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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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工作的意见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工作的意见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10.04.08•【字号】沪工总组[2010]89号•【施行日期】2010.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选举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工作的意见(沪工总组〔2010〕89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为加强工会基层组织群众化、民主化建设,市总工会决定,在本市进一步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九届市委九次全会精神,以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为着力点,进一步推进工会组织群众化、民主化进程,使基层工会真正成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二、直接选举范围区县局(产业)工会以下各级工会组织期满换届和新组建的,其工会主席原则上都应直接选举产生。

三、工作原则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好中选优原则,坚持充分体现会员群众意愿、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原则,坚持积极慎重、稳步推行原则,努力使工会直接选举成为基层工会组织换届选举的主要方式。

四、实施步骤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一般应按以下步骤实施:1、大力宣传,广泛动员。

选举单位在选举前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要把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工作,作为对基层工会干部、会员群众进行组织观念、民主意识和权利义务教育的过程。

要运用各种形式宣传直接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广大会员群众了解直接选举工作的目的、任务和意义,动员广大会员或会员代表更好地履行自己神圣的职责,为直接选举工作打好坚实的思想基础。

2、制定计划,缜密安排。

选举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结合上级工会和本单位会员群众的意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方案。

工会委员会选举工会主席流程办法及职责

工会委员会选举工会主席流程办法及职责

工会委员会选举工会主席流程办法及职责选举流程基层工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三年或者五年)进行换届选举,是工会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工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具体体现。

基层工会要认真细致做好换届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

基层工会换届改选工作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大会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1、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讨论并通过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工会换届改选工作方案,研究、确定筹备工作有关事项,并明确职责、落实分工。

2、提出具体的大会工作方案,报同级党组织同意后,向上一级工会提出书面请示(内容大致包括:大会的目的、任务、指导思想、议程、时间、出席大会的代表名额,各方面代表的比例,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经审会委员、主任、副主任和女职工委委员、主任、副主任的设置名额,本届工会任期时间)报请审批。

3、召开所属分工会主席和工会小组长会议,动员部署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有关事项。

并运用各种形式开展对职工的宣传教育,动员会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努力工作,以新的形象,新的佳绩,实际行动迎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

二、选举代表和组织酝酿工会“三委”委员候选人提名阶段(同时草拟大会各项文件材料见附例)1、印发《关于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告诉》(内容大致包括:经党构造和上级工会同意,开会时间、大会任务、规模及代表的构成、条件和分配原则、大会筹备工作安排和要求)。

并附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指点所属分工会或工会小组做好选举代表工作,审查代表选举步伐和代表资格。

3、组织酝酿推荐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和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建议名单。

4、单位党组织征求上级工会对工会正、副主席人选的意见。

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同级党组织在确定工会正、副主席候选人时应事前与上级工会协商,并征得上级工会的同意,其形式为报送征求意见函。

工会直选实施方案

工会直选实施方案

山西玉和泰煤业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直选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的职能作用,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成立安泽县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选拔任用改革试点工作领导组的通知》等有关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全国总工会“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指导方针,以加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为基础,服务企业职工为根本,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以促进企业发展,切实维护职工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双赢为目的。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程序,依法选举。

二、选举的资格和条件(一)工会主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工会工作。

2、具有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文化程度,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管理知识。

3、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会员和职工服务。

4、有较强的协调劳动关系和组织活动能力。

5、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

6、必须是中国工会会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工会主席候选人:1、企业行政负责人、合伙人及其近亲属。

2、与企业有债权、债务纠纷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选举的方法和程序本次工会主席直选工作在县总工会的领导下开展。

(一)成立机构成立矿工会主席直选筹备组。

组长:魏军太(矿长)副组长:李晓刚(后勤主任)组员:朱学军(机修厂长)吕彦国(民爆科长)王忠虎(通风队长)(二)筹备组的职责1、宣传《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山西省私营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2、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及选举办法(草案);3、组织培训选举工作人员;4、组织指导选举工作;5、受理有关选举的举报和反映,责成有关部门处理;6、负责职工入会工作。

