行应当制定完善的票据兑付方案,确保在票据到期日能够按时足额兑付。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一、承兑管理办法1.承兑方式:银行可以以书面或电子方式承兑汇票,书面承兑应包括承兑字样、签名、常用印章等;电子承兑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承兑限额:银行根据客户信用等级、交易金额等因素,设定承兑限额,超过限额的汇票需要进行评审、审批程序。

3.承兑期限:银行承兑的汇票应明确约定期限,但是最长不得超过1年。

银行也可以根据客户的实际需要,提供不同期限的承兑服务。

4.验真与审查:银行在承兑前,应对汇票的真实性、真实性和汇票像背书转让、汇票金额、签发人身份等进行审查,确保汇票的合法性。

5.不承兑事由:银行有权拒绝承兑汇票,例如汇票金额超过限额、汇票背书有问题等。

银行要及时向持票人说明不承兑的事由,并保管好汇票。

6.通知背书人:银行在承兑后应及时向背书人通知承兑事实,保证背书人知晓,同时要求持票人确认承兑通知的真实性。

7.不得修正和转让:银行承兑后的汇票,不得由银行修正和转让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也不得在未达到承兑期限前,随意撤销承兑。

8.逾期不付:如果银行在汇票到期时没有支付汇票款项,需按照法律法规承担逾期不付的责任,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操作规程2.审批程序:银行应设立专门的审批机构,对超过承兑限额的汇票进行评审、审批,确保承兑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3.承兑通知:银行应将承兑事实及时通知背书人,并要求持票人确认通知。

通知书应包括承兑的事实、承兑金额、承兑期限等相关信息。

4.存档管理:银行应做好承兑汇票相关材料的存档管理工作,确保文件完整、可查。

存档材料应包括汇票、承兑通知书、客户资料等。

5.期限管理:银行应设置专门的系统和提醒机制,确保承兑汇票的期限管理,避免逾期不付给银行带来损失。

6.风险防范:银行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对承兑汇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防范,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7.业务培训:银行应加强员工的培训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操作能力,确保承兑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行。

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提高业务风险控制水平,保障银行和客户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开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各项管理工作。

三、业务申请
1、委托方应当向银行提交代理合同、承兑汇票及相关申请材料。

2、银行应当对委托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出审核结果。

3、委托方应当在银行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向银行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

四、业务承兑
1、银行应当对所承兑的汇票进行仔细审查,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确保所承兑汇票符合法律、法规和银行规定的所有条件。

2、银行应当根据汇票金额、期限和企业信用等情况,对承兑汇票进行限额管理。

3、银行应当严格执行承兑汇票期限管理义务,不得超期支付,并按要求进行提
前预警或催收。

五、业务管理
1、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进行全方位的风险
管理评估,加强业务风险控制,确保业务安全。

2、银行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交易记录的完整、准确和可追溯。

同时,应
当对交易记录进行加密和备份,保证交易信息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3、银行应当建立客户信用评级体系,对客户进行评级,根据评级结果进行贷款
和承兑汇票行为限制。

4、银行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采取措施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
行为,有效维护银行业务秩序和市场规则。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相关规定及解释权归本银行所有。

银行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时修改和完善本办法。

207 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规定

207 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规定

207 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规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中国人民银行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共同制定的一项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进行管理的法规。

本文将对《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一、适用范围《规定》适用于所有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开展的承兑汇票业务,包括承兑、转贴现、重押等操作。

二、管理要求(一)监控和控制承兑风险银行在开展承兑汇票业务时,应当把握风险控制的底线,防止承兑风险的出现。

具体措施包括:1. 严格审核承兑汇票真伪、合法性和商业信用:银行在承兑汇票前,应对汇票背书、签发人的信誉、事先承诺的保证人等进行全面查证,确保出票人有足够的还款能力,以减少承兑后的违约风险。

