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典和欧洲药典中关于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的异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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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药典附录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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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药典附录中文版第二部分、附录附录1 溶液的澄清度 (3)附录2 溶液颜色检查 (4)附录3 旋光度 (9)附录4 铵盐检查法 (11)附录5 氯化物检查法 (13)附录6 硫酸盐灰分 (14)附录7 铁 (16)附录8 重金属 (18)附录9 干燥失重 (23)附录10 硫酸盐检查法 (24)附录11 红外吸收分光光度法 (26)附录12 pH测定 (31)附录13 滴定 (37)附录14 氯化物鉴别反应 (40)附录15 指示剂颜色与溶液pH 的关系 (41)附录1 溶液的澄清度在内径15~25mm,平底,无色、透明、中性玻璃管中,加入等量的供试溶液与浊度标准液,使液位的深度都为40mm,按如下所述方法进行比较。

浊度标准液制备5分钟后,以色散自然光照射浊度标准溶液和供试溶液,在黑色背景下从垂直方向观察、比较澄清度或浑浊程度。

色散自然光必须较容易区分浊度标准溶液Ⅰ与水,浊度标准溶液Ⅱ与浊度标准溶液Ⅰ。

如果供试溶液的澄清、透明程度与水相同,或者与所用溶剂相同,或者其澄清度不超过Ⅰ号浊度标准溶液,那么可判定该溶液为澄清。

试剂:硫酸肼溶液:取1.0g硫酸肼溶于水,加水稀释至100.0ml,静置4~6小时。

乌洛托品(六亚甲基四胺)溶液:在100ml容量平中,以25.0ml水溶解2.5g乌洛托品。

浊度标准贮备液:在存放乌洛托品溶液的100ml容量瓶中,加25.0ml的硫酸肼溶液。

混合,静置24小时,贮存在无表面要求的玻璃容器中,可在2个月内使用。

该浊度液不得黏附玻璃,用前必须充分摇匀。

浊度标准原液:取浊度标准贮备液15ml,加水稀释、定容至1000ml。

该液临用前制备,至多保存24小时。

浊度标准液:由浊度标准原液与水按表1-1配制,即得。

本液应临用前配制。

表1-1附录2 溶液颜色检查按本药典规定,用下面两种方法之一可以检出溶液在棕色-黄色-红色范围内的颜色。

如果溶液A的外观与水或所用溶剂相同,或者颜色浅于标准比色液B9,则可判定溶液A为无色。

欧洲药典溶液颜色和澄清度通则

欧洲药典溶液颜色和澄清度通则

欧洲药典溶液颜色和澄清度通则欧洲药典溶液颜色和澄清度通则欧洲药典(European Pharmacopoeia,简称Ph.Eur.)是欧洲地区范围内的药典标准之一,旨在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

在欧洲药典中,对于药品中的溶液颜色和澄清度都有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1. 了解欧洲药典中对溶液颜色和澄清度的要求在欧洲药典中,溶液的颜色和澄清度是评价药物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针对溶液的颜色,欧洲药典规定了一系列颜色标准,以比较样品的颜色。

这些颜色标准包括浅黄色、淡黄色、深黄色等。

根据溶液的颜色与这些标准之间的对比,可以初步评估溶液中可能存在的杂质或化学反应。

在澄清度方面,欧洲药典也设定了一系列澄清度标准,用以评估溶液的透明度和澄清度。

澄清度指标对于判断药品中是否存在悬浮物、沉淀物或微生物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2. 欧洲药典对溶液颜色和澄清度的临床意义溶液的颜色和澄清度是直接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性的因素。

不合格的溶液颜色可能暗示着药品受到了光照、氧化或污染等因素的影响,甚至可能是药品本身发生了不良反应或降解。

而澄清度的不合格则可能暗示着药品中存在着不应该存在的杂质或者被污染,这些杂质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严格遵守欧洲药典对溶液颜色和澄清度的要求,是保障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保障。

3. 个人观点和总结在实际生产和使用药品的过程中,严格遵守溶液颜色和澄清度的相关规定,不仅是对欧洲药典的尊重,更是对患者健康和安全的责任。

美国FDA和中国药典对于药品中溶液颜色和澄清度的要求也都有详细的规定,这些规定不仅是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要求,更是对医药行业的整体质量和安全把关。

作为医药行业的从业者,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和严格遵守这些规定,才能确保生产出高质量、安全有效的药品,为患者的健康保驾护航。

溶液颜色和澄清度是评价药品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指标,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于医药行业的发展和患者的健康都至关重要。

希望未来能够通过更加严格的监管和规范,进一步提升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各国药典理化项目的检测方法

各国药典理化项目的检测方法

中国药典理化项目的检测方法欧洲药典理化项目的检测方法美国药典理化项目的检测方法附件1重金属– Ph. Eur.6.0以下所述方法需要使用硫代乙酰胺试液。

替代的,通常也可用硫化钠溶液。

由于专论中所述的测试一直是用硫代乙酰胺进行,如果更换为硫化钠溶液,就需要包括用于方法A及B的一种监控液,该监控液是按照测试要求的规定量的待检物质进行配制,其中已加入一定体积的用于参照液配制用的铅标准溶液。

若监控液不及参照液深(密集),该测试无效。

•方法A测试液:12ml规定的待检物的水溶液参照液(标准):按规定的,10ml铅标准溶液(1ppm Pb)或铅标准溶液(2ppm Pb)及2ml规定的待检物水溶液的混合液。

