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发生退关退运财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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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企业退回的税款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出口退税企业退回的税款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出口退税企业退回的税款如何进行帐务处理一、一般贸易方式下出口业务核算: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FOB价)作帐务处理:借:应收账款(或银存)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2、月末根据《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帐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次月根据上期《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的应退税额做帐务处理: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或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4、次月根据《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的免抵税额做帐务处理(一般企业不做此笔会计处理,因其是税务机关免抵调库的依据,不影响增值税的核算)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做帐务处理:借:银存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或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二、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出口业务核算: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FOB价)作账务处理:借:应收账款(或银存)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2、月末根据《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帐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次月根据《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的应退税额做帐务处理: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或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4、次月根据《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的免抵税额做帐务处理(一般企业不做此笔会计处理,因其是税务机关免抵调库的依据,不影响增值税的核算)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做帐务处理:借:银存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或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三、来料加工贸易方式下出口业务核算来料加工贸易方式下销售收入是免税的,不计提销项税额,用于来料加工的原材料、零部件等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直接计入成本。

出口货物退关退货的处理规定

出口货物退关退货的处理规定

出口货物退关退货的处理规定在对外活动中,由于多种原因,已的货物发生销货退回,称退关退货。

一、已办理,退关退货的处理企业货物发生退关退货后,企业必须向所在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补缴已退(免)的税款,如果退运的货物已经申报办理的,并分别依以下情况予以处理:(一)如企业将退关退运货物整理,更换相同规格型号的货物重新,或将退运货物退给供货企业不再的,企业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及“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企业或供货企业凭证明单冲减当期收入和销项税额。

(二)企业将退关退运的货物转为内销的,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转内销证明单”,作为其内销时进项抵扣凭证。

二、已申报、未办理、退关退货的处理企业将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给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后,货物发生退货而转作内销或部分内销的,企业须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其应款在总额中予以扣除或比照已业务补交税款(已申报资料正常办理)。

同时,企业还应填列“货物转内销证明”,经主管退税税务机关签章后,作为内销时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企业申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留存机关。

三、未申报,退关退货的处理对企业尚未申报却已发生退关退货并转作内销的,由于有关原始单据在企业,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原始单据,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书面申请报告及原始单据上签注“未办理”字样。

处理情况国税发[2006]102号成文日期:2006-07-12字体:【大】【中】【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针对部分地区在出口退(免)税工作中反映的一些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一)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二)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三)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四)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五)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出口退关退运的会计处理

出口退关退运的会计处理

生产型出口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发生退关退运的,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

(一)本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运时根据退关退运货物的原出口销售额冲减当期出口销售收入: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红字)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根据退关退运货物调整已结转的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贷:库存商品(红字)注意事项:①当出口货物发生部分退运时,冲减的销售收入应按照该部分退运货物的原始出口销售额确定。

②对于货物出口时与退运时汇率发生变化的,应以货物出口时的汇率为准。

③发生退关退运业务,在帐务上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同时,应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负数申报,冲减出口销售收入。

④对于退关退运货物已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负数申报的,由于申报系统在计算"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时已包含退关退运货物,所以在帐务处理上可以不对退关退运货物销售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单独冲减"主营业务成本",而是在月末将汇总计算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一次性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中。

(二)以前年度出口货物在当年发生退关退运时根据退关退运货物的原出口销售额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调整已结转的退关退运货物销售成本:借:库存商品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根据退关退运货物的原出口销售额乘原出口退税率计算补交免抵退税款: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注意事项:①当出口货物发生部分退运时,应按照该部分退运货物的原始出口销售额计算补税。

②对于货物出口时与退运时汇率发生变化的,应以货物出口时的汇率为准。

③据以计算补税的税率,应以货物出口时的出口退税率为准。

④与本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运不同,对于以前年度出口货物在当年发生退关退运时,不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冲减。