2. 严格控制承兑比例:银行应当将承兑汇票的总量和单张承兑金额控制在相应的比例内,避免因过度承兑而导致风险的出现。

3. 加强承兑汇票的风险管理:银行应当对不同性质的承兑汇票加以分类管理,合理安排资金、制定承兑期限等措施,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银行必须建立完善的承兑汇票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业务流程、风险控制、内外部沟通、审查把关等方面,以确保业务操作的合规和规范进行。

(三)加强信息披露银行开展承兑汇票业务,应当明确、准确披露相关信息,让客户和利益相关方了解承兑汇票业务的风险和利益,降低交易风险。

具体措施可以采用宣传画、宣传视频等形式,对承兑汇票业务进行详细介绍。

(四)加强监管合作《规定》强调银行应当与监管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开展监管信息共享,及时汇报承兑汇票业务相关情况,接受监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三、管理措施《规定》规定了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违法违规行为的管理措施,包括警告、处罚款、暂停承兑汇票业务资格、取消承兑汇票业务资格等。

同时,银行应当与监管机构协作,加强对承兑汇票业务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惩罚违法违规行为。

四、结语作为银行业重要的票据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对银行及客户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操作,有效防范风险,促进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承兑申请人签发并向开户信用社(部)申请,经开户信用社(部)审查同意,联社营业部承兑、承兑申请人委托信用社、再由联社营业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商业汇票。

第三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必须以真实、合法的交易为基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禁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

第四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五条在办理承兑汇票业务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支付结算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六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分支机构必须经联社授权,未经授权不得办理该项业务。