空白溶液:10ml水及2ml规定的待检物水溶液。

于每个溶液中,分别加入2ml缓冲液(pH 3.5)。

混合,并加入1.2ml硫代乙酰胺试液。

立即混合。

2分钟后检查该溶液。

若该参照液与空白液比较不显示浅棕色,该测试无效。

若测试液棕色不及参照液中的深,那么该待检物符合测试。

如果结果难以判断,经膜过滤过滤该溶液(孔大小3μm,见图,无预滤器)。

在活塞上施加中等恒压,缓慢均匀进行过滤。

比较过滤器上由不同溶液得到的斑点。

•方法B测试液:用含最少百分比水的有机溶剂进行配制,得到的12ml规定的待检物水溶液。

(比如,含15%水的二氧杂环乙烷,或含15%水的丙酮)。

参照液(标准):按规定的,10ml铅标准溶液(1ppm Pb 或2ppm Pb)及2ml规定的溶于有机溶剂待检物溶液的混合液。

用待检物所用的溶剂稀释铅标准溶液(100ppm)进行配制铅标准溶液(1 或者2ppm)。

空白溶液:10ml待检物所用溶剂及2ml规定的溶于有机溶剂待检物溶液的混合液。

于每个溶液中,分别加入2ml缓冲液(pH3.5)。

混合并加入1.2ml硫代乙酰胺试液。

立即混合。

2分钟后检查该溶液。

若该参照液与空白液比较不显示浅棕色,该测试无效。

若测试液棕色不及参照液中的深,那么该待检物符合测试。

欧洲药典澄清度目视法

欧洲药典澄清度目视法

欧洲药典中的澄清度目视法是用于评估药物制剂透明度的一种常见方法。

这个方法适用于液体制剂,例如口服液、注射液等。

以下是有关欧洲药典中澄清度目视法的一般信息:
检测原理:
澄清度目视法基于直接观察液体制剂的外观,以确定其透明度和是否存在异物、沉淀或混浊。

检测步骤:
取样:从要检测的药物制剂中取样。

观察:在良好的照明条件下,通过直接观察溶液的外观,包括液体的透明度、颜色以及是否存在悬浮物等。

判断:根据欧洲药典的规定,判断制剂是否清澈透明,是否符合规定的颜色标准,并且是否存在异常的悬浮物。

要求:
清澈透明:药物制剂在使用前应该是清澈透明的,不得有异物、沉淀或混浊。

颜色要求:药物制剂的颜色应符合欧洲药典规定的标准,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

注意事项:
澄清度目视法是一种相对简便的检测方法,但仅适用于可以通过肉眼观察的情况。

对于微小悬浮物或微粒的检测,可能需要借助其他分析方法,如粒度分析或颗粒计数。

具体的澄清度标准可能因制剂类型、用途和制备方法而异,需要根据具体的产品标准和法规进行判断。

在进行药物制剂的澄清度目视检查时,按照欧洲药典中的规定和方法进行,以确保制剂的质量符合相关的标准和法规。

EP欧洲药典和CP中国药典关于澄清度和溶解度的异同

EP欧洲药典和CP中国药典关于澄清度和溶解度的异同

出自20斤不是肉
1、澄清度检查法 Clarity and Degree of Opalescence
• CP2020 中国药典2020 P124 • EP 9.8 2.2.1
出自20斤不是肉
澄清度——标准
CP
• 品种项下规定的“澄清”,系指供试品溶液的 澄清度与所用溶剂相同,或不超过0.5号浊 度标准液的浊度。“几乎澄清”,系指供试品 溶液的浊度介于0.5号至1号浊度标准液的浊 度之间。
标准液应临用时制备,使用前充分摇匀。
2.2.1.-1. Mix and shake before use.
出自20斤不是肉
2、溶解度 Solubility
• CP 2020 凡例第十五项性状 • EP 9.8 General notices-CHARACTERS
出自20斤不是肉
溶解度
CP

•溶 解 度 是 一 种 物 理 性 质 。 各 品 种 项 下 选 用 的 部 分 溶 剂 及 其 在 该 溶 剂中的溶解性能,可供精制或制备溶液时参考;对在特定溶剂中的溶 • 解性能需作质量控制时,在该品种检查项下另作具体规定。相关名 词术语如下:
不同之处:CP的目视法没提到做系统适应性,但是仪器法有做。
出自20斤不是肉
澄清度——浊度标准储备液 Primary opalescent suspension
CP
EP
• Hydrazine sulfate solution:
• 称取于105℃干燥至恒重的硫酸肼1.00g, 置100ml量瓶中,加水适量使溶解,必要时 可在40℃的水浴中温热溶解,并用水稀释至 刻度,摇匀,放置4-6小时;取此溶液与等
EP欧洲药典和CP中国药典关 于澄清度和溶解度的异同