出口货物退运业务的涉税程序和账务处理

出口货物退运业务的涉税程序和账务处理

出口货物退运业务的涉税程序和账务处理涉税程序出口退运”,就是出口企业将货物报关实际离境出口后的退货,简称“退运”,是针对出口销售的货物因为质量或规格等原因发生的退货,出口货物属于海关监管的范围。

纳税人发生“出口退运”,与内销业务发生退货,因其涉税流程有特殊性,所以有不同。

出口货物是涉及退税或免抵退的税收政策,有较多企业咨询,现根据相关政策,对税收方面涉及“退运”的程序,综合整理介绍如下:一、出口货物退运的涉税处理总政策:发生退运的,生产企业在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因故发生退运、且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须凭其主管退税部门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

发生退运的,按照《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国税发[2002]11号)的规定,应补缴原免抵退税款。

应补税额=退运货物出口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补税预算科目为“出口货物退增值税”。

若退运货物由于单证不齐等原因,已视同销货物征税的,则不须缴税款。

退运退关的出口货物再出口,出口企业可凭《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补交税款的税收缴款书为进货凭证,与其他出口凭证一起,申报办理退税。

退运退关的出口货物转为内销的,出口企业可向主管退税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纳税人应按规定时限对出口货物进行免抵退税申报,发生退运后再冲减当期出口销售收入。

退运证明按规定期限核销。

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运办理的手续:生产企业将货物报关出口后,发生退运情况,凡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出口企业应向区国税局税源管理二科申请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后,据以向海关办理退运手续。

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时,应提交下列资料:(一)企业自填《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二)《关于申请出具(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报告》;(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未申报免抵退税时提供);(四)发生退运关单对应的原《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已申报免抵退税时提供);(五)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六)记载有退运证明信息的磁盘。

出口货物退运税务如何处理?退运的程序是怎样的?外汇如何处理?

出口货物退运税务如何处理?退运的程序是怎样的?外汇如何处理?

出口货物退运税务如何处理?退运的程序是怎样的?外汇如何处理?出口企业将货物出口后,货物因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需重新入境退回企业是常见业务,但仍然有很多财务人员咨询货物退运税务上应该如何处理。

因此,本文就出口货物退运涉及的税务处理、程序、外汇等方面依次给予分析。

1、退运的税务处理企业将出口货物重入境有两种方式,一是作为退货物品处理,需要办理退运手续,不涉及增值税,收到退运货物的当月开具红字出口发票,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二是作为一般贸易进口,之前出口环节仍按免抵退税申报,进口环节缴纳关税及增值税,缴纳的增值税可以抵扣。

✓按退货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按规定提交单证和证明文件,经海关确认后,对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2条第12款规定,已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及需改为免税或征税的,应在上述情形发生的次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用负数申报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因此,企业以退运方式将上述货物重新运进境内,办理退运手续后,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进口时不涉及关税及进口增值税。

✓按一般贸易进口处理企业之前出口环节按正常出口处理,仍按免抵退税申报,货物再次入境时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处理,进口海关手续与进口其他物品一致,进口时需要缴纳关税及进口增值税,贵公司缴纳相关税款后,海关将向贵公司开具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根据国税发[2004]148号文第一条规定,进品企业凭取得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款。

2、退运的程序介绍两种方式涉及不同的退运程序,第二种方法按一般贸易进口处理与一般的企业出口、进口手续一致,这里不做介绍,这里仅第一种方法按退货处理做详细介绍。

第一步:办理退运前先在企业的《退税申报系统》填报《退运补税证明申请表》,再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办理《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具体办理证明需要提交的资料企业可以第二步:携带《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到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手续;第三步:收到退运货物的当月,开具出口红字发票,用负数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同时录入退运证明。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其出口方式一般有两种:自营出口和委托出口。