不是会员的职工,采取集体登记入会的办法,职工入会率要达到100%,建立会员、职工实名制档案。

7、办理有关选举工作的其他事项(确定会议时间、上报大会选举结果报告等)。

资料2:基层单位直选工会主席选举办法草案.doc

资料2:基层单位直选工会主席选举办法草案.doc

附件2:基层单位直选工会主席选举办法(草案)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二章组织制度的规定,制定基层单位直选工会主席选举办法。

一、基层单位工会改选换届工作在公司工会和基层党支部共同领导下组织开展,由各单位工会改选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基层支会主席的直选,采取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首先由直选单位党支部按照《关于兰州翔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基层工会改选换届的通知》要求确立候选人,召开会员(或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产生支会主席。

三、参加选举的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才能进行选举。

选票按候选人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四、参加选举的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

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方格内划“○”符号;如果不赞成,在其姓名之上方格内划“╳”;如弃权什么都不划。

每张选票只能选1人,多于1人的选票为废票。

选举所收回的票数应等于或少于参加投票人数,选举有效;- 1 -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五、选举时,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员半数以上且得票最高的候选人当选。

如果出现候选人得赞成票一样且都达到半数,取得反对票数少者当选。

如果候选人得赞成票未超过半数,即使得票最高,结果仍视为无效选举。

工会改选工作小组对取得票最高者前2名,组织进行再次选举。

选举结果如仍出现得票率不超过半数情况,支会主席可暂时空缺,由支部书记暂时代理工会工作,并在半年内再次组织选举支会主席。

六、选票填写一律用碳素笔,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

选举人将选票写好后,亲自将选票投入票箱。

未到会的工会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七、投票时,会场设一个票箱。

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计票人投票,其次是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投票,工会会员按座位顺序依次投票。

八、选举大会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监督选举工作中的一切事宜。

九、选举结果由监票人报告工会改选工作小组组长。

选举结果,由选举大会主持人宣布。

十、本办法经直选单位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实施。

基层分工会主席换届直选指导意见

基层分工会主席换届直选指导意见

通知2013关于印发《公交基层分工会换届直选指导意见》的通知集团所属各单位工会:现将《公交基层分工会换届直选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2013年5月22日重庆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关于基层分工会换届直选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公交系统基层分工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分工会规范化建设水平,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稳定发展、建设小康公交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集团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群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渝公交党〔2012〕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交区域化改革实际,制定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努力把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民主作风实,群众基础牢,协调能力强,有奉献精神,能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的积极分子选进分工会组织,建设好一支德才兼备、职工信赖的工会干部队伍,把基层分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班子坚强、制度完善、工作落实、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为企业民主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选举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民主、择优的原则;(二)注重实绩、鼓励竞争、民主监督的原则;(三)依法、自主、自愿的原则;(四)基层分工会每届任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届满须换届直选;届内分工会负责人缺位,应在3个月内公推直选新基层分工会主席。

三、候选人条件分工会主席候选人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能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二)热爱工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能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

(三)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年龄男性55岁以下,女性52岁以下(连任不受此年龄限制,),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适应企业工会工作的要求,身体健康。

基层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及职责

基层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及职责

基层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及职责1、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建立(1)工会章程规定:'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机关等基层单位,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成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会员不足25人的,可以选举组织员1人,也可以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主持基层工会工作。

(2)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3)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25人以下者,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 200人以下者,设委员3至7人; 201人至1000人者,设委员7至15人; 1001人至5000人者,设委员15至21人; 5001人至10000人者,设委员21至29人; 10000人以上者,委员最多不超过37人。

2、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确定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应以工会小组提名,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可以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工会小组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出;也可以由同级党委与上级工会协商提出建议名单,经工会小组酝酿讨论后,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的意见提出。

3、基层工会选举的主要程序(1)宣布参加选举的人数和选举任务;(2)表决通过《选举办法》;(3)表决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4)表决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5)清点核实出席会议的选举人数;(6)检查票箱、贴封;(7)发放选票并报告发出选票数;(8)宣布填写选票注意事项;(9)划写选票;(10)宣布投票顺序、要求;(11)投票;(12)清点选票并宣布选举是否有效;(13)计票;(14)宣布选举计票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4、选举的组织实施召开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基层工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工会主席或组织员主持。

