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区道路和停车管理责任分工
城管岗位职责工作内容
城管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城管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篇11、向责任单位(门店)和居民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的基本要求。
2、负责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的监督和管理,包括对责任单位(门店)店外经营和乱摆乱倒行为进行制止,对机动车停放进行规范,对随地乱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的行为进行教育。
3、服务街巷社区,参与社区日常性的城市管理工作,对所辖社区进行巡视检查,督促所分管的39;路段和沿街责任单位(门店)履行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
4、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制、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劝助、制止无效时,及时向城管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报告,并协助城管行政执法人员督促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
5、收集、反映社区、单位、居民对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所在街道办事处城管办报告。
城管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篇21、负责向商户收缴费用;2、文明礼貌地接待商户、顾客的投诉记录,对能解决的尽量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3、监督商户遵守规定的营业时间;4、督促商户遵守《商户手册》和《装修手册》规定的相关义务及内容;5、负责处理商户的.违规行为;6、检查、巡视清洁状况,并监督保洁公司的保洁工作;7、协助工程部、安管部做好广场的设备设施维修、安全管理工作,并协调商户的有偿服务工作;8、协助安管部、工程部处理突发事件;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城管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篇3一、受理下列来信来访1.对全区城市管理、市政建设、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爱国卫生事业发展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市容、街貌的综合管理,橱窗版匾广告审批;区内道路改造、养护管理;辖区内道路占用、挖掘和绿地占用、树木砍伐的审批和管理;辖区内街路园林绿化的规划指导、协调;全区义务劳动、抗旱防汛、堤坝管理;辖区内街路扫保、垃圾清运、公厕清掏工作;辖区内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管理;辖区除运雪工作等方面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2.检举、揭发本局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3.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05•【字号】柳政办[2009]83号•【施行日期】2009.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柳政办〔2009〕83号)各城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柳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五日柳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的管理,规范停车秩序,维护交通安全和畅通,合理使用城市公共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公共场地指政府投资建设或由建设单位为政府代建的公共场地、行政机关、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场地、以及政府已收储的待开发土地;临时停车场指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及公共场地设置的停车场和停车点;车辆临时停放服务费指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临时停车场停放车辆时交纳的费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绕城高速公路范围以内的市区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
第四条临时停车场的设置遵循以下原则:(一)交通安全畅通的原则临时停车场是城市道路交通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临时停车场的设置不能影响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科学的原则临时停车场的设置必须充分考虑道路条件、道路的交通特征以及行人、非机动车等各种交通参与者的通行。
(三)方便市民的原则临时停车场设置应根据市民停车需求,在非繁忙路段适当设置短时间免费临时停车位,方便市民出行时停车。
停车管理下月工作计划
一、前言为了进一步优化城市停车环境,提高停车管理效率,确保市民出行安全与便捷,结合当前停车管理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特制定本下月停车管理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提高停车设施利用率,缓解停车难问题。
2. 规范停车秩序,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
3. 加强停车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4. 推进智能化停车管理系统建设,实现精细化管理。
三、具体工作安排1. 优化停车设施布局(1)调查分析现有停车设施分布情况,合理规划新增停车场建设。
(2)针对老旧小区、商业区等停车需求较大的区域,调整现有停车位布局,提高利用率。
2. 规范停车秩序(1)加强对违停车辆的查处力度,确保道路畅通。
(2)完善停车标线,明确停车场范围,规范停车秩序。
(3)在重点区域设置禁停标志,减少非法停车现象。
3. 提升服务水平(1)加强停车服务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
(2)开展文明停车宣传活动,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停车规定。
(3)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市民反映的停车问题。
4. 推进智能化停车管理系统建设(1)研究推广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实现停车场信息化、智能化管理。
(2)建设停车场车位实时查询系统,方便市民查询停车位信息。
(3)推进停车收费电子化,提高收费效率。
5.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1)与交警部门协作,加大对违停车辆的查处力度。
(2)与市政部门协作,完善停车场周边道路设施。
(3)与街道、社区协作,共同解决停车难问题。
四、工作措施1. 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3. 定期召开工作总结会议,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4. 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为停车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五、预期效果通过本计划实施,预计将实现以下效果:1. 停车设施利用率提高,缓解停车难问题。
2. 停车秩序得到规范,交通事故发生率降低。
3. 停车服务水平提升,市民满意度提高。
4. 智能化停车管理系统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停车场实施方案职责分工
停车场实施方案职责分工一、总体概述停车场是城市道路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有效管理和利用停车资源,提高停车场的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需要对停车场的实施方案进行合理的职责分工。
