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管理实务(20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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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管理实务》

------天津洪文律师事务所

目录

前言

第一部分病假及病假审批制度

一、关于病假的界定

二、建立病假审批制度

三、病假申请条件

(一)从就诊医院方面设定条件。

(二)从提交的材料方面设定条件。

(三)从请假程序上设计条件。

(四)设定病假复核的条件。

四、虚假病假的处理

(一)建立病假材料的审核制度。

(二)建立虚假病假的严厉惩罚机制。

(三)建立虚假病假的处理流程。

第二部分医疗期的确定

一、医疗期的概念

二、医疗期的计算

(一)医疗期如何计算

(二)患特殊疾病员工医疗期的确定。

(三)试用期员工的医疗期

(四)医疗期是否休息日、法定节假日

(五)特殊医疗期的延长第三部分医疗期的几个问题

一、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如何处理

二、员工在医疗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如何处理?

三、员工在医疗期内违规如何处理

四、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

第四部分医疗期满的处理

一、医疗期满员工继续请病假如何处理?

二、医疗期满复工事宜

(一)医疗期满后,劳动者既不履行请假手续又不复工的处理

(二)需进行复工鉴定的情形(以天津市为例)

(三)复工鉴定的程序(以天津市为例)

三、医疗期满后的调岗调薪

(一)医疗期满后的调岗条件

(二)医疗期满后的调薪

四、医疗期满后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劳动者被鉴定为一到四级伤残

(二)劳动者被鉴定为五到十级伤残

(三)劳动者经鉴定不构成伤残的

五、医疗期满后劳动合同的终止

(一)劳动者被鉴定为一到四级伤残

(二)劳动者被鉴定为五到十级伤残

(三)劳动者不构成伤残的

前言

对于医疗期的管理,越来越成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一个难点问题。之所以如此,除了法律法规有关这方面的规定不够具体之外,还有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公司对医疗期缺乏最基本的认识,致使对医疗期内或医疗期满后员工的行为应对无措,十分被动。诚然,在当前的整个社会大环境下,公司要完全解决医疗期的问题难度很大,但通过自身的一些行为、采取的一些措施去避免或降低因医疗期管理而带来的风险还是可行的,也是公司应当做的,而这也是建立本专题的目的。

第一部分病假及病假审批制度

一、关于病假的界定

在实践中,很多公司都会问这样的问题,是不是只要员工请病假,公司就得批准,同时还需要支付病假工资?公司之所以有此疑问,是因为将医疗期和病假视为同一概念,但实际上他们还是有较大区别的。其区别主要表现三个方面:(一)性质不同。医疗期是指公司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是法定期间;病假期则是劳动者因病请假休息的时间,是事实期限;(二)待遇不同。医疗期内与医疗期满后的病假劳动者享有的待遇不同,最明显的区别在于病假工资;(三)期限不同。医疗期满后,病假期仍可延续。

根据上述三点区别,我们就可以知道,员工请病假,公司是可以不批准的,同时也是可以不发放员工病假工资的。例如,某员工的医疗期为3个月,其连续请病假满3个月,还需要请病假的,公司就可以不在批准员工病假了。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要求员工来上班或者去做劳动能力鉴定,并根据鉴定的结果进行处理。如经鉴定员工能继续上班的,员工就应当回来上班,否则公司可以停发工资或按照规章制度来进行处理。如经鉴定员工不能上班,也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其他岗位的,公司可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只是这种情况下,公司应当向员工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费用。

同时,公司应当注意的是,如其规章制度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员工在医疗期满后可以继续休病假以及能享受相关待遇,公司应当按照规定或约定执行。

二、建立病假审批制度

在上文中我们谈到,员工在医疗期满后,公司是可以不批准员工休病假。那么在医疗期内,员工请病假的,公司是否就一定要批准呢?

这个问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般来讲,如果员工在医疗期内能够按照公司的要求提供请病假的相关材料,公司就应当批准员工的病假。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公司没有有关请病假的相关制度对病假程序进行规定的,员工只要在医疗期向公司提交了能证明其生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材料,公司也应当批准员工的病假。

但是如果公司对员工请病假的程序和材料进行了规定,而员工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请病假或者不能提交相应的材料,公司是可以不批准员工休病假的。但公司应该注意的是,公司设定的请假程序和提交的材料应该是合理的,不能设定一些不合理的程序和条件。例如,对于病假的员工,要求其必须在生病当天亲自到公司请假等。

上面我们提到,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公司没有有关请病假的相关制度对病假程序进行规定的,员工只要在医疗期向公司提交了能证明其生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材料,公司也应当批准员工的病假。因为享受医疗期是法律赋予员工的权利,但与之相对的是,法律却没有明确规定员工在享受该权利的时候应当履行哪些义务。所以,在公司没有相关制度规定员工请病假时应履行相关义务的时,员工只要提向公司证明其生病需要休息的材料即可享受医疗期,而无须证得公司的同意。如果公司不对这种情况采取措施,那么就会出现员工恶意泡病假的行为,给公司的管理造成不利影响。这种情形在现实生活极易见到。

因此,公司建立病假的审批制度,是病假管理的需要,也是病假管理的一种有效措施。那么如何建立病假审批制度呢,我们继续探讨。

三、病假申请条件

建立病假审批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首先就要确认员工申请病假需要哪些条件,即员工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够视为公司所认可的病假,否则不应当视为病假并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来处理。那么,公司可以从哪几个方面来设定条件呢?一般来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一)从就诊医院方面设定条件。例如,公司可以讲员工就诊的医院限定在具有医疗定点机构的范围内,这样的话,可以避免员工在一些不正规的诊疗机构随便开建休证明。在实践中,有一些公司甚至还规定员工必须到几级几等的医院就诊方可视为病假,我们认可该条件有些苛刻,一般不建议如此规定。

(二)从提交的材料方面设定条件。员工要想休病假,首先要求其休病假的事实。对于该事实,员工应该拿出证据材料来证明。鉴于此,公司可以在这方面设定条件。一般来讲,员工休病假的,应当提交这些材料:1、建休证明;2、挂号条;3、病历本;4、诊断证明等。在实践中,一些公司特别规定,对于一些特殊疾病或重大疾病,员工还应提交其他材料,如化验结果、CT报告等。

(三)从请假程序上设计条件。法律虽然赋予员工可以休病假的权利,但与其他权利一样,该权利的行使也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员工通过正当的程序来行使权利即使对权利的尊重,也是自身权利的一种保护。站在公司角度,设定合理的请假程序,防止员工滥用病假权利,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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