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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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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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纪律
网络卡慢解决问题: 1、点击聊天区域最上方:只显示自己与老师的消息
如图:
2、选择(xuǎnzé)谷歌浏览器上课 3、老师视屏下方有关闭视屏按键,可选择(xuǎnzé)关闭 4、老师视频下方有切换网络按键,可切换网络 5、关闭其他与学习无关的网页,用杀毒软件清理缓存 6、以上方法如果都行不通,可咨询教学管家 因为同学们的网速都不一样,所以大家如果网速卡慢,可使用以上方法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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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劳动合同(láo dònɡ hé tónɡ)与社会 保险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jīch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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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社会保险法律(fǎlǜ)制度
社会保险的种类与基本原则
(一)种类
基本社会保险的体系
(二)原则
基本( jīběn)养老保险 基本( jīběn)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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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社会保险法律(fǎlǜ)制度
【单选题】(2013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gèrén),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累计缴费满( )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A.10 B.15 C.20 D.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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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社会保险(shè huì bǎo xiǎn)法律制度
【正确答案(dá àn)】C 【答案(dá àn)解析】本题考核基本养老保险的计算。职工工资低于当 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 费基数。则王某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为2400×60%×8%=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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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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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社会保险法律(fǎlǜ)制度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课后作业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课后作业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课后作业您的姓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单选题】下列各项会计法律制度中,由国务院制定的是()。

[单选题] *A.《会计法》B.《总会计师条例》(正确答案)C.《企业会计准则》D.《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答案解析:【解析】选项A,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选项C,由财政部制定;选项D,由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

2.【单选题】下列人员中,()应当对甲公司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单选题] *A.甲公司的控股股东B.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正确答案)C.甲公司的会计机构负责人D.甲公司的总会计师答案解析:【解析】(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单位法定代表人属于单位负责人。

3.【单选题】《会计法》规定,构成会计资料的各项要素都必须齐全,以使会计资料如实、全面地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发生情况,便于会计资料使用者全面、准确地了解经济活动情况。

此项规定主要是保证会计资料的()。

[单选题] *A.真实性B.合法性C.准确性D.完整性(正确答案)4.【单选题】下列关于会计凭证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单选题] *A.结账的业务,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B.更正错误,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C.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将该原始凭证的复印件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正确答案)D.原始凭证上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答案解析:【解析】选项C,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

5.【单选题】下列关于原始凭证取得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单选题] *A.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B.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C.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D.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不作为原始凭证附件(正确答案)答案解析:选项D,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

2020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精华讲义)

2020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精华讲义)

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部分会计法律制度考点: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和适用范围(★)(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文件的“总称”。

(二)会计关系1.包括内容(1)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从事会计业务处理中的经济关系;(2)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2.会计关系的主体与客体(1)主体: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2)客体:与会计工作相关的具体事务。

(三)会计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四)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例题·判断题】会计法律制度指的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正确答案』×【例题·多选题】下列会计法律制度中,由国务院制定的有()。

A.《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B.《总会计师条例》C.《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D.《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正确答案』BC【例题·多选题】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包括会计核算制度和()。

A.会计监督制度B.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C.法律责任D.会计工作管理制度『正确答案』ABD考点: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1.谁是单位负责人?法人组织:单位法定代表人。

非法人企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单位负责人负责什么?(1)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注意1】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但不要求单位负责人事必躬亲地办理“具体”会计事项。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制度)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制度)

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一、单选题1、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B.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计征个人所得税C.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便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D. 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提前支取本题考核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缴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所以,选项B 错误。

2、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不正确的是( )。

A.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份无效B.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C. 劳动合同部份无效,则劳动合同其他部份也无效D.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考核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部份无效,不影响其他部份效力的,其他部份仍然有效。

答案C3、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B. 用人单位变更投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C.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D.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考核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对原合同内容的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D) 4、黄某在A 公司任2 年会计,在B 公司任3 年出纳,在C 公司做了4 年财务总监。