做好以上两种形式的会计处理,首先要正确计算应退税金(增值税、消费税)的金额;其次要明确企业获得的出口退税款的税收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退税款税收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21号)规定:1、企业出口物资所获得的增值税退税款,应冲抵相应的“进项税额”或“已交增值税税金”,不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2、外贸企业自营出口获得的消费税退税款,应冲抵“商品销售成本”,不直接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下面分别就两种出口方式的会计处理说明如下:一、自营出口方式下:例:1999年2月,兴隆外贸公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从某日用化妆品公司购进出口用护发品1000箱,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7万元,货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

当月该商品已全部出口,售价为每箱150美元(当日汇率为1美元=8.2人民币),申请退税的单证齐全。

该护发品的消费税税率为8%,退税率为9%.要求计算应退增值税和消费税并编制会计分录(单位:元)。

(1)购进时:借:商品采购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2)商品验收入库时: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贷:商品采购(3)出口报关销售时:借:应收外汇账款贷:商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收入(4)结转出口商品成本:借:商品销售成本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5)申报出口退税时:本环节应退增值税额=150*8.2*9%*1000=(元);转出增值税额=-=59300(元);本环节应退消费税额=*8%=80000(元)。

应退的增值税财务处理:借: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时:借:商品销售成本59300贷:应缴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9300收到增值税退税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应退的消费税财务处理:借: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80000贷:商品销售成本80000收到消费税税款时:借:银行存款80000贷: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80000二、委托出口方式下:续上例:假设兴隆外贸公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出口,其他条件不变,并按销售额1%的比例直接提取手续费,要求编制委托方的会计分录。

出口货物退关退运的会计处理

出口货物退关退运的会计处理

出口货物退关退运的会计处理口货物因质量问题,现退回。

如何操作?根据税收征管办法的规定,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你司的货物如能满足上述要求,则经海关核实后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

退运申报时,须向海关提供进口报关单、进口报关委托书、原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已补税证明、退运协议、有资质的商检机构出具的品质检验证书等相关单证。

在进口报关单的“关联报关单号”栏填报原出口报关单号。

如不止一个,则将其余出口报关单号填在“标记麦码及备注”栏。

具体手续应以现场海关的决定为准。

根据12号公告规定,已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及需改为免税或征税的,应在上述情形发生的次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用负数申报,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30号公告规定,如果出口企业当期免抵退税额(外贸企业为退税额)不足冲减的,应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

出口企业如果未按上述规定申报冲减的,一经主管税务机关发现,除按规定补缴已办理的退(免)税额,对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免税或征税外,还应接受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收征收管理法作出的处罚。

同时,61号公告又规定,企业出口货物在正式申报出口退(免)税之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预申报,在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申报凭证的容与对应的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无误后,方可提供规定的申报退(免)税凭证、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正式申报。

因此,对于生产企业发生退关退运的出口货物,应根据不同情况做相应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一是未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运;二是已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运;三是退关退运货物发生出口转销的;四是退关退运货物进口经修理或调整后又重新出口的。

案例分析某生产企业A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属于出口收汇非重点监管企业(即在免抵退税申报期收汇的出口货物),其出口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6%。

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发生退运在出口退税系统和账务上的处理流程

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发生退运在出口退税系统和账务上的处理流程

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发生退运在出口退税系统和账务上的处理流程(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携其到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手续。

出口企业发生退货,需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退运证明录入,生成电子数据,持纸质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等资料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商品退运证明。

外贸企业发生退运的,已申报退税的,需先补税,未申报退税的,不需补税。

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时应填报《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①出口货物报关单(退运发生时已申报退税的,不需提供);②出口发票(外贸企业不需提供);③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退运发生时未申报退税的不需提供);④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录入退运证明的操作说明:进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入向导-单证申报向导,(1)第二步-单证申报数据录入-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录入数据后‚点击“设置标志”;(2)第五步-生成正式申报软盘-打印单证申报数据-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3) 第五步-生成正式申报软盘-生成单证申报数据。

