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L01-A006: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准则在无损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G001:2018《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20180301
CNAS-CL01-G001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Application of CNAS-CL01《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the Competency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Laboratorie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本文件旨在明确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相关条款的具体实施要求。
当本文件中对特定条款的要求与专业领域的应用说明不一致时,以专业领域应用说明的要求为准。
本文件作为实验室认可的强制性要求文件,与CNAS-CL01同步应用。
本文件中的条款号与CNAS-CL01相对应,因此并不连续。
本文件代替CNAS-CL52:2014《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
本次修订主要根据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对章节号重新进行了编排,对记录保存期和人员要求做了修订,并按照CNAS 的统一要求调整文件编号。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5 结构要求5.1 实验室或其母体机构应是法定机构登记注册的法人机构,一般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
a) 实验室为独立注册法人机构时,认可的实验室名称应为其法人注册证明文件上所载明的名称;实验室为注册法人机构的一部分时,其认可的实验室名称中应包含注册的法人机构名称。
政府或其他部门授予实验室的名称如果不是法人注册名称,不能作为认可的实验室名称。
b)实验室为独立法人机构时,检测或校准业务应为其主要业务,检测或校准活动应在法人注册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
c)实验室是某个组织的一部分时,申请的检测或校准能力应与法人机构核准注册的业务范围密切相关。
5.2实验室应明确对实验室活动全面负责的人员,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由负责不同技术领域的多名技术人员组成的团队,其技术能力应覆盖实验室所从事的检测或校准活动的全部技术领域。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认可准则》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认可准则(ISO/IEC 17025:2017)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the competence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录前⾔...................................................................... 3 1范围 (4)2规范性引⽤⽂件 (4)3术语和定义 (4)4通⽤要求 (6)4.1公正性 (6)4.2保密性 (7)5结构要求................................................................... 7 6 资源要求. (8)6.1总则 (8)6.2⼈员 (8)6.3设施和环境条件 (9)6.4设备 (9)6.5计量溯源性 (11)6.6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1)7过程要求 (12)7.1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 (12)7.2⽅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13)7.3抽样 (15)7.4检测或校准物品的处置 (16)7.5技术记录 (16)7.6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16)7.7确保结果有效性 (17)7.9投诉 (21)7.10不符合⼯作 (22)7.11数据控制和信息管理 (22)8管理体系要求 (23)8.1⽅式 (23)8.2管理体系⽂件(⽅式A) (24)8.3管理体系⽂件的控制(⽅式A) (24)8.4记录控制(⽅式A) (25)8.5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式A) (25)8.6改进(⽅式A) (25)8.7纠正措施(⽅式A) (26)8.8内部审核 (⽅式 A) (26)8.9管理评审(⽅式 A) ................................................... 27 附录A(资料性附录)计量溯源性 . (29)A.1总则 (29)A.2建⽴计量溯源性 (29)A.3证明计量溯源性 ....................................................... 29 附录B(资料性附录)管理体系⽅式 .. (31)参考⽂献 (33)前⾔本准则等同采⽤ISO/IEC 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的通⽤要求》。
CNAS-CL01-A02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
6.2 人员
6.2.2 实验室在制定影响实验室活动结果的各岗位的能力要求时,应考虑以下要 求:
a) 校准人员、校核人员、授权签字人等关键技术人员应具备所从事校准项 目或专业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了解测量标准以及被校设备的工作原理; 2)熟悉测量标准和被校设备的使用方法; 3)掌握校准方法涉及的测量原理; 4)掌握测量结果相关的数据处理,能够正确应用和报告测量不确定度; 5)能够正确使用规范的计量学名词术语和计量单位。 b) 校准人员的培训应至少包含计量基础知识、专业技术知识、操作技能培 训三部分。培训应由具备资质或能力的机构或人员实施。 6.3 设施和环境条件 6.3.1 校准实验室的设施和环境条件应满足相关校准方法和程序的要求。 6.3.3 当相关校准规范、方法或程序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或环境条件影响结果 的有效性时,实验室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尤其是温度、湿度、振动、 供电、电磁干扰、噪声、灰尘等影响因素。对于准确度要求较高的校准活动,或 相关校准方法或程序有要求时,实验室应: a) 对于灵敏度较高的仪器,应该隔离可能影响校准结果的机械振动和冲击
2018 年 03 月 01 日发布
2018 年 09 月 01 日实施