第二章承兑申请第七条申请办理承兑汇票业务的客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依法登记注册,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二在信用社(部)开立存款账户;三资信状况良好,近两年在我社(部)无不良贷款、欠息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四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来源;五以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合同和交易发票,并在购销合同中注明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方式;第八条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承兑申请人应向开户行提交下列资料:一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主要包括汇票金额、期限和用途以及承兑申请人承诺汇票到期无条件兑付票款等内容;二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贷款卡、开户核准通知书、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三上年度和当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四商品交易合同或增值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五信用社(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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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未使用的差额承兑汇票额度填写:经银行审核批准的授信额度中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
D、各分部每月初按“对帐函”要求如实、准确填妥公司的各项额度余额后,由分部外勤出纳提请银行逐一填写各项授信额度余额并加盖公章或业务章确认,另需要求银行提供一份未解付承兑台帐,以方便各分部与其进行逐一核对;
E、各分部应确保本部的银行授信额度相关余额与银行提供的余额保持一致,若有差异,应立即与银行进行核对,并确保所有授信帐户都应如实、准确编制“银行授信额度调节表”(见附件7.6),若无差异的应填写授信额度余额;
5.3.3授权范围:办理承兑汇票业务的必备文件及资料,“授信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5.4全额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
5.4.1各分部必须在已有敞口承兑额度使用完毕后,方可允许使用全额承兑付款。对欲办理全额承兑的分部,必须事先向总部资金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分部全额银行承兑汇票申请表(见附件7.8),列明承办银行、付款日期、付款金额、付款厂家、汇票期限,经办人、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后上报总部审批。总部财务中心资金管理部根据全国承兑整体使用情况统筹安排后予以批复,未经批复擅自操作的,视为违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B、本报表按承办银行和保证金比例两种形态分类反映,数据的填列按票据记载的信息进行汇总统计,与汇票款项是否已进行帐务处理无关;
C、授信额度填写含保证金额度;
D、本日承办按当天办理的经核对无误后的额度填列;
E、表中各项存在如下平衡关系:上日承兑累计使用额度-本日到期额度+本日承办额度(额度内+提前解付)=本日承兑累计使用额度;本日承兑剩余额度=授信额度-本日承兑累计使用额度,其中上日承兑累计使用额度为截止报表日的前一日下班时已使用的额度,本日承兑可使用余额为截止报表日下班时未使用的额度,周三反映周二的数据周四反映周三的数据,周五反映周四的数据,周一反映上周五的数据,周二反映周六、日及本周一共三天的数据;
注:有结算出纳的分部由结算出纳负责管理,无结算出纳的分部由现金出纳负责管理。
5.2.2、外勤出纳的职责
A、根据结算出纳出具的由结算主管签字确认的“分部银行承兑汇票承办明细表”(见附件7.1)进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不得多办或漏办;
B、负责及时到银行索取本部所有银行帐户的回单。
5.3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授权的管理
F、各分部每月按帐户编制的银行承兑额度“对帐函”及“调节表”原件应与会计凭证的管理及保存要求相同;
5.8.2银行授信额度“对帐函”及“调节表”的审核流程及要求
A、分部结算出纳编制完银行承兑额度“对帐函”及“调节表”后必须提交本部财务部稽核主管(若无稽核主管的分部报结算主管)审核无误签字后,并报财务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上报,否则视为未报。
单位:万元
月销售规模
日排款量
周排款量
月排款量
5000万元(含)以下
300
1500
3500
5000万元-1亿元(含)
500
2500
7000
1亿元-2亿元(含)
1000
4000
14000
2亿元以上
1500
6000
18000
C、因公司经营收入大部分为现金,故各分部在周六、周日、周一、五一节1至8号、十一节1至8号、春节初一至初八避免安排承兑解付,特殊情况尽量少排款,以缓解合作行的点现压力,规避因点现不足所导致的无法解付现象。
5.5.3外勤出纳根据结算主管签字确认的“分部银行承兑汇票承办明细表”,认真、如实填制承兑协议、购销合同等资料(若填写有误,外勤出纳不得随意销毁,应将其拿到结算出纳处换取新的空白协议或合同)经财务经理签字确认后,再到法人代表(授权人)及总办处签字盖章;
5.5.4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办理承兑汇票的,外勤出纳应将已填好的协议及合同如数退还给结算出纳,由结算出纳逐页加盖“作废章”,登记后进行存档以备日后查阅,不得任意销毁;
5.1.2直营店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由所属分部指定专人统一管理;
5.1.3分部坚决杜绝给无正常贸易背景(即:关联单位之间、无任何业务往来的单位之间、有正常业务往来但开立承兑汇票时无对应的正常业务)的公司开立或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内部关联公司之间相互开立承兑汇票必须由总部资金管理部统一下达“承兑调拔单”,出票单位方可办理;