(2)外贸企业退运时的账务处理:冲减退运收入:借:应收外汇账款(红字)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红字)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贷:库存商品(红字)借:主营业务成本(征退税率之差)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征退税率之差)对已办理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根据其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应补交税款,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主营业务成本(消费税退税)贷:银行存款。

【老会计经验】外贸出口企业退关的处理

【老会计经验】外贸出口企业退关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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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会计经验】外贸出口企业退关的处理
1.已办理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货后,出口企业必须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补缴已退(免)的税款,如果退运的货物已经申报办理退税的,并分别依以下情况予以处理:(1)如出口企业将退关退运货物加工整理,更换相同规格型号的货物重新出口,或将退运货物退给供货企业不再出口的,出口企业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及“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出口企业或供货企业凭证明单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2)出口企业将退关退运的货物转为内销的,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转内销证明单”,作为其内销时进项抵扣凭证。

2.已申报、未办理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出口企业将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给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后,货物发生退货而转作内销或部分内销的,企业须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其应退税款在退税总额中予以扣除或比照已退税业务补交税款(已申报资料正常办理退税)。

同时,外贸出口企业还应填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经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签章后,作为内销时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企业申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留存退税机关。

3.未申报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对出口企业尚未申报退税却已发生退关退货并转作内销的,由于有关原始单据在企业,由出口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原始单据,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书面申请报告及原始单据上签注“未办理退税”字样。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一、退增值税:退税金额=出口金额*增值税退税率1、外贸企业采购货物,获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借:物资采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等2、销售借:应收账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3、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4、转成本的不能退税的进项税额=原抵扣进项税额-退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按照规定的退税率计算的出口退税: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6、收到出口退税: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二、退消费税退税金额=出口金额*消费税退税率1、报关出口后申请出口退税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贷:主营业务成本2、收到退还的消费税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外贸企业,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贸易型企业。

对其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实行出口退税办法。

一、出口退税的计算(一)计税依据和退税率准确地计算出口退税,必须正确地确定计税依据和适用退税率。

1.计税依据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指计算应退税额的计税金额或计税数量。

(1)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产品购进金额。

如果出口货物一次购进一票出口,可以直接从专用发票上取得;如果一次购进多票出口或多次购进、多票出口,不能具体到哪一票业务时,可以用同一产品加权平均单价乘以实际出口数量计算得出。

如果出口货物是委托加工产品,其退税计税依据为用于委托加工的原材料购进金额和支付的加工费金额。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消费税应税货物的购进金额或实际出口数量。

可根据出口情况,从消费税缴款书中直接取得或计算得出。

2.退税率出口退税的退税率是,根据出口货物退税计税依据计算应退税款的比例。

包括增值税退税率、消费税退税率或单位产品退税额。

由于消费税退税率或单位产品退税额与征税完全相同,关天出口产品的增值税退税率因较为复杂而多变,请到查询增值税退税率产品目录。

出口货物退关退货的处理规定

出口货物退关退货的处理规定

出口货物退关退货的处理规定在对外活动中,由于多种原因,已的货物发生销货退回,称退关退货。

一、已办理,退关退货的处理企业货物发生退关退货后,企业必须向所在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补缴已退(免)的税款,如果退运的货物已经申报办理的,并分别依以下情况予以处理:(一)如企业将退关退运货物整理,更换相同规格型号的货物重新,或将退运货物退给供货企业不再的,企业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及“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企业或供货企业凭证明单冲减当期收入和销项税额。

(二)企业将退关退运的货物转为内销的,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转内销证明单”,作为其内销时进项抵扣凭证。

二、已申报、未办理、退关退货的处理企业将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给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后,货物发生退货而转作内销或部分内销的,企业须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其应款在总额中予以扣除或比照已业务补交税款(已申报资料正常办理)。

同时,企业还应填列“货物转内销证明”,经主管退税税务机关签章后,作为内销时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企业申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留存机关。

三、未申报,退关退货的处理对企业尚未申报却已发生退关退货并转作内销的,由于有关原始单据在企业,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原始单据,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书面申请报告及原始单据上签注“未办理”字样。