CNAS-CL01-A02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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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比如升降机、机械车间、建筑工地、繁忙的公路等; b) 墙壁、天花板、地面使用光滑、抗静电的材料处理,必要时,使用空气
过滤装置,以提高对灰尘的控制; c) 防止阳光直射的措施,如遮光布、附加的墙壁; d) 按照相关规范、校准方法和程序等规定的温度和湿度范围进行控制,如
2018 年 03 月 01 日发布
2018 年 09 月 01 日实施
CNAS-CL01-2018检验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培训教材
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培 训教材
主要内容
我国两种实验室评价制度 C N A S - C L 0 1 : 2 0 1 8 和 C M A 对 照 变 化 认可准则关注点 十二大要素
我国两种实验室评价制度
一、实验室认可
认可机构按照相关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对从事认证、检测和检验等活 动的合格评定机构实施评审,证实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进一步证明其具 有从事认证、检测和检验等活动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并颁发认可证书
a) 开发、修改、验证和确认方法; b) 分析结果,包括符合性声明或意见和解释; c) 报告、审查和批准结果。
释义:
1.授权形式包括:任命书、授权书、任命通知、上岗证、操作证、公 告…… 2.实验室从事特定活动的人员,尤其是从事a) b) c) 三类活动的人员应经 过授权后再从事相关的活动,但人员授权的形式可以由实验室自行规定。
准则关注点
6.3 设施和环境条件
6.3.1 设施和环境条件应适合实验室活动,不应对结果有效性 产生不利影响
f) 人员能力监控。
释义:
1.实验室可以通过制定《人员管理程序》等做出明确的规定,文件的规定应 考虑专业特点,制定有效地措施,提高可操作性。
2.制定人员程序应考虑文件思路,明确实施步骤,逐步进行实施,将人员的 风险控制好,将人员的风险降低到最低。
3.人员监督:强调上岗前应具备的能力
新人员,新授权之前,新项目运行(不仅限于这些,应包括所有人员上 岗前的监督)。
客观性的存在。
注 1:客观性意味着利益冲突不存在或已解决,不会对后续的实验 室(3.6)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注 2:其他可用于表示公正性要素的术语有:无利益冲突、没有成 见、没有偏见、中立、公平、思想开明、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 平衡。
CNAS-CL01-A0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微生物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微生物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y competence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microbiological testing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是CNAS根据微生物检测领域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本文件与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在结构编排上,本文件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均采用CNAS-CL01:2018中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对CNAS-CL09:2013应用说明的具体内容在对应条款后给出。
本文件代替:CNAS-CL09:2013。
相对于CNAS-CL09:2013,本文件除编辑性修订外,主要内容变化为:——5.5.2条将质量手册中应规定生物安全责任人的作用和职责,改为实验室应规定的作用和职责;——6.6.2c)将关键培养基和自制培养基技术验收合并在一个条款中改为“对检测结果有影响的培养基和试剂应进行技术验收:”然后分条款描述;——7.3.1去掉了“取样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
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CNAS-CL09:2006;——CNAS-CL09:2013。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微生物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1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食品及其相关产品、化妆品、环境样品、玩具、医药、纺织品、卫生用品、消毒产品等微生物检测领域实验室的认可活动。
微生物检测领域包括对样品中微生物进行的定性分析或定量检测。
微生物专业中涉及的病毒检验、基因扩增检验等应符合相关专业的要求。
CNAS-CL01-A006: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准则在无损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无损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Laboratory Competence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 Non-destructiveTesting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目次1 范围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2)4 通用要求 (2)5 结构要求 (2)6 资源要求 (2)6.1 总则 (2)6.2 人员 (2)6.3 设施和环境条件 (3)6.4 设备 (3)6.5 计量溯源性 (4)6.6 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4)7 过程要求 (4)7.1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4)7.2 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4)7.3 抽样 (4)7.4 检测和校准物品的处置 (4)7.5 技术记录 (4)7.6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4)7.7 确保结果的有效性 (4)7.8 报告结果 (4)7.9 投诉 (4)7.10 不符合工作 (4)7.11 数据控制和信息管理 (4)8 管理体系要求 (4)8.1 方式 (4)8.2 管理体系文件(方式A) (4)8.3 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方式A) (4)8.4 记录控制(方式A) (4)8.5 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方式A) (4)8.6 改进(方式A) (4)8.7 纠正措施(方式A) (4)8.8 内部审核(方式A) (4)8.9 管理评审(方式A) (4)前言本文件是CNAS根据无损检测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因此,本文件采用针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具体条款提出应用说明的编排方式,故章节号是不连续的。