C 公司安排黄某在五一期间休带薪年休假。

则黄某应当享有的带薪年休假为( )天。

A. 3B. 5C. 7D. 10 ( B )解析:黄某在ABC 三个公司累计工作时间是9 年,不满10 年。

根据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 年不满10 年的,年休假5 天;因此黄某应享有5 天带薪年休假(不包括五一法定休假日和年休假期间的周六、周日法定歇息日)。

5、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习题及答案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习题及答案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公布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

A、3倍、10年B、3倍、12年C、3倍、15年D、3倍,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2、小李在某单位工作已两年,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为三年,如果从2013年3月15日起第一次病休,则该职工医疗期应在()时间段确定。

A、3月15日至6月14日B、3月l5日至9月14日C、6月15日至9月14日D、6月15日至12月14日3、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一定时间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该期限是()。

A、15日B、20日C、30日D、10日4、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下列各项中,劳动者不需要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是()。

A、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B、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C、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D、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5、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一定时间内未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该期限为()。

A、10日B、15日C、20日D、30日6、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年,试用期最长时间是()。

A、1个月B、2个月C、3个月D、6个月7、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法定期限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该法定期限是用工之日起()。

A、15日内B、1个月内C、2个月内D、3个月内8、下列情形中,订立劳动合同当事人具备主体合法性是()。

A、未满16周岁小张与某餐厅签订劳动合同B、未满16周岁小李与某杂技团签订劳动合同C、未满16周岁小王与某快递公司签订劳动合同D、未满16周岁小赵与某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9、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描述中正确是()。

经济法基础 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 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

2.2的设立(了解)
2.2.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理解)
2.2.4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2.2.5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2.2.1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1.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 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 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 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
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 务管理。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 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 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受托管理人依法不得实施的行为
2.3.2普通合伙企业
4.合伙事务执行
(1)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
(2)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 和义务
(3)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
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 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未约定或约 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 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
目录
A B
2.1 企业法概述
2.2 个人独资企业法 2.3 合伙企业法
C
2.1 企业法概述
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
一、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二、企业的分类
三、我国的企业法
企业法
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并进行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
—概念
2.1.1企业的概念与特征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

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概述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两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的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解释:在我国劳动者包括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我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在我国用人单位包括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集体。

2.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

当事人两边签定劳动合同不得违背强制性规定,不然无效。

3.劳动者在签定和履行劳动合同进程中的地位在发生转变。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股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成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提示:国办院校的教职工比照《公务员法》执行。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提示:后勤人员:机关车队、食堂、保洁等,都属于这一项。

3.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订立原则1.合法原则2.公平原则3.平等志愿原则4.协商一致原则5.诚实信用原则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1.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2)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
性质
会计法律制度是经济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法定性、权威性、普遍性和规 范性的特点。
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依法核算原则
会计核算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的规定,保证会计核算的真
实、准确、完整。
客观公正原则
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 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及时披露原则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 和方式,及时向投资者、债权 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披露会计 信息。
会计人员包括总会计师、财务经理、财务主管、会计员、出纳员等,不同岗位的会计人员有不同的职 责。
会计人员的职责
总会计师负责全面领导企业的财务工作,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经理负责组织企业的财务核算、分 析、预测等工作;财务主管负责具体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监督企业的财务活动;会计员负责日常的会 计核算工作;出纳员负责企业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等工作。
保守秘密原则
企业应当保守商业秘密,不得 随意泄露或向外界披露企业的
财务信息。
会计法律制度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沿革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经历了多次修订和完善,逐步形成了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为核心,以相关法规、规章为补充 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
发展趋势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我国会计法律 制度将不断完善,以适应新形势下的会计工作需要。同时, 随着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会计法律制度也将更加注 重对电子会计信息的规范和管理。
THANK YOU
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即必须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和要求 进行核算。
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会计核算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即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会计报 表格式和编制要求进行核算。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