本文将就停车场实施方案的职责分工进行详细阐述。
二、职责分工1. 管理部门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的整体规划和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停车场的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确保停车场的正常运营。
2. 运营部门运营部门负责停车场的日常运营工作,包括停车场的车辆进出管理、收费管理、停车位管理等,确保停车场的秩序井然,车辆能够有序停放和出行。
3. 安保部门安保部门负责停车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监控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安全巡逻、保障停车场内外的安全,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事件,确保停车场的安全稳定。
4. 维护部门维护部门负责停车场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包括停车场的道路、标线、照明设备、通风设备等设施的维护和维修,确保停车场设施的正常运行。
5. 客服部门客服部门负责停车场的服务工作,包括为车主提供停车咨询、指引停车位、解决停车问题等服务,确保车主能够得到及时、准确的服务。
6. 督导部门督导部门负责对停车场的各项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确保各部门的工作落实到位,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营。
三、职责分工的重要性合理的职责分工能够有效提高停车场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各部门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确保停车场的正常运营和服务质量。
同时,职责分工也能够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管理漏洞和责任模糊。
四、结语停车场实施方案的职责分工对于停车场的管理和运营至关重要,各部门要明确自身的职责和责任,积极配合,共同为提高停车场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而努力。
希望本文所述内容能够对停车场实施方案的职责分工有所启发,为停车场的管理和运营提供有益的参考。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提高停车设施利用率,维护停车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区域内所有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以及单位、个人自有停车场的车辆停放管理。
第三条车辆停放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车辆停放秩序。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市级人民政府设立车辆停放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车辆停放管理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公安、规划、城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车辆停放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停放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职责,落实管理措施。
第三章停车设施规划与建设第八条停车设施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
第九条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住宅区、商业区等,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配套建设停车场。
第十条停车设施建设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城市规划,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二)满足车辆停放需求,合理布局;(三)设施完善,便于管理;(四)符合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要求。
第四章车辆停放管理第十一条车辆停放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指定的地点、标志、标线停放;(二)遵守车辆停放时间限制;(三)不得占用无障碍停车设施;(四)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五)不得随意在道路上停放车辆。
第十二条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实行有偿使用,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加强车辆停放管理:(一)设置明显的停车标识、标志、标线;(二)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三)制定车辆停放规则;(四)做好车辆进出登记工作;(五)维护停车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停放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市城区停车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市城区停车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9.26•【字号】菏政办字〔2022〕45号•【施行日期】2022.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市城区停车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菏政办字〔2022〕4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规范市城区停车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9月26日规范市城区停车管理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建发〔2021〕4号) 要求,加快补齐城市停车服务短板,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停车难”问题,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大力开展停车设施治理行动,推动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科学规范,建立智慧停车管理和服务平台, 健全停车管理机制,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力争到2025年,切实解决群众停车难问题,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出行停车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一)科学规划、分类施策。
根据我市城市发展需要,区分基本停车需求和出行停车需求,统筹布局城市停车设施。
加强重点区域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优化停车设施供给结构。
(二)政府带头、市场运作。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回应群众诉求,政府带头利用现有停车设施、资源,规范引导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错时免费供市民停车。
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保障, 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坚持“谁投资、谁受益”原则,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运营城市停车设施的动力。
XX市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XX市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破解“停车乱象”问题,是改善民生、破解“十大顽疾”的重要内容,也是共建共享“XX之都”的重大举措。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停车秩序,改善交通环境,提升市民生活品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堵疏结合、部门联动、分步推进、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整治“乱停车”和缓解“停车难”为切入点,通过整合路面执法力量、增加停车泊位、建设停车场、完善停车设施和信息诱导系统、开展“社区道路微循环”等举措,加强管理,依法处理,从而规范停车秩序,提高城乡群众生活品质。