5.2分部结算出纳和外勤出纳的职责(本职责仅明确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部分,其余事项仍遵照公司原有规定执行)
5.2.1结算出纳的职责
A、负责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所需的各类资料,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协议、购销合同等;
B、严格按照公司相关文件及制度规定进行编制、管理及报送与银行承兑汇票相关的各类报表,包括:分部银行承兑汇票承办明细表(见附件7.1)、银行承兑日报表(见附件7.2)、银行承兑明细表(已解付、未解付)(见附件7.3)、银行承兑排款解付表明细表(日历式)(见附件7.4)、银行承兑额度“对帐函”(见附件7.5)及“调节表”(见附件7.6);
5.9.1承兑调拨流程
A、有银行承兑额度汇票缺口的分部(以下称分部甲)向总部财务中心资金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
B、资金管理部根据分部甲的付款计划及全国承兑情况予以调剂;
C、根据批复情况,分部甲根据付款计划如实、准确填列《分部承兑分解明细表》(见附件7.10);
D、根据分部甲上报的分解明细,总部下达《承兑汇票调拨单》(见附件7.11)从其他分部(以下称分部乙)调剂;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规定
制度正文目录:
目录
页次
1、目的
1
2、范围
1
Hale Waihona Puke 3、名词解释14、职责
1
5、作业内容
1
6、注意事项
8
7、附件
9
总裁审批
管理研究室审核
撰写人
1.目的:为加强各分部承兑汇票额度科学、合理的使用,保证公司资金的正常运转,特制订本规定。
2.范围:
2.1适用范围:本职责适用于某某电器总部财务中心;各分部财务部。
B、部资金管理部将根据“对帐函”的银企核对结果及“调节表”中调节事项的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通报;
C、各分部监察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对分部银行授信额度的“对帐函”及“调节表”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5.9银行承兑汇票调拨的管理
各分部结合每周的付款金额和目前及未来一周银行承兑汇票的可使用额度估算下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的余缺情况,若有缺口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总部资金管理部提出申请,资金管理部根据全国银行承兑汇票额度的余缺情况下达《承兑汇票调拨单》统一进行调配。
E、分部乙根据《承兑汇票调拨单》的要素协助分部甲办理承兑汇票,分部乙分两种情况进行开票:
D、根据家电行业的经营特点,每年的五一、十一、春节为销售高峰期,因销售高峰期前20天左右系备货高峰期,故各公司在四月、九月、一月份可适量少安排承兑解付计划,相对多储备一些可用承兑额度,以缓解备货高峰期的资金压力,但各公司在此期间一定要提前做好资金的储备工作。
E、若有总部调剂承兑额度的情况,出票分部应结合本部的排款计划及总部下达的相关指标予以安排调剂承兑的排款解付计划,避免集中解付。
5.3.1因各分部的法定代表人均在异地,为不影响各分部承兑汇票业务的办理,将各分部在当地银行办理授信业务(承兑汇票)的签署权授权给当地的总经理办理;
5.3.2各分部授信业务授权人在签署办理承兑业务所需的相关文件时必须严格审核,确保签署的所有协议、合同等文件时必须确保本部与收款单位具备正常的贸易背景及付款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签署空白承兑协议和购销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
5.6.4分部内勤出纳将整理好所有未解付、已解付的承兑汇票单笔明细记录都要以“EXCEL电子版”方式留存,以备日后查询。承兑汇票明细(见附件7.3)表格中填列的内容事项要求前后一致,包括所选字体、型号大小、金额数值的格式等,一是使表格规范美观,二是便于数据的排序汇总。每月的15日和月底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未解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上述明细上报总部资金管理部。
承兑排款解付计划应遵循以下原则及规定:
A、在事先确定银行承兑汇票解付日期时,同一天内办理数笔相同期限的汇票应将到期解付日期适当错开,如:同一天办理四个月期限的承兑汇票有三笔,可将到期日分别排在四个月零三天、四个月零五天等,这样可以缓解到期解付时由于同一天到期汇票过多所导致的资金需求压力。
B、为了在可控的范围内使资金风险处于安全水平,现根据各分部的销售及资金情况对日均承兑的排款计划相关指标规定如下:
B、分部稽核(结算)主管必须对出纳上报的“对帐函”内银企各项承兑额度余额逐一进行核对,再结合“对帐函”的核对结果、银行提供的未解付承兑台帐以及各分部的未解付承兑明细帐与“调节表”中所填列的承兑额度调节事项进行逐笔核对,并批注审核结果。
5.8.3银行授信额度“对帐函”及“调节表”的报送流程
A、分部于每月10日前将银行承兑额度“对帐函”(复印件)及“调节表”连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一同上报总部资金管理部及本部监察部;
注:A、B、C三项余额要求银行根据其未解付承兑汇票台帐填写
C、公司填写:
Ⅰ、未解付的差额承兑汇票余额填写:经银行审核批准的授信额度中各分部已使用的授信额度;(各分部承兑明细表中未解付差额承兑余额)
Ⅱ、未解付的全额承兑汇票(包括提前解付额度)余额填写:各分部在银行开立的100%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各分部承兑明细表中未解付全额承兑余额)
F、各分部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明细表”随同银行承兑日报表上报。
5.6.2结算出纳根据付款计划进行支付,并按相关结算管理规定与厂家结算人员严格办理承兑汇票交接签收手续;
5.6.3根据付款计划办理完毕的银行承兑汇票因特殊原因(公司统一规定停止结算的供应商、因其他原因停止结算的供应商及因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有误等原因)在汇票办理之日起十日内无法进行支付的,各分部必须在向开票行申请办理退票手续,退票手续应在五日之内办理完毕。若有特殊原因无法退票的,应以书面形式向总部资金管理部提出详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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