基层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及职责

基层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及职责

基层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及职责1、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建立(1)工会章程规定:"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机关等基层单位,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成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会员不足25人的,可以选举组织员1人,也可以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主持基层工会工作。

(2)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3)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25人以下者,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 200人以下者,设委员3至7人; 201人至1000人者,设委员7至15人; 1001人至5000人者,设委员15至21人; 5001人至10000人者,设委员21至29人; 10000人以上者,委员最多不超过37人。

2、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确定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应以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为单位提名,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可以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出;也可以由同级党委与上级工会协商提出建议名单,经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酝酿讨论后,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

3、基层工会《选举办法》样式:连云港市××局(公司)第×届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1)、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本次大会选举产生连云港市××局(厂、公司)第×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名;连云港市××局(厂、公司)第×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

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活力

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活力

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活力为加强新形势下工会自身改革与建设,加快实现工会组织群众化、民主化步伐,进一步激发基层工会组织活力,保证和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中铁隧道工会在选择试点、总结经验、规范运作、严格程序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了项目基层工会主席的直选工作,真正做到由工会会员来选举自己的“领导者”。

通过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工作的开展,不仅强化了工会干部的维权意识和责任感,而且增强了员工的会员意识和参与度,还提高了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和凝聚力。

实践证明,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选,直接带来了基层工会组织活力的增强。

一、为什么要推行基层工会主席直选《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决定》等对基层工会主席直选都有明确的规定。

它是指基层工会通过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由会员(代表)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而有别于由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的一种民主选举办法。

首先,推行基层工会主席直选是工会自身改革的需要。

工会要履行好基本职责,发挥应有的作用,就必须选一个热爱工会工作、群众基础好、工作能力强的人来担任基层工会主席。

当前,包括基层工会在内的工会组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机关化、行政化的倾向,有悖于工会组织群众化、民主化的要求。

通过基层工会主席直选,避免了过去“要我选”、“要我干”的不彻底民主选举制度的弊端,解决了工会主席的产生可能存在的合法不合民意的问题,既体现了“优胜劣汰”,增强了工会主席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又调动了工会干部做好工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符合不断推进工会组织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的改革方向。

其次,推行基层工会主席直选是构建和谐企业的需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的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企业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用工方式、分配方式等日趋多样化,各种矛盾和利益关系更为复杂,而劳资矛盾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之一,这就对工会的职能和作用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基层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及职责

基层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及职责

基层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及职责第一篇:基层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及职责基层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及职责1、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建立(1)工会章程规定:“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机关等基层单位,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成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会员不足25人的,可以选举组织员1人,也可以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主持基层工会工作。

(2)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3)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25人以下者,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200人以下者,设委员3至7人;201人至1000人者,设委员7至15人; 1001人至5000人者,设委员15至21人; 5001人至10000人者,设委员21至29人; 10000人以上者,委员最多不超过37人。

2、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确定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应以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为单位提名,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可以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出;也可以由同级党委与上级工会协商提出建议名单,经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酝酿讨论后,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

3、基层工会《选举办法》样式:连云港市××局(公司)第×届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1)、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本次大会选举产生连云港市××局(厂、公司)第×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名;连云港市××局(厂、公司)第×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

基层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

基层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

基层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基层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出处:作者:斗门教育信息网 2019-1-13 16:59:521、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建立(1)工会章程规定:“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机关等基层单位,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成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会员不足25人的,可以选举组织员1人,也可以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主持基层工会工作。

(2)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3)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25人以下者,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 200人以下者,设委员3至7人; 201人至1000人者,设委员7至15人; 1001人至5000人者,设委员15至21人; 5001人至10000人者,设委员21至29人; 10000人以上者,委员最多不超过37人。

2、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确定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应以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为单位提名,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可以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出;也可以由同级党委与上级工会协商提出建议名单,经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酝酿讨论后,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