?二、工作内容?1.以XX精品区块为重点,整治停车乱象,创建“停车严管示范区”。
?2.以主城区20条重要路段为重点,改造提升交通基础设施,逐步实现“有偿有序”停车,创建“停车管理规范区”。
?3.以加快停车场(楼)建设为重点,挖潜拓源,提高城区停车容量,有效缓解停车难。
?三、具体措施?1.完善机制,切实强化监管。
有效整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行政执法局路面执法力量,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从对XX区块路段开展分段责任包干试点入手,实行错时不间断执勤执法,同时积极拓展联动执法范围。
在违法停车多发地段共享电子监控设备,实现第一时间发现违法停车行为、第一时间查处违法停车行为。
通过联动执法、电子监控等多种措施,倒逼广大市民文明停车、有序停车。
?3.堵疏结合,加大停车服务的供给。
加快停车场建设、停车泊位供给,逐步实现停车“有偿有序”管理。
启用XX大道高架下面空地及XX客运中心等8个路面停车场,拓源挖潜,全年实现新增停车位1万个以上,提高城区停车容量。
对有停车条件的道路和人行道逐步进行改造,增加停车泊位。
积极利用空闲地、暂时未利用建设地等,开设临时停车场。
主城区20条重要路段沿街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停车设施在节假日跟夜间时段向社会提供停车服务,提高单位停车场利用率。
完善停车信息诱导系统,通过电台、电视、手机、电子指示牌等多种渠道,发布停车信息,减少驾驶员寻找车位的行驶成本,调节停车需求时空分布的不均匀,促进停车场的有效利用。
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XX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及《市XX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设立XX市XX区城市管理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将原区城市建设局承担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职责划入区城市管理局。
将原区城市建设局承担的组织协调区义务劳动职责划入区城市管理局。
将原区城市建设局承担的城市道路挖掘审批、管理、维修、养护、改造及道路检查井管理职责划入区城市管理局。
将原区城市建设局工程计划管理科及该科所承担的编制城市年度道路维修计划及道路新建、扩建改造工程;负责工程招标、投标、工程质检、工程验收、上报资料、建立统计台帐、资料归档、综合协调职责划入区城市管理局。
将区农林水务畜牧兽医局交通科承担的出入城口环境卫生管理职责划入区城市管理局。
将区农林水务畜牧兽医局承担的城市范围内河、沟等水面、堤岸环境卫生管理职责划入区城市管理局。
将原区卫生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及其所承担的职责划入区城市管理局。
二、主要职责党委工作职责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机关建设。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机关和基层单位干部进行教育和管理;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领导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封市城区停车管理条例
开封市城区停车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开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10.25•【字号】开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施行日期】2025.01.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开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开封市城区停车管理条例》已经开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通过,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10月25日开封市城区停车管理条例(2024年8月30日开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24年9月28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停车规划与建设第三章停车管理与服务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停车供给,规范停车秩序,优化停车服务,改善交通环境,促进城市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城区停车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停车行为的管理与服务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区,是指本市除各县、祥符区行政辖区以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城市公共交通、道路客货运输、危险品运输、工程车辆等专用车辆的停车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停车设施,是指供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停放区。
公共停车场是指供社会公众机动车停放的场所。
专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本居住区人员机动车停放的场所。
道路停车泊位是指在城市道路内依法施划供社会公众机动车停放的场所。
非机动车停放区是指供非机动车停放的场所。
第四条停车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社会参与、高效便民的原则,倡导合理用车,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优化旅游交通组织,构建城市绿色交通出行服务体系。
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
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方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标准停车秩序,提高停车效劳水平,促进城市交通环境改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设置、使用、管理、效劳适用本方法。
公共交通、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等配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国家和本市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条【概念分类】本方法所称机动车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独立建设的停车场、配建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
独立建设的停车场是指根据规划独立建设并向社会开放的停放机动车的场所。
配建停车场是指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配套建设的停放机动车的场所,包括向社会开放的和供本单位、本居住区居民专用的。
道路停车泊位是指依法在道路上设置并向社会开放的停放机动车的泊位。
第四条【管理原那么】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标准管理、方便群众和确保道路交通平安畅通的原那么,逐步形成配建为主、独立建设为辅、道路停车泊位为补充的停车场格局。
本市推行限时停车制度,提高停车场利用率。
本市鼓励配建停车场向社会开放,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错时停车。
第五条【职责分工1】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订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相关政策措施,编制停车专项规划,并会同相关部门对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催促考核。