处理情况国税发[2006]102号成文日期:2006-07-12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针对部分地区在出口退(免)税工作中反映的一些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一)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二)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三)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四)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五)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出口货物退运业务处理

出口货物退运业务处理

出口货物退运业务处理涉税程序“出口退运”,就是出口企业将货物报关实际离境出口后的退货,简称“退运”,是针对出口销售的货物因为质量或规格等原因发生的退货,出口货物属于海关监管的范围。

纳税人发生“出口退运”,与内销业务发生退货,因其涉税流程有特殊性,所以有不同。

出口货物是涉及退税或免抵退的税收政策,有较多企业咨询,现根据相关政策,对税收方面涉及“退运”的程序,综合整理介绍如下:一、出口货物退运的涉税处理总政策:发生退运的,生产企业在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因故发生退运、且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的,须凭其主管退税部门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

发生退运的,按照《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的规定,应补缴原免抵退税款。

应补税额=退运货物出口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补税预算科目为“出口货物退增值税”。

若退运货物由于单证不齐等原因,已视同销货物征税的,则不须缴税款。

退运退关的出口货物再出口,出口企业可凭《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补交税款的税收缴款书为进货凭证,与其他出口凭证一起,申报办理退税。

退运退关的出口货物转为内销的,出口企业可向主管退税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纳税人应按规定时限对出口货物进行免抵退税申报,发生退运后再冲减当期出口销售收入。

退运证明按规定期限核销。

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运办理的手续:生产企业将货物报关出口后,发生退运情况,凡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出口企业应向区国税局税源管理二科申请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后,据以向海关办理退运手续。

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时,应提交下列资料:企业自填《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关于申请出具的报告》;《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发生退运关单对应的原《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记载有退运证明信息的磁盘。

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主要涉及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和"应收补贴款-- 出口退税"等科目。

其会计处理如下:(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 FOB 价)做如下会计处理: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2)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借:应收补贴款-- 出口退税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出口退税)(4)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做如下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对于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扣除的运费、保险费和佣金,在实际结算时与原预估入帐金额有差额的,可以在结算月份进行调整。

对于企业已经申报的数据发现错误的,不能够直接调整原申报数据,而应在以后月份通过红蓝字调整法进行调整。

对于出口退税申报与增值税纳税申报不一致,产生差额的,须在下期进行帐务调整,相应的应同时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由于以上原因需进行帐务调整的,其会计处理为:(一)对本年度出口销售收入的调整(1)对于前期多报或少报出口,或用错汇率,导致出口销售收入错误的,在本期发现时,须在本期进行如下会计处理:根据销售收入调整额: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前期少报收入的为蓝字,前期多报收入的为红字)贷:主营业务收入(前期少报收入的为蓝字,前期多报收入的为红字)(2)对于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扣除的运费、保险费和佣金,与原预估入帐金额有差额的,须在本期进行如下会计处理:根据销售收入调整额:借:其他应付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蓝字或红字)贷:主营业务收入(蓝字或红字)当上期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2c栏"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不等于0时,须在本期进行如下会计处理:根据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差额大于0时为蓝字,小于0时为红字)贷:主营业务收入(差额大于0时为蓝字,小于0时为红字)注意事项:①出现上述情况进行帐务调整的同时,应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调整,调整的方法为在出口明细表中录入一条调整记录(正数或负数)。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及帐务处理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及帐务处理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及帐务处理一、出口退税的计算(一)计税依据和退税率准确地计算出口退税,必须正确地确定计税依据和适用退税率。

1.计税依据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指计算应退税额的计税金额或计税数量。

(1)外贸企业出口物资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外贸企业出口物资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产品购进金额。

假如出口物资一次购进一票出口,能够直接从专用发票上取得;假如一次购进多票出口或多次购进、多票出口,不能具体到哪一票业务时,能够用同一产品加权平均单价乘以实际出口数量计算得出。