本文件需与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CNAS-CL01-A006:2018(无损)
应具有所从事无损检测专业的Ⅱ级人员的资格;应至少具有所从事无损检测专业的经验;应具有应用有关标准的经验和与具体的要求相适应的能力;应具有处理分析无损检测数据和结果的经验和能力;应具有保持工作记录和编制常规报告的能力。
6.3 设施和环境条件
6.3.1
在生产车间、实验室内进行射线检测的,必须具备满足放射线卫生防护要求的曝光室。在安装工地、使用现场进行X射线或γ射线检测时,必须分别按照GBZ 117《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或GBZ 132《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的规定划分控制区和监督区并设置警告标志,检测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并携带剂量报警仪。
填表说明:1.“自查结果说明”栏应逐个条款进行描述。
“自查结果说明”栏应逐个条款进行描述。2.本核查表只在CNAS-CL01-A006适用时填写。
条 款
核 查 内 容
对应的管理体系文件名称、编号及章节/条款号
自查结果说明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备注
6.2 人员
6.2.2
从事特定行业(如航空、电力、船舶、特种设备等)的无损检测工作时,应按照这些行业的法律、行政法规要求,获得该行业认可的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
7.2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7.2.1.1
实验室应根据本单位申请检测的产品,依据申请认可的检测标准,编制无损检测工艺规程。无损检测工艺规程通常包括通用工艺规程和/或工艺卡。
6.4 设备
6.4.3
实验室配置γ射线探伤源的,必须具有γ射线探伤源安全处置、安全运输、安全存放和安全使用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持续有效。
6.4.4
无损检测仪器设备投入服务前,应进行校准或核查;每次检测前,应进行核查或校准,以证实其能满足实验室规范的要求以及符合有关检测标准的要求。校准或核查要求执行附录A《无损检测仪器设备校准或核查要求》(规范性附录),其他行业有相关要求的执行其校准或核查要求。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IEC 17025:2017)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the competence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CL01:2018 第1 页共34 页目录前言 (3)1 范围 (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3 术语和定义 (4)4 通用要求 (6)4.1 公正性 (6)4.2 保密性 (7)5 结构要求 (7)6 资源要求 (8)6.1 总则 (8)6.2 人员 (8)6.3 设施和环境条件 (9)6.4 设备 (9)6.5 计量溯源性 (11)6.6 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1)7 过程要求 (12)7.1 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 (12)7.2 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13)7.3 抽样 (15)7.4 检测或校准物品的处置 (16)7.5 技术记录 (16)7.6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16)7.7 确保结果有效性 (17)7.8 报告结果 (18)7.9 投诉 (21)7.10 不符合工作 (22)7.11 数据控制和信息管理 (22)8 管理体系要求 (23)8.1 方式 (23)8.2 管理体系文件(方式A) (24)8.3 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方式A) (24)8.4 记录控制(方式A) (25)CNAS-CL01:2018 第2 页共34 页8.5 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方式A) (25)8.6 改进(方式A) (25)8.7 纠正措施(方式A) (26)8.8 内部审核 (方式 A) (26)8.9 管理评审(方式 A) (27)附录A(资料性附录)计量溯源性 (29)A.1 总则 (29)A.2 建立计量溯源性 (29)A.3 证明计量溯源性 (29)附录B(资料性附录)管理体系方式 (31)参考文献 (33)前言本准则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CNAS-CL01-A012: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卫生检疫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1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卫生检疫领域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 Health Quarantine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卫生检疫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 CNAS)对实验室的认可领域之一,该领域应考虑人的身体、心理因素和医学伦理问题。
本文件是CNAS 根据卫生检疫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1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因此,本文件采用针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具体条款提出应用说明的编排方式,故章节号是不连续的。
本文件在结构编排上,均采用CNAS-CL01:2018中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对应CNAS-CL01:2018条款后给出应用说明的具体内容。
本文件需与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本文件替代CNAS-CL21:201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卫生检疫领域的应用1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CNAS对卫生检疫领域实验室的认可活动。