区县停车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车管理的具体工作。
开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的工程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统筹安排政府投资工程建设资金,并对机动车停车收费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市临时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和停车秩序管理。
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国土、质监、工商、税务、园林绿化、民防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负责机动车停车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职责分工2】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车管理的统筹协调,根据本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停车设施规划和停车开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城管岗位工作职责责任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坚决执行上级命令、指示,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坚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熟练掌握、准确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各项执法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4、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
5、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地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6、严格遵照执法程序办案,对现场调查和询问笔录应详细、真实、字迹清楚,不得伪造篡改各种证据及相关材料,办案情况应及时上报领导。
7、朋谋私。
8、会监督。
9、(市一、(一。
(二;根(三(四(五。
1.,确保2.,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路段包干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义务劳动。
3.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
建立以村居为管理主体、街道城管办为执法主体的管理模式,落实日巡、周查、月考、季评的考核办法,切实保证"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贯彻执行。
4.负责交通秩序管理。
劝导行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辆运行、停放有序。
5.负责规划监察管理。
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法建设,巩固楼顶拆违成果。
6.负责"五小"行业管理。
严格审查公共场所和餐饮经营单位的经营是否符合准入条件,整治取缔不合格的"五小"行业,保障市民健康。
(六)负责辖区城市管理的检查、监督和考评工作。
(七)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素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
二、城管办职责1.负责辖区内街巷的街容街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2.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街巷"门前三包"、居民区禁止饲养家畜、家禽的管理工作;3.负责组织、检查、考核辖区内各单位和居住小区的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工作;4.负责辖区内损坏市容违章行为的劝导;协助执法部门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场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场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27•【字号】宛政[2013]51号•【施行日期】2013.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场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宛政〔2013〕51号)卧龙区、宛城区人民政府,南阳新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南阳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场(位)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9月27日南阳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场(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行为,合理使用城市公共资源,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河南省市政设施管理办法》、《河南省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时停车场(位)是指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及公共场地设置的供机动车、非机动车临时停放的场所或泊位。
第三条我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场(位)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临时停车场(位)的规划、建设、管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临时停车场(位)专业规划,遵循科学布局、保证通行、维护市容、便民利民、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市城市管理局是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场(位)的主管部门,负责临时停车场(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范围内停车场(位)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临时停车场的规划管理工作。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城市道路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城市道路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8.08•【字号】开州府办发〔2019〕82号•【施行日期】2019.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城市道路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开州区城市道路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8月8日开州区城市道路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城区车辆秩序管理,改善居住环境,创建安全、有序、通畅的城市环境,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围绕“疏堵结合、标本兼治、联合协作、分步实施”工作原则,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全力推进城市道路停车秩序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城市道路设施基本完善,车辆停放规范有序,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通行能力明显增强,交通违法明显减少,市民对城市环境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整治范围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为汉丰、文峰、云枫街道城市建成区。