欧洲药典附录中文翻译

欧洲药典附录中文翻译

附录1溶液的澄清度在内径15~25mm,平底,无色、透明、中性玻璃管中,加入等量的供试溶液与浊度标准液,使液位的深度都为40mm,按如下所述方法进行比较。

浊度标准液制备5分钟后,以色散自然光照射浊度标准溶液和供试溶液,在黑色背景下从垂直方向观察、比较澄清度或浑浊程度。

色散自然光必须较容易区分浊度标准溶液Ⅰ与水,浊度标准溶液Ⅱ与浊度标准溶液Ⅰ。

如果供试溶液的澄清、透明程度与水相同,或者与所用溶剂相同,或者其澄清度不超过Ⅰ号浊度标准溶液,那么可判定该溶液为澄清。

试剂:硫酸肼溶液:取1.0g硫酸肼溶于水,加水稀释至100.0ml,静臵4~6小时。

乌洛托品(六亚甲基四胺)溶液:在100ml容量平中,以25.0ml水溶解2.5g 乌洛托品。

浊度标准贮备液:在存放乌洛托品溶液的100ml容量瓶中,加25.0ml的硫酸肼溶液。

混合,静臵24小时,贮存在无表面要求的玻璃容器中,可在2个月内使用。

该浊度液不得黏附玻璃,用前必须充分摇匀。

浊度标准原液:取浊度标准贮备液15ml,加水稀释、定容至1000ml。

该液临用前制备,至多保存24小时。

浊度标准液:由浊度标准原液与水按表1-1配制,即得。

本液应临用前配制。

表1-1附录2溶液颜色检查按本药典规定,用下面两种方法之一可以检出溶液在棕色-黄色-红色范围内的颜色。

如果溶液A的外观与水或所用溶剂相同,或者颜色浅于标准比色液B9,则可判定溶液A为无色。

方法I用外径为12mm的无色、透明中性玻璃管取2ml的供试溶液,与相同玻璃管中的2ml的水,或2ml本文所规定的标准比色液(见标准比色液表)进行比较。

在散射自然光,白色的背景下,水平观察比较颜色。

方法Ⅱ用同样平底、内径为15~25mm的无色透明中性玻璃管,液位的深度为40mm,将供试溶液与水或溶剂或本文中规定的标准比色液(见标准比色液表)对比。

在散射自然光,白色的背景下,垂直地观察比较颜色。

贮备液黄色液称取46克氯化铁,加大约900ml盐酸溶液(25ml浓盐酸和975ml水混和)溶解,继续添加,并定容1000.0ml。

欧洲药典附录

欧洲药典附录

欧洲药典附录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第二部分、附录附录1 溶液的澄清度在内径15~25mm,平底,无色、透明、中性玻璃管中,加入等量的供试溶液与浊度标准液,使液位的深度都为40mm,按如下所述方法进行比较。

浊度标准液制备5分钟后,以色散自然光照射浊度标准溶液和供试溶液,在黑色背景下从垂直方向观察、比较澄清度或浑浊程度。

色散自然光必须较容易区分浊度标准溶液Ⅰ与水,浊度标准溶液Ⅱ与浊度标准溶液Ⅰ。

如果供试溶液的澄清、透明程度与水相同,或者与所用溶剂相同,或者其澄清度不超过Ⅰ号浊度标准溶液,那么可判定该溶液为澄清。

试剂:硫酸肼溶液:取硫酸肼溶于水,加水稀释至,静置4~6小时。

乌洛托品(六亚甲基四胺)溶液:在100ml容量平中,以水溶解乌洛托品。

浊度标准贮备液:在存放乌洛托品溶液的100ml容量瓶中,加的硫酸肼溶液。

混合,静置24小时,贮存在无表面要求的玻璃容器中,可在2个月内使用。

该浊度液不得黏附玻璃,用前必须充分摇匀。

浊度标准原液:取浊度标准贮备液15ml,加水稀释、定容至1000ml。

该液临用前制备,至多保存24小时。

浊度标准液:由浊度标准原液与水按表1-1配制,即得。

本液应临用前配制。

附录2 溶液颜色检查按本药典规定,用下面两种方法之一可以检出溶液在棕色-黄色-红色范围内的颜色。

如果溶液A的外观与水或所用溶剂相同,或者颜色浅于标准比色液B9,则可判定溶液A为无色。

方法I用外径为12mm的无色、透明中性玻璃管取2ml的供试溶液,与相同玻璃管中的2ml的水,或2ml本文所规定的标准比色液(见标准比色液表)进行比较。

在散射自然光,白色的背景下,水平观察比较颜色。

方法Ⅱ用同样平底、内径为15~25mm的无色透明中性玻璃管,液位的深度为40mm,将供试溶液与水或溶剂或本文中规定的标准比色液(见标准比色液表)对比。

在散射自然光,白色的背景下,垂直地观察比较颜色。

贮备液黄色液称取46克氯化铁,加大约900ml盐酸溶液(25ml浓盐酸和975ml水混和)溶解,继续添加,并定容。

中美英三国药典标准比色液的对比与测定

中美英三国药典标准比色液的对比与测定

表 5 棕色( B) 各种色号标 准比色液的配制表
色号
12 3 4 5 6 7 8 9
贮备液/ ml 75. 0 50. 0 37. 5 25. 0 12. 5 5. 0 2. 5 1. 5 1. 0 盐酸( 10g/l HC l) /ml 25. 0 50. 0 62. 5 75. 0 87. 5 95. 0 97. 5 98. 5 99. 0
Comparison and Determination of Reference Solutions from ChP, USP and BP
Pang Q ing -yun, T ian Hong-zhao, K o u Jin-ping , L u Yan, Wang L i-rong , Y u L i( Bej ing I nstitute f or Drug Control, B ei-
2. 4
1. 6
2. 4
1. 0
0. 4
6. 2
2. 4
0. 6
0. 0
7. 0
9.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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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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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7. 0
Drug Standards of China 2007, v ol. 8 No . 4
3. 3 各种色调色号标准比色液: 照表 5-8 进行 配制。
制备每 1m l 中含 62. 4mg 的 CuSO 4·5H2O 的溶液 ( 标定方法略) 。
1. 1. 3 比色用氯化钴液: 用盐酸溶液( 1→40) 制备每1m l 中含59. 5mg 的CoCl2·6H2O 的溶液( 标 定方法略) 。
1. 2 各种色调标准贮备液: 照表 1 进行配制。