假如出口物资是托付加工产品,其退税计税依据为用于托付加工的原材料购进金额和支付的加工费金额。

(2)外贸企业出口物资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外贸企业出口物资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消费税应税物资的购进金额或实际出口数量。

可依照出口情况,从消费税缴款书中直接取得或计算得出。

2.退税率出口退税的退税率是,依照出口物资退税计税依据计算应退税款的比例。

包括增值税退税率、消费税退税率或单位产品退税额。

由于消费税退税率或单位产品退税额与征税完全相同,关天出口产品的增值税退税率因较为复杂而多变,请到查询增值税退税率产品目录。

并及时关注增值税退税率变化通知。

(二)计算方法准确地计算出口退税,必须掌握正确的计算方法。

一般来讲,出口物资应退税额等于计税依据乘以退税率,当期(次)应退税额等于当期(次)各出口物资应退税额的总和。

但对进料加工复出口物资,由于进口料件给予了免税,因此应计算抵减部分退税额。

有关计算公式如下:1.一般贸易、加工补偿贸易和易货贸易出口物资应退税额=计税依据×适用退税率2.托付加工收回后出口的物资应退税额=原材料金额×退税率+工缴费金额×14%3.进料加工复出口物资应退税额=计税依据×退税率-销售进口料件应抵减退税额销售进口料应抵减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退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税额出口退税计算的关键是,正确确定出口物资的计税依据和退税率。

资源出口退运账务处理流程

资源出口退运账务处理流程

资源出口退运账务处理流程一、了解出口退运的原因。

咱们先得搞清楚为啥这资源要退运回来呢。

是质量有问题呀,还是其他啥特殊情况。

比如说吧,要是因为质量不符合人家进口方的要求,那这就涉及到好多账务上的事儿呢。

这就像是一场旅行,半路上出了岔子,得原路返回,可这返回也得把账算清楚呀。

二、相关文件的准备。

这时候就需要各种文件啦。

像出口时的报关单、合同、发票之类的,这些可都是很重要的“证据”呢。

就好比打官司得有证据一样,账务处理也得靠这些文件来支撑。

你得把这些文件找齐了,整理好,可不能丢三落四的。

要是少了哪个,就像做菜少了调料,这账务处理起来就不那么顺溜啦。

而且这些文件还得仔细核对,确保上面的信息准确无误,不然到时候账务上出了差错,可就麻烦大咯。

三、会计分录的调整。

1. 冲减收入。

当资源退运的时候,之前确认的出口收入就得冲减啦。

这就像是你本来以为自己得了一笔奖金,结果发现这奖金有问题,得还回去一样。

那在账务上呢,就需要做一笔相反的分录来冲减原来的收入分录。

这可不能马虎哦,每一个数字都得对得上。

2. 成本的调整。

退运回来的资源,成本也得重新考虑。

如果在出口的时候已经结转了成本,那现在就得把这部分成本转回来。

这就像是把放出去的风筝再拉回来,得小心翼翼的,不然线就断了。

成本的调整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可能还涉及到一些运输费、保险费之类的调整呢。

四、税务处理。

1. 增值税。

出口退运可能会对增值税产生影响哦。

如果之前已经享受了出口退税,那可能需要把退的税还回去一部分。

这就有点像你借了别人的东西,现在情况变了,得还一部分回去。

税务这方面可是很严格的,每一笔税款的计算都得准确,不然就可能会被税务局盯上啦。

2. 关税。

关税也得重新考虑呢。

要是退运的资源有关税方面的问题,就得按照相关规定来处理。

可能是部分退还关税,也可能是其他情况。

这就像是在迷宫里找出口,得按照规则来,不然就会迷失方向。

五、库存管理。

退运回来的资源得重新入库呀。

这时候要对库存进行准确的记录。

生产外贸出口退税企业账务处理事项与外管局登记报告与管理

生产外贸出口退税企业账务处理事项与外管局登记报告与管理

生产外贸出口退税企业账务处理事项与外管局登记报告与管理1.开立合适的账户:生产外贸出口退税企业需要开立专门的外贸退税账户,以便接收退税款项并用于企业运营。

2.准确记录销售和购买信息:生产外贸出口退税企业需要准确记录每个销售订单和购买订单的相关信息,包括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

