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发电机非同期并网的反事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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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发电机非同期并网的反事故措施
•为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及《集团公司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的指导意见》确保电力安全生产避免发生发电机
非同期并网恶性事故特制定防止发电机非同期并网措施。
•发电机必须达到以下同期条件,方可进行并列操作:
(一) 待并发电机的频率与系统频率相同或频率差小于0.2Hz。
(二) 待并发电机端电压与系统电压相同或电压差小于5V。
(三) 待并发电机的相位与系统相位一致或相位差小于10O。
(四) 待并发电机的相序与系统相序一致。
•下列情况下,不允许将发电机并列:
(一) 同步表旋转过快、跳跃或停在零位不动时。
(二) 机组转速不稳定。
(三) 合闸时开关拒动。
(四) 同步表与同期检查继电器动作不一致。
(五) 同期回路有工作,但未核对过相位。
(六) 发电机三相电压严重不平衡。
•发电机同期并列正常采用自动准同期并列方式。
如需要采用手动准同期并列时,应汇报值长,经安生部主任批准后方可进行。
(一) 手动准同期并列前必须检查自动准同期装置各部良好。
(二) 手动准同期并列时应遵守以下事项:
1.同期闭锁解除压板必须在断开位置。
2.同步表运行时间不得超过15min。
3.同步表指针在均匀旋转一周后,投入自动准同期装置。
(三) 发电机准同期并列时,禁止检修人员在同期回路进行工作。
(四) 发电机准同期并列后,应立即将自动准同期装置复位。
•对于新投产机组、大修机组及同期回路(包括电压电流回路、控制直流回路、同步表、自动准同期装置等)进行过改动或设备更换的机组,在第一次并网前应做好以
下工作:
(一) 对同期回路、设备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二) 必须进行假同期试验。
(三) 核实发电机电压相序与系统相序一致。
•自动准同期装置、同步表、同期继电器应由维护人员定期进行校验。
•发电机断路器操作控制二次回路电缆绝缘应保持合格状态。
•发电机准同期并列前,如断路器操作控制二次回路发生直流接地,必须消除缺陷后,方可将发电机准同期并列,以避免二次回路两点接地造成发电机非同期并网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