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学校中心查寝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心学校中心查寝制度

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查寝人员为班主任、值日老师、值日领导、军事化管理教官、学生会干部。

第二条查寝类型分为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为每晚熄灯前5分钟内班主任对各班寝室人数进行常规核定,在“宿舍查寝登记表”上签字,由军事化管理教官带领学生会人员对宿舍人员进行点名复核,有问题的及时对接班主任,核实情况。

第三条不定期检查为当日值班领导带领值班老师在班主任常规检查后在对宿舍学生进行人数抽检核定,做到准确无误;

熄灯后由军事化管理教官不定时巡查宿舍两次,确保学生就寝秩序。

第四条当天查寝结束后需要将查寝情况统一交至军事化管理教官,以便对查寝情况登记汇总,在确认人数无误后,及时锁好宿舍楼大门。

第五条学生每晚在熄灯前10分钟内必须归寝,班主任、值日教师、军事化管理教官每次查寝,对夜不归宿的学生要进行登记,追查原因,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告知其相关情况。

第六条在查寝时,如果发现有使用违章电器、私接电源、火源等情况,查寝人员必须现场指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条学生会干部查寝时,至少两人以上结伴而行,敲门后,要说明事由,态度端正、友好,遇有故意刁难、捣乱者及时报告军事化管理教官。

第八条对一学期中发现私自外宿者一次,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两次以上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九条学生要积极配合老师、教官及学生会干部查寝,如有无理取闹、阻止或妨碍查寝、态度粗暴,有辱骂殴打学生会干部现象,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此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请大家严格遵守相关制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