这些信息在核对退税金额时非常重要。

3.确保合规性:生产外贸出口退税企业需要确保所有业务活动符合国家规定和贸易政策,避免出现违规行为。

保持合规性对于申请退税和避免罚款非常重要。

4.定期进行账务核对:生产外贸出口退税企业需要定期进行账务核对,确保账目准确无误。

这包括对进项和销项发票、银行交易记录和税务文件进行对比。

5.核对退税金额:生产外贸出口退税企业需要核对退税金额是否准确。

这包括对应税销售和进口货物的申报金额、退税率和退税金额进行核对,确保退税金额与实际情况相符。

6.缴纳税款:生产外贸出口退税企业需要按时缴纳相关税款,确保企业在税务方面遵守法律法规,避免产生罚款和其他法律责任。

7.跟踪退税款项:生产外贸出口退税企业需要跟踪退税款项的到账情况,确保退税款项及时到账并用于企业运营。

同时,需要记录退税款项的用途,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相应的报告材料。

1.及时办理登记:生产外贸出口退税企业需要及时向外管局进行登记,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业务范围、出口商品等。

同时,需要定期更新登记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遵守外管局相关规定:生产外贸出口退税企业需要遵守外管局的相关规定,包括外汇管理、资金汇出等方面的规定。

特别是在涉及国际结算和外汇交易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避免违规行为。

3.提供相关报告材料:生产外贸出口退税企业需要按照外管局要求提供相关报告材料,包括外汇收支核销单、进出口合同、贸易发票等。

这些材料对于外管局进行监管和核查非常重要。

4.注意跟踪外管局政策变化:生产外贸出口退税企业需要关注外管局政策的变化,及时了解新的政策要求,并相应调整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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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外贸企业发生退关退运财务处理
对于外贸企业发生退运的,应根据不同情况作不同会计处理
1.已申报免退税,发生退关退运的
⑴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运,应在发生次月冲减少外销收入。

借: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红字)
调整已结转的退关退运货物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红字)
(2)如果属于跨年度,按下列会计分录处理
借: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红字)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同时,调整原出口货物结转销售成本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主营业务成本)(红字)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红字)
(3)外贸企业对出口退税款的处理方法是:在申报系统中无法冲减原免退税,采取补缴出口退税款方法,将出口退税还原到进项税额科目,并与计提的销项税额进行抵扣。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红字)
同时,结转征退税率之差与税金计算的差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如果是跨年度,需将免退税调整为征税的,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主营业务成本)(红字)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按内销征税时,冲减外销收入,增加内销收入并计提销项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转内销证明》,并将出口应税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填报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资料(二)》第11栏“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用于抵扣计提的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税额)
月底,计算应纳税额,申报交纳税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地(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地(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未申报免退税,发生退关退运的
⑴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运,应在发生次月冲减少外销收入。

借: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红字)
调整已结转的退关退运货物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红字)
(2)如果属于跨年度,按下列会计分录处理
借: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红字)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同时,调整原出口货物结转销售成本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红字)
因未申报免退税,不用补缴原免退税额。

3. 退关退运后转内销。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海关办理退关退运前,已申报退税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证明,再向海关办理退关退运手续。

如果退回出口货物需转做内销处理,还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并按有关会计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冲减外销收入转为内销
借: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税额)
(2)调整主营业务成本,从出口成本转为内销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内销成本
贷:主营业务成本-出口成本
(3)取得出口转内销证明后,按有关金额计算内销货物的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按退税率计算)主营业务成本(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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