整治重点为开州大道、滨湖路、南山路、中吉街、富厚街、田园街、驷马街、佰成街、安康街、月潭街、永兴街、迎宾街、裕安街、江北街、巴渠街等城市主干道和商圈、广场、市场、步行街及学校、医院、车站等周边区域,由重点街道向次干道及背街逐步全面推进。
三、整治内容及职责分工(一)整治内容。
1.引导车辆进入停车场(库)及规划的停车位(点)停放;2.整治城市道路上乱停乱放行为(含车行道、人行道、步行街等);3.整治停车位内不按规定有序停放行为;4.整治城区租车、汽车销售(含二手车交易)、洗车、修车等长期占道经营行为。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治理工作的意见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治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25•【字号】德政办字〔2020〕40号•【施行日期】2020.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治理工作的意见德城区人民政府,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缓解城市停车矛盾,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推进新时代现代化新德州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缓解市区停车矛盾、提升城市停车治理水平为突破口,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共治、统筹协调的总体要求,明确各方责任,优化整合停车供给结构,调整完善价格调节机制,强化执法管理保障,健全完善城市停车综合治理体系,推进停车治理信息化建设,实现停车有位有序、群众出行便利、动静态交通良性互动的工作目标,促进停车治理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推动城市交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有序推进停车设施建设,优化停车供给结构。
1. 完善停车专项规划。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统筹城市功能分区、土地利用、公共交通发展、交通管理等情况,对市区停车空间布局进行科学规划论证,优化调整停车设施布局、规模、建设时序,及时纳入城市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年度实施计划。
根据城市交通发展变化及各类建设项目的使用性质、停车需求,合理确定或适当提高停车设施配建比率。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 加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居住小区,要按照国家、省有关标准和规划指标配建机动车停车设施,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鼓励建设项目利用地下空间配建停车设施。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工作职责的意见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工作职责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湘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15•【字号】潭政发[2007]8号•【施行日期】2007.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工作职责的意见(潭政发〔2007〕8号)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建立责任落实、行为规范、协调统一、多方监督、考核严格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根据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实际,特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各级各部门在城市管理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能职责。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围绕建设宜居家园的目标,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分级负责、管理执法相统一和一事一责任主体的原则,形成市为主导、区为主力、部门配合、市民参与、社会联动、监督有力的城市管理工作局面。
二、职能职责的划分(一)市级政府的职责1.全面领导城区内的城市综合管理工作;2.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宏观决策,编制中长期管理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将任务分解到各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和各城区政府进行实施;3.对城市管理工作开展调研,拟定有关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政策性措施;4.对涉及跨部门、跨地区的重大事项进行协调;5.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有关法规、政策和完成目标任务实施监督检查、考核,查究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行为;6.对涉及城市重大管理举措事项的资金调配,必要时对城市管理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区域组织综合整治和实施管理;7.对城区主次干道、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综合管理。
(二)区级政府(含园区)的管理职责1.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本辖区城市管理工作;2.负责指导督促考核驻区机关、厂矿、学校等落实城市管理职责;3.负责本辖区内小街小巷专业市场(含农贸市场、停车场)的综合管理;4.负责辖区内小街小巷果皮筒(箱)、垃圾容器、环卫设施设备的添置、维护和管理;5.负责辖区内小街小巷的道路、排水、园林绿化及其它配套设施(不含公厕、垃圾中转站)的建设、维护管理;6.负责辖区内小街小巷的占破审批、私人建房的建筑工地的围挡管理;7.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城区车辆乱停乱放治理方案
城区车辆乱停乱放治理方案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区车辆数量不断增加,车辆乱停乱放问题日益凸显。
这不仅影响了城市的交通秩序和形象,也给居民的出行带来了不便。
为了有效治理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特制定以下治理方案。
一、治理目标通过综合整治,实现城区车辆停放规范有序,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城市形象显著提升。
具体目标包括:1、减少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的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确保道路畅通。
2、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市民规范停车意识。
3、优化停车资源配置,提高停车设施的利用率。
二、治理范围本次治理范围包括城区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
三、治理原则1、依法治理原则: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进行查处。
2、疏堵结合原则:既要加强执法管理,又要合理规划和增加停车设施,满足市民停车需求。
3、教育引导原则: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停车规定。
4、长效管理原则: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治理成果得到巩固和提升。
四、具体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1)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车辆乱停乱放的危害和规范停车的重要性,提高市民的文明停车意识。
(2)在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设置宣传标语和提示牌,引导市民规范停车。
