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控制管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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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1、定义产品环保管制作业流程及权责,使在对供货商评鉴、样品评估、采购进行检验,制程设计与管制及产品
出货等过程得到有效管控,使出货产品危害物含量符合客户要求。
2、本公司执行有毒物质含量标准:如客户有特别要求者依客户要求执行,无特别要求者依《EHS接受判定基准》
(伟思公司)标准执行.
二、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原材料及直接用于产品加工用之生产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环境物质的供货商评鉴、样品评估、采购、进料检验、制程设计与管制及产品出货等环节的环保管制过程.
三、定义
WEEE: 废弃电子电器设备指令
ROHS: 欧盟关于有害物质使用禁令,有害物质含量限制分别为:镉(Cd)为100ppm、铅(Pb)/汞(Hg)/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多溴联苯醚(PBDE)五项均为1000ppm.,本公司依此建立公司部标准即为《EHS接受判
定基准》以要求所有配合供货商遵守之。
四、权责
4.1 总经理: 负责环境相关物质的管理领导工作,过程重大事项的裁决.
4.2 管理代表: 环境相关物质的管理相关文件的拟定,环境相关物质的法令法规了解及纳入,环境相关物质异
常处理及回馈,负责主导公司环境相关物质管理系统之规划、推行、监督、信息沟通及环境相
关物质会议的召开,并负责产品环保教育训练的推动。
4.3 营销部:接获客户的环保要求及相关规格,并将其传递给工程部(新产品)或品质管理部(旧产品已交货之
产品新要求)
4.4 研发部:
4.4.1在外购物料承认阶段,评估物料/零件各项物质成份含量是否符合客户环保规格要求,要求供货商
提供相关产品环保证明数据。
4.4.2(依客户环保要求)在蓝图中规定伟思公司产品环保管制标准等进行管制。
4.5 品质管理部:
4.5.1稽核及评估供货商的危害物质管制标准及能力,并对供货商进行产品环保要求等相关知识培训。
4.5.2督导供货商进行产品环保管制,并与供货商签定环保协议及提供相关环保数据,确保其管制标准及
措施合乎环保要求.
4.5.3依危害物质管制标准和相关检验标准制订公司ROHS管制标准。
4.5.4 IQC确认外购件交货供货商是否贴环保标示及第三方测试报告
4.5.5稽核制程,确保未经验证的有机溶剂等物质,不直接用于产品上。
4.6 采购部:
4.6.1依本办法标准要求选择和评估供货商。
4.6.2与供货商明定业务往来时对环保要求之责任,并在采购订单上注明。
4.6.3协助对供货商进行产品环保管制,提供产品环保数据及异常处理。
4.7 生产部:
4.7.1设计生产制程工艺时,应评估并防止危害物质混入产品及制程。
4.7.2主导生产辅助材料的产品环保要求的验证,确保制程符合客户环保要求。
五、容:
5.1 一般要求:
5.1.1 为了预防不符合产品环保要求事项发生,各级人员必须接受相关产品环保要求知识培训,明确产品环保
问题的危害性及预防要求,确保各级人员充分对产品环保要求的了解。
5.1.2 产品环保管制相关数据记录至少需保存二年以上。
5.1.3 所有供货商提交的测试报告及环保协议与我司提供于客户的测试报告及环保协议需加盖公司印章,方可
生效
5.1.4 测试报告容需显示什么型号所用物料证明并加盖印章,测试报告与材质名称要一致测试报告有效期为一
年。
5.2 供货商ROHS管理
5.2.1 供货商送样与评估
a.选择与评估供货商时,采购应将本文件要求及ROHS限用物质管理系统查检表提供给供货商(限于已
通过现场评鉴之供货商),要求供货商对其制程及产品先进行自我评估,如果为新供货商则应通过ROHS
评鉴合格。
b.供货商将评估结果证明提供给采购传品质管理部,在供货商评鉴时进行确认,采购将评估结果附在供
货商评估报告中,如不符合要求,则不应将其纳入合格供货商
c.客户指定的供货商亦应同步管理
5.2.2 供货商送样承认流程(限于本公司所用之原材料、制程添加溶剂及包装材料)
5.2.2.1外购件由采购索取样品及承认书交项目工程师核对后交品质管理部确认并对样品进行检验后提交承认。
5.2.2.2 委外加工件系因工厂设备限制需委外加工产品,生产人员索取样品及承认书数据后交项目工程师核对
后交品质管理部对样品进行检验后提交承认。
5.2.2.3 委外加工件因公司所限产品需委外,生产人员索取样品及数据后交品质管理部确认并对样品进行检验
并签回承认书。
5.2.2.4 在批量量产前双方必须签定环保质量协议及样品承认合格后方可交货。
5.2.2.5 所有产品若会有信赖性质量问题及有争议之产品质量权责界定、需于在质量/环保协议中加已备注说明
(如产品强度、漏气、外观件刮伤等)作业方式,以避免交货过程中双方质量责任不清晰。
5.2.2.6 在正式下订购单量产前样品制作承认阶段(如客户没有具体要求时)采购需向供货商索取4份承认书
(供应商,品保,采购,技术各一份)容明细如下:
1.样品承认书封面
2. 样品图面
3.技术
4.样品检验报告(100%检验)
5.材料成份表(要求时提供)
6.ROHS限用物质含量检测报告
7.认证证书(要求时提供)
8.包装规(要求时提供)
9.样品(色板、光泽限度板/要求时提供)
5.2.2.7 如客户有具体要求按客户要求送样承认
5.2.2.8 供货商承认书由工程部承认书上盖章确认,供货商签回四份,自己保留一份,品保/技术/采购部各存
一份。
5.2.3 环保材料标示:供货商导入环境相关物质管理后,对其供应商所交产品必须符合ROHS要求,并对其环保
物料需做好ROHS标示。
5.2.4 供货商ROHS管理系统稽核(限原材料及委外加工):为持续监控供货商ROHS管理系统有效运行且已有
效实施ROHS系统,品质管理部需对已纳入合格供货商排订稽核计划,每年不定期进行稽核一次,具体
稽核容参照
采购对象,对于稽核未合格供货商,限于30天完全改善,若限期未改善合格者,取消其对该供货商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