3、基层工会选举的主要程序(1)宣布参加选举的人数和选举任务;(2)表决通过《选举办法》;(3)表决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4)表决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5)清点核实出席会议的选举人数;(6)检查票箱、贴封;(7)发放选票并报告发出选票数;(8)宣布填写选票注意事项;(9)划写选票;(10)宣布投票顺序、要求;(11)投票;(12)清点选票并宣布选举是否有效;(13)计票;(14)宣布选举计票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工会主席选举工作程序3篇

工会主席选举工作程序3篇

工会主席选举工作程序3篇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二十七条规定: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委员,应当在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基层委员会选举产生。

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工会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

工会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工会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候选人名单,要反复酝酿,充分讨论。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一些人。

扩展资料: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1、执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其他专项协议,并监督执行。

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推广先进经验。

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5、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办法

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办法

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办法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以下简称直选)制度,推进基层工会民主化进程,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活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直选工会主席应遵守两个原则:1、公正、公开、竞争、择优。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第三条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工作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领导下进行.上一级工会应当对基层工会直选工作进行指导.第四条工会的成立以及工会主席公推直选的筹备和组织工作由筹备成立工会的有关组织负责。

第五条基层工会直选,可采取以下方式:1、成立换届选举领导小组.2、向上级工会提出换届选举工会委员会成员。

3、宣传动员,公示任职人情况条件.4、资格审查,并对审查结果给予公示.5、进行选举,并公示选举结果。

6、将选举结果及材料报上级工会。

第六条工会主席候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顾全大局,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公道正派;2、在本单位任职3年以上,是本单位会员并热爱工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热心为会员和职工服务,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受到职工群众的信任和拥护;4、具备本岗位知识,身体健康。

5、在任职期限内,如没有特殊原因,不得申请调动工会工作。

6、符合本单位工会干部任职条件。

第七条基层工会所在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及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人员,不得作为工会主席及工会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第八条会员100人以下的基层工会应当召开会员大会进行直选,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时,须经上级工会批准,且代表人数不得少于30人.会员100人以上的基层工会可以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进行直选。

第九条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召开。

关于选举基层工会主席的情况报告

关于选举基层工会主席的情况报告

关于选举基层工会主席的情况报告市总工会:为了更好地体现工会组织的群众性特点,充分尊重广大会员的民主权利,根据上级工会的有关指示精神,我们在所属基层单位中进行了工会主席的直接选举。

经过一年来的实践,这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领导重视,广泛动员。

收到市总工会的相关文件后,我局党政领导十分重视,在各种会议上进行广泛动员,提高认识,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调查了解会员的思想动态,指导和帮助会员了解直选目的、直选原则,把握直选程序、明确直选方法、提高直选意识,是会员认识到进行基层总会直选不仅是一种形式和程序,而是发扬民主、加强监、强化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基层民主政治的重大举措,是全体会员政治生活中的大事。

二、准备充分,形式公开。

我局首先成立工工会主席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起草了《工会主席直接选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广泛征求会员意见和建议。

在《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了直选目的、直选原则、候选人条件、差额选举方式、直选规则、直选程序、选举纪律等,并利用黑板报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公示,以便让全体会员了解直选工作的流程和基本做法,保证直选工作公开、透明、规范。

三、自上而下,层层推荐。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工会主席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候选人确定为两名,选举一名工会主席。

直选领导小组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对工会主席候选人在各个会员小组进行了广泛的酝酿和推荐,根据多数会员小组的推荐意见和工会主席候选人条件,讨论决定了两名正式候选人,并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四、强化培训,程序规范。

局工会制定了《直选工会主席会员大会议程》,并对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尤其是大会主持人进行了选举前的强化培训,对选举中的细节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指导和交底,包括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的清点统计,是否达到选举人的法定人数,投票箱的制作和公开验箱,计票监票人的当场推举,计票监票人的职责,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投票的顺序和程序,有效票和无效票的鉴别,唱票计票监票的公开,候选人得票相等情况的处理,会场的布置和计票黑板的准备等等。