卫生检疫领域包括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病理学、遗传学、媒介生物学等检测。
本文件在使用中应同时参照CNAS其他领域应用说明。
2 引用标准下列参考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不可缺少。
对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只采用所引用的版本。
CNAS-CL01:201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3 术语和定义在CNAS-CL01:2018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通用要求4.1 公正性4.2 保密性4.2.1实验室应有文件规定保护实验室活动中产生和获得的信息,并签署保密协议:保护客户的信息和所有权,且充分体现医学伦理。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无损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1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无损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Non-destructive Testing(征求意见稿-2010-4-2)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CL14:2010 第1页共4页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无损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一引言无损检测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对实验室的认可领域之一,该领域涉及用无损检测手段在生产车间、安装工地、使用现场和实验室内对材料、部件、结构和设备进行的检测。
本文件是CNAS根据无损检测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因此,本文件采用针对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具体条款提出应用说明的编排方式,故章节号是不连续的。
本文件需与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二应用说明4 管理要求4.1组织4.1.5 e) 实验室工作岗位的设置应考虑到本领域实验室申请检测项目的范围、复杂性和检测频率。
4.1.5 g) 鉴于本领域实验室检测工作的特点,实验室应按照其从事的无损检测专业类别设立一名或多名技术监督人员,该监督人员应有能力、有时间和有权力对其负责的无损检测专业的检测工作提供足够的技术指导和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和说明。
在缺少技术监督人员的情况下,实验室不得出具带有认可标识的检测报告。
在生产车间、安装工地、使用现场等实验室以外工作场地检测时,检测人员应按技术监督人员批准的检测工艺进行工作,检测报告须由技术监督人员审核并签字。
实验室应制定保证技术监督工作有效进行的程序。
5 技术要求5.2人员5.2.1 从事特定行业(如航空、电力、船舶、特种设备等)的无损检测工作时,应2010年月日发布2010年月日实施按照这些行业的法律、行政法规要求,获得该行业认可的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
CNAS-CL01-A012: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卫生检疫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1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卫生检疫领域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 Health Quarantine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卫生检疫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 CNAS)对实验室的认可领域之一,该领域应考虑人的身体、心理因素和医学伦理问题。
本文件是CNAS 根据卫生检疫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1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因此,本文件采用针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具体条款提出应用说明的编排方式,故章节号是不连续的。
本文件在结构编排上,均采用CNAS-CL01:2018中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对应CNAS-CL01:2018条款后给出应用说明的具体内容。
本文件需与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本文件替代CNAS-CL21:201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卫生检疫领域的应用1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CNAS对卫生检疫领域实验室的认可活动。
卫生检疫领域包括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病理学、遗传学、媒介生物学等检测。
本文件在使用中应同时参照CNAS其他领域应用说明。
2 引用标准下列参考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不可缺少。
对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只采用所引用的版本。
CNAS-CL01:201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3 术语和定义在CNAS-CL01:2018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通用要求4.1 公正性4.2 保密性4.2.1实验室应有文件规定保护实验室活动中产生和获得的信息,并签署保密协议:保护客户的信息和所有权,且充分体现医学伦理。