中国药典和欧洲药典中关于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的异同比较

中国药典和欧洲药典中关于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的异同比较

发布日20060717期栏目化药药物评价>>化药质量控制中国药典和欧洲药典中关于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标题的异同比较作者张震部门正文内审评四部审评八室张震容关键词:中国药典.欧洲药典.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异同摘要:本文对中国药典2005年版和欧洲药典第5版中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进行了异同比较.在以欧洲药典或某些进口标准为依据进行药品研发以及药品审评工作中时应注意其中的差别.不能简单套用。

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是控制原料药和注射剂质量的重要指标.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药物的纯度.中国药典(以下简称CP)和欧洲药典(以下简称EP)中皆纳入了该项检查。

但不同药典中对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的方法和限度仍有所差别.因而在以EP或某些进口标准为依据进行药品研发以及药品审评工作中时应注意其中的差别.并进行相应的修改.不能简单套用。

下文对CP2005年版和EP第5版中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的异同进行了比较。

一、溶液的澄清度(CP2005二部附录IX B;EP5方法2.2.1)1、比较系统:CP和EP中皆采用1%硫酸肼溶液-10%乌洛托品溶液(1:1)的混合溶液作为浊度标准原液.皆采用目测法.二者没有区别。

2、浊度级号设置:CP中设置了1~4号浊度标准液.对应于EP中的I~IV号浊度标准液.相同浊度级号(如:4号或IV号)的配制方法完全相同;不同之处在于CP还设置了0.5号浊度标准液.而EP中则未设置该浊度级号。

3、“澄清”判定:CP中规定:“供试品溶液的澄清度与所用溶剂相同.或未超过0.5号浊度标准液”.则判为“澄清”;而EP中则规定“供试品溶液的澄清度与所用溶剂相同.或未超过I号浊度标准液”。

CP中的“澄清”的较EP更为严格.要求我们在进口药的审评中对这点进行关注。

二、溶液的颜色(CP2005二部附录IX A;EP5方法2.2.2)CP中溶液的颜色检查法分为第一法(比色法)、第二法(分光光度法)和第三法(色差计法).其中比色法为较常用的方法.而分光光度法和色差计法较少使用.这里不作重点讲述;而EP中颜色检查法仅有比色法。

欧洲药典溶液颜色和澄清度通则

欧洲药典溶液颜色和澄清度通则

欧洲药典溶液颜色和澄清度通则1. 引言欧洲药典作为一个权威的药品标准,对药品的质量控制提供了指导。

其中,溶液的颜色和澄清度是评估溶液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本文将详细介绍欧洲药典对溶液颜色和澄清度的通则。

2. 溶液颜色的评估2.1 定义溶液颜色是指溶液在可见光范围内表现出来的颜色。

根据欧洲药典对于不同类型溶液颜色的要求,可以将其分为无色、淡黄、淡绿等多个等级。

2.2 测定方法根据欧洲药典规定,测定溶液颜色应使用比较法。

具体步骤如下: 1. 准备样品:按照规定配制好待测的溶液。

2. 准备参比样品:选择已知颜色等级的参比样品。

3. 对比观察:将待测样品与参比样品同时置于白底下观察,并进行比较。

4. 判断等级:根据与参比样品的颜色差异,判断待测溶液的颜色等级。

2.3 结果表达根据测定结果,将溶液的颜色等级用标准术语进行描述。

例如,无色溶液可以描述为”colorless”,淡黄色溶液可以描述为”pale yellow”。

3. 溶液澄清度的评估3.1 定义溶液澄清度是指溶液中无悬浮物或沉淀物的程度。

根据欧洲药典对于不同类型溶液澄清度的要求,可以将其分为清澈、微浑浊、浑浊等多个等级。

3.2 测定方法根据欧洲药典规定,测定溶液澄清度应使用目视法或仪器法。

具体步骤如下: 1. 目视法:将待测样品置于透明容器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并与白底对比。

2. 仪器法:使用专用仪器(如透射分析仪)对待测样品进行测试,并记录测试结果。

3.3 结果表达根据测定结果,将溶液的澄清度等级用标准术语进行描述。

例如,清澈溶液可以描述为”clear”,微浑浊溶液可以描述为”slightly turbid”。

4. 溶液颜色和澄清度的控制4.1 原因分析溶液颜色和澄清度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药品成分、生产工艺以及储存条件等。

针对不同的药品类型和应用要求,需要针对性地控制这些因素。

4.2 控制方法根据欧洲药典的要求,可以采取以下控制方法来保证溶液的颜色和澄清度: 1. 选择合适的原料:选择纯净、无杂质的原料,并避免使用容易导致颜色变化或悬浮物产生的原料。

中国药典和欧洲药典中关于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的异同比较

中国药典和欧洲药典中关于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的异同比较

中国药典和欧洲药典中关于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的异同比较发布日期20060717栏目化药药物评价>>化药质量控制标题中国药典和欧洲药典中关于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的异同比较作者张震部门正文内容审评四部审评八室张震关键词:中国药典,欧洲药典,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异同摘要:本文对中国药典2005年版和欧洲药典第5版中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进行了异同比较,在以欧洲药典或某些进口标准为依据进行药品研发以及药品审评工作中时应注意其中的差别,不能简单套用。

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是控制原料药和注射剂质量的重要指标,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药物的纯度,中国药典(以下简称CP)和欧洲药典(以下简称EP)中皆纳入了该项检查。

但不同药典中对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的方法和限度仍有所差别,因而在以EP或某些进口标准为依据进行药品研发以及药品审评工作中时应注意其中的差别,并进行相应的修改,不能简单套用。