(3)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停车劝导活动,对乱停乱放行为进行劝阻和纠正。
2、合理规划停车设施(1)对城区停车需求进行全面调研,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建设停车场。
(2)在有条件的道路两侧和空闲区域增设停车位,缓解停车难问题。
(3)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场,提高停车设施的供给能力。
3、加强执法管理(1)加大执法力度,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对违反停车规定的车辆,依法予以罚款、拖车等处罚。
(2)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由交警、城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加强对重点区域和路段的巡查,及时查处乱停乱放行为。
(3)利用科技手段,如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和抓拍。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道路停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道路停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2.09•【字号】津城管公用〔2021〕182号•【施行日期】2021.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道路停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强道路停车治理,进一步规范道路停车管理秩序,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决定在全市联合组织开展道路停车专项整治,现将《天津市道路停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1年12月9日天津市道路停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还路于行,让利于民”,加强道路停车治理,进一步规范道路停车管理秩序,严防停车收费领域“小腐巨贪”现象的滋生蔓延,从即日起,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在全市联合组织开展道路停车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依据《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有关工作配套文件的通知》,以最大的决心、最高的标准、最严厉的手段,下大力、出重拳开展全市道路停车专项检查行动。
通过拉网式、地毯式清查,全面排查全市各类道路停车场,确保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确保底数清、台账明、责任实。
以违规施划泊位、长期占用公共资源、超范围经营、议价收费、违规“包月”等问题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和取缔一批违法违规设置、运营的道路停车场。
二、组织领导和分工(一)组织领导市城市管理委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抽调专人组成天津市道路停车专项整治督查检查组(以下简称市督查组)。
主要负责对各区自查整改落实情况和日常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道路停车泊位经营、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点位的抽查等工作。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中心城区停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中心城区停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31•【字号】•【施行日期】2009.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中心城区停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黄石市中心城区停车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一日黄石市中心城区停车治理实施方案为深入开展城市“畅通工程”建设,有效治理乱停车对道路交通和市容环境造成的严重影响,缓解我市中心城区停车难的问题,市政府决定在中心城区对乱停车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治理和管理制度,切实解决当前停车难和乱停车的突出问题。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需要为目标,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突出重点,联动管理,大力整治中心城区停车秩序,加快停车设施建设步伐,充分挖掘中心城区停车潜力,逐步缓解停车难的现状,建立切合实际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改善我市停车环境,构建和谐黄石。
二、工作目标(一)城区停车秩序比较混乱的营业性场所和路段得到有效整治,停车秩序明显好转。
(二)合理配置和利用道路资源,在不影响路网动态交通及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挖掘现有道路潜力,增加停车泊位。
(三)对被挪用的配建停车场(库),恢复其停车功能,有效减轻路面停车压力。
(四)城区推广“咪表”限时停车管理。
(五)充分利用社会企事业单位空闲场地或停车泊位对公众开放。
(六)建立健全停车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停车场、库、泊位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最大限度地解决停车难问题,保障城市交通协调发展。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为加强对停车整治工作的领导,切实解决停车难问题,成立黄石市中心城区停车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
开停车管理制度(4篇)
开停车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车辆保有量迅速增加,停车难问题也逐渐突显。
同时,随着汽车的普及和道路资源的有限,停车管理愈发重要。
为了解决停车难问题和提供便捷的停车服务,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停车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停车管理目标1. 解决停车难问题,缓解停车压力。
2. 提供便捷、高效的停车服务。
3. 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
4. 保护车辆安全,防止非法行为。
三、停车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停车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2. 科学高效原则:停车管理应基于科学数据分析,合理规划停车资源,提高停车效率。
3. 公共利益原则:停车管理应优先考虑公共利益,满足大多数人的需求。
4. 法律法规原则:停车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杜绝违法行为。
四、停车管理措施1. 停车位规划:根据区域特点和需求,合理规划停车位的分布和数量。
在办公区、商业区等人流密集的地方增加停车位,减少停车位短缺问题。
2. 政府引导: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引导,推动企业和机构提供必要的停车位。
例如,要求商场或写字楼在开业前预留一定数量的停车位。
3. 充电桩建设:随着电动汽车的普及,充电桩建设已成为重要的停车管理措施之一。
政府可以在公共停车场、商圈等地方建设充电桩,方便电动汽车的用户。
4. 停车收费管理:采取合理的停车收费制度,既要考虑到停车服务的成本,又要避免过高的收费成为负担。
政府可以通过监管或指导,确保停车收费的合理性。
5. 引导停车场建设: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引导及扶持措施,引导私人投资兴建停车场,扩大停车位供给。
同时,加强对停车场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停车场的合法运营。
五、停车管理技术手段1. 电子停车支付系统:推广电子支付方式,方便驾驶员停车时的缴费手续,提高停车效率。
