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系统建设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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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超管理信息系统合同书
买受方:(甲方)
名称: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买受方:(乙方)
名称: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知识产权有关部门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商超管理系统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
1、合同对应的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为:。
项目内容:乙方结合行业经验,针对甲方的具体需求、设计和优化、完善和改进的设计思想,为甲方建立一套商超管理系统,建设内容包括:乙方提供的应用软件系统、相关系统软件(自备)、机房设备相关硬件等的安装调试、系统的使用培训及后期的维护咨询服务等。
2、本合同文件
2.1 合同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合同文件有以下三种:
(1)合同条款
(2)合同附件
(3)变更、补充双方权利义务的或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以书面形式表现出来的协议、书面通知、确认书等
2.3 当合同文件中出现含糊不清、互相不一致的情况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本合同第进行解决。
3、本合同总金额及支付方式
3.1 本合同软件、硬件总金额为:,并开具发票。
3.2 支付方式: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否则本合同金额按以下方式支付:(1)合同签订日付,即人民币;
(2)工程师进场开展实施工作当日内付,即人民币元整(¥00 );
(3)门店开业后并运营陆个月后付,即人民币元整(¥00 );
(4)门店开业后并运营拾贰个月后付,即人民币元整(¥00 )。
4、本合同的履行期限
本合同的履行开始日期为甲方开业之日算起。
5、合同的履行与违约责任
5.1 对每一部分合同条款的违约,均视为对整个合同的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的继续履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定违约责任。双方同意,出现违约情况时,违约方只承担对违约部分条款的违约责任。
5.2系统如安装调试时或试运行期间发现软件系统产品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性能指标、不能满足招标方的需求、不具备招标方要求的功能、存在任何质量问题、不能持续稳定运行或存在其他影响甲方使用的问题,(1)如甲方要求,乙方必须予以更换,使软件系统产品最终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并且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甲方也
可要求解除主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3乙方应负责对用户进行操作、维护培训,并说明培训方案。
5.4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2日内,派出合适的技术人员前往使用单位进行安装调试,乙方应提供安装方案(包括人员、时间、内容),并说明使用单位需要配合的工作内容。
5.5乙方在使用单位进行安装调试期间,费用由乙方负责。
5.6如乙方委托国内代理商(或其他机构)负责安装或配合安装,应在签约时指明,但乙方仍要对投标软件产品及其安装质量负全部责任。
5.7乙方中应提供详细的质量保证期内和质量保证期外的各项售后服务计划。在质量保证期外投标方应提供维修升级服务,且应在附件文件中详细说明该维修升级方案。
5.8乙方应在附件文件当中提供详细的维修升级的内容、价格,及相应的收费情况。
5.7质量保证期:整个系统最终验收合格正式运行后至少提供一年的质量保证期。在该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该软件产品有重大升级应免费予以升级;若因系统本身缺陷而影响生产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则其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0天;若出现无法修复的故障或连续出现5次以上相同故障的,则乙方应免费更换新的软件产品予以替换,同时,甲方单位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单位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
5.8因软件产品系统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乙方提供免费技术服务和维护。乙方接到甲方系统出现问题或需要升级的通知后,应积极响应,进行处理并于12小时内进行处理完成,否则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
5.11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产品运行故障、质量问题、操作困难等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需要上门服务的通知后,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在承诺时间内到达系统使用现场,进行处理,甲方不承担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在质保期内每年提供四次免费巡检服务。质量保证期内系统质量经相关鉴定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12系统验收后乙方须提供详细的软件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等全套完整的文档资料。
5.13 由于乙方提供的软件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
6、不可抗力
7.1 因台风、地震、水灾以及其它非甲、乙责任造成的,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事件为不可抗力事件。
7.2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5天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7.3 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7、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由处理合同纠纷带来的诉讼费、律师费、鉴证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8、其它
8.1 本合同条款之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用附件文件或其它书面形式作为再作约定。
8.2 本合同于双方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8.3 合同文本原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二〉应用软件、硬件及实施服务条款
1、应用软件、硬件名称及内容
乙方将为甲方安装实施,并对门店相关硬件安装。
2、应用软件、硬件标准
2.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
2.2 乙方提供完整的软件介绍及使用说明文件。
2.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系统具有可扩充性和升级能力,在甲方提出进一步开发要求时,能提供技术支持。提供一定的应用软件接口和数据接口,以利于系统的扩展及与其它系统的连接。
2.4 如果应用软件内容和应用软件要求需要变更的,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变更内容,形成<<用户需求变更说明>>并经双方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变更的请求应以不影响双方原定的实施进度计划为基础,并按阶段进行。
3、系统的开通运行
3.1 乙方应在甲乙双方确定的时间:年月日之前保证系统的开通,除非应甲方之要求或同意以及不可抗力等非常因素。如因乙方责任,乙方未能严格按照合同及其附件所规定的要求和期限执行,造成本项目停滞、延迟或系统功能及安装调试不符合本合同及附件之规定时,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采取有效措施补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所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