CNAS-CL01-A018-201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建设工程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建设工程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Laboratory Competence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 ConstructionEngineering Testing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目次1 范围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2)4 通用要求 (2)5 结构要求 (2)6 资源要求 (2)6.1 总则 (2)6.2 人员 (2)6.3 设施和环境条件 (4)6.4 设备 (4)6.5 计量溯源性................................................................................................................................. . (5)6.6 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 . (5)7 过程要求........................................................................................................................................ . (5)7.1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 . (5)7.2 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 . (5)7.3 抽样 (5)7.4 检测和校准物品的处置 (5)7.5 技术记录 (5)7.6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5)7.7 确保结果的有效性 (5)7.8 报告结果 (5)7.9 投诉............................................................................................................................................. . (6)7.10 不符合工作............................................................................................................................... . (6)7.11 数据控制和信息管理 ............................................................................................................... . (6)8 管理体系要求................................................................................................................................ . (6)8.1 方式............................................................................................................................................. . (6)8.2 管理体系文件(方式A) ......................................................................................................... . (6)8.3 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方式A) ............................................................................................. . (6)8.4 记录控制(方式A) ................................................................................................................. . (6)8.5 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方式A) ......................................................................................... . (6)8.6 改进(方式A) ......................................................................................................................... . (6)8.7 纠正措施(方式A) (6)8.8 内部审核(方式A) (6)8.9 管理评审(方式A) (6)前言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制定,是CNAS根据建设工程检测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2018版与2006版差异研究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2018版与2006版差异研究实验室认可是表现一所实验室是否达标的重要指标,北京爱格森咨询要做到的就是方便各个实验室的认可审核通过,让每个实验室都能达到国家国际承认的标准化,提高竞争力和质量,使实验结果更能有好的品质一、结构CNAS -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2018版为方便理解,在上一版标准的基础上,对结构进行了调整,由25个要素更改为通用要求、结构要求、资源要求、过程要求、管理要求等5个要求。
其中,资源要求涉及6个要素;过程要求涉及11个要素;管理要求涉及8个要素。
二、范围2018班不仅涵盖2006版中检测、校准和抽样的通用要求,还增加了公正性和一致性运作的要求,一致性运作既是持续保持实验室能力和公正性的运作。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采用国标体现中国特色,方便使用人员理解,将ISO/IEC1700改成GB/T 27000(ISO/IEC1700,IDT);VIM介绍简化。
四、通用要求:依据2006版对实验室组织要求的4.1.5中b、c、d的要求对实验室公正性与保密性提出了详尽的要求,由避免卷入影响公正性的活动改为持续识别影响公正性的风险并消除或最大程度减小风险;由笼统的需要有保密政策和程序进行细说,实验室应出具有法律效率的保密性承诺,为信息提供方保密,外部机构人员(如维修员、评审员)代表企业的个人(如律师、财务)也需要对在实验室所获得信息保密,但当法律规定时应不保密。
删除独立性: GB/T 27001-2011 合格评定公正性原则和要求五、结构要求实验室应确定管理层,包括最高管理者、质量主管、技术负责人;新增可在客户的设施中实施的实验室活动;新增了实验室应将程序形成文件的程度,以确保实验室活动实施的一致性和结果有效性,其中一致性和有效性就是结果的复现性与准确性。
六、资源要求实验室的资源就是开展活动所需人、机、环与检测等支持性服务。
1.人员新增人员管理要有影响实验室活动结果的职能的能力要求文件,将人员管理要求总结为6步,并要求记录,其中人员监督强调的是授权上岗前的对能力的监督确认,人员能力监控强调的是上岗后能力的持续性,可通过现场见证、调阅记录、审核/批准报告、模拟试验、面谈、人员比对、内部质控、外部比对进行能力监控。
CNAS-CL01-A02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 》