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2019变化】1、基本稳定2、微调:(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2)总会计师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概述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二)会计法的形式联想学习。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适用范围第二节会计核算与监督一、会计核算1[1]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牛刀小试-多选】根据我国《会计法》的规定,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是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之一。

下列有关该表述正确的有()。

A. 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只使用一种外国文字B. 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使用中文,并可以使用一种外国文字C. 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D. 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应当使用使用中文,并可以使用多种不同民族文字【233网校答案】BC【一选项】本题考查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之一,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

A错在“只使用一种外国文字”,中文是应当要的,不能排除。

D错在不能使用多种不同的民族文字,只能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嚼烂真题-18判】在中国境内的英国企业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

【233网校答案】√【一选项】考查会计核算基本要求之一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

(二)会计核算内容【中】2[2]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三)会计年度【弱】1、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2、每年公历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3、每一个会计年度还可以按照公历日期具体划分为半年度、季度、月度。

(四)会计的记账本位币【中】1、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2、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初级《经济法基础》零基础第二章知识点:各类银行结算账户

初级《经济法基础》零基础第二章知识点:各类银行结算账户

初级《经济法基础》零基础第二章知识点:各类银行结算账户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网校整理了关于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的零基础知识点,帮助广大的学员更好地预习,为以后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知识点:各类银行结算账户(一)基本存款账户1.使用范围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

该账户主要办理: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2.开户要求(1)主体资格:——12项,除个人以外【注意1】“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注意2】异地“常设”机构(非临时机构)【注意3】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2)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正本或批文或证明或登记证书,如有税务登记证也出具。

(正本)(二)一般存款账户1.概念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使用范围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

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注意】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

3.开户要求——开户证明文件(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3)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4)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三)专用存款账户1.使用范围(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户转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2)“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3)(4)略(5)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账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

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其现金支付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2.开户要求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各项专用资金的有关证明文件。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

第二节 公司登记管理
第二章 公司法
三、公司设立登记
(二)公司设立的申请与登记
1.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的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公司住所证明。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
立的公司
区、直辖市)工商行
的股份公司
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
第二节 公司登记管理
第二章 公司法
一、公司登记管辖
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以及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区分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省(自治区、直辖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登记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
第二节 公司登记管理
第二章 公司法
一、公司登记管辖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 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 设立并持有50%以上的
股份公司
外商投资的公司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定,应当由国家工商 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
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
他公司
经济法 基础
202X
CIICK HERE TO ADD A TITLE
商标法
和专利法
经济法基础 CONTENTS
公司法
经济法总论
合同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 和合伙企业法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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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律制度
会 第1节 会计法律制度概述
计 第2节 会计核算与监督

第3节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4节 会计职业道德


第5节 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第1节 会计法律制度概述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1.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会计关系的 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
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伪造:无中生有 变造:篡改事实
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 法应当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一 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6.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①使用的会计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②使用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 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③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 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三、会计监督
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对经济活动的本身进行检 査监督,借以控制经济活动,使经济活动能够根据一定的方向、 目标、计划,遵循一定的原则正常进行,会计监督可分为单位 内部监督、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
会计监督
单位内 部监督
概念 要求
政府监督
概念
内部控制
主要内容
社会监督

最新初级会计必考《经济法基础》第二章 第一节03

最新初级会计必考《经济法基础》第二章 第一节03

第一单元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劳动合同的变更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2)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 的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 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D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一单元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答案 解析
AD
本题选项ABCD均为劳动者单方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 形:(1)在选项BC中,用人单位出现法定过错是劳动者解 除劳动合同的直接原因(“没法干”),用人单位应当支付 经济补偿金;(2)在选项AD中,用人单位并未出现法定过 错情节,是劳动者自己想离开(“不想干”),用人单位不 必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一单元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3)不需事先告知解除的情形(“不能干”) 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暴威限,瞎指挥】 【提示】根本不必告知,再不走命就没了……
第一单元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1)随时通知解除的情形(“不能用”)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 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 更劳动合同的; 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经济法基础 第二章

