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财政厅等关于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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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财政厅等关于做好用党费、宣传文化资金和财政资金为全省农村订
阅重点党报党刊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鲁宣发[2013]31号
【发布部门】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山东省邮政局山东省邮政公司
【发布日期】2013.11.29
【实施日期】2013.11.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山东省邮政公司关于做好用党费、宣传文化资金和财政资金为全省农村订阅重点党报党刊工作的通知
(鲁宣发〔2013〕31号)
各市党委宣传部、组织部,各市财政局、农业局、文广新局,各市邮政管理局、邮政局: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在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回应群众呼声,规范发行秩序,减轻基层负担,经省委领导同意,我省从2014年度
开始,采取省、市、县分级承担的办法,从党费、宣传文化资金和财政资金中拿出一定专项资金,用于为全省农村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大众日报》、《支部生活》杂志和本市党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用党费、宣传文化资金和财政资金为全省农村订阅重点党报党刊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主流思想舆论不断壮大,报刊市场繁荣发展,党报党刊发行和使用工作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个别部门、行业类报刊通过搭车订阅、强行摊派、评比表彰、考核挂钩等办法,违纪违规征订,扰乱发行秩序,加重基层负担,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意见很大,已成为多年积成的“顽症”,影响了党委、政府的形象,也影响了重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声誉和效果。特别是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由于没有正常订阅经费来源,重点党报党刊订费难以保障,群众读报难、学报难。用党费、宣传文化资金和财政资金为农村,特别是为集体经济薄弱村订阅重点党报党刊,是贯彻群众路线,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是扩大党报党刊在农村基层覆盖面、影响力的有效途径,是整顿报刊发行秩序、纠正摊派搭车发行不正之风的实际行动。省委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把治理报刊征订乱象、减轻基层负担列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问题专项整治重点任务之一,要求全省上下联动,限期加以解决。同时,开正门堵偏门,采取公费为主、分级承担,多方筹措、集订分送的办法,用好党费、宣传文化资金和财政资金,逐步实现村级组织全覆盖,从根本上解决全省农村村级组织党报党刊订费难题,使党报党刊发行工作成为群众满意工程。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把这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加强指导;分管负责同志要集中精力,全程落实,确保订阅经费足额到位,确保重点党报党刊及时投送到村,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让基层和群众得到实惠,切实感受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显著变化。
二、严格订阅范围,落实经费保障
2014年度,为全省农村订阅重点党报党刊工作总的要求是,全省总体上确保50%左右行政村的重点党报党刊订阅经费由县(市、区)以上统筹解决,重点保障集体经济薄弱村。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对村级组织全覆盖。2014年度,省级党费、宣传文化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统筹解决全省行政村总数20%左右的村,市、县(市、区)两级负担行政村总数的30%左右的村。在省级公费订阅上,依据各地财政收入、村级集体经济和村级组织状况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倾斜。各地根据实际,按不低于本市、县(市、区)行政村总数50%的比例,研究确定本地资金筹措办法,确保列入范围的每个村各订阅一份《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大众日报》、《支部生活》杂志和本市党报。另外50%左右行政村的重点党报党刊订阅,仍按以往渠道和办法解决。
各市根据省里确定的分配比例,划定本市受订村标准,列出受订村名单,以市为单位审核把关并在本地网站或媒体公示。省里将省级负担的经费直接划拨到县(市、区),由县(市、区)宣传部门具体指导和协调配合邮政部门分订到村、投递到村。
各市要根据省里确定的总体要求和原则做法,研究提出本市具体意见。青岛市农村订阅重点党报党刊经费,参照省里做法自行筹集解决,省管党费适当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