下文对CP2005年版和EP第5版中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的异同进行了比较。

一、溶液的澄清度(CP2005二部附录IX B;EP5方法2.2.1)1、比较系统:CP和EP中皆采用1%硫酸肼溶液-10%乌洛托品溶液(1:1)的混合溶液作为浊度标准原液,皆采用目测法,二者没有区别。

2、浊度级号设置:CP中设置了1~4号浊度标准液,对应于EP 中的I~IV号浊度标准液,相同浊度级号(如:4号或IV号)的配制方法完全相同;不同之处在于CP还设置了0.5号浊度标准液,而EP 中则未设置该浊度级号。

3、“澄清”判定:CP中规定:“供试品溶液的澄清度与所用溶剂相同,或未超过0.5号浊度标准液”,则判为“澄清”;而EP中则规定“供试品溶液的澄清度与所用溶剂相同,或未超过I号浊度标准液”。

CP中的“澄清”的较EP更为严格,要求我们在进口药的审评中对这点进行关注。

二、溶液的颜色(CP2005二部附录IX A;EP5方法2.2.2)CP中溶液的颜色检查法分为第一法(比色法)、第二法(分光光度法)和第三法(色差计法),其中比色法为较常用的方法,而分光光度法和色差计法较少使用,这里不作重点讲述;而EP中颜色检查法仅有比色法。

溶液澄清度与颜色标准

溶液澄清度与颜色标准

溶液澄清度与颜色标准
在化学实验和工业生产中,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是两个重要的质量指标。

澄清度指的是溶液中悬浮物的含量,而颜色则是指溶液的透明度和色泽。

这两个指标直接影响着溶液的质量和适用性,因此对其进行准确的评估和控制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澄清度是衡量溶液中杂质含量的重要指标。

高澄清度的溶液通常更纯净,适用于各种实验和工业生产中需要高纯度溶液的场合。

澄清度的评估可以通过测定溶液中的浑浊度来进行,常用的方法包括浊度计和浑浊度计等。

在实验室中,科学家们会根据实验的需要,选择不同澄清度的溶液进行实验,以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其次,颜色是溶液外观的重要指标。

溶液的颜色可以受到溶质的性质、浓度和溶剂的影响。

在工业生产中,颜色的标准通常是根据国际标准色号或者客户需求来确定的。

比如,食品行业对于食品着色剂和食品添加剂的颜色有着严格的标准要求,而药品行业对于药物溶液的颜色也有着明确的规定。

因此,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对溶液的颜色进行精确的控制和调整,以满足不同行业的要求。

总之,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标准是衡量溶液质量的重要指标,对于化学实验和工业生产都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科学的方法对澄清度和颜色进行准确的评估和控制,可以确保溶液的质量达到要求,从而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中国药典溶液颜色比较的品种

中国药典溶液颜色比较的品种

我国药典溶液颜色比较的品种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中药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我国药典溶液颜色比较成为了一种常见的评价中药品质的手段。

在中医药行业中,颜色可以反映中药品质的好坏、成分的多少和稳定性等信息。

本文将从颜色比较的意义、方法和品种等方面展开探讨。

一、颜色比较的意义中药溶液颜色比较是指用肉眼对比不同中药溶液的颜色深浅、透明度和色泽等,以评判中药品质的一种方法。

颜色比较能够直观地反映中药的成分、稳定性和质量等信息,对中药的质量控制和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

通过颜色比较,可以帮助人们快速了解中药的品质,提高中药的质量和稳定性。

二、颜色比较的方法在中药行业中,颜色比较的方法通常有目视法和仪器法两种。

目视法是指通过肉眼直接观察和比较中药溶液的颜色深浅、透明度和色泽等,是一种简单直观的比较方法。

而仪器法则是通过专业的颜色仪器对中药溶液的颜色参数进行测定和比较,能够更加客观地评价中药的颜色。

三、品种比较我国药典中规定了许多品种的颜色比较,如黄芪、丹参、生地黄等。

这些品种的颜色比较对于评价中药的品质和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在颜色比较中,黄芪应呈黄色,丹参应呈红色,生地黄应呈黄褐色等。

通过对不同中药品种的颜色比较,可以更好地了解中药的品质和特点。

总结与展望我国药典溶液颜色比较的品种对中药品质的评价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这一方法可以更好地了解中药的成分、稳定性和质量等信息。