2. 车辆识别系统:借助车辆识别技术,实现自动化停车过程,减少人工操作,提高停车效率。
3. 停车导引系统:在停车场内设置停车导引系统,通过显示屏、指示灯等方式指导驾驶员找到合适的停车位,减少停车堵塞的可能性。
朝阳市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
朝阳市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5.13•【字号】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2届〕第1号•【施行日期】2022.06.15•【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立法工作正文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二届〕第一号《朝阳市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12月7日经朝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21日经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6月15日起施行。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5月13日朝阳市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2021年12月7日朝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22年4月21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停车设施的规划与建设第三章停车设施管理第四章停车行为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市、县(含县级市,下同)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内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机动车停车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停车设施,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场所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及相关配套设施。
公共停车场是指根据规划独立建设或者与公共建筑配套建设,向社会开放的机动车停放场所。
专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本居民住宅区机动车停放的场所。
道路停车泊位是指依法在城市道路上设置的机动车临时停放场地。
本条例所称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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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道
治
理
人行道整治
实施人行道整治,修复和改造破损路面及各类附属设施,规范“城市家具”设置,年内完成XXXXXX沿线等XXX条人行道整治工作。
XX区政府
架空管线整治
市区XXXXXX等XXXX条道路要完成架空管线整治。
市城管与
执法局
各区政府、市经信委、市电力局、各管线产权单位
占道行为整治
加大力度对非法侵占道路行为的查处,整治人行道上影响行人通行和侵占无障碍设施的“城市家具”,加强人行道违停的处罚力度。
非机动车通道建设
实施和改造XX路非机动车通道环线。
XX区政府
交通设施建设
增加道路机非隔离设施,完善慢行交通标志标线和指示系统,保障慢行出行空间。
市公安局
市城管与执法局
自行车服务体系建设
市区新增公共自行车点XX处、公共自行车XXX辆,服务延伸到建成区范围,并实现通借通还。
市城管与
执法局
各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市城管与
执法局
各区政府、市级功能区管委会
道
路维Biblioteka 养道路维修加强道路维修力度,完成XXXXX等XXX条道路的大修工作。
市城管与
执法局
各区政府、市级功能区管委会
精细化管理
制定出台《XXX城区城市道路开挖管理规定》,规范道路维养和开挖行为;完成市区10条城市道路设施精细化管理示范路创建(市本级1条,区各2条,功能区各1条)。
市公安局
各区政府
违法停车管理
加强对城区道路、人行道违法停车的管理处罚力度。
市公安局、市城管与执法局
停车场
错时
开放
出台管理办法
6月份前制定错时停车管理实施意见;
年内市区增加错时停车泊位1000个以上。
市城管与
执法局
机关、社区车位调查登记
2016年6月底前完成机关、企事单位和住宅小区的停车资源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报辖区人民政府汇总登记。
市城管与
执法局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安局
人行道泊位施划
2016年12月底在城区增加人行道临时停车泊位1000个。
(XXXX区700个,XXX区各150个)
各区政府
停车
诱导
系统
建设
公共停车泊位普查
6月底完成建城区范围内现有停车泊位普查工作。
完成各个停车泊位产权确权。
市住建委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与执法局、市公安局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善收费系统
年内建成以智能、自动为主,以人工POS机收费为辅的收费模式,推出利用手机自动扣费的停车收费系统。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泊位施划
2016年XXX月底前完成中心城区主次道路停车泊位的施划;
12月底全面完成道路停车泊位的施划。
市公安局
乱收费整治
开展城区道路停车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对无收费权限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索要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进行依法处罚。
停车诱导系统实施管理
9月底完成编制《城区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加强智能停车诱导系统配套实施。
市城管与
执法局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公安局
诱导系统一期建设
11月完成XXX区智能停车诱导系统试点工程(第一期)。
市城管与执法局、鹿城区政府
市住建委、市财政(地税)局、市公安局
市城管与
执法局
各区政府、市级功能区管委会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及进度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停
车
收
费
管
理
出台管理办法
2016年XXX月底前出台《停车收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停车收费政策,根据不同区域的停车供需矛盾,划分类别,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
市发改委
建立收费管理队伍
2016年XXX月底前建立和完善停车收费管理机构,建立收费、管理队伍。
编制停车场管理办法
年底完成编制《XXXXX停车场(库)管理办法》。
市城管与
执法局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公安局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公安局、各区城管与执法局、各街道(乡镇)办事处
停车场错时开放
2016年12月底前选择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重点区域和停车条件较好的单位,组织错时停车试点工作,增加错时停车泊位不少于1000个。(XXXX区XXXX个,XXXX区各100个,功能区各50个)。2014年底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有条件开放的停车场全面实现停车错时管理。
2015年XX市区道路和停车管理责任分工
附件2-1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及进度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慢
行
交
通
系
统
建
设
系统规划完善
4月份着手研究启动城市中心商业街区、大型居住区、大型购物中心的慢行交通系统环境和交通条件,编制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明确慢行系统建设的任务。
市规划局
各区政府、市级功能区管委会,市住建委、市城管与执法局、市城投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