最新整理关于在车间进行民主选举工会主席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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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关于在车间进行xxxx选举工会主席的实施方案根据根河板业公司党委和xxxx林业工会的要求,按照公司工会的工作部署,现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会员代表直接选举基层工会主席的实施方案。

一、分厂(车间)会员代表大会直选工会主席前期工作为了保证分厂(车间)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成功,在会员代表大会直选前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1、选举单位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党总支(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行政领导和工会领导担任,成员由原工会委员会委员担任。

小组由5人组成,为便于工作,下设:(1)组织秘书组:组长由党总支(支部)书记担任,成员若干人。

负责选举的组织及文字材料的准备工作。

(草拟会议议程、草拟会议主持人用语、组织基层工会小组进行海选、印制选票和代表证、准备选票箱)(2)宣传组:组长由工会宣传委员担任,成员若干人。

负责选举的宣传报道工作。

(利用会议、板报等形式做好选举前和选举后的宣传工作、制作宣传标语口号、会场布置和会标制作)(3)监督组:组长由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担任,成员若干人。

负责选举全过程的监督。

(到各工会小组进行海选的监督、监督选举的候选人是否公开、负责选举结果和监督选举结果和当选结果的公开)(4)公开组:组长由工会领导担任。

成员若干人。

负责选举全过程的公开。

(选举方案及办法在厂务公开专栏中公开、海选、筛选结果在专栏中公开、选举结果及当选情况在厂务公开专栏中公开)(5)后勤组:组长由行政领导担任。

成员若干人。

负责选举的后勤组服务工作。

(做好会议所用各种材料的准备工作、会场桌椅、水杯的准备工作、安排好代表的接送住宿工作)各组按其工作职责的要求,做好工作。

2、分厂(车间)召开xxxx选举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并确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直选的主要议程、召开会议时间和拟定大会主席团名单(党政工领导、工会积极分子)。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会员和工会干部的积极性。

要利用会议、专栏等宣传形式,向全厂(车间)广大会员职工宣传xxxx选举工会主席的意义、目的、做好会员和干部的思想工作。

关于扎实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选的几点思考

关于扎实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选的几点思考

作者: 赵学钢
作者机构: 济南铁路局工会,山东济南250001
出版物刊名: 山东工会论坛
页码: 40-41页
年卷期: 2014年 第6期
主题词: 基层工会主席;基层组织建设;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民主政治建设
摘要: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选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和敏感性很强的工作,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就要尊重会员群众主体地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体现依法合规,确保正确的发展方向;加强协调领导,为直选主席提供政治保证;严格民主程序,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

通过直接选举,维护会员群众民主权利,密切工会与职工群众的联系,增强基层工会活力,拓宽工会干部的选聘渠道,促进企业民主政治建设。

工会委员会选举工会主席流程办法及职责

工会委员会选举工会主席流程办法及职责

工会委员会选举工会主席流程办法及职责选举流程基层工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三年或者五年)进行换届选举,是工会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工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具体体现。

基层工会要认真细致做好换届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

基层工会换届改选工作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大会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1、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讨论并通过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工会换届改选工作方案,研究、确定筹备工作有关事项,并明确职责、落实分工。

2、提出具体的大会工作方案,报同级党组织同意后,向上一级工会提出书面请示(内容大致包括:大会的目的、任务、指导思想、议程、时间、出席大会的代表名额,各方面代表的比例,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经审会委员、主任、副主任和女职工委委员、主任、副主任的设置名额,本届工会任期时间)报请审批。

3、召开所属分工会主席和工会小组长会议,动员部署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有关事项。

并运用各种形式开展对职工的宣传教育,动员会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努力工作,以新的形象,新的佳绩,实际行动迎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

二、选举代表和组织酝酿工会“三委”委员候选人提名阶段(同时草拟大会各项文件材料见附例)1、印发《关于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内容大致包括:经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开会时间、大会任务、规模及代表的构成、条件和分配原则、大会筹备工作安排和要求)。