未来,在颜色比较的研究方面,可以进一步开发更加客观、快速的颜色比较方法,提高中药品质的评价和控制水平。

个人观点颜色比较是一种重要的中药品质评价方法,通过颜色的比较可以直观地了解中药的品质和特点。

在中药行业中,颜色比较应该被更加重视,并且不断地加以改进,以提高中药的品质和稳定性。

通过本文对我国药典溶液颜色比较的品种的探讨,希望能够更好地帮助你了解中药颜色比较的意义、方法和品种等方面的内容。

也期待未来在这一领域能够有更多的突破与创新,为中药的发展和推广做出更大的贡献。

溶液颜色与澄清度

溶液颜色与澄清度

二、药物颜色检查的意义,药物的颜色与以下三个因素有关:1、药物本身的化学结构。

有颜色药物的分子结构中一般具有不饱和碳链和不饱和碳环的共轭体系,颜色的深浅又与N、S、O等杂原子在这些共轭体系中的原子种类和数目有关。

2、制备工艺中的杂质也是药物颜色的重要引入因素。

另外部分药物在放置过程中,由于氧化、水解,络合、聚合等原因使药物的颜色逐渐加深,如见光易变色的药物维生素C、磺胺嘧啶、硫酸链霉素、葡萄糖、喹诺酮类药物等。

由此可以看出,颜色(溶液的颜色)检查是药物纯度检查的重要指标,其目的是:1、控制生产过程中可能引入的微量有色杂质;2、控制在贮藏过程中产生的有色杂质。

目前多国药典如中国药典(CP)、美国药典(USP)、英国药典(BP)和***药典(JP)等都收载药物颜色或溶液颜色检查项目。

因不同的制备工艺产生的杂质可能不同,这种不同可能会影响终产品的性状,终产品的颜色可能会有差别。

另外,药物在溶液状态下和固体状态下降解机理可能不同,因此,溶液的颜色与固体的颜色可能也会有差别。

三、国内外药物颜色的研究方法及其特点中国药典1990年版规定了两种溶液颜色检查方法,即对照比色法和分光光度法,2000年版中国药典中又增加了色差计法。

(一)对照比色法该方法以重铬酸钾(黄色)、硫酸铜(蓝色)、氯化钴(红色)三种溶液,按一定比例配制成黄色、黄绿色、橙黄色、橙红色、棕红色等5种色调的贮备液,并按规定配制成1-10号标准比色液。

对照比色法直观简便,但存在以下不足:1、以人的视觉作为最后评判依据,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制约。

另外,在测定过程中由于周围环境及背景色对颜色的影响等,使检验标准的一致性不易控制。

2、有时供试液与标准液的色调可能不一致,即不能选择到适合于供试品颜色的色调,虽然该方法可满足大多数化学药物,但仍不能用于部分药物有色杂质的控制。

(二)分光光度法分光光度法指用一定量的供试品加溶剂(主要用水)溶解,按分光光度法于规定波长处测定,吸光度不超过规定值。

中国药典和欧洲药典中关于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的异同比较

中国药典和欧洲药典中关于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的异同比较

发布日期20060717栏目化药药物评价>>化药质量控制标题中国药典和欧洲药典中关于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的异同比较作者张震部门正文内容审评四部审评八室张震关键词:中国药典,欧洲药典,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异同摘要:本文对中国药典2005年版和欧洲药典第5版中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进行了异同比较,在以欧洲药典或某些进口标准为依据进行药品研发以及药品审评工作中时应注意其中的差别,不能简单套用。

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是控制原料药和注射剂质量的重要指标,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药物的纯度,中国药典(以下简称CP)和欧洲药典(以下简称EP)中皆纳入了该项检查。

但不同药典中对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的方法和限度仍有所差别,因而在以EP或某些进口标准为依据进行药品研发以及药品审评工作中时应注意其中的差别,并进行相应的修改,不能简单套用。

下文对CP2005年版和EP第5版中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的异同进行了比较。

一、溶液的澄清度(CP2005二部附录IX B;EP5方法2.2.1)1、比较系统:CP和EP中皆采用1%硫酸肼溶液-10%乌洛托品溶液(1:1)的混合溶液作为浊度标准原液,皆采用目测法,二者没有区别。

2、浊度级号设置:CP中设置了1~4号浊度标准液,对应于EP中的I~IV号浊度标准液,相同浊度级号(如:4号或IV号)的配制方法完全相同;不同之处在于CP还设置了0.5号浊度标准液,而EP中则未设置该浊度级号。

3、“澄清”判定:CP中规定:“供试品溶液的澄清度与所用溶剂相同,或未超过0.5号浊度标准液”,则判为“澄清”;而EP中则规定“供试品溶液的澄清度与所用溶剂相同,或未超过I号浊度标准液”。

CP中的“澄清”的较EP更为严格,要求我们在进口药的审评中对这点进行关注。

二、溶液的颜色(CP2005二部附录IX A;EP5方法2.2.2)CP中溶液的颜色检查法分为第一法(比色法)、第二法(分光光度法)和第三法(色差计法),其中比色法为较常用的方法,而分光光度法和色差计法较少使用,这里不作重点讲述;而EP中颜色检查法仅有比色法。