经济法基础 第二章

是否实行自愿原则
讼 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 区划层层设立 √ √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 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 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 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 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 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 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 裁委员会管辖 √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 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 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 秘密和个人隐提起民事诉讼
仲裁裁决为终局仲裁, 对仲裁 裁决不服, 不能提起民事诉讼
(1) 用人单位对“终局裁 决”不服,不能提起民事 诉讼 (2) 当事人对“非终局裁 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 裁裁决书之日起 15 日内 提起民事诉讼
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 解书、裁决书,一方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 的,另一方当事人可 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 行


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P76 (1)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2)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 1 年不足 5 年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 限最长为 12 个月;累计缴费满 5 年不足 10 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18 个月;
累计缴费 10 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24 个月。 (2013 年单选题) 累计缴费 1<X<5 5≤X<10 ≥10 领取保险金的期限最长 12 个月 18 个月 24 个月
注:X 年以上 包括 X 年 不得超过 1 个月 ≤1M 经济仲裁与劳动仲裁
经济仲裁(第一章) 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采用 仲裁方式解决经济纠纷, 应当 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 仲裁协议的, 只能提起民事诉
劳动仲裁(第二章)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 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 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仲裁 不涉及仲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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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概述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的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解释:在我国劳动者包括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我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在我国用人单位包括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2.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

当事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

3.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地位在发生变化。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提示:国办院校的教职工比照《公务员法》执行。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提示:后勤人员:机关车队、食堂、保洁等,都属于这一项。

3.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订立原则1.合法原则2.公平原则3.平等自愿原则4.协商一致原则5.诚实信用原则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1.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2)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一)书面形式及要求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3.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未定合同时间用人单位劳动者1.用工1个月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不与用人单位签合同,只能获得劳动报酬,无经济补偿。

2.用工满1月未满1年(1)补签书面劳动合同;(2)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两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提示:首月不罚;公式:支付工资月数=工期(月)乘2减1)不与用人单位签合同,可获得经济补偿。

3.用工满1年(1)立即与劳动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2)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补偿;(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3)视为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二)例外情况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不论是先签订劳动合同后用工,还是先用工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均从“用工之日起”。

**(1)自用工之日起的第1个月(合法的缓冲期内),按正常工资发放;(2)自用工之日起的第2个月至第12个月(共11月),每月支付2倍工资;(3)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后,视为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用支付2倍工资。

四、劳动合同的类型(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合同(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1.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会在劳动合同中注明“无固定期限”。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一种长期性的合同,但是如果出现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订立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1)协商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法定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l0年的;解释:连续工作满l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l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但“对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除外。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7)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解释: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应当自《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施行后开始计算。

地方政府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五、劳动合同的效力(一)无效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被确认为无效的劳动合同。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提示: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二)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1.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无效劳动合同自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无效之日起没有约束力。

2.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三种合同类型)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地点可能与用人单位住所地不一致)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为了做好与《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衔接、促进该法的落实)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一)关于工作时间目前我国实行的工时制度主要有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三种类型。

标准工时制内容如下:(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提示: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2)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加班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l小时;提示:有特殊原因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②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休息休假1.休息2.休假法定假日和年休假。

(1)法定假日法定假日是指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

包括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

(2)年休假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

工作时间满l年不满10年满10年不满20年满20年年休假时间5天l0天15天不享受年假(1)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2)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3)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4)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5)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提示:(1)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三)关于劳动报酬1.劳动报酬与支付2.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1)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2)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妇女节、青年节),对参加社会活动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3)加班费:①晚上加班: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l50%支付劳动者工资;(8小时以外加班)②周末加班: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周六、日加班)③法定休假日加班: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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