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及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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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及差旅费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出差治理,加强差旅费用治理和操纵,制定本方法.
2.适用范畴
3.职责
4.出差治理制度
4.1因公出差必须填写出差任务单,须注明出差天数(估量)及目的地,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或批准,方可借款外出,为节约开支,在同一地区的业务各部门之间可相互协作,代为办理业务.
4.2出差人员不承诺借故拖延在外时刻,应尽快返回,实际出差天数超过打算的,4.3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前需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回到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完成情形.
5.差旅费开支治理制度
5.1差旅费报销程序与要求
5.1.1差旅费报销程序
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由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报财务审核,总经理签字报销.
5.1.2差旅费报销要求
5.1.2.1第一要确保单据的正确性,一定不要索取假发票.
5.1.2.2据粘贴要分类别,分项目.即同一项目内车,船,机票,住宿费及相关的保险费,订票费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上,其他单据分类粘贴在费用报销单上.需专门处理的票据必须附有原始单据方可报销.
5.1.2.3住宿费发票一人一单.青岛市内的住宿费发票与餐饮发票贴在一起.
5.1.2.4礼品发票不予报销.
5.1.2.5办公用品,餐费及其它发票也必须由经办人签字.
5.1.2.6购办公用品报销时必须附明细.
5.1.2.7出差天数按票面日期运算.
5.2差旅费报销标准
5.2.1交通费
连续乘坐火车6小时以上的,可购买硬卧车票,可乘而未乘卧铺的一律按硬席票价的50%发给个人.乘坐飞机,软卧和轮船三等舱以上的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专门情形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出差能够乘坐飞机,乘坐飞机和乘坐火车的可报销机场,火车站
往返班车费,地铁费,专门情形需向部门领导请示后可报出租车费.
5.2.2住宿费及出差补助
出差人员住宿费及补助标准实行包干制:
销售部,工程部,技术部,财务部,办公室职员,每人每天补助160元(其中包括住宿费,餐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报销时应出示有效的票据),中层干部每人每天补助200元(其中包括住宿费,餐费,市内交通费,报销时应出示有效的票据),对超标准的交通费,住宿费,其差额部分由个人承担,专门情形下需经公司副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报销超标部分;参加会议人员,住宿费按会议安排实报实销,每天补助20元;
公司聘请专家出差补助按中层干部标准执行.
与副总级以上干部出差的职员每天补助20元,销售人员每天补助40元;副总级以上的干部每天补助40元,住宿费,交通费实报实销.
出差人员当天返回补助40元.
5.3出差借款
5.3.1职工出差借款须提早一天由分管副总经理通知财务部(包括出差在外的职工),以便统一安排.
5.3.2申请5000元以下借款必须由分管副总批准,如分管副总不在可报批,回来后应及时补签借款单交财务.
5.3.3申请5000元以上的借款,需总经理批准.
5.3.4职工出差回来以后需及时报销,否则不予以安排第二次出差借款.如确因出差任务密集,无法在报销时刻内完成报销手续的,能够隔次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