欧洲药典EP10.0溶液澄清度检查规范

欧洲药典EP10.0溶液澄清度检查规范

欧洲药典EP10.0溶液澄清度检查规范<2.2.1液体的澄清度和乳光度>光被亚微观粒子吸收或散射、或光密度不均匀而产生的效果即为乳光。

当溶液中不存在任何粒子或不均匀性,就会得到清澈的溶液。

在下述条件下检查时,如果受检液体的透明度与水或所用溶剂的透明度相近,或者其乳光不比参考悬浮液I(见表2.2.1.-1)的乳光更明显,则认为该受检液体是透明的。

通过与规定的参考悬浮液I进行比较(见表2.2.1.-1),以目视法检查是否符合专论要求。

然而,一旦仪器的适用性如下所述建立,仪器方法也可用于确定是否符合专论要求,并使用参考悬浮液I-IV 和水或所用溶剂进行校准。

目视法使用相同的无色透明中性玻璃试管,底座平坦,内径为15-25 mm,将待检液体与下述新制备的参考悬浮液进行比较。

确保两个试管中各层的深度相同(约40 mm)。

制备参考悬浮液5分钟后,在漫射日光下比较液体,在黑色背景下垂直观察。

系统适用性。

光的扩散必须确保参考悬浮液I可以很容易地与水区分开,并且参考悬浮液II可以很容易地与参考悬浮液I区分开(见表2.2.1.-1)。

仪器法仪器法评估给透明度和乳光度提供了一种更具辨别力的测试手段,它不依赖于分析人员的视力。

数值结果对于过程控制和质量监控更有用,尤其是在稳定性研究中。

例如,可以从以前关于稳定性的数字数据外推,来确定给定批次的制剂是否会在有效期之前超过保质期限制。

比浊法和浊度法当以与入射光方向成直角的角度观察悬浮液时,由于悬浮液颗粒对光的散射(丁达尔效应),系统呈现乳白色。

进入混浊液体的光束的一部分被透射,另一部分被吸收,其余部分被悬浮颗粒散射。

悬浮颗粒的光散射效应可以通过观察透射光(比浊法)间接测量,也可以通过测量散射光(浊度法)直接测量。

比浊法和浊度法在低浊度范围内更可靠,浊度值和检测器信号之间存在线性关系。

随着浊度的增加,并非所有粒子都暴露在入射光下,其他粒子的散射或透射辐射在到达探测器的过程中会受到阻碍。

中国药典与欧洲药典中关于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检查的异同比较

中国药典与欧洲药典中关于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检查的异同比较

发布日期20060717栏目化药药物评价>>化药质量控制标题中国药典和欧洲药典中关于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的异同比较作者张震部门正文内容审评四部审评八室张震关键词:中国药典,欧洲药典,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异同摘要:本文对中国药典2005年版和欧洲药典第5版中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进行了异同比较,在以欧洲药典或某些进口标准为依据进行药品研发以及药品审评工作中时应注意其中的差别,不能简单套用。

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是控制原料药和注射剂质量的重要指标,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药物的纯度,中国药典(以下简称CP)和欧洲药典(以下简称EP)中皆纳入了该项检查。

但不同药典中对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的方法和限度仍有所差别,因而在以EP或某些进口标准为依据进行药品研发以及药品审评工作中时应注意其中的差别,并进行相应的修改,不能简单套用。

下文对CP2005年版和EP第5版中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的异同进行了比较。

一、溶液的澄清度(CP2005二部附录IX B;EP5方法2.2.1)1、比较系统:CP和EP中皆采用1%硫酸肼溶液-10%乌洛托品溶液(1:1)的混合溶液作为浊度标准原液,皆采用目测法,二者没有区别。

2、浊度级号设置:CP中设置了1~4号浊度标准液,对应于EP中的I~IV号浊度标准液,相同浊度级号(如:4号或IV号)的配制方法完全相同;不同之处在于CP还设置了0.5号浊度标准液,而EP中则未设置该浊度级号。

3、“澄清”判定:CP中规定:“供试品溶液的澄清度与所用溶剂相同,或未超过0.5号浊度标准液”,则判为“澄清”;而EP中则规定“供试品溶液的澄清度与所用溶剂相同,或未超过I号浊度标准液”。

CP中的“澄清”的较EP更为严格,要求我们在进口药的审评中对这点进行关注。

二、溶液的颜色(CP2005二部附录IX A;EP5方法2.2.2)CP中溶液的颜色检查法分为第一法(比色法)、第二法(分光光度法)和第三法(色差计法),其中比色法为较常用的方法,而分光光度法和色差计法较少使用,这里不作重点讲述;而EP中颜色检查法仅有比色法。

《中国药典》中溶液颜色3种检查法的比较

《中国药典》中溶液颜色3种检查法的比较

《中国药典》中溶液颜色3种检查法的比较
吴衍风;李德坤;周大铮;冯锋;叶正良
【期刊名称】《时珍国医国药》
【年(卷),期】2011(22)11
【摘要】目的采用《中国药典》(简称药典)药典中药品溶液颜色3种检查法控制益气复脉(冻干)制剂溶液颜色,并对其进行比较。

方法按照药典规定,分别采用目测法、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色差计法检验10个批次注射用益气复脉(冻干)制剂溶液颜色,并对检验结果进行比较分析。

结果 10个批次样品中,目测法均在规定范围内,占总数10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也均在规定范围内,占总数100%;而色差计法9批在规定范围内,占总数90%。

结论药典溶液颜色3种检查法中,色差计法控制注射用益气复脉(冻干)制剂溶液颜色能将溶液颜色量化,结果科学可靠,值得推广。

【总页数】2页(P2786-2787)
【关键词】溶液颜色检查;目测法;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色差法
【作者】吴衍风;李德坤;周大铮;冯锋;叶正良
【作者单位】中国药科大学;天津天士力之骄药业有限公司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283
【相关文献】
1.中国药典与欧洲药典关于"溶液颜色检查法"的比较与分析 [J], 周怡
2.对《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维生素C片检查溶液的颜色中过滤方法的修订建
议 [J], 周凤英
3.中国药典含量均匀度检查法与美英日药典的比较 [J], 孙苓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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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
20060717

栏目化药药物评价>>化药质量控制
中国药典和欧洲药典中关于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标题
的异同比较
作者张震
部门
正文内
审评四部审评八室张震

关键词:中国药典,欧洲药典,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
异同
摘要:本文对中国药典2005年版和欧洲药典第5版中
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进行了异同比较,在以欧洲
药典或某些进口标准为依据进行药品研发以及药品审评工作中时应注意其中的差别,不能简单套用。

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是控制原料药和注射剂质量的重要指标,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药物的纯度,中国药典(以下简称CP)和欧洲药典(以下简称EP)中皆纳入了该项检查。

但不同药典中对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的方法和限度仍有所差别,因而在以EP或某些进口标准为依据进行药品研发以及药品审评工作中时应注意其中的差别,并进行相应的修改,不能简单套用。

下文对CP2005年版和EP第5版中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的异同进行了比较。

一、溶液的澄清度(CP2005二部附录IX B;EP5方法
2.2.1)
1、比较系统:CP和EP中皆采用1%硫酸肼溶液-10%乌洛托品溶液(1:1)的混合溶液作为浊度标准原液,皆采用目测法,二者没有区别。