并附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指导所属分工会或工会小组做好选举代表工作,审查代表选举程序和代表资格。

3、组织酝酿推荐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和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建议名单。

4、单位党组织征求上级工会对工会正、副主席人选的意见。

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同级党组织在确定工会正、副主席候选人时应事前与上级工会协商,并征得上级工会的同意,其形式为报送征求意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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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关于开展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层工会民主选举制度,促进工会组织的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激发基层工会的活力,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统一部署,逐步推行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工
作。

二、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是指基层工会通过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由会员(代表)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这是有别于由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的一种民主选举方法。

三、基层工会主席直选一般在工会工作基础比较好、职工会员队伍比较稳定,生产经营比较正常,企业对这项工作比较支持的基层工会中进行。

各单位按照“统一部署,先抓试点,总结完善,逐步推开”的原则,可以分别选择在会员人数不等的基层进行试点,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再逐步推开。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暂不进行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工作:
1、新建立不满一年的基层工会;
2、单位当年职工流动量较大的(30%以上的);
3、职工中有明显派别现象的;
4、直选工作可能会受到严重人为干扰的。

四、基层工会主席直选,一般采取以下几种形式:
1、不设候选人的直选,即“海选”。

事先不提任何候选人,由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基层工会委员会。

可以用两张选票,在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中,按得票数多少直接确定工会主席和委员。

2、把新当选的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作为主席候选人的直选。

先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基层工会委员会,再把新当选的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作为工会主席候选人,由会员(代表)大会投票直接选举产生工会主席。

如新当选委员本人不愿参加工会主席选举的可以放弃。

3、先推荐产生候选人再进行选举的直选。

推荐候选人的方式主要有会员推荐、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三种。

会员推荐一般以分工会或工会小组为单位推荐;组织推荐一般由本单位党组织、上级工会和上一届工会委员会推荐。

个人自荐必须书面申请。

推荐提名的候选人一律平等,只要具备任职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和更换。

若提名推荐的候选人数较多时,可通过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预选确定候选人,预选确定的候选人按得票多少进行确定,其名额应多
于应选名额。

4、其它符合有关规定的形式。

五、直接选举工会主席的基本程序:
1、成立直选工会主席工作领导小组。

已建立党组织的
单位领导小组成员由本单位党组织提名,报上级工会批准;未建立党组织的单位,由上级工会与单位负责人共同协商确定。

直选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须经公示或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接受会员(代表)监督。

2、制定选举方案和选举办法。

工会主席直接选举方案须征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大会选举办法须经会员
(代表)大会通过。

3、按照选举方案确定的直选办法,组织好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并负责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的简
历及有关情况。

4、根据多数会员(代表)的要求,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可以在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自我介绍和回答提问。

5、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

6、新当选的工会主席向会员(代表)大会作表态发言。

7、直选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六、除《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条件外,直
选的工会主席、副主席任职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好的
政治素质和思想修养,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2、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敢于和善于
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3、一般具有高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组
织活动能力和基层工作经验。

4、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单位的工会会员。

七、会员不满200人的基层工会,一般召开会员大会进行直选,会员在200人以上的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直选。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会员总数的30%。

八、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

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如有候选人的,选票上候选人的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半数以上选票的方可当选。

如果候选人未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半数以上选票时,可组织会员(代表)对候选人进一步讨论酝酿,再次选举。

如仍未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半数以上选票,可暂作空缺,由副主席或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指定一名负责人主持工作,并在半年内依法选举产生工会主席。

九、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1、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参加选举的人数
不足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

2、选举收回的选票多于投票人数。

3、以暴力、威胁、贿赂、弄虚作假等手段当选的。

4、其它严重违反选举规定的情况。

十、对违反《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本意见的行为,必须认真查处,对
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组织处理。

对严重违反规定的选举,上级工会可以作选举无效的决定。

十一、直选产生的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享受《工会法》规定的法律保障。

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依法履行有关程序。

任职期间不
得随意解除其劳动合同。

十二、经直接选举产生的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在任职期内享受规定的政治、经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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