CNAS-CL01-A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Application of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the Field of Calibration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校准实验室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对实验室的认可领域之一。
该领域涉及对测量设备进行校准和以保证计量溯源性为目的进行的测量活动。
本文件是CNAS根据校准实验室的特点而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本文件与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在结构编排上,本文件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均采用CNAS-CL01中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对CNAS-CL01应用说明的具体内容在对应条款后给出。
本文件包含1个资料性附录和1个规范性附录。
本文件代替CNAS-CL25:201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本次修订主要根据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对章节号重新进行了编排,并对部分内容做了修订,以使其与CNAS-CL01:2018的规定相协调。
本次修订还按照CNAS的统一要求调整了文件编号。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1范围本文件适用于申请和已获CNAS认可的校准实验室。
本文件的附录A适用于实施现场校准的校准实验室。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2.1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2.2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2.3CNAS-CL01-G003《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2.4 CNAS-R01《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2.5JJF 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2.6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2.7JJF 1139《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原则和方法》2.8ILAC G24《测量仪器校准周期的确定指南》3术语和定义本文件采用ISO/IEC 17000和ISO/IEC指南99(VIM)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IEC 17025:2017)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the competence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目录前言...................................................................... 3 1范围 (4)2规范性引用文件 (4)3术语和定义 (4)4通用要求 (6)4.1公正性 (6)4.2保密性 (7)5结构要求................................................................... 7 6 资源要求. (8)6.1总则 (8)6.2人员 (8)6.3设施和环境条件 (9)6.4设备 (9)6.5计量溯源性 (11)6.6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1)7过程要求 (12)7.1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 (12)7.2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13)7.3抽样 (15)7.4检测或校准物品的处置 (16)7.5技术记录 (16)7.6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16)7.7确保结果有效性 (17)7.8报告结果 (18)7.9投诉 (21)7.10不符合工作 (22)7.11数据控制和信息管理 (22)8管理体系要求 (23)8.1方式 (23)8.2管理体系文件(方式A) (24)8.3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方式A) (24)8.4记录控制(方式A) (25)8.5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方式A) (25)8.6改进(方式A) (25)8.7纠正措施(方式A) (26)8.8内部审核 (方式 A) (26)8.9管理评审(方式 A) ................................................... 27 附录A(资料性附录)计量溯源性 . (29)A.1总则 (29)A.2建立计量溯源性 (29)A.3证明计量溯源性 ....................................................... 29 附录B(资料性附录)管理体系方式 .. (31)参考文献 (33)前言本准则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CNAS-CL01-A02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 》
CNAS-CL01-A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Application of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the Field of Calibration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校准实验室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对实验室的认可领域之一。
该领域涉及对测量设备进行校准和以保证计量溯源性为目的进行的测量活动。
本文件是CNAS根据校准实验室的特点而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本文件与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在结构编排上,本文件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均采用CNAS-CL01中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对CNAS-CL01应用说明的具体内容在对应条款后给出。
本文件包含1个资料性附录和1个规范性附录。
本文件代替CNAS-CL25:201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本次修订主要根据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对章节号重新进行了编排,并对部分内容做了修订,以使其与CNAS-CL01:2018的规定相协调。
本次修订还按照CNAS的统一要求调整了文件编号。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1范围本文件适用于申请和已获CNAS认可的校准实验室。
本文件的附录A适用于实施现场校准的校准实验室。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2.1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2.2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2.3CNAS-CL01-G003《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2.4 CNAS-R01《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2.5JJF 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2.6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2.7JJF 1139《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原则和方法》2.8ILAC G24《测量仪器校准周期的确定指南》3术语和定义本文件采用ISO/IEC 17000和ISO/IEC指南99(VIM)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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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L01-A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无损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Laboratory Competence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 Non-destructiveTesting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目次1 范围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2)4 通用要求 (2)5 结构要求 (2)6 资源要求 (2)6.1 总则 (2)6.2 人员 (2)6.3 设施和环境条件 (3)6.4 设备 (3)6.5 计量溯源性 (4)6.6 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4)7 过程要求 (4)7.1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4)7.2 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4)7.3 抽样 (4)7.4 检测和校准物品的处置 (4)7.5 技术记录 (4)7.6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4)7.7 确保结果的有效性 (4)7.8 报告结果 (4)7.9 投诉 (4)7.10 不符合工作 (4)7.11 数据控制和信息管理 (4)8 管理体系要求 (4)8.1 方式 (4)8.2 管理体系文件(方式A) (4)8.3 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方式A) (4)8.4 记录控制(方式A) (4)8.5 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方式A) (4)8.6 改进(方式A) (4)8.7 纠正措施(方式A) (4)8.8 内部审核(方式A) (4)8.9 管理评审(方式A) (4)前言本文件是CNAS根据无损检测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因此,本文件采用针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具体条款提出应用说明的编排方式,故章节号是不连续的。
本文件需与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在结构编排上,本文件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均采用CNAS-CL01:2018中章、节条款号和名称,对CNAS-CL01:2018应用说明的具体内容在对应条款后给出。
本文件代替:CNAS-CL14:2010。
相对于CNAS-CL14:2010,本文件除编辑性修订外,主要技术变化为:——按照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换版进行修改,不增加新的要求。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无损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1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CNAS对无损检测领域的认可,该领域涉及用无损检测手段在生产车间、安装工地、使用现场和实验室内对原材料、零部件、结构和设备进行的检测。
当本文件的规定与CNAS-CL01-G001不一致时,以本文件为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参考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不可缺少。
对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只采用所引用的版本;对没有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采用最新的版本(包括任何的修订)。
CNAS-CL01:201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1-G001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3 术语和定义在CNAS-CL01:2018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通用要求5 结构要求5.5 a)实验室工作岗位的设置应考虑到本领域实验室申请检测项目的范围、复杂性和检测频次。
b) 鉴于本领域实验室检测工作的特点,实验室应按照其从事的无损检测专业类别设立一名或多名技术监督人员,该监督人员应有能力、有时间和有权力对其负责的无损检测专业的检测工作提供足够的技术指导和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和说明。
在缺少技术监督人员的情况下,实验室不得出具带有认可标识的检测报告。
在生产车间、安装工地、使用现场等实验室以外工作场地检测时,检测人员应按技术监督人员批准的检测工艺进行工作,检测报告须由技术监督人员审核并签字。