2、浊度级号设置:CP中设置了1~4号浊度标准液,对应于EP中的I~IV号浊度标准液,相同浊度级号(如:4号或IV号)的配制方法完全相同;不同之处在于CP还设置了0.5号浊度标准液,而EP
中则未设置该浊度级号。

3、“澄清”判定:CP中规定:“供试品溶液的澄清度与所用溶剂相同,或未超过0.5号浊度标准
液”,则判为“澄清”;而EP中则规定“供试品溶液的澄清度与所用溶剂相同,或未超过I号浊度标准液”。

CP中的“澄清”的较EP更为严格,要求我们在进口药的审评中对这点进行关注。

二、溶液的颜色(CP2005二部附录IX A;EP5方法
2.2.2)
CP中溶液的颜色检查法分为第一法(比色法)、第二法(分光光度法)和第三法(色差计法),其中比色法为较常用的方法,而分光光度法和色差计法较少使用,这里不作重点讲述;而EP中颜色检查法仅有比色法。

下面对两个药典中的比色法进行比较。

1、比较系统:
(1)色系:CP中采用“黄绿-黄-橙黄-橙红-棕红”五色系;而EP采用“棕-黄-红”三色系,具体分为棕色(B)、棕黄色(BY)、黄色(Y)、黄绿色(GY)
和红色(R)。

(2)基准溶液:CP中的基准溶液分为比色用重铬酸钾液(0.800mg/ml的K2Cr2O7溶液)、比色用硫酸铜液(62.4mg/ml的CuSO4 5H2O溶液)和比色用氧化钴液(59.5mg/ml的CoCl2 6H2O溶液);而EP中所用的基准溶液分为黄色基准溶液(45mg/ml的FeCl3
6H2O溶液)、红色基准溶液(59.5mg/ml的CoCl2 6H2O 溶液)和蓝色基准溶液(62.4mg/ml的CuSO4 5H2O
溶液)。

其中CP中的比色用硫酸铜液和比色用氧化钴液与EP中的蓝色基准溶液和红色基准溶液所用的显色物质和浓度相同;但比色用重铬酸钾液与黄色基准
溶液所用的显色物质不同。

2、色调色号设置:
CP中使用以上三种比色用基准溶液来按比例配制得到各种色调的标准储备液,然后将各储备液与水按相同比例配制,得到各色调的1~10号色。

而EP使用以上三种比色用基准溶液来按比例配制得到各种色调的标准溶液,然后与1%的盐酸按不同比例配制,得到各色调,其中棕色分9个色号(B1~B9),其他色调各分为7个色号(如Y1~Y7、GY1~GY7等)。

从上面的比较可以看出,CP中的色号较之EP 更为详细。

另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CP中色号从1号到10号的颜色逐渐加深,色号越大,颜色越深,1号色最浅,10号色最深;而EP则正好相反,色号越大,颜色越浅,1号色最深,BY/Y/GY/R7号色和B9号色为最浅的色号。

这点在申报单位研发中以及药品审
评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

3、两国药典中颜色的相关性:
由于上述色调色号设置的差别,因而两国药典中,相同色调色号有很大的差别,EP中的Y1号色当然不同于CP中Y1号色,也不能简单的将EP中的Y7等同于CP中的Y1,而应进行相应的对比研究。

比如:某进口品种,原申报资料中规定:溶液的颜色,对于2mg/ml规格的产品应浅于EP中Y6或GY6;对于5mg/ml规格的产品应浅于EP中Y5或GY5。

该品种进口时,中检所在复核时进行了相应的研究,在进口标准的复核说明中提供了相应的研究资料,其
对比研究数据如下:
EP和CP的标准比色液在430nm
和435nm处的吸收度
从上述的对比研究可以看出,按CP的色泽标准,颜色限度应定为:2mg/ml规格的产品应浅于CP的黄色3号或黄绿色4号色;5mg/ml规格的产品应浅于CP的
黄色6号或黄绿色6号色(因EP的黄绿色5号色界于CP黄绿色6号和黄绿色7号色之间,选择6号色作为
标准)。

申报单位在以EP或某些进口标准为依据进行药品研发中应注意其中的不同,并进行相应的研究,改用相应的CP中的比色系统进行颜色的表述。

审评人员在进行该类品种的审评中也应注意相应的变化。

4、“无色”判定
CP规定:“无色”系指供试品溶液的颜色与所用溶剂相同,“几乎无色”系指浅于用水稀释1倍的相应色调1号标准比色液。

而EP中规定:供试品溶液与水或所用溶剂一致或浅于对照溶液B9的溶液,可判定为无色;二者有细微的差别,审评中应注意二者
的异同。

参考文献:
1、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化学工业出版社。

2、欧洲药典第5版。

附:欧洲药典溶液的颜色检查中的标准比色液:
1、基准溶液:
黄色溶液:取六水合三氯化铁约46g,加稀盐酸溶液(25ml盐酸加入975ml水中)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含FeCl3 6H2O为45mg的溶液,避光保存。

红色溶液:取氯化钴约60g,加稀盐酸溶液(25ml 盐酸加入975ml水中)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含CoCl2
6H2O为59.5mg的溶液。

蓝色溶液:取硫酸铜约63g,加稀盐酸溶液(25ml 盐酸加入975ml水中)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含CuSO4
5H2O为62.4mg的溶液。

2、标准溶液:利用上述三种基准溶液,配制成5
种标准溶液。

表2.2.2-1
3、比色液:利用5种标准溶液,配制以下比
色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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