实验室应制定保证技术监督工作有效进行的程序。
6 资源要求6.1 总则6.2 人员6.2.2 从事特定行业(如航空、电力、船舶、特种设备等)的无损检测工作时,应按照这些行业的法律、行政法规要求,获得该行业认可的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
对技术监督人员和检测工作人员的任职要求如下:(1)技术监督人员:应具有无损检测技术的专门知识和经验;并具有所负责监督的无损检测专业的Ⅱ级及以上人员的资格;应具有熟悉的有关材料性能、检测过程和工作环境要求的知识;应具有处理分析有关无损检测数据和结果的经验和能力;应具有应用有关标准检测的经验和依据相关标准编制作业指导书的能力;应具有提出编制/出具最终检测报告的能力;应具有保质完成无损检测和监测工作的能力。
(2)授权签字人:当授权签字人涉及对射线检测的检测项目负责时,其资格应满足射线探伤Ⅲ级人员的资格;当授权签字人涉及对超声检测的检测项目负责时,其资格应满足超声探伤Ⅲ级人员的资格;当授权签字人仅对其他无损检测中某一项目(如磁粉、渗透、涡流、声发射等)负责时,其资格应满足该项无损检测Ⅱ级人员的资格。
当授权签字人对多项无损检测总报告负责时,该授权签字人必须同时满足上述人员资格要求。
(3)检测工作人员:应具有所从事无损检测专业的Ⅱ级人员的资格;应至少具有所从事无损检测专业的经验;应具有应用有关标准的经验和与具体的要求相适应的能力;应具有处理分析无损检测数据和结果的经验和能力;应具有保持工作记录和编制常规报告的能力。
6.3 设施和环境条件6.3.1 在生产车间、实验室内进行射线检测的,必须具备满足放射线卫生防护要求的曝光室。
在安装工地、使用现场进行X射线或γ射线检测时,必须分别按照GBZ 117《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或GBZ 132《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的规定划分控制区和监督区并设置警告标志,检测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并携带剂量报警仪。
6.4 设备6.4.3 实验室配置γ射线探伤源的,必须具有γ射线探伤源安全处置、安全运输、安全存放和安全使用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持续有效。
6.4.4 无损检测仪器设备投入服务前,应进行校准或核查;每次检测前,应进行核查或校准,以证实其能满足实验室规范的要求以及符合有关检测标准的要求。
校准或核查要求执行附录A《无损检测仪器设备校准或核查要求》(规范性附录),其他行业有相关要求的执行其校准或核查要求。
6.5 计量溯源性6.6 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7 过程要求7.1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7.2 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7.2.1.1实验室应根据本单位申请检测的产品,依据申请认可的检测标准,编制无损检测工艺规程。
无损检测工艺规程通常包括通用工艺规程和/或工艺卡。
7.3 抽样7.4 检测和校准物品的处置7.5 技术记录7.6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7.7 确保结果的有效性7.8 报告结果7.9 投诉7.10 不符合工作7.11 数据控制和信息管理8 管理体系要求8.1 方式8.2 管理体系文件(方式A)8.3 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方式A)8.4 记录控制(方式A)8.5 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方式A)8.6 改进(方式A)8.7 纠正措施(方式A)8.8 内部审核(方式A)8.9 管理评审(方式A)附录A (规范性附录)无损检测仪器设备校准或核查要求A.1 射线检测A.1.1 射线设备均应制作曝光曲线,曝光曲线每年至少核查一次;射线设备更换重要部件或经较大修理后,应及时对曝光曲线进行核查。
A.1.2 黑度计(光学密度计)至少每6个月,应采用标准密度片进行核查,方法参照NB/T 47013.2《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2部分射线检测》相关附录要求。
A.1.3 标准密度片每2年,应进行校准(或内部校准),方法参照JJG 452《黑白密度片检定规程》。
A.1.4 个人剂量计、剂量报警仪应按相关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A.1.5 观片灯的亮度和均匀度,应每年进行核查或校准。
A.2 超声检测A.2.1 初次使用的标准试块、对比试块,应有有效的合格证书。
A.2.2 标准试块、对比试块每次使用前,应进行外观腐蚀及机械损伤情况核查;每隔4年应采用经校准的器具对其半径及其它尺寸进行核查。
A.2.3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每1年,应进行校准(或内部校准),方法参照JJG 746《超声探伤仪检定规程》。
A.2.4 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每隔3个月,应采用标准试块进行水平线性、垂直线性核查,方法参照JB/T 10061《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探伤仪通用技术条件》。
A.2.5 探头使用前,应进行前沿距离(入射点)、K值(折射角β)与双峰、主声束偏离等主要参数核查,方法参照JB/T 10062《超声探伤用探头性能测试方法》。
A.2.6 超声检测系统每次使用前,斜探头应进行前沿距离(入射点)、K值(折射角β)与主声束偏离等核查;直探头应进行始脉冲宽度(在基准灵敏度下)、灵敏度余量和分辨力等核查,方法参照JB/T 9214 《无损检测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检测系统工作性能测试方法》和(或)JB/T 10062《超声探伤用探头性能测试方法》。
A.3 磁粉检测A.3.1 永久磁铁或电磁轭磁粉探伤机的提升力,至少每半年应采用经校准的提升力重力试块进行核查。
A.3.2 提升力重力试块,每2年应采用经校准的称重器具进行核查。
A.3.3 磁粉检测设备的电流表,至少每半年进行核查或校准(或内部校准)。
A.3.4黑光辐照计、照度计、磁场强度计、毫特斯拉计等,至少每年进行核查或校准(或内部校准)。
A.3.5 设备内部短路检查、电流载荷、通电时间等,至少每年进行核查。
A.3.6 磁粉检测系统综合性能(系统灵敏度),每次检测前,用标准试片、标准试块进行核查。
A.3.7 对于荧光磁粉检测,每次检测前,应采用黑光辐照计对被检测表面的黑光辐照度进行核查,采用白光照度计对周围环境的白光亮度进行核查;对于非荧光磁粉检测,每次检测前,应采用白光照度计对周围环境的白光亮度进行核查。
A.4 渗透检测A.4.1 黑光辐照度计、荧光亮度计和照度计等,至少每年进行核查或校准(或内部校准)。
A.4.2 对于荧光渗透检测,每次检测前,应采用黑光辐照计对被检测表面的黑光辐照度进行核查,采用白光照度计对周围环境的白光亮度进行核查;对于非荧光渗透检测,每次检测前,应采用白光照度计对周围环境的白光亮度进行核查。
A.5 厚度检测A.5.1 超声测厚仪每1年,应进行校准(或内部校准),方法参照JJF 1126《超声波测厚仪校准规范》。
A.5.2 涂层测厚仪每1年,应进行校准(或内部校准),方法参照JJG 818《磁性、电涡流式覆层